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说明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德育、文体加分更加公平合理,现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此加减分办法。
总则一、各组织机构不得随意向同学许诺加分。
如有加分需求时,需提前向考评中心提交申请,注明正当理由,具体时间,加分额度,加分人数,经考评中心审查同意后,给予加盖考评中心公章的建议单。
回交加分建议单时,填写事由应详实、准确,先由加分机构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加分的真实性,再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和考评中心指导老师签字方可生效。
二、各院级组织机构成员开展日常工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不予以加分奖励。
三、同一项活动,若校、院同时产生加、减分,则以校级为准,学院不予以重复加、减分。
四、我院在籍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加分上限为30分,文体加分上限为50分(含校级加分)。
五、院通表加3分,院点表加1-2分;院通批扣3分,院点批扣1-2分,其它事由具体加分分值以附则为准。
六、各院级组织机构在上交加分建议单时,需上交一份与建议单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发至考评中心。
只交建议单,无电子版的加分,中心将按该部门放弃加分处理。
七、每月1日—5日(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为考评中心收取上个月的班档、支书手册、月报表的工作时间,各院级组织机构于每月1日8:20-8:40将统计好的加、减分建议单交到团委办公室,由考评中心监察部收取,逾期作废。
八、加减分汇总将于每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以与考评中心联系。
九、监察部负责审核加、减分建议单,对于虚假加、减分(虚假事由,虚假名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予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十、本加分细则即日起生效。
考评中心将严格按照加、减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该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材料学院考评中心所有。
附则第一章德育第一部分加分细则(1)学期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者加5分;学期考试加权平均成绩较上学期(底线成绩70分)提高10分者加5分,较上学期(底线成绩85分)提高5分者加5分。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加分细则:
1.凡是参加活动同学活动加1分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加2分
3.积极参与院系活动建设,服从安排,任劳任怨,每次加1分
4.获奖加分:院系:一等奖:3分
二、三等奖:、2分
优秀奖:、1分(含运动会5、6名)
运动会中破记录的在原有加分基础上再加1分
省市:一等奖:7分
二等奖:5分
三等奖:3分
优秀奖:2分
全国:一等奖:10分
二等奖:7分
三等奖:5分
优秀奖:3分
5.社团主要负责人加分,社团联合会会给出评定
实践中心主要负责人加分,其他成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分学生会成员加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分
如果身兼多职,以最高分为准,不重复加分
减分:
1.受过纪律处分的在德育分中减1分
2.考试作弊的德育分0分
3.旷课通报及以上处分的在德育分中减1分。
综合测评加减分标准
综合测评分=德育素质积分×20%+智能素质积分×10%+业务学习素质积分×60%+体育素质积分×10% 综合测评分=德育素质积分×20%+智能素质积分×10%+业务学习素质积分×60%+体育素质积分×10% %+智能素质积分 %+业务学习素质积分 %+体育素质积分
分 类 加分标 分 准 类
加分项目
入党积极积极分 子
加分标准 扣分标准
1分
9分 分
省级表彰
8分
8分 分 7分 分
市级表彰 院级先进 5.4评优 系级先进 部门评优 德 育 素 质 好人好事 文明宿舍 两次迟归、 两次迟归、一次 也不归宿 违规电器 考试作弊处分 满勤(一年事假、 满勤 一年事假、病 一年事假 假≤20节,记满勤) 节 记满勤 考勤 旷课 迟到、 迟到、早退 英语过四级、 英语过四级、六级 业 务 学 习 素 质 国家计算机二级 省计算机二级 学期考试不及格 院级第一名 院级第二名 体 育 素 质 院级第三名 院级第四名 院级第五名 院级第六名 宿舍成员每人每次
校内获 奖情况
其 他
6分 4分 3分 1分 0.5每次, 每次, 每次 最多加5分 最多加 分 1分
6分 分 4分 分 8分 分 6分 分 6分 分 4分 分 3分 分 3分 分 2分 分 1分 分 0.5分 分 2分 分 1分 分 0.5分 分 0.3分 分 0.2分每 分每 次 0.5分每 分每 次
副班长
5智 能 Leabharlann 质10分 分加分项目
学生会主席、自律会会长、 学生会主席、自律会会长、 勤工中心主任、 勤工中心主任、膳食委员会 主席 学生会副主席、 学生会副主席、自律会副会 勤工中心副主任、 长、勤工中心副主任、膳食 委员会副主席 职务加 分(每 个同学 最多只 能班级 加一 项,学 生组织 加一项 目,以 就高原 则加 分) 部长 自律会各幢负责人 副部长 干事 班长 团支书
班级综合测评加分减分制度
班级综合测评加分减分制度一、加分制度1、向广播站投递的稿件(被采用的),每篇加1分2、每学期满勤者加10分(不请假、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3、学院和系部以及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满勤加5分4、参加业余党校和团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加2分5、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的加10分;参加青年志愿者等活动的每次加2分6、参加院和系部组织的义务劳动每次加2分7、参加文艺、征文、演讲等各类比赛,获院级(含院团委)奖励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1分(只要积极参加者加1分,获奖者在此基础上加分)8、被评为优胜卫生宿舍的成员,每次每人加2分9、学生干部经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加3分、2分、1分10、经常主动配合班委、团支书工作的,视情况加1-3分11、一学期考试成绩(不含体育)总分在班级一、二、三名的,分别加10分、7分、5分12、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分别加5分、10分13、获得各科技能证书的,每科证书加5分14、参加院、系举办的各学科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3分、1分15、参加省级举办的各学科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7分、5分16、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加5分17、获院、系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分别加7分、5分、4分、3分、2分、1分;破纪录的另加2分;集体项目获奖的每人加5分18、获省级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分别加14分、10分、8分、6分、4分、2分;破纪录的另加5分二、减分制度1、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的,每次扣5分2、旷课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3、不遵守作息制度、夜不归宿的,每次扣5分4、每月宿舍卫生检查总分低于60分的,每人每次扣2分5、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纪律处分的,分别扣20分、15分、10分、5分6、受到院、系部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4分、2分7、上课、晚自习期间,手机没有调成震动发出声音的,响一次扣1分8、其他违纪行为,尚未受到纪律处分的,视情况扣1-3分9、期末考试,一门课不及格扣5分,两门扣10分,以此类推10、违反考试纪律,受到纪律处分的,一门课扣5分,两门扣10分,以此类推11、体育考试不及格的扣10分12、体育课,缺课一次扣2分。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滨州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的精神,加强与规范自动化系学生综合测评管理的全面性和实效性,表彰先进、鼓励一般、激励后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激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综合素质,参照学校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的评分标准和细则,依据本系实际情况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修定自动化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加分部分德育方面德育考评主要是反映学生在一学期内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出勤、组织纪律观念和宿舍管理等方面的思想道德水准综合情况。
(一)出勤按日历月份计算,一个月内所有出勤为满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者加5分。
(二)活动1、代表系里参加校级各类活动者以2分为基础。
一等奖追加3分;二等奖追加2分;三等奖追加1分。
2、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活动者以3分为基础。
一等奖追加4分;二等奖追加3分;三等奖追加2分。
3、参加非校系组织的团体活动(个人专场活动除外),加1分。
4、好人好事视情况加1-5分。
5、参加学校组织活动以2分为基础加分、获奖者从最高奖项算。
6、校内实践优秀者加4分,良好者加2分。
7、参加系里统一组织的活动(学科竞赛和知识竞赛等除外)加0.5-1分。
(三)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加分视优秀、良好、合格加相应等级的分值,不合格者不加分。
学生会学生干部、干事优秀率不超过30%,良好率不超过40%。
1、学生会主席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5分、12分、9分;副主席、秘书长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2分、10分、8分;各部部长、副部长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0分、8分、6分,干事优秀、良好、合格加8分、6分、4分。
2、系团委组织机构委员加3分。
3、班长、团支书与部长加相同分数。
4、学生干部兼职每项职务追加2分。
(兼职学生干部以最高职务分为基础分)以上各项的加减分均填入《滨州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表》德育栏中的受表扬批评及处分情况相对应的栏目中。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B、助人为乐每次加1-3分
A、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或整理个人仪容仪表,对别人不礼貌被投诉等不良行为每次扣2分;
B、破坏公物、盗窃、带违禁物品回校、违反规定进出学校每次扣5-10分。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规则(试行)
项目
加分
扣分
1.宿舍学期终评为五星,舍来自加5分,舍长加8分违反纪律:按学校扣分数值进行扣分
2.早读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不读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3.上课
表现积极且得到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因表现不好而受到教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7.保洁
积极为集体做事且得到老师书面认可,每学期可加5-10分
乱扔垃圾、个人周围地面有杂物、台面杂乱、乱倒水等每次扣2分
8.考勤
学期全勤加5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
9.考试
全年级统考进入年级前100强每次加5分,年级排名进步50名或以上每次加5分,单科成绩年级最高分每次加5分。
10.
其它
4.晚修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吵闹影响同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8分。
5.锻炼
表现积极且得到老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表现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4分
6.值日
值日工作做得好,每次可加2-5分。
不按要求值日,不及时擦黑板,不按时倒垃圾,记录不认真每次扣2分
加减分细则
附2: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加减分细则为了规范我院综合素质评价,更好服务同学,我院依据新版《山东农业大学学生手册》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加减分细则如下: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分包括:思想道德素质(3分)、科技人文素质(2分)、身心素质(1分)。
一、加分标准1、思想道德素质(二级标准,不超过3分)项目加分分数受国家级表彰 1.5 受省级表彰 1.2 受校级表彰0.5 受院级表彰0.2 校级三星级宿舍0.5 院级优良学风宿舍或优良学风宿舍先进个人0.2 校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0.75 院学生会部长、学生党支部委员、班长、团支书0.6 校、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0.5 学院一般干部、班委团支部干部、党小组组长、校学生会干事0.45 注:同时担任多项职务者,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同一项成果获得多个奖项均按照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2、科技人文素质(二级标准,不超过2分)0.5 撰写和发表科研论文、科普文章(前三位作者),国内外公开发行号的期刊或省级以上报纸省级以下报纸或公开发行号的论文集0.4 内部刊物交流0.2 大会研讨交流0.1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国家级一等奖获奖者 1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国家级二等奖获奖者0.8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国家级三等奖获奖者0.6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省级一等奖获奖者0.8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省级二等奖获奖者0.6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省级三等奖获奖者0.4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校级一等奖获奖者0.4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校级二等奖获奖者0.2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校级三等奖获奖者0.1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院级一等奖获奖者0.1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院级二等奖获奖者0.05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院级三等奖获奖者0.02 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省级及以上优秀奖获奖者0.1 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获奖者0.02参加科技竞赛情况国家级获奖者 1参加科技竞赛情况省级获奖者0.8 参加科技竞赛情况校级获奖者0.4 参加科技竞赛情况院级获奖者0.1 参加省级以上科技组织、学术团体主要负责人0.2 参加省级以上科技组织、学术团体主要成员0.1 在报刊上发表宣传报道文章:校级以上发表0.3 在报刊上发表宣传报道文章:校级发表两篇及两篇以上0.2 在报刊上发表宣传报道文章:校级发表过0.1 校级优秀社团负责人(由社管部负责) 0.2 参加文化艺术等学生团体;省级优秀社团负责人0.3 参加文化艺术等学生团体;省级优秀社团骨干成员0.2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者0.1 校级一般社团或院级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需社团开具证明)0.1 校级一般社团或院级社团优秀社团骨干成员(需社团开具证明)0.05 院级一般社团社团负责人(需社团开具证明)0.05 在报刊上发表宣传报道文章:校级以上发表0.3 在报刊上发表宣传报道文章:校级发表两篇及两篇以上0.2 在报刊上发表宣传报道文章:校级发表过0.1 在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中获奖,获省级以上0.5 在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中获奖,校级0.3 在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中获奖,院级0.1 院艺术团团长(按文艺部出示名单为准,非学生会干部、班干部)0.1 院艺术团成员(按文艺部出示名单为准,非学生会干部、班干部)0.05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合格的调查报告省级优秀0.5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合格的调查报告校级优秀0.3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合格的调查报告院级优秀0.1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省级优秀0.5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校级优秀0.3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院级优秀0.1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参与者0.05参加生产实习或专业试验考核优秀0.2 参加生产实习或专业试验考核良好0.1 参加生产实习或专业试验考核合格0.05 参加创业实践或专业劳动考核优秀0.2 参加创业实践或专业劳动考核良好0.1 参加创业实践或专业劳动考核合格0.05论文加分每人限加一篇3、身心素质(二级标准,不超过1分)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国家级、一等奖0.4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国家级、二等奖0.35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国家级、三等奖0.3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国家级、鼓励奖0.2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省级、一等奖0.3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省级、二等奖0.25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省级、三等奖0.2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省级、鼓励奖0.1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市、校级、一等奖0.2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市、校级、二等奖0.15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市、校级、三等奖0.1 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市、校级、鼓励奖0.05 各类体育比赛/活动校级及以上破纪录者(在原基础上) 0.5 各类体育比赛/活动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院级一等奖0.15 各类体育比赛/活动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院级二等奖0.1 各类体育比赛/活动获奖者(以决赛成绩为准)院级三等奖0.05二、减分标准1、思想道德素质项目减分分数受学校警告处分0.75 受学校严重警告处分 1.5 受学校记过处分 2.25 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 3旷课一学时0.3 每迟到、早退3次计旷课一学时0.3 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达不到纪律处分0.12、身心素质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者0.1-0.25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者0.1-0.25 三、其他情况其他加减分情况根据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要素表
项 目 基 本 分 类 别 加减分标准及分值 1、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学习(团课)无缺勤记录者 加 5 分。 2、 积极要求进步, 参加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加 3 分。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进步,学期总成绩在班级排前 5 名者加分别 1-5 分;学期平均成绩与上学期相比明 显进步者, 提高 10-20 名者加 2 分, 提高 21 名以上者 加 3 分。 4、在文明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中,获“文明宿舍”的室 员每次每人加 1 分;获“文明教室”的班级每次每人 加 0.5 分;获院级表彰的先进班级、优秀团支部称号 的班级每人加 3 分;院级以上表彰的加 5 分。 5、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护公物表现 突出者,受院表扬加 5 分、系表扬加 3 分。 6、 关心集体、 对学院各项工作提出改革性建议并被采 纳者加 5 分;敢于检举不良行为者加 5 分。 1、无故不参加院、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旷课者每 次减 1 分。 2、 不讲究文明卫生, 在院系组织的检查中不合格的宿 舍,其成员每人每次减 1 分。 3、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 电器、酒精炉、晚归、夜不归宿、熄灯后大声喧哗、 打牌、通宵上网、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调换宿舍等) 者每次减 3 分;破坏公物者减 5 分。 4、在学院组织的检查中,以各种形式故意阻挠、拒绝 有关部门和学生会组织检查者减 8 分;酗酒闹事,打 架斗殴者每次减 10 分。 5、在测评工作中,态度不认真,不实事求是,有阻挠 或无理取闹行为者减 10 分。 6、受系内通报批评者每次减 3 分,受学院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减 5 分、 8 分、10 分、12 分、15 分。 基 本 分 智 85 加 分 基本分=[考试课平均成绩×70%+考查课平均成绩× 30%]×80% 无考查课的基本分=考试课平均成绩×85% 1、 考试、 考查课成绩平均分 90 分以上者加 10 分, 80-89 分者加 5 分,60-79 分者加 3 分。 2、选修课合格者每门加 2 分。 2、 英语三级一次通过者加 1 分, 英语四级达 425 分以 上者加 3 分,550 分以上者加 6 分。
综合测评平时加减分说明
综合测评平时加减分说明在校学生会或学院学生会担任部长以上职务者在德育分中加7分,双肩挑的在德育分中加9分;在校学生会或学院学生会担任副部长以下职务在德育分中加5分,双肩挑的在德育分中加6分;在班内担任班长、团支书者在德育分中加5分,又在校学生会或学院学生会担任职务者(即双肩挑者)在德育分中加7分,三肩挑者加10分;在班内担任学习委员等非主要学生干部者在德育分中加3分,又在校学生会或学院学生会担任职务者(即双肩挑者)在德育分中加5分,三肩挑者加7分;在学校或学院注册的社团担任职务者在德育分中加3分;在班内担任舍长、课代表者在德育分中加3分。
(注:不论担任多少职务,加分不能超过10分)。
参加运动会选拔者每人在德育分中0.5分,参加正式比赛者每人在德育分中加3分,获得名次者按照得分累加;运动会投稿完不成任务者每少一篇减0.5分,每播出一篇撰稿者在德育分中加2分;参加义务劳动视时间和劳动强度每次在德育分中酌情加0.5—1分;参加迎新晚会选拔每人在德育分中加0.5分,参加正式演出在德育分中加3分;参加篮球比赛选拔每人在德育分中加0.5分,参加正式比赛在德育分中加3分,获得名次者按照得分累加;参加长跑比赛预选的每人在德育分中加0.5分,参加正式比赛的在德育分中每人加3分,前八名在德育分中再加1--3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在德育分中加3分,取得好名次者再加1—3分;其他比赛在德育分中酌情加0.5—2分。
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通报表扬每次加3分。
参加电子科技竞赛、建模大赛、挑战杯比赛、大学生训练计划等参加者每人加3分,获奖者再加1—3分。
旷正课(包括班会、运动会、集体活动)一节在德育分中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在德育分中扣1分;旷晚自习一节在智育分中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在智育分中扣0.5分;旷早操一节在体育分中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在体育分中扣1分;校学生工作通报中,宿舍卫生被通报批评一次在卫生栏中扣责任人2分,查不出责任人的扣该宿舍每人2分;在校园秩序中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或个人在其他栏中扣责任人2分,宿舍通报批评查不出责任人的扣该宿舍每人2分;系学生会每周宿舍卫生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宿舍在卫生栏中宿舍成员每人加0.5分,通报批评的宿舍在卫生栏中宿舍成员每人减0.5分;通报表扬的个人在卫生栏中每次加0.5分,通报批评的个人在卫生栏中每次减0.5分;其他未列项目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加减分。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综合测评是对个人、团体或事物的各种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在大多数情况下,综合测评往往是为了评价个人或组织在特定领域的综合能力和表现水平。
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常常有加分或减分的情况发生。
下面是一些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细则。
一、加分细则:1.表现突出:如果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突出,能够超过一般水平,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标准,以便进行客观评估。
2.创新能力:如果被评估的个人或团体能够表现出创新能力,能够提出独特并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给予加分。
这也要求对创新能力有明确的标准和评判标准。
3.协作能力:如果能够良好地与他人合作,能够有效地在团体中发挥作用,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合作评估标准和准则。
4.践行价值观:如果能够积极践行一定的价值观,如诚实、守时、尊重他人等,可以给予加分。
5.优异成果:如果能够取得优异成果,如在学术、体育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可以给予加分。
6.公益贡献:如果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可以给予加分。
二、减分细则:1.违反规定:如果个人或团体违反了相关规定或道德准则,可以给予减分。
这可以包括违反校规、违反法律等。
2.低效能力: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低下,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可以给予减分。
3.不作为: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任务或项目中没有展现积极主动性,可以给予减分。
4.合作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在合作中存在问题,如不配合、争吵等,可以给予减分。
5.隐私保护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泄露了他人的隐私,可以给予减分。
6.品德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的品德受到质疑,如偷窃、作弊等,可以给予减分。
以上是综合测评加减分的一些细则,这些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应用和调整。
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估个人或团体的能力和表现,促进其全面发展和进步。
同时,综合测评也要尽可能地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公正的评价。
因此,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应该建立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准则,并确保评估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评估能力。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一、加分项目思想品德:1。
社会公德:在社区受到公众表扬;拾金不昧;校内外做好事等。
2。
卫生状况:获文明寝室的全体同学。
3。
实践能力:自主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督查标兵。
4。
公益劳动:劳动标兵;劳动积极分子。
学科评分:1。
学习成绩:参加学科竞赛得奖的同学。
2。
选修活动:学生节中各项比赛获奖的同学;参加学生艺术团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图书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加学生电视、广播、网络组织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论文、写作、演讲等比赛获奖的学生;参加文学社团表现出色的同学。
体育评分:体育加分:参加学校运动会比赛的单项个人的项目获奖的同学;参加市、区运动会比赛获奖的同学;体育运动积极分子。
二、加分方法1。
被评为活动类优秀称号的加分标准:市级:3~5分;区级:2~4分;校级:1~3分2。
学科类的加分标准:市级:4~6分;区级:3~5分;校级:2~4分3。
体育类的加分标准:市级:2~4分;区级:1~3分;校级:1~2分取值方法:第一名取最高值;第二名取中间值;第三名取下值。
三、减分项目思想品德:1。
行为规范: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同学;填写学校伪违纪单;受学校行政处分的同学。
2。
公益劳动:在劳动中表现较差,受到点名批评的同学;经常不参加班级值日生及打扫除。
3。
社会公德:有违反社区公约、七不规范、交通规则等现象的同学。
4。
卫生状况:寝室卫生检查经常被评为“差”的同学。
5。
自理自立:经常由父母代劳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在同学学习、生活、活动等场所不能管住自己而影响同学。
学科评分:学习态度:晚自习经常影响其他同学;测验、考试中有作弊现象;平时作业有抄袭现象。
体育评分:早锻炼、广播操:经常不参加早锻炼、“两操”。
四、减分方法1。
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现象的:扣2~3分;2。
填写学校违纪单的:扣3~5分;3。
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扣6~10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标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标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标准
1、无故缺席班级、学院、学校要求的各项活动,每次扣1分;
2、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分;警告处分者,每次扣3分;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5分;记过处分者,其当年德育测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再分项测评,记为26分;留校察看处分者,其当学年德育测评成绩不再分项测评,记为0分。
3、学生9月底之前交不清学费者扣1分;12月底之前交不清学费者扣2分;向学校或学院以及班级提供个人或家庭虚假信息扣2分;代答到者每次扣0.5分;以虚假原因请假者,每次扣0.5分。
4、违反课堂纪律和要求,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者扣2分。
5、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再享有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6、受到国家、省、市、校、院级表彰者,一次分别加8、5、2、0.5、0.2分。
7、在各项比赛中,荣获国家、省、市、校、院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国家分别加8、6、5、4分;省级分别加6、5、4、3分;市级分别加5、4、3、2分;校级分别加3、2、1、0.5分;院级分别加2、1、0.5、0.2分,其它名次不加分,同一次比赛只取最高分。
8、英语A/B级考试合格者,在下发成绩单的学期加3分。
9、参加校级各类兴趣小组,每学期参与4次以上活动者,加1分。
10、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大型活动者,每次加0.5分;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被学院公开表扬者加0.5分,被学校公开表扬者加1分。
11、不参加卫生值日者每次扣2分。
XX学院德智体美测评加减分细则
XX学院德智体美测评加减分细则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多元发展的潜能,XX学院自主研究并实施了德、智、体、美测评加减分细则。
该细则包含了对学生德、智、体、美四个方面的评价,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的各项素质。
德评分细则:1.优秀学生干部:担任班级、学院或学校学生干部职务,认真履行职责,对同学们起到积极榜样作用,给予3分加分。
2.因公受伤: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过程中受伤,表现出勇敢和奉献的精神,给予2分加分。
3.公益活动贡献: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表现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给予2分加分。
4.自律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我约束能力强,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给予1分加分。
5.优秀团队合作能力:在集体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给予1分加分。
智评分细则:1.学科竞赛奖项:在全国或省市级学科竞赛中取得奖项,给予3分加分。
2.学术科研成果: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并获得研究成果,给予2分加分。
3.学习进步:在一个学期内成绩从不及格达到及格并且进步明显,给予1分加分。
体评分细则:1.体育竞技奖项:在学校组织的体育竞技中获得优胜奖项,给予3分加分。
2.体质优秀:通过学校体质测试并达到优秀标准,给予2分加分。
3.运动技能突出:在特定项目的运动中表现出突出的技能,给予1分加分。
美评分细则:1.优秀创作作品:在学校艺术创作比赛中获奖,给予3分加分。
2.资源节约环保:通过参与学校环保活动或发起资源节约倡议,给予2分加分。
3.舞台表演突出:在学校舞台表演中表现出突出的才艺,给予1分加分。
以上是德、智、体、美测评的加分细则。
除了加分,学生在一些不良行为和表现上也会受到相应的减分:1.违纪发生: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减分。
2.学习退步:学生在一个学期内成绩下降明显,给予相应减分。
3.违规参赛:学生在体育竞技中违反比赛规则,给予相应减分。
4.懒惰怠工:学生在公益活动、学习或其他方面表现出懒散态度,给予相应减分。
通过设立德、智、体、美测评加减分细则,XX学院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各项素质。
综合测评分数加减标准
扣分
德育素质分A
1.校级以上奖励如:军训先进个人加2分
13.受班级通报批评者扣2分,院级3分14.受到警告处分扣10分,严重警告者扣14分,记过者扣18分,留校查看者扣22分
3.无偿献血加1分;捐献骨髓加3分
4.组织班级活动、参加班级活动表演每次加2分,最多加4分
8.寝室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者经发现扣3分;
5.班长、团支书7分,其他班委6分;学生会学干加3分;(按学生会给定标准)
6.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
其他奖惩分C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者(依据体育成绩两学期平均90分以上加10分,80分以上加8分,75分以上加7分,其余加6分
6.受批评或校纪、团纪处分按标准扣分
2.参加院级篮球、足球赛者加3分
3.秋、春季运动会参加者加1分,获奖者在此基础上按标准加分
4.各种文艺活动(按备注2)参加加1分,获奖按标准在此基础上加分
5.参加女生节活动者加1分,迎新者加1分,参加新老生交流会加1分
综合测评分数加减标准
15.扰乱校园秩序者扣5分
5.开学初组织参加领书加1分
6.奖学金获得者从获得那一年起每年加2分
16.其他违反行为规范被开违规单者扣2分
7.观看篮球、足球比赛7次以上加6分,5~6次加4分,3~4次加3分,1~2次加2分
8.班博投稿每次加2分;班报、商坛每次加3分;最多加6分
17.上课旷课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
7.按要求参加活动而未参加的每次扣2分(活动包括学院、辅导员要求参加及班级轮流参加的活动)
2.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加2分;三下乡活动校级加4分,院级加3分;最多加4分
3.参加挑战杯等比赛者加2分;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加1分,获奖加2分;最多加4分
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
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一、加分1、学生工作及学生干部任职(该方面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春蚕社社长、科协主席、辅导员助理、班长、团支部书记一般加0.40-0.50分;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学院春蚕社副社长、科协副主席一般加0.30-0.40分;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委员、学生会部长(办公室主任)、春蚕社部长、科协部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一般加0.20-0.30分;任职满一年的学生会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春蚕社副部长、科协副部长、优秀寝室长、一般加0.10-0.20分;校级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参考学院;所在支部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所在班级被评为“A级达标班级”的班长可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0.10分。
2、各类竞赛活动(该方面累计加分,同主题的活动除外)组队参加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GMC)复赛加0.20分,决赛加0.40分。
全国MAB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光华杯”全国高校企业竞争模拟挑战赛等活动参照执行。
个人参加由校学工部、校团委及校学生会主办的校级各类竞赛及文娱活动,获一等奖加0.30分,获二等奖加0.20分,获三等奖加0.10分。
个人参加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办的院级各类竞赛及文娱活动,获一等奖加0.20分,获二等奖加0.10分,获三等奖加0.05分。
参加校田径运动会个人项目比赛,获第一名加0.40分,获第二名加0.35分,获第三名加0.30分,获第四名加0.25分,获第五名加0.20分、第六名加0.15分、第七名加0.10分、第八名加0.05分。
团体接力项目按个人项目比赛加分。
参与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准立项的,国家级主持者加0.50分,校级主持者加0.30分,国家级参与者酌情加0.20-0.25分,校级参与者酌情加0.10-0.15分。
二、减分1、无故旷课一次减0.10分;无故迟到两次者减0. 05分。
2、学风检查中被扣分的寝室,寝室四名同学均要减0.10分/次,如事先明确属某一位同学的个人行为,则当事人减0.20分/次,寝室其他同学免扣。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
资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为了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2010版《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综合测评计算办法。
计算方法: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成绩*15%+智育素质成绩*70%+身心素质成绩*5%+科技人文素质*10%一、思想道德素质(一级指标100分)计算方法:∑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加分-减分。
(一)基础分(二级指标80分)基础分以班级评议方式进行评定,由考评小组依据学生学年表现情况,按照优秀(80分)、良好(75分)、合格(70分)、基本合格(60分)的标准给每一位学生打分,算出的平均值即为该生基础分。
(二)加分标准(二级指标,不得超过20分)1、在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做出对学校和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贡献,受到表彰或得到公开报道并得到校院认可的,给予加分。
(1)获得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者:国家级+10分;省级+8分;校级+4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2分。
(2)获得等级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获得参加资格+2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获得参加资格+1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获得参加资格+0.5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获得参加资格+0.25分。
(3)凡是以上属于集体做出突出事迹的,骨干带头人(1-2人)取相应级别加分的最高值,其他成员减半。
2、担任学生干部,尽心尽职,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加分,具体依据附件1《资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3、在优良学风宿舍创建和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常态化检查中表现突出者,给予加分,具体依据附件2《资环学院学生卫生管理办法》。
(三)减分标准:违反学校或学院相关纪律安全规定,给予减分,具体依据附件3《资环学院大学生文明纪律安全管理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吵闹影响同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8分。
5.锻炼
表现积极且得到老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表现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4分
6.值日
值日工作做得好,每次可加2-5分。
不按要求值日,不及时擦黑板,不按时倒垃圾,记录不认真每次扣2分
A、被评为“文明班”或“学习标兵班”,每人每次加2分;
B、助人为乐每次加1-3分
A、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或整理个人仪容仪表,对别人不礼貌被投诉等不良行为每次扣2分;
B、破坏公物、盗窃、带违禁物品回校、违反规定进出学校每次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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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规则(试行)
项目
加分
扣分
1.宿舍
学期终评为五星,舍员加5分,舍长加8分
违反纪律:按学校扣分数值进行扣分
2.早读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不读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扬每次加1分;
因表现不好而受到教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7.保洁
积极为集体做事且得到老师书面认可,每学期可加5-10分
乱扔垃圾、个人周围地面有杂物、台面杂乱、乱倒水等每次扣2分
8.考勤
学期全勤加5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
9.考试
全年级统考进入年级前100强每次加5分,年级排名进步50名或以上每次加5分,单科成绩年级最高分每次加5分。
10.
其它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机汽学院2007级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办法一、综合测评总则1、整体原则是鼓励同学们全面发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德、智、体、能四个方面,各单项加减分后成绩不低于0分且不超过100分。
3、德、体、能三项加分折合总分不得超过2分。
二、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满分100)1、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精神文明先进事迹,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并且受到表彰的加5分。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作出贡献的。
学生助理每人加5分;班长加4分,班级其他干部(含寝室长)加1-3分;团总支学生会书记团、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每人加4分,副部长加1-3分;学风检查小组成员每人加2分。
在校学生会或社团任职的学生干部按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级别加分。
身兼数职的按最高级别加分后,逐职加1分,此项加分不得超过6分。
3、对在学风检查中被扣分的宿舍落实到具体同学的按扣分多少减去相同分数,未落实到人的同寝室每人减去相应的扣分分数,未扣分的宿舍每人加2分;在寝室卫生大检查中优秀的宿舍加2分,较差的宿舍减2分。
(二)体育、文艺素质(满分100分)1、对于积极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体育单项基本分加5分;获得分数的同学按所获分数除以20直接加到最后综合成绩中。
2、凡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的同学得基本分3分,获得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3分,一等奖加5分;同时参加多项活动者取最高一项计算。
(三)能力素质(满分100分)1、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10分;在公开交流刊物上发表一般性文章,每篇加2分。
2、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受到国家、省、校、院表彰或奖励者每件加10*A*B分,A为刊物级别,国家级A=2,省级A=1,校级A=0.5,院级A=0.2;B为获奖等级,特等奖B=2,一等奖B=1.8,二等奖B=1.6,三等奖B=1.4,优胜奖B=1;同件作品多项获奖者取最高一项计算。
3、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包括优秀干部等)受到国家、省级、校级、院级表彰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3分。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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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年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创造型人才,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评优评奖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同类加分和减分按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累计。
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班级统一收齐证明材料复印件),各项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第二条加分项:
1.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工作认真负责,乐于为同学服务,有一定工作成效,根据考核情况分档加分。
担任学生干部不满一学期,或工作不负责任,不予加分。
对于在学校级别的学生组织担任干部的同学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校主要干部加0-2.5分,各社团和其他干部加0-2分。
学院一级的学生组织目前有党支部、团学会、年级会、班团委等。
具体加分情况如下:
(1)党支部干部:
高年级支部书记及低年级支部副书记加0-2.5分,支委0-2分
加分由支委会给出。
最后汇总上交,由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2)团学会干部:
主席团0-2.5分,部长0-2分,副部长0-1.5分,部员0-1分。
在院分团委领导下,主席团加分由团学会主席团和各部代表给出,部长、副部长加分由主席团给出,部员加分由部长、副部长给出。
最后汇总上交,由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3)年级会干部:
年级长0-2.5分,年级会成员0-2分
在院分团委和各年级辅导员老师领导下,年级长加分由年级会成员代表给出,年级会成员加分由年级长给出。
最后汇总上交,由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4)班委、团支委干部:
班长0-2分,团支书0-1.8分,委员0-1.5分
在各年级辅导员老师领导下,全部加分经班级测评小组给出。
最后汇总上交,由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给出的是一年期加分区间,半年期学生干部对应减半,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突破区间酌情加分。
学生干部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项。
2.有见义勇为、抢救公共财物、拾金不昧等突出行为加0-2分。
3.当年获评省级文明宿舍、校级文明、院级文明宿舍成员分别加1分、0.5分和0.2分。
4.当年初次参加CET考试四级优秀(550分以上)加0.3分,通过六级加0.2分,六级优秀(550分以上)加0.5分(需证书复印件;如是今年六月份参加考试、由班长统一整理好准考证号、姓名交给评审委员会)。
5.该学年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每篇加0.5-2分。
学术期刊等级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
国家核心2 1.51普通期刊 1.510.5
6.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各类竞赛加分:
名次
前三名或一等奖前六名或二、三等奖
等级
国家级及以上限制32
部省市级 1.5 1.2
校级0.80.5学院(年级)0.50.2
注:a.校级和学院、年级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b.集体项目分值减半加分;
c.不重复加分
d.优胜奖按下一等级前三名或一等奖级别加分
7.该学年内科技作品或创造发明获国家专利,每项加3分。
8.学生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就的,经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及学院学生工作办审定,可酌情加分。
第三条减分项:
1.上课、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中缺勤,每次-0.2分
2.受校、学院(年级)通报批评,每次-2分
3.受警告处分,每次-5分
4.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6分
5.受记过处分,每次-7分
6.受留校察看处分,每次-8分
7.违反校“文明十条”,每次-0.2分
8.其他违纪行为,每次-0.2分
9.学生干部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本班或者本寝室的异常情况(如本班同学夜不归宿、擅自在外租房、擅自离校、心理异常、集体违纪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干部减0-2.5分,其他干部减0-2分。
第四条有关相关地区K值的加分说明
综合素质测评分=德育素质分*20%+K*智育素质分*70%+体育素质分*10%+综合素质加减分。
其中K值为中等教育差别系数,K=1.02的省区:内蒙、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云南、贵州、海南,用以计算第一学年学业平均成绩,其余学年K=1(详见中南大学本专科生手册99页)。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