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巡查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门店巡查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各地市连锁门店管理,督促各地市连锁门店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地市所有连锁门店巡查管理工作。

3 管理职责
3.1 连锁集团办公室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2 各地市总经理、运营部、质管部、区域经理、店长、店员及其他行政岗位人员为本制度的执行单位,负责门店巡查工作。

3.3 连锁集团督查部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以及巡查问题通报,整改落实及处罚事宜。

4 实施细则
4.1 巡查频次
4.1.1各地市总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各部门联合巡查,每季度每家门店至少巡查一次。

4.1.2 各门店店长、店员,不定频次,随时互相抽查;各地市行政岗位人员,不定频次,随时抽查。

原则上各地市行政岗位人员、各门店店长、店员,每月巡查次数不低于一次。

4.2 巡查内容
巡查内容包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门店工作纪律管理规定》、《门店
服务规范》以及其他公司管理制度。

4.3 巡查问题上报
4.3.1 总经理、区域经理、质管部、运营部巡查人员每次巡店后需于次日8点前完成填写门店巡查报告,上报至连锁集团督查部督察员OA邮箱或微信,对于发现的问题,需附照片,明确责任人。

4.3.2 各门店店长、店员、各行政人员巡店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发连锁集团督查部督查员微信。

4.4 问题处理
4.1 连锁集团督查部根据各门店巡查报告内容,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任务至相关地市,限期整改。

同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门店当事人予以处罚。

4.2 整改期结束,对于无故未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的,对于相关责任人予以100元罚款,每延期完成一天,罚款50元。

4.3 连锁集团督查部负责每周六出具连锁各地市巡店情况通报,对本周各地市人员巡店频次、存在问题进行汇总通报。

5 凡违反本规定且在条款中未明确处罚金额的行为,对当事人按照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的额度进行处罚。

6 本制度由连锁集团办公室起草并解释,于颁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