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高校采购管理办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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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采购物品管理制度

大学采购物品管理制度

大学采购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采购物品的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合法性,完善大学的采购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学内各类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耗材、办公用品、实验器材、图书、信息化设备、小额设备及备件、非专业服务等。

第三条大学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招标、定点采购、比价采购等方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采购组织第四条大学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校的采购活动,并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制定、调整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组织采购活动、监督采购过程、评估供应商绩效等工作。

第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注册、备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保证供应商资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七条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应当尊重合同自由原则,尊重供应商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为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八条采购活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确定采购方式、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招标方式、评标标准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采购方案的要求,组织编制招标文件、邀请函、招标公告等采购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和公告。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第十条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并参与招标活动,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和业绩资料,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确保供货质量、数量、及时性。

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记录、预警、限制或淘汰,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奖励、优先采购等激励措施。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所需的物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延期情况,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大学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最新)

大学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最新)

大学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最新)大学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最新)1. 介绍本文档旨在规范大学物品采购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采购流程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该制度适用于大学内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的物品采购。

2. 采购程序2.1 采购需求确认在需求发生时,部门负责人需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提供详细的物品描述、数量和预算。

2.2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负责收集供应商信息并进行评估。

供应商的选择应依据其信誉、价格、质量、交货时间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

2.3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应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物品规格、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等内容。

2.4 采购审批采购合同需提交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审批。

采购部门需要按照内部规定的审核流程完成审批程序。

2.5 采购执行经过审批后,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确认交货时间,并妥善安排物品的接收和入库工作。

2.6 采购验收部门负责人在收到物品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如有物品质量问题或数量差异,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3. 预算管理3.1 预算编制各部门在开始新的财政年度前需按照要求编制采购预算。

预算应包括各项采购支出的明细和金额。

3.2 预算控制各部门需根据预算要求进行合理控制采购支出,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 采购记录和档案管理4.1 采购记录采购部门负责记录每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采购审批和采购执行等环节。

4.2 档案管理采购部门负责妥善保管采购相关文件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

5. 监督与内部审核5.1 监督机制大学应建立采购管理监督机制,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5.2 内部审核定期进行采购管理的内部审核,以发现并纠正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改进采购管理制度。

以上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按照这一制度进行物品采购工作。

如有违反该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 注:本文档为最新版本,有效期至制度更新或废止之日。

高校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

高校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招标与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高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校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招标与采购活动。

第三条高校招标与采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招标与采购过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竞争:确保所有投标者公平竞争,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3. 公正和诚实守信:确保招标与采购活动的公正性,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 节约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浪费。

第二章招标与采购范围第四条高校招标与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货物采购:包括设备、材料、办公用品、图书、软件等。

2. 工程采购: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

3. 服务采购:包括设计、咨询、培训、维修、物业管理等。

第五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标与采购程序第六条招标与采购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项目立项:明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

3. 投标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4. 开标、评标和定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

5.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与高校签订采购合同。

6. 交付和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高校进行验收。

第七条招标与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确保招标与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八条高校应建立健全招标与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标与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九条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标与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招标与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五章罚则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高校及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教育部高校采购管理办法

教育部高校采购管理办法

教育部高校采购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教育部高校采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高校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教学科研设备的质量和效益,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由教育部直接管理、委托管理的高等学校。

2. 采购范围教育部高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教学设备:包括实验仪器、教学仪器、多媒体设备等;•科研设备:包括实验设备、测试设备等;•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实验耗材:包括试剂、实验室耗材等;•工程建设: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宿舍楼等。

3. 采购程序教育部高校采购实行以下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高校根据教学科研需要,确定采购需求,并进行合理的预算编制。

3.2 采购方式确定根据采购需求,高校可以采用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方式由采购管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实践确定。

3.3 采购文件编制高校采购管理机构根据采购方式,编制相应的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询价文件等。

3.4 供应商选择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高校采购管理机构组织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投标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3.5 合同签订选择供应商后,高校采购管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具体内容、价格、交付日期等条款。

3.6 采购执行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高校交付采购的物品或提供相关的服务。

3.7 采购验收高校采购管理机构对供应商交付的物品进行验收,确认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3.8 采购结算和支付验收合格后,高校采购管理机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结算和支付。

4. 采购管理责任4.1 教育部教育部负责制定和修订高校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高校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4.2 高校高校是采购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活动,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4.3 采购管理机构高校下设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需求确认、采购程序的执行、合同签订、采购验收等。

学院校内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校内采购管理办法

学院校内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学校校内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使用单位自行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所属各单位开展校内采购活动(政府分散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校内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四条校内采购项目采购前需由使用人或使用单位填写《学院校内采购申请表》,按照审批权限履行相关手续后,报资产管理处(招标办)按照规定采购。

第二章货物类、服务类校内采购第五条单项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下(含1万元,全年累计不能超过5万元)需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单价1千元以上)的货物,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申请,报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审批后,由使用单位(或个人)直接采购。

第六条学校定点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应从学校招标的定点供应商的供应目录中采购。

供应商供应目录外、单价或批量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全年累计不能超过5万元),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提出采购申请,报招标办备案,由使用单位(或个人)直接采购。

第七条学生实验(训)、毕业论文(设计)、各类竞赛等实验耗材(专用材料)、仪器设备维修零配件等,由相关院(部)分类报实验实训中心审核汇总,各类项目经费购置实验耗材(专用材料)由相关单位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报招标办统一采购。

不可预见性实验耗材(专用材料),在中标供应商供应目录内的,从中标供应商购置;中标供应商供应目录外、单价或批量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全年累计不能超过5万元)的,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申请,报招标办备案,由使用单位(或个人)直接采购。

第八条单价或批量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货物或服务采购由使用单位组织采购,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市场比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大学高校采购管理办法制度

大学高校采购管理办法制度

大学高校采购管理办法制度为此,本办法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和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计划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原则、节俭办学和资源共享原则等。

二)制定和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审核和批准采购方案,组织采购活动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三)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开展采购活动的审计和评估工作。

四)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第九条采购办是学校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其工作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审核和批准采购方案,组织招标和比选活动,以及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工作。

二)组织采购活动的实施和验收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采购工作的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定期开展采购活动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十条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比选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采购等。

采购方式应当根据采购对象的特点和采购金额的大小,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采购程序包括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或询价单的编制、公告发布、投标或报价、评标或评审、中标或成交、合同签订和履行、验收和结算等环节。

采购程序应当根据采购方式和采购金额的大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第四章采购合同管理第十二条采购合同是采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签订和履行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定,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或服务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开展采购活动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学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大学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大学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引言大学作为教育机构,每年需要采购各种物资和服务,以支持教学和研究活动的顺利进行。

为了保证采购活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高效性,大学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管理制度1.1 采购管理目的大学采购管理的目的是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以及确保所采购物资和服务的质量和性价比。

1.2 采购管理原则大学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及结果应对内外部有关方面公开透明;•公正竞争:采购过程应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依法合规:采购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济有效:采购应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

1.3 采购管理责任大学采购管理涉及多个职责和责任方,具体包括:•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采购管理规定,监督采购活动的进行;•采购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采购计划、采购方式等重要事项;•采购人员:负责具体采购操作,包括需求确认、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合同签订等;•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审计。

二、采购管理流程2.1 采购需求确认大学各部门根据工作和教学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并结合预算和计划进行初步确认。

2.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报请采购委员会审批。

2.3 选择采购方式根据采购计划和具体情况,采购管理部门确定采购方式,可以是招标、询价或者直接采购。

2.4 编制招标文件如果采用招标方式,采购人员根据需求和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

2.5 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员根据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并将相关信息通知潜在供应商。

2.6 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人员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符合采购要求和条件。

2.7 投标和评标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采购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2.8 签订合同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约定交付和付款等具体事项。

大学统一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统一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统一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统一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关部门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一采购,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或其他资金),以合同方式取得货物、服务或工程的行为。

第三条统一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各二级部门应加强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科学、准确地编制本部门的采购计划。

第五条采购项目需在学校批准预算或经费落实后方可实施;需要组织论证、报批的,应当预先完成论证及报批手续。

第六条本办法规定的必须统一采购的项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统一采购。

第七条学校统一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指提供货物、承接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学校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包括:(-)负责全面指导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监督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全过程;(二)研究审议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三)研究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监督学校重大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处理和解决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四)定期听取学校招标采购工作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汇报;(五)其他需要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招标采购事项。

第九条审计处负责对采购全过程开展审计监督。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采购项目的预算审核及付款结算。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采购项目的验收及建账入库。

第十二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采办)负责学校统一采购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贯彻国家采购和招标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有关招标与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二)组织实施统一采购;(三)指导学校分散采购工作;(四)协助或处理有关统一采购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五)参与采购合同的审查,备案采购合同;(六)协调或办理统一采购的审批备案手续;(七)组建和维护学校〃评审专家库〃,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八)负责统一采购项目的数据统计、资料归档等;(九)负责与统一采购相关的其他工作。

大学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大学限额以下采购的流程和程序,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并合理、高效地利用采购经费,适用于大学内部所有限额以下采购活动。

二、采购管理责任1.大学采购部门具有独立的采购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限额以下采购活动。

2.采购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限额以下采购的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活动合法、规范进行。

三、采购方式限额以下采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 集中采购:大学可以通过集中采购方式进行限额以下采购,以实现采购经费的合理利用和规模优势的发挥。

2. 分散采购:在合理利用采购经费和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大学可以通过分散采购方式进行限额以下采购。

四、采购程序1.预算编制:各部门在制定年度预算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限额以下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并报送采购部门审批。

2.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预算和工作需要,编制限额以下采购计划,并报送预算部门审批。

3.招标文件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确保公开公正的招标程序。

4.招标公告发布:采购部门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通过大学内部公告栏或其他公开途径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5.投标评审: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者。

6.中标结果公示:采购部门公示中标结果,并将结果通知中标者,同时公开接受对结果的投诉和申诉。

7.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者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履行期限和付款方式。

8.采购执行:中标者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供货义务,采购部门进行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

9.采购档案管理:采购部门对每次限额以下采购活动进行档案记录,并建立相应的采购档案管理系统。

五、采购控制措施为确保限额以下采购的公平公正,大学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严禁采购活动中的贪污、受贿、失职和滥用职权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行为的公平、公正、透明,提升采购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所有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学校采购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保障学校的利益。

第四条学校采购活动应尊重市场竞争原则,鼓励多元供应商的参与,提高采购活动的效率和品质。

第五条学校采购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采购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的采购活动。

第七条采购管理机构应有专门的采购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采购管理机构应负责起草、审核和执行采购计划、采购方案等采购文件,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九条采购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采购数据的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章采购活动的程序第十条学校采购活动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等。

第十一条需求确认阶段应明确采购的具体需求和要求,制定明确的采购目标和指标。

第十二条供应商选择阶段应充分调研市场,寻求合适的供应商,制定采购评审标准和程序。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签订阶段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四条采购活动应充分考虑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因素,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章采购活动的管理第十五条学校采购活动应建立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的政策和流程,规范采购活动的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应根据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第十七条学校采购活动应建立供应商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认证,保证供应商的信誉和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采购活动应建立采购档案,记录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相关文件,便于后期的审计和查询。

第十九条学校采购活动应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采购活动中的问题和风险。

大学采购管理制度

大学采购管理制度

大学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大学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合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学所有采购活动。

大学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物资、工程、服务等。

第三条大学采购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高效便捷的原则,遵循经济适用、质量可靠、安全环保的要求。

第四条大学采购管理应强化风险防控,防范采购过程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第五条大学采购管理应坚持审慎用人,严格管理,建立健全采购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六条大学采购管理应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前做好采购准备工作。

第七条大学采购管理应遵循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制定具体的采购程序,并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大学采购活动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结果的经济效益和质量安全。

第九条大学采购管理应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评审和审核等工作,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条大学采购管理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对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相关资料进行保存,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依法合规。

第三章采购监督第十一条大学采购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渠道,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大学采购管理应加强财务监督和评审,对采购资金、采购成本、采购效益等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大学采购管理应加强法律监督和风险防控,规范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加强对采购活动中的侵权、腐败等现象的预防和打击。

第十四条大学采购管理应加强行政监督和程序合规,严格执行采购规定和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程序合规。

第四章采购责任第十五条大学采购管理应明确采购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对履行采购职责的人员进行奖惩和考核。

第十六条大学采购管理应加强对采购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制度

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制度

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管理行为,保障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障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合理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采购学校财政资金支付的货物服务。

第三条采购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采购制度规定,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公正与公开。

第四条学校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设立有效的采购管理机构,制定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业务流程。

第五条学校应当积极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高采购的透明度,推动采购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采购资金管理第六条学校应当在财政预算编制中合理安排采购资金。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经费计划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来源,确保采购活动的合理、合法和安全。

第八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当根据采购计划做好资金预算和控制。

第九条采购学校应当根据预算安排做好财务凭证和账务核算。

第十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对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采购活动流程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内容、数量、质量和预算。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制定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程序,明确采购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价和管理,建立供应商资格管理和信用评价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十五条采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的规定。

第四章采购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采购流程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采购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采购管理水平,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有效和合法。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5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5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了规范物品采购行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1. 采购管理机构和职责:学校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学校的物品采购工作。

采购管理机构应明确职责和权限,并做好日常工作的记录和汇报。

2. 采购方式和程序: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宜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等。

采购程序应包括需求确定、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等环节,并确保每一环节的公开、公正、公平。

3. 采购计划和预算:学校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物品采购计划,明确需求数量和质量标准,编制采购预算并报批。

采购计划和预算应经过合理审核,确保满足学校需求的基础上控制采购成本。

4. 供应商资格和评价:学校应建立供应商资格认定制度,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监督。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质量保证能力和良好的信誉,符合学校采购要求的标准和规定。

5. 合同管理:学校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合同条款和责任义务,包括价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验收标准等。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物品和服务。

6. 采购台账和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采购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和保存采购文件和资料,包括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合同及相关凭证,便于查阅和审计。

7. 监督与检查:学校应定期进行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可以通过内部审核、外部审计等形式,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以上是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和管理规定,加强内部培训和提高采购管理的专业水平。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二)是指学校为了规范和管理学校物品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透明的规定和措施。

一、采购程序:1. 确定需求:学校各部门经过评估和计划,确定物品采购的需求和数量。

高校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高校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高校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校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高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高校采购活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采购计划和预算第五条高校采购计划应当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需要编制,明确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预算金额等。

第六条高校采购预算应当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和学校事业发展计划编制,明确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

第七条高校采购计划和预算应当经过学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八条高校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第九条高校采购程序包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谈判)环节、中标(成交)公告等。

第十条高校采购应当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一条高校采购结果应当在学校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四章采购合同和验收第十二条高校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内容。

第十三条高校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高校采购验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货物或服务符合要求。

第五章采购资金管理第十五条高校采购资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十六条高校采购支付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学校的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第六章监督和责任第十七条高校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高校采购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财政部门备案。

采购管理制度高校版

采购管理制度高校版

采购管理制度高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学校的采购管理行为,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采购行为以及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采购管理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廉洁、有效和规范。

第四条学校采购管理目标:合理、经济的采购,确保采购品质和价格。

第五条学校采购管理内容:监督管理、采购决策、采购实施、采购验收。

第六条学校采购管理组织: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学校采购管理监督:学校领导对采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学校采购管理奖惩:对采购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奖励先进,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第二章采购管理的程序第九条学校采购管理程序包括:采购策划、需求判定、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采购实施、验收及备案。

第十条采购策划:由采购管理部门提供采购需求和计划,负责拟订采购计划。

第十一条需求判定:根据采购计划的需求,确定采购品种、数量和质量等。

第十二条供应商选择: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和审查。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对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洽谈,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采购实施:实施合同的履行,进行采购商品的交付、验收等。

第十五条验收及备案:对采购商品进行验收并进行备案。

第十六条采购管理流程:具体采购管理程序,由采购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章采购管理的实施第十七条采购管理实施应当按照程序、合同和质量标准进行。

第十八条采购管理应当优先选择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

第十九条学校的中小额采购项目应当通过招标、比价或协议供应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购置贵重设备和大额采购项目,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第三十一条学校采购管理实施应当进行科学、经济、合理的预算编制和控制。

第三十二条采购管理实施程序应当规范,过程应当公开透明。

对重要采购工作实行备案制度。

第四章采购管理的监督第三十三条学校采购管理实施应当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学校领导对采购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性。

采购管理制度高校版范文

采购管理制度高校版范文

采购管理制度高校版范文采购管理制度高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高校采购管理行为,促进财务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校的采购活动,包括购买设备、购置材料、委托加工、承揽工程、订立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采购活动应当坚持公开原则,遵循经济效益和合理需求原则,推行招标投标等市场化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第四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专业机构,配备专业化的采购管理人员,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第五条全校采购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负责自行制定详细实施办法。

第二章采购准备第六条高校采购管理部门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项目、数量、金额、需求时间、采购方式等内容,并应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校的预算和财务状况,与学校战略目标和教学科研需求相匹配。

第九条采购管理部门应根据采购需求,及时制定采购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产品质量要求和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十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行业动态和采购市场情况,及时调查研究市场供应情况,形成供应商名录,以保证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高校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第十二条采购活动应当根据采购金额和具体情况,采用不同采购程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十三条采购活动中的公开招标应当广泛公告,采购信息应当及时发布在网站、报刊等媒介上,并允许供应商查询和参与。

第十四条高校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执行中标原则,依法签订合同,并及时支付采购款项。

第十五条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商品、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签订双方认可的合同。

第十六条采购活动中应当建立健全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信用、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院校采购管理制度

院校采购管理制度

院校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院校采购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效率,保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院校内各类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等。

三、院校采购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采购活动。

第二章采购管理组织一、设立院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院校内部的采购管理工作。

二、院校采购管理部门应具备足够的专业人才和技术装备,有能力开展各类采购活动。

三、设立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院校采购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采购管理流程一、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由采购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并进行采购计划编制。

二、供应商招标:根据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三、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条款。

四、履约管理: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确保采购品质量和交付时间。

五、验收入库:对采购品进行验收,合格后入库使用。

六、采购记录:完整记录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需求确认、招标过程、合同签订等。

第四章采购管理规范一、采购活动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二、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搞虚假招标、内定供应商等违规行为。

三、采购活动应当公开透明,确保供应商平等竞争,不得有不公正的行为。

四、采购活动必须保证采购品的质量和性能,不得疏于品质把关和验收。

五、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六、采购活动必须建立健全采购管理档案,便于监督查验和追溯.第五章采购管理监督一、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院校采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院校内部采购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三、院校内部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和检查。

四、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通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针对采购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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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采购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X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X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活动,是指在我校内部各单位使用各类经费,依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外包等。

凡学校进行的采购活动,不论其资金来源,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家具、图书、材料、软件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以及平整土地、园林绿化、道路修
建等,还包括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学校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学校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三条采购项目实行预算管理制,未列入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当年采购计划。

临时急需增加的采购项目,须落实经费并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其中政府采购项目须报省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条各类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计划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遵循节俭办学、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按照分级管理、权责一致、提高效率、满足需求的原则,通过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等“放管服”相结合方式,进行采购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实训教学管理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七条领导组下设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

采购办
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担任采购办主任。

第八条领导组是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一)指导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规范采购行为。

(二)研究学校采购工作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

(三)讨论审议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采购办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和宣传关于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学校采购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校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指导与管理。

(三)建立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基本信息库。

(四)负责向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政府采购项目和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校级集中采购,指导各单位进行零星采购工作。

(五)按照财政厅与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牵头组织采购进口设备论证工作,对进口产品报备等事项进行初审和报送。

需办理减免税手
续的,由学校委托外贸代理机构办理。

(六)负责制定采购项目的采购安排计划。

(七)初审各类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

对采购需求等内容进行审核。

(八)协调处理质疑、投诉和采购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九)负责支付材料的扫描、上传。

(十)负责对各类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政府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管理。

第十条申购单位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申报,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做好采购前期准备工作。

负责对采购项目进行调研、外出考察;对采购项目进行立项论证;提供采购需求并按程序进行论证(含资质条件、技术参数和评分办法等),同时完成以下事项:
1、需要采购进口仪器设备的采购项目,配合采购办按照财政厅与教育厅的规定做好进口论证工作;
2、做好单价 10 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论证工作。

(三)负责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释疑;拟定采购的合同文本,组织合同洽谈,参与合同审签,并负责合同履行验收及合同备案工作。

(四)协助采购办、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共同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洽谈。

(五)负责督促、检查中标人对合同的履行。

(六)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零星采购项目采购和监管。

第十一条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有:
(一)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二)对采购项目的立项进行审核与监督并组织采购需求的论证专家论证。

(三)负责审核采购合同,参与合同审签,并督促合同履行,监督采购项目的验收。

第十二条财务处负责采购预算资金管理及预算执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核学校采购预算和采购经费。

(二)负责申报学校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三)负责采购资金核付,督促采购预算执行。

第三章采购范围、形式和组织范围
第十三条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根据资金性质和规模不同,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校级集中采购、零星采购相结合的形式。

(一)政府集中采购。

凡符合X省财政厅发布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定以内的采购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校级集中采购。

凡在X省财政厅发布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定以外且采购预算超过 2 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经学校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原则上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采购活动。

(三)零星采购。

2 万元及以下且不能进行“同类型合并”的货物、服务类项目(不包含通用办公设备、汽车、手机、办公家具以及学校定点采购供应商库产品目录里的货物、服务)的采购活动。

通用办公设备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数码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仪、空调等 12 类设备。

学校定点采购供应商库产品目录里的货物、服务,应到定点供应商处采购。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采取将采购项目进行拆分或化整为零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或校级集中采购。

第四章采购程序及零星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申购单位根据批准的采购预算填报采购计划,填写《X 学院采购申请表》,并提交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论证材料(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无需填报采购计划),二级学院的采购需求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采购办根据申购单位提交的材料确定采购形式。

第十八条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采购办联系、配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符合校级集中采购的项目,采购办联系、协调归口管理部门和申购单位,组织相关采购工作,原则上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执行。

第二十条符合零星采购的项目,申购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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