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全过程应该关注《条例》的20个问题
招标师继续教育答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析第一章总则(二)1、关于对工程招标的理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2、关于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理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D )3、关于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4、根据实际需要,(D)可以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5、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义务主体是( D )。
6、下列行为中,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的有(BCDE)。
招标采购合同法律应用第一章(六)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D )。
2、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 C )两个法定阶段。
3、违约责任是一种(A )法律责任。
4、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B)。
5、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C )。
6、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7、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A B )。
8、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A B )。
9、以下属于邀约邀请的有( A B C )。
10、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B|D|E|)。
第二章(七)1、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2、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B )。
3、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 B )4、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C )。
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B)。
6、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
7、2010年5月,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但未交付。
同年6月,甲与丙和丁分别订立买卖合同,将自己的电脑分别买给丙与丁,但只将电脑交付与丁。
《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的十四个看点(一)
《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的十四个看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正式实施已有二十年了,其在规范工程发包、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其中的一些内容已不再适应当前的实践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过反复酝酿,于近日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
笔者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工程招标投标的经验及体会,就修订草案对招标投标环节及程序修订的十四个看点进行评析,与业界人士探讨学习。
看点一:评标和定标分离“评定分离”是修订草案的最大亮点。
现行《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未规定招标人必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但是,2012年颁布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增加了“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规定。
这样一来,招标人选择确定中标人的权利受到了一定限制,其无法在三个中标候选人中自由选择中标人。
其实,招标人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工程的建设进度、资金控制、工程质量、工程收益、项目运营、投资偿还等承担着全部责任。
而选择合适恰当的中标人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在选择中标人的过程中,有时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与第一名相差无几,价格却比第一名低很多。
或者有时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与第一名价格相当,但一直与招标人进行着良好的合作,招标人对其充分信任。
这些情况下,招标人往往希望选择第二名中标,并且这样的选择也是合理的。
基于此,修订草案作了大胆的突破,引入“评定分离”。
其实“评定分离”已在广东、深圳等地进行了多年实践,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
“评定分离”的具体做法为:评标委员会向中标人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说明;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排序的外,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招投标注意事项
招投标注意事项招投标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活动,无论是企业采购物资、工程项目建设,还是服务外包等,都可能会涉及到招投标的流程。
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果不加以重视,可能会导致投标失败,甚至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招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招标前的准备1、明确需求招标方在发起招标之前,一定要清晰明确自身的需求。
包括所需产品或服务的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付时间等。
只有需求明确,才能制定出准确、详细的招标文件,避免在后续的招标过程中产生误解和纠纷。
2、市场调研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了解潜在供应商的情况,包括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信誉等。
这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招标预算和评标标准。
3、法律法规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例如,要遵循《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1、内容完整招标文件应包含项目的详细描述、技术规格要求、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内容。
确保文件的完整性,让投标人能够全面了解招标项目的情况和要求。
2、语言准确文件中的语言要准确、清晰,避免使用模糊、含混的词汇和语句。
以免投标人对文件的理解产生偏差。
3、公平公正评标标准要公平、公正、客观,不得针对特定的投标人设置倾向性条款。
同时,要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在同等的条件下参与投标。
三、投标方的准备1、资格审查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确保自身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
2、深入理解需求对招标方的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和理解,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投标文件中要清晰地阐述如何满足招标方的需求。
3、报价策略制定合理的报价策略,既要考虑成本和利润,又要具有竞争力。
不要盲目低价投标,以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自身的利益。
4、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
注意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确保文件的有效性。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投标人应重点关注的20个法律问题
套 ,给投 标人 造 成 了一定 的经济 负 担 。 因此 ,条例 》 确规 定 , 《 明 招 标 人 发售 资 格预 审 文件 、招 标 文 件 收 取 的 费 用 应 当 限 于 补 偿 印 刷 、 寄 的成本 支 出 , 得 以营 利 邮 不 为 目的 。另外 , 于 图纸押 金 , 对 招 标 代 理机 构也 应 以合 理 的金 额 为
6
的金 额 也 可 能 导 致 泄 露 投 标 报
高投 标 限价 的计 算 方法 ,并规 定
如 果 投 标 报 价 高 于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投 标将 做废 标 处理 。因此 , 其
际需 要不 相适 应 的 条件 ;依 法 必
须 招 标 的项 目以特定 区域或 特 定
投标 。 根据我 国《 公司法》 的规定 ,
外 , 据有 关 规章 规 定 , 于货 物 根 对 和施 工 招标 ,投 标 保证 金 最 高 限
额 为 8 元人 民币 , 于 工程 勘 0万 对
律体 系 在行 政 法 规 层 面 的 空 白 ,
是我 国招 标 投标 立 法进 程 中 的重 提 出的 问题 ,条 例》 《 出台前 , 法律 要 里 程碑 。本文 似 站在 投标 人 的 的相 关法 律 问题进 行 分析 。
高 为投标 总 价 的 2 %。实践 中 , 将 格 , 废标 处 理 。 将作 投 标 保 证 金 设 定 为 投 标 报 价 的
《 条例》 明确规定 , 招标人设
2 一方 面 各投 标 人 的投 标保 证 有 最 高投 标 限价 的 ,应 当在招 标 %,
准 ,而且 在投 标 人退 还 图纸 等设 金 额度 不 统一 ,另 外 投标 保证 金 文 件 中明确 最 高投 标 限价 或 者最 计 文 件后 ,应 当将押 金 退还 给 投
招投标过程这20个问题必须特别注意
招投标过程这20个问题必须特别注意投标文件准备阶段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另外,对于图纸押金,招标代理机构也应以合理的金额为准,而且在投标人退还图纸等设计文件后,应当将押金退还给投标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并且规定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潜在投标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上限应统一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报价的2%。
根据有关规章规定,对于货物和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80万元人民币,对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废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最高投标限价。
如果有最高限价,应注意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该最高限价过低、无利可图,可以选择放弃投标。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此前实践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退还时基本上是不计利息的。
但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终止招标时应及时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还需另行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0个招投标过程的注意要点!
20个招投标过程的注意要点!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另外,对于图纸押金,招标代理机构也应以合理的金额为准,而且在投标人退还图纸等设计文件后,应当将押金退还给投标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并且规定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潜在投标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上限应统一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报价的2%。
根据有关规章规定,对于货物和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80万元人民币,对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废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最高投标限价。
如果有最高限价,应注意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该最高限价过低、无利可图,可以选择放弃投标。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此前实践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退还时基本上是不计利息的。
但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终止招标时应及时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还需另行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投标问题答疑
招投标若干问题解析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答:国家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部门规章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工程建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
2、幕墙等的清单,如:工程量招标时、由投标人计算,中标后要重新算,那么如何避免投标人投机取巧?答:这种方式进行招投标是不可取的,投标人计算工程量会出现不同投标人计算工程量差异的情况,而且有时会出现由于对图纸、技术理解的不一致导致工程量计算差异较大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再进行对投标人的评标、定标无论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最低价法都会出现无法评判中标人的情况,如果招标时出现部分清单工程量无法提供或无法准确提供给投标人,这种情况下建议对此部分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采用暂估量清单项出现,招标从统一规定暂估清单项的工程量,如工程量为1等,由投标人进行报价,并在招标文件中对于暂估清单的结算办法作出统一规定,规定为合同执行过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3、如何规避清单报价中,施工单位报价中所含主材单价对应档次与业务需求的档次单价差异,造成施工单位要求追加价款的风险?如:地砖,施工单位报价中所含主材单价30元/m2,业务需求中高档80元/m2左右的地砖,由此引起了差价如何处理?如何在招标阶段归避?答:一个办法可以是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出部分主要材料让投标人单独报价,并在评标办法中考虑此部分报价针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中可规定,对于主要材料中的报价与投标清单项组价材料价格不一致时,以评标主要材料报价为准,并在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检查(清标)中加入对于主要材料报价与组价材料价格一致性的检查。
如果存在不一致,可作不响应记录,这种做法已经在杭州部分工程中应用过了。
招标投标过程常见的20个问答
招标投标过程常见的20个问答●1、中标公告发出后发现第一名为无效投标时,招标人应如何处理?答:由投标人依据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招投标法重新进行招标。
●2、中标通知书的发送对象是谁、效力如何?答: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于何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答: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管理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如何处理?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其中,其他利害管理人是指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主要有:一是有意参加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等情况,致使其不能参加投标时,其合法权益即受到侵害,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
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为控制投标风险,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可能采用订立附条件生效协议的方式与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特定分包人和供应商绑定投标,这些分包人和供应商和投标人有共同的利益,与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三是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一般是投标工作的组织者,其个人的付出相对较大,中标与否与其个人职业发展等存在相对较大关系,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何时订立书面合同?答: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投标过程经常遇到的十四个问题
招投标过程时常遇到的十四个问题招投标过程时常遇到的十四个问题一、前期准备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招标文件需要做到规范、完整,做到招标准确、清晰。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划或者设计图纸及技术说明、中标通知书等。
2. 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招标工作不公正政府采购中的招标工作需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不够敏感,导致关键信息未被及时发现投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子细阅读,对关键信息进行及时发现。
二、投标阶段4. 投标文件审查不严格招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充分了解文件内容,确保文件符合招标人需求。
5. 投标保证金退回问题投标人在投标后需要交纳保证金,如未成功中标,保证金将会退还。
但在部份情况下会存在保证金迟迟未能退回的问题。
6. 变更招标公告如需要变更招标公告,必须及时做出通知,确保被招标人能够得知信息的变更情况。
7. 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提交的招标文件进行子细查看,确保未浮现错误情况。
三、中标阶段8. 评标工作难以保证公正评标分数应该子细依照评标标准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应该是公正、严谨和专业的。
9. 中标通知问题中标通知应该是清晰、准确的,确保中标人能够及时了解到中标结果。
四、履约阶段10. 合同履约问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子细查看合同内容,确保自己了解合同的严谨性与履约的责任。
11. 付款问题中标人应该及时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或者工程款。
12. 行政机关监管问题行政机关应该在履约阶段监督、检查中标方的履约情况,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五、终止阶段13. 合同终止问题当合同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执行时,需要对合同进行终止,终止应该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流程中进行。
14. 商议解决问题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果浮现纠纷,应该及时商议解决,尽量避免通过法院解决。
附件:1. 招标文件标准格式2. 投标文件规范格式3. 合同模板4. 评标标准规范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机关: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县、蒲半级人民政府、部门、委、局、办事处、司、厅等具有行政管理权的国家机关。
创新创业在武汉(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本题总分50.0分,本大题包括25小题,每题2分,总计50.0分)1作为研究力量不充足的中小企业和新创企业,当发现自己某些新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抢先进入市场时,常常可以通过( b )后来居上。
A.产品创新B.模仿创新C.自主创新D.技术创新2作为研究力量不充足的中小企业和新创企业,当发现自己某些新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抢先进入市场时,其实也不用着急,有了( b ),常常可以后来居上。
A.移花接木创新B.模仿创新C.联想创新D.优点组合创新3鼓励就业和再就业,对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其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c )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A.1年B.2年C.3年D.4年4武汉是一个以( b)为主的城市。
A.现代制造工业B.传统制造工业C.农业D.工业5《武汉市人事局关于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在全民创业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若干意见》(武人[2008]41号)规定,符合武汉市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可到武汉市( a )申请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A.人才服务中心B.地方高校C.地方政府D.人才交流市场6政府管理要引入( c )评价体系,政府各部门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手推进全民创业。
A.政府指标B.地方指标C.ISO质量D.其他7下列哪项是创新的条件与动力?cA.技术创新B.思想与方法创新C.适宜于创新的制度D.观念创新8某石油公司请了一组心理学家到公司分析“研究和发展”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什么比其它工作人员更富于创造力。
经过3个月的调查研究,心理学家找出了这些人比其他人更富创造力的原因:那些富于创造力的人都认为自己有创造力,而那些缺乏创造力的人大都是些自认为创造力不足的人。
这说明了创造力需要( )。
A.高度的自信与积极进取的心态B.积极进取、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C.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D.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的民主参与热情9采用( d )策略的企业同时为几个细分市场提供服务,为每个细分市场设计不同的产品,并实施相应的营销组合策略。
招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共56张PPT】
目录
第十五讲 投标人
第十六讲 开标 第十七讲 评标委员会
第十八讲 评标工作程序 第十九讲 评标方法 第二十讲 中标(定标) 第二十一讲 签订合同
目录
第二十二讲 书面报告 第二十三讲 投诉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讲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讲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讲 六个法定时限 附则一 六看招标文件 附则二 聚焦87号令影响供应商投标的15条新规 附则三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14项大变动
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 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十一次会议通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令的形式予以 颁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讲 有关概念
2、招标投标法的构成 《招标投标法》共分6章68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三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细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这里面涵盖的都是关键性条款,认真研 读有助于理清楚整个投标文件要怎么做,尤其是包含一些不可偏 离条款(实质性条款)。
附则一 招标文件六看
四看合同部分
结合商务不可偏离条款,看合同大致要求,结算方式,付款条件 等等。
五看技术规范书
这部分要和技术人员详细充分交流,尽量或者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 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附则二 聚焦87号令深刻影响供应商投标 的15条新规
变化三:他们再也不能用以下条款将你“拒之门外”了
87号令明确规定,不得以下面几种条件作为厂商投标的 资格要求。
87号令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 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 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 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招投标测试考题含答案
E.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正确答案:ABE
5、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A.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D.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可以继续实施招标程序或与投标人进行谈判。
正确答案:ACD
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即要求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以保护投标人得到公正、公平的保护,又规范了投标人异议处理的合理合规性;下列哪种行为是错误的( )。
A.3日 B.5日 C.10日 D.15日
正确答案:D
12、一级集采绩效评估结果在供应商选择阶段所占权重应经采购方案决策,一般不应低于并且也不高于()
A.一般不低于10%,且不高于20%
B.一般不低于20%,且不高于10%
C.一般不低于5%,且不高于10%
D.一般不低于10%,且不高于15%
正确答案:A
D.公开询价的项目,评审小组应由5人(含5人)以上单数组成
正确答案:D
6、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评标时间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
A.评标时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B.评标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C.评标时间由行政监督人员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13、对于纳入负面名单的供应商,负面名单限制期解除后首次参加中国移动相关产品采购活动时,其绩效评估成绩取满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8修正)【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8.03.19【实施日期】2018.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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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选题:关于评标委员会的描述,正确的是?正确答案[D]A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B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C 公开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D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2 单选题:以下哪种不属于招标人禁止性条款?正确答案[C]A 同一招标项目,提供差别信息B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实际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C 将项目实施团队成员数量作为加分条件D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3 单选题:《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公告媒体,以下哪个不是法定媒体?正确答案[B]A 《中国财经报》B 《中国日报》C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D 中国政府采购网4 单选题:根据《招标投标法》,以下哪个不能成为投标主体?正确答案[C]A 母公司B 子公司C 分公司D 总公司E 自然人5 单选题: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正确答案[B]A 在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可以和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B 招标人以单项报价核定投标人低于成本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C 开标可以由行政监督部门主持。
D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以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6 单选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属于以下哪个效力层级? 正确答案[C]A 法律B 法规C 部门规章D 行政规范性文件7 单选题:下列哪个不是政府采购中的采购方式?正确答案[C]A 单一来源采购B 竞争性谈判C 竞争性询价D 竞争性磋商8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表明投标人已参与投标竞争的是?正确答案[D]A 资格预审通过B 购买招标文件C 编写投标文件D 递交投标文件9 单选题: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订立书面合同。
正确答案[D]A 中标通知书B 中标后的降价函C 合同谈判结果D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10 单选题: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什么时间之前需要保密?正确答案[C]A 评标报告备案B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C 中标结果确定D 合同签订11 单选题:审查投标人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条文全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实施条例背景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9届全国人大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21号主席令发布,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已有12年;为了有效贯彻招标投标法,细化行为规范,统一交易规则,总结经验教训,针对目前虚假招标、串标围标、违法交易等突出问题,完善相应的行政监督和法律惩罚措施,并为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持久健康发展提供相应的法规依据;2006年启动条例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历时6年,国务院2011年11月30日审查通过,第613号令发布,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释义供参考,以立法机构设施为准条例共七章 85条第一章总则 6条第二章招标 22条第三章投标 11条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16条第五章投诉与处理 3条第六章法律责任 20条第七章附则 3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依法完善招标采购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公共资金采购效率,保证采购标的性能质量,统一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惩防腐败行为的力度;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本条主要为了衔接和界定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前者定义的“工程建设项目”与后者定义的“工程”内涵是一致的,均应包括所有的土木建筑和设备管线安装工程及其相关的材料设备货物与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并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监管体系;与“工程”无关或与其没有“不可分割和基本功能”关系的货物和服务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监管体系;第三条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国有资金和国际组织投资项目等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将在修订原国家计委3号令时规定;按区域、行业分别制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适当缩小范围,提高规模标准额,免除部分民营投资项目;并不再授权省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制定招标范围和规模的规定;注意:必须招标采购项目与为了反腐倡廉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企业生产经营采购招标的区别;第四条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维持现有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并为鼓励许多地区探索建立招标投标集中综合监督与行业管理相互分离制约的行政监管模式留下了空间;第五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明确了设区市以上交易场所的服务定位场所和信息,实际存在多种模式的“中心”和越位行为有待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技术规范即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电子招标投标不仅因为提高效率、节能减排等,更重要的是信息一体化行业、地域范围一体化、企业与项目管理全程一体化是市场一体化以及主体诚信自律的基础;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由集中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和开放式项目交易平台构成;第六条禁止行为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问题比较突出,国务院明令禁止,根源在于政府部门的职责边界不清楚,而且及多重身份于一体,自成一体,监督和管理同体不分,没有构成有效的行政和社会监督制约关系,且项目实施主体的责任权利不明确;以致工作人员非法干涉均有“名正言顺”的理由,且往往难以分辨和抵制;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第22号令,2010年6月18日第二章招标第七条项目招标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没有要求必须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审批、核准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可以再招标前单独申请审批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生态、科技等项目或核准企业投资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有核准项目目录;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不需要申请审批和核准;但应符合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求;第八条邀请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客观原因和特殊要求保密、技术和环境制约、供不应求等决定不能、不宜公开招标,且事先有可靠事实证明只能选择明确和公认的少量潜在投标人,按上述第七条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核准手续;既要防止利用邀请招标进行虚假招标和串标,又要防止适合邀请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而失败;建立信誉投标人短名单应注意问题;第九条可以不招标的项目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法第66条指涉及安全、秘密和抢险救灾等项目;二仅指采购人自己建设和使用,不包括投资相关人;三指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并不是中标人;四情形确实存在,且比较复杂和普遍,防止利用此款规避或虚假招标,如违反程序建设造成后继工程无法招标,以行业垄断作为配套理由等;第十条自行招标条件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这是原国家计委5号令自行招标五项条件的实质内容;其中的专业人员包括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工程师、咨询师、经济师、造价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有关政府和企业自行组织招标应当具有的专业人员的数量与结构以及其他条件留有修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时具体规定;须向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由有关部门认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按照现行的职责分工,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分别负责工程、进口机电产品、中央投资项目、通信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招标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后,亟待修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并应努力推动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互认机制;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建立招标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招标代理的职业素质,强化职业自律责任,规范职业行为;应当拥有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数量将在修订相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中分别作出规定;招标职业考试、从业注册管理制度以及与现行招标采购专业人员的职业水平考试评价制度的衔接办法另行制定印发;预计2013年开始实施;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的义务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是民事委托代理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转让投资股权;统一规定简单比选和随机抽取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弊端;各地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当地注册分公司方可承担招标代理业务的原因,属于非法干涉、保护、排斥市场行为; 第十四条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书面明确委托代理关系;防止恶性低价竞争和超额收费两个极端现象;应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政府指导价,可上下浮动20%,否则可以处罚;收费标准指组织全流程一次招标收费基准价,按标段包计费,降低了5亿元以上的计费标准并封顶,工程450、货物350、服务300万元,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向中标人收费;收费标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第十五条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第十五条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续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资格预审办法运用的特点,具有一次性、技术要求复杂的项目;使用定期动态短名单和随机抽取方法选择投标人的利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使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及有关部门指定的相关行业标准文本;应当努力推动监理行业、企业招标采购技术管理标准体系,与法律体系相互结合补充,才能共同调整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第十六条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与招标投标法第23、24条衔接,将原规章中的5个工作日修改为5个日历天;关于招标投标时间规定的利弊分析;第十七条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相当于自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少10个日历天;第十八条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新规定,明确了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建;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的方式有:再组织资格预审,或直接采用资格后审;首先要分析申请人少于3个的不同原因,以作出相应改进,重新招标容易发生串标和抬标;重新招标失败可以改为其他采购或发包方式;第二十条资格后审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办法的运用特点,统一推广资格后审办法的弊端;应区别资格后审与资格预审情形下评标时可能进行的资格复核;第二十一条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涉及投标资格条件和招标范围变更,原则上应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第二十二条异议与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注意,这是潜在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这比上条招标人的澄清答复截止时间延长,一般可以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约定具体时间,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人按本条操作的答复内容涉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的,必定需要顺延投标截止时间;第二十三条文件内容应合法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第二十四条标段划分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策划指定招标方案的重要性,标段划分考虑的因素;禁止利用划分标段进行规避和虚假招标的情形:化整为零、指定分包、标段包数量与投标人数量相近、评标后随意划分和调整标段包、招小标,事后送大标等;第二十五条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的约束效力和作用,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有效期不能短,但可以长;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和修改其投标文件,或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拒绝签订合同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发出,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不能完成合同签订,可以要求中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第二十六条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汇票、保兑支票等应有选择余地,部分形式实际操作存在的问题,不采用的保证金形式应明确告知;投标保证金取消80万元限额以及使用基本账户如何判别主要为了增加挂靠串标的难度;金额2%是对招标人的最高限额,对投标人而言是最低限额;保证金提交时间可以早于投标文件;对实践中试行联合投标担保或第三方信用担保、集中收交等方式不作规定;第二十七条标底编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标底的形式和参考作用,标底含设置幅度范围或复合基准价不能作为判断报价入围、有效和中标的直接依据,标底与评分挂钩存在的不当和风险;无标底的风险;标底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重要区别;且不能设置限制竞争的最低投标限价;第二十八条踏勘项目现场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组织踏勘项目现场应当注意保密各潜在投标人身份;第二十九条总承包招标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国内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动因设计施工结合、明确目标责任、减少“三边三超”、多种形式和制约因素承包企业能力结构、投资与设计审批、业主控制力弱化;防止利用暂估价规避招标;暂估价工程招标的实施主体;第三十条两阶段招标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使用两阶段招标的主要原因:第一阶段是征集技术方案,编制招标文件阶段,可以交流谈判和修改技术方案,不受招标投标程序约束,可以要求附带经济指标或最高限价并非实质报价;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一般是第一阶段递交技术方案的单位;防止技术方案的倾向和排斥性;第三十一条招标终止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当约定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发生银行利息则不必退还利息;同时,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有多种可能,所以必须事先根据招标投标的时间约定利率标准,以免纠纷;第三十二条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招标的解读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招标的解读一、引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我国招标投标法的具体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公平竞争,提高招标投标效率。
本文将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招标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规。
二、招标的定义和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招标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通过公开邀请供应商、服务商或施工单位参与竞争,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服务商或施工单位的过程。
招标范围涵盖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等领域。
三、招标的程序1. 招标文件的编制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合同草案等内容。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公开透明,明确要求和标准,确保公正竞争。
2. 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采购人应当通过指定的媒体或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保证公开透明,确保供应商、服务商或施工单位的平等参与。
3. 投标的准备和提交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服务商或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书、资格证明、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内容。
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 评标和中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正、独立、专业地进行评审工作,遵循评标标准和程序,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四、招标的原则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明确了招标的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高效和便利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供应商、服务商或施工单位的积极参与和竞争,提高招标效率。
招标投标常见问题汇总
•招标投标常见问题汇总问:如何处罚招投标违规行为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如何判断有关投标人的报价及成本价?答:《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计算投标价格是一项关键而严肃的工作。
它对投标的成败和实施项目采购的盈亏起决定作用。
投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价格,不能以低于成本的投标价格参加投标。
每个投标人都有自己的经验和习惯,有自己的一套算标的方法、程序和报价结构体系。
例如单价分析法、系数法、类比法等等,或者几种方法混合使用。
工程项目标价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工程直接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与永久设备费、施工机械费等;(2)工程间接费,包括投标期间的开支、保函手续费、保险费、税金、业务费、零时设施费、贷款利息、施工管理费等。
问:招标与投标的一般程序是什么?答:刊发招标通告。
国际公开招标通常均在权威性的报刊或有关专业刊物上公布招标通告,比如我国对外发行的《人民日报》,世界银行出版的援助项目的招标月刊等。
资格预审。
投标人应填写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表"包括投标人的经营规模、人员设施概况、工程记录等,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由招标人确认其是否具有投标能力。
资格预审是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步骤。
编制招标文件(Bldding Documents)。
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投标注意事项
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投标注意事项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投标注意事项一、招投标法律法规概述招投标法律法规是指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旨在保护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合法权益,维护招标公平竞争,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国际贸易和商业合作中,招投标过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了解和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是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基本素质。
中国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相对完善,主要包括《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招投标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投标注意事项1. 注册及资质要求在准备投标前,企业要确保自身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注册条件。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技术能力和信誉状况,并取得相关证书或资质认证。
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才能参与投标。
2. 招标文件的仔细阅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企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招标条件、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
只有全面了解招标文件,企业才能准确把握投标要求,避免因误解或遗漏关键信息导致投标失败。
3. 编写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企业向招标方展示其能力和信誉的重要材料,投标文件的编写要全面、准确,并突出企业的技术实力和专业知识。
投标文件应包括企业背景介绍、项目经验、技术方案、价格等内容,内容要清晰、简明,并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
4. 注意投标截止时间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应注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一旦错过截止时间,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为避免误期,企业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
5. 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过程中,企业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
如果企业在招投标中存在不诚信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并可能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投标机会。
三、了解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投标注意事项是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基本要求。
只有合法合规地参与招投标,企业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多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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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全过程应该关注《条例》的20个问题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另外,对于图纸押金,招标代理机构也应以合理的金额为准,而且在投标人退还图纸等设计文件后,应当将押金退还给投标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并且规定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潜在投标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上限应统一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报价的2%。
根据有关规章规定,对于货物和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80万元人民币,对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废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最高投标限价。
如果有最高限价,应注意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该最高限价过低、无利可图,可以选择放弃投标。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此前实践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退还时基本上是不计利息的。
但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终止招标时应及时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还需另行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若招标人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将可能被行政监督部门处以罚款,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因此,《条例》施行后,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6、招标人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列举了七种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条例》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这一规定应当引起投标人的重视。
在招标投标实践中,招标人的下属单位、关联企业等参与投标的情形广泛存在,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形成了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何界定“利害关系”作出进一步规定或解释前,投标人应关注并谨慎对待该类投标。
8、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为了保证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条例》规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 的股东,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根据《条例》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投标人可以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标段的投标。
9、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投标法》仅规定了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但是未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践中,部分招标人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因此,《条例》明确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并且规定了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将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0、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关于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发生增减或者更换成员的问题,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各异,容易引发争议。
《条例》施行后,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对此应予以重点关注。
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情形属于串通投标,将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列举了五种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12、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形,也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第四十条规定出现如下六种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人应注意避免出现上述情形,防止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需要注意的是,该条第六项规定的同一单位的“账户”,不仅指基本存款账户,还包括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
13、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鉴于串通投标对招投标市场秩序危害较大,往往同时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了六种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并加大了对串通投标的处罚力度。
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串通投标的,应承担以下责任:(1)中标无效;(2)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3)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4)投标人自串通投标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串通投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14、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明确了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五种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并加大了对串通投标的处罚力度。
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参考:《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根据《条例》的规定,投标人不得有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行为。
投标人不得有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违反前述规定的,不仅投标或者中标无效;还将被处以罚款、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投标文件有未经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情形,将被否决投标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形属于法定否决投标(法定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重点关注。
根据《条例》的规定,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6、国有投资项目,无法定事由必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根据《条例》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