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GA/T367-2001是中国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简称,该标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1. 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要求:-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录像、回放、存储、管理等功能。
- 系统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可以通过网络远程查看和操作。
- 系统应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现和报警异常情况。
- 系统应具备图像处理和识别功能,如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等。
- 系统应具备可靠的数据传输和存储功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视频监控系统的硬件要求:- 摄像机应具备高清晰度、低噪声、宽动态范围等特点,能够适应各种环境。
- 视频传输设备应具备高带宽、低延迟、稳定可靠的特点。
- 存储设备应具备大容量、高速度、可靠性好的特点。
- 显示设备应具备高分辨率、高亮度、高对比度的特点。
3. 视频监控系统的软件要求:- 系统应具备友好的用户界面,操作简便、直观。
- 系统应具备灵活的配置和管理功能,能够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 系统应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能够提供准确的监控结果。
- 系统应具备可靠的报警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视频监控系统的性能指标:- 视频分辨率:系统应支持不同分辨率的视频监控,如720p、1080p等。
- 视频帧率:系统应支持不同帧率的视频监控,如25帧/秒、30帧/秒等。
- 视频压缩格式:系统应支持常见的视频压缩格式,如H.264、H.265等。
- 存储容量:系统应支持不同容量的存储设备,如1TB、2TB等。
- 网络传输速度:系统应支持不同传输速度的网络设备,如100Mbps、1Gbps等。
总之,GA/T367-2001标准详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系统功能、硬件要求、软件要求和性能指标等方面,旨在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1.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1.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
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技术标准.

智能化安防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总则智能化系统承包厂商应根据功能需求体现绿色环保、节能和以人为本的精神,至少按照以下设计原则和实施原则进行系统配置。
其工作范围包括:方案及二次深化设计、提供材料、设备供货、工程施工、现场调试、软件编程、竣工验收、人员培训以及在系统保修期内运行维护的工作。
1、系统配置原则1)智能化系统配置应遵循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设计应全面、周到、留有余量,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2)智能化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建筑整体所涉及的各个子系统的信息共享,确保智能化系统总体结构的先进性、合理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可以集成不同厂商不同类型的先进产品,使整个智能化系统可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充实和提高。
且所选用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智能化系统必须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容错性。
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系统安全、人身安全以及信息传递的安全。
2、依据的标准与规范。
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6)《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系统组成:一、可视对讲彩色安防(多层)、黑白(高层)联网一卡通系统二、园区、地下停车场电视监控系统三、门禁、电梯、停车场一卡通联网系统四、家居安全防范系统五、周界防范报警系统一、可视对讲彩色安防(多层)、黑白(高层)联网一卡通系统技术(功能)要求:1、室内机1)显示屏:7寸彩色显示屏(多层)、4寸黑白显示屏(高层)2)分辩率:彩色分辩率≥350TV线黑白分辩率:≥380TV线3)安防报警:4防区(多层)4)免提功能。
安防行业的安防标准

安防行业的安防标准如今社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各种犯罪事件不断发生,让人们感到越来越无助和害怕。
在这样的背景下,安防行业逐渐兴起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关注。
安防行业的基础是安防标准,它是安防行业的标杆,也是产品质量和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1、安防标准是什么?安防标准又称安全技术标准,是指国家、政府、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制定的统一规范。
其作用是为安全领域的产品、设备与服务提供统一的评价依据、相应的测试方法和结果指示,确保了安全产品的生产、研发、使用与销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
2、安防标准的分类?按应用范围和领域可分为一般的标准和专用的标准两类。
其中,一般的标准是指在公共领域和通用物品领域中适用的标准,例如消防安全标准、交通安全标准等。
而专用的标准则是针对具有特殊应用需求的组合或行业领域大量应用的标准,例如电气安全标准、建筑安防标准等。
3、安防标准在安防行业中的作用?安防行业中的标准制定、实施和执行,是为了确保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质量和安全保障。
首先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在于同一行业内的各个企业、组织之间,在顺畅的竞争中达成协作。
其次,安防标准能够在技术开发、生产制造、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等环节内,提供一系列的实践性规范,支撑着安防行业的发展,并使安防产品更好地适应各种应用场景。
再者,安防标准还能保障公众的使用安全,提升公共安全水平,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安防标准在应用中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科技的发展,安防行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安防行业中存在一些标准制定不全面、制定速度不够快、标准漏洞、风险评估不足的问题。
具体来说,安防标准化过程中,需要针对产品经济性的提高、使用寿命的增加、工艺的进步等因素不断完善安防标准。
此外,安防技术对于技术创新、开放性、互联性等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需要针对性制定和优化相关标准体系。
5、未来安防标准领域的发展趋势?未来的安防领域发展势如破冰之舟,远超我们的想象。
智能安防系统基本技术要求(上海地方标准)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 技术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 技术标准 第 5 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1
1 范围
智能安防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智能安防系统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智能安防系统建设。 已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智能安防系统改建、扩建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市其他单位或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 15322.2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2 部分
GB/T 15408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T 20138-2006 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 代码)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 20517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T 2105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评估保证级 3)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安防行业标准

安防行业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各行各业中,安防行业无疑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安防行业的发展不仅与个人和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而且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为了确保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行业规范、规程和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各个方面论述安防行业的标准问题,并提供一些建议。
一、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安防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有效的技术标准可以提高安防设备的性能和品质,保障社会的安全。
在技术标准的制定中,需要考虑到行业的特点和需求。
例如,视频监控系统的性能要求,门禁系统的安全性,报警设备的稳定性等。
此外,还需要规范各种安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确保产品的符合规定,并有必要的监督和检测机制。
二、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管理标准是保障安防行业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
安全管理标准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
每个安防企业都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
此外,安防企业还应该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安全生产条件方面,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立健全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系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维护合作标准安防行业涉及到多个环节,包括设备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和维护等。
在这其中,维护环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为安防设备的长期使用离不开维护和保养,只有维护到位,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的维持。
因此,制定和执行维护合作标准是必要的。
维护合作标准主要包括维护流程、维修人员的技术要求、维修设备和工具的规范管理等内容。
只有通过规范的维护合作,才能保障设备的长期运行和客户的满意度。
四、隐私保护标准在安防行业中,隐私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各类安防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是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制定隐私保护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隐私保护标准主要包括图像和数据保护等方面。
对于图像,需要明确规定监控摄像头的合理安装位置,避免侵犯个人隐私。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 367—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视频video基于目前的电视模式(PAL彩色制式,CCIR黑白制式625行,2:1隔行扫描),所需的大约为6MHz或更高带宽的基带信号。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规范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规范4.4.2.2 视频探测设备应能适应现场的照明条件。
环境照度不满足食品监测要求时,应配置辅助照明。
4.4.2.3 视频探测设备的防护措施应与现场环境相协调,具有相应的设备防护等级。
4.4.2.4 视频探测设备应与观察范围相适应,必要时,固定目标监视与移动目标跟踪配合使用。
4.4.3 控制4.4.3.1 根据系统规模,可设置独立的视频监控室,也可与其他系统共同设置联合监控室,监控室内放置中心控制设备,并为值班人员提供值守场所。
4.4.3.2 监控室应有保证设备和值班人员安全的防范设施。
4.4.3.3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控制和功能操作应在控制台上进行。
4.4.3.4 大型系统应能对前端视频信号进行监测,并能给出食品信号丢失的报警信息。
4.4.3.5 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对摄像机、云台、镜头、防护罩等的各种动作进行遥控。
4.4.3.6 系统应能手动切换或编程自动切换,对所有的视频输入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
4.4.3.7 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存储功能,在市电中断或关机时,对所有编程设置、摄像机号、时间、地址等信息均可保持。
4.4.3.8 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与报警控制器联动的借口,报警发生时能切换出相应部位摄像机的图像,予以显示和记录。
4.4.3.9 系统其他功能配置应满足使用要求和冗余度要求。
4.4.3.10 大型和中型系统应具有与音频同步切换的能力。
4.4.3.11 根据用户使用要求,系统可设立分控设施,分控设施通常应包括控制设备和显示设备。
4.4.3.12 系统联动响应时间应不大于4s。
4.4.4 信号传输4.4.4.1 信号传输可以采用有线和/或无线介质,利用调制解调等方法;可以利用专线或公共通信网路传输。
4.4.4.2 各种传输方式,均应力求视频信号输出与输入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详见4.3.4.1。
4.4.4.3 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响应及时和防止误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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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1.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9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
(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投标方应提供各系统应用的所有软、硬件具体明细清单。
内容应包括软、硬件设备型号、产地、数量、单价、总价等。
3.11分析报告投标方应对设计、施工方案做出可行性分析,并对网络设备具体指标及性能提出建议和要求。
3.12对本投标文件的内容逐项确认的确认表。
3.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技术标准和要求4.1施工设计原则本工程遵循下列设计原则:4.1.1先进性:具有国际先进性,要求应用当今世界上成熟先进的信息和电子技术,如:视频网络技术、数字化视频技术、视频存储技术等。
要求数字安防及工艺监控系统基于先进的综合管理系统集成平台,将不同的防范措施与手段和综合安防信息进行有效的联动和集成,有机的组成为一个统一的现代智能化综合安全管理和控制系统。
4.1.2实用性:整个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应完全立足于我方的安全管理和生产运营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防范电子化手段,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安全管理的需求,并考虑充分满足当前和未来生产一线的用户功能要求。
4.1.3开放性:本系统要求采用开放式的系统架构,构建统一的安防集成管理平台,提供通用标准的接口,使其易与其他系统实现接口连接,并支持第三方应用产品的开发和使用,真正实现多功能的安防集成管理系统应用。
4.1.4可靠性:数字安防系统能每天正常工作24小时,每年运转365天,所有设备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优良的性能。
4.1.5可扩展性:要求数字安防系统的所有硬件、软件和系统平台具有扩充和升级能力。
4.1.6安全性:系统应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通过对系统分级保护、数据存储权限的控制,来防止各种形式的对系统的非法侵入;所有用户在可以对系统进行操作和访问之前都必须进行注册;每一个用户都将会获得一个系统内唯一的标识和一个加了密的密码;用户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对各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必须是可灵活分配的;每一层次的安全和控制工作还涉及有关用户角色和操作规程。
4.1.7实用性:应符合使用要求,最大限度满足实际需要,面向应用、注重实效;4.1.8可集成性:根据本工程特点及使用与管理的需要,应整体规划、深化设计,逐步集成,不断完善整体功能,并应综合优化组合,避免重复设置;4.1.9易管理性:系统软、硬件的设计、集成要充分考虑使整个系统运行操作简单,人机界面友好,管理科学、便捷,易于维护;4.1.10经济性:系统应具有较好的性能价格比和长期运行效益。
4.2执行标准本项目实施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含设计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不限于所列者):《卷烟厂设计规范》(YC/T9-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T/T75-94)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电磁兼容性标准》(IEC 801)《薄壁镀锌钢管(JDG、KBG)敷设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604,2004)《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20:2000)《智能建筑设计与施工图集》《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X700上/下)《建筑电气安装图集》《吉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等地方颁布的相关规范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或国内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系统的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如提供图纸与本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有差异,应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4.3 设备选型4.3.1所选择的设备应完全符合本工程的使用、管理及环境要求。
4.3.2提供的系统应是先进的,应具有系统扩充和升级的能力,并能方便和其它相关系统兼容。
4.3.3供应的系统设备应该是成熟、可靠的,主要设备应有本行业实际应用的案例,对正在试验的产品或不成熟的系统不得使用。
4.3.4设备制造工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国和国际相关标准。
4.3.5在满足本技术标准所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技术标准,结合土建结构特点,对本技术标准提出的安防控制系统的设计和系统配置提出更详细、优化的系统方案,并用文字和图纸做详细说明,同时分别给出单项报价和总价。
4.4各子系统技术要求(带,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投标方需积极响应)4.4.1 IP视频监控系统4.4.1.1总体要求,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监控系统的稳定、兼容及维护升级的方便,投标人在项目中采用的前后端主要设备(网络摄像机、平台管理软件、网络存储设备)应为同一品牌。
,视频系统设备性能要求稳定可靠,有成熟应用实例。
推荐:索尼(Sony)、松下(Panasonic)霍尼韦尔(Honeywell)。
,主要产品(摄像机)需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
,需提供所选用监控产品的原厂商授权证明。
,摄像机必须符合以下网络标准:IEEE 802.1X (认证)、IPv4 (RFC 791)、IPv6 (RFC 2460),摄像机必须支持视频流以下方式传输:HTTP (Unicast)、HTTPS (Unicast)、RTP(Unicast & Multicast)、RTP over RTSP (Unicast)、RTP over RTSP over HTTP (Unicast)。
,全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用专用交换网络设计。
前端采用网络摄像机,控制采用综合管理存储平台进行管理,分控间采用TCP/IP协议及分控客户端软件,所有功能皆可通过C/S和B/S实现,即可直接通过远程实现网络访问。
4.4.1.2系统描述,视频监控子系统由摄像、传输、显示、控制四部分组成,能通过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存储、流媒体转发的操作。
,系统可以24小时连续自动运行,无论室内、室外、或任何天气情况系统都能运行自如。
,任意管理主机可授权管理系统内的全部摄像机,通过切换对云台、镜头随意控制,控制监视画面在监视屏幕上进行循环显示。
,系统可以通过网络对前端摄像机进行控制。
,本系统有完整的日志功能,并能长时间记录。
,系统支持堆叠和分层管理,具有字符显示功能,能在视频图像上叠加摄像机号、地址、时间。
,在出现火警、匪情、设备异常等意外情况时,视频监控子系统将按程序设计进入相应的联动控制状态,及时地监视和记录现场发生的情况,以备今后的进一步处理。
,操作员可在系统正常工作状态下实时观察事件发展状况,通过鼠标在画面上直接操作进行画面的3D定位,本系统提供密码设置。
出于对系统保密性的要求,系统管理员可以设置密码,确定进入系统的许可优先级和使用权限,由系统管理员亲自管理,他人无权删改。
每一次操作,如:停止捕获、开始回放、改变参数、退出某一程序等,都需要键入操作人的密码。
提高了安全等级,有效的防止内部人员作案。
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上的报警文件,在正常的硬盘自动循环记录过程中不会被自动删除。
系统可根据将来的使用变化,通过增加或更改部分组件来达到增加或修改系统功能的,目的,并且单个部件的事故不会影响系统其他部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