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物资集中采购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 质量优先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注重物资质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 经济效益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充分考虑价格、性能、服务等因素,力求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4. 合法合规原则:学校物资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
三、采购范围学校物资采购范围包括教学设备、教学器材、办公设备、生活用品、基建材料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的物资。
四、采购程序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后勤部门提出物资采购申请,并提供详细的需求清单。
2. 市场调研:后勤部门对申报的物资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物资的价格、质量、供应商等信息。
3. 制定采购计划:后勤部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品种、数量、预算、供应商等。
4. 招投标:对采购计划中的大型项目进行招投标,选取合格的供应商。
5.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货物验收: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7. 付款及报销:根据合同约定,办理付款及报销手续。
8. 资料归档: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归档,以备查阅。
五、采购管理1. 成立采购管理小组:学校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
2. 明确职责:各部门应明确职责,配合采购管理小组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3.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购管理小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4. 定期审计:学校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审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5. 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筛选,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学校采购部的规章制度
学校采购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活动,保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采购部是学校采购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学校物资、设备、服务等采购工作。
第三条学校采购部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编制采购计划,组织进行采购活动,监督采购过程,管理采购文件和档案等。
第四条学校采购部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采购活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采购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需求。
第五条学校采购部负责人为采购主管,直接向学校领导负责,对采购部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六条学校采购部应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预算等内容,并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当提前公布,接受相关部门和人员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采购计划须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并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采购计划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采购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需求,并制定采购方案,报请采购领导审核。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当依法依规选择供应商,开展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确保采购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当根据采购合同规定,认真履行合同,按时支付采购款项。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当做好采购档案管理工作,将采购文件、合同等归档保存,保留备查。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学校采购部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对采购部门工作的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采购部应当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采购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学校采购活动的,学校采购部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采购部应当认真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学校物资采购财务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物资采购的财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预算1. 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年度物资采购预算,并报校领导审批。
2. 预算应明确物资种类、数量、金额等具体内容,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3. 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结构合理,确保采购过程中不产生额外的浪费。
三、采购计划1. 根据年度预算,学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制定物资采购计划。
2. 采购计划应明确具体的采购项目、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以便后续采购操作。
3. 采购计划应提前公示,接受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和建议。
四、采购程序1. 学校物资采购需按照程序进行,不得违规私自采购。
2. 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确定、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3. 采购程序应公开公正,确保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
五、采购方式1. 学校物资采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2. 采购方式应根据采购项目的重要性、金额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采购程序的公开透明。
3. 采购方式选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规定。
六、财务管理1. 学校物资采购的财务管理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健全的账务管理和内控体系。
2. 物资采购的支付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支付的合规性。
3. 物资采购的发票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相关凭证真实有效。
七、监督与评估1. 学校领导应对物资采购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2. 学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物资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应定期评估,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总结学校物资采购财务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建立了合理的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确保物资采购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学校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5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5篇)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5篇)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物资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规定之外的材料、试剂等。
第四条学校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后勤处)统一归口管理。
各单位应确定主管物资采购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力争做到质优价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第二章物资采购组织形式第七条学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八条政府集中采购。
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组织实施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编制确定并公布。
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执行。
第九条学校集中采购。
是指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
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第十条单位自行采购。
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学校集中采购范围之外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或者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而提出、并经学校批准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
理工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和学校利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根据《采购法》、《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XX省财政厅采购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使用学校预算管理资金采购的物资设备、采购内容在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物资设备的类别依据XX省《省级单位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学校的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必须按照及XX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设立XX理工大学物资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决策机构。
其组成有:(一)组长:XX理工大学法人代表;(二)副组长:分管国资处、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的校领导;(三)成员:国资处、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校工会、政办、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办等单位负责人。
第六条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进行统领导和管理,具体职责有:(一)贯彻落实有关招标采购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行使采购领导小组的相关职责;(三)参与重大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四)决定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的事项,或招标采购过程中有其他特殊规定的资质要求以及评标原则等事宜;(五)决定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六)监督、检查招标采购工作,依法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
第七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由国资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有:(一)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制度;(二)负责受理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办理学校采购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三)组织开展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与招标活动;(四)负责招标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五)参与采购项目的合同审核及验收工作。
(六)负责供应商信息库和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及管理工作;(七)参与学校重大采购项目的考察活动;(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学校物资采购入库领用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入库领用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入库和领用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教学和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管理1. 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或者专门设立的采购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2. 全校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初向采购部门递交本月物资需求清单,并在采购部门提交合理采购计划后,由财务部门安排专人进行采购。
3. 在确定采购物品后,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交付时间和款项支付方式。
4. 采购部门应保留好各个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采购合同,以便随时查询。
5. 为了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数量,采购部门应在收到物资后及时进行验收,任何发现的问题都应立即向供应商报告并要求处理。
6. 采购部门应制定物资分类登记册,对每次采购的物资进行归档管理,以备需要时快速查找。
三、入库管理1. 学校接收到物资后,应立即通知采购部门和库管人员,将物资清单交由库管人员进行审核入库。
2. 库管人员应按照物资清单逐项核对物资数量和质量,如有差错,应及时向采购部门报告并要求解决。
3. 入库后,库管人员应将物资按照分类整理妥当,并填写入库登记册,明确物资的出处和归属。
4. 物资的储存位置应按照分类编号摆放整齐,便于查找和管理。
5. 对于易损坏或者易丢失的物资,库管人员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6. 库存管理应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进行定期盘点,及时调整库存数量,防止浪费和损失。
四、领用管理1.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需使用物资时提出申请,并经过上级批准后方可向库管人员领取。
2. 领用申请应明确物资名称、数量和用途,由库管人员进行审核,并填写领用登记表。
3. 库管人员应核对领用人员身份并签署领用单,再将物资交与领用人员。
4. 领用人员应对领用的物资负责,如有损坏或者丢失应及时向库管人员报告并赔偿。
5. 领用物资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库管人员进行核实,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领用登记。
6. 领用物资的分类与数量应严格按照实际需求执行,禁止挪用物资或者擅自调拨。
浅谈高校集中采购模式
浅谈高校集中采购模式【摘要】高校集中采购模式是高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出发,先介绍了高校集中采购模式的背景意义和发展现状,然后分析了该模式的定义特点、优势挑战、实施策略、效益影响,并通过一个案例分析展示了某高校集中采购的成功经验。
最后总结了高校集中采购模式的重要性,展望了未来的发展前景,并提出了建议,鼓励高校积极推进集中采购模式,以促进高校管理现代化、提升综合竞争力。
【关键词】高校集中采购模式、背景意义、发展现状、定义与特点、优势与挑战、实施策略、效益与影响、成功经验、重要性、发展前景、建议、案例分析。
1. 引言1.1 介绍高校集中采购模式的背景意义现代高校面临着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和财政压力,需要在管理上进行更有效的控制和调整。
集中采购模式可以通过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的采购过程,提高采购品质,保证采购供应的稳定性,有效降低采购风险,提升高校整体竞争力。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高校集中采购模式也可以更好地实现信息的共享与交流,提升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率。
通过建立统一的采购平台和信息系统,高校可以更便捷地管理供应商信息、价格信息和采购流程,实现采购过程的规范化和自动化。
高校集中采购模式的背景意义主要在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品质,从而更好地适应高校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在当前高等教育环境下,推行集中采购模式已经成为高校管理的当务之急。
1.2 探讨高校集中采购模式的发展现状目前,高校集中采购模式已成为国内外高校采购管理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
随着高校规模的逐渐扩大和采购需求的增加,传统的分散采购方式已逐渐难以满足高校的需求。
高校集中采购模式应运而生,其发展现状日益成熟。
在国内,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高校管理的现代化需求,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意识到集中采购模式的重要性,并积极探索实践。
许多高校已经建立起专门的集中采购部门或机构,制定并完善了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实现了采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模版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模版1. 引言本学校为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和透明度,制定本采购制度,以规范学校物资采购流程,保证校内物资的质量和有效使用。
2. 采购责任部门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划分如下:2.1 财务部门:负责对物资采购经费进行核算和管理。
2.2 行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的物资采购需求,并进行统一管理。
2.3 相关学院和科研机构:负责提供与教学、科研相关的物资采购需求,并配合行政部门进行采购工作。
3. 采购程序3.1 编制采购计划:行政部门根据各部门的物资需求,合理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财务部门进行预算核定。
3.2 采购需求确认:行政部门与相关学院和科研机构确认物资采购需求,明确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
3.3 发布采购公告:行政部门将采购需求公告在学校内部通知栏,以便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投标。
3.4 供应商筛选: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采购政策,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筛选,并发出邀请书。
3.5 报价和评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交报价,并由行政部门成立采购评标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
3.6 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行政部门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物资的交付和验收条件。
3.7 物资交付和验收:供应商按合同的要求交付物资,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并与供应商签署验收单据。
3.8 结算和发票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供应商交付物资进行结算,并管理相关发票。
4. 违约处理4.1 供应商违约:若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交付物资或提供的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学校违约:若学校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或拖延支付款项,学校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监督管理本学校设立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5.1 监督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5.2 检查采购合同和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5.3 监督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范文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范文学校物资采购制度是维护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建立完善的采购制度对于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学校物资采购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包括采购流程、采购程序、采购资金等方面。
一、采购流程学校物资采购的流程主要包括需求申请、采购准备、采购实施、合同签订和验收等环节。
具体来说,首先,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物资需求申请表,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其次,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申请,针对市场状况进行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调查,确定供应商名单,并进行初步筛选;然后,采购部门组织开展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向供应商发出采购通知,要求其提供报价、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接着,采购部门进行评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最后,采购部门组织验收,确保所采购物资符合质量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
二、采购程序学校物资采购的程序主要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公告、投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具体来说,需求确认阶段,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物资采购需求,并对采购需求进行编码和规格要求制定;招标公告阶段,学校根据需求发布招标公告,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投标阶段,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评标阶段,学校采购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制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阶段,学校将中标通知书发送给中标供应商,并开始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签订阶段,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确认。
三、采购资金学校物资采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的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
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具体来说,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采购资金账户,并制定严格的资金预算和审批制度,实行资金管理责任制,确保采购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和制度规定。
四、采购监督为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现象出现,学校应加强对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
学校采购物品规章制度
学校采购物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活动,加强对采购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内所有采购活动,包括采购物品和服务。
第三条学校采购物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抵制腐败、浪费、低效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采购物品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推动绿色采购。
第五条学校采购物品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采购数量、质量和价钱,保障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学校采购活动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负责采购物品。
第七条学校采购物品应根据采购年度计划,合理安排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物品质量、数量、价格等符合规定。
第八条学校采购物品应遵循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义务,保证交货及时、完整。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九条学校采购物品应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并统一登记报备。
第十条学校采购物品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采购计划编制、供应商筛选、合同签订、验收评估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采购物品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库,定期更新、维护供应商信息,确保供应商的诚信和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采购物品应根据采购规模、性质、紧急程度等因素,确定采购方式,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
第十三条学校采购活动应保证采购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明确采购物品的需求、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要求开展,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学校采购活动应统一设立采购档案,保留采购文件、合同、验收记录等资料,便于监督、审计。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十六条学校采购活动应根据采购规定,依次进行需求确定、招标或谈判、评审、合同签订、验收等步骤。
第十七条学校采购活动需求确定应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用途等,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第十八条学校采购物品需进行招标或谈判的,应制定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明确要求、标准、评审标准等内容。
第十九条学校采购物品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学院物资管理制度
学院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学院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管理水平,规范物资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学院设立物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各类物资的采购、储存、分配和使用等工作。
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立不同的职能部门,确保物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物资采购1. 物资采购分为定点采购和招标采购两种方式。
定点采购适用于一些特定的物资,可以优先选取供应商,但需提供合理的理由。
招标采购适用于较大规模、较贵重、较重要的物资,需利用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采购。
2. 物资采购需严格按照学院财务制度执行,确定采购金额、程序及相关标准,确保采购过程公正、合法。
3. 物资采购需按照学院实际需求,合理进行量值估算,确保采购数量和品质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和后勤需求。
第四章物资接收和储存1. 物资接收需要进行验收工作,对比采购合同、发票和实际物资,确认数量、质量和规格等信息,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
2. 物资储存需遵守相关规定,按照物资种类、质量、使用等级进行分类存放,加强对贵重物资和易损耗物资的保管。
3. 定期对物资库存进行盘点,建立库存台账,确保库存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五章物资分配和使用1. 物资分配需根据学院实际需求和财务预算进行合理安排。
2. 物资使用需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擅自私用或外借。
3. 物资使用后需进行损耗登记和反馈,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六章耗材管理1. 学院设立耗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各类教学科研耗材的采购和使用管理。
2. 耗材采购需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进行统一安排,确保耗材的数量和品质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
3. 耗材使用需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方法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浪费。
第七章知识产权管理1. 学院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知识产权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2. 学院所有知识产权均需进行登记和备案,确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范围。
3. 学院重点知识产权需进行专利申请和保护,确保学院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和成果得到保护和支持。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背景本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和高效性,从而达到节约成本、保证质量和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目标。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教育教学需求的增加,统一的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是学校正常运作的基础。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学校内所有教育教学相关物品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室设备、实验器材、图书资料等。
三、采购程序1. 需求确定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物品采购需求,并填写《物品采购需求申请表》。
需求的提交需要提供详细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和预算金额等信息,并附上相应的购买依据,如市场调研报告、评估报告等。
2. 采购申请审批物品采购需求申请表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给相关部门主管审批。
主管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查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并根据预算情况进行审核。
3. 资金预算和批复经过审批通过的物品采购需求将进行详细的预算和批复程序。
财务部门需根据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并对每笔采购进行资金批复。
采购计划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单价、供应商、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
4. 供应商选择和谈判学校将根据采购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
评估的依据可以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服务等因素。
在选择供应商后,学校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明确双方的合作方式、价格和交货期等细节。
5. 合同签订和履行学校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需要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物品的详细描述、数量、价格、交货日期、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内容,并加盖相应的公章。
6. 采购执行和验收学校应按照合同和采购计划要求,及时支付采购款项。
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物品交付,并提供相关的质量保证文件。
学校负责对供应的物品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7. 采购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完整的物品采购档案,包括采购需求申请表、预算和批复文件、采购合同、付款凭证、验收记录等相关文件。
档案应妥善保管,方便后续审计和查询。
大学校内采购实施细则
大学校内采购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内采购项目管理,完善校内采购制度,促进廉政建设,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属各单位开展校内集中采购和校内自主采购活动。
校内集中采购指使用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非科研类)支出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含)以上的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以及单项采购预算在60万元(不含)以下、10万(含)以上的非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校内集中采购方式,采用自行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采购。
校内自主采购指使用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非科研类)支出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不含)以下的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类项目。
校内自主采购一般由采购需求部门自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章工程类项目第三条本细则中工程类项目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建筑安装、装修、修缮工程等,工程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总务处。
第四条单项造价在20万元(含)以上、60万元以下(不含)的工程采购项目,由采购需求部门编制项目预算、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经总务处审核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大学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选定。
第五条单项造价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类项目,由采购需求部门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委托学校零星工程定点服务单位实施。
学校零星工程定点服务单位由学校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方式遴选确定。
第六条单项造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由采购需求部门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总务处审核后,可委托学校零星工程定点服务单位实施,也可由采购需求部门集体研究后,规范自主采购。
第三章服务类项目第七条单项或批量采购5万元(含)及以上、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服务类项目,学校招标办根据服务类项目实际情况,采用校内集中采购方式通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采购。
苏州大学办公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苏州大学办公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大国资〔2013〕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办公物资的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节约开支,根据国家、省有关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大学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办公物资指学校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耗材、设备和家具等。
第三条办公物资采购工作在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及办公物资等招投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投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其中办公家具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范围第四条办公物资的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零星采购,以集中采购为主。
第五条集中采购分为协议供货和直接供货两种方式,以协议供货为主。
协议供货是指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协议供应商及其产品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由学校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协议供应商及商品的采购形式。
直接供货指从学校确定的直接采购供应商处按其公开价格和服务条件进行采购的形式。
第六条集中采购方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列入零星采购范围。
其中:(一)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零星采购,可由各单位直接实施。
同一批次金额20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列入集中采购范围;(二)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零星采购,根据其同一批次采购预算,分别采用以下方式组织实施:(1)预算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可由各单位直接实施采购;(2)预算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以询价等方式组织采购;(3)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以招标或谈判等方式组织采购。
第三章集中采购的供应商第七条招投标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办公物资的类型、供应商的规模、校区分布等情况,提出所需供应商的数量,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协议供应商数量一般不超过5家。
第八条学校与协议供应商签订的协议中应明确供应商能够提供的商品名称、价格和服务条件等。
大学统一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统一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统一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关部门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一采购,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或其他资金),以合同方式取得货物、服务或工程的行为。
第三条统一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各二级部门应加强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科学、准确地编制本部门的采购计划。
第五条采购项目需在学校批准预算或经费落实后方可实施;需要组织论证、报批的,应当预先完成论证及报批手续。
第六条本办法规定的必须统一采购的项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统一采购。
第七条学校统一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指提供货物、承接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学校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包括:(-)负责全面指导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监督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全过程;(二)研究审议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三)研究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监督学校重大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处理和解决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四)定期听取学校招标采购工作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汇报;(五)其他需要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招标采购事项。
第九条审计处负责对采购全过程开展审计监督。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采购项目的预算审核及付款结算。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采购项目的验收及建账入库。
第十二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采办)负责学校统一采购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贯彻国家采购和招标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有关招标与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二)组织实施统一采购;(三)指导学校分散采购工作;(四)协助或处理有关统一采购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五)参与采购合同的审查,备案采购合同;(六)协调或办理统一采购的审批备案手续;(七)组建和维护学校〃评审专家库〃,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八)负责统一采购项目的数据统计、资料归档等;(九)负责与统一采购相关的其他工作。
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货物和服务(不含基建修缮类)采购管理,深入贯彻“放管服”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有偿取得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采购行为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和“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年度采购计划管理,科学准确编制采购计划,定期集中汇总采购项目,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学校各单位使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国有资产管理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基建规划的校领导担任。
成员由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规划处、工会、图书馆、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信息化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中心、学院(系、部、所、处)采购工作组和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是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审议学校采购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负责管理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三)研究确定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四)审议特殊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五)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工作汇报。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执行领导小组决议;(二)代表学校对外行使采购人职权;(三)审批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四)审批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委托,确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负责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执行集中采购项目,监督、指导其他采购工作;(三)负责采购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四)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考核等管理工作;(五)完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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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资集中采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校内物资采购部门以招标购买方式为主的集中获取货物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和贷款、捐赠等资金进行物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在实施采购时,需充分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按照“确保工作需要,节制兼顾缓急,尽量避免浪费”的原则制定采购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校产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学校物资集中采购的职能部门,负责物资采购的日常工作,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向教育部报送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会同招标办公室进行物资采购招标。
第三章采购范围
第七条下列物资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及以上,且使用时间一年以上属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物资;
㈡家俱;
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等耗材;㈣单价200元以上的零配件;
㈤单价200以上的办公用品;
㈥其他经学校研究认为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
第四章采购计划
第八条采购计划按季申报,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申报下季度物资采购计划;各单位在编制计划时应根据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的需要,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
校产设备管理处在各单位物资采购计划的基础上,会同财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学校物资采购计划。
第九条物资采购计划一经定稿,原则上不得变动;没有纳入采购计划的物资,除分外情况外,一律不得购置。
第五章采购方式
第十条一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报校产设备管理处备案,经学校审批后,由招标办公室及时组织招标。
第十一条零星物资由校产设备管理处将各单位物资采购计划汇总,集中报学校审批后,会同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采用招标、邀标、询价等方式购置;招标采购大凡每学期进行1至2次。
第十二条计算机等耗材及办公用品的采购:
㈠校产设备管理处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质好、价优”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选2—3家供货商,供货商原则上一年一定。
㈡校产设备管理处定期对供货商所供商品的价格、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检查、考核,如与所签合同出入,立即取消其资格。
㈢使用单位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物资申购单》,经单位领导签字,校产设备管理处审核后,通知供货商送货,购买单位指定专人签收。
《西南财经大学物资申购单》一式三联,使用单位、供货商、校产设备管理处各留存一份。
㈣在指定供货商处购置的物品,由学校统一结算,不使用各单位办公经费。
㈤定点供货商不能供应、金额不大的物品,经校产设备管理处同意后,可自行采购;财务处依据校产设备管理处审核的购置计划办理借款,凭校产设备管理处“固定资产入产凭证”报销费用。
第十三条属集中采购范围,但有下列情形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可以采取邀标、询价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㈠发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的;㈡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
㈢具有标准价格或价格弹性不大的物资;
㈣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适合替代品的;
㈤属于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㈥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合同应有学校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校产设备管理处受学校委托,代表学校对外签定购货合同。
第十六条对经学校同意自行购置设备的二级机构与供货方草签的物资购货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校产设备管理处负有监督、审核、修正之责。
第十七条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付款方式,未经学校财务部门和物资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用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八条采购合同的有关物资技术条款,由使用单位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负责制订。
第七章监督
第十九条在物资购置工作中,校产设备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要加强与使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使用单位通报物资购置进展情况,协商解决购置中的问题和矛盾。
第二十条参加物资购置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接受可能妨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参与其他活动。
第二十一条物资的购置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与教职工的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