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利用研究_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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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利用研究
黎 玲(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四川 成都 610213)
【摘 要】成都乡村旅游在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后,逐渐进入了瓶颈时期,面临着旅游者消费低、体验性差等问题,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旅游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且广泛分布在成都的乡村地区。
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的关系分析出发,对成都市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特征进行了分析,调研了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中的利用现状,在此基础上,归纳了展示体验模式、旅游商品传承模式和依托节事活动模式三种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利用模式。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乡村旅游 利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784(2015)04-20-4
我国《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1]乡村旅游是以乡村地域环境及其资源为依托,以乡村性和乡村意向为核心,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客源市场的一种旅游方式和经济开发活动。
[2]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相结合出现的一种旅游形式,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兴旅游活动。
2005年3月,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原则进行。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仅仅进行静态保护,应该将保护和利用传承相结合,进行动态保护。
旅游作为文化传播和传承的载体,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失的部分,对社会公众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因此,旅游活动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更多的受众,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传承的重要形式。
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具有极强的地域性、不可再生性、典型性和审美性,这些特性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了成为旅游吸引物的条件,只要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合理开发和利用,就能为非遗项目所在地带来巨大的旅游效应,从而创造出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间,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个类别,而这些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间广泛存在于乡村地区,如:以卓文君和司马
收稿日期:2015-10-18
作者简介:黎 玲(1983—),女,四川遂宁人,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旅游管理教学及研究。
★文化产业★
相如的故事为代表的民间文学、以沱江号子为代表的传统音乐、以黄龙溪火龙灯舞为代表的传统舞蹈、以川剧为代表的传统戏剧、以四川清音为代表的曲艺、以青城武术为代表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以成都面人为代表的传统美术、以成都糖画为代表的传统技艺、以成都中药炮制技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以都江堰放水节为代表的民俗等。
乡村旅游在发展的过程中若能深入挖掘其地域文化空间的文化形式,将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间转换成吸引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从而增加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增强旅游者在乡村旅游过程中的文化体验,最终实现乡村旅游和地域空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度融合,达到通过乡村旅游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二、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析
(一)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统计
成都市市级及以上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了民俗、美术、技艺、音乐、舞蹈等十个类别,总量达104项之多,分别分布在成都市区及其周边的都江堰、温江、龙泉、彭州、蒲江、新津、邛崃、金堂、大邑、双流、青白江等区县,其数量之庞大、类型之齐全、分布之广泛,在四川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是罕见的。
具体类别及数量、比例如表1:
表1 成都市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统计表
类别
数量及比例
国家级省级市级合计
民间文学2 1.9%3 2.9%5 4.8%传统音乐2 1.9%3 2.9%3 2.9%87.7%传统舞蹈10.88%10.88%87.7%109.6%传统戏剧3 2.9%2 1.9%5 4.8%曲艺4 3.8%2 1.9%4 3.8%109.6%传统体育、
游艺与杂技
2 1.9%2 1.9%4 3.8%传统美术10.88%10.88%2 1.9%传统技艺7 6.7%1110.6%2423.1%4240.4%传统医药10.88%2 1.9%2 1.9%5 4.8%民俗10.88%
3 2.9%98.7%1312.5%合计1716.3%2927.9%5855.8%104100%
(二)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特征分析在对成都市104项、十个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析后,得出其具有地域性强、审美价值高、文化内涵丰富三大特点。
成都平原地处四川盆地西部,由于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自古就被称为“天府之国”。
正是由于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成都人民创造出灿烂的文明,奠定了成都平原深厚的文化底蕴,且由于“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交通状况,为成都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条件。
因此,地域性强、文化内涵丰富、审美价值高是以蜀绣、瓷胎竹编为代表的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显著的特征,这些特征使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吸引旅游者,创造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条件,利于转换为旅游吸引物。
三、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中的利用现状
目前,成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有部分被开发利用,其利用方式包括: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日进行展示、小规模生产经营、民众自娱自乐等方式。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中的运用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利用率低
在成都市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除了蜀绣、蜀锦织造技艺、银花丝技艺等国家级项目,因知名度高,在政府和企业的支持下进行了开发以外,多数项目旅游利用率低,知名度小,仅仅为当地百姓以自娱自乐的方式进行传承。
(二)部分开发项目宣传不够,营销模式落后一些乡村旅游目的地有将乡村旅游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结合的意识,并做了一些尝试,如:洛带客家火龙节,每年正月十五在洛带古镇进行。
但由于宣传不够,营销模式落后,导致其2013年开始,火龙节取消。
而活动的取消,是非遗项目濒临失传的前奏,当非遗项目不能为区域居民带来经济效益时,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将会放弃技艺的传承,最终导致非遗项目的失传。
四、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中的利用模式分析
成都市作为中国“农家乐”的发源地,乡村旅游起步早、发展快、类型多,在经历了萌芽期、发展期后,目前已经进入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阶段,以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五朵金花”为代表的成都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成为全国各地乡村旅游发展的模仿学习对象。
然而,成都乡村旅游在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后,逐渐暴露出其弊端和问题:乡村旅游仍以休闲观光为主,类型单一,文化特色不明显,成都市乡村旅游目的地大量的民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未得到深入开发,从而导致市民在进行乡村旅游的过程中呈现文化体验不足、消费水平低等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成都乡村旅游发展的一个创新点,能够为成都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根据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和特色,以下归纳出展示体验模式、旅游商品传承模式和依托节事活动模式三种非遗文化在乡村旅游中的利用模式。
当然,某些类别的非遗项目可能会同时适用于两种或多种模式,遗产所在地应根据当地乡村旅游的发展状况灵活选择。
(一)展示体验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中的展示体验模式是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过程和文化形式进行展示,对某些有条件的非遗项目,适当让旅游者进行现场文化体验,最终实现非遗文化为乡村旅游吸引游客,游客参与传承非遗文化的互动模式。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旅游中的应用适合采取展示体验模式的类别包括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针对级别高、知名度高、吸引力强且展示时间非固定的非遗项目,可以采取兴建非遗主题博物馆的方式,将与非遗文化相关的物质载体进行博物馆展示,并在博物馆定期现场演示。
如:成都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木偶戏和皮影戏,作为川内知名度极高的传统戏剧类非遗项目,是川内很多中老年人年轻时的回忆,在乡村旅游目的地兴建非遗主题博物馆,在博物馆内长期展示木偶或皮影戏的制作器具供乡村旅游者参观,并配备专业讲解人员对传统戏剧文化进行深入讲解。
在周末或节庆时节,定期举行木偶戏和皮影戏展演,必定能为乡村旅游目的地吸引大量的游客。
(二)旅游商品传承模式
以传统医药、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为代表的非遗项目,由于其技艺本身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不大,很难成为旅游吸引物。
针对此类非遗项目,可以采取旅游商品传承模式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加以利用。
所谓旅游商品传承模式是指将非遗项目的技艺进行产业化加工后的产品作为旅游商品在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目的地进行销售,最终实现非遗文化在乡村旅游中传承、通过非遗主题旅游商品增加乡村旅游的经济收入和文化厚度的双重功能。
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是兴建非遗特色主题街区,将通过传统技艺加工而成的旅游商品进行集中展示、销售。
如:邛崃的邛陶烧造技艺、瓷胎竹编、花揪贡茶手工制作技艺、平乐古法造纸技艺等非遗项目通过产业化生产后,在邛崃兴建非遗文化主题街区,针对当地乡村旅游者对邛崃陶器、花揪贡茶、瓷胎竹编等商品进行销售。
第二是兴建非遗创意园区,打造非遗项目进行文创转化、生产、运营和推广四位一体的全产业链平台,形成以非遗创新产品推广为平台支撑体系,以乡村旅游文化汇演为特色亮点的整合园区。
(三)依托节事活动模式
无形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遗产的最大特点,要将这种无形的文化形式运用于乡村旅游,就必须依托合适的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学类和民俗类更适合依托乡村旅游中的旅游节事活动,通过文艺活动传播民间文学,演绎民间文学传承的文化,再现古蜀国的鱼凫传
说和西汉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事等民间文学;通过民俗活动追溯历史,让旅游者在乡村旅游的过程中体验都江堰放水节、望丛祠歌会、客家水龙节等民俗事项,并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增加遗产地老百姓的经济收入,从而鼓励当地百姓在不断演绎民俗的过程中传承非遗文化。
针对知名度不高,或展示时间相对固定的非遗项目,可以采取开展乡村旅游节事活动的方式进行展示体验。
如:成都大邑县牛儿灯作为农耕文化的产物,集造型、伴奏、伴唱、舞蹈为一体,幽默诙谐,地方特色浓郁,是川西民间舞蹈不可多得的原生态素材。
但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牛儿灯仅仅是当地群众在春节期间举行的一种娱乐方式,在成都市范围内知名度较低、影响面较窄。
针对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若同样采取兴建非遗博物馆的方式,投资大、且易由于遗产项目知名度低而造成资金回收困难的局面。
因此,像牛儿灯此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适合依托当地乡村旅游资源,在适当的时间,搞乡村旅游节事活动,让旅游者在乡村旅游的过程中体验当地的非遗文化,加深当地乡村旅游的文化厚度。
依托活动型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在举办乡村旅游节事活动时不能太过单一,一定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项与乡村旅游所在地的其他文化活动结合起来,搞系列活动,否则,节事活动一旦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不够,无法实现定期举办,便会使乡村旅游节事活动失去举办的意义,丧失传承文化的目的。
【责任编辑:张伟】
参考文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 王昆欣,周国忠,郎富平.乡村旅游与社区可持续发展研究——以浙江省为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3] 罗春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业中的有形化利用研究[D].杭州:浙江工商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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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赵悦,石美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的三大矛盾探析[J].旅游学刊,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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