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探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探索

王传雄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供销社究竟如何处理好同这个组成部分的关系和如何支持它的发展呢?我认为:

一、以供销社为依托,增强专农民业合作社的实力。随着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购销形式的变化,供销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依旧停留在提供信息、疏通渠道等一般的服务上,就不能适应农民业合作社的发展。供销社必须从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其一,作为入股形式,把一部分资金转入农民业合作社。其二,把收购农副产品中所得利润返还一部分给农民业合作社。除此之外,供销社还应该选派得力干部参与农民业合作社的业务经营活动及组织管理工作,也可为农民业合作社提供部分活动经营场所等。农民业合作社只有在供销社的支持下,有了足够的经济实力,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二、社员参与商品流通的全过程。在生产完成某一农副产品至销售结束这个过程中,社员仅是完成商品流通开始的一小段,其他阶段要由供销社继续完成。在这个过程中为了避免各自利益互相冲突,可采取农民业合作社的社员按合作

社经营好坏得到股金分红,并可按交售农副产品的多少得到奖励的办法。这也是社员参与流通全过程的具体体现,促使他们关心农民业合作社,积极向农民业合作社或供销社交售农副产品,使农民业合作社与供销社建立起在产、加、销中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伙伴。

三、处理好供销社与农民业合作社之间的关系。农民业合作社是以供销社为依托,由供销社和农民共同按照合作社原则组建的,它应该接受供销社的指导。但是,在经济上,农民业合作社与供销社是平等的关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和民主管理。在具体业务上,农民业合作社与供销社有几种处理办法:一是农民业合作社组织入股社员,把生产的农副产品全部交售给供销社收购部门,而供销社返回一部分利润,作为社员交售奖励。二是农民业合作社自己直接收购商品,销售或深加工所得利润,按股金分红的形式返回供销社。处理好供销社与农民业合作社的关系,既有利于农民业合作社的发展,又有利于供销社在农副产品收购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四、利用供销社设备技术的优势,支持农民业合作社的农副产品深加工,提高农副产品的价值。目前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充分利用供销社厂房设备好,技术较先进的有利条件,逐步使农副产品加工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

方向发展。第二、充分利用供销社信息灵、业务联系面广的有利条件,随时了解国内国际市场需要,不断开发新的加工领域。通过深加工,农民业合作社与供销社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供销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