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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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1.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包括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设计与完善程度、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有效性、学生能力培养和学生评价体系等。

这些指标体现了学科教学的质量标准和水平,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2.科研水平评估指标:包括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科研团队的建设和科研合作的程度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学科的科研水平和研究能力,为学科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3.学术交流评估指标:包括学术会议和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的举办情况和影响力、学科领域内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学科的学术交流和学术合作水平,为学科的发展提供平台和机会。

4.人才培养评估指标:包括学生培养的规模和质量、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学科专业人才的就业情况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学科人才培养的效果和质量,对于提高学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5.社会服务评估指标:包括学科对社会服务的贡献和作用、学科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学科在解决重大社会问题中的作用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学科的社会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对于学科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这些指标涵盖了学科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从不同角度评估了学科的发展水平和质量水平。

通过评估结果,可以为学科建设和提升教育质量提供有力的参考和指导。

教育部第4次学科评级

教育部第4次学科评级

教育部第4次学科评级摘要:一、教育部学科评级简介1.教育部学科评级背景2.教育部学科评级的目的和意义二、第4次学科评级具体情况1.评级范围和时间2.评级方法和标准3.评级结果概述三、各学科评级表现1.优秀学科领域2.一般学科领域3.需要加强的学科领域四、学科评级对高校和学生的启示1.对高校的指导意义2.对学生的择校择专业建议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展望1.优化学科布局2.提高教育质量3.培养创新型人才正文:一、教育部学科评级简介教育部学科评级是我国对高校学科实力的一种权威评估,旨在为政府、高校、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有关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信息,以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

第4次学科评级是近年来的一次全面评估,对各高校的学科实力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排名。

二、第4次学科评级具体情况1.评级范围和时间:本次学科评级涵盖了全国范围内具有博士授权资格的高校,共有1300多个一级学科参评,最终于2021年完成了评级工作。

2.评级方法和标准:本次评级采用教育部制定的《学科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四个方面,共计12项二级指标,以及若干三级指标。

通过对各高校在这些指标上的表现进行评估,最终得出各学科的排名。

3.评级结果概述:结果显示,我国高校在许多学科领域表现优秀,尤其在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等领域,部分高校的学科实力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同时,也有一部分学科领域表现一般,甚至需要加强建设。

三、各学科评级表现1.优秀学科领域:在本次评级中,许多高校在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等领域表现突出,部分高校的学科实力已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2.一般学科领域:相较于优秀学科领域,一些人文社科、管理类的学科领域表现相对较弱,需要加大投入和改革力度。

3.需要加强的学科领域:部分高校的学科领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需要加强建设,提高整体水平。

四、学科评级对高校和学生的启示1.对高校的指导意义:各高校可以根据学科评级的结果,找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加大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

第四轮学科评估评价体系

第四轮学科评估评价体系

第四轮学科评估评价体系第四轮学科评估是中央政府面向全国高校开展的重大工程之一,旨在深入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与水平提升。

评价体系是第四轮学科评估的基础,其设计与完善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正性。

本文对第四轮学科评估的评价体系进行介绍与解析,并探讨其优势与难点。

一、评价体系的构建框架第四轮学科评估的评价体系主要由三大层次构成,分别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指标。

其中,一级指标有7个,包括:学科建设与发展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水平、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支撑度、高水平学科特色与优势、国际合作交流跨度和层次、学科服务和社会服务质量。

二级指标包括1-3个一级指标下的子项,共19个。

具体评价指标则是对二级指标下的子项的具体细化和量化,共59个。

二、评价体系的优势1、体现全面性与科学性第四轮学科评估评价体系设置了全面性和科学性指标,其中既包括学科建设与发展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水平等传统指标,也包括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支撑度、国际合作交流跨度和层次等新兴指标。

这有助于从多个维度全面衡量和深度分析学科的发展状况,进一步提高评价科学性和准确性。

2、强调质量和效益评价体系中设置的具体评价指标,不仅考虑到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质量,还重视社会效益和实际应用的转化能力,强化了学科建设及其服务的实效性。

这种基于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理念,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时代背景和根本要求。

3、支持学科发展战略评价体系构建更加注重学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指导作用,贯穿全过程,旨在帮助高校和学科,深入掌握学科的优势和特色、瓶颈和难点等关键信息,合理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和目标,加强学科建设和优化布局,进一步推进教育国际化和综合实力提升。

1、指标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指标的设计直接决定了评估结果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对以往评估体系的经验和教训,需要作出分析和总结,在设立指标前需要专家建议相互比对、多次修正等多种手段来确保指标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分析与思考

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分析与思考

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分析与思考近几年,教育改革持续深入,大学评估活动也逐渐引起社会瞩目。

2014年,教育部全面启动第四轮学科评估活动,30个学科进入评估,同时细化了评估指标体系,加入社会贡献类指标,以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更好地推动高等教育改革。

首先,要认清第四轮学科评估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第四轮学科评估的宗旨是引导学科建设实现全面质量精进,促进高等学校和学科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

它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并以此来衡量高校的学科特色、办学质量、教学水平等,进而实现质量提升。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科学研究指标和对社会服务指标。

其中,在科学研究指标方面,可以从国内外学科建设、学术影响力,科学研究成果质量等方面考虑,考核学科建设及学术研究水平。

另外,在对社会服务指标方面,可以根据该学科的基础性地位和实际发展状况,考察学科的社会贡献等因素,如推动发展、扩大应用、推动经济发展等。

另外,在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上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首先,要考虑到高校的实际特点,七区分相对特殊、发展水平不一的高校,针对不同区域的高校采取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

其次,在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时,要考虑到评估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高校可以采用信息化的评估技术来提高可靠性。

最后,要注意平衡学科的研究能力和服务能力,及时调整指标结构,使学科能实现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仍是当前评估活动的重要参考,对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升科学研究质量,发挥社会服务功能等有着重要意义。

因此,学校要研究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快学科建设,完善教学管理,以保持优良建设科学研究及服务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分析与思考

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分析与思考

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分析与思考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兴起,社会对高校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投入和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发挥高校的作用,我国政府继201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修正案(修改2017)》后,又在2018年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修订2018)》,要求高校必须建立学术评价指标体系,因此,我国此后还不断加强了学科评估的力度,以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学术环境。

在此,中国教育部正在完善现行的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并且推出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以更有效地评价学术成就。

首先,中国教育部的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以教学质量、学术影响力、学科研究活动和学科发展为核心。

其中,教学质量包括本科教学满意度、硕士研究生毕业优秀率、博士研究生毕业优秀率、博士研究生就业率、研究生鉴定率、学位授予率和大学生素质提升指数。

学术影响力考察论文被引、学术合作、校内学术评估、专业资质认定及其他重要指标,其中,论文被引包括核心期刊论文被引数量、非核心期刊论文被引数量以及其他论文被引数量。

学科研究活动考察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国际合作和学术出版等,其中,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研重点项目、国家科研重点支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预算内拨款项目和省部级项目等。

最后,学科发展考察科学仪器设备、学术资源、教学平台和学科建设四个方面。

此外,本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还吸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在原有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合理的、有序的指标体系。

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学术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和公平。

例如,本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不仅有了更详尽的评价标准,而且还增加了对学科建设的考核,以促进学术发展,实现学术水平的提高。

此外,本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还给出了针对不同学科的不同指标。

例如,文科学科则增加了校友捐赠率和文物保护成果、知识产权成果等指标,以能够更准确的评价不同学科的学术水平。

综上所述,中国教育部完善的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旨在有效评估学术成就,促进高校发展,建设良好的学术氛围。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附件2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学科评估是按我国 2011 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简称学科评估)。

学位中心于2014 年启动第四轮学科评估案与指标体系完善工作。

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全国高校对新一轮评估的改进思路基本达成共识,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现说明如下:一、指标体系调研论证过程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发布后,学位中心认真落实有关领导指示,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工作。

一是委托课题开展研究。

学位中心2013 年资助“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设立“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研究”重点课题,开展专项研究。

在专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学科评估经验,结合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改革调研提纲》。

二是广泛深入一线调研。

先后在 16 个省市地区召开了18 场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调研会,参会高校 200 余所(其中包含985 高校、211 高校、地院校、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涉及综合、理工、师、艺术、体育等各类型院校),共涉及 800 余位高校代表和40余位省市教育厅代表,广泛征求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调研。

召开了特色突出的医学类指标、艺术类指标、农林类指标、国防特色指标、毕业生质量指标、师资队伍评价指标等专题研讨会,听取了100 多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评估法改进调研。

分别与汤森路透、中国知网、CSCD、CSSCI 等机构进行研讨,改进论文评价法;面向全国万余名博导及有关学科评议组进行全面调研和投票,形成“A 类期刊”清单;借鉴国外学科评估经验,研讨探讨学科对社会服务贡献的评价式;面向全国 400 多所高校进行了两轮问卷调查,根据绝大多数单位的意见,形成新的“绑定参评规则”。

五是认真吸取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

认真梳理、研究和吸收了今年全国“两会”委员、代表们关于一流学科建设与学科评估的意见或建议。

高校最新第四轮学科评估说明介绍

高校最新第四轮学科评估说明介绍
(与第三轮一致,保持不变)
二级指标:10-11个(新增了社会服务与贡献,去掉了生师比) 三级指标: 15-18个,管理艺术建筑17、其他18
(新增:专利转化、师资队伍整体质量、导师指导质量、优秀在校生、 用人单位评价)
三、指标体系及填写说明 2、指标体系的结构
师 资 队 伍 与 资 源
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二、学科评估程序与时间要求
评估材料报送(四个重要时间节点)
在5月9日前将拟参评学科清单报送学位中心。
5月5日评估系统开放后,各参评学科先试填word版本,在5月 20日前送至我校学科评估小组审核。学科评估小组审核无误 后,各学科登录评估系统进行填写、提交,并用统一格式打 印胶装。 5月25日前打印稿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发展规划处。 5月27日前发展规划处汇总整理各参评学科《简况表》、证明 材料以及学校《参评学科汇总表》,一并寄送学位中心。
评估模式“四大”创新
1 科学设置参评规则,进一步解决材料不合理整合问
题,真实反映学科水平。 强化 “绑定参评” 的做法 同一学科门类中,本单位具有“博士一级”、 “博士二级”或“硕士一级”授权的一级学科须
同时申请参评。
一、第四轮学科评估简介
2 完善成果归属原则。
对于教师和成果的单位归属,教师按照人事关系确 定,成果按照“署名单位/产权单位”划分
二、学科评估程序与时间要求
材料核实与主观评价
材料提交后,学位中心会进行材料核实,同时组织主观评价, 主观评价包括:学生与用人单位调查、专家评议、学科声誉 调查、指标权重调查。 主观评价是基于客观数据的基础上,采取问卷调查和专家评 议的方式进行的;本轮评估的主观评价比第三轮有明显增加。 问卷调查第一类针对学生,主要调查导师指导能力;第二类 针对雇主,主要考察学生职业胜任和发展能力;第三类是专 家评议,专家主要评议师资队伍、优秀在校生毕业生、代表 性学术论文、学科声誉、社会服务贡献等。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主观评价指标,△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主观评价指标,△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主观评价指标,△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主观评价指标,△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主观评价指标,△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主观评价指标,△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主观评价指标,△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为主观评价指标,△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学生指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置上限指标超过上限均为满分。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附件2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学科评估是按我国2011 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简称学科评估)。

学位中心于2014 年启动第四轮学科评估案与指标体系完善工作。

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全国高校对新一轮评估的改进思路基本达成共识,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现说明如下:一、指标体系调研论证过程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发布后,学位中心认真落实有关领导指示,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工作。

一是委托课题开展研究。

学位中心2013 年资助“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设立“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研究”重点课题,开展专项研究。

在专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学科评估经验,结合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改革调研提纲》。

二是广泛深入一线调研。

先后在 16 个省市地区召开了18 场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调研会,参会高校 200 余所(其中包含985 高校、211 高校、地院校、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涉及综合、理工、师、艺术、体育等各类型院校),共涉及 800 余位高校代表和40余位省市教育厅代表,广泛征求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调研。

召开了特色突出的医学类指标、艺术类指标、农林类指标、国防特色指标、毕业生质量指标、师资队伍评价指标等专题研讨会,听取了100 多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评估法改进调研。

分别与汤森路透、中国知网、CSCD、CSSCI 等机构进行研讨,改进论文评价法;面向全国万余名博导及有关学科评议组进行全面调研和投票,形成“A 类期刊”清单;借鉴国外学科评估经验,研讨探讨学科对社会服务贡献的评价式;面向全国400 多所高校进行了两轮问卷调查,根据绝大多数单位的意见,形成新的“绑定参评规则”。

五是认真吸取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书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书

附件2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学科评估是按我国 2011 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简称学科评估)。

学位中心于2014 年启动第四轮学科评估方案与指标体系完善工作。

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全国高校对新一轮评估的改进思路基本达成共识,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现说明如下:一、指标体系调研论证过程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发布后,学位中心认真落实有关领导指示,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工作。

一是委托课题开展研究。

学位中心2013 年资助“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设立“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研究”重点课题,开展专项研究。

在专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学科评估经验,结合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改革调研提纲》。

二是广泛深入一线调研。

先后在 16 个省市地区召开了18 场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调研会,参会高校 200 余所(其中包含985 高校、211 高校、地方院校、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涉及综合、理工、师范、艺术、体育等各类型院校),共涉及 800 余位高校代表和40余位省市教育厅代表,广泛征求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调研。

召开了特色突出的医学类指标、艺术类指标、农林类指标、国防特色指标、毕业生质量指标、师资队伍评价指标等专题研讨会,听取了 100 多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评估方法改进调研。

分别与汤森路透、中国知网、CSCD、CSSCI 等机构进行研讨,改进论文评价方法;面向全国万余名博导及有关学科评议组进行全面调研和投票,形成“A 类期刊”清单;借鉴国外学科评估经验,研讨探讨学科对社会服务贡献的评价方式;面向全国 400 多所高校进行了两轮问卷调查,根据绝大多数单位的意见,形成新的“绑定参评规则”。

五是认真吸取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

认真梳理、研究和吸收了今年全国“两会”委员、代表们关于一流学科建设与学科评估的意见或建议。

高校最新第四轮学科评估说明介绍

高校最新第四轮学科评估说明介绍

一、第四轮学科评估简介
5 丰富社会声誉评价内涵。
增设“社会服务特色与贡献”指标,采用“代表性案 例”评价,体现学科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6 进一步细化指标体系分类,强化分类评估。
将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分列,将理学、工学、农学、 医学分列。指标体系由第三轮时的7类拓展到9类,以 体现学科特色。
注意:划分论文时,要核对论文是否属于该学科成员组成,确保成果与学科成员一致。
一、第四轮学科评估简介
4 优化科学研究水平评估,完善学术论文评价。
人文社科类等学科建立中国版“顶级期刊”目录。 落实国家“扶持优秀中文期刊”精神,要求“代表 性论文”和“A类期刊”中关注一定比例的中文期 刊。 在“代表性论文”中增加考察“结构质量”,限定每 位教师只能填写一定数量的代表性论文,最多不能超 过5篇。
在5月9日前将拟参评学科清单报送学位中心。 5月5日评估系统开放后,各参评学科先试填word版本,在5月 20日前送至我校学科评估小组审核。学科评估小组审核无误 后,各学科登录评估系统进行填写、提交,并用统一格式打 印胶装。
5月25日前打印稿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发展规划处。 5月27日前发展规划处汇总整理各参评学科《简况表》、证明 材料以及学校《参评学科汇总表》,一并寄送学位中心。
一、第四轮学科评估简介
3 创新结果发布方式。
结果产生:精确统计,聚类分档,全面分析。 公布方式:淡化名次,采用多维度公布 4 完善后期数据服务。
为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位授予单位、 所有参评学科按照“自愿定制、有偿服务”的原则 提供各级各类《学科发展水平质量监测报告》
二、学科评估程序与时间要求
一、第四轮学科评估简介
评估模式“四大”创新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学科评估是评估一个学科的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水平的一种方法。

通过学科评估,可以系统地了解一个学科的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学科评估是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提高学科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轮学科评估是基于前三轮学科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旨在进一步深化学科评估的内容和方法,提高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第四轮学科评估的指标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学科发展的外部环境、学科队伍的建设和学科成果的产出。

下面将对每个层次的指标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学科发展的外部环境学科发展的外部环境是影响学科发展的重要因素。

评估学科发展的外部环境,可以了解政策、经费、科研平台等方面对于学科发展的支持情况。

评估指标包括:1.政策环境:评估学科所属领域的相关政策,包括学科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政策文件等。

2.经费支持:评估学科所获得的科研经费支持情况,包括资助项目、引进人才、重点实验室等。

3.科研平台:评估学科所拥有的科研平台,包括实验室、设备、数据资源等。

二、学科队伍的建设学科队伍是学科发展的核心力量,人才培养和引进是学科队伍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

评估学科队伍的建设,可以了解学科队伍的规模和结构,以及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情况。

评估指标包括:1.骨干人才:评估学科拥有的骨干人才数量和结构,包括教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等。

2.人才培养:评估学科的人才培养情况,包括博士、硕士、本科生等。

3.人才引进:评估学科的人才引进情况,包括引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数量和质量。

三、学科成果的产出学科成果是衡量学科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评估学科成果的产出可以了解学科的研究能力和科研水平。

评估指标包括:。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一、评估概览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简称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的评估。

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2002年首次开展,至今已完成四轮,平均四年开展一次。

学科评估属于水平评估,有别于政府开展的合格性评估,重点关注成效和质量。

学科评估结果受到社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的普遍认可和重视。

二、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使用“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框架,共设置人文、社科、理工、农学、医学、管理、艺术、建筑、体育等9套指标体系框架,每个一级学科设置不同的权重。

具体说明如下:1.师资队伍与资源: 包括“师资队伍”与“支撑平台”两部分。

“师资质量”采用“代表性骨干教师”和“师资队伍结构”相结合的方法,专家综合评价由队伍水平、结构及国际影响程度等构成的师资队伍质量。

“专任教师数”主要体现师资充分性,具体评价时,通过设置上限(达到上限值不再加分)方式克服唯数量倾向。

“支撑平台”反映学科的“积累质量”,主要统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基地、中心数。

根据专家意见,本轮评估人文社会学科不再单列“支撑平台”定量指标,但可在学科简介中予以充分体现。

2.人才培养质量: 人才培养是学科建设的核心任务,加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是立德树人的必然要求。

本轮学科评估建立了“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三维度评价体系,全方位评价人才培养质量。

“培养过程质量”主要包括“课程教学质量”、“导师指导质量”、“学生国际交流”,其中“导师指导质量”通过对大规模学生问卷调查进行评价;“在校生质量”主要包括“学位论文质量”、“优秀在校生”情况等;“毕业生质量”主要包括“总体就业情况”、“优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评价”。

第四轮学科评估概览

第四轮学科评估概览

第四轮学科评估概览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概览学科评估是教育部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
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简称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
进行整体水平的评估。

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开
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2002年首次开展,至今已完成四轮。

现将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一、评估目的一是服务大局。

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方针,展示我国
学科发展成就,建立学科评价的中国标准和中国模式,服务
研究生教育“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鼓励特色、内涵发展”
的大局;二是服务高校。

通过对学科建设成效和质量的评价,帮助高校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和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
的情况,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三是服务社会。

满足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为社会各
界了解和分析学科水平与质量信息提供服务。

二、参评规则与参评情况学科评估始终坚持“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各单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含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授权),均可申请参评。

为了真实反映
各单位学科发展水平,基于参评单位形成的共识,第四轮评
估采用了“绑定参评”规则,即:同一学科门类满足参评条。

第四轮学科评估标准

第四轮学科评估标准

第四轮学科评估标准
第四轮学科评估标准充分考虑到学科发展的新特点,并将其纳入评估体系。

它着重评估培育学科人才、开展教学科研、建设学科资源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能力,以确保该评估对学科的真正实现有利。

一、人才培养能力:要求学科须有健全的培养体系,具备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能力,要求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良好成绩,以及良好的培养环境及资源条件。

二、科研实力:要求学科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实施规范的科研管理,并具有自主科研能力。

要求学科能够担负科研任务,在学科领域取得良好的研究成果,加强学科技术合作,增强与学科相关高等教育的研究水平。

三、资源建设:要求学科有完整的仪器设施,有较为完备的求学资料,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较为完善的教学环境,以及充实的实验条件。

四、发展能力:要求学科能够有效地利用资源,能够及时响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持续开展相关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促进学科发展,深入参与学术国际交流,回应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的研究需求。

综上所述,第四轮学科评估标准从客观可衡量的方面探讨了学科的培养能力、科研实力、资源建设以及发展能力,从而综合评价学科现有的发展状态,实现学科发展的长远发展。

第四轮学科评估材料

第四轮学科评估材料

第四轮学科评估材料第四轮学科评估材料概述:第四轮学科评估是对学校教学质量和教育改革成果进行全面评估的一次重要环节。

本次评估主要以学科教学为重点,通过对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材教法等方面进行调查和评价,旨在全面了解学科教学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亮点,为教育改革提供依据和建议。

评估内容:1. 教学目标和内容:评估学科教学的目标设定是否符合教育大纲的要求,教学内容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贴近学生实际,是否有针对性和前瞻性。

2. 教学过程和方法:评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授课方法、组织形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运用情况,包括课堂讲授、实验实践、讨论交流等各种教学方式,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性思维,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估学科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科素养、思维方法等方面的提升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教育效果,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4. 教材教法和资源:评估教材和教法的选择和使用情况,教材是否符合学科发展的最新要求,教法是否多样化、灵活性强,是否能够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5. 教师队伍和专业发展:评估教师队伍的师资力量和专业水平,是否具备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是否参加教育培训和专业发展,是否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6. 学科教学管理:评估学科教学管理的机制和措施,是否能够全面监督和管理学科教学的过程和效果,是否能够推动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

评估方法: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估学科教学的情况,本次评估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课堂观察、教师访谈、学生访谈等。

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师生对学科教学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课堂观察收集教学过程和效果的数据,通过教师访谈和学生访谈了解教师和学生的需求和期望。

评估结果:根据以上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将对学科教学进行综合评价,发现问题和亮点,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计划和目标,推动学科教学的质量和效果的提高。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

附件 2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系统及有关说明学科评估是按我国2011 年公布的《学位授与和人材培育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对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与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简称学科评估)。

学位中心于 2014年启动第四轮学科评估方案与指标系统完美工作。

在深入研究和宽泛调研的基础上,全国高校正新一轮评估的改良思路基本完成共鸣,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系统。

现说明以下:一、指标系统调研论证过程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公布后,学位中心仔细落实有关领导指示,展开了宽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工作。

一是拜托课题展开研究。

学位中心 2013 年资助“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建立“学科评估指标系统研究”要点课题,展开专项研究。

在专项研究成就的基础上,经过借鉴外国学科评估经验,联合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依据学科发展规律,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系统改革调研纲要》。

二是宽泛深入一线调研。

先后在 16 个省市地域召开了 18 场学科评估指标系统调研会,参会高校 200 余所(此中包含 985 高校、 211 高校、地方院校、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波及综合、理工、师范、艺术、体育等各种类院校),共波及800 余位高校代表和 40余位省市教育厅代表,宽泛征采了有关建议和建议。

三是集中展开专项调研。

召开了特点突出的医学类指标、艺术类指标、农林类指标、国防特点指标、毕业生质量指标、师资队伍评论指标等专题商讨会,听取了100 多位专家的建议和建议。

1四是评估方法改良调研。

分别与汤森路透、、CSCD、CSSCI 等机构进行商讨,改良论文评论方法;借鉴外国学科评估经验,商讨商讨学科对社会服务贡献的评论方式;面向全国 400 多所高校进行了两轮问卷检查,依据绝大部分单位的建议,形成新的“绑定参评规则”。

五是仔细汲取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议。

仔细梳理、研究和汲取了今年全国“两会”委员、代表们对于一流学科建设与学科评估的建议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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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学科评估是按我国2011 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简称学科评估)。

学位中心于2014 年启动第四轮学科评估方案与指标体系完善工作。

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全国高校对新一轮评估的改进思路基本达成共识,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现说明如下:一、指标体系调研论证过程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发布后,学位中心认真落实有关领导指示,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工作。

一是委托课题开展研究。

学位中心2013 年资助“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设立“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研究”重点课题,开展专项研究。

在专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学科评估经验,结合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改革调研提纲》。

二是广泛深入一线调研。

先后在16 个省市地区召开了18 场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调研会,参会高校200 余所(其中包含985 高校、211 高校、地方院校、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涉及综合、理工、师范、艺术、体育等各类型院校),共涉及800 余位高校代表和40余位省市教育厅代表,广泛征求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调研。

召开了特色突出的医学类指标、艺术类指标、农林类指标、国防特色指标、毕业生质量指标、师资队伍评价指标等专题研讨会,听取了100 多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评估方法改进调研。

分别与汤森路透、中国知网、CSCD、CSSCI 等机构进行研讨,改进论文评价方法;面向全国万余名博导及有关学科评议组进行全面调研和投票,形成“A 类期刊”清单;借鉴国外学科评估经验,研讨探讨学科对社会服务贡献的评价方式;面向全国400 多所高校进行了两轮问卷调查,根据绝大多数单位的意见,形成新的“绑定参评规则”。

五是认真吸取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

认真梳理、研究和吸收了今年全国“两会”委员、代表们关于一流学科建设与学科评估的意见或建议。

二、指标体系改进达成共识通过调研,各单位普遍认可第三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同时建议进一步坚持“质量、成效、特色、分类”的理念,对第四轮评估体系进行完善和创新。

主要达成以下共识: 1. 更加关注质量。

将“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构建“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三维度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模式。

尝试引入在校生和用人单位调查,更全面地考察学生在学质量与毕业后职业发展质量。

同时,合理处理规模与质量关系,更加科学地评价教师团队水平和结构质量。

改变以往单一的“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师资队伍评价方法,重点对“代表性骨干教师”的水平、结构、国际化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2. 突出建设成效。

作为水平评估要强调学科内涵发展成果、产出和成效,适度淡化“条件资源”因素,借鉴国内外学科成效评价经验,关注结构性质量,更加精准地评价学科建设成效。

重点优化科研成效评价,克服“纯客观”评价缺陷,坚持“主观与客观、国内与国外、规模与质量”三结合的学术论文评价方式;建立更科学的“中国版ESI 高被引论文”和人文社会学科我国自主的“A 类期刊”评价体系,树立中国论文评价的国际地位;坚持“归属度”方法,科学评价“跨学科成果”,鼓励学科交叉合作,鼓励协同发展,促进产出高水平成果。

3. 突显学科特色。

突出学科的特色发展与社会贡献,通过对学科社会贡献的“代表性案例”评价,反映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单位的学科建设成效,克服“同质化”倾向,鼓励高校按自身定位坚持特色发展。

4. 强化分类引导。

结合各学科的特点,兼顾共性与个性,在统一框架下分类设置指标体系。

在第三轮学科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按学科门类细化分类设置,将人文与社科分列,将理工科与农学、医学分列,指标体系由之前的7 类拓展到9 类,进一步强化分类引导。

三、指标体系简要说明根据调研形成的共识,对指标体系进行改进完善,改进原则是:一是符合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和一流学科建设等相关文件要求;二是符合调研所形成的“质量、成效、特色、分类”指标体系设计理念;三是具体改进项目遵从大多数高校和专家群体的意见。

总体上,评估体系保持“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框架不变。

重点指标说明如下:(一)师资队伍与资源“师资队伍与资源”包括师资队伍与支撑平台两部分,属于“条件资源类”指标。

按照“突出建设成效、淡化条件资源” 的理念,将建议专家适当降低此部分指标权重。

1.“师资质量”既考察学科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又考察师资队伍的结构质量。

采用“代表性骨干教师”评价师资队伍水平方法,克服单一“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片面性;同时将“青年人才”单列评价,考察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采用主观评价方式,由专家从整体上考察师资队伍水平、结构及国际化情况等结构性质量。

2.“专任教师数”主要体现师资充分性,但在具体评价时,通过设置上限(达到上限值的均视为同一规模),克服唯数量趋向。

3.“支撑平台”是学科实力的重要反映,属于学科的“积累质量”。

理工科等学科将继续采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平台;根据专家意见,人文社会学科不再单列基地等指标,但可在学科声誉中一并体现。

(二)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核心任务,本轮学科评估建立了“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三维度评价模式,全方位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并建议专家适当提高此部分指标的权重。

1.“培养过程质量”主要包括“课程教学质量”“导师指导质量”“学生国际交流”三个方面。

其中,“导师指导质量”通过对在校生的问卷调查评价导师培养研究生质量,强化导师的培养责任和能力。

2.“在校生质量”主要包括“学位论文质量”“优秀在校生”两个方面。

其中,“优秀在校生”属于主观评价指标,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

3.“毕业生质量”主要包括“优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评价”两个方面。

以“代表性优秀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来体现该学科毕业生质量,促进单位关注人才培养的反馈机制;首次试点开展用人单位调查,体现高校所培养学生的社会认可度和契合度,将学生质量评价的话语权扩展到“系统外”。

(三)科学研究水平“科学研究水平”下设“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科研项目”三个指标,并在艺术、建筑等应用性较强的学科设置“创作表演”与“建筑设计”指标,体现学科特色。

1.“学术论文质量”采用“三结合”评价组合。

一是坚持质量与数量相结合,采用代表性论文,在“比总量”与“比人均”之间找到平衡点;二是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通过统计“中国版ESI高被引论文”(自然科学学科)或“A类期刊论文”(人文社会学科)进行客观评价,并通过“代表性论文”进行专家主观评价;三是坚持国内与国外相结合,要求代表性论文数和“A 类期刊论文”中,应包含一定比例的中文期刊。

2.“出版著作或教材”中首次将教材编写列入科研成果,主要是为了落实教育部加强教材建设的意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高质量教材编写,促进学科基础建设质量提升。

(四)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强调学科的特色贡献,分设“社会服务贡献”和“学科声誉”两个指标,体现学科的社会服务功能、做出的贡献以及社会影响。

1.“社会服务贡献”。

每学科提供若干对社会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典型案例”,体现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对社会经济建设做出的贡献,克服“一把尺”的评价方式,避免“同质化”。

2.“学科声誉”包括学术声誉和学术道德等方面。

专家参考《学科简介》对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道德情况进行评价。

在专家组成方面,将适当提升行业企业专家比例,并在理工科部分学科试点引入海外专家评价学科的国际声誉。

附: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2.“试点”指标主要体现导向,在本轮评估中权重较小;3.指标权重由各学科专家提出建议,学位中心使用其平均值为最终权重;4.本指标体系中的“学生”指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门类)注:1.以上共4 项一级指标、10 项二级指标、17 项三级指标,标“▲”的为主观评价指标,标“”的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2.“试点”指标主要体现导向,在本轮评估中权重较小;3.指标权重由各学科专家提出建议,学位中心使用其平均值为最终权重;4.本指标体系中的“学生”指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理学、工学门类,不含统计学学科)2.“试点”指标主要体现导向,在本轮评估中权重较小;3.指标权重由各学科专家提出建议,学位中心使用其平均值为最终权重;4.本指标体系中的“学生”指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农学门类)2.“试点”指标主要体现导向,在本轮评估中权重较小;3.指标权重由各学科专家提出建议,学位中心使用其平均值为最终权重;4.本指标体系中的“学生”指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医学门类)2.“试点”指标主要体现导向,在本轮评估中权重较小;3.指标权重由各学科专家提出建议,学位中心使用其平均值为最终权重;4.本指标体系中的“学生”指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管理学门类、统计学学科)2.“试点”指标主要体现导向,在本轮评估中权重较小;3.指标权重由各学科专家提出建议,学位中心使用其平均值为最终权重;4.本指标体系中的“学生”指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试点”指标主要体现导向,在本轮评估中权重较小;3.指标权重由各学科专家提出建议,学位中心使用其平均值为最终权重;4.本指标体系中的“学生”指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试点”指标主要体现导向,在本轮评估中权重较小;3.指标权重由各学科专家提出建议,学位中心使用其平均值为最终权重;4.本指标体系中的“学生”指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九)(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注:1.以上共4 项一级指标、11 项二级指标、17 项三级指标,标“▲”的为主观评价指标,标“”的为部分主观评价指标;2.“试点”指标主要体现导向,在本轮评估中权重较小;3.指标权重由各学科专家提出建议,学位中心使用其平均值为最终权重;4.本指标体系中的“学生”指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附件2-1一、国内期刊A 类期刊名单(0101 哲学)二、国外期刊1初步名单,并请全国博士生导师进行网络投票,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推荐确定以上名单。

2(0201 理论经济学、0202 应用经济学)一、国内期刊二、国外期刊初步名单,并请全国博士生导师进行网络投票,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学科评议组推荐确定以上名单。

3一、国内期刊二、国外期刊初步名单,并请全国博士生导师进行网络投票,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推荐确定以上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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