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监理研究细则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一、前言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必须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本细则旨在规范水利工程监理活动,确保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本细则适用于国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二、监理资格要求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水利工程监理资质,且在国内有执业注册。
2.监理人员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具有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3.监理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4.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和培训体系,确保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三、监理职责1.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和相关法规,制定监理方案和计划,明确项目的监理目标和任务。
2.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3.监理机构应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评审,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用料、施工工艺和设备安装进行抽检和复检,确保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
5.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监理程序1.监理机构应在项目开工前进行现场勘察,并对勘察结果进行评估,制定监理方案和计划。
2.监理机构应在工程进展过程中进行抽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3.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工程进行整改或返工。
4.监理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最终检查和评估,出具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报告。
五、监理报告1.监理机构应按时提交监理报告,明确列出工程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对策。
2.监理报告应具备法律效力,对施工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3.监理报告应提交给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和追责。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大洋河兴隆办事处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实施细则沈阳德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项目监理部审核:编制:目录一、编制目的 (1)二、编制依据 (1)三、“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控制小组 (1)四、职责 (1)五、强制性条文实施步骤 (2)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要求 (4)七、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 (4)八、附表 (5)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目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技术法规性文件,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建筑施工依据性文件,严格遵守、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是水利工程施工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确保质量受控、在控的有利手段。
为了加强大洋河兴隆办事处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工程创优目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强化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力度,确保本工程建设符合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特制定《大洋河兴隆办事处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控制措施》。
二、编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本。
三、“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控制小组组长:王芳芳成员:常亮、张晓赢四、职责4.1充分应用科学的、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手段,通过对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工程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工器具、施工方案)按照规范实施优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
4.2负责制定“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控制措施。
4.3在分部工程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的强制性条文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并由施工单位签证。
4.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对照经审批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对《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进行复查,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4.5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大洋河兴隆办事处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检查施工单位填写的“大洋河兴隆办事处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2015版,建筑工程2015版建筑)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日期:目录1 编制依据……………………………………………………………………………2 监理工作流程………………………………………………………………………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5 附件…………………………………………………………………………………1编制依据(亦为监理工作依据)1.1 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地质勘探报告、设计院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图纸会审纪要等。
1.2 业主和监理编审的工程管理性文件,如《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创优策划》、《创省级文明工地规划》、《质量考核办法及细则》、有效的“会议纪要”、有关的质量标准文件等。
1.3 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1.4 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1.5 监理规划。
1.6 监理大纲。
1.7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手册》(2016版)。
1.8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Q/JL-2014版)。
1.9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作程序》1.10 国家、行业、地方关于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文件,包括规程、规范、标准、管理条例、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等。
(通用文件:)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第46令,2011年4月22日)。
1.10.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10.3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10.4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1.10.5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14版);1.10.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1.10.7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1.10.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2013年版)。
《强条》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1、目的确保施工质量,实现达标投产,争创国优工程。
2、编制依据2.1《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2.2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 248-20083、适用范围4、《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5、岗位职责5.1组长:由项目监理部总监担任,为监督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第一负责人。
5.2副组长;监理项目部副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的归口管理人。
5.3成员:技术监理、质量监理、安全监理6、细则实施的管理程序与要求6.1《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管理程序见图表6-16.2《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主要管理要求A.安全文明施工措施B.施工质量目标控制C.施工程序管理D.工程建设通用规定图表6-1《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管理程序6.2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表3.0.2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4 施工准备4.0.1 本条适用于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4.0.2 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4.0.2。
表4.0.2 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5.1.2 基础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5.1.2。
5.2 基础工程施工5.2.1 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5.2.2 基础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5.2.2。
续表5.2.26 杆塔工程施工6.1 杆塔工程开工前6.1.1 本条适用于杆塔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1.2 杆塔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6.1.2。
表6.1.2 杆塔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6.2杆塔工程施工6.2.1 本条适用于杆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2.2 杆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6.2.2。
表6.2.2 杆塔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7 架线工程施工7.1架线工程开工前7.1.1 本条适用于架线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第二标段)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倒虹吸工程)京水江河(北京)工程咨询大兴项目监理部2020年4月审批:目录一.总则 (2)二.强条执行检查组织机构及职责 (4)三、工作流程 (5)四、强条执行情形、检查方法 (6)五、强条操纵方法和操纵措施 (9)六、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11)七、标准名称及强制性条文索引 (16)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严格贯彻和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2021年版)强条标准,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推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有效实施都具有重要作用。
依照承包人上报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打算和本工程实际情形,编制本工程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施工时期中作为强条的检查依据。
强制性条文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技术准则,是工程建设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产物,严格贯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核心。
强制性条文标准总结了工程实践中的问题,针对性、有用性强,认真贯彻执行对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有着重大意义。
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表现要紧在以下两点:一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形实施监督的依据;二是明确了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
确实是说,假如不执行强制性条文,政府主管部门就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有一个条文不执行就要处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必定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另外,执行强制性条文也是实现强制性条文全过程操纵和系统工程建设治理的重要依据。
为此,我公司特编制了《大兴区小龙河(京开高速~大龙河段)治理工程-倒虹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1.2适用范畴本细则适用于大兴区小龙河(京开高速~大龙河段)治理工程-倒虹吸工程1.3编制依据本细则的编制依据要紧有(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2021年版);(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011】60号);(8)相关的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及计划(变电所及架空输电线路工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及计划(变电所及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批准:审核:编制: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07年11月目录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实施计划四、项目监理部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督机构及人员职责五、强制性条文实施内容及控制措施一、编制目的2001年1月,国务院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加强工程管理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其中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该条例规定,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同时,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我公司在承接的工程监理业务中,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实现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化,对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的重点工序和部位的检查工作做到不缺项、不漏项,高效率的完成工程的质量、安全目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6〕102)号》及相关规程、规范等要求,特编制《变电所及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及计划》,以指导变电所及110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监理工作,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编制依据1、勘察设计规程、规范:1.1《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1996);1.2《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1.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1.5《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1.6《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1992);第3 页共68 页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1994);1.8《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规范》(DL/T5218-2005);1.9《220KV~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149-2001);1.10《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1996);1.11《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DL/T5103-1999);1.12《66KV及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1997);1.13《高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技术导则》(DL/T436-1991);1.14《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1-1996)。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对于保障法律的有效执行和社会的正常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通过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法律得到公正正确的执行。
以下是关于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和思考,希望能够对今后的实施工作有所帮助。
首先,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在起草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立法意图,避免出现过度约束或者不足以保障公共利益的情况。
为此,应该成立专门的立法委员会,由具有相关法律和监管经验的专家进行审核和审议,确保条文监理实施细则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其次,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注重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于保障细则的公正性和可信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起草和修改细则的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与该细则相关的各方利益相关者,如企业、行业协会、公民社会组织等。
可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等方式,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和考虑。
再次,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明确责任和义务。
在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条文对于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则是具体化和细化法律条文的重要环节。
因此,在细则中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如监管部门的执法责任、企业的合规义务、公民的自律要求等。
对于不履行责任和违反义务的,应当明确相应的处罚和追责措施,以有效约束各方行为和惩戒违法行为。
最后,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完善。
法律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日新月异,对于细则的实施会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细则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法律相符合,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修订细则的过程同样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保证修订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总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明确条款、注重公众参与、明确责任和义务、注重监督和评估以及时修订细则等措施,可以确保细则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法律执行的实际需要,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
(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王顺新审核:张克二零二零年七月目录一、编制目的 (2)二、适用范围及内容 (2)三、编制主要依据 (2)四、监理目标 (2)五、强制性条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六、强制性条文的检查频率 (3)七、监理审查的文件资料 (3)八、监理控制措施 (3)九、强条的执行、检查与考核 (4)一、编制目的为了在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二、适用范围及内容1.本计划适用于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组对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情况实施监督。
2.监理工作内容:房建工程及安全管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控制。
三、编制主要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1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四、监理目标1.施工过程中达到以上的规定。
2.在施工全过程中,组织或参与本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与验收五、强制性条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为加强本工程有效执行强制性条文,有力推进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开展,特成立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小组。
2.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组长:总监理工程师张克成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高广君安全监理工程师王顺新见证员陈文集资料员高广君(兼)监理员陈伏3. 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部署与检查工程各阶段的强制性条文检查情况,协调与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水电站项目部2013年02月审定:审核:编制:目录一、编制目的 (1)二、编制依据 (1)三、适用范围 (1)四、《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组织机构 (2)五、岗位职责 (2)六、强条的执行与实施 (2)七、《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管理流程图: (4)八、*******水电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执行强条清单 (4)九、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附表 (5)十、强制性条文执行问题通知单、问题处理报告单 (20)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编制目的确保*******水电站的整体形象,为*******水电工程建设实现*******水电站达标投产,争创国优工程。
二、编制依据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程》(GB50433-2008);2、《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3、《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程》(SL312-2005);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5、《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7、《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DL/T5402-2007);8、《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水电站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四、《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五、岗位职责组长岗位职责:由监理部总监担任,为监督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第一负责人。
副组长岗位职责:监理部工程部长为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实施《强条》,并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强条》在本标段的实施效果,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强制性条文监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加强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第二条强制性条文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强制性法律文书。
第三条强制性条文监理的原则是依法定期检查、监督执行,采取措施促使被监督方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
第四条强制性条文监理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的客观、公正和透明。
监督机制应当包括监督的组织机构、监督的程序与方法、监督的人员和监督的责任以及监督的结果评估等内容。
第二章监督机构第五条强制性条文监理的组织机构为法律监察部门。
法律监察部门通过制定、修订、发布强制性条文监督实施细则,统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国范围内的强制性条文监督工作。
第六条法律监察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不同级别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不同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工作。
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合法授权、专业能力和公正性。
第三章监督的程序与方法第七条强制性条文监督的程序主要包括立项、检查、整改和考核四个环节。
第八条立项:法律监察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需要,确定具体的强制性条文监督项目,并编制立项方案。
第九条检查:监督机构按照立项方案,采取现场检查、抽查、调查等方法,对被监督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时应当听取被检查方的意见,并及时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条整改:被监督方若存在不合规的情况,监督机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一条考核:整改期满后,监督机构应当对被监督方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考核。
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应当进行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监督的人员和责任第十二条强制性条文监督工作由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监督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得徇私舞弊。
第十三条监督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1.定义和范围1.1 强制性条文的定义强制性条文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具有强制力的规章制度,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内容。
1.2 强制性条文监理的范围强制性条文监理是指对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的活动。
2.监理范围和内容2.1 设计文件的监理①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审查②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理2.2 施工过程的监理①施工过程中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理②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理2.3 工程质量的监理①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的监理②工程质量验收过程的监理2.4 工程进度的监理①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工程进度要求的监理②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情况的监理3.监理程序和要求3.1 预备阶段的监理①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审查②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的审查与确认3.2 施工阶段的监理①施工现场的巡查和记录②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监理3.3 竣工阶段的监理①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②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验收标准的监理附件:附件1: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表附件2:施工现场巡查记录表附件3:竣工验收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强制性条文:指具有法定效力,对涉及的各方具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或文件。
2.监理: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的行为。
3.设计文件:包括水利工程的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计算等文件。
4.施工过程:指水利工程实际的建设过程,包括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安装等具体工序。
5.工程质量:指水利工程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目标。
6.工程进度:指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按计划要求进行的进度安排和完成情况。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研究细则
目录一、编写依据 (2)二、主要参建单位 (2)三、本工程的特性分析 (3)四、本工程适用的强制性标准概况 (3)五、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 (3)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为在本工程中严格、系统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监理领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达标投产目标,我公司项目监理部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特制定市滨湖区七里堤沿岸蓝藻处置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全生产法》(2011修正);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00年1月10号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03年11月12日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8、《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13);9、本工程《监理规划》及专业《监理实施细则》;10、本工程施工图及相关施工文件。
二、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监理单位:中锦欣信息咨询施工单位:滨海县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三、本工程的特性分析市滨湖区七里堤沿岸蓝藻处置工程建设过程主要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以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DB 32/T—2013)等地方和行业强制性标准。
四、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1、项目监理部根据以往工程实践,对照国家有关部门部门出版的规程、规章、文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各自专业相关规中强制性条文摘录、汇编,提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安全等领域的强制性条文初稿;2、项目监理部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会审、监理部落实会审意见。
施工项目部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_________ 变电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____________ 监理项目部年一月批准:(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总监代表或专业组长)编写:(专业监理工程师)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变电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严格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圆满完成本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根据兰新铁路红鸟段牵引站供电工程业主项目部《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的要求,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2、 编制依据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 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2*年年—月—日年—月—B年 月 日2.3、现行输变电工程相关施工验收规程、规范和标准2.4、国家电公司有关现行文件、规定和制度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2*年版)2.6、《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科〔202*〕642号2.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2.8、《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2*)146号2.9、《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48号2.10《输变电工程项目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202*)1472.11、工程合同文件2.12、业主项目部《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2.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3、组织机构及职费3.1监理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3.2职责3.2.1组长职责:1、审批各专业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执行计划;2、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师和相关参见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3、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时,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变电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表JXMX4T)》4.2.2副组长职责:1、督促和审核各专业监理师编制的“专业'强制性条文'监理执行计划”;2、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下履行组长职责;3.2.3成员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强制性条文'监理执行计划”;2、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兰新铁路红旗坎牵引站供电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执行计划”;3、审查施工单位各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填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并签证;4、填写检查记录表格,定期向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公司上报执行情况。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
目录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为在本工程中严格、系统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监理领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达标投产目标,我公司无锡项目监理部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特制定无锡市滨湖区七里堤沿岸蓝藻处置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1修正);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1月10号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年11月12日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9、本工程《监理规划》及专业《监理实施细则》;10、本工程施工图及相关施工文件。
二、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监理单位:南京中锦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滨海县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三、本工程的特性分析无锡市滨湖区七里堤沿岸蓝藻处置工程建设过程主要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以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 32/T—2013)等地方和行业强制性标准。
四、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1、项目监理部根据以往工程实践,对照国家有关部门部门出版的规程、规章、文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各自专业相关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摘录、汇编,提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安全等领域的强制性条文初稿;2、项目监理部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会审、监理部落实会审意见。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强制性条文的学习、理解、掌握、落实情况,达到全面、即时、系统的高度,真正把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在监理工作的全过程。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范本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范本一、确定文章类型本文属于技术规范性文章,旨在介绍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的相关知识和范本。
二、梳理关键词关键词: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技术规范、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安全可靠性、风险管理。
三、编写引言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是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技术规范。
本文将介绍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的概念、适用范围以及监理细则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强调监理工作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提高工程安全可靠性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正文部分1、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概述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是针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适用于相关工程领域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工程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2、监理细则总体要求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务能力,依法依规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监理。
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3、具体监理措施针对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具体要求,监理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
(2)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构件等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合格。
(3)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5)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
4、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详细说明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结论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是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技术规范。
监理工作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提高工程安全可靠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监理单位应依法依规开展监理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监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最终)
六安金寨朝阳山一期50MW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批准:审核:编制: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六安金寨朝阳山一期50MW风电场工程项目监理部二零一六年二月《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目的未在本工程中严格、系统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在监理领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达标投产目标,项目监理部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工程有关规定,综合六安金寨朝阳山风电场工程具体特点,特制订六安金寨朝阳山一期50MW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二、工程概况金寨县位于东经115 °22′ 19″ ~116° 11′ 52″与北纬 31 °06′ 41″~31°48′51″之间,为鄂、豫、皖三省交界处。
东连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霍山县,南临湖北省英山县、罗田县,西与湖北省麻城及河南省商城两地交界,北与河南省固始县、安徽省霍邱县、叶集接壤。
境内东西及南北跨度均为80km,面积居安徽省之首。
金寨县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特点是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
由于地形的差异,金寨县南北的物候相差半月左右。
四季划分金寨县四季划分地点定为县城梅山镇和江店区,位于县境北部,海拔60~400 米。
春季以柳树皮微显青色,田间略显绿意,为始期指征,候平均气温在10 ℃以上。
常年平均日期为 3 月 26 日~5 月 20 日,历时 56 天。
夏季以刺槐盛花为始期指征,候平均气温在 22 ℃以上,常年平均日期为 5 月 21 日~9 月 15 日,历时 118天。
秋季以蝉声终绝,寒潮始临为始期指征,候平均气温在10~22℃之间,常年平均日期为 9 月 16 日~11 月 20 日,历时 66 天。
冬季以始降枯霜为始期指征,候平均气温在 10 ℃以下,常年平均日期为 11 月 21 日~次年 3 月 25 日,历时 12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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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环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审核:年月日编写:年月日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信阳50MW光伏发电项目监理部(加盖监理项目部公章)二〇一六年四月目录一、编写依据二、主要参建单位三、本工程的特性分析四、施工及验收五、本工程适用的强制性标准概况六、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前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11)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全国电力建设各研究院、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电建公司等单位在2000年颁布的《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完成的。
内容涉及到安全、人体健康、环境资源保护、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其内容是直接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章、节、条、款等,按照工程分类、内容联系和逻辑关系,排列汇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9]是土建目前现行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另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执行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
同时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是迄今为止我国对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
为在本工程中严格、系统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监理领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达标投产目标,项目监理部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工程有关规定,结合淇县协鑫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具体特点,特制定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1月10号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年11月12日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9、《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10、本工程《监理规划》及专业《监理实施细则》;11、本工程施工图及相关施工文件。
二、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光山县环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江苏佳讯太阳能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江苏佳讯太阳能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夏新时代电力工程勘测有限公司三、本工程的特性分析1、信阳5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过程涉及建设部2011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强制性条文。
2、前期准备、设计、与当地政府协调处理与施工同步进行,红线内障碍物较多,且经过勘察多处占用耕地,协调工作量大,施工工期较短,工期相对紧张。
3、光山县属信阳地区,信阳地跨黄河,位于中国亚热带和暖温带的地理分界线上属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区。
信阳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1-15.3℃,降雨丰沛,空气湿润,四季分明,各具特色,工程环境良好。
场地自上而下为杂填土、粉质粘土、粉土、细砂、中砂、含硕卵石。
场地地下水为潜水,埋深为2.6m-3.5m左右,水位变幅1.0m。
拟建场地为Ⅱ类建筑场地,属可建设的一般场地。
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p,项目拟设计安装 161280 块标准功率的310Wp的晶体硅光伏组件,采用微孔灌注桩基础配固定支架安装方式。
每个固定支架安装组件20块,安装角度25º。
就地升压变采用双绕组变压器,规划容量为1.6MWA,高压侧额定电压为35KV。
50MWp光伏发电站共计有32个1.6MWp的光伏发电分系统,32个发电分系统35KV 升压变压器的的高压侧接入110升压站的35KV配电系统,为尽量减少低压直流电缆长度,有效降低低压直流输电损失,32个逆变升压单元分别就地布置在区内。
每回35KV集电线路由8台箱变并联构成,本期共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光伏发电站35KV母线。
土建工程:项目土建工程占地13亩,主要包括生产综合楼、配件仓库、附属用房及升压站房,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其中:生产综合楼为2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附属用房为1层钢结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升压站房为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5、工程特点:本工程主要特点占地面积大,约1800亩。
规划容量多,约50MW。
地形条件差,场地高低差大,全部为斜坡或台阶施工。
场地地质条件复杂,难点在于场地内材料运输、堆放困难,现场施工困难,因场地平整度高差大,造成桩基顶标高控制困难。
重点在于支架基础的标高及定位控制、支架焊接部位的防腐处理、接地施工、电缆敷设、站内架空线路施工和逆变器、升压变的安装。
四、施工及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7、施工安全摘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8、房屋抗震设计摘录《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实用标准文档强制性条文执行机构设置文案大全2.管理职责划分:2.1项目监理管理职责:①项目总监是项目监理执行《强条》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执行《强条》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强条》管理工作中条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组织制定《强条》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
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职责:①负责项目部《强条》的管理工作。
②组织编制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强条》保证措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
③组织编制和落实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审批重要项目作业指导书。
组织建立健全《强条》管理网络,推进管理工作。
④组织召开各管理部门关于《强条》的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执行问题。
2.3体系电气、土建、安全管理职责:属主责职能部分,主管总体《强条》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室、专业在施工过程中的的执行状况。
对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纠偏及预防工作。
收集《强条》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2.4工程电气、土建、安全职责:负责本部门《强条》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组织本部门及专业职工认真学习《强条》中的主要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2.5电气、土建、安全职责: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针对《强条》的运行的检查工作,并纳入到月质量评比活动中,配合体系创优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2.6电气、土建、安全职责: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环境部分的《强条》内容,组织各部室、专业加强执行《强条》内容的意识。
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配合创优部收集相关资料工作。
2.7电气、土建、安全职责:①在严格执行《强条》标准对材料管理②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地。
③负责组织并参与对设备、材料开箱时的质量检验,并做到设备三证一书、材料材质分析报告齐全。
2.8各专业职责:①按照项目部对执行《强条》的文件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强条》内条款的执行。
做好控制工作。
②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各项检查评比活动。
2.9电气、土建、安全职责:①完成好工程的各项试验任务,公平公正。
②针对《强条》规定对试验的要求,严格遵循,并在工作过程中实际运用。
五、本工程适用的强制性标准概况《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4),编号为GB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是强制性规范,其中粗黑条文或明确必须严格遵守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六、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1、项目监理部根据以往工程实践,对照国家有关部门部门出版的规程、规章、文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各自专业相关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摘录、汇编,提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安全等领域的强制性条文初稿;2、项目监理部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会审、监理部落实会审意见。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强制性条文的学习、理解、掌握、落实情况,达到全面、即时、系统的高度,真正把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在监理工作的全过程。
4、项目监理部结合工程进度、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
5、项目监理部由总监,每月例行集中一次检查、总结监理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并做好检查、总结记录。
6、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时,如发现图纸中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内容,则向业主方提出监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总承包单位。
7、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单位的质保、安保体系文件中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必要时审查程序文件。
8、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作业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凡未开列相应条款结合或与《强制性条文》规定相违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作业方案,一律不予审批。
9、结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上述物品一律不得在本工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