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指南
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Lifting Appliances Installation, Modernization & General Overhaul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6年3月23日前言2008年8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
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订起草任务书。
2013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的修订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内容等,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确定了时间进度要求。
2013年3 月,起草组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3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1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审议。
2013年5 月,起草组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安委会专家审议意见进行了研讨和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规则有关内容,形成了报批稿。
2013年6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将规则修订内容中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以质检特函〔2013〕34号文的形式予以发布。
2014年9月,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情况,起草组又对本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4年10月再次提交安委会审议。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检须知
机电类特种设备监督查验报检须知
一、监督查验:安装(移装)、改造、重大维修特种设备按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报检单元应及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山东省特种设备查验研究院威海分院效劳大厅申请报检。
(一)电梯
注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那么必需经电梯整机制造单元、安装单元、改造或重大维修单元加盖公章或者查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那么应当加盖国内代办署理商的公章
2:“※〞暗示施工完成自检合格后,现场查验前提供
注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那么必需经电梯整机制造单元、安装单元、改造或重大维修单元加盖公章或者查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那么应当加盖国内代办署理商的公章
2:“※〞暗示施工完成自检合格后,现场查验前提供
注: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那么必需经制造单元、使用单元加盖公章或者查验合格章
二、按期查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元应在安然查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携带以下资料到山东省特种设备查验研究院威海分院效劳大厅申请报检。
(一)电梯
三、不合格复检
特种设备查验不合格符合改造、重大维修工程,应按规定履行告知后,按上述规定程序报检;其他不合格特种设备应按“特种设备查验定见书(2)〞的要求及时整改,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山东省特种设备查验研究院威海分院。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程序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告知程序一、受理部门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科。
二、工作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理佛山市范围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的施工前告知备案,并监督其施工过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三、受理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3、《转发国家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通知》(粤质技监[2001]229号)。
四、列入监察范围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列入监察范围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有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五、申请资格和受理对象在禅城区内拟实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告知,及全市速度在3米/秒(含3米/秒)以上电梯、起重量为30吨以上(含30吨)起重机械及列入重大危险源范围的游乐设施、索道的安装告知由佛山市质监局受理;各区所辖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不含市局受理部份)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由各区负责。
六、施工备案程序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一)一式三份,持《特种设备受理告知资料明细回执》(见附件二)要求的资料到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科申请。
七、施工备案受理时限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交告知书,并报送有关资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备案资料后,按照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完成告知资料核查。
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不符合规定和标准要求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方准许施工。
八、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九、受理地点地址: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科(佛山市人民路76号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楼11楼电话:82138680)。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是关于本规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第二条本规则规定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简称施工)监督检验,是指起重机械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检验。
【】本条是关于监督检验的定义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施工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
具体实施安装监检的起重机械范围按照《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见附件A)执行。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没有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以整机形式出厂不需要安装,直接交付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在办理使用登记前由设备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依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即设备投入使用前检验,简称首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其改造、重大维修过程都应当按照本规则要求实施监检。
起重机金属结构在起重机制造单位内进行改造或重大维修时,由负责制造单位制造监检的监检机构实施监检。
在使用现场进行施工(包括移装)、允许范围的制作活动(包括主要受力构件的分段组装等),纳入安装监督检验范围,由负责安装监检机构实施监检。
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顶升不实施安装监检。
【】本条是关于监督检验的适用范围第四条实施监检的起重机械应当在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范围内。
正在申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以下简称施工许可)的施工单位,在取得受理后,对其试施工的起重机械进行监检。
【】本条是关于监督检验的前提要求第六条起重机械施工监检包括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进行监督检验和对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其监检项目和要求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大纲》(见附件B,以下简称《监检大纲》)和《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表》(见附件C,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执行。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年8月8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摹本要求 第—条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 ( 以下简称 “质量保证体系” ) 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 (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 制造、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 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 按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 一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 二 ) 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 三 )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四 )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五)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职责、权服及 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 六 )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 程序、内容、记录齐全,( 七 )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 八 ) 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如下:( 一)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定代表人 ( 或其授权代理人 ) 是承担安全质 量责任的第—责任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 1 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 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负责,任命各质量控制 系统责任人员,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 二 ) 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 修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 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 三 )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最新tsg-z000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精)
T S 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精)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of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Manufacture , Installation , Alteration and Repair of Special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指南
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指南
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与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特种设备实行报检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务必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者交付使用。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特种设备报检项目: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三、特种设备报检程序
(一)定期检验报检工作程序:
☆备注:1、电梯定期检验报检说明:
使用单位可委托维保单位到我所业务窗口办理报检;
2、定期检验报检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
②上一个检验周期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书;
③电梯类特种设备需提交电梯维保合同(复印件)。
(二)监督检验(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报检工作程序:
☆备注:监督检验报检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分别见表一~表七。
表一:电梯验收前应提供下列资料
表二:电梯验收前应提供资料说明
表三:起重机验收检验前应提供下列资料
表四:起重机验收前应提供资料说明
表五:工业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等安装(含移装、改造与维修)报检需提供下列资料
表六:电站锅炉安装报检需提供下列资料
表七:小型锅炉安装报检需提供下列资料。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检指南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检指南1、工作程序和要求:1.1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流程1.2申报条件:申请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督检验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施工单位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资质,施工设备参数在许可资质范围内;2.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施工告知;3. 新安装的起重机械是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的产品,并符合该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要求;4. 对移装的,应是已经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的起重机械,要求限定在同个产权单位内移装;5. 二手起重机械的移装(即不同产权单位的移装),应已办理了二手起重机的相关手续;6.所改造或重大修理的起重机械已经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或按温质特函【2013】5号文件执行;7.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8. 现场监督检验时,该起重机械已由施工单位按TSG Q7016-2016或相关标准自检合格。
具体要求见《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
1.3申报资料: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受理单》(1式2份)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者许可受理决定书等许可证明;4.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动葫芦型式试验证明;5.整机型式试验证明或者样机型式试验申请表;6.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案;7.产品质量合格证(含数据表)。
上述要求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
提交资料如有变更,施工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本院。
申请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资料要求,见附件1;申请机械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申请资料要求的,详见附件2。
受理单请从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网站(网址:)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或从办事大厅或县区窗口领取。
1.4办理程序:1.4.1申请申请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的施工单位,应当向我院提出申请,并附以材料(详见1.3)。
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Appraisal and Assessment Rules for Special Equipment Licensing on Manufacture, Installation Alteration and 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起草任务书。
2006年5月,中国特检中心组织专家成立起草组,形成的草案。
2006年6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 8月由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42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
起草级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6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形成了报批稿,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黄群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鉴定评审中心张西庚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葛新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孙黎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检中心高革珍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马凌云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夏节文中山市新迪能源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杨俊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1)附件A特种设备许可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数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B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基本程序 (6)附件C资源条件鉴定评审要求 (8)附件D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要求 (10)附件E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要求 (22)附件F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 (25)附件G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基本格式和内容说明 (29)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保证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的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细则。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服务指南
370000xx xx4xx 行政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服务指南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xx8-1-1发布并实施目录一、办理要素 (3)(一)适用范围 (3)(二)事项审查类型 (3)(三)事项名称和编码 (3)(四)实施机构 (3)(五)申请主体 (3)(六)受理地点 (3)(七)办理范围 (3)(八)办理依据 (5)(九)办理条件 (8)(十)数量限制 (8)(十一)禁止性要求 (8)(十二)申请材料 (8)(十三)办理时限 (9)(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9)(十五)审批结果 (9)(十六)结果送达 (9)(十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xx)(十八)咨询服务 (xx)二、办理流程 (xx)(一)申请 (xx)(二)办理进程查询 (xx)(三)获取审批决定书 (xx)(四)流程图 (xx)三、救济途径 (xx)(一)投诉 (xx)(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xx)四、表单填写 (xx)五、有关说明 (xx)一、办理要素(一)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企业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二)事项审查类型行政许可(三)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编码:370000xx xx4xx(四)实施机构实施机构:xx市质监局负责受理,省质监局负责审批(五)申请主体申请主体:企业(六)受理地点xx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质监窗口,地址:xx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联系电话:xx35-663xx49。
(七)办理范围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含发证、换证、增项、升级、变更、增加场地、其他):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含发证、换证、增项、升级、变更、增加场地、其他):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含发证、换证、增项、升级、变更、增加场地、其他):(八)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xx年8月通过,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调试制度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调试制度一、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专门用于生产、科研或特定用途的设备。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调试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调试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实施方法。
二、特种设备安装制度1. 概述特种设备安装制度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正确安装和使用,防止安装过程中出现事故和故障,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安装流程(1)前期准备:确定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安全要求。
(2)设备搬运:采取科学的搬运方式,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完好性。
(3)设备安装:按照设备安装图纸和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检查。
(4)安全保护: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确保安装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5)验收和测试:经过安装的设备需要进行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三、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制度1. 概述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制度是为了确保设备在运行中出现故障或老化时,能够及时进行维修和改造,以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提高设备的安全性。
2. 维修流程(1)故障排除:通过检查和测试确定设备的故障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维修方案。
(2)维修方案实施:按照维修方案进行设备的拆卸、更换零部件、加固修整等工作。
(3)维修检验: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4)维修记录和报告: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并编写维修报告,为后续的维护工作提供参考。
四、特种设备调试制度1. 概述特种设备调试制度是为了确保设备在安装和维修后能够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和安全要求。
2. 调试流程(1)设备准备:对设备进行清洁、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准备就绪。
(2)设备调整:按照设备调整要求,进行设备的参数设置和功能调整。
(3)设备测试:进行设备的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检验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调试记录和报告:记录调试过程中的数据和问题,并编写调试报告,为后续的维护工作提供参考。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调试制度(三篇)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调试制度特种设备是指有一定危险性或者易导致事故的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设备。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和调试必须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操作。
一、特种设备安装制度特种设备安装制度是指在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种设备安装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安装前准备工作在特种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准备工作。
包括制定安装方案和计划,明确安装责任人,准备所需材料和工具,制定安全措施等。
准备工作要认真仔细,确保设备安装的顺利进行。
2. 安装操作流程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一定的操作流程进行。
包括设备的搬运、吊装、安装、接管和连通等。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 安装验收和试运行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和试运行。
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和内部结构检查,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试运行是指在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对特种设备进行试运行,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4. 安装记录和报告在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安装的各项操作和结果。
包括安装人员的安全培训记录,安装操作的记录,安装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
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提交安装报告。
二、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制度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制度是指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必要的维修改造工作,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维护计划和方案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必须按照一定的计划和方案进行。
维护计划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维护方案包括维护操作的步骤和方法。
维护计划和方案要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并按计划执行。
2. 维护操作流程特种设备的维护必须按照一定的操作流程进行。
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磨损部件等。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一、许可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限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三、监督检验程序和要求(一)申请条件申请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下简称生产)过程的监督检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施工告知;3.安装的设备是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的产品,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4.所改造维修的设备已经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5.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6.有与生产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具体条件和要求见监督检查规则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二)实施机关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造监督检验由检验检测范围在当地的省、市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具体实施机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划,向社会公布,并书面通知制造单位。
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检查由当地具有检验检测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具体检验检测范围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三)监督检验程序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包括申请、受理、监督检验、出具监督检验证书等程序:1.申请申请制造监督检验的单位,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1份:(1)制造许可证(副本或者复印件);(二)主要产品及其生产计划。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一、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1、事项名称: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2、办理对象:额定蒸汽压力≤2.45MPa的在用蒸汽锅炉和在用承压热水锅炉;第一、二类在用压力容器;第三类在用压力容器;在用压力管道。
3、事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工作规则(试行)》及各相关法规标准。
4、办理机构:北京市石景山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5、办理地址及邮编: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73号质量技术监督局204、206室(邮编:100043)。
6、咨询电话:68865714、68865174。
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
8、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9、办理程序:(1) 使用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验申请;(2) 受理后,5日内组织开始实施检验;(3) 经检验,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合格的,出具报告加盖检验检测印章或加贴标签。
10、申办材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电子证书;(2)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单;(3)上次检验的相关资料;(4)实施检验时,依据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提交齐全检验见证资料。
11、表格:《承压类(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单》。
12、收费标准及依据:(1)依据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2005年5月13日发布的《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京发改【2005】1005号)的规定收取检验费。
(2)收费标准: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a、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b、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c、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d、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2010-10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
2010-10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一、前言起重机械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设备,其安全运行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生命安全。
因此,对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2010年10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国家对所有吊装机械的安装、改造或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三、安装前检验在安装起重机械之前,必须要进行安装前检验。
检验内容主要包括:1. 设备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在起重机械的安装之前,需要准备齐全该设备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并需通过检验人员的检验,证明该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安装地的环境及基础安装起重机械需要保证安装地的环境和基础符合要求。
同时需要对基础开挖情况、基础地面的平整度、钢筋、混凝土等进行检验。
3. 起重机械的脚踏板及操作台必须检验起重机械的脚踏板、操作台的高度、间距、固定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 基础螺栓及衬垫检验螺栓和衬垫的规格、型号、数量、固定方式以及预埋槽的深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5. 液压油管与机械部分的安装连接检查液压油管的安装、转弯、距离以及卡箍的牢固程度等,以及机械部分的安装连接、卡口的牢固程度等。
6. 钢丝绳需要检查钢丝绳的类型、构造、直径、长度、捻度、结构、损伤情况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四、改造前检验起重机械改造前必须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1. 改造前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使用前起重机械在改造前要进行彻底的检查,以确定起重机械是否可以进行改造工作。
2. 改造方案的合理性改造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改造方案,并严格按照改造方案进行操作。
3. 改造后的安全性在改造后需要重新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改造后的起重机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五、重大维修前检验起重机械大修前须进行检验,检验内容主要包括:1. 大修前的使用情况使用前起重机械需要进行彻底的检查,以确定起重机械是否可以进行大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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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检验的申报、受理、检验、
报告出具。
二、申报单位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告知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
三、报检程序
(一)报检
施工单位执以下资料,到中心业务大厅报检:
1.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备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告知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工艺、方案及施工图;
3.安装、改造、维修的自检记录或竣工资料;
(二)受理
1、业务大厅专人受理。
2、受理人员对申请单位或个人信息进行确认,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规的要求,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全面性,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资料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根据实际施工进度,与受理人员商定分阶段监检项目和日期。
4、受理人员向申请人书面告知检验工作配合事项.
(三)沟通
1、受理人员应及时下达监检任务,接受任务的检验人员应在约定的检验日期前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落实现场准备情况。
2、施工单位,应在商定的检验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员书面告知的检验工作配合事项要求作好现场检验准备,不明事宜及时向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询问。
如果因施工进度有所变化,应及时与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进行沟通,重新商定检验日期。
四、监督检验
1、由持有相关检验资格证的检验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规范、标准实施监督检验。
2、对所报材料内容与现场情况不符的,有权拒绝监督检验,并现场签发《监检工作联络单》,向施工单位或制造单位告知;情况严
重的签发《监督意见通知书》,并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
3、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书面告知施工单位或使用单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整改时限,发现严重事故隐患,还应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
4、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按照检验项目,依据收费标准开具收费通知,并应告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的时限。
(六)报告出具
1、现场检验人员应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和监督检验证书,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审批人员对监督检验结论签字负责。
2、一般设备监督检验在10个工作日内,大型设备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和监督检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