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确保事故处理的及时、准确和公正,提高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报告要求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事故情况,并进行初步处置,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和初步处理情况等。
3.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得隐瞒、掩饰或误导事实。
四、报告程序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2.上级主管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事故的处理和调查。
3.办理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必须包括:上报公司领导层、主管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等。
4.事故调查组应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工作。
5.调查结果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进行记录和存档。
五、事故统计1.企业应按月、季度、年度等时间段对事故进行统计,并形成统计报告。
2.统计内容包括事故类型、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3.统计报告应及时、准确,并纳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六、事故调查处理1.事故调查组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法务部门人员组成。
2.调查组应依法、科学、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不得有偏袒或保护任何一方的情况。
3.调查组应严格按照调查程序和要求,搜集证据、听取证人陈述,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勘察。
4.调查组应及时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5.调查报告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并报上级主管审核。
七、处理结果和措施1.事故调查报告经上级主管审核后,应按照相应的处理结果采取措施。
2.处理结果包括:责任追究、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整改等。
3.责任追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4.处罚措施应根据事故情况和责任人的失职程度进行,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生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1. 事故报告的含义事故报告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2. 事故报告的原则(1)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确保事故处理工作及时开展。
(2)准确报告:报告事故情况要真实、准确,不得隐瞒、虚报、漏报。
(3)全面报告:报告事故情况要全面,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采取的措施等。
3. 事故报告的责任人(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3)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4. 事故报告的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3)本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4)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事故调查1. 事故调查的组织事故调查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部、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配合开展。
2. 事故调查的原则(1)客观公正:事故调查要客观、公正,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2)深入细致:事故调查要深入、细致,还原事故发生过程,找出事故根源。
(3)整改落实:事故调查要注重整改落实,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工作,提高工地项目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地项目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于该工地项目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劳务人员等。
第三条目标要求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的目标是:做到事故报告及时、准确,调查和处理全面、公正、及时,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报告的主体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事故责任人或相关情况的目击者进行事故报告。
第五条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部位;(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人;(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四)下一步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六条事故报告的方式事故报告可以采取书面报告、电话报告、口头报告等方式进行,但应保证信息的准确无误。
若事故报告需要口头说明,则应立即进行。
第七条事故报告的期限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事故报告,确保报告的及时性。
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进行报告;如果只有财产损失,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
第八条事故报告的接收、处理和记录(一)接收:接收事故报告的人员应及时接收事故报告,并进行记录。
(二)处理:接收事故报告的人员应按照接收到的报告内容制定并实施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责任人及有关人员。
(三)记录:对事故报告进行详细记录,并备案归档,以备后续调查和处理使用。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事故调查人员的任命事故调查人员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方共同组成,确保调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十条事故调查的程序(一)收集信息:调查人员应充分收集有关事故的材料、证据和相关信息,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录像,目击者的证言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有效调查和妥善处理,提高生产安全的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物流配送和设备管理等环节。
3. 主要内容:(1)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给上级主管,并同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初步处置和调查,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事故情况。
- 公司领导层应根据事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事故调查委员会,并设立事故调查小组。
(2)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 事故调查小组由公司领导层指定,成员包括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和相关专家等。
- 事故调查小组应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和取证,了解事故发生原因。
- 调查小组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事故原因、责任追究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 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给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需要公开或限制发布。
(3)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惩罚。
-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进行落实和跟踪。
- 针对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4. 监督与评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进行监督与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5. 违规处理:对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雇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二)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并追究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环境。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生产型和非生产型企业,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 报告程序:(1)任何员工在发现或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所在部门的安全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初步了解,并做出初步判断是否属于大型事故。
(3)如果属于大型事故,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4)安全负责人应向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详细汇报,并提交事故报告。
3. 调查程序:(1)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成立,由安全负责人指定负责人和成员。
(2)调查组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收集证据,了解直接和间接的原因。
(3)调查组应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照相和录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记录。
(4)调查组应进行数据分析和模拟重现,以帮助确定事故的根本原因。
(5)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事故发生的责任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4. 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组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报告给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和管理层。
(2)上级主管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3)企业安全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工作的实施。
(4)管理层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并跟踪,确保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5. 监督和评估:(1)企业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企业应定期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3)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查事故报告和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和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类似事故的不再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七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类型;(二)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的值班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本公司制定了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报告、科学调查和妥善处理,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三、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被调查人应立刻报告给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并填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表》。
报告表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2. 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工作,并按照调查程序进行调查。
3.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采集证据、现场勘察、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行综合调查,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事故的分类、登记。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应注重事故原因的查明,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为之后的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四、调查处理程序1. 调查组应在报告中详细记录调查过程和调查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应包括责任分析、处罚措施和预防对策等。
2. 调查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调查结果,并提出处理建议。
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决定惩处措施。
3. 调查处理完成后,应向当事人和相关部门通报处理结果,并告知事故处理的具体措施和改进计划。
同时,相关部门应按照处理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报给生产安全管理部门。
五、预防措施和监督1. 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工作。
2. 上级主管部门应进行事故情况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和落实处理结果。
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应纳入公司内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
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项目的生产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第二条任何一起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并按规定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第四条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组织救援,并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尽快启动事故调查。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第五条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应由专门的调查组组织,包括项目部负责人、技术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
第六条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任务包括: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查找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等。
第七条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开展调查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收集、保护现场证据。
第八条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以公正、客观、科学的态度进行调查,不得有瞒报、谎报、隐报、拖延等行为。
第九条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并向项目部负责人和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或相关处罚,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四章整改和防范措施第十一条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后,项目部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加强对工地项目生产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工地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操作。
第十四条工地项目负责人应配备合适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并加强对设备和工具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工地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四篇)
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针对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流程进行规范,旨在提高工地项目的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并将事故情况报告项目经理。
2. 项目经理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并成立应急小组进行紧急调度。
3. 当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或重大环境污染时,项目经理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监管局报告,并按要求进行配合调查。
三、调查处理程序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
2. 调查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始事故原因和责任的调查工作。
3. 调查组对现场进行勘查,收集和保护相关证据,查阅相关记录和资料,发掘事故的根本原因。
4. 调查组应与相关人员进行面谈,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并做好记录和归档。
5. 调查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以及提出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
6. 初步调查报告应提交工地项目经理审核,经项目经理审查无误后,报送总经理,然后报送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7. 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后,应将调查报告归档,成立事故处理组织,根据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和整改。
四、处理结果和措施1. 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和处理,应根据调查报告的结论,实事求是、公正公平,依法依规进行。
2. 对事故原因的改进和预防措施,必须针对性强,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3. 所有的事故处理结果和措施必须记录并进行公示,以倡导安全生产意识,警示他人。
五、追究责任和处理措施1. 对直接责任人:根据调查报告的结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2. 对间接责任人: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要求相关管理人员深刻反思自身管理不足,完善工地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3. 对公司管理层:公司总经理要对事故负总责,并对整个事故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整个过程公正透明。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工业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是一种严重的突发事件,不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影响,更给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订并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报告制度1.报告对象任何工厂工地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不论是大事故还是小事件,都必须按照报告制度上报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保证及时、准确地掌握事故情况。
2.报告要求报告的内容应该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事故后的现场处理情况等。
报告要求简明扼要,具体明确,不可出现含糊其辞的情况,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3.报告渠道接收报告的渠道需要明确规定,并由上级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在接收到报告后,要及时做出处理和响应,确保事态得到控制。
三、调查处理制度1.调查组成为了准确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调查组的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调查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2.调查程序(1)确定调查的范围和任务,明确调查目标;(2)收集事故发生前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包括项目计划、设计文件等;(3)分析资料和证据,查明事故发生及导致事故的原因,并形成调查调查报告;(4)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准确性;(5)向企业高层负责人提交调查报告,供其参考,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6)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确保事故再次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3.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调查工作的重要成果,应将调查过程、调查情况、调查结论等内容详细记录,确保报告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调查报告必须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撰写,同时要借鉴行业标准和国际经验,确保其科学性和权威性。
四、制度执行1.领导责任企业的高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要站在防范事故的高度,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员工培训企业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认识,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前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失职、疏忽、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原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事故的预警和防范能力,本公司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报告程序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报告,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性。
2.报告要求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可能的原因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并尽快上报主管部门。
3.调查程序事故调查小组应在收到报告后立即成立,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由主管部门指派,由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调查要点调查小组应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包括人为因素、设备故障、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在调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调查程序和保密原则。
5.调查结果调查小组应及时完成调查工作,并出具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人、预防措施等内容,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以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6.处理程序主管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惩处,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同时,还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处理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和处理程序,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可以采取停职、辞退等措施。
对于一般责任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8.调查报告审批调查报告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需要进行公开发布。
同时,还应将调查结果及时通报到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制度宣传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将利用各种渠道对员工进行制度宣传和培训。
并将制度纳入各级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并进行考核。
四、总结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是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的重要环节。
本公司将依据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执行机制,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3篇)
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地项目生产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一、报告程序:1. 任何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 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二、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可以适当邀请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参与。
2. 调查小组从事故发生地收集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3. 调查小组可以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和采集相关口供。
4. 调查小组应及时出具调查报告,清楚陈述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三、处理程序:1. 项目负责人收到调查报告后,应根据报告内容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并立即整改事故隐患。
2. 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项目负责人的处理措施进行审核,确保处分公正。
3. 存在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补偿。
四、监督措施:1. 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每月对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进行检查,确保执行和落实。
2. 项目负责人应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本季度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和处置情况。
请注意,这只是一份草案,具体的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工地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一、工伤事故的分类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3、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____人的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____人(含____人)的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含____人)的事故;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承建标段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与企业的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认定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
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
3、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____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8、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的报告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指挥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以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对生产事故进行申报,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事故的损失。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涉及到事故处理的责任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涉及到生命安全和大型事故的,还需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2)接到报告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现场负责人要将事故发生的情况、人员受伤的状况、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公司总部进行报告。
公司总部要根据报告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置,并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2. 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详细记录。
(2)人员伤亡情况的详细统计,包括人数、受伤程度等信息。
(3)财产损失的具体情况,包括设备、原材料、产品等损失的估计金额。
(4)事故处理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采取的紧急措施、应急救援等情况。
(5)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
3. 事故报告的时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到事故处理的责任人员应立即进行报告,包括报告给现场负责人和公司总部。
现场负责人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公司总部进行详细的报告。
公司总部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二、应急救援制度应急救援制度是为了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应急救援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救援组织的职责和权限,并指定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负责人。
(2)确定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组织结构,包括总指挥部、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等,并明确各组的职责和人员编制。
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0篇范文)
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0篇范文)【第1篇】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一、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即: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
1、班组负责轻微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2、项目部负责一般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3、公司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二、事故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1、班组负责轻微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2、项目部负责一般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3、公司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三、公司级重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1、发生重大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重大事故发生后,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或配合相关方)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原因和应急响应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重大事故处理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查清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上报有关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部门。
善后处理组要及时做好善后事宜。
重大事故发生后的复工日期,由市区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4、公司对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或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
5、对有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公司将有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项目部级一般事故的报告及处理1、发生一般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一般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经理或公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查找事故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一般事故发生后的复工日期,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决定。
3、公司对发生一般事故的项目部或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和生产设备损坏事故。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及时、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七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点的负责人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进行现场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给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紧急会议,研究事故原因,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十一条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遵循事实、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到事故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可能存在的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相关证人,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调查组应定期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的汇报,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调查结果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对损坏的生产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
第十八条对受伤的职工应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妥善处理其相关赔偿事宜。
第十九条整改措施应确定责任人,具体执行,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被处罚或受到处理的人员有权进行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申诉事项。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为规范本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报告、调查、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责任追究、统计与分析等要求,适用于项目部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二、主要职责1.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
2. 事故单位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3. 项目部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人员对伤者抢救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
4. 项目总工程师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三、事故分类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a)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2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防止损失。
3. 事故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向项目部报告事故情况,项目部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4. 项目部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
五、事故调查1.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由项目部、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例文(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肃事故处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溺水、坍塌、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等突发事件。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事故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二)公正公平、客观真实,确保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公正进行;(三)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确保事故处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第二章报告制度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进展报告和终报三个阶段。
第七条事故当事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相关人员发现事故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向本单位上级报告。
第八条初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地点、时间、起因等基本情况;(二)人员伤亡情况和物质损失情况;(三)初步应急救援措施和效果;(四)是否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第九条进展报告应当及时进行,内容包括:(一)事故损失的进一步统计和评估;(二)调查取证的情况;(三)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第十条终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的详细调查报告;(二)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措施;(三)事故的教训和防范措施建议。
第十一条初报、进展报告和终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报告格式进行填写,并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章调查处理制度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成立事故调查组,由有关部门确定调查组成员;(二)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制定调查方案;(三)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取证;(四)调查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五)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论证;(六)调查组编写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措施;(七)事故处理决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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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事故调查处理与报告程序,及时有效处置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指南,并结合本项目部安全工作具体情况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中交隧道局海南琼中至乐东高速公路A2标项目部事故分类、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及处理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赵建勇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各类工作,安全总监魏松豪负责协助,安环部具体落实。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或与生产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五条事故分类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条事故报告程序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第一时间由事故现场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立即向安全负责人报告;
2、安全负责人立即报告项目经理赵建勇;
3、项目经理赵建勇接报后,立即向总监办、代建指挥部书面报告。
第七条事故报告时间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项目部在1小时内快报、1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至代建指挥部;代建指挥部在接报后按规定程序上报至政府有关部门。
2、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快报、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至代建指挥部;总监办、代建指挥部在接报后按规定上报至政府有关部门。
第八条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快报采用统一表式。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续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措施及其他采取的相应处理措施。
事故在第一次续报后出现新情况的,继续报告。
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及时补报。
第九条应急响应
1、项目部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日常演练工作,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2、凡一次死亡(失踪)1人及以上事故,代建指挥部负责人、总监办法人代表、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必1天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第十条事故调查与处理
1、项目部接受、配合上级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调查,事故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违者将要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项目部将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依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对轻伤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根据情况进行经济处罚、安全教育处理;对重伤负
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中交隧道工程局海南省琼中至乐东高速公路(琼中至五指山段)A2标项目经理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一: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附件:
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