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部注射胶原蛋白致眼失明引发美容纠纷1例报告
邹某与某医美机构侵权责任纠纷案
邹某与某医美机构侵权责任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侵权责任纠纷裁判规则消费者为生活消费接受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和诊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损害应予赔偿。
正文邹某与某医美机构侵权责任纠纷案基本案情邹某曾在湖南某医院实施眼袋整形术,术后其认为自己下睑皮肤松弛,经其了解,得知北京某医美机构主刀医生师出名门,经验丰富,遂于2015年12月来到该医美机构进行了双侧下睑修复术。
术后,邹某出现双侧下睑局部凹陷、疤痕畸形,外眼角畸形短小圆钝等症状。
此后,邹某先后六次在其他医院进行修复,但仍无改善。
邹某认为该医美机构的修复手术对其造成了损害,遂诉至法院要求该机构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并要求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赔偿其手术费。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首先,本案属于消费型医疗美容,邹某为健康人士,为满足对美的追求的生活需要而接受美容服务,具有消费者的特征;该医美机构的经营目的为获取利润,具有经营者的特征。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接受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经查,该医美机构因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不相符,广告语不真实等虚假宣传行为屡次受到行政处罚,邹某系受到上述广告误导而接受服务,故该医美机构存在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由该医美机构三倍赔偿邹某的手术费用。
其次,该医美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但术后邹某又在其他医疗美容机构的修复行为确已改变医方的手术结果,法院遂判决该医美机构按照60%的过错责任比例赔偿邹某各项损失共计74948元。
法院评论典型意义本案为典型的因医疗美容虚假宣传和诊疗不规范行为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
通过该案的审理,法院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
首先,将医疗美容纠纷纳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范畴,按照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标准审查证据,有助于督促医美机构加强医疗文书制作及保存工作,规范其诊疗活动。
央视曝光胶原蛋白谎言 美容效果纯属虚构
央视曝光胶原蛋白谎言美容效果纯属虚构自从央视曝光了胶原蛋白的美容效果存在骗人的消息后,引起了胶原蛋白概念股集体下挫。
很多人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喜欢使用胶原蛋白来达到保健养生的目的。
那么胶原蛋白是否有保健养生的功效呢?胶原蛋白产品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呢?赶紧来了解下吧!央视曝光胶原蛋白谎言>>>健康新常识胶原蛋白并非优质蛋白质央视曝光胶原蛋白美容效果全靠“忽悠”爱美女性用来口服的胶原蛋白,经前晚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后,胶原蛋白概念股昨天集体下挫,其中东宝生物跌幅超3%。
一小瓶胶原蛋白口服液,加上包装合4块钱一瓶,市场上转眼卖到二三十元。
据《焦点访谈》报道,胶原蛋白不过是商家推销的概念,靠着忽悠出来的神奇效果,靠着明星代言制造的消费热点,商家大赚特赚。
在专家眼里,胶原蛋白的营养价值还不如鸡蛋和牛奶,用它来美容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甚至还可能带来副作用。
被曝光后,胶原蛋白概念股东宝生物、百洋股份、青海明胶、贵州百灵和汤臣倍健等股价昨天集体下挫,跌幅多在1%左右。
汤臣倍健因篮球明星姚明为其代言人为外界所熟知,盘中跌幅一度逼近5%,尾盘股价被拉回,跌幅为0.77%,收盘价为51.6元。
胶原蛋白被请下神坛南昌市场却依然卖得挺火>>>汪氏胶原蛋白热销大江南北日前,央视新闻曝光了胶原蛋白这种宣称有“美白功效”的产品,指出其不但达不到美白的效果,可能还有副作用。
记者调查了解到,胶原蛋白产品在南昌也有不错的市场,南昌有一家淘宝网店,每月都能卖出千余件胶原蛋白片。
胶原蛋白一瓶成本仅4元7月4日,央视多档新闻栏目都播出了《曝光胶原蛋白谎言》的报道。
报道中提到,北京积水潭医院的一位医生发微博称,“所有口服的胶原保健品全部是骗人的,无论他宣传的疗效是什么。
2023广东法院涉医疗美容典型案例
2023广东法院涉医疗美容典型案例一、严惩虚构高薪岗位诱骗整形美容——于某等诈骗案【基本案情】2020年8月起,被告人于某、方某纠集多人以介绍工作为幌子实施诈骗,该犯罪团伙主要使用两种手段实施诈骗:一是谎称可以为被害人提供高薪岗位,当被害人前来应聘时,再以被害人不符合岗位要求,需要提高形象、气质为幌子,将被害人诱骗至事先安排好的某美容院进行巨额美容整形消费,并引导无力支付费用的被害人进行网络贷款,在被害人接受整容后以各种理由不再联系;二是谎称可以为被害人安排境外高薪岗位,以“资料费”“服务费”等名义骗取财物,但未实际办理出国劳务。
已查明该犯罪团伙骗取61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37万余元。
【裁判结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虚假招工信息、虚假劳务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诱骗被害人整容、交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于某等人有期徒刑11年至10个月,并处相应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典型意义】犯罪分子伙同他人虚构高薪岗位吸引被害人前来应聘,以被害人需提升外形气质为幌子,利用被害人寻求工作保障的需要,诱骗被害人进行巨额美容整形消费,造成被害人巨大经济损失。
人民法院借此案警示医疗美容行业经营者应合法经营,与犯罪分子相勾结牟取非法利益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同时以此案引导社会公众对医疗整形美容理性认知,提升全社会辨识能力,避免落入犯罪分子设下的圈套。
二、严惩虚构医疗美容投资项目诈骗犯罪——陈某集资诈骗案【基本案情】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陈某公开宣传虚构的美容整形投资项目,编造其经营的美容整形店内的客户因做微整形而需要贷款并愿意支付高息佣金,投资者可对该项目进行投资,投资10000元每月可以分红1000元。
为取得投资者信任,被告人陈某承诺当贷款整形客户逾期归还时,由其代为偿还所有资金。
截至案发,被告人陈某非法骗取不特定投资者合计人民币217万余元。
医美行业乱象事例分析报告
医美行业乱象事例分析报告引言随着现代社会发展,人们对外貌美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医美行业因此迅速崛起。
然而,由于行业监管不完善和部分从业者缺乏道德底线,医美行业也存在着许多乱象。
本文将从不合规商业宣传、隐瞒风险信息、违规操作等方面,分析医美行业乱象的事例,并探讨应对之策。
乱象事例分析1. 不合规商业宣传案例一:虚假广告某医美机构在广告中宣称其玻尿酸注射能够永久去皱,且不存在任何风险。
然而,玻尿酸注射术只能暂时改善皱纹,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感染、过敏等。
这种虚假宣传误导了患者,导致他们对医美行业的信任受损。
案例二:明星代言一些明星通过代言医美产品,为其背书,但事实上,他们是否真的使用过该产品往往在不清楚。
这种商业宣传手段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使患者妄图通过购买该产品来获得明星的外貌,从而忽视了医美行业的风险。
2. 隐瞒风险信息案例三:整形手术隐瞒风险某整形医院在进行整形手术前,没有向患者详细介绍手术的可能风险和后果,只强调手术的美容效果。
结果,手术后出现并发症时,患者们感到愤怒并陷入困境,同时也降低了患者对整形手术的信任。
3. 违规操作案例四:黑市医美注射剂一些不合格的医美注射剂存在于市场上,这些注射剂并未经过国家审批,由于注射不当可能引发感染、皮肤坏死等严重后果。
而一些不良医美机构为了降低成本,使用这些黑市注射剂,将患者的健康置于危险之中。
案例五:非医护人员进行手术一些非医护人员在没有医师资质的情况下,进行医美手术操作。
这种违规行为无疑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风险,如手术失败、手术后感染等。
应对之策1. 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应建立健全医美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行业的从业资质要求、操作规范、信息披露要求等,加强对医美机构的监管力度。
2. 加强宣传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美行业的宣传监管,对违规宣传进行严厉处罚,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明星代言的监管,对于虚假代言行为进行惩罚。
3. 加强信息披露医美机构应全面、真实地向患者披露治疗方案、手术风险、后遗症等信息,让患者充分了解并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治疗。
面部注射整容或可致视力丧失
第二十二讲:面部注射整容或可致视力丧失主讲题材:论面部注射整容主讲单位:医学美容教育网时间:2014年12月09日上午地点:公开场所背景:前一段时间里,来自美国加州洛杉矶视网膜—玻璃体联合医疗组的MichelleV.Carle博士与她的同事们报道了三例与此相关的视力丧失或致盲病例,并在某权威期刊在线发表。
三名患者分别接受三种不同的皮肤填充剂后,在短时间内发生了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接受注射的部位均为前额。
虽然前额并非推荐的皮肤填充剂注射部位,却被普遍应用。
谈及由于面部注射整容引发的潜在并发症,不可逆的视力丧失应该位列其一。
前一段时间里,来自美国加州洛杉矶视网膜—玻璃体联合医疗组的MichelleV.Carle博士与她的同事们报道了三例与此相关的视力丧失或致盲病例,并在某权威期刊在线发表。
三名患者分别接受三种不同的皮肤填充剂后,在短时间内发生了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接受注射的部位均为前额。
虽然前额并非推荐的皮肤填充剂注射部位,却被普遍应用。
其中,一位近三十岁的健康男性,在接受注射透明质酸一天后发生视野缺损。
通过荧光血管造影检查发现他的左眼视网膜血管闭塞。
直到一年后,他仍感觉到左眼视野缺损。
另一位患者为六十多岁健康女性,通过自体脂肪注射高前额的同一天出现严重视力损伤。
荧光血管造影显示她的脉络膜充盈缺损和视网膜小动脉灌注不全。
第三位为四十五岁健康女性,在前额皮肤皱纹处注射牛胶原蛋白和多甲基丙烯酸酯微球后出现右眼视物不见。
荧光血管造影发现右眼邻近血管的充盈延迟和充盈缺损。
尽管Carle博士及其同事很快进行了补救治疗,但两天后患者仍只有微弱光感。
对此,Carle博士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小概率的事件,但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
进行美容操作的面部区域的血管很丰富,而在眼部周围都存有这种风险。
”她指出,视力损失可能由逆流引起:在高强度下进行注射,进入颈外动脉血管的注射物质会反流进入颈内动脉和眼内。
“任何物质在高压下注射到眼面部区域(包括前额),可以导致视网膜动脉或后睫状循环阻塞。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处理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处理一、案情简介郭某曾在他处进行人工骨粉额颞部凹陷填充术,后在广州进行局部骨粉刮除术及捷尔凝胶填充术,因对其形态不满意,便到某医院做修改手术。
1999年9月25日,在某医院的医疗美容科接受了额、颞、眉弓骨粉、凝胶部分取出术,部分再次人工骨粉填充术。
为此,郭某支付给某医院手术费3050元。
手术前,某医院为郭某拍摄了7张术前照片,双方签订了《美容整形手术协议书》(背面为《手术记录》)及《术前须知》,上述材料均存放于某医院处。
术后双方发生纠纷,共同将《美容整形手术协议书》及《术前须知》封存在档案袋内,并签上郭某姓名后存放于某医院处。
某医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有“医疗美容科”的诊疗科目。
应郭某的要求,某医院提交了7张照片、《美容整形手术协议书》、《术前须知》及签有郭某姓名的档案袋。
郭某认可7张照片,但认为《美容整形手术协议书》中“手术过程”栏中的内容均是某医院后填加的,《术前须知》及档案袋是伪造的,上面的签名并非其本人所签,并申请对相关填充内容的书写时间及签名同一性进行笔迹鉴定。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进行笔迹鉴定,结论为:《美容整形手术协议书》中的“术前情况记载、诊断、拟施手术”栏的内容与其上其他内容书写时间未检出差异;《手术记录》中“手术过程”栏的内容与其上其他内容书写时间不同;《术前须知》及档案袋上的“郭某”签字与郭某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书写。
双方对该笔迹鉴定结论中对己方有利的予以认可,对己方不利的不予认可,但均未提出相反证据。
郭某未就某医院涂改术前照片之主张举证。
另根据郭某的申请,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郭某手术部位及伤残程度进行评定。
该所经检查对郭某目前状况予以确认、分析及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目前头面部大体外观与常人相比显然没有显著的异常,但此次手术部位处存有填充物欠平整、不对称的情况,且自觉局部遗留较著不适感。
从其左眉运动、及左额顶感觉障碍的出现及恢复过程来看,提示有神经损伤存在;鉴于目前没有与美容纠纷相应的伤残评定标准,现就郭某的伤残情况无法做出评定。
玻尿酸注射致视力永久性丧失1例
玻尿酸注射致视力永久性丧失1例刘丽敏孙蕾*(威海市市立医院,山东威海264200)DOI:10.19435/j.1672-1721.2017.34.089随着人类生活质量提高,玻尿酸被广泛应用于美容整形,有着良好的美容效果,且很少有并发症报道。
据统计,玻尿酸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仅为0.06%,其中包括皮肤颜色变化、皮肤过敏或结节、炎性肉芽肿、填充物移位等,但是引起视力永久性丧失较为罕见。
本文报告1例玻尿酸致视力永久性丧失情况,希望引起临床对其规范性应用的重视。
1病例资料患者,女,40岁,左眼突然视物不见半小时,伴有头晕、恶心,于2016年4月16日24:00于我院眼科急诊就诊。
患者左眼于半小时前在家中自行额部皮下注射玻尿酸,视力突然无痛性丧失,无眼红、眼痛等不适。
左侧额部皮肤略瘀青肿胀,眼科检查:视力:右眼1.0,左眼无光感;眼压:右眼12mm Hg,左眼11mm Hg。
双眼眼球运转可,右眼未见明显异常,左眼睑无肿胀,结膜无充血,角膜光滑,前房中等深度,房水清,瞳孔散大,约8mm大小,对光反射消失,晶状体透明,玻璃体略浑浊;眼底:视盘边界清,色淡,动静脉比1∶2,视网膜苍白色水肿,黄斑区可见樱桃红。
门诊诊断: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
急症抢救,立即给予低流量吸氧,硝酸甘油10mmg舌下含服,噻吗洛尔眼液点左眼,间断按摩眼球,给予山莨菪碱(654-2)注射液5mg球后注射,250mL氯化钠注射液加入血栓通注射液400mg静脉注射;每半小时监测视力,观察4h,患者自诉仍然无光感,建议住院。
患者及家属要求上级医院诊疗,拒绝住院,离院。
2讨论玻尿酸(hyaluronic acid,HA),又称透明质酸及糖醛酸,因从玻璃体中萃取的糖醛酸而得名。
1934年,Meyer和Palmertl[1]最先人工提取玻尿酸分子,且为牛眼玻璃体内分子。
玻尿酸是皮肤的基质成分之一,存在于组织细胞基质中,具有较好的生物相容性和可降解性。
医疗美容纠纷法院判决实例
医疗美容纠纷法院判决实例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个人形象和外貌要求的不断提高,医疗美容行业逐渐兴起。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医疗美容纠纷。
医疗美容纠纷涉及的问题广泛,包括手术效果不满意、手术过程中出现意外损伤、手术失败导致后遗症等等。
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纠纷最终往往在法院得到解决。
以下是一些医疗美容纠纷法院判决实例。
案例一:手术效果不满意张女士作为一个年近四十的女性,对自己的面部出现的皱纹非常不满意,并决定通过埋线拉皮手术来改善。
她在美容机构进行了手术,但手术后她发现效果并不明显。
她对美容机构提出索赔要求,要求退还手术费及精神损失费。
法院最终判决,美容机构应退还张女士的手术费,并附带精神损失费赔偿。
案例二:手术过程中出现意外损伤王女士因为鼻子偏大,决定通过隆鼻手术来改善。
她在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手术时,手术医生操作不慎导致鼻塞管压迫过大,致使王女士鼻中隔骨折。
王女士气愤地将医疗美容机构告上了法庭。
法院最终判决,医疗美容机构应赔偿王女士的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
案例三:手术失败导致后遗症李女士在美容机构接受了脱毛激光手术,但术后她的皮肤出现了烫伤的情况。
李女士十分痛苦,她向美容机构索赔,并要求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等。
法院最终判决,美容机构应赔偿李女士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及后续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起来,医疗美容纠纷的法院判决实例可以看出,当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遭遇问题时,他们有权向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并要求美容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因此,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应选择正规的机构和专业的医疗美容医生,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权。
医疗美容行业也应加强自律,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减少医疗美容纠纷的发生。
面部注射自体脂肪致盲美容纠纷1例
面部注射自体脂肪致盲美容纠纷1例作者:袁银,王旭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2016年第3期袁银,王旭(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北京 100088; 2.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88)关键词:美容纠纷;自体脂肪注射;眼动脉栓塞;失明中图分类号: DF795.4 文献标志码: B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16.03文章编号: 1671-2072-(2016)03收稿日期:2016-01-07作者简介:袁银(1990—)女,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法医临床研究。
E-mail:1315192707@。
通信作者:王旭(1968—)女,主任法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和科研工作。
E-mail:xuw01@。
1 案例1.1 简要案情贺某,男,50岁,于2013年8月27日下午前往被告医院就诊,拟行去除眼袋和鼻部矫形治疗。
9月5日下午16时,医方为贺某先后行眼袋去除手术和自体脂肪面部填充术。
当日下午,贺某感面部异常不适,后于次日凌晨1时左右因面部疼痛醒来,发现右眼视物不见,立即入院就诊,诊断为右眼眼动脉栓塞。
此后,贺某多次门诊就诊、治疗无效。
伤后近两年,某区法院委托本中心对被告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行为与贺某的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过错的责任程度进行鉴定。
1.2 法医学检查查体见:右眼无光感,左眼远视力0.8。
右颧部及眶下较左侧塌陷,右眼球外观较左侧无明显内陷。
双眼结膜轻度充血,角膜清,前房中深,KP(-),Tyn(-)。
双眼瞳孔圆,左瞳孔直接对光反射(++),间接对光反射(-);右瞳孔直接对光反射(-),间接对光反射(++),RAPD(+)。
双眼晶体清。
小瞳孔下眼底见:左眼视神经乳头色正界清,黄斑部中心凹光反射(+);右眼视神经乳头色苍白、边界尚清,血管均变细,动脉闭锁、白线,黄斑部中心凹光反射(-)。
Goggles-VEP示:左眼1.9/s~10.9/s均可诱出NPN波形。
眼部区域注射除皱或致失明(等3则)
眼部区域注射除皱或致失明(等3则)
作者:暂无
来源:《家庭医药·快乐养生》 2014年第4期
为显得年轻而在眼部周围注射填充物的做法,可能导致不可逆转的损害。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已批准使用脂肪、胶原质和其他特殊美容产品,但仅允许这些填充
物被注射至脸的中部,例如嘴的周边。
但洛杉矶视网膜专科联合诊所眼科医师米歇尔·卡尔博
士说,医生常常使用这些物质消除眼部周围以及额头上的皱纹,这些填充物随后可能偶然通过
面部小血管进入眼动脉,并阻碍血液供应。
她说:“尽管这种并发症非常少见,但影响却很大。
之后皮肤青肿会消失,但视力丧失是永久性的。
”
根据发表在《美国医学会杂志·眼科学卷》上的研究报告,卡尔博士和同事对整容后一只
眼睛或双眼永久性失明的3位病人实施了治疗。
在眼部区域注射的任何填充物都有进入眼睛周边复杂动脉和血管网络的风险。
这些研究人
员说,血管受阻会对病人的视觉造成具有破坏性且不可逆转的后果。
胶原蛋白激活失败案例
胶原蛋白激活失败案例今年过年,成都的黄女士是“难过”的。
由于急需治疗,她大年三十和大年初一都是在医院中度过的……年前,她行了医学注射美容,结果出现眼底充血、头晕、呕吐等不良症状,后被医院诊断为左额部注射后皮肤坏死,几近“毁容”。
而事发后黄女士调取病例才发现,术前医院并未让她签署《微整形注射知情同意书》以及《门诊评估记录》,“也就是说,我对注射后可能出现的皮肤坏死、结痂、感染等风险一无所知。
”现在,距离注射已经过去一个多月,黄女士左额仍有明显瘢痕。
至于后续恢复,“整形科专家说要留疤,相当于毁容了……”目前,金牛区卫健局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已介入调查。
女子整形后被确诊为血管栓塞额部几近“毁容”黄女士是悦好医学美容医院的老顾客。
3年内,她已在该院花费10多万元进行医学美容。
可年前一次简单的注射,却让她走上了医美维权路。
今年2月5日,黄女士便计划注射瘦脸针。
黄女士说,她当时只想打瘦脸针,但到了医院,医美代表以及王祥医生建议她去注射价格更高的胶原蛋白填充额头。
黄女士说,她曾了解过,自体脂肪填充以及注射玻尿酸都存在血管栓塞、瘫痪甚至死亡的风险,“但他们说注射胶原蛋白就没有这样的风险。
”她便花了32000元购买该项目,当天下午两点左右进行了注射。
黄女士说,当时给她注射的便是王祥。
注射过程中,她就感到左侧额部疼痛,随后皮肤出现青紫现象。
黄女士说,她原本准备注射完就开车回家,“但注射完后,我整个左眼底充血,开始头晕、呕吐……”由于头晕目眩、呕吐得很厉害,且身体出现忽冷忽热现象,无法自行回家,她便一直在医院休息。
直到下午6点左右,医院工作人员见黄女士仍无好转,且脸色惨白,才紧急联系到医院医生对她进行了血压测量。
“当时高压160、低压110。
”后来她才知道,这属于高血压病3级,如果不控制,将随时可能出现急性脑梗死、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等并发症。
当时医院立即对她进行了吸氧和输液止吐治疗,情况才有所好转。
而对于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医院当时给黄女士的说法是:麻药过敏,“回去休息两天就好了。
医疗美容法律案件范本(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名称:张某与某医疗美容医院医疗美容纠纷案原告:张某被告:某医疗美容医院案号:(2021)XX民初XXX号二、案件事实1. 原告张某于2020年8月因面部皮肤问题,在被告某医疗美容医院接受了一次激光去斑美容手术。
2. 手术后,张某面部出现大面积红肿、疼痛,且症状持续未缓解。
张某遂向被告提出质疑,被告解释称是术后正常反应,无需担心。
3. 2020年9月,张某病情加重,经医院检查,发现其面部皮肤出现疤痕,严重影响外观。
张某再次向被告提出质疑,要求被告承担责任。
4. 被告认为,张某病情加重并非手术原因,拒绝承担责任。
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被告某医疗美容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2. 被告某医疗美容医院是否应对张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院判决1. 被告某医疗美容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美容服务技术规范,确保医疗美容服务质量。
”被告在手术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导致张某出现严重并发症,存在过错。
2. 被告某医疗美容医院应对张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张某面部皮肤出现疤痕,严重影响外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判决结果1. 被告某医疗美容医院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XX万元。
2. 被告某医疗美容医院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六、案件启示1. 患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应充分了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资质,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2. 医疗美容手术前,患者应充分了解手术风险,并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充分沟通。
3. 医疗美容手术后,患者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
面部注射填充术血管栓塞致失明并发症分析
面部注射填充术血管栓塞致失明并发症分析作者:李小静易成刚来源:《中国美容医学》2015年第01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他们不满足面部的凹陷,因此面部填充术应运而生,即利用透明质酸、自体脂肪、胶原蛋白、生物合成高分子、羟基磷灰石等材料填充面部凹陷[1-2],满足求美者的需求,增加他们的自信。
但随着面部注射填充手术的流行,它的并发症也不断出现,如:眼动脉栓塞(Ophthalmic artery occlusion,OAO)、缺血性视神经病变(ischemic optic neuropathy,ION)、大脑中动脉栓塞等[3-5]。
又因为缺乏有效、积极的防治措施,这些并发症大都造成患者永久失明、偏瘫,甚至死亡,目前国内外已经有少量文献报道[3-5]。
虽然这些并发症的发生率很低,但目前注射填充美容术数量大,而且增长迅速,所以不容忽视[1,6]。
本文旨在综述目前国内外关于此类报道的文献,从而分析面部注射美容导致血管栓塞并发症的注射材料分类、注射危险部位、失明等发生机制及其防治方法,进一步指导临床注射美容操作,减少血管栓塞并发症的发生。
1 现状近年来,不同国家先后报道了有关面部填充术后引起患者视力受损的并发症,包括韩国、中国、意大利等[3-5]。
本文通过在“PubMed、CBM”上搜索词条“blindness、facial injections”,“面部注射、失明”获得了多篇文献,大多数都是小数据病例报道,其中有3篇病例数较大的文献:意大利学者总结的2012年以前29篇文献中的32例面部填充术后出现并发症患者的综述[5-18],北京同仁眼科中心2011年9月-2013年12月接收的13例[4],韩国视网膜协会调查了2012-12-01—2013-05-31的44例面部填充术后都出现了失明等并发症[3,9,17-23],检查发现他们眼部动脉都有不同程度的栓塞,甚至栓塞至脑血管而引起脑梗,且这89例患者都排除其他疾病的影响[3-5]。
注射微创隆鼻致盲损伤程度鉴定1例
注射微创隆鼻致盲损伤程度鉴定1例王萌;刘瑞珏;夏文涛;俞晓英【期刊名称】《法医学杂志》【年(卷),期】2014(030)005【总页数】2页(P404-405)【关键词】法医学;整容术;盲【作者】王萌;刘瑞珏;夏文涛;俞晓英【作者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795.41.1 简要案情刘某,女,21岁,某年4月28日在某美容机构行微创隆鼻术过程中出现左眼失明。
因该美容机构资质不全,医生涉嫌无证行医,公安机关委托本鉴定中心对刘某眼部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1.2 病史摘录主诉:隆鼻药物注射后20min出现左侧头痛。
眼部查体:右眼视力1.0,左眼视力无光感。
左眼上睑皮肤微红,无明显肿胀,左眼球眼位正,运动自如,结膜无明显充血,角膜透明,前房深浅可,Tyn(-),瞳孔圆,中度散大固定,直接对光反射消失,间接对光反射存在,晶状体透明,玻璃体轻度混浊,左眼底视盘边界尚可,视网膜色泽尚可,未见明显变白,动脉较对侧变细,近视盘处轻度迂曲,黄斑区颜色略红,中心凹反光弥散,未见明显出血、渗出。
治疗经过:给予吸氧、降眼压,活血化瘀、改善眼底血液微循环及营养视神经等治疗。
出院诊断: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central retinal artery occlusion,CRAO),鼻部缺血性损伤。
出院情况:左眼视力无光感,鼻背部大片青紫瘀斑,局部呈孔洞状创面。
伤后5 d门诊查体:左眼底视盘边界模糊,视盘下方见一羽毛样变白区(睫状视网膜动脉?)。
眼底荧光血管造影示:左眼臂-视网膜循环时间(arm-retinal circulation time,ART)19s,动脉充盈明显延迟,早期视盘边界不清,视网膜动、静脉迂曲扩张,鼻侧背景荧光充盈延迟,晚期视盘强荧光。
胶原蛋白美容食品遭指责
胶原蛋白美容食品遭指责
佚名
【期刊名称】《品牌与标准化》
【年(卷),期】2010(000)009
【摘要】@@ 市面不少胶原蛋白补充食品声称可以解决多种皮肤问题,但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研究却发现,产品的声称成疑.rn一些研究机构咨询了不同界别的专家,寻求他们就服用胶原蛋白补充剂的美容效果给予意见.专家包括营养师、皮肤科、内分泌科、肠胃及肝脏专科医生、中医师及相关学者.专家的一致意见是,不能确定市面上胶原蛋白补充食品的美容声称,并质疑产品宣传的社奇功效.
【总页数】1页(P2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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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纠纷诉讼范文
医美纠纷诉讼范文原告:[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被告:[医美机构名称],住所地:[医美机构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代码]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职务:[具体职务]诉讼请求:1. 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医美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X]元。
2.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医美手术失败(或其他医美纠纷问题)而遭受的身体损害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共计人民币[X]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和鉴定结果为准)。
3.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元,因为这个医美失败(或纠纷相关问题)可把我整惨了,我每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闹心,精神压力超大。
4.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以及原告为维权而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像我为了这个事儿来回奔波的交通费啥的,也花了不老少钱呢。
事实与理由:法官大人,您可得给我做主啊!我本来想着去被告这家医美机构做个医美,让自己变得美美的。
您知道,现在大家都爱美嘛,我也想提升一下自己的颜值,出去更自信一点。
我就这么满怀期待地去了被告那儿。
他们的工作人员啊,那是把自己的服务夸得天花乱坠的。
跟我说什么他们这儿的医生都是经验超级丰富的,做的项目那是万无一失,效果肯定特别好,就像魔法一样,能把我变得像仙女似的。
我这一听,就心动得不行,当场就交了钱,开始做这个医美项目了。
可谁能想到啊,这简直就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做完之后,我发现根本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比如说我做的这个[具体医美项目名称],做完后我的脸(或者身体相应部位)出现了[描述具体的不良状况,如红肿、变形、疼痛持续不消退等],这可把我吓坏了。
我就去找他们,他们一开始还各种推脱责任呢,一会儿说这是正常现象,过段时间就好了;一会儿又说可能是我自己术后没有护理好。
我就纳闷儿了,我可是按照他们说的小心翼翼地护理的呀,怎么就成我的问题了呢?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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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医院。入院查体:T 36 . 8 C,P 130 次 / 分,R28 / 分,BP 线尚可,骨远断端及碎块无重要移位、分离。伤后半个月拆
12 / 7 kP a,胸部肿胀、淤斑、压痛,以左侧明显,第 4、5、6 肋前 线时见左大腿切口上段有小孔出脓,放出脓液约 20 ml,局部
支扪及骨折端。左大腿上份明显肿 胀、压痛、假关节,有骨 换药。
参考文献
作。在此部 位,解剖学上存在眶上切迹(如图 2),眶上动脉 [1]李宝珍 . 论医疗美容案件中原告适格的扩张 . 法律与医学杂志,
从此切迹处通过。而眶上动脉为眼动脉的分 支(如图 1),因
2002,(9 2):91 ~ 92
此,从解剖学上,该部位存在与眼动脉相通的血管。
[2]于频主编 . 系统解剖学 . 第 4 版 .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 - 929(7 2003)04 - 0198 - 02
美容医疗纠纷案件已经称为当前医疗纠纷的一项重要
眼失明,故要求被告赔偿;而被告方则认为:从解剖学上讲, 眼动脉 是颈内动脉的分支,右侧额部注射胶原蛋白如果不 慎误入额部的小静脉或吸收入血,随静脉 回流到心脏,再
断为右侧眼动脉阻塞。原告 > > > 在此次事件后,短时间 解身体内自身形 成的血栓成分,这种血栓成分为纤维蛋白,
内即出现右眼看不见的主观症状,其病历材料记载眼底表 而本例注射用胶原蛋白并不是自身形成的血栓成 分,因此,
现为“右眼视盘隆起色淡,黄斑区大块隆起,色灰白,网膜水 其不能被尿激酶等纤维蛋白酶原溶解酶所溶解,那么,本例
案情
大小不等 7 块,大块上附有泥土等物,污染重。术后第 二天
伤者涂 > ,男,32 岁。于 2000 年 9 月 9 日因车祸后左胸 X 线复查:左股骨上段断端对位对线良好,骨碎块无重要分
疼痛、呼吸困难、左下肢疼痛伴功能障 碍 2 小时,入住广元 离,内固定器完整。左胫腓 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断端对位对
根据医院 > > > 住院病历记载:原告 > > > 此次事件 > 主诉一过性头疼 、恶心、四肢发冷等症状,可能为一过性 后检查示右眼无光感、眼底视网膜中央 动脉阻塞;SLO 检查 颅内栓塞所致[4]。因此,我们认为原告 > > > 右眼的眼动
提示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多支的睫状后短动脉阻塞;眼压 脉阻塞可以由额部注射胶原蛋白(操作不当)造成。
低(9 . 0 mmhg )提示右眼睫状后长动脉阻塞。如上图 1 所
本例原告 > > > 的病历显示,2000 年 2 月 18 日医院对
示,眼动脉的各个分支(视网膜中央动脉、多支的 睫状后短 其行脑血管造影及溶栓术,栓子不能被 溶栓剂所溶解。溶
动脉、睫状后长动脉)均已阻塞。因此,目前可以明确其诊 栓剂的成分一般为尿激酶等纤维蛋白酶原溶解酶,可以溶
眼未诱出明确 NPN 波形,提示右眼视神经传导功能障碍。
—眶上动脉:供应额部皮肤及眼睑。如图 1。其中眶上
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3 年第 10 卷(第 4 期)
· 199 ·
动脉于眶上切迹处通过,如图 2。
状后短动脉、睫状后长动脉等)的末端,进 而阻塞各分支动
二、关于诊断的问题
脉而表现为眼动脉阻塞的相应临床表现。同时,原告 > >
内容[1]。额部皮下注射医用 高度纯化的人体胶原蛋白,是 “碰巧”到达右侧颈内动脉且只栓塞了右侧的眼动脉,而没
美容祛皱的一种方法,操作得当,一般无明显并发症。其引 起 眼失明的严重后果,临床罕见报告,也给临床法医学鉴定 带来了相当的困难。本文报告一例 额部注射胶原蛋白致眼 失明引发的美容纠纷案例,复习相关文献,对其成因进行阐 述,以资 同行借鉴。
【中图分类号】 R05;R683 . 42
定、左腓骨切开复位、克氏针及钢丝内固定 术。术中见:左
【文献标识码】 B
股骨自大转子下斜行粉碎性骨折,远端分离成 2 块,局部出
【文章编号】 1007 - 929(7 2003)04 - 0199 - 03
血多,左腓骨中 份斜 行断裂碎成 4 块,胫骨中、下份断裂成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 黄立伟.李校堃 胶原蛋白在美容上的应用研究[会议论文]-2006 2. 宁莉 胶原蛋白美容养颜只是个传说[期刊论文]-健康博览2010(8) 3. 岳国 保健美容鸡皮膳[期刊论文]-食品与健康2007(8) 4. 孔德贵 兔心脏淋巴循环阻滞后Ⅰ、Ⅲ型胶原蛋白变化的实验研究[学位论文]2004 5. 范代娣.马晓轩.段志广.骆艳娥 类人胶原蛋白在美容医学方面的应用[会议论文]-2008 6. 李增玉.Li Zengyu 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血浆谷胱甘肽抗氧化系统的变化及意义[期刊论文]-中国现代医药杂志 2008,10(9) 7. 邓学忠.吴鸿.林强 Ⅳ胶原蛋白在各型乙型肝炎的评价[期刊论文]-河北医学2003,9(5) 8. 王宏坤.朱平.赵旭东.陈常庆 人类Ⅱ型胶原蛋白活性肽段多聚基因的构建和表达[期刊论文]-细胞与分子免疫 学杂志2000,16(5) 9. 蒲华云.刘晓明.陈写.刘中鑫 医用胶原蛋白海绵在胆总管切开术中的应用[期刊论文]-中国现代医生 2010,48(27) 10. 王秀.李春华.曹河源.WANG Xiu.LI Chun-hua.CAO He-yuan 饲用胶原蛋白粉的制备及应用[期刊论文]-兽药 与饲料添加剂2009,14(3)
法律与医学杂志 THE JOURNAL OF LAW & MEDICINE 2003,10(4)
参考文献(4条)
1.李宝珍 论医疗美容案件中原告适格的扩张[期刊论文]-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2(02)
2.于频 系统解剖学 1997 3.郑思竞 人体解剖学 1985
4.闽燕;陈涛 额部注射医用美容胶原致眼失明一例[期刊论文]-中华医学美容杂志 2000(03)
桃黄,眼压 9 . 0 mmhg 。行视网膜血流图检查,示右视网膜
中央动脉分支极细,反光增强,血流断结,血管自主干 分出
血流断开,疑 为 栓 子 所 在。考 虑 为 右 眼 眼 动 脉 阻 塞。 神 经
外科于 2000 年 2 月 18 日该院对 其行脑血管造影及溶栓术,
栓子不能被溶栓剂所溶解。出院时情况:视力:OD 无光感,
OS 0 . 8。右眼瞳孔对光反射消失,右眼视盘无明显水肿,视
网膜中大血管充盈较好,黄斑仍水肿 ,颞侧网膜点片状出
血,左眼( - ),眼压:OD:9 mmhg,OS:17 mmhg。原告 > > >
于此次事 件后七月余来我所检查:矫正视力:右无光感,左
1 .0。眼位:右眼外斜约 10 度左右,双眼 球运动自如,结膜
本文链接:/Periodical_flyyx200304002.aspx
肿,散在点片状出血,中心凹 樱桃黄”,上述描述符合急性病 栓子不能被溶栓剂所 溶解,也反证了上述原告 > > > 右侧
变的临床所见,因此,可以确认原告 > > > 在此次事件后发 的眼动脉阻塞是由右侧额部注射胶原蛋白(操作不当)造 成
生了右眼视网膜眼动脉阻塞,排除其为既往固有疾病的可 的事实。
能。
法院裁判
容杂志,2000,(6 3):151 (收稿:2003 - 06 - 03,修回:2003 - 10 - 09)
作者单位: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100040
·医 疗 纠 纷 与 诉 讼·
股骨骨折治疗不当医疗损害赔偿医法分析(附 1 例)
杨越人
【关键词】 股骨骨折,医疗损害,医疗纠纷
开复位,鹅 颈钉内固定术,左胫骨切开复位,拉力螺钉内固
三、右侧眼动脉阻塞与额部注射胶原蛋白的关系分析
法院根据我所上述鉴定结论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伤
分析原告 > > > 右侧眼动脉阻塞与右侧额部肌注胶原 残补助费等费用共计约 20 万元,双方对 此鉴定未提出异 蛋白的关系,其病历记载“其眉弓上方 鼻侧(右)皮肤一片暗 议,且均未上诉。
红”’说明在其右眼眉弓上方偏鼻侧曾行注射胶原蛋白的操
擦音,臀部下份青紫。左小腿中、下份肿胀,皮肤溃破,外见
10 月 3 日伤口感染处明显好转,转回 > 县医院继续治
多个 大小不等的骨碎片,局部假关节。X 线片见左胸第 4、 疗。转院后查体:左大腿中上段外侧约 3 0 cm 长的手术痕, 5、6 肋骨后支骨折,左股骨上段(大转 子下)粉碎性骨折,左 上端约 2 cm 长伤口裂开渗液、形成窦道,下端直径 1 cm 窦
额部注射胶原蛋白若操作不当,针头误入眶上动脉,由 [3]郑思竞 . 人体解剖学 . 第 2 版 .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5
于推注的压力远大于动脉末梢的动脉 血流压力,可以造成 [4]闽燕,陈涛 . 额部注射医用美容胶原致眼失明一例 . 中华医学美
异物(胶原蛋白)逆行性的进入眼动脉,当推注停止,异物栓 子随血液 流动到眼动脉的各分支血管(视网膜中央动脉、睫
颈 内 动 脉—眼 动 脉—视 网 膜 中 央 动 脉:供 应 视 网 膜 内
清,色苍白,视网膜血管:仅颞上方、颞下方尚可见纤细的血 层
管,余网 膜血管闭塞,血管可见白鞘,脉络膜萎缩明显,黄斑
—睫状后动脉(长、短):供应虹膜、睫状体、脉络脉及视
部见大片增殖斑,双眼压 Tn。电生理检 查:Goggle - VEP:右 网膜外层
有栓塞脑或身体 的任何其他部分,从理论上是不可能的;因 此,被告方认为其“右眼动脉阻塞”为其自身疾 病所致,只不 过在时间上与其 额 部 注 射 胶 原 蛋 白 的 事 件 偶 合,两 者 之 间 无任何直接及间接的 联系,故不同意予以赔偿。
鉴定分析
案例资料
原告 > > > ,男,25 岁。于 2000 年 2 月 10 日在北京市 > > 科技开发公司(隶属于某医疗机构),进行额部“注射胶 原蛋白祛皱”美容,操作人员在其右侧前额部第一条额纹处 注射胶原蛋 白,第 1 针无明显不适,第 2 针注射位于右侧额 部偏鼻侧(约眶上切迹的上方),注射后 > > > 感觉头痛、恶 心、四肢发冷,在较短时间内,右眼即失明,当时到北京某医 院就诊,检 查 视 力:右 眼 无 光 感,瞳 孔 中 大,直 接 光 反 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