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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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实施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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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实施导则[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实施导则第八篇施工质量概述本篇主要叙述施工及验收阶段与质量有关的各项强制性要求。

施工质量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不可缺的重要环节。

如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作宏观划分,施工质量验收通常与勘察、设计等阶段相对应,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阶段。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本篇与其他各篇之间有紧密联系,但也有显著区别。

其联系体现在与勘察、设计、防火、抗震等要求密不可分,是上述环节各项要求的延续与具体实施;其区别则在于施工环节有自己独立的要求,涉及材料质量、验收标准等的规定是其他各篇没有的。

本篇将强制性要求的重点定位于质量验收、材料性能检验、关键工艺控制、施工对设计要求的符合性等方面,这类规定,其他各篇均不涉及。

了解第八篇与其他各篇之间的这些异同,对于深入理解第八篇的地位与内容是有益的。

本篇内容按照建筑工程的部位和专业划分,共十章。

在总则中,首先阐明了工程验收的各项基本要求,然后分别叙述了施工质量各方面的强制性规定。

后九章的内容依次是:地基基础、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工程、木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设备工程和智能建筑工程。

与2000年版强制性条文相比,本篇主要修订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4点:1、范围的调整。

本篇将施工质量单独成篇,把关于施工安全的内容从原第八篇中分离出去,另外组成第九篇。

这样调整的结果,使两者的重要性、完整性均得到提高。

2、章节结构的调整。

本篇章节结构,系按照建筑施工中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以质量验收为主线编制。

在更新各章条文的同时,调整了原第八篇的顺序与内容,增加了第一章总则,使各章条文的系统性和条理性有所改善。

3、内容的充实与调整。

本篇遵循系列验收标准改革中“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16字方针,以对验收的强制性规定为主,同时纳入一定数量对施工工艺或关键技术环节的强制性要求。

无论是质量验收还是过程控制,主要控制的对象均是涉及安全、环保、健康、防火、抗震等的重要环节。

房建监理实施细则

房建监理实施细则

房建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机构的选择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投标阶段选择合格的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监理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利益冲突,并能够独立进行监理工作。

3.在监理合同中,明确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益,并确保监理机构有足够的权限和资源来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机构的职责1.监理机构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供处理意见。

3.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过程合法合规。

三、监理工作的操作流程1.监理机构应当及时了解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监理工作的具体安排。

2.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情况等进行记录和评估。

3.监理机构应当召开监理会议,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交流,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报告1.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2.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反映工程的实际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3.监理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备忘录,记录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决策过程。

五、监理工作的处理意见1.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办法。

2.监理机构应当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落实。

六、监理结果的报告和评估1.监理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

2.监理机构应当评估工程施工质量和合同履行情况,提出评估报告。

综上所述,房建监理实施细则是指监理机构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监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实施要求的细则。

通过遵循这些细则,可以确保房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合同履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和评估。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七条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八条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定期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进行检查,对监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2015版,建筑工程2015版建筑)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日期:目录1 编制依据……………………………………………………………………………2 监理工作流程………………………………………………………………………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5 附件…………………………………………………………………………………1编制依据(亦为监理工作依据)1.1 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地质勘探报告、设计院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图纸会审纪要等。

1.2 业主和监理编审的工程管理性文件,如《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创优策划》、《创省级文明工地规划》、《质量考核办法及细则》、有效的“会议纪要”、有关的质量标准文件等。

1.3 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1.4 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1.5 监理规划。

1.6 监理大纲。

1.7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手册》(2016版)。

1.8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Q/JL-2014版)。

1.9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作程序》1.10 国家、行业、地方关于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文件,包括规程、规范、标准、管理条例、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等。

(通用文件:)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第46令,2011年4月22日)。

1.10.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10.3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10.4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1.10.5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14版);1.10.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1.10.7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1.10.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2013年版)。

《强条》监理实施细则

《强条》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1、目的确保施工质量,实现达标投产,争创国优工程。

2、编制依据2.1《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2.2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 248-20083、适用范围4、《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5、岗位职责5.1组长:由项目监理部总监担任,为监督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第一负责人。

5.2副组长;监理项目部副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的归口管理人。

5.3成员:技术监理、质量监理、安全监理6、细则实施的管理程序与要求6.1《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管理程序见图表6-16.2《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主要管理要求A.安全文明施工措施B.施工质量目标控制C.施工程序管理D.工程建设通用规定图表6-1《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管理程序6.2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表3.0.2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4 施工准备4.0.1 本条适用于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4.0.2 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4.0.2。

表4.0.2 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5.1.2 基础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5.1.2。

5.2 基础工程施工5.2.1 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5.2.2 基础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5.2.2。

续表5.2.26 杆塔工程施工6.1 杆塔工程开工前6.1.1 本条适用于杆塔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1.2 杆塔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6.1.2。

表6.1.2 杆塔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6.2杆塔工程施工6.2.1 本条适用于杆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2.2 杆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6.2.2。

表6.2.2 杆塔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7 架线工程施工7.1架线工程开工前7.1.1 本条适用于架线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施工质量篇发布版2014112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施工质量篇发布版2014112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施工质量篇1总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5。

0.8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

0。

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3.0。

1下列建筑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2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3加层、扩建建筑;4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5需要积累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建筑。

3.0。

11当建筑变形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告委托方,同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或调整变形测量方案:1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2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3周边或开挖面出现塌陷、滑坡;4建筑本身、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5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50618 - 20113。

0.3检测机构必须在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3。

0.4检测机构应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0.10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试件.有关标准留置时间无明确要求的,留置时间不应少于72h。

3。

0。

13检测试件的提供方应对试件取样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4.1。

1检测机构应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人员.4.2.1检测机构应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设备。

4.4.10检测机构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虚假检测报告:1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2检测报告中数据、结论等实质性内容被更改的检测报告;3未经检测就出具的检测报告;4超出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出具的检测报告。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适用南方电网公司配网项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适用南方电网公司配网项目)

审批:年月日编写:年月日目录1.概述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工程概况 (1)2.监理人员职责 (1)3.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的具体监理措施 (2)4.工程适用的强制性条文 (3)5.附件: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及检查记录表式 (5)1.概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条例》的技术支撑和配套规定,也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

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1.1 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贯彻执行的要求,现将涉及本工程(施工部分)部分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实施细则,以便于监理项目部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施工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1.2 编制依据1.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2.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2.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1.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1.3 工程概况2.监理人员职责2.1质安部职责2.1.1收集有效的标准目录,对作废标准进行标识和隔离,为项目监理部提供有效标准原件(电子版)或复印件。

2.1.2编制“强制性条文条款”及相应的表式,指导并监督各项目监理部认真执行。

2.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2.2.1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本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并上报业主项目部。

2.2.2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并达到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掌握,为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奠定坚实基础。

2.2.3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工作,并组织本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学习、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

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

(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王顺新审核:张克二零二零年七月目录一、编制目的 (2)二、适用范围及内容 (2)三、编制主要依据 (2)四、监理目标 (2)五、强制性条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六、强制性条文的检查频率 (3)七、监理审查的文件资料 (3)八、监理控制措施 (3)九、强条的执行、检查与考核 (4)一、编制目的为了在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二、适用范围及内容1.本计划适用于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组对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情况实施监督。

2.监理工作内容:房建工程及安全管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控制。

三、编制主要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1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四、监理目标1.施工过程中达到以上的规定。

2.在施工全过程中,组织或参与本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与验收五、强制性条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为加强本工程有效执行强制性条文,有力推进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开展,特成立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小组。

2.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组长:总监理工程师张克成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高广君安全监理工程师王顺新见证员陈文集资料员高广君(兼)监理员陈伏3. 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部署与检查工程各阶段的强制性条文检查情况,协调与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水电站项目部2013年02月审定:审核:编制:目录一、编制目的 (1)二、编制依据 (1)三、适用范围 (1)四、《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组织机构 (2)五、岗位职责 (2)六、强条的执行与实施 (2)七、《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管理流程图: (4)八、*******水电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执行强条清单 (4)九、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附表 (5)十、强制性条文执行问题通知单、问题处理报告单 (20)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编制目的确保*******水电站的整体形象,为*******水电工程建设实现*******水电站达标投产,争创国优工程。

二、编制依据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程》(GB50433-2008);2、《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3、《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程》(SL312-2005);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5、《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7、《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DL/T5402-2007);8、《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水电站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四、《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五、岗位职责组长岗位职责:由监理部总监担任,为监督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第一负责人。

副组长岗位职责:监理部工程部长为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实施《强条》,并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强条》在本标段的实施效果,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2020年)(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房屋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精编

(2020年)(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房屋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精编
4.9.1烟道、通风道
五、排烟和通风不得使用同壹管道系统。
2室内环境设计
2.1热工和节能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壹93
3.2.5外墙、屋顶、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和不采暖楼梯间的隔墙等围护结构,应进行保温验算,其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于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
4.3.1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
四、每个梯段的踏步壹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Zm。楼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九、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的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2.4栏杆凡阳台沙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7.2.3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00lx。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黑板灯对学生和教师均不得产生直接眩光。
2.3隔声和噪声限制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壹88
3.1.1住宅内卧室、书房和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室内允许噪声级表3.1.1
4.4.4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窗户的气密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壹、于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大于或等于3.0m/s的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级水平;对于7~30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II级水平。
二、于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3.0m/s的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级水平;对于7~30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III级水平。
空气声隔声标准表5.2.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一、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实施)(一)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目的和意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一条明确阐述:“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25条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它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它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26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27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28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29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最终)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最终)

六安金寨朝阳山一期50MW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批准:审核:编制: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六安金寨朝阳山一期50MW风电场工程项目监理部二零一六年二月《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目的未在本工程中严格、系统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在监理领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达标投产目标,项目监理部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工程有关规定,综合六安金寨朝阳山风电场工程具体特点,特制订六安金寨朝阳山一期50MW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二、工程概况金寨县位于东经115 °22′ 19″ ~116° 11′ 52″与北纬 31 °06′ 41″~31°48′51″之间,为鄂、豫、皖三省交界处。

东连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霍山县,南临湖北省英山县、罗田县,西与湖北省麻城及河南省商城两地交界,北与河南省固始县、安徽省霍邱县、叶集接壤。

境内东西及南北跨度均为80km,面积居安徽省之首。

金寨县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特点是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

由于地形的差异,金寨县南北的物候相差半月左右。

四季划分金寨县四季划分地点定为县城梅山镇和江店区,位于县境北部,海拔60~400 米。

春季以柳树皮微显青色,田间略显绿意,为始期指征,候平均气温在10 ℃以上。

常年平均日期为 3 月 26 日~5 月 20 日,历时 56 天。

夏季以刺槐盛花为始期指征,候平均气温在 22 ℃以上,常年平均日期为 5 月 21 日~9 月 15 日,历时 118天。

秋季以蝉声终绝,寒潮始临为始期指征,候平均气温在10~22℃之间,常年平均日期为 9 月 16 日~11 月 20 日,历时 66 天。

冬季以始降枯霜为始期指征,候平均气温在 10 ℃以下,常年平均日期为 11 月 21 日~次年 3 月 25 日,历时 125 天。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的通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部建标〔00〕31号文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称《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在文本中明确表示,并应纳入《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已经我部组织审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由我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建筑设计(已上传)第二章建筑防火第三章建筑设备第四章勘察和地基基础第五章结构设计第六章房屋抗震设计第八章施工质量第九章施工安全第一章建筑设计1 设计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一872。

1。

2 基地高程一、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2.1.4 相邻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与空地三、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不得向邻地方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2.2.1 不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一、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

二、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线.3.3.2 地面排水一、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设施。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110kV滩营变电站扩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110kV滩营变电站扩建工程监理项目部2014年7月审批:年月日编写:年月日目录1 概述 (1)1.1编制目的 (1)1.2编制依据 (1)1.3工程概况 (1)2 监理人员职责 (2)2.1实施领导小组 (2)2.2职责 (3)2.3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培训 (3)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具体监理措施 (4)4 检查与整改 (5)附表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工作流程图 (6)附表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开工前). 7 附表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施工过程)8附表4:A-2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月度报审表(H)11 附表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12)附表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13)1 概述1.1编制目的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的文件精神,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本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实现工程达标投产,达到国家优质工程标准的质量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工程监理规划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

强化事前策划,事中控制,事后检查,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 81 号令,2000.8.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 5009.3-200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DL 5009.3-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Q/CSG21005-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WHS)》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设备技术文件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标准。

最新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最新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科技大学××#、××#、××#教工住宅工程均位于××科技大学西安校区生活区内, 生活区的北侧为村庄,南侧为国道,西侧为空地,东侧为国道。

三栋楼均为现浇剪力墙结构。

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

××#楼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m。

××#楼建筑面积××㎡,建筑高度××m。

××#楼建筑面积××㎡,建筑高度××m。

本细则使用于建筑住宅楼工程。

二、执行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3、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GB50203-2002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三、监理工作流程:1、原材料质量控制流程:2、施工质量控制流程:a、钢筋施工质量控制:----------------------------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b、模板施工质量控制流程:----------------------------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c、砼施工质量控制流程:d、砌体工程质量控制流程:----------------------------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四、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措施:1、认真熟悉图纸,并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强制性条文清单》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强制性条文清单》

一、工程概况 (1)二、编制目的 (2)三、编制依据 (2)四、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目标 (3)五、组织机构 (4)5.1 、项目部职责. (4)5.2 、项目经理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4)5.3 、项目副经理对强制行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5)5.4 、项目总工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5)5.5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6)5.6 、项目部作业层班组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6)5.7 、专职技术员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7)六、强制性条文实施程序及措施 (7)6.1 、检查和实施工流程. (7)6.2 、实施措施. (8)七、强制性条文清单 (9)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工程C2 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西省靖安县境内,下库坝址距县城约40km,为周调节抽水蓄能电站。

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安装四台单机容量为300MW 的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动机组。

本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 3 级建筑物设计。

枢纽主要包括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工程项目。

主体工程量:明挖土方198万m3,明挖石方118万m3,石方洞挖88万m3,石渣填筑(含砌石)101万m3,粘土填筑43万m3,混凝土(含喷混凝土)62万m3,钢筋、钢材2.6万t ,锚杆14.8 万根,帷幕灌浆4.6万m,固结灌浆10.54万m,回填灌浆5.6万m2。

本标段为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包2(C2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

输水系统:输水系统连接上、下水库,为二洞四机布置方式,由上库进/ 出水口、引水上平洞、引水调压井、引水上竖井、引水中平洞、引水下竖井、引水钢岔管、引水支管、尾水支管、尾水混凝土岔管、尾水调压井、尾水隧洞和下库进/ 出水口等组成,单条输水管道总长度约为2642.7m (指4#输水系统长度,下同),其中单条引水隧洞长约1372.4m ,引水上平洞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开挖洞径为7.6m ,衬砌后断面直径6.0m ;从引水上竖井的上弯段起点以下均采用钢管衬砌,钢衬内径 5.2m;尾水系统中除尾水支管采用钢衬外,其它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衬砌后断面直径 6.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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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标准监理实施细则核定:
审查:
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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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本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坚持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安全质量行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特编制本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三、本工程的特性分析
XXXXXX工程建设过程主要涉及《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 176-2007)以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等强制性标准。

本工程涉及强制性标准方面的内容主要有:施工脚手架、高处施工作业、外电线路与工程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闸口临边防护、砌体结构、屋面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四、强制性条文实施程序及措施
1、检查和实施流程
2、实施措施
(1)本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的实施原则,采用“过程控制、阶段性检查、总体评定”相结合的实施细则。

(2)强制性条文检查方法包括:施工文件资料编审、原材料外观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检查、工程验收记录等,安全规程强条检查相结合。

(3)工程开工前,编制相关施工方案、技术资料,项目经理或总工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图纸执行强制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技术、安全交底,按设计《强条》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在工程各分项施工前,项目经理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相关强制性标准,形成学习记录。

(5)在工程实施阶段,严格按相关规程规范和相关《强条》开展施工作业及质量控制工作,在施工准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中执行和贯
彻《强条》要求,实现《强条》检查和贯彻的全过程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6)每阶段工程结束或基本结束时,对该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本阶段全部的过程控制资料和施工记录资料、阶段性检查时具备检查条件的工程实全。

(7)各分部工程结束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保证形成相关的施工记录资料齐全。

五、强制性条文清单
水利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时间:年月日
填写: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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