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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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潼南县委潼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及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潼南,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小城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建设小城镇的战略意义

1、战略意义。小城镇是“大战略、大课题、大手笔、大突破”,是城镇体系的基础性环节,是连接城乡、联系工农的桥梁与纽带,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对于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资金、技术向小城镇集聚,人口向小城镇集中,实现集约发展,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有利于保护耕地,统筹利用土地等资源,实现节约发展;有利于保护农村生态和自然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农村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县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小城镇规模不断扩大,面貌不断改善,实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了一批历史文化传承型、乡镇企业主导型、商贸流通集散型等各具特色的新型小

城镇,促进了农村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信息交流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成为农村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的良好平台。但我县小城镇建设还存在规模普遍偏小、综合实力较弱、特色不够鲜明、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态环境较差等问题。

二、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及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为前提,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先进文化为内涵。坚持小城镇与农村协调发展,科学规划,注重建设,加强管理。强化城镇经济,完善城镇功能,发展城镇文明,进一步“鼓舞士气、激活人气、炒热地气、集聚财气、提升名气”,走出一条具有潼南特色的小城镇建设新路子,实现城乡共发展、共繁荣。

3、基本原则。(1)规划先行,科学发展。通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等,科学确定县域村镇体系的布局结构和小城镇的性质、规模与发展方向,支持有条件的小城镇通过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2)数质并重,协调发展。既要注重城镇数量的增长,更要重视城镇功能的完善、生态环境的改善、文化特色的形成和市民素质的提高。同时,大力推进城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3)突出特色,加快发展。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继承和发展特色文化,加快培育和发展特色城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城镇功能定位,以产业为支撑,形成各具特色的城

镇经济。(4)创新机制,率先发展。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发展中心镇和具有一定规模、基础条件较好的重点镇,带动小城镇跨越式发展。(5)统筹城乡,和谐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资源环境一体化保护,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一体化推进,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

4、目标任务。到2011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45%,建成区面积达到4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模达到20平方公里,城镇居住人口达到40万人;三个城市副中心(塘坝、柏梓、古溪)建成区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以上,发展成为人口2.5万以上的小城镇;原区所在地四镇(小渡、卧佛、玉溪、上和)发展成为人口1万以上的小城镇。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70%,建成区面积达到7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模达到35平方公里;城镇居住人口达到65万人,三个城市副中心(塘坝、柏梓、古溪)建成区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以上,发展成为人口5万以上的小城镇;其他镇乡建成区面积达到1平方公里以上,发展成为人口1万以上的小城镇。

三、坚持科学规划,充分发挥小城镇规划的先导作用

5、搞好县域村镇布局规划。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城乡居民点建设、生态安全的需要,合理确定小城镇和中心村的空间布局。坚持区域设施的共建共享,统筹规划好城镇交通、通信、能源、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消防、供水、环保、圾处处理等。公共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6、搞好镇乡总体规划。做好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的科学性。结合建设发展需要及时做好小城镇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产业园区、公用公益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安排。到2008年,全面完成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总体规划及村庄建设规划修编工作。

7、强化规划的监管与实施。规划编制、审批和调整要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依法行政、社会监督、专家领衔、群众参与。依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改变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四、加快产业集聚,不断增强小城镇的发展动力

8、以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小城镇发展。充分发挥小城镇靠近农村,靠近农业生产的优势,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小城镇集中,把建设市场体系、培植龙头企业、搞好生产基地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小城镇把企业、农业、农民同广阔的大市场紧密连结在一起,重点发展一批依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小城镇。

9、以产业聚集带动小城镇发展。要把产业培育放在小城镇发展的首要位置,立足自身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品优势,合理确定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要把小城镇发展与农村工业化结合起来,在条件具备小城镇开辟工业园区,吸引各类企业向小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壮大小城镇经济实力,发展独具特色的产业型小城镇。大力发展商贸流通等服务业,使小城镇成为各类商品集散的枢纽,成为城乡信

息交流的平台,把小城镇培育成人流、物流、资金流集聚的中心。鼓励农民带资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办企业。设在小城镇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产品开发、商业连锁、物资配送、农副产品批发等经营活动,享受国家、市、县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完善城镇功能,积极改善小城镇的发展环境

10、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道路硬化、排水管网建设为重点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除县城规划区外,其余各镇乡每年要建设1公里以上的“阳光大道”。有条件的小城镇要加快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管道供气设施,进一步改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条件,确保到2011年全县所有小城镇规划区内实现污水垃圾处理率100%,供水供气率达到100%,有线电视覆盖率100%,不断提高小城镇吸纳人口、增加就业和聚集产业的能力。

11、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小城镇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应保尽保,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以上。健全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启动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到2011年实现村级服务中心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与健康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

12、提升小城镇人居环境。要加强小城镇风貌设计工作,县建委会同相关部门、镇乡加快小城镇标志性建筑的建设步伐,尽快形成“一镇一貌”的别具潼南特色的小城镇建设风格。“高速公路”、“高速铁路”、“319”线、“205”线、中塘公路、王兴公路两侧的农民建房实行严格审批管理,不按照规划和标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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