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摄录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录像管理制度
公司录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录像管理行为,保护公司信息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录像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录像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行为。
第三条公司录像管理制度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各项规定等原则。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事。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录像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全体员工认识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录像设备管理第六条公司对录像设备进行统一采购,安装、运行和维护由专职人员负责。
第七条录像设备应设置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确保信息安全。
第八条录像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
第九条录像设备使用期限到期或者需要维修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护。
第十条录像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进行备份,存档,保留至少三年,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录像设备定期进行巡检,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录像内容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的录像内容属于公司的机密信息,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泄露。
第十三条录像内容应根据需要进行分类存储,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四条录像内容的查阅和复制需经过相关审批,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录像内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内部,不得私自外传。
第十六条录像内容的保存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七条录像内容的销毁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不得留下安全隐患。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对公司录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录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录像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公司相关部门拟订,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公司录像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拟订。
以上为公司录像管理制度的全文,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公司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工程影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影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涉及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影像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实时监控,及时处理;4. 科学保存,确保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成立工程影像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工程影像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职责:1. 制定工程影像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和销毁;3. 监督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立工程影像安全管理员,负责项目现场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影像安全管理员职责:1. 负责项目现场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和销毁;2. 对工程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进行监督;3. 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影像资料管理中的问题;4. 参与工程影像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组织的培训和检查。
第三章工程影像资料管理第八条工程影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现场照片;2. 施工过程视频;3. 工程进度报告;4. 施工日志;5. 安全生产记录;6. 质量检测报告;7. 其他与工程相关的影像资料。
第九条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和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1. 收集:工程影像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2. 整理:对收集到的工程影像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资料有序;3. 归档:将整理好的工程影像资料按照项目、时间、类别等进行归档;4. 保存: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保存工程影像资料,确保长期保存;5. 销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影像资料进行销毁。
第十条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检查,确保工程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我吹过你吹过的晚风,那我们算不算相拥,我吹过你吹过的晚风,是否看过同样风景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情况的了解需要,项目部要求工程部对施工现场的上述方面的照片进行整理归档,要求指定部门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编辑、存档存档工作。
对照片要求如下:照片分类:1.安全方面做得比较好的、符合要求的。
例如:现场设置的安全标语、安全设施、CI方面等,要求照片附有针对性的说明,具体包括:拍摄日期、该找照片是施工现场的哪个部位、比较规范或是比较差的具体是哪些内容。
2.现场质量较好、亮点部位,包括钢筋方面、模板方面、砼方面、装饰方面、水电安装方面。
要求照片附有针对性的说明,具体包括:拍摄日期、该找照片是施工现场的哪个部位、比较规范或是比较差的具体是哪些内容。
3.现场的进度照片,分日期定时间、定地点、定角度拍摄,且每个月尽可能拍摄工地全景。
要求具体说明拍照时该完成的施工,正在进行什么施工。
3.隐蔽工程报验检查照片,按照报验要求进行拍照留底,专门归档,其他报验需要留存影像资料的按照要求进行存档。
4.现场材料堆放整齐、规范的部位。
例如:场地清洁的、标识清楚的堆场、仓库、临时堆码点。
要求照片附有针对性的说明,具体包括:拍摄日期、该找照片是施工现场的哪个部位、比较规范或是比较差的具体是哪些内容。
4.对上级领导来我项目的检查活动形成照片。
5.其余项目部员工均可收集现场照片并按照日期保存,共同做好本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
照片要求:1、检查类照片要人物突出,背景清晰,配文字解说;2、安全质量整改类照片不能有人像,反映问题实质;3、结构施工工序影像资料、隐蔽工程影响资料由工程部相应人员提供(钻孔桩-汤明真、箱梁—董栋、下部结构—王静洋),发送至办公室,由专人进行统一汇总,影像资料要求:照片清晰明了、下面备注说明(时间、部位、工序名称),每周两次(周一至周五),由专人及时督促提醒,由专人打印归档;4、安全文明类照片各部门配合,统一发送到安质部专人处汇总,影像资料要求同结构类影像资料,由专人及时督促提醒,由专人打印归档,并上传铁路系统。
公司录像管理制度
公司录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录像管理工作,提高录像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安全和信息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录像设备和录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录像、会议录像、培训录像等。
第三条公司录像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深入、全面、准确的原则,严格保护录像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条公司录像资料为公司重要信息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销毁或外传录像资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司录像资料有权保密的义务,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六条公司录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录像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司录像管理工作应当维护员工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公司录像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利,确保录像资料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录像设备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合理配置录像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录像质量良好。
第十条录像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对录像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有效录像。
第十二条录像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录像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三条对于录像设备的维修、更换等操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操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录像设备管理人员应当严格保管录像设备的使用记录,包括设备故障、维修等情况。
第十五条录像设备的使用、调整、维修等操作均应当有专人负责,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技能和资质。
第三章录像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录像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录像资料的安全、合法和准确。
第十七条对录像资料的采集、保存、查阅、传输等操作均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对录像资料的保存期限和方式均应当明确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九条对录像资料的采集和保存过程应当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确保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摄录设备管理制度
摄录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摄录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设备安全和保护设备资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摄录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领导具有摄录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权限。
第四条所有使用摄录设备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规定,不得私自调整设置或更改设备配置。
第五条摄录设备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订、修订摄录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条摄录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八条对于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任何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将摄录设备关机或锁定,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条对于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摄录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具备使用相关设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资料的备份和保护,必须定期进行备份存储,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并及时更新设备。
第十五条对于设备的使用记录和统计,应定期进行记录和统计,确保设备使用情况清晰。
第十六条对于设备的投入产出比进行评估,优化设备使用效率。
第十七条对于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设备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对于设备使用中的问题和建议,应及时反馈给管理人员,以便改进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对于设备使用人员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二章摄录设备的管理第二十条摄录设备的采购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公司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第二十一条摄录设备的存放应安排专门的存放位置,避免设备受损或丢失。
第二十二条对于设备的保管和使用,应按照设备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设备的调试和设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公司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监控录像的采集、存储、使用、管理、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监控录像管理应遵循合法、合理、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录像的设置与使用第四条公司应在办公区域、重要场所等关键部位设置监控摄像头,确保监控范围覆盖关键区域。
第五条监控摄像头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条监控录像的采集应真实、客观、完整,不得人为干扰、删改、伪造。
第七条监控录像的使用范围限于公司内部管理、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
第三章监控录像的存储与管理第八条监控录像的存储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存储设备,确保存储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监控录像的存储期限为六个月,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十条监控录像的存储应设置访问权限,仅限于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
第十一条监控录像的存储应采取加密措施,防止数据泄露、篡改。
第四章监控录像的使用与查阅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监控录像时,应填写《监控录像查阅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查阅。
第十三条查阅监控录像时,应确保查阅内容与工作需要相符,不得随意扩大查阅范围。
第十四条查阅监控录像后,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查阅记录,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
第五章监控录像的销毁第十五条监控录像存储期满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销毁。
第十六条监控录像销毁前,应确保监控录像内容的完整性,不得人为删改。
第十七条监控录像销毁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销毁方式,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八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擅自查阅、复制、泄露监控录像内容,或未按规定销毁监控录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对在监控录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照片管理制度
工程照片管理制度一、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和统一工程照片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保障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照片管理工作。
三、术语定义1. 工程照片:指记录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现场、施工情况、设备安装、质量检验等相关工作的照片。
2. 照片管理人员:指负责工程照片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
3. 档案馆:指存放和管理工程照片的专门场所。
四、工程照片管理流程1. 拍摄及录入(1)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均有权利和义务拍摄与项目有关的照片,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2)照片需由拍摄人员于当日内进行录入,并注明照片的拍摄时间、地点、主题等相关信息。
(3)工程照片需按照一定格式进行命名,并及时上传至公司的工程照片管理系统。
2. 审核及归档(1)照片管理人员应对上传的工程照片进行审核,确保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审核通过的工程照片需按照工程项目的分类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存储至公司的档案馆,方便随时查阅和使用。
3. 安全保密(1)工程照片涉及公司的工程施工、设施情况等重要信息,照片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工程照片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不得将工程照片外传或用于非工作需要的场合,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五、工程照片管理要求1. 照片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工程照片需记录真实的工程项目情况,包括建设现场的进度、质量情况、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
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篡改或伪造。
2. 存储和备份公司的工程照片管理系统需保证照片的安全存储和定期备份,确保工程照片能够长期保存并不受损坏。
3. 查询和使用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有权利查阅和使用工程照片,但需提出合理的申请和理由。
对于机密性较高的照片,需经照片管理人员的审核批准后方可查阅和使用。
4. 更新和追溯照片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工程照片档案,并建立完善的追溯机制,确保工程照片的信息能够随时被追溯和使用。
公司工程摄录管理规章制度[1]
公司工程摄录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司工程摄录管理,保障工程摄录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优化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实践为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家具采购项目等。
第三条定义1.工程摄录:指对公司工程项目的实地调查、记录、拍摄和摄制的过程。
第二章工程摄录管理标准第四条工程摄录方式1.公司工程摄录采用现场实地调查和摄影、摄像等方式进行,以真实、客观地反映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
2.工程摄录应尽可能全面、准确地记录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进展、质量状况等关键信息。
第五条工程摄录责任人1.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摄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由公司派遣专职工程摄录员进行实地摄录工作,负责现场记录、拍摄和摄制。
第六条工程摄录计划1.每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及时编制工程摄录计划,并送审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2.工程摄录计划应明确工程摄录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以及所需人员和设备。
第七条工程摄录频次1.对每个工程项目,应制定工程摄录频次,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
2.工程摄录频次一般为每周一次,重要阶段可增加至每两天一次。
紧急情况需要随时摄录。
第八条工程摄录报告1.工程摄录员应按照摄录计划准时进行工程摄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记录详实的工程摄录报告。
2.工程摄录报告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进展、质量状况等内容,并附带照片或视频资料。
第九条工程摄录资料归档1.完成工程摄录后,工程摄录员应将摄录资料整理归档,交由项目经理和公司法务部门保管。
2.摄录资料的归档应按照工程项目和时间进行分类,方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工程摄录考核标准第十条评价指标1.工程摄录应符合实际情况,记录准确、详实。
2.工程摄录报告应内容完整、清晰,照片或视频资料质量高。
工程拍照水印制度规定要求
工程拍照水印制度规定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拍照水印制度,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拍照水印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拍照水印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工程相关单位必须配合公司的拍照水印管理工作。
第五条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的拍照水印管理培训,提高对拍照水印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第二章拍照水印制度规定第六条拍照水印是指工程现场拍照时在图片上添加公司的标识,以确保图片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七条拍照水印的内容包括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拍摄时间等必要信息,并严禁擅自更改或删除。
第八条拍照水印必须清晰可见,位置合适,不能影响图片的观赏性。
第九条拍照水印的设置必须经过授权,未经授权不得盲目更改或添加。
第十条拍照水印必须与各种工程文档、报告等相对应,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项目相关人员必须携带工程现场拍照水印的设备,并按规定及时拍摄现场照片。
第三章拍照水印管理要求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现场的拍照水印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拍照水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现场的拍照水印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配合项目部、监理单位的拍照水印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照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必须对工程现场的拍照水印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六条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将拍照水印的照片及时上传至公司的系统进行备份和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对拍照水印的图片进行保密,严禁私自传播和使用。
第四章拍照水印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拍照水印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九条对于拍照水印造假、篡改、删除等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拍照水印管理工作中的疏漏和失误,项目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时整改并报告。
现场施工影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等工程。
第三条现场施工影像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影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影像工作。
第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影像的技术指导和审核工作。
第六条施工现场各岗位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积极配合影像管理工作。
第七条现场施工影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影像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施工现场影像工作。
第三章影像内容与要求第八条现场施工影像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进度情况: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节点完成情况等。
(二)施工质量情况: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质量整改等。
(三)施工安全情况: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安全事故处理等。
(四)施工组织情况:包括施工人员组织、施工材料组织、施工设备组织等。
(五)施工环境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环境、周边环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等。
(六)其他应记录的内容。
第九条现场施工影像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真实性:影像应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影像应涵盖施工现场各个角度,全面记录施工过程。
(三)连续性:影像应按施工进度顺序连续记录,不得中断。
(四)可追溯性:影像应便于查询和追溯,便于责任追溯。
第十条现场施工影像的拍摄应采用高清数码相机、摄像机等设备,确保影像质量。
第四章影像拍摄与保存第十一条现场施工影像的拍摄由影像办公室负责,各岗位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影像拍摄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拍摄时间:每天施工结束后,拍摄当日施工影像。
(二)拍摄内容:按照第八条要求,全面记录施工现场情况。
(三)拍摄方式:采用多角度、多距离拍摄,确保影像全面、客观。
第十三条影像保存应采用以下方式:(一)电子保存:将影像资料存储在服务器或移动存储设备上,确保数据安全。
工程项目影像管理制度
附件:影像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项目影像资料管理,提高影像资料利用效率,发挥其在项目管理和宣传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影像管理制度。
一、总则本制度是指以项目生产经营活动、领导人员或职工活动为题材或主要内容,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内容真实的图片和视频。
对影像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其进行收集、整理、报送、备份、保管及利用。
项目影像资料管理是项目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做好收集、整理、报送、备份、保管等相关工作。
二、影像资料管理内容1.施工进度影像施工进度影像照片按照现场实际进度、作业面情况进行跟踪拍摄。
由工程办负责每周对各主要施工情况、节点工程进行拍摄,每处视情况拍摄1~2张照片,并标注清楚拍摄内容、时间。
每周周六定期整理并交至资料室存档。
每周周日由项目生产经理定期检查。
2.现场签证影像现场签证影像由工程办负责拍摄。
施工前后的具体尺寸照片需要包括时间、部位、气象等信息,标示需与草签单或面签单同时提供。
3.工程定点整体照片影像工程定点整体照片按照选定地点每周三定时进行拍摄,拍摄位置、角度需一致,每月拍摄4次。
工程定点整体形象照片由综合办或工程管理办进行拍摄,按月整理并交至综合办存档。
4.项目公共关系影像逢上级单位领导、业主、监理及地方行政单位来我项目检查时,由综合办带头拍摄影像照片,工程管理办、安全环保办人员进行协助,并根据需要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
项目公共关系影像由综合办负责存档。
5.重大活动、仪式xx、会议影像项目部举办大型活动或者会议时,由综合办人员负责相关影像资料收集并存档。
三、影像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要求1.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晰,数码照片不得低于200万像素。
拍摄的角度、方式应能全面反映现状,并具有代表性。
2.工程影像资料应与施工资料对应存放,更能客观准确地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
3.影像资料收集完成后,应逐一进行分类整理,每张照片或视频应载明:影像编号、影像题名、拍摄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施工照片拍摄管理制度
施工照片拍摄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现场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施工照片拍摄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可以记录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帮助监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施工照片拍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施工照片拍摄管理制度,以期为施工方提供参考。
二、制度目的1.规范施工照片拍摄行为,明确责任分工,提高管理效率;2.确保施工现场实时动态记录,有助于监理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3.方便日后施工过程的查阅,为技术验收和纠纷处理提供有效依据。
三、施工照片拍摄管理制度的内容1.施工照片拍摄的时间和频次(1)每日施工照片拍摄:按照工程进度要求,每日进行施工照片拍摄,全面记录施工过程;(2)特殊情况照片拍摄:如遇到重要施工节点、技术难点等,需额外定时拍摄。
2.施工照片拍摄的内容(1)整体施工进度:记录主要施工区域的整体进度情况;(2)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3)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注意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4)施工人员配备情况:记录施工人员数量及施工岗位。
3.施工照片拍摄的方式和位置(1)设立固定摄像头:在施工现场设立固定摄像头,定时进行拍摄;(2)携带便携相机:监理人员需要随身携带便携相机,拍摄重点位置照片;(3)利用航拍技术:对于大型工程,可以利用航拍技术进行照片拍摄。
4.施工照片拍摄的存档管理(1)建立专门的照片存档区:确保照片存档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2)建立照片命名规范:对照片进行统一的命名标准,方便后期检索;(3)建立照片查阅权限制度:对照片查阅权限进行管控,确保信息安全。
5.施工照片拍摄的监督管理(1)监理实时监督:监理人员要定期审核施工照片,及时发现问题;(2)施工单位定期反馈:施工单位需要定期向监理汇报施工照片拍摄情况;(3)定期总结会议:定期召开施工照片拍摄总结会议,对施工照片拍摄进行总结。
6.施工照片拍摄的应急处理(1)施工照片遗漏处理:如果出现施工照片遗漏情况,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拍;(2)照片非法使用处理:对于照片被非法使用或篡改的情况,需要及时进行处理。
工程影像台账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台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公司负责人负责制定公司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监督本部门的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工作。
3. 影像资料管理员负责全公司工程影像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四、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1. 影像资料管理员应按照规定对每一项工程的影像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检测报告、照片、视频等。
2. 影像资料管理员要对每一项工程影像资料进行编号、分类、整理和存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影像资料管理员要根据需要对工程影像资料进行备份和存储,保证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影像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更新工程影像资料,并建立台账,记录每一项工程的相关信息。
五、台账管理1. 影像资料管理员要建立工程影像台账,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编号、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信息。
2. 影像资料管理员要对工程影像台账进行定期审核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3. 影像资料管理员要根据需要提供相关工程影像资料给相关部门或人员,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4. 影像资料管理员要对工程影像资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为公司的工程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六、违规处理1. 对于不按规定管理工程影像资料的责任人,公司负责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重新规范管理。
2. 对于严重违规的责任人,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对于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人具体负责解释。
以上为公司工程影像台账管理制度,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确保工程影像资料的安全和合理管理。
工程影像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影像管理工作,提高影像管理效率和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目的为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规范和细化工程影像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和检查,提高影像管理质量和水平。
同时,通过影像管理,实现全过程的监控和控制,有效地弥补现场指挥监督的不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市政、水利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工程影像管理要求1.工程影像指的是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照片、视频、录音等各种影像资料。
2.工程施工影像的管理应该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记录和反映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3.所有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工程影像管理计划,保证施工影像的记录、保存和管理。
4.每个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的影像管理小组,负责工程影像的采集、整理、存档和管理。
5.工程施工影像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确保安全、可靠,能够长期保存。
6.工程施工影像的传输和共享应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信息安全,避免泄漏。
7.影像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会议,对工程影像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工程影像管理流程1. 影像采集: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采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开工、施工进度、质量验收、安全检查等关键节点。
2. 影像整理:影像管理小组应对采集到的影像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成册,便于后续查阅和管理。
3. 影像存档:整理好的影像资料应存档备查,按照时间顺序、项目顺序分类存放,以便随时查阅。
4. 影像管理:影像管理小组应对存档的影像资料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五、工程影像管理的意义1. 提高施工管理效率:通过影像管理,能够实现全过程的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施工管理效率。
2. 保障工程施工质量:通过影像管理,可以对施工进度、质量等重要信息及时记录和反映,保证工程质量。
3. 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影像管理可以帮助工程管理人员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工程情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公司工程摄录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工程摄录管理规章制度一、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工程摄录方面的管理,保证工程摄录过程的安全、规范和高效,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提高工程摄录质量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工程摄录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部门、摄录师、场务人员等。
三、基本要求1.工程摄录应进行事先安全检查,确保场地环境、设备和器材等符合要求,并做好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工程摄录负责人应对现场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和器材安全可靠,能正常运转,必要时进行防护。
3.工程摄录应按照拍摄计划进行,摄录师应根据现场环境和客户要求进行实景选择和拍摄角度的调整,并确保拍摄质量。
4.工程摄录负责人应对拍摄过程进行现场监控和协调,确保拍摄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职责与权限1.工程摄录负责人应根据摄录作业计划,组织人员、准备摄录设备和器材等,负责现场管理和安全保障,对现场工程摄录过程进行监督和协调。
2.摄录师应根据拍摄要求,进行实景选择和拍摄角度的调整,保证摄录质量和拍摄效果,负责现场器材和设备的安全使用。
3.场务人员应协助摄录师进行现场摄录工作,负责现场环境的整理和协调等。
4.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工程摄录要求,对摄录过程中的设备、器材和现场进行检查和协调,确保摄录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五、制度实施1.工程摄录负责人应根据拍摄作业计划和要求,合理安排和分配摄录师和场务人员的职责,确保工程摄录计划的实施。
2.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加强对摄录师和场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保障工程摄录质量和安全。
3.工程摄录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工程摄录中发生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做好异常报告和事故处理工作。
4.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保证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六、违规处罚1.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摄录的,由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2.在工程摄录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工程影像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影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工程项目的影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影像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过程中的数据、资料、文件、图片、视频等相关影像材料进行管理、存储、检索和应用的过程。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系统和流程,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并配合公司开展工程影像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影像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设立工程影像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影像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心下设有专门的工程影像管理团队,团队成员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工程影像管理的具体操作和监督。
第八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程影像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中心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设备、软件和培训,以确保工程影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中心与各项目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
第十一条中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年度计划,对工程影像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三章工程影像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工程影像管理流程包括影像采集、存储、检索和应用。
第十三条影像采集是指对工程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影像材料进行收集和整理的过程,包括图片、视频、文件等。
第十四条影像存储是指将采集到的影像材料进行分类、加工、存储和备份的过程,以便日后的检索和应用。
第十五条影像检索是指根据具体需求,对存储的影像材料进行查找和提取的过程,以满足工程项目的需求。
第十六条影像应用是指将存储的影像材料应用于工程项目中,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
第十七条工程影像管理流程应当建立规范的操作手册,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调整。
第四章工程影像管理规范第十八条影像采集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记录和把控。
第十九条影像存储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标准进行,确保存储的影像材料易于检索和应用。
公司工程摄录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工程摄录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工程摄录管理规章制度1.目的为及时、准确的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为公司留存完整的工程资料,实现竣工摄录资料高质量移交,同时为配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根据公司《摄影摄像管理办法》、《档案资料控制程序》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专业、各项目部。
3.定义无4.职责4.1综合部、工程部对工程摄录工作总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专业、项目部及时完成工程照片拍摄,负责提出摄录工作考核意见。
4.2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负责按照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工作及存档工作。
5.引用和支持文件公司总部《摄影摄像管理办法》、《档案资料控制程序》6.总要求根据公司现有条件和实际情况,暂不对本办法中的录像资料方面作要求。
只对各类工程照片资料的拍摄、整理、管理、存档等进行规范要求。
7.过程描述7.1摄录工作职责分工7.1.1综合部、工程部对项目工程摄录工作总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专业及时完成工程照片拍摄,负责提出摄录工作考核意见。
7.1.2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负责按照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工作。
及时拍摄照片、录像,并对声像资料进行保存、归档,保证声像资料满足工程竣工资料移交规定要求。
7.1.3综合部负责工程主要里程碑项目、项目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党政工团活动、领导视察、来访接待等工作的摄录工作,并对照片和录像带进行保存、归档。
各专业、项目部主要里程碑等重要节点项目施工前两天,通知综合部做好摄录准备。
7.1.4项目部如无综合管理人员,项目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党政工团活动、领导视察、来访接待等工作的摄录工作,则由项目部宣传员负责拍摄完成,并发送至综合部存档。
7.1.5所有拍摄完的影像资料要求在拍摄完当天由摄录人员上传到公司综合信息网“工程影像”栏目内。
综合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照《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重要活动拍摄控制点》(附件1),每月进行统计,对不按时上传影像资料的相关专业、项目部进行考核。
工程影像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影像资料保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和保管工作,增强工程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工程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影像资料的单位,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工程影像资料指的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影像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勘测影像资料、施工影像资料等。
第四条工程影像资料管理的原则是统一规划、分类保管、规范管理、严格监察。
第五条工程影像资料管理的目标是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第六条工程影像资料由专人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权责清晰。
第七条工程影像资料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影像资料的分类和标识第八条工程影像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包括按照工程类型、施工阶段、设计要求等。
第九条工程影像资料应统一标识,包括文件编号、日期、责任人等信息,方便管理和查找。
第十条工程影像资料的存放位置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书柜编号、抽屉编号等,确保资料的有序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影像资料的载体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纸质资料、电子资料等。
第十二条工程影像资料的损坏和遗失应及时报告并记录,责任人应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影像资料的备份应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工程影像资料的保管和利用第十四条工程影像资料的保管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室,保证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工程影像资料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存放室的环境和设施,确保资料的正常保存。
第十六条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经过相应部门的批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阅和借阅。
第十七条工程影像资料的复制和传输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工程影像资料的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四章工程影像资料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施工影像管理制度
施工影像管理制度施工影像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提升工程质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落实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完善施工办公室各项制度,及时记录、归档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资料,是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做的一项工作。
因此,本制度的出台是为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记录工作,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办公室及各工种施工队伍。
三、工作内容1、影像资料记录(1)施工办公室每日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制定施工天气及现场情况拍照或录像,包括各项动土、基础、地下施工、主体结构、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等环节的施工全过程及质量检测记录流程。
(2)每天上午九点前将前一日的施工影像资料以及当天需要施工的计划进行整理,并将其存储在指定的服务器上,确保资料的主观、客观、完整等要求得到满足。
(4)每周进行一次施工现场整体影像资料核对,对于不符合资料保存规程和标准的影像资料进行补充和编辑。
2、影像资料的管理(1)服务器管理员应为各施工负责人和相关监督人员授权,确保他们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查看和编辑影像资料。
(2)每天确保服务器运行正常,并督促各施工负责人及时上传施工影像资料到服务器中,定期进行服务器备份,保证资料的保密、完整性,依据管理权限进行影像资料的开放、转移、删除等管理操作。
(3)影像资料被保存3年以上,并通过网络上传备用。
(4)对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程或关键施工环节,要拍摄有关资料同时上载于服务器,做好露天作业、高处作业、闭路电视、智能化监控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
4、系统维护和服务(1)系统管理员应当保证系统稳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备份。
(2)负责维护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响应各施工负责人的问题,确保各问题可以及时解决,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系统定期更新,确保系统的功能不断完善,以适应未来施工过程中的新需求。
四、工作标准1、资料上传标准:每日必须将当日施工影像资料上传至服务器,并确保存放格式规范,如按项目、日期、工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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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摄录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为及时、准确的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为公司留存完整的工程资料,实现竣工摄录资料高质量移交,同时为配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根据公司《摄影摄像管理办法》、《档案资料控制程序》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专业、各项目部。
3.定义
无
4.职责
4.1综合部、工程部对工程摄录工作总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专业、项目部及时完成工程照片拍摄,负责提出摄录工作考核意见。
4.2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负责按照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工作及存档工作。
5.引用和支持文件
公司总部《摄影摄像管理办法》、《档案资料控制程序》
6.总要求
根据公司现有条件和实际情况,暂不对本办法中的录像资料方面作要求。
只对各类工程照片资料的拍摄、整理、管理、存档等进行规范要求。
7.过程描述
7.1摄录工作职责分工
7.1.1综合部、工程部对项目工程摄录工作总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专业及时完成工程照片拍摄,负责提出摄录工作考核意见。
7.1.2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负责按照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工作。
及时拍摄照片、录像,并对声像资料进行保存、归档,保证声像资料满足工程竣工资料移交规定要求。
7.1.3综合部负责工程主要里程碑项目、项目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党政工团活动、领导视察、来访接待等工作的摄录工作,并对照片和录像带进行保存、归档。
各专业、项目部主要里程碑等重要节点项目施工前两天,通知综合部做好摄录准备。
7.1.4项目部如无综合管理人员,项目部重大活动、重
要会议、党政工团活动、领导视察、来访接待等工作的摄录工作,则由项目部宣传员负责拍摄完成,并发送至综合部存档。
7.1.5所有拍摄完的影像资料要求在拍摄完当天由摄录人员上传到公司综合信息网“工程影像”栏目内。
综合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照《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重要活动拍摄控制点》(附件1),每月进行统计,对不按时上传影像资料的相关专业、项目部进行考核。
7.2摄录资料整理、归档分工
7.2.1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要指定专人(可由各部门、专业、项目部宣传员担任)对所拍摄的照片资料进行整理汇总保存,按照施工项目和类别建立文件包,并标注拍摄内容和时间。
资料保存要做到双备份,一份在摄录人员电脑上进行保存,一份移交给综合部管理人员刻录成光盘资料保存,并做好目录登记。
7.2.2拍摄的工程照片资料移交需要准备两套,一套是公司留作存档,由综合部、工程部按照公司要求和整理标准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另一套是根据业主要求移交给业主,由工程部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整理标准做好资料的整
理、归档、移交。
7.3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
见附件1《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重要活动拍摄控制点》
7.4摄录要求
7.4.1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摄录工作,按照规定的摄录范围和内容,及时拍摄工程资料照片,并按照要求整理、归档。
7.4.2为保证照片冲洗质量,所保存的工程照片要保持原始尺寸,严禁进行压缩处理,照相机拍摄质量参数要设在最高像素。
7.4.3工程照片要按照准备—开始—过程—结果的时间顺序进行拍摄,每个时间段都要对施工场景、设备状况、劳动过程、人物动作等进行拍摄,确保事件的完整性。
严禁出现只有项目完成后的照片资料而没有施工过程资料等现象。
7.4.4照片拍摄过程中,照相机要选择精细模式拍摄,取消日期显示功能,所拍照片严禁出现日期落款,严禁对照片进行文字标注(只可在照片文件名处作文字说明标注)。
7.5现场拍摄注意事项
7.5.1公司EPC、技术、商业交流部分重点拍摄公司管
理技术人员、公司领导、项目部领导与业主方技术、商业交流的镜头,拍摄时注意双方人员的各种表情姿势,站姿、坐姿,可以善意的提示一下双方人员及领导。
7.5.2现场拍摄对象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在现场拍摄施工人物时,服装、安全帽、鞋子等要符合安规的要求,不得出现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正确的镜头。
同时要求拍摄对象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戴公司安全帽;施工人员的行为要正确,不要出现说笑、嬉闹不严肃的现象,工作行为与工种、工作性质相对应。
(2)施工场面不得有违章的现象。
例如: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工作地点有临空面、存有装置性违章现象、起吊重物下站人等等。
(3)现场拍摄时注意双方人员的各种表情姿势、人员的着装、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要规范。
(4)不得有不文明施工的行为和脏乱差的现象。
7.5.3 拍摄对象要突出
(1)接到拍摄通知,应及时掌握拍摄活动议程,明确活动拍摄内容及对象,拍摄一个场面,主题要明确,要表现什么,要说明什么,是反映场面的壮观,还是反映一个细部,
不要没有目的的进行拍摄。
(2)如不能确定拍摄效果,可预先模拟拍摄,检查拍摄效果,提前调整好最佳拍摄位置及拍摄数据。
拍摄过程中可增加拍摄角度及拍摄次数,从中选取可用的拍摄资料。
(3)拍摄的周围环境要与反映的主题相对称,拍摄的对象要清洁,周围环境要整洁。
7.5.4拍摄技巧
(1)拿稳摄影机器。
画面的稳定是摄录的第一要素,要用两只手来把持摄像机或照相机,利用身边可支撑的物品或准备三脚架,尽量减轻画面的晃动,不采用边走边拍的方式,避免因摇晃而出现的图片、图像模糊。
(2)注意构图,保持画面的构图平衡,保持画面整洁、流畅,避免杂乱的背景。
拍摄人物时,不要给所拍的人物头顶留太多的空间。
否则就会造成构图不平衡缺乏美感。
进行人物的构图时还要杜绝譬如:电线杆突出在画面人物的头顶上、建筑物的水平面与画面人物的脖子等高、电线横在脖子上等现象。
7.5.5拍摄前,要提前一天对摄影器材进行检查,检查电池是否需要充电、摄影器材是否正常工作、存储空间是否
足够,以便及时准备、调整。
7.5.6摄影器材管理
(1)摄影器材包括拍摄使用的照像机、摄像机等,摄影器材为公司统一配备。
新项目成立时,公司综合部根据需求状况进行调配或购买领用,并负责摄影器材的日常保管及维护。
领用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摄影器材借用登记表(附件2)领取相机,并指定专人保管。
如负责人或相机保管人员调离项目部应及时告知综合部,并做好交接手续。
(2)相机领取后,各项目部需将相机保管人员名单反馈至综合部备案,保管人员禁止随意将相机借出私用。
如相机出现丢失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公司综合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3)项目工程并网发电、并完成工程资料的拍摄任务后,其项目部负责人需及时将相机归还综合部,以便其他新开项目部调用。
(4)综合部每半年对摄影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统计,做到帐物相符。
7.5.7摄录工作考核
(1)每月月底由综合部、工程部组成摄录资料审核检查
小组,根据管理制度规定的拍摄内容和要求对各部门、专业、项目部的照片、录像拍摄和整理、归档、上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对摄录资料拍摄及时、数量多、质量好的部门给予适当奖励,对不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摄录,摄录资料拍摄数量少、质量差的部门给予100元/次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100元/次。
(2)部门发生须摄录而未拍摄的行为,给予以下考核:a摄录资料可以进行补拍的,对责任部门予以200元/次的经济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200元。
b摄录资料无法进行补拍的,根据控制点的重要程度由综合部或工程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对责任部门处以500至1000元的处罚。
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300元。
c已经实施摄录的资料,发生遗失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300元/次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300元。
d已经实施摄录的资料,未按照要求及时归档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100元/次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100元。
(3)相机借用期间如因保管不善、私自借出等造成相机丢失或损坏,追究项目负责人及保管人责任,并按照相机的购买原价给予经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