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内职改字〔199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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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人员范围
1.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符合建设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

2.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4.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自由职业者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

二、专业范围
1.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类:从事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乡规划、结构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园林设计、燃气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道路与桥梁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总图设计、防护设计、BIM设计等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2.工程施工类:从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建筑电气施工、建筑智能化施工、暖通
与空调施工、燃气工程施工、园林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工程管理类:从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材料)检测等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4.建设环境类:从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供配电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供热工程、暖通空调、建筑材料(应用)、建筑机械(应用)、装饰装修工程、园林、设备工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5.其他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规划设计、科研、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开发、信息技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doc

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doc

1.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2.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3.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4.《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人职发[1991]17号)5.关于贯彻人职发[1990]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人职司函[1991]15号)6.关于印发贯彻执行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其它相配套的有关规定意见的通知》(鲁职改字[1991]7号)7.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鲁职改字[1991]第11号)8.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一些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意见([1993]鲁人职函649号)9.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人职[1994]9号)10.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11.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12.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有关材料的通知(鲁人办发〔2001〕74号)1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1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15.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2]26号)16.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5]6号)17.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18.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19.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20.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0号)2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职称评定标准

职称评定标准

职称评定标准目录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1、基本任职条件2、基本程序3、送审材料4、填表说明5、资格审查6、部分系列的特殊政策要求7、任职资格评审8、考评结合9、申报时间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报考条件2、报考时间三、特殊人才评审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1、初任2、初任范围3、初任表格、程序五、资格证书管理#p#小标题#e#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我国现行职称制度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方式。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针对专业技术系列多且评价模式单一的问题,国家提出实行专业系列分流、分类管理的设想,同时开始改革单一评审制的做法。

除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以外,国家先后对卫生、经济、会计、统计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考试制度,即“以考代评”,对会计、审计、卫生等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制度。

此外,国家还在涉及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及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领域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目前,由国务院颁布试行的有29个系列(专业),另有9个专业靠近相关系列,29个系列涉及到大约三四百个学科。

一个系统或单位和专业系列交叉,一个系统或单位涉及到主系列外,还有其他若干旁系列,所以涉及面较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

我省职称工作的管理是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业务主管部门分工管理。

我市职称工作的管理是衡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衡阳市业务主管部门分工管理。

各系列主管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系列职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由专家评审或通过参加全国、全省同意组织考试合格才能取得。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1.基本任职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3)担任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021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021


20
生 资
格 人体器官移植医

实施部门 (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资格 类别
设定依据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 《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 审定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3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25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国家新闻出版署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2009年第44号)
26
注册安全工程师
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
36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
37
资产评估师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
水平 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3
注册计量师
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职改字〔1993〕29号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职改字〔1993〕29号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2010-1-11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局职称工作内职改字〔1993〕29号一、总则(一)为更加科学、准确地评审我区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建筑工程专业特点和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适用于评审从事建筑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科学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本《评审条件》适合以下专业:1、建筑学。

2、工业与民用建筑。

其中包括:建筑结构、房屋修缮工程、电厂建筑结构工程、矿山建筑、粮油仓厂建筑、商业建筑等。

3、建筑经济。

其中包括;工程造价、建筑概预算等。

4、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四)按照本《评审条件》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五)申报人在符合本《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同时符合对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业绩成果的具体要求,方可通过评审。

二、申报条件申报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两年以上。

(二)获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并在高等院校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获得结业证书。

(五)国家或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六)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七)国家科技成果三等奖、自治区(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三等奖(其中至少有二等奖一项)的获得者。

(八)获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自治区(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两项或一、二等奖多项(其中至少有一等奖一项)的方案设计者、项目主持人及主要专业的设计负责人。

自治区人事厅 职称文件

自治区人事厅 职称文件
(3) 负责( 技术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的上报立项、委托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投产的全过程工作, 并制定方案 ( 主要起草人 ) 。
3 、业绩成果
在担任工程师工作期间 , 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
(1)主持完成的工作成果通过鉴定 (审定) 或生产实践达到区内先进水平或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2)施工技术经验总结或论文、报告发表在自治区( 部)级专业刊物上不少于二篇。
(3)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的本部门的施工标准、技术规程及有关重点施工项目的论证 , 或主要参加编写的行业标准被采纳或颁行。
4 、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l)在本专业施工建设范围内 , 能广泛参加学术、经验交流活动。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计算机应用现状和发展方向 , 在施工管理中、能够运用计算机进行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及有关的研究工作。
( 四)施工建设
l 、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
(l) 具有系统深入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 熟悉有关的法规 , 掌握有关技术和规章制度 , 能够解决施工中的复杂技术问题。
(2)熟悉施工的组织设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及全面质量管理程序内容和要求 , 能组织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3)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 全面掌握施工程序、工艺和方法 , 在一种以上专业分支理论方面 , 具有独创见解或技术专长。
第五条 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 经考察合格; 获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 , 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掌握一门外语
三、专业分类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类及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类及评审条件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附注:一般职称评审分为: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专业分类: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讲师、统计师等。

经济师专业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等。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使评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每年9、10、11月为全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称中评委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

第三条中年8月1日-31日为省直各中评委会受理评审材料时间。

各市中评委会受理评审材料时间,由各市人事职改部门具体规定。

第四条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提交资格条件要求的评审材料,交纳评审费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向所在(任职)单位提出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人必须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式13份,其中一份为原件;3.学历证、资格证、聘任证(证明)、继续教育证(证明)各一份(复印件);全省外语统一命题考试成绩通知(原件);4.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较高评价和肯定的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5.任现职以来的论文材料,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含译著),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准确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培训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讲师、讲师。

其中高级讲师为副高级,讲师为中级。

第四条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人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申报正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申报副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且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第六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一)申报高级讲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讲师资格满2年;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取得本专业讲师资格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

(二)申报讲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在教师岗位工作满2年;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资格满4年。

第七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破格申报条件执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规定。

第三章能力业绩条件第九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一)教育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系统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知专业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并能将新理论、新技术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职称改革

职称改革

一、职称改革1、我国职称制度的历史沿革答:我国职称制度的发展、历史沿革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一)解放初期和五、六十年代的职称制度。

(二)1977年至1983年职称制度的恢复和建立。

(三)1986年到现在职称制度改革和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2、什么是职称改革?答:1986年,中共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人们习惯称之为职改),这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源配置的一项重大改革,其根本目的是要随着经济、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把高度集中、以静态管理为特征的配置格局改为在国家宏观控制下,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自已拥有一定自主权,以动态管理为特征的配置格局,解决历史上形成的竞争机制不健全,人员难以流动、资源结构不合理及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从而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资源配置的质量与效益。

改革的中心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并相应地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

参考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的通知‣(1986年1月24日,中发…1986‟3号)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职称改革工作赋予了什么新的目标和任务?答:1997年11月在“全国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人事部徐颂陶副部长明确指出,深化职称改革总的目标任务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科学的职称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分类指导、依法行政,社会公正客观科学评价,单位自主聘任、使用人才的职称管理体制。

参考文件:徐颂陶(1997年11月1日)在全国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讲话。

4、深化职称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深化职称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签订聘约,优胜劣汰”的要求,科学设岗,严格考核,全面推行聘约管理,切实解决“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问题。

第二,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对人才的新的需要。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2016/3/31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局职称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准确地评价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自治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城乡规划、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造价、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建筑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其中高级工程师为副高级,工程师为中级。

第四条自治区建筑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人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第六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资格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普通高等院校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获得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资格满7年。

(二)申报工程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第七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

第八条破格申报条件执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规定。

第三章能力业绩条件第九条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一)专业理论水平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与发展趋势,掌握国内外先进理论与技术,并能够把先进技术成果应用到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文件国机人[2007]271号关于印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公司、院、所:现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人力资源部。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印发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抄送:国务院驻国机集团监事会、公司领导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2007年5月31日印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具有企业特点的评审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国机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评审原则第一条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理论水平、研究成果、 工作业绩相结合原则;结构控制,评聘结合原则。

第二章 资格设置第二条 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要由工程技术、会计、经济、政工四个系列组成(其它系列由各单位根据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任职资格设置分别为:工程技术系列: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高级工程师、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

会计系列:初级: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高级会计师。

经济系列:初级:经济员、助理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高级经济师。

政工系列:初级: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高级政工师。

第三条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国机集团确定,并作为任职资格评审的控制依据。

各企业要根据单位规模、人员构成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合理规划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科学确定高、中、初级结构比例。

第三章 评审权与评审制度第四条 国机集团建立正常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工程技术系列每年评审一次;会计、经济、政工系列每两年评审一次(单年评审)。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职改字[1993]27号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职改字[1993]27号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2008-5-14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局职称工作内职改字[1993]2 7号—、总贝U(一)为更加科学、准确地评审我区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环保工程专业特点和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科研、环境监测、工程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三)本《评审条件》适合于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所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四)申报人在具备本《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同时符合对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业绩成果的具体要求方可通过评审。

二、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两年以上。

(二)获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并在高等院校修完本专业本科主要课程,获得结业证书。

(五)国家或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六)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七)国家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自治区(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三等奖(至少一个二等奖)的获得者。

(八)获自治区企业技术进步一等奖或两项二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九)获自治区(部)级优秀勘察设计(环境工程)一等奖两项或一、二等奖多项(至少有一项一等奖)的方案设计者、项目主持人或项目主要专业的负责人。

三、理论知识申报人要全面掌握本专业领域内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在专业技术范围内至少对一门学科有专长或造诣较深,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一)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与发展趋势。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称分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称分类

职称资格申报与评审(供参考)评定标准及申报说明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标准及申报说明助理职称评定(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中级职称评定(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评定(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初、高、中级职称评定破格申报条件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参与高、中级职称评定.(一)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规范性
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2.31
•【字号】内教政法字[2010]13号
•【施行日期】201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规范性文件清
理结果的通知
(内教政法字〔2010〕13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院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43号)要求,我厅对历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废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干部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内蒙教人字〔1986〕43号)等34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宣布《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收费标准整顿意见〉的通知》(内蒙教计字〔1989〕41号)等6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确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委会组织办法〉的通知》(内教职改字〔1987〕4号)等16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上述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职称工作问与答

职称工作问与答

职称工作问与答一、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标志。

二、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系列?其档次如何划分?答:目前设置的专业技术资格共 29 个系列,各系列一般分高、中、初三级,有些系列的高、初级又分为两档。

详见下表: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说明:(1)群众文化专业职务靠用图书馆、博物馆职务系列。

(2)法医技术人员职务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

法医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相应定为:主任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检法医师、法医师、法医士。

(3)审计专业人员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各档次专业名称为:高级审计会计师、审计会计师、助理审计会计师、审计会计员,简称为: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

(4)计量检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靠用工程技术职务系列。

(5)专利技术人员靠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系列。

专利审查人员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审查研究员、专利审查副研究员、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专利审查研究实习员;专利代理人员的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代理研究员、专利代理副研究员、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专利代理研究实习员。

(6)根据中央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作协《关于文学创作人员靠用艺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批复(职改字〔1988〕19号),文学创作专业人员靠用艺术人员职务系列,采用编剧(含各类创作)类的名称和档次。

文学创作专业人员的职务名称(创作等级)定为:文学创作一级,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三级,文学创作四级。

(7)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4〕17号),原《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9号)现已不再执行。

(8)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在我省开展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粤人发〔2001〕50号 ) 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 》的通知(粤人发〔2001〕89 号),从2001年开始,我省高级工程师设正高级资格,名称为: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

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导读:内蒙古⾃治区⾼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内职改字[1993]86号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适应⾃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级会计专业技术⼈员的要求,进⼀步完善⾼级会计专业技术⼈员评价机制,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考试条例》和⼈事部、财政部对⾼级会计师考评⼯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作专业技术⼈员。

第三条经考评取得的会计专业⾼级资格名称为⾼级会计师。

第⼆章考试⼯作 第四条⾃治区⼈事厅和⾃治区财政厅共同负责全区⾼级会计师考试⼯作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全区⾼级会计师考试考务⼯作。

⾃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全区⾼级会计师考试的⽇常⼯作。

第六条凡申报参加⾼级会计师考试⼈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基本条件 遵守和执⾏《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及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作,成绩显著,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学历、资历、会计⼯作年限条件 1、获博⼠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作满⼀年以上; 2、获硕⼠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作满四年; 3、获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作满五年; 4、获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作满七年。

(三)破格条件 1、经财政部、⼈事部表彰的“全国先进会计⼯作者”,并在会计师岗位⼯作满五年以上。

2、在⼤、中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或会计机构负责⼈职务,从事会计⼯作五年以上。

第七条⾃治区⾼级会计师考试,考点只设在呼和浩特市。

第⼋条⾃治区⼈事厅、⾃治区财政厅共同制订⾃治区有效的合格分数线,并下发合格⼈员名单和成绩单。

第三章评审⼯作 第九条⾼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按⾃治区⼈事厅印发《内蒙古⾃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办法》的有关规定执⾏。

第⼗条通过⾼级会计师考试合格⼈员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下列条件者可参加评审: 1、具有当地财政部门或区直主管部门财务机构出具的会计⼯作综合评价意见; 2、掌握1门外语,达到⾃治区规定的专业技术⼈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规定的标准或符合相关免试条件; 3、掌握计算机应⽤能⼒,达到⾃治区规定的专业技术⼈员计算机应⽤能⼒考试规定标准或符合相关免试条件; 4、符合⾃治区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数。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

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铺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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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2008-5-14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局职称工作
内职改字〔1993〕22号
一、总则
(一)为更加客观、合理地评审我区机械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真正体现出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机械工业科技水平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并结合冶金工程专业特点和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机械科学研究、规划设计、科技管理及机械与设备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三)适用本评审条件的专业: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铸造、金属热处理、锻压、焊接、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内燃机、汽车制造、拖拉机制造、电机制造、电器制造、冶金机械、矿山机械、纺织机械、食品机械、制药机械、印刷机械、包装机械、石油机械、化工机械、建筑建材机械、林业机械等。

(四)按照本评审条件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五)申报人必须同时符合本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对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业绩成果的具体要求方可通过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坚持正常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并且在高等院校修完本专业本科主要课程,获得结业证书;
5、经国家或自治区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
7、国家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自治区、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两项以上
二、三等奖(至少有一项二等奖)获得者;
8、自治区企业技术进步一等奖项目或两个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理论知识
申报人必须符合下列各条件:
(一)具有广博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

熟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在工作实践中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并在某一领域有较深的造诣或独到的见解。

(三)了解与熟悉相关专业与交叉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

(四)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能熟练地运用本专业的有关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

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工作能力:
1、具有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能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组织重大工程项目或解决本专业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达到自治区统一规定的要求;
4、熟练掌握计算机在本专业领域内的应用和操作技能。

(二)申报人必须经过下列工作实践之一:
1、主持过国家攻关课题或部、自治区级重点研究项目;
2、组织过部、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学习工作;
3、承担、主持编制过本专业的部、自治区级发展规划或机械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
4、承担、主持过大中型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改、扩建;
5、承担、主持过一项或多项机械工程设计,并有一项获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以上;
6、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编写过自治区级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

7、组织或参加过重大科研、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项目的工作;
8、解决过重大攻关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
9、主持或负责过重大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实施;
10、主持或负责过重大生产技术改造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扩初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

11、协调解决过重大生产技术问题;
12、主持或负责过重大检修、抢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或果断处理、排除过重大生产故障。

五、业绩与成果
(一)申报人必须取得下列成果与业绩之一:
1、获国家或自治区、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
2、获盟市、厅局科技成果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三等奖(其中至少有一项二等奖);
3、主持完成的科研、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技术改造等项目通过自治区、部级以上验收;
4、主持编制的规划方案、设计方案、技改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经审查基本数据详实,方案切合实际,并被采纳。

5、主持完成的机械设计项目获自治区或部级以上优秀设计二等奖;
6、在科研、设计、生产实践中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经自治区、部认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7、参加制定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付诸实施;
8、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或生产实践中有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申报人在撰写论文、论著方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为主,公开出版过专著;
2、在自治区、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过学术论文;
3、有两篇以上论文、报告等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进行交流,并有一篇获奖;
4、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交流论文两篇以上;
六、附则
(一)有关条款说明
1、本《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均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2、本《评审条件》中的“科技成果奖”是指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获奖人或完成获奖项目的人员均系指该种奖励办法规定的额定受奖人员;
3、工作业绩和工作实践经历均应是在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所完成的内容;
4、“显著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益”、须有所在单位和旗县以上主管部门的测算和证明,并经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5、“重大项目”指列入省(自治区)、部级计划的项目。

(二)本评审条件由自治区冶金机械工业厅负责解释。

(三)本评审条件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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