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奖励加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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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附件1:xxx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xxx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一、评奖范围20xx级、20xx级、20xx级在校生;三、各类加分对照表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对照表备注: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项加分,不做累计。

科技、学科竞赛加分对照表备注:(1)同一参赛作品,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做累计;(2)非同一参赛作品获国家级奖励加分不受上限要求;(3)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优秀奖加分。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对照表备注:(1)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可以累计;(2)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3)如果论文是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则按下表方案进行加分。

发表文章加分对照表备注:该项总加分取最高项,不可累计;文体比赛加分对照表备注:(1)集体比赛项目按等级、名次计入个人成绩;(2)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第四名加分。

班级、团支部荣誉加分对照表备注:同时获得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取最高项加分。

技能认证类备注:1、不同证书可累计加分,上不封顶。

三、补充说明(1)综合素质成绩认定总分上限不超过5分;(2)申请综合素质成绩加分的学生需持相关证件、证明、证书或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3)除技能认证类加分外,其他加分材料认定时间需在奖学金评定期间内。

七、本细则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八、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xxx大学学生工作部20xx年3月1日。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一、前言学校奖学金是对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一种形式。

本文档旨在规定学校奖学金评定的细则,以保证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定标准(一)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因素之一,学生申请奖学金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的综合评定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学分是学生取得学位的基本单位,而学分绩点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一个综合评价。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是以学生在该年级内所有学科的学分绩点的平均值作为标准,同时考虑到学分数以及课程难度,进行排名。

(2) 英语成绩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是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体现。

哈尔滨商业大学英语学分要求为四级及以上。

(3) 学科竞赛成绩学科竞赛成绩是体现学生在学科研究领域的成果和能力。

学生在校内、校外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得奖项,对评定的加分。

(二) 科研成果对于专业相关的课程,参与科研能够增加学生的研究能力。

科研成果的综合评定体现以下三个方面:(1) 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学生学术论文的撰写和发表是评定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学生须在本科期间完成至少一篇科研论文的写作和发表。

发表成果的推荐学术期刊须经一定的委员会审查通过。

(2) 科研团队参与学生参与和带领科研团队完成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对评定有积极的作用。

(3) 学术竞赛获奖学术竞赛是体现学生在科研领域的一个重要证明,学生在校内、校外的学术竞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会对评定产生正面影响。

(三)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在课堂以外,学生通过与社会进行交流,了解社会实际情况的一种特定活动,是评定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社会实践的综合评定体现以下三个方面:(1) 学生组织或参与的志愿服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对于评定非常重要,学生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责任。

(2) 社会实践基地的评价社会实践基地的评价是评定社会实践质量的指标之一,除了本校外,还可评价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服务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

奖学金评分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分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分细则范文一、综合评分细则1.学术成绩(40%)该项评价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平均绩点、课程选择与完成情况等。

-平均绩点:根据学生的绩点等级进行评分,绩点越高分数越高。

-课程选择与完成情况:评估学生是否广泛选择不同类型的课程,并成功完成这些课程。

2.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20%)该项评价学生在科研活动和创新项目中的表现。

-科研活动:评估学生是否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等。

-创新项目:评估学生是否参与创新项目、获得专利等。

3.社会服务与领导能力(20%)该项评价学生在社区服务和领导力方面的表现。

-社区服务:评估学生是否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如志愿者工作、社区项目等。

-领导力:评估学生是否担任学生组织或俱乐部领导职务,以及在该职务中的表现。

4.个人品质与道德表现(10%)该项评价学生在个人品德和道德行为方面的表现。

-个人品德:评估学生是否具有优良的品行,如诚实守信、独立思考等。

-道德表现:评估学生是否遵守学校和社会的道德规范,如尊重他人、正直等。

5.奖励加分项(10%)该项加分为学生在其他领域上的表现,例如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的比赛奖项、参与社交活动等。

二、评分标准解释1.优秀(90-100%):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突出,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前10%。

2.良好(70-8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良好,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前30%。

3.合格(60-6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符合基本要求,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前50%。

4.待提高(50-5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较弱,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后50%。

三、申请材料要求1.学术成绩单:需提供最近一学年的学术成绩单,并注明平均绩点。

2.个人陈述:需提供一份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术研究、社区服务、领导经验以及个人成长等方面的经历与心得。

3.推荐信:需提供至少两封推荐信,推荐人应为教师、导师或社会领导人,推荐信应详细描述学生在学术、社会服务和领导力等方面的优秀表现。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篇一)第一条 **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

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第六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奖学金加分规则

奖学金加分规则

以下规则是我从学生手册打印出来的评分办法(54页--59页),中间的红色部分是我自己依照印象列出来的活动,如出现没有的活动,请大家及时回复我。

手机、qq、邮箱都行。

我及时更改。

总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占15%)+业务素质(65%)+人文素质(占10%)+身心素质(占10%)一、思想道德素质(占15%)基础分70,从70向上加。

100分封顶。

加分奖项: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加2.5分;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加5分;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加10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加15分;1、校级优秀团员(5分)、校级优秀团干(5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5分)、理学院勤学守纪标兵(2.5分)、理学院优秀学生(2.5分)、中原工学院优秀党员(5分)、2、班委、学生会、致理文苑、党支部、晴伊书院等成员,最多10分。

不重复加分。

辅导办门口已经贴出,请相关同学前去查看。

3、在宿舍卫生评比活动中获奖的宿舍或床位,根据情况加0~3分。

校级获奖宿舍宿舍长(3分)、成员(1.5分);院级获奖宿舍宿舍长(1.5分)、成员(1分);二、业务素质测评(65%)业务素质包括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各项满分为100分,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即为业务素质测评的结果。

(一)专业素质(80%)1、根据学分平均绩点名次,第一名为90分,依次等差递减至60分,该分作为专业素质基础分。

2、专业素质加分(1)通过CET四级考试的,在通过的学年加5分;(2)计算机水平测试通过二级考试的学年加5分;(3)专科学生通过CET四级考试、本科学生通过CET六级考试的,从通过的学年起,每学年都加5分。

(4)加分不得超过10分。

3、专业素质测评分=(基础分+专业素质加分)×80%(二)创新能力(10%)1、创新能力基础分为20分。

2、创新能力加分(1)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活动的加3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10分、8分、5分;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国家级科技活动的加10分,获奖的分别再加10分、30分;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凡参加者加10分,国家一等奖30分,国家二等奖20分,省级一等奖10分,省级二等奖7分,省级三等奖5分。

小学奖学金实施方案

小学奖学金实施方案

小学奖学金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小学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成绩、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同时也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的一种认可和奖励。

在当前教育体制下,小学奖学金的实施对于推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奖学金设置1. 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每学年设立一次。

2. 一等奖:奖励学习成绩年级前10%的学生,奖金为1000元。

二等奖:奖励学习成绩年级前20%的学生,奖金为800元。

三等奖:奖励学习成绩年级前30%的学生,奖金为500元。

三、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学生在期末考试中的成绩排名为主要评选标准,成绩优秀者将获得奖学金。

2. 课外活动: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积极参与,也将成为评选奖学金的加分项。

四、奖学金管理1. 学校将组织成立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2. 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和学科老师组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3. 学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奖学金评选的相关规定和评选结果,以保证公开透明。

五、奖学金使用1. 奖学金将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用于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

2. 学生可以自行支配奖学金的使用,可以购买学习用品、图书、参加学术活动等。

六、奖学金宣传学校将通过校园广播、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奖学金的设置和评选标准,鼓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争取获得奖学金。

七、奖学金评选的意义1. 激励学生:奖学金的设立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

2. 提高教学质量:奖学金的评选将促使教师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提高教学质量。

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不仅仅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

八、结语小学奖学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将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小学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

国家奖学金评分

国家奖学金评分

国家奖学金评分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以下是一份国家奖学金的评分细则:
1.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是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重要因素之一,通常会根据学生的绩点或者平均成绩进行评估。

这一项占评分的较大比重,一般在50%至70%左右。

2.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文化艺术素养等方面。

这一项占评分的20%至30%左右。

3. 社会工作:学生参与社会工作的情况也是评估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担任学生干部、参与志愿服务、组织社团活动等。

这一项占评分的10%至20%左右。

4. 特殊贡献:如果学生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特殊贡献,或者获得了省部级以上的荣誉称号,可以获得额外的加分。

这一项的加分比例一般不超过10%。

不同学校和地区的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评分标准和比例可以参考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官方通知。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学校对于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激励措施,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客观和透明,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规范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和标准。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或者研究生,具有良好的学业成绩和品格表现。

(2) 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填写完整、准确。

(3) 学生必须符合学校关于奖学金评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2. 奖学金种类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

不同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有所不同。

3. 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成绩和学术竞赛成绩等因素进行评定。

(2) 品格表现:学生的品格表现也是奖学金评定的考虑因素之一。

学校将考虑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3) 社会实践: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将赋予适当的加分。

(4) 奖惩记录:学校将考虑学生的奖惩记录,对于有违纪行为或者不良记录的学生,将影响其奖学金评定结果。

4. 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生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

(2)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奖学金评定名单。

(4) 学校发布奖学金评定名单,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5. 奖学金发放标准(1) 奖学金按学期发放,每一个学期发放一次。

(2) 奖学金金额根据学生的评定结果确定,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其次是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3) 奖学金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学生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

三、综合测评细则1. 评定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评估,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会服务和领导能力等方面。

2. 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的学业成绩是综合测评的重要指标。

奖学金加分细则

奖学金加分细则

数学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加分细则为了加强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激励学生努力学习,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根据〈〈大学生本科教育规范〉〉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参评学期内所必修课程全部通过(含重修),且平均绩点达到2.6以上;2、学期内未受到纪律处分;3、参评学期内宿舍卫生成绩未达到90分的,降档参评,未达到85分的,将取消评定资格;4、大三大四的同学若四级未达到425分,降档参评。

5、全体活动三次未参加,将取消评定资格。

6、为鼓励学生参加补考,降低重修给学生们带来的经济压力及精神压力,数学系制订的补考参评办法如下:(1)需补考的学分,在补考中全部通过,可获参评资格。

(2)补考通过的科目,一律按60分进行计算。

二、综合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综合学分绩点=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奖励学分绩点(1)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依据《大学生本科教育规范》,按照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出参评学期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包括限选课和重修课,其中重修课通过按实际分数计算,但系数为1.0)。

(2)奖励学分绩点奖励学分绩点是根据个人或集体在社会工作、学科竞赛或课外科技活动、宿舍卫生等方面的表现而给予的加分。

三、加分细则(所有加分不能超过0.5个学分绩点;单项取最高分,不得重复加分)1.学习竞赛加分(重复获奖、重复投稿取最高级别得分)2.文体类加分(累计最高分数为0.15)(注:集体奖为校级举办的球类和棋牌类等竞技项目。

此类项目一般只设最终名次。

评定办法为:排名在前1/3为一等奖;排名在中1/3为二等奖;排名在后1/3为三等奖;)3.论文及宣传稿件加分(注:校级累计得分不得超过0.06;院级累计得分不得超过0.02)(注:凡在以上所列刊物上之外发表的论文及稿件须注明西南交通大学数学系方为有效)4.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加分校级以上加分:0.3/次。

5.校、院活动加分6.学生干部加分学生干部是指在班级、系学生会、团总支、校学生会、系学生工作组聘请得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的支委以上干部、广播台、交大青年、交大生活、校报编辑部、校各学生社团担任一定职务或干事的学生。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学校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旨在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习动力,同时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认可和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偏袒任何个体,确保评定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

2. 公正原则:奖学金评定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扰。

3. 透明原则:奖学金评定的标准、流程和结果应对学生公开,学生有权了解评定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三、奖学金评定的标准1.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包括学生的平均绩点、各科目的成绩等。

学生的学习成绩越优秀,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就越大。

2. 学术竞赛成绩:学生在学术竞赛中取得的成绩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有望获得更高等级的奖学金。

3. 社会实践和科研成果: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中的表现也会被考虑在奖学金评定中。

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的,有望获得额外的奖学金。

4. 综合素质: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品德、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学生在这些方面表现出色的,也有机会获得奖学金的加分。

四、奖学金评定的流程1. 评定标准的确定: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制定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标准和权重分配。

2. 学生信息收集:学校通过学生档案、成绩单、学术竞赛成绩等方式,收集学生的相关信息。

3. 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的成立:学校组建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

4.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操作: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信息和评定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定,并确定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

5. 奖学金的公示和发放:学校将评定结果公示,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为学校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奖学金评定细则

奖学金评定细则

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学业成绩要求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申请者在本学年的课程成绩应达到所在专业的优秀标准,一般要求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或相应的绩点要求)。

对于特定课程或学科,如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二、品德行为表现品德行为表现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础。

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诚实守信,无违纪行为记录。

三、社会实践经历社会实践经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申请者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

实践活动的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企事业单位实习、科研项目实践等。

四、学术科研能力学术科研能力是评价学生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依据。

申请者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可以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或自主开展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研究成果。

五、创新竞赛成果创新竞赛成果是反映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申请者在各级各类创新竞赛中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这些竞赛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科技创新竞赛等。

六、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全面考量。

申请者应在文艺、体育、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特长或表现,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展现良好的综合素质。

七、评定流程与标准奖学金评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初审:学院组织初审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学校复审:学校组织复审小组,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

公示与颁奖: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八、评定纪律与监督评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定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评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对于违反评定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024年奖学金实施细则

2024年奖学金实施细则
2024年奖学金实施细则
奖学金实施细则1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根据《关于设立华东政法大学王汝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二条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以下国家级或省(市)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不含优秀奖或鼓励奖):
3获奖情况
1、荣获奖项:当年艺术节比赛(要求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当年兰亭奖比赛(要求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区级市级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3、其它校外获奖或作品发表由社团指导师审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4、积极、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社团导师视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⑤本学年度社团活动量化评价表及书画类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附件:池墨小学书画社团量化评价表细则:
序号分类评价内容考评分自评分组评分审定分
1学习态度
学习态度积极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热衷社团学习、有进取心,有目标;积极探索个人风格,为自己制定长期发展计划。 10分
学习态度较积极,基本遵守社团纪律,基本不缺席、不早退;富有创新精神、进取意识较强,有长期发展的计划。 6分
第三条奖励名额、金额及形式
(一)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二)国家级竞赛获奖奖励5000元,市级(含国家级竞赛的市级选拔赛)获奖奖励3000元,同一竞赛作品,按最高奖项发放奖金;
(三)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集体获奖者,每位成员可授予获奖证书,奖金由集体获得。
第四条评选程序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一项重要的学生资助工作,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树立学习榜样,促进学术进步和全面发展。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标准:以学生的学分绩点作为评定学业成绩的主要指标,学分绩点越高,学业成绩越优秀。

(2)课外活动标准:评估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科研项目等。

(3)奖励标准:对于在学术竞赛、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方面获得奖励的学生给予额外加分。

(4)行为表现标准:评估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记录、奖励记录和行为表现进行汇总。

(2)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得分。

(3)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若得分相同,则以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排序。

(4)学校公示评定结果,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得者。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业测评、课外活动测评、奖励测评和行为测评。

2. 学业测评学业测评主要以学生的学科成绩为依据,对学生的学科能力进行评估。

学科测评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

3. 课外活动测评课外活动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中的表现。

包括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参与情况和贡献程度。

4. 奖励测评奖励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学术竞赛、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方面获得奖励的情况。

学生获得的奖项越多、奖励的级别越高,得分越高。

5. 行为测评行为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包括学生的违纪记录、团队协作能力、社会实践等。

奖学金评定活动加分办法明细

奖学金评定活动加分办法明细

奖学金评定活动加分办法明细
一班级干部:
每任职一项加3分,兼职部分按3分的85%计入。

二校级活动:
1,校级运动会加5分(运动员,检阅队伍加2分,舞蹈表演加2分,观众加1分)
2,团支部风采展演加5分(具体如何加分)
3,“我爱我”心理情景剧加5分
4,校级足篮排比赛加5分
三研究生学院重要活动:
1授课技能大赛加5分(参赛人员与观众加分不详)
2 消防知识竞赛加5分(参赛人员与观众加分不详)
3 趣味运动会加5分(运动员加2分,舞蹈加2分,观众加1分)
4 考研宣讲团加5分(一次附加1分)
四研究生学院常规活动:
1 博士论坛(一)加1分
2 博士论坛(二)加1分
3 博士论坛(三)加1分
4“东北师大教授”讲座
5“赴日学习”讲座
6为灾区捐款加2分
五班级活动:
1,安全知识宣讲加1分
2,建档90周年征文1分
3,捐书两次每次1分。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可以因学校和国家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奖励标准:
1. 学业成绩:
- 保持良好的学业成绩,通常要求平均分或GPA达到一定标准,如3.0以上。

- 具体奖励会根据成绩排名进行分等级,排名越靠前,奖励越高。

一般会设立一、二、三等奖或者金、银、铜奖等级。

2. 学术研究:
- 在学术或科研领域有杰出的表现,如发表论文、参加竞赛并获奖。

- 获得特殊学术荣誉,如入选学术学会、获得学术奖项等。

3. 社会服务:
- 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义工服务、社区服务等。

有些奖学金会要求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以培养其社会责任感。

4. 领导才能:
- 在学校或社区中展现出优秀的领导才能,如组织活动、担任学生会主席或社团负责人等。

5. 特殊才艺:
- 擅长某种艺术或体育项目,如音乐、舞蹈、体育等,在校内外的评比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 综合素质:
- 综合评定学生的品行、纪律、考勤、奉献精神等非学术方面的素质。

具体的奖励标准会根据学校的政策和实际情况而定。

学校可能会设立不同的奖学金项目,针对不同的奖励标准进行评选和奖励。

奖学金评分细则

奖学金评分细则

德育测评标准以学生该学期实际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作为评价的指标,最高分为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计。

一.创新创造能力(1)科技奖,在公开刊物发表文章,科技成果:国家级1.5分,省市级1分,校级0.5分,院级0.3分。

在报刊上发表报道每篇0.05分,网络上发表报道每篇0.01分(一学期报道累加最多不超过1分,同一作品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要有相关报道复印件为证)(2)竞赛奖,参加院级以上科技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个人奖项国家级1.5分(按等级递减0.2),省市级1分(按等级递减0.2),校级0.5分(按等级递减0.1)。

院级大赛冠军0.2,其他院级奖项级别都是0.05。

团体获奖者,国家级每人都1.5分(根据奖项等级按0.2分递减),省级每人0.5分(根据奖项等级按0.1分递减),市及以下级每人别按个人分数除以人数所得分数为准,不考虑奖项等级。

二.组织管理能力学生干部指校、院、班三级团委、学生会、各级学生社团负责人、有关部门的学生干事、各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等。

对学生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相应部门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各学生干部任用考核部门,应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将考核结果报学生所在学院。

考核可分三等:优,系数1;良,系数0.8;合格系数0.6。

比例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干部等级分五等:校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年级主任助理,1分;校院学生会副主席、班长、团支书0.7分;校院部长(主任)、分团委委员、班级委员0.5分;校院副部长0.3分;校院学生会干事、社团干部、寝室长0.1分;社团干事0.05分。

兼任职务者,只加最高等级分值。

(中特会,青协,管理学会等同学生会待遇,但不包括文体等休闲社团)考核分值=考核等级系数×相应干部分值(校院两级的学生会成员要求出具相应部门的评分证明)三.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获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国家级加1.5分,省市级1分,院校级0.2分。

优秀奖学金加分细则

优秀奖学金加分细则

北京语言大学2009-2010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加分细则一、德育(20%)1、德育奖励①荣誉加分:上学年获得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校、院不同等级分别加5、4、3、2分。

②竞赛加分:在上一学年校内外举行的以思想教育为主的竞赛活动中(如③社会工作加分:在上一学年度担任研会干部、党(团)支书、班长、其他学生干部职务及参加学校、学院指派的社会工作,视其表现每项工作给予1④公益活动加分:参加上一学年中国网球公开赛志愿者、2010“APEC未来之声”国内校园选拔活动、2010年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组织的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者,加2分(注:多项公益活动间不累计加分,即最高加2分);2、德育处罚①纪律扣分: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会、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纪律扣分累计达20分者,德育积分按零计算。

②处分扣分:受院通报批评者扣5分;受校通报批评者扣8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以上者,德育积分按零计算。

二、文体(10%)1、文体奖励①在上一学年文艺演出、英语口语比赛、研究生卡拉OK比赛、印象·中国②在校、院组织的运动会、篮球比赛、足球比赛、越野赛、游泳比赛等体2、文体处罚①无故不参加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针对性较强的文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②参与文体活动中,因个人原因有损学院、学校荣誉者,视其情节每次扣1―5分。

三、智育(70%)1. 智育奖励在北大举行的“第三届北京地区对外汉语学术论坛”、我校举办的“读书月读书笔记征文活动”、各学院(中心、所)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活动中,按所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2、1分的加分,参加活动者加0.5分。

2. 智育处罚①违反考试纪律者,除德育测评中扣分外,另扣4分;②每学期上课缺勤次数累计达应出勤次数的20%者扣10分。

③未按时完成课业任务者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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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加分细则
一干部加分(干部加分总分不超过2分)
1.级长 1.2分
级委 1 分
2.班委:
班长 1 分
团支书 1 分
副班长及其其它班级职务 0.6分
3.不管身任多少学生组织,社团干事,不累计加分,均只能加0.6分
(例子:一个学生是组织部干事,又是外协的干事,只能算一个,也就是加0.6分)
二学生会加分
1.校级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最高加2分。

加分对象:校团委委员,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学生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

2.校级学生组织下设各部门的主要干部,专业学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最高加1.5分。

加分对象:校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副部长;专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团总支副书记。

3.各社团干部加分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社团的规模和工作业绩下达,不超过1.5分。

4.专业学院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最高加1分。

加分对象:专业学院学生会的部长、副部长;专业学院团总支的部长、副部长。

PS:以上第一、二条中,学生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的,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分。

(例子:甲同学为班长1分,组织部部长1分,级长1.2分,可总计的加分只能是2分,不得超过2分。


三竞赛加分 = 校级竞赛+院级竞赛(总共不超过6分)
1.获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分、4分、3分。

获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获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获校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2.获得院级竞赛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0.3分。

3.以团体形式参赛的获奖项目,参赛成员加相同分数。

一个学期内竞赛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其中我院自己组织的各类竞赛,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附注:EXCEL表格保存名字格式为:年级+专业+班级(例:10级英语1班)
表格每位同学的名字都要有,如没任何奖励加分,请保留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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