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志愿者组织与香港义工团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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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志愿者组织与香港义工团之比较
作者:何炜
来源:《管理观察》2010年第01期
近年来,在各种大大小小的媒体上,总能有意无意地看到“义工”二字,而且被报道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这说明社会对这一群体或者组织的关注度也在不断升温。

“义工”可以解释为自愿地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金钱或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的人士,甚至有人认为他们更像是雷锋精神衣钵的继承人。

其实,义工一词来源于香港,全称是义务工作者,英文为“volunteer”。

而在大陆地区,volunteer一词则被翻译成“志愿者”。

首先是组织架构方面的差异。

国内的志愿者组织与香港的义工团都是在一定机构组织引导下开展活动的。

国内志愿者组织一般是由各级党委的宣传部门统一领导,志愿者组织的分会则有其他部门分管,如青年志愿者协会就由各级共青团组织管理;而香港的义工团是通过香港义工发展局来组织协调各项活动和工作。

这是两者在组织架构方面比较相似的方面,但是在相似的表面下,却有着很多的差异:
1.独立性。

志愿者组织一般等同于党政机关的一个下设部门,如青年志愿者协会就是共青团组织的一个下设机构,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都是由团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兼任,其独立性较弱,主要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服务。

义工团虽然要接受香港义工发展局的组织协调,但是相对而言,它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义工发展局更多是承担一个服务义工团的职能,为义工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包括培训、协调等各个方面准备工作,即主要承担为义工活动上下沟通、打开瓶颈、铺平道路的角色;义工团则根据社团宗旨独立开展活动,在活动内容、形式、范围等方面都没有特别限制,比较灵活。

2.政治性。

由于国内志愿者组织一般处于党委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在中国单一制的国家体制下,对国家的管理实质上是党政合一的,所以在对志愿者组织管理的过程中必然体现出较强的政治性。

而且,由于国内志愿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大多都有党政部门公务员兼任,其在工作过程中必然将坚持统一的政治取向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并在工作中得到体现。

因此,志愿者组织无论从其组织属性,还是从工作方向等方面来考察,都会体现出响应的政治性。

同时,由于前面所述,志愿者组织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没有独立的经费支配权利,为了确保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托政党和政府的力量。

因此,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必须是适应和符合社会发展的政治需要的,至少在政治性方面,必须一致的,绝对不能是背道而驰的,否则必定无法生存的。

3.普遍性。

义工是香港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民间慈善工作的主力军,在香港的社会历史演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传统,为社会和市民所认可,并且其设定准入条件比较宽松,只要有意愿、有能力的人都可以参加,所以义工团具有良好、普遍的社会基础,社会参与面十分广泛。

以2004年底的数字为例,当时香港人口总数约689.6万,但是义工就有逾46万,占总人口的6.7%。

而中国大陆志愿者注册的人数在2004年底约为1000万,按当时中国总人口数约12.6亿计算,志愿者占只总人口数的0.8%不到。

虽然可能还有很大一部分
未注册的志愿者未能统计进去,但是与香港义工的普及程度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

其实中国早在五六十年代就开展了学雷锋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当时志愿者活动的一个雏形。

但是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志愿者组织并未在比重上实现量的突破,质的飞跃更无从谈起。

4.稳定性。

义工团的申请、审批、加入、培训、活动等各项程序比较成熟和全面,保证了机构和义工队伍的稳定,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国内的志愿者组织虽有较为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也有较为严密的操作程序,但是在具体执行方面尚不够全面,导致了志愿者队伍的松散。

如有些地方的志愿者组织具有很强的临时性特点,当有需要志愿者服务的任务时,志愿者组织才临时安排一些人组建成一个志愿者队伍。

这样的队伍完全是一个临时型和任务型的队伍,不具备稳定的组织基础,不利于组织的长期发展。

其次是组织服务方面的差异。

通过组织为需要的人群和组织提供义务服务是志愿者组织和义工团实现组织价值和履行社会职能的共同面。

服务其实已成为组织内部的一种本质需求和外部表现,通过服务帮助社会实现“互帮、互助、互爱”的理想目标,达到一些共同的社会目标,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但是涉及具体的服务,两者又有许多不同之处:
1.服务的长效性。

其实,两地组织的服务长效性是一个共性的特征,但形成这种服务长效性的根源却截然不同。

志愿者组织服务的长效性是以活动为主导来带动的。

而义工团服务的长效性则是依托义工队伍的稳定性来实现的,通过稳定的义工资源队伍,为他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稳定的服务内容。

2.服务的单一性。

服务的劳动性同样是两者的共性,但是志愿者组织与义工团不同的是,它的服务不仅限于义务劳动,它还积极参与各种捐款捐物等活动,通过组织对政治、社会的影响力,可以组织发动各种捐款捐物的慈善活动,帮助贫苦地区、受灾地区的人们。

3.服务的无偿性。

义工团的服务一般都是无偿的,因为义工提供服务的一个前提就是自己有服务于他人的愿望、需要和能力,为了满足他自身的这种服务需要,他必须自己承担为服务所支出的物质成本,如交通费等,这些费用是一种需求满足成本,不可以向任何个人和组织要求补偿的,必须是无偿的。

4.服务的优惠性。

义工团的义工们都要参加很多义务服务,而其作为义工本身,政府以及义工发展局给他们提供的各种优惠措施很少,除了免费培训、免费寄送刊物、荣誉评比等,基本没有太多实质性的优惠措施。

而志愿者组织的成员却可以因为提供某些特殊服务,享受一些政策上的优惠便利措施。

以上就是对国内志愿者组织和香港义工团的一些粗浅的比较。

应该说,同是中国人,受到同一种古老文化的熏陶,但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却形成了2种相似的组织,虽然它们各自在一些方面存在这差异和不足,但是通过这种有益的比较,相互取长补短,一定能更好地促进两者的发展和融合,为中国更多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提供一个有利的后勤保障。

作者简介:何炜,男,1978年1月生,籍贯:江苏吴江,学历:本科,研究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华东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06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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