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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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概述

行政许可法概述

行政许可法概述行政许可法是管理国家行政许可活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

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行政许可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行政许可法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某些特定权力的一种形式,通过行政许可可以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便利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公正性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不能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力。

便利性原则要求行政许可应该尽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公开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权力的过程中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公正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权力时应当公正、平等对待申请人,不得歧视。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

行政许可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决定和公告等环节。

申请环节要求申请人按照法定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查环节要求行政机关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资格和申请内容的合法性和符合性。

决定环节要求行政机关对审查合格的许可申请作出许可决定,决定的内容包括许可事项、许可条件和许可期限等。

公告环节要求行政机关及时公告许可决定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许可法还规定了行政许可的撤销、变更和延续等情况。

行政许可的撤销是指行政机关在许可期限内发现许可事项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变更是指行政机关在许可期限内发现许可事项需要作出调整或变更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变更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延续是指行政机关在许可期限届满前,经申请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许可期限。

行政许可法概述

行政许可法概述

行政许可法概述行政许可法概述一:行政许可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1.1 行政许可法的概念行政许可法是指国家依法通过行政机关对特定的行为主体或法律关系安排进行授权、批准或许可的一种行政行为法律制度。

1.2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1) 法定性原则:行政许可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条件和程度,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自由原则: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选择是否申请行政许可。

3) 公平原则:行政许可应当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不得歧视申请人,确保公众利益的平衡。

4) 公开原则:行政许可的程序和结果应当对社会公开透明,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便利原则:行政机关应当通过简化程序、提供优质服务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二:行政许可法的主体2.1 行政许可的申请主体2.1.1 个人: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1.2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2 行政许可的决定主体2.2.1 中央行政机关:国家授权的中央行政机关负责许可的决定。

2.2.2 地方行政机关:依法对所辖范围内的许可事项进行决定。

三:行政许可法的程序3.1 行政许可的申请程序3.1.1 申请人提出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3.1.2 行政机关受理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受申请后依法及时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3.1.3 行政机关审查申请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不合法或不完整,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

3.1.4 行政机关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2 行政许可的复议和诉讼程序3.2.1 复议程序:申请人不满行政许可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2.2 诉讼程序:申请人不满行政复议决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行政许可的效力及监督4.1 行政许可的效力行政许可在法定的范围内具有合法的行政效力,被许可的行为主体可以依法进行相关活动。

行政法——行政许可

行政法——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的种类 行政许可的作用 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 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实施 法律责任
第14章
行政许可的概念


许可,允许、允诺,是指一方允许另一方 做未经允许即是违法或侵权的事情。 英美法,许可和许可证的用词license 经济学:政府规制的一种方法

不予撤销


撤销赔偿

行政许可的注销




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被赋权公民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 许可被撤销、撤回或者被吊销 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注销的其他情形
法律责任
设定许可的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责任

审查

应当审查 审查方式 决定方式:当场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决定 决定内容
准予许可(形式、公开、有效范围) 不予许可(说明理由、告知权利)


决定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期限

一般:受理之日起20日内

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30日)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统一办理、集中办理不得超过45日
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责任

申请人的责任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拒绝并警告;一年内不得再申请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刑罚

被许可人的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责任


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 政许可的活动的,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许可法概念和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许可法概念和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许可法概念和基本原则有哪些范本一:行政许可法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概念定义行政许可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法定的条件下进行管理,并给予或者不予给予权利的一种行政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类型1. 一般行政许可:指国家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主体进行事先审批的行政许可,例如营业执照、建筑许可等。

2. 特殊行政许可:指特定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主体进行事先审批的行政许可,例如危险品运输许可、外资企业设立等。

三.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 法定许可原则:行政许可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设立许可事项。

2. 平等自由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平等对待申请人,不得歧视或者限制申请人的申请。

3. 依法审批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审查和决定,不得滥用权力或者超越权限。

4.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公开许可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透明,方便申请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并监督。

5. 保护合法权益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尊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许可申请,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四.附件1. 行政许可法相关法律和法规2. 行政许可流程图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许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法定的条件下进行管理,并给予或者不予给予权利的一种行政行为。

2. 一般行政许可:指国家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主体进行事先审批的行政许可。

3. 特殊行政许可:指特定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主体进行事先审批的行政许可。

4. 法定许可原则:行政许可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设立许可事项。

5. 平等自由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平等对待申请人,不得歧视或者限制申请人的申请。

6. 依法审批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审查和决定,不得滥用权力或者超越权限。

7.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公开许可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透明,方便申请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并监督。

行政许可法讲义

行政许可法讲义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
•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一)一般程序
• 1.申请:书面申请,不允许口头申请
• 2.受理:a.应当受理

b.不予受理

c.当场改正

d.一次告知,两次办结(5日内)
• 本机关专用印章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
•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一)一般程序 • 3.审查:a.形式审查 • b.实质审查(两人以上)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
•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五)行政许可的费用 a.实施行政许可 b.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c.申请书格式文本
不收费
不允许:返还或变相返还
第四部分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 1、上级机关监督下级机关:
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2、发证机关监督被许可人: a.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 b.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 一、设定范围:可以设定(第十二条)

可以不设定(第十三条)
• 二、设定权
• 三、设定内容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 二、设定权
• 设定文件: • 法律、行政法规 • 国务院决定(必要时) • 地方性法规 • 地方政府规章(一年)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 二、设定权
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
• 第一部分 行政许可法的概述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 第四部分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一部分 行政许可法的概述
•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第二条)
•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据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详解什么是行政许可

详解什么是行政许可

详解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应用的一种主要行政管理手段和方法,它广泛应用于国家行政管理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诸多领域。

行政机关通过实施行政许可对社会生活进行宏观调控,起到防范和控制风险、合理分配和利用自然资源、提供证明等作用。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及特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以颁发书面证照等形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行为,不能主动为之,而是以相对人申请为前提。

因为行政许可是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或资格的行为,对于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而是否要求取得这种权利或资格,是相对人自己的事,由其自主决定。

因而只有相对人向行政机关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才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进而决定是否予以许可。

2.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资格或权利,而这种资格或权利是其他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个人、组织所不能拥有的。

所以,行政许可行为必须有特定的形式要件,以便于行政机关和社会对被许可人与未获得许可的其他个人、组织加以区别,也便于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

按现行的法律的规定,我国行政许可的形式主要有:许可证、执照、注册登记、准许证、通行证、特许证、护照、批准书、审批书等。

3.行政许可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许可是对禁止的解除,没有法律的一般禁止,便不存在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对符合一定条件者解除禁止,允许其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享有特定权利和资格。

例如,制作、运输、销售爆破物品是国家一般禁止的行为,但是,国家为了国防安全、社会治安和社会建设的需要,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个人准许其实施这类行为。

4.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授益性行政行为和损益性行政行为相对,是我国行政行为的一种类别,它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免除其义务而带来一定的利益的行政行为。

第四章行政许可

第四章行政许可

3.认可,(第12条(三)) )指行政主体 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进行认定的许可。 特征有:一般都需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 考试结果决定是否认可;这类许可往往与人的 身份、能力有关系;没有数量限制;一般没有 自由裁量权。如建筑企业资质、律师资格、教 师资格、医师资格等。
4.核准,(第12条(四)) )指行政主体对某些 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判断、审核、 认定。 特征有:许可的依据主要是技术标准、技术规 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客观性;一般要根 据实地检验、检测、检疫作出结论;没有自由裁量 权;没有数量限制。如生猪屠宰检疫、消防验收、水 库大坝竣工验收、电梯安装运行验收等。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第11-21条)
(二)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13条)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 能够解决的。
有关拆迁许可的思考
典型事件 法律规范现状 专家争论 应然的状态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二)特别程序(第六节) 不是完整程序,只是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环 节,主要出现在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类 许可中。
案例分析一
王某想建新房,2005年8月5日来到乡政府,向 乡政府提出申请。负责人甲说:“你回去打个申请。” 王回去写了申请书,8日又来到乡政府,甲说:“我 明 天出差,申请你先放这儿。”10天后,甲打电话通知 王 到乡政府,甲说:“申请建房还有很多东西要提交。” 甲给王某写了提交的材料清单,并要甲交10元,领了 一份申请书格式文本。王按要求将材料交给了甲,甲 说:“好了,东西没什么问题了,不过管印章的小李 不
《逸周书·大聚篇》记载:“禹之 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 入夏三月川泽不网罟,以成鱼鳖之长。”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001]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001]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袁曙宏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前言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讲述《行政许可法》,首先讲述《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理论。

《行政许可法》在7月1号正式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部法律非常的重视。

国务院专门开了几次会议进行研究、贯彻实施,在今年1月6号温家宝总理在省部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会议上做了重要的讲话,专门进行部署。

我们国家行政学院专门对省部长进行了一个礼拜的培训,那么对一部法律的实施这么的重视,这在建国以来是第一次,充分的说明这部法律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一、行政许可的含义、由来和功能(一)行政许可的基本概念与特征首先第一个问题我要给大家介绍,行政许可的含义、由来和功能。

什么叫行政许可,它是怎么发展来的它有什么重要的功能我们说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给它下了一个定义,就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我们将这样一个定义,如果公民要开出租车,你向出租车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出租车管理机关经过审查认为你符合法定条件,这样让你开出租车。

这样一个活动,这样一个行为,叫行政许可。

我们将根据这样一个定义,它有四个含义,四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行政许可它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通俗的意义来讲是行政审批,但是它不包括行政机关的内部审批,它是一个外部性的行为。

比如行政机关内部中一个处长要当局长这种审批,行政机关财务的审批、出国的审批,这些都不是行政许可。

只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了,我对你批准,这个是行政许可,所以它是一个外部行政的行为,不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审批。

刚才讲的出租车司机,再比如你要办一个学校,你买学校要审批。

这是第一个特征。

第二个特征,它是一种已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对老百姓的审批必须是老百姓主动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不能你不申请我就批准你办一个学校,那是不可能的。

它不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当然不可能老百姓提出一个申请,讲我申请你对我进行处罚、拘留。

行政许可法释义

行政许可法释义

行政许可法释义
《行政许可法释义》
一、行政许可法的概念
行政许可法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具体行为的行政许可,以及当事人根据许可条件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件的行为的法规。

二、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的定义:行政许可是一种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许可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进行一项活动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行政许可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公平性:行政许可必须公平、公正,不得搞政治歧视、以民主集中制、拉票发牌等方式处理。

(3)科学性:行政许可必须科学、合理,不能超出本职职责范围,不能随意决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政策。

3、行政许可的类型:
(1)强制性行政许可:是指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给予申请者的行政许可;
(2)自愿性行政许可:是指政府在根据当事人申请以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02 行政许可的种类和设定
行政许可的种类
特许
对特定活动进行特别管理,只 有符合特定条件的申请人才能 获准。
核准
对特定事项进行技术或专业审 查,符合要求才能获准。
普通许可
对特定活动进行一般性管理, 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获准 。
认可
对特定服务或技能进行认证, 只有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获准。
登记
对特定主体进行信息记录,符 合规定才能获准。
特点
行政许可法具有规范性、约束性和保障性的特点。它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设定、 实施、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约束行政机关的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目的和原则
立法目的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行 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 利益和社会秩序。
行政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受 理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处理结果。
行政机关对申请的审查
行政机关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 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 合法定形式进行核实。
审查与决定
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实地核查
行政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 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一些需要现场核实的行政许可,行政 机关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核实申请人的实 际情况是否符合许可条件。
01
03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规 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05
04
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门制定规章,设定临时性行 政许可。
03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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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学习要点行政许可法一、行政许可概述(一)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监督原则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一)行政许可设定事项行政许可的法定分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二)行政许可设定主体及其权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三、行政许可的实施制度(一)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1、申请与受理程序(1)申请与受理程序(2)行政机关在申请人申请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3)申请的处理2、审查与决定程序(1)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方式(2)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3)决定程序3、期限(1)一般期限(2)多个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的期限(3)需下级机关审查后报批的期限(4)颁发、送达许可证的期限(5)期限的扣除(6)法律、法规关于期限的特殊规定4、听证程序(1)听证的范围(2)听证程序规则(3)听证会笔录的效力5、变更与延续程序默示许可制度6、特别程序(1)特别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关系(2)国务院实施许可的程序(3)特许程序(4)认可程序(5)核准程序(6)登记程序7、行政许可收费(三)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1、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2、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方式(1)书面审查方式(2)实地检查,抽样检查、检验(3)定期检查(4)自查(5)对获得特许权的被许可人的监督(6)异地协助告知(7)举报3、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1)撤销适用的情形(2)撤销权的启动机制(3)行使撤销权的赔偿和补偿(4)注销适用的情形行政处罚法一、行政处罚概述(一)行政处罚的内涵1、主体: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2、对象: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3、前提: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4、性质: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2、行政处罚和刑罚的区别(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3、公正、公开原则4、处罚救济原则5、处罚不相代替原则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一)声誉罚(精神罚、申诫罚)警告(二)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行为罚(资格罚、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四)人身罚(自由罚)行政拘留三、行政处罚的设定主体及其权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执法规章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一)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1、具有法定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经特别决定而获得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相对集中处罚权)3、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4、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二)行政处罚的管辖1、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指定管辖2、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的权限划分(三)行政处罚的适用1、行政处罚适用的原则(1)处罚与责令改正相结合原则(2)一事不得再罚原则(3)罚刑合并原则2、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责任能力3、行政处罚的情节(1)不予处罚的情形(2)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4、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五、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一)一般原则1、必须查明违法事实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二)简易程序1、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2、执法人员的权力和义务3、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三)一般程序1、立案2、调查取证3、告知当事人4、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举行听证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7、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四)听证程序1、举行听证会的条件2、听证会的进行程序3、处罚决定的作出六、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一)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1、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原则2、罚缴分离原则(二)当场可以收缴罚款的情形(三)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主体可以采取的措施行政复议法一、行政复议概述(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二)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原则二、行政复议的范围(一)可申请复议的事项(二)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三)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三、行政复议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复议代理人四、行政复议管辖选择管辖、政府管辖、垂直管辖、自身管辖五、行政复议程序(一)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申请期限和方式(二)行政复议审查举证责任(三)行政复议期限(四)行政复议决定1、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决定、变更决定、确认违法决定、赔偿决定2、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行政诉讼法一、行政诉讼概述(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二)合法性审查原则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案件(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三、行政诉讼的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四、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理人五、行政诉讼程序起诉与受理:起诉的一般条件、时间条件和程序条件六、行政诉讼证据(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二)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期限七、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一)行政诉讼的判决的种类和适用条件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判决(二)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国家赔偿法一、行政赔偿的概念与行政补偿的区别二、行政赔偿范围(一)侵犯人身权的范围(二)侵犯财产权的范围(三)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三、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一)行政赔偿请求人(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四、行政赔偿程序(一)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二)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三)行政追偿五、国家赔偿方式、费用(一)国家赔偿的方式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作价赔偿、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二)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政府信息的涵义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三、便于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严格行政执法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二、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五、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一、行政执法监督主体和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平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和报告制度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国家人事部印发)一、政治坚定。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为了维护公民和法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国明文规定了设定了行政许可法,对于行政许可法的设定,要求公开公平公正,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为了维护公民和法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国明文规定了设定了行政许可法,对于行政许可法的设定,要求公开公平公正,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1、行政许可法定原则。

包括可以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范围法定、设定和实施的主体法定、设定的权限法定、设定和实施的程序法定。

▲2、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1)公开。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规范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公开,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和条件应当公开;行政许可的过程应当公开。

(2)公平、公正。

即在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不得给予一些人特权或者给予一些人轻视,同样条件和情况必须同样对待。

▲3、便民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尽量减少或者合并行政许可的中间环节;缩短行政许可各个环节的时限及行政许可的全过程时限;降低申请材料的复杂性,尽量为申请材料订立简明的标准格式;尽量减少申请人所接洽的行政部门数量,申请材料在各个部门之间的流转工作尽可能地由行政机关负责完成;尽量减少行政许可中的收费数额。

▲4、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护原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同时,行政许可法中还规定了许多对申请人有利的条款。

例如,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第3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50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3、信赖保护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4、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5、监督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二、行政许可的特征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

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

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

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是政府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特定领域从事特定活动的前置审批制度。

行政许可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执行,以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管理。

以下是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依法许可是行政许可的根本原则。

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许可,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范围,也不能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在许可前应该公开信息,向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以便公民了解其权益、义务和程序。

在许可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及相关利益方公开审核标准、审核流程、审核结果等相关信息。

3.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对于提交申请的不同申请人,应该一视同仁,不得因为个人或者某个团体的关系而优先处理或者恶意拖延处理。

同时,行政机关应该突出审核程序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私人利益干扰审核的行政活动。

4. 高效原则行政机关在许可工作中,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流程,通过优化管理模式、加强监督等手段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

同时,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滞留、延期和申请材料不全等问题,应该予以及时客观的反馈和处理,避免影响申请人的既定计划。

5. 最优原则行政机关在许可过程中,应该尽可能考虑符合公众利益和社会发展的最佳选择,通过权衡各方利益,寻找最优方案,保障公平竞争,增加市场活力。

6. 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以提供优质、优先的服务为宗旨,通过搭建统一申请窗口、完善交流渠道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引导,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合作和联动,大幅减少行政环节,使得申请人极度简便和便捷地办理许可手续。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原创实用版】目录一、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1.社会背景2.法律背景二、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法治原则2.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3.便民原则4.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护原则正文一、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1.社会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许可作为政府管理的一种手段,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行政许可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权力寻租、行政腐败、效率低下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影响了社会稳定。

因此,制定一部针对行政许可的专门法律,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成为当时我国立法的迫切需要。

2.法律背景2003 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行政许可的法律,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促进政府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许可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许可法》的根本原则,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依照法律行使职务,依法办事。

具体包括法律优越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优越原则要求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法律保留原则要求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必须符合法律的宗旨和精神。

2.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公开原则要求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包括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等。

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必须公平、公正,不得给予任何人特权或歧视。

3.便民原则便民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理时限,降低申请材料的复杂性,简化程序,减少收费,以便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4第四讲 行政许可

4第四讲 行政许可

而《行政许可法》就是要在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个人权益保 行政许可法》 护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护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而重点又是通过规范和控制行政许 可的设定和行使来达成这一目的。 可的设定和行使来达成这一目的。 2003年 27日经十届全国人 已于 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 2004年 日起施行。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民 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二、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情形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公民、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制度
行政许可的设置权有三个 层次的国家机关可以行使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注意: 注意:内部行政审批不属于 行政许可法》调整的对象。 《行政许可法》调整的对象。 内部行政审批是指有关行政 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 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 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 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1.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特 征
2.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第三节 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可以设定许可的事项
(1)普通许可。如药品生产许可。 普通许可。如药品生产许可。 赋权”许可。如矿产勘探许可、自来水供应许可、书报亭经营许可。 (2)“赋权”许可。如矿产勘探许可、自来水供应许可、书报亭经营许可。 (3)资格、资质确定。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许可。 资格、资质确定。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许可。 (4)技术审定。如生猪屠宰检疫、出入境检疫。 技术审定。如生猪屠宰检疫、出入境检疫。 (5)主体资格确定。如公司法人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等。 主体资格确定。如公司法人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等。 (6)其他许可。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其他许可。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需要设定许可的情况

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摘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的一种法律行为,通过授予或批准某项权利或行为,使之具备合法地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

本文主要介绍了行政许可的概念、种类、核准与许可的区别以及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许可在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依法作出的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

行政许可属于行政行为范畴,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自由进行限制或控制的一种手段。

二、行政许可的种类行政许可分为一般行政许可和特殊行政许可两种类型。

一般行政许可是指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进行许可的活动,如企业营业执照的发放。

特殊行政许可是指法律、法规授予特定行政机关进行许可的活动,如核电厂的建设和运营。

三、核准与许可的区别核准与许可是行政许可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核准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活动进行事前审查,并依法对其合法性进行确认,一般适用于对具有特殊性质的事项。

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的一种权利批准行为,一般适用于对经营性活动的允许。

四、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 程序公开: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应当公开透明,许可标准和条件应当向社会公开,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2. 适度限制:行政许可应当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批,不能随意限制人民的合法权益。

3. 确定性:行政许可的审批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并依法向申请人告知决定结果。

4. 公平公正:行政许可的审批应当公平、公正,不能搞任性执法和滥用职权。

(员工管理)海事实用性人才教材之政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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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政务受理第一节海事行政受理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及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共八章八十三条。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简介为依法实施海事行政许可,维护海事行政许可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海事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海事公约,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以下简称“许可条件规定”),于2005年12月15日交通部2005年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9日以交通部2006年第1号令的形式对外公布。

2006年4月1日正式施行。

“许可条件规定”是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10号令)和《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11号令)之后又一部规范和统一海事行政许可行为的部门规章,是努力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力举措。

“许可条件规定”分“总则”、“海事行政许可条件”和“附则”3章共30条。

该规定将各级海事机构所对外施行的如“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船舶进出港口许可”、“船舶国籍证书核发”、“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许可”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等22项海事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了具体的许可条件,并严格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在审查、决定海事行政许可时,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变更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范和统一了海事行政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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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
核心内容:行政许可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合理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

但是行政许可的运用不可泛滥,否则会减损市场活力,损害公共利益。

因此,行政许可合理化控制尤其重要,因此法律规定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如法定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等。

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行政许可概述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它有控制风险、配置资源、提供公信和协调平衡等功能,可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五种类型。

二、行政许可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包括许可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权利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监督原则。

(一)许可法定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它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

它包括两个方面: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符合立法法确定的立法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2.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由法定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

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平
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

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其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三公原则是对合法原则的补充,有关规定必须事先公开,对老百姓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要实施阳光工程防止腐败的发生。

1.从设定上看,整个过程都是开放的,通过座谈论证,举行听证会等,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并把结果在报刊杂志或网站上公布周知。

世贸规则规定:内部文件不能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

2.从实施上看,①主体要公开,如具体由谁负责法规清理工作,清理的数量和结果都要公开。

②要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如设立电子墙或公告栏。

③期限公开④结果公开。

(三)便民原则。

便民原则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应当恪守的基本准则。

要求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

尽量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服务群众,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实行相当集中行政许可,统一办证,只要符合条件当场办理,立等可取,手续不完整的要一次性告知。

一些文字错误允许当场改正,提倡“人性化”服务,以人为本,换位思考。

(四)救济原则。

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

相对人在行政法上有十种权利:申请权,参与权,知情权,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诉权,诉讼权,索赔权和抵制权。

法定的救济途径是复议、诉讼和赔偿。

而要行使救济权就必须先拥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要让人有讲话的权利和机会,不
要因为相对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五)信赖保护原则。

它是指管理相对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到法律的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但是,若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应当对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给予补偿。

这是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引申,意思是政府要言而有信,说到做到。

对合法行为要补偿,对违法行为要赔偿。

(六)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它是指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它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行政许可种类繁多,达2600多种类型,涉及到专业知识、技术标准等问题,与主体人身关系密切,绝大多数不能继承或买卖。

(七)监督原则。

它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

包括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和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监督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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