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行为税政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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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

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

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财产税是指针对于财产征收的税收。

我国财产税制度历史悠久,但其却存在着许多问题。

这篇文档旨在探讨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行的改革方案。

问题一:征收对象范围狭窄目前我国财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为土地和房产,而其它财产例如资产、股票等则并未纳入征收范围。

这种情况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拥有大量的资产和股票的个人或企业,其财富实际上可能远远超过仅仅拥有一些房产的个人或企业。

而由于这些财产不纳入征税范围,导致了我们的财产税制度出现了严重的不公平。

解决问题的方案之一是将其它财产例如资产、股票等也纳入财产税的征收范围内。

这种方案需要掌握精确的财产信息,并需要相关申报流程的设立和完善以确保其规范化的实施。

问题二:税率调整存在困难我国财产税的税率通常是固定的,且较低。

这种税率策略旨在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创建与投资。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财富积累愈加迅猛,财富的分配不均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由于税率过低,我国财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未能为后者提供制度上的支持,且其调整存在困难。

尤其是在当全球经济面临新一轮伟大转型的背景下,扩大财产税的优惠范围,将财产的总额进行适当的调整,未来仍将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解决的方案之一,是通过增加财产税税率和财产税赋率的组合来限制高财富人群的避税行为。

这种方案需要建立有关政策和机制,来强化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此外,需要完善税收改革体制,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训练,以确保财产税代表一种合理和有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税收制度。

问题三:缺乏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财产税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税种,对于其税收管理制度的要求也相应较高。

在我国财产税的征收管理机构较多,但是由于其衔接不好,导致与其他税收征收机构的协作较少。

这也导致了财产税征收方式的低效性以及其实施的问题。

为改善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相关的政策,加强财产税的管理和征收工作,有关的机构应该协调协作,确保合法、公正、规范的财产税征收和管理。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政策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政策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政策近年来,我国财产行为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更好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政策措施,促进财产行为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地运行,特进行了一次全面总结和分析。

一、财产行为税工作取得的成绩。

自财产行为税制度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税收征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首先,在税收政策方面,不断完善税收政策,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收力度。

其次,在税收征管方面,加强了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在税收宣传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自觉性,促进了税收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财产行为税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财产行为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在税收政策方面,一些税收政策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其次,在税收征管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征管力度不够、监管不严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最后,在税收宣传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不够多样化,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行为税工作的效果,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收力度,提高税收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高征管的力度和质量,加大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三是加强税收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自觉性,促进税收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总之,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财产行为税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国财产行为税制度的更加科学合理地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政策,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促进财产行为税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财产和行为税法规汇编

财产和行为税法规汇编

财产和行为税法规汇编
财产和行为税法规汇编是一个包含了财产税和行为税方面的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的汇编。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产税方面的法规
1. 房产税法:该法规定了房产税的对象、计算方法、征收标准等内容,是我国财产税领域的重要立法。

2. 车辆购置税法:该法规定了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征收标准等内容,对于促进我国汽车消费具有重要作用。

3.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对象、计算
方法、征收标准等内容,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领域的重要立法。

二、行为税方面的法规
1. 印花税法:该法规定了印花税的计算方法、征收标准等内容,适用
于合同签订、票据发行等多种场合。

2. 营业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营业税的纳税对象、计算方法、征
收标准等内容,是我国企业所得纳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 个人所得税法:该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征收标准等内容,是我国个人所得纳税体系中的核心法规之一。

除此之外,财产和行为税法规汇编中还包括了相关政策、文件等内容,如《关于加强房地产税工作的意见》、《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的若干
规定》等。

这些文件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财产和行为税制度、提高税
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输出方面,优美的紧凑排版可以使读者更清晰地了解文本内容。


议采用分段式排版,将每个法规或政策单独列成一段,并在段首标注
标题或序号。

同时,可以适当加粗或设置字号较大的字体突出重点内容,让读者更容易获取所需信息。

财产税和行为税课件

财产税和行为税课件
财产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 来源之一,可以为政府提供稳
定的税收来源。
调节财富分配
通过征收财产税,可以调节社 会财富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等财产税 ,可以调节土地等资源的配置
,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引导消费行为
通过征收消费税等财产税,可 以引导消费者选择更环保、更
节约的消费方式。
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财产税和行为 税的地位将进一步提高,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将进一 步增加。
未来展望
未来我国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改革将更加注重公平性和效率性 ,同时将更加注重与国际接轨,提高税收制度的透明度和可 预见性。
05
财产税和行为税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国际财产税的发展经验与借鉴
04
我国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改革与发展
我国财产税的改革与发展
财产税的概念
改革措施
财产税是对个人和组织所拥有的不动 产和动产征收的税种,包括房产税、 车船税等。
包括扩大征收范围、调整税率结构、 加强征收管理等措施,以提高财产税 的征收效率和公平性。
改革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 加速,财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地 位逐渐提高,因此需要进行改革以适 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税收负担比较
财产税通常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税收,因为财产的价值通常比较稳定,不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行为税则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为特定行为的收益或产生的费用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 的变化而变化。
在税收负担方面,财产税可能会对某些财产所有者造成过重的负担,因为他们持有的财产价 值较高。行为税则可能对某些行业或个人造成过重的负担,因为他们从事的行为产生的收益 或费用较高。

《税法》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类税法

《税法》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类税法
二、企业所得税照顾性税率 三、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 四、预提所得税税率
• 汇出境外利润的预提税 • 对股息、红利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征收预提税
2023/7/19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
一、基本原则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 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具体的操作 性问题,我国税收主管部门尚需研究制定出相关的部门规 章和指导具体操作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的配套制度。
2023/7/19

2023/7/19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的方法 •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的范围 •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限额的计算
2023/7/19
第六节 征纳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 民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的加计扣除政策 • 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规定 • 综合利用资源的税收优惠 •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的税收
2023/7/19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
五、亏损的结转 六、预提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七、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
2023/7/19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企业 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 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即: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
2023/7/19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政策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政策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政策近年来,财产行为税作为一种新型税收方式,逐渐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视。

财产行为税的征收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优化税收结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对财产行为税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以期为未来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首先,财产行为税的征收需要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

在制定财产行为税政策时,需要考虑税收对象、税率、征收方式等因素,确保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税收漏税和逃税行为的发生。

其次,财产行为税的征收需要注重社会公平和公正。

在征收财产行为税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纳税人的经济状况和财产状况,合理确定税收标准,避免对低收入群体造成过重负担。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高收入群体和高财产群体的征税力度,促进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

再次,财产行为税的征收需要加强对税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征收的财产行为税资金应当用于支持国家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确保税收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税收资金的监督和审计,防止财产行为税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最后,财产行为税的征收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在征收财产行为税时,需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解释,确保他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公众对财产行为税的认识和支持度,促进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财产行为税的工作总结政策对于未来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财产行为税的研究和实践,为推动税收改革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财产行为税类

财产行为税类

04
财产行为税类的税收优惠与减免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投资抵免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购买特定设备或进行技术改造,可享 受一定比例的投资抵免政策,降低企业税 负。
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可享受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政策,即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 在税前加计扣除,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节能环保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财产行为税类的分类
房产税
01
针对房产征收的税种,根据房产价值和用途不同,税率有所差
异。
车船税
02
针对车辆和船舶征收的税种,根据车辆类型和排量不同,税率
有所差异。
契税
03
在产权转移时征收的税种,根据产权价值和转移方式不同,税
率有所差异。
财产行为税类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
车船税
对在我国境内行驶的车辆和船舶征收。
契税
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征收,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 屋买卖、赠与等。
02
常见财产行为税类介绍
房产税
房产税是一种对房产所有人征收 的税,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或租
金收入计算。
房产税通常用于地方政府财政收 入,并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建设。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房产税制度有 所不同,税率和征收方式也有差
02
契税的征收有助于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并保障不 动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03
契税的税率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一般根据不动产的 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的法律凭证征收的一种税,通常在文件、凭证、 票据等单据上加盖印花章。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政策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政策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政策
近年来,我国财产行为税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对财产行为税工作进行总结,以期更好地指导未来的政策制定和实施。

首先,我们要看到财产行为税在税收体系中的重要性。

财产行为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还可以通过调节财产行为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财产行为税的政策和制度,以确保其在税收体系中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财产行为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在实际工作中,财产行为税的征收和管理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包括税收征管的技术难题、税收征管的管理难题和税收征管的风险难题等。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财产行为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的认识,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最后,我们要总结财产行为税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积累了许多关于财产行为税的经验和教训,这些经验和教训对未来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因此,我们需要认真总结财产行为税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便更好地指导未来的政策制定和实施。

总之,财产行为税工作是我国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认清问题,解决挑战,以期更好地推动财产行为税工作的发展。

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产行为税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财产行为税政策解答-精品文档

财产行为税政策解答-精品文档
财产行为税政策解答
财行税处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一、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的,是否需 要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 答: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享受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 的,应符合财税〔2019〕92号第五条、总局公告(2019 年78号)的规定。 依据: 1、财税〔2019〕121号规定,管理办法各地制定。 2、财税〔2019〕92号、总局公告(2019年78号)规定, 需为残疾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开发商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如何缴 纳印花税? 答:开发商转让地下车位所有权签订的转 让协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 印花税;开发商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签订 的转让协议,应按“财产租赁”计算缴纳 印花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 其实施细则
土地增值税ຫໍສະໝຸດ 一、房地产企业收取的定金、订金、意向金是否应并入计 税依据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对于已经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后,收取的定金、订金、 意向金等,应当并入计税依据预征土地增值税,对于未签 订房地产转让协议而收取的定金、订金、意向金等,因尚 未产生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故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四、房屋产权人出租房屋,承租方未支付 租金的,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入缴纳房 产税。代开发票的,应按照代开发票金额, 一次性缴纳房产税。金税三期上线后,按 月进行申报。
依据: 市局公告(2019年第5号)
五、承租房屋后,在原房屋基础上加盖的, 如加盖部分符合房产的解释,则加盖部分 应缴纳房产税;加盖部分产权清晰的,由 产权人缴纳房产税,产权不清晰或无产权 的,由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依据: 1、暂行条例 2、财税地字〔1987〕3号
印花税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征收印花税?
答: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不 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征税对象,不征印花税。 但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签订的其他应税 合同、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 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 42号)第一条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 免征各项税收。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与行为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黑地税函[2003]47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与行为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黑地税函[2003]47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与行为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与行为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黑地税函[2003]47号)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来电或通过正式文件请示财产与行为税有关政策问题,省局对这些政策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通过全省财产于行为税管理专业会议讨论,为统一税收政策,加强征收管理,推进依法治税,现将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粮库晒场是否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粮库晒场应与所属粮库一起征收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驾校的教练车是否征收车船使用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驾校的教练车不是列举的特种免税车辆,应按规定征收车船使用税,但对只在驾校训练场地内行驶,不上公路行驶,不领取形式执照,不缴纳养路费的教练车,可免征车船使用税。

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进一步深加工的企业是否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鼓励利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和开发绿色食品,对从事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锁实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对深加工的企业锁使用的房产和土地应征收房产和土地应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中储粮总公司直属粮库,既有为国家储备的粮食,又有自营储备的粮食,其共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如何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对既有为国家储备的粮食,又有自营储备粮食的国家储备粮库,单独核算,能划分清楚国家储备和自营储备的房产、土地、车船的,则根据规定分别征、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不单独核算的,则按下达的国家储备粮食假话和自营储备粮数量占全部储备粮的比例计算减免活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财产行为税税收政策.详解

财产行为税税收政策.详解

• •
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 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 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 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 价格确定; •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 评估价值确定。 •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 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 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 成本和费用。9
•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 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 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 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 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 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 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 凭证的,不予扣除。12
•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审核的内容包括: •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 之和,加计20%的扣除。 •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 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 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 (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 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 开发费用按(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财产行为税政策解答

财产行为税政策解答
政策内容
主要包括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印 花税等,针对不同的财产和行为,设 定了不同的税率和征收标准。
政策要点
一是明确了征税范围和纳税人;二是 规定了各种税种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三是强调了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 实施。
政策实施与监管
政策实施
各级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财产行为税,纳税人需按照规 定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
案例二
某单位因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被税务 机关要求补缴税款
案例三
某单位因未按规定缴纳契税被税务机 关要求补缴税款
案例四
某单位因未按规定缴纳关税被税务机 关要求补缴税款
05
财产行为税未来展望
财产行为税的发展趋势
多元化税源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 整,财产行为税的税源将更加多 元化,涵盖更多种类的财产和行
如何申请财产行为税的减免?
总结词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财产行为税。
详细描述
申请减免财产行为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免政策、提供 必要的证明材料等。纳税人可以向当地税务 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将根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
否给予减免。
04
财产行为税案例分析
企业财产行为税案例
案例一
某企业因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被税务机关查 处
案例三
某企业因转让不动产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案例二
某企业因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被税务机关 要求补缴税款
案例四
某企业因自用房产未按规定计提房产税被税 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
个人财产行为税案例
财产行为税政策解答

财产行为税半年工作总结

财产行为税半年工作总结

一、前言2022年上半年,我国财产行为税工作在各级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本年度上半年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如下: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组织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财产行为税收入累计完成xx亿元,同比增长xx%,占全市税收收入的xx%,占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的xx%。

在组织收入方面,我们紧紧围绕“抓收入、管政策、防风险”的职能,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2. 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坚决落实煤电企业困难减免、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减征土地使用税、六税两费”优惠新政、减免租金房土两税困难性减免等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通过简化申报程序、强化数据赋能,提高了政策落实效率,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3. 推进税制改革上半年,我们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政策,优化税收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同时,加强税制改革宣传,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度,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4. 加强税种管理针对财产行为税11个税种,我们采取加强税收分析、抓督导促清算、控新欠清陈欠、查疑点堵漏洞等方式,实行多措保收。

同时,加强税种风险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5. 优化营商环境我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

通过优化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税收服务。

6. 加强队伍建设上半年,我们积极开展税务干部培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确保税务干部廉洁自律。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1. 存在问题(1)部分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纳税人政策知晓度有待提高。

(2)税收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防范税收风险能力有待加强。

2. 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度。

(2)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高防范税收风险能力。

(3)深化税制改革,优化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关于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的通。。。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关于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的通。。。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为税司关于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步做好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的通
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号:税总财⾏便函[2016]18号
颁布⽇期:2016-02-17
执⾏⽇期:2016-02-17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税务局财产⾏为税主管部门,西藏、宁夏⾃治区国家税务局财产⾏为税主管部门:
近⽇,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步做好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的通知》(税总发〔2016〕2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下发《通知》的⽬的是为了规范内部管理,防范执法风险,进⼀步做好房地产交易税收的纳税服务⼯作。

《通知》不涉及税收政策及纳税⼈,是内部⽂件,不对外公开。

⼆、各地在做好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同时,注意内外有别,不对外宣传,不在内外部⽹站、刊物上登载《通知》的内容,税务机关及其⼯作⼈员不得通过微信、微博等⽅式转发《通知》内容,以免社会误读。

三、各地要通过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为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转型提供更好的税收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为税司
2016年2⽉17⽇
备注:
本条例⽣效时间为:2016.02.17,截⾄2022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21.12.03。

财产行为税报告

财产行为税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永昌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财产行为税管理规程落实情况的报告2018年,我局财产行为税工作在上级局的正确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围绕各级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和税政工作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为目的,坚持“大小税并重” ,积极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努力挖掘地方税收新增长点。

现将2009 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狠抓地方各小税种管征,确保收入稳定增长2009 年我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地方“七税”和耕契“两税”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征管,认真执行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加大征管力度,积极培养税源,努力拓展地方税基,大力组织收入,财产行为税征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

全年共组织入库地方“七税”和耕契“两税”77288.16 万元,占全局税收收入总额的25.75%。

其中耕契“两税”移交后共入库13557.26 万元,地方“七税”共入库63730.9 万元,同比增长5.32%。

二、认真做好财产行为税管征工作(一)夯实税源基础,抓好房产土地税收征管工作1、积极开展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自查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局要求,认真制定具体方案,按照表实相符的原则,逐户核实房产土地情况,及时对三层征管系统的“税种登记”和“房产土地车船情况登记”等基础信息进行更新完善,以保证清查数据库的信息、三层征管系统登记的信息与纳税人申报信息以及实际土地占用情况一致。

同时充分利用更新后的数据库资源,实时动态管理土地信息,切实加强土地使用税的管征。

定时与国土部门进行土地登记信息数据的交换,将取得的土地数据信息,与纳税人申报的占地面积以及所提供的产权证等数据进行全面比对,对有存在差异的纳税户及时下企业进行实地测量。

同时建立了我局各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传递制度,利用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信息开展比对,尽快将土地纳税人纳入管征,从源头加强对纳税人应税土地的监控。

财产行为税工作计划

财产行为税工作计划

财产行为税工作计划
为落实我市财产行为税改革工作,根据《财产行为税改革方案》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扩大财产行为税覆盖面,增加税收收入。

严格落实财产行为税改革政策,加强征管,防止偷逃税行为。

进一步优化财产行为税收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公平。

二、重点任务
1. 开展财产行为税制度宣传,增强纳税人自觉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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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完善财产行为税征收范围,新增加某些高消费品征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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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加强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管理,建立完善纳税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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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加大税收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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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立财产行为税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偷逃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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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优化财产行为税收结构,适当提高奢侈消费税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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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保障
成立财产行为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工作考核
采取定期通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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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主要内容及要点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开征目的 和意义 二、特点、税制要素 三、征管规定 四、减免税 五、管理要点
基本概念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的房屋财产为征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 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 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 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 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土地等级征收 的一种税 。
房、土两税特点
四、特点比较(七个方面): 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都源自城市房 地产税,征收时间较长,在1994年工商税制改 革中都予以保留,目前是二税并行,分别征管。 未来的改革方向,统一被房地产税取代。 2、纳税人一致 基本上,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都是土地 使用税的纳税人。
房、土两税特点
四、特点比较: 3、征收范围一致 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 征收。 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政策基 本一致 现行各项税收政策规定的制定出台,涉及 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针对的行业、单 位、项目,政策规定大体保持一致,基本上同 征同免。
房、土两税特点
一、性质: 1、按收入归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收入全部归属地方,都是地方税。 2、按征税对象:房产税是财产税,是对纳 税人拥有房屋这种财产征收的“个别财产税” 或“单项财产税”;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 地使用人通过占用和使用土地获取的土地级差 收益进行分配,是一种级差资源税。
房、土两税特点
目的和意义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后,适逢我国进入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时期,由于对个人拥有的非经营性房 屋不征税,从而有效地配合了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推 进。 四、当前,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开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还有利于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同时,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最稳定的地方税财源,随着经济 发展和城市建设,税源呈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增收潜 力很大。
税制要素
四、税率税额 (一)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1.2% 2、从租计征:12% (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 的居民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对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 用于居住的住房,自2008年3月1日起,减按4%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税制要素
•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几个概念要明确: 2、如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 应按规定调整; 3、如纳税人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评 估; 4、如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 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价值进行核定; 5、从租计征仅限房屋的出租部分,如部分出租, 应按出租面积占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予以扣除, 分别计征;
税制要素
•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几个概念要明确: 6、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7、融资租赁的房产,因租赁费与租金内涵不同, 且租赁期满后房屋产权随之转移,实际是一种 分期付款购买形式,应按房产计税余值计征; 8、中央空调、电梯等设备,不论是否单独记帐, 都要纳入房产原值中一并计算征收。 9、自2011年起土价费用不论会计核算如何处理, 都要并入计税房产价值,一并征收房产税。
税制要素
二、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 定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 工矿区内的房屋; 2、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 镇和工矿区内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税制要素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具体解释: 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 县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工矿区:工商业较发达、人口集中、符合国 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 工矿企业所在地。
历史沿革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前身是城市 房地产税。 二、我国对房产、土地征税的几个历史发展 阶段: 1、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 •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设臵房产税和地产税 两个独立税种,后经税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将两个税种合并,并规定只在核准的城市征收。 1951年8月,政务院颁布•城市房地产税 暂行条例‣ ,正式开征城市房地产税。
财产行为税 政策管理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三处 朱静强 2014年11月22日
财产行为税
概念:
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 值为征税对象或为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 以纳税人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 种。
对财产行为课税的作用
1、筹集地方财政资金,提供地方政府行 使其职能所需的部分财力。 2、对财产行为征税也是国际惯例,大部 分实行分税制的国家,都将财产行为税划归地 方税。 3、调节经济作用,促进社会经济正常健 康发展,节制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财产税税 额与拥有支配的财产成正比,财产多的多缴, 财产少的少缴)
目的和意义
一、房产税的开征,有利于促进、加强房产管理, 提高房屋使用效益,从而达到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的目的;有利于调节财富和收入分配。由于房屋是财 富的主要表现形式,对房屋、尤其是对单位和个人拥 有的经营性房屋征税,而对个人拥有用于居住的房屋 不征税,从而实现运用税收杠杆调节财富的积极作用 。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有利于加强对土地的 管理,促进土地使用者合理节约使用土地,合理利用 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同时,可调节不同地 区、不同地段之间土地级差收入,鼓励企业公平竞争。
税制要素
一、纳税人
(一)房产税根据•暂行条例‣规定: 1、房产产权所有人; 2、产权属于国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3、产权出典,在出典期间,因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已无 权支配房产,房产税由承典人缴纳; 4、为便于征管,保证房产税及时入库,在产权所有人、 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发生租典纠 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
税制要素
(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平方米计 算) •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确定方法: 1、已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书 记载的面积确定; 2、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照有权批准使 用土地的机关的批准文件所批准的土地面积确 定;
税制要素
•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确定方法: 3、无土地使用证书和批准文件的,按照纳税人 申报的实际土地面积确定,纳税人申报的土地 面积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 关核定; 4、因扩建、改建、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增加或 减少的土地,按照变动后的实际土地面积确定;
房、土两税特点
三、特定征税对象: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 具体征税方法根据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决 定: 用于经营的自用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 用于出租的,按房屋租金收入。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占用、 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行为
房、土两税特点
三、特定征税对象: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一是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级差收入的产生 取决于土地的位臵; 二是根据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确 定不等的负担水平,使不同城市、城镇,适用 不同税额,同一城市、城镇的不同地段,也适 用不同税额。
税制要素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暂行条例‣规定: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 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属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
税制要素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重大调整: 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以第483号令公布 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 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 自2007年1月1日起,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历史沿革
2、1973年为简化税制,将对国内工商企业 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了工商税,之后,城 市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只限于城市房地产管理 部门、有房地产的个人和外侨。 3、1980年财政部•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华 侨、侨眷拥有的房产、住宅以及使用国家土地 征免税收问题的通知‣([80]财税字第082号) 明确,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 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华侨和侨眷拥有的房 产,仍按•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
房、土两税特点
四、特点比较: 5、二税的征管规定基本一致 (1)两税都由所在地地税机关负责征收; (2)两税都实行按年征收,分半年或季、 月缴纳,征收期限基本一致。 6、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不 同:房产税→房产;土地使用税→占用、使用 土地的行为
房、土两税特点
四、特点比较: 7、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 计税方法不同:房产税以房产计税余值和出租 租金收入,按比例税率分别计算征收;城镇土 地使用税以占用和使用土地的面积,按每平方 米适用等级税额计算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性质问题: 根据宪法规定,城镇土地所有权归国家, 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土地使用 税实质上是对占用和使用土地这种资源的行为 征税。 可理解为准财产税,但非严格意义上的财 产税。 从城镇土地使用税定性,决定其征税原则 是:多占地多缴税,占好地也要多缴税。
房、土两税特点
二、特定的征税范围: 两税都在城市、城镇范围内征收,也就是 条例所称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房产税对城镇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征税; 土地使用税对城镇范围内经营性占用、使用土 地征税。 另外,二税都只对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 屋和占用、使用土地征税。因为非经营性单位 和个人,暂不进行征税。
我国财产行为税包括的税种
十个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耕地占用加(云南省政府基金)
性质分类
1、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 2、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财产 性质特点)、资源税、烟叶税; 3、行为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契税; 4、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 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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