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一)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纪人应熟知夫妻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以及离婚等相关知识。
为此,本章主要介绍夫妻财产及离婚等内容。
第一节夫妻共同和个人财产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婚后夫妻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则属于婚姻存续期间。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做出重要决定,如出卖房产,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什么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哪些房地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为夫妻一方所有:(1)一方的婚前的房地产。
婚前房地产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记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房地产。
若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地产增值部分,法院可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四、房屋产权归属有哪些情形(一)婚前买房出资情况房屋产权登记归属认定一人出资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婚后无住房贷款要偿还认定为出资人的个人财产结婚前支付全部购房款,但婚后取得产权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结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产权归登记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尚未偿还的贷款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房屋登记在非出资人名下通常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财产范围有哪些夫妻个⼈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约定,夫妻婚后各⾃保留的⼀定范围内的个⼈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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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财产范围有哪些夫妻个⼈财产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财产:1、⼀⽅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财产的;2、⼀⽅因⾝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活补助费等。
这种情况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内,因为遭受⾝体损害⽽得到的赔偿,只属于残疾⼈个⼈,是残疾⼈个⼈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只能是明确规定属于⼀⽅的,才是夫妻个⼈财产。
在⽣活中经常会遇到赠与的情况,没有明确说明的,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专⽤的⽣活⽤品。
如个⼈的⾐服、鞋帽、⼿表等等;5、其他应当归⼀⽅的财产。
这项是兜底条款,应对⼀些新的财产类型。
夫妻婚内个⼈财产的认定1、⾸看夫妻双⽅有⽆约定:在婚姻⽣活中,由于感情的掺杂,夫妻财产有着各种复杂的情况。
如果夫妻双⽅对夫妻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2、再看婚姻登记时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财产。
所以,登记后的财产即使在个⼈名下,也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婚后去得的财产,即使是在⾃⼰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最后看资⾦的来源:如对于夫妻⼀⽅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如果是以个⼈财产⽀付⾸付款并在银⾏贷款,即使产权证取得时间在婚后,该按揭房也属于个⼈财产。
不离婚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有重⼤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这⼀规定,夫妻共有为共同共有,原则上在夫妻关系终⽌前,除⾮有重⼤理由,不能对该共有财产进⾏分割。
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形成的财产权益的规定和管理方式。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共同财产制度和个人财产制度两种形式。
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形成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共同财产制度下,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财产的权益和承担财产的义务。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利益,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的婚姻纠纷。
个人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形成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
在个人财产制度下,夫妻双方各自享有财产的权益和承担财产的义务。
个人财产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夫妻双方的独立财产权益,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的婚姻纠纷。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财产制度的选择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确定。
有些国家和地区采用了共同财产制度作为默认制度,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法律程序选择个人财产制度。
而有些国家和地区则采用了个人财产制度作为默认制度,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法律程序选择共同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的选择对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和婚姻关系的稳定性都有重要影响。
共同财产制度可以促进夫妻之间的财产共享和互助,增强夫妻之间的经济联系和亲密关系。
但同时也可能导致财产纠纷的发生,特别是在离婚或分居等情况下。
个人财产制度可以保护夫妻双方的独立财产权益,但也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经济疏离和亲密关系的减弱。
为了避免夫妻财产纠纷的发生,一些国家和地区采用了混合财产制度,即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开管理。
在混合财产制度下,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将一部分财产作为共同财产,而将另一部分财产作为个人财产。
这样可以既保障夫妻之间的财产共享和互助,又保护夫妻双方的独立财产权益。
总之,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形成的财产权益的规定和管理方式。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共同财产制度和个人财产制度两种形式。
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南京郭强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案例:王某(男)和李某(女)于2011年5月年经人介绍后结为夫妻,后,二人由于婚前不够了解,婚后经常吵架,夫妻感情破裂,李某遂于2012年8月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庭审中,王某同意离婚,但对于夫妻双方的财产问题产生较大争议。
1、王某当初为和李某结婚,将自己结婚前因工作而积累的所有存款15万元交由李某保管,并说明这15万元用于婚后和李某共同生活;2、王某为结婚购买新房,自己支付30万元的首付,剩余款项婚后由王、李二人用工资每月定期还贷,房产证上只有王某的名字,王某一直答应李某在房产证上加上李某的名字,但因为平时工作繁忙,并没有加上李某的名字;3、王某在结婚时,王某父母给李某彩礼8万元;4、王某喜欢炒股,在婚前账户市值5万元,婚后经常买进卖出,离婚时,其账户市值为7万元;5、李某在婚期购买黄金100克,当时每克320元,离婚时由于金价上涨,黄金每克涨到380元每克;6、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其爷爷去世,继承其爷爷的遗产3万元;7、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购买彩票的习惯,离婚前几日购买彩票结果中奖5000元。
双方针对上述财产产生不同观点:王某认为,自己交给李某的15万元是自己的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仍然应该归自己所有,要求李某返还15万元;婚房是自己婚前买的,而且房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房子应该是自己所有,结婚的彩礼钱是父母在结婚时给的,现在离婚了,应该把彩礼8万元还给自己;李某购买的黄金婚后增值了,增值的部分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继承的3万元和买彩票中的钱都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李某认为,王某给的15万元存款是自愿给自己的,而且这笔钱并没有自己花掉,而是都用于婚后生活了,不应该返还;购买的婚房虽然是王某付的首付,但是自己也一直有还房贷,所以房子有一半应该是她的;彩礼是王某父母自愿给自己的,而且结婚都有给彩礼的习俗,不应该还给王某;王某炒股增加的钱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买的黄金、彩票和王某没有关系,不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爷爷的遗产也是给自己的,不应该与王某均分。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
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本书编写组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06页。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四条3、买断工龄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吴晓芳:《夫妻一方所在企业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中国民事审判前沿》2005年第2集,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页。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摘要】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姻解除后所取得的财产。
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属,并具有法律效力。
现行夫妻财产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财产归属不清晰等问题。
为完善夫妻财产制,建议加强法律监管,并注重保护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权益。
未来夫妻财产制的发展方向应当是更加注重家庭的稳定和夫妻关系的和谐,以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完善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应当致力于维护家庭稳定和夫妻关系的重要性。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法律效力、优缺点、改革建议、家庭稳定、夫妻关系、发展方向、完善制度、维护关系。
1. 引言1.1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概述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形成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取得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两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并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股票等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取得的财产,例如继承、赠与、遗产等。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核心理念是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关系,更是情感和责任的体现。
通过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可以有效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财产纠纷上产生矛盾和矛盾。
在国家法律的支持下,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财产权益保障,促进了家庭和睦稳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财产制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2. 正文2.1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夫妻共同劳动取得的收入,二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之认定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之认定和分割现今社会,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离婚率居高不下,跟经济发展和女性地位上升、女性独立自由意识增强有很大关系,离婚的方式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和通过法院诉讼解除婚姻关系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共同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而在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问题主要是孩子抚养和共同财产分配。
对共同财产分配争议大主要是因为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定义、范围、分配原则的认识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甚至观念与法律规定存在很大冲突,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走上法庭对簿公堂,为了分得更多财产双方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反目成仇。
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面对各种新型财产,法官在判断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会遇到各种难题,可见,如何准确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需要,对于婚姻家庭法律发展、普及和群众应用、法官准确判决都有重大意义。
一、夫妻财产制(一)何为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债务的清偿以及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分割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既包括积极的财产,也包括消极的债务。
夫妻财产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而且财产性从属于人身性,夫妻关系存在是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的根基,只要夫妻关系不存在或解除,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存在或消失,只能作为个人财产。
纵观历史发展和横观世界各国,夫妻财产制具有很强的历史性、民族性,与生产力、生产关系、文化意识、精神文明、社会习俗有很大关系。
1.世界各国的夫妻财产制由于约定财产制灵活性强,更加适合现代社区发展需要,世界各国都有规定约定财产制,而且越来越重视这个制度,美国、德国、英国、瑞士、法国的婚姻家庭法均规定有约定财产制的内容。
外国关于约定财产制的立法例有两种:一种是选择式的夫妻财产制,即法律已设置了夫妻财产制的类型,由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未规定的类型当事人不得创设,且不能通过约定变更财产制的内容,瑞士和德国采用这种立法模式;另一种是独创式夫妻财产制,法律没有预先规定财产制的类型,由当事人进行约定适应哪种财产制及契约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当事人就可以自由约定,韩国和日本采取该种立法模式。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法律依据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法律依据(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入(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四:《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2)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详见附一)(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对财产进行区分呢?一般来讲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将夫妻财产区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这样才能对财产进行相应的处理。
那么你知道对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认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对财产进行区分呢?一般来讲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将夫妻财产区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这样才能对财产进行相应的处理。
那么你知道对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认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
“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个人财产的确定
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个人财产的确定离婚诉讼财产争议一直围绕着是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婚姻财产纠纷中涉及最多的问题,也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办理婚姻法律实务的律师,应该熟练掌握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确定标准,以便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及他人的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之列。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1、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只要被继承人或赠与人未指定仅归一方所有,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第5项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助、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等无关。
“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基本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实际领取养老保险金领的情形。
民法典下的婚姻财产规定
民法典下的婚姻财产规定婚姻是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婚姻财产的归属问题一直是婚姻法制的重点和难点。
随着我国民法典的出台实行,婚姻财产规定也发生了一系列的重要变化。
本文将就民法典下的婚姻财产规定展开论述,旨在了解新法规带来的影响和改变。
一、婚姻财产的基本原则1. 共同财产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原则强调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构成和归属,避免了个人财产与夫妻财产的混淆问题。
在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应平等共享所得财产。
2. 个人财产原则夫妻结婚前已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只有依法约定或者另行协议才能将其划归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原则保护了个人财产的独立性和私有性。
二、婚姻财产的归属方式1. 共同财产归属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三编第一章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姻登记前由夫妻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
在共同财产归属上,民法典规定了几种具体方式,例如,一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较大的,可以在离婚时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
2. 个人财产归属方式个人财产是指婚前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财产应当由个人独享,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将个人财产划归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姻财产的管理与分割1. 管理方式婚姻财产的管理原则上是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管理,个人财产由个人单独管理。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约定管理方式,但约定不得损害共同财产份额的权益。
2. 分割方式在离婚、死亡、遗赠等情况下,婚姻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和具体细则。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比例分割,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具体案情的考虑。
四、对婚前财产的保护在民法典下,对于婚前财产的保护也得到了加强。
一方面,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和保护措施,确保个人财产的独立性。
另一方面,如果婚姻关系解除,离婚时可以退还婚前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 (一)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财产是以为前提的,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一)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财产是以为前提的,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之外,归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其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财产;其来源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特有财产,均为夫妻一方所有。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女氰打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行使财产权,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同时,对婚前或婚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及特有财产产生的债务均应由其个人财产负责清偿。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得除了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专题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可见,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婚姻的特殊性自由灵活地对夫妻财产权属进行约定,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即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有效要件未作规定,不过,夫妻财产约定既为身份财产合同,不仅要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也要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与保障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与保障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和保障一直是家庭财产关系中的重要问题。
在2023年的今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和保障也在不断提高和完善。
本文将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保障以及应对夫妻之间财产纠纷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所得的工资、奖金、福利、红利等收入以及夫妻共同投资所得的房产、车辆和其他财产等。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是指在财产权益归属上,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进行明确,确立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中,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所以,只要不是夫妻协商得出的协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益依然存在,并且应当合理划分。
根据本人情况,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的最终结果应当符合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双方应当各得其所,确保各自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障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需要得到有效的保障,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2023年的今天,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障已经得到不断提高和完善。
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制度。
该制度要求夫妻对共同财产进行登记,保障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权。
提倡夫妻在共同财产购置交易中进行登记,让共同财产的归属权得到有效保护。
2. 单方面买房、投资等行为的规定。
为避免夫妻存在财产纠纷,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只能通过共同投资、协商等方式进行共同财产所得的投资行为。
以此来规避夫妻因财产纠纷产生的不必要麻烦。
3. 财产分割协议书的规定。
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之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协议书,大大简化了离婚分财产的程序,提高了维权效率和广泛性。
三、应对夫妻之间财产纠纷的措施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常常会带来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
什么是共有财产 共同财产
什么是共有财产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常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离婚财产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何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常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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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产生、管理以及分割都受到法律的规范,以下将详细介绍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相关内容。
一、夫妻财产的成立夫妻共同财产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夫妻关系成立,即合法登记结婚;二是财产的取得时间在结婚登记之后。
只有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夫妻所取得的财产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共同管理。
在管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应遵循以下原则:1.共同管理原则:夫妻应共同决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和处置,并共同承担因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
2.公开透明原则:夫妻应当定期和对方交流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财产的数量、价值以及变动情况等。
3.债务承担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自当事人离婚之日起计算。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应当合法、公正、公平,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方违反相关规定,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公平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公平,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贡献以及共同财产的价值等因素。
2. 保护权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尊重双方的意愿,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原则:如果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应当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生活需求。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将负债情况考虑在内,以确保双方分得的财产与债务相对平衡。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一、前言夫妻财产制度作为我国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更是涉及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建立健全的夫妻财产制度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夫妻财产制度概述1. 夫妻财产制度的定义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归属问题以及在离婚或死亡后如何分配和继承问题。
2. 夫妻财产制度的分类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个人财产制、共同所有制和双方各自所有制。
(1)个人财产制个人财产制是指在夫妻关系中,双方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并且在离婚或死亡后,各自保留自己所拥有的财产。
(2)共同所有制共同所有制是指在夫妻关系中,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归属于共同所有,离婚或死亡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双方。
(3)双方各自所有制双方各自所有制是指在夫妻关系中,双方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并且在离婚或死亡后,各自保留自己所拥有的财产。
但是,在夫妻关系中所得到的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三、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规定1. 个人财产制个人财产制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所持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或死亡后,个人财产由该方单独享有。
2. 共同所有制共同所有制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收入、房屋等动产和不动产等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在离婚或死亡后,共同所有的财产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双方。
3. 双方各自所有制双方各自所有制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
双方各自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婚或死亡后,各自保留。
四、夫妻财产制度的适用1. 夫妻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夫妻财产制度,并在结婚登记时进行登记备案。
2. 如果夫妻没有协商确定夫妻财产制度,则适用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即共同所有制。
3. 在离婚或死亡时,应根据夫妻财产制度的约定进行分配和继承。
五、夫妻财产纠纷解决1.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夫妻财产纠纷。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有什么规定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有什么规定在离婚的时候,经常会有很多夫妻对于彼此的共同财产认识不太清晰,分不清楚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共同财产是男⼥离婚之时争夺的焦点之⼀,男⼥双⽅都想⾃⼰多分的⼀些夫妻共同财产。
那究竟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有什么规定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涵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双⽅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着⼿。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或双⽅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
⼆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
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两点需要注意:第⼀,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
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双⽅登记结婚之⽇起,⾄双⽅离婚或⼀⽅死亡之⽇⽌的期间。
第⼆,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只是财物的实际得到。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的。
因此,划分共同财产和个⼈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关系派⽣于夫妻⼈⾝关系,只有男⼥双⽅依法具有夫妻关系,相互间才能产⽣相应的共同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的产⽣应以夫妻⼈⾝关系的成⽴为依据,若婚姻关系消灭,则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即⾏终⽌。
论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分割标准
随着物质文 明不断提高 , 夫妻财产的多样性 、 复杂 性 日趋 凸显 , 在 审 理 离 婚 案 件 司 法 实践 中 , 如
律 的威 严性 。
一
认为符合结婚 实体条 件 的 , 则 予 以登记 , 该 登记
时 间 即为 婚 姻 登 记 的 时 间 。婚 姻 终 止 是 指 婚 姻
、
婚姻登记的时 间
关系依法 因离婚 、 一方 或双 方死亡 而不再 存在 。
依 照 我 国法 律 规 定 , 离婚 有两 个途 径 , 其 一 是 通 过 民 政 部 门 办 理 离 婚 登 记 之 日, 婚 姻 终 止 。其 二, 通过 诉 讼 离 婚 的 , 属诉讼调解 结案 的, 自调 解 生 效 后 到 民政 部 门办 理 离 婚 登 记 之 日婚 姻 终 止 。
在《 物权法》 与《 婚姻法》 产生冲突时 , 区分 夫妻个 人财 产与共 同财 产 的划 分标 准 时应 当按 照 特别 法
容、 财产的 出资人和相关证据 四个 方面入 手, 这对于规 范离婚 审判实践 , 指导 司法 审判具有现 实意义 。
关键词 : 个人财产 ; 共同财产 ; 分 割标准 ; 财产 出资人 作者简介 : 崔淑霞( 1 9 6 5 一 ) , 女, 黑龙江牡丹江人 , 大庆 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 从事 民商法研 究。
1 7条规定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 得 的财产除双方有特别约定的 , 属于夫妻共 同所有 。 可见 , 婚姻登记的时间是分割夫妻财产 , 特别是区 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的标准之一 , 即结婚登 记之前的双方财产均归各 自所有 , 离婚时不可 以分 割; 结婚登记之后 , 除有特别约定外 , 婚后所得财产 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 离婚时可以分割。具体界定应
夫妻财产的份额确定
夫妻财产的份额确定夫妻财产的份额确定是婚姻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努力积累财产,而在离婚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确定夫妻财产的份额成为重要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探讨夫妻财产份额的确定原则和方法,并介绍几种常见的确定夫妻财产份额的方式。
一、夫妻财产份额的确定原则在确定夫妻财产份额时,法律通常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1. 劳动贡献原则:夫妻共同努力积累财产,根据各自的劳动和贡献程度来确定份额。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起到了主要的经济支持角色,他们可能有权享有更大的份额。
2. 婚姻关系原则:夫妻间所积累的财产的份额可以根据婚姻的长度和稳定性来确定。
例如,较长且稳定的婚姻关系可能意味着夫妻之间更为平等的财产分配。
3. 补偿原则:有些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婚姻中遭受了不公平的财产损失,另一方可能需要通过分担财产来进行补偿。
例如,在离婚时,一方可能会因事业发展受到限制,因此需要得到一定的补偿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在夫妻财产份额确定原则上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应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夫妻财产的份额。
二、夫妻财产份额的确定方法在夫妻财产份额的确定上,法律可以采取多种方法:1. 合同协商:夫妻可以在婚前或婚后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或婚前协议,明确各自的财产份额。
这样,在夫妻关系解除时,财产的分配将按照双方协议进行,避免了争议与纠纷。
2. 按份分割:根据夫妻各自所出资的比例,将共同财产进行相应的比例分割。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在婚姻中贡献相对平等的情况。
3. 平等分割: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平等分享。
无论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程度如何,共同财产将被平等分割。
这种方式强调夫妻应该在婚姻中平等分享财产。
4. 法院决定:如果夫妻无法就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法院将介入并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裁决。
法院通常会考虑夫妻的贡献、婚姻的持续时间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财产份额。
在具体情况下,选择何种方法来确定夫妻财产份额应考虑到双方的意愿、法律的规定以及婚姻中的具体情况。
民法典对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对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那么,民法典对共同财产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店铺⼩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对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名下的,则认定为个⼈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登记在⾃⼰名下的,属于个⼈财产,离婚时不进⾏分配。
3,婚前买的房⼦,婚后房⼦的升值部分与配偶⽆关。
4,婚前买的房⼦,登记在⾃⼰名下的,如果夫妻双⽅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还贷部分进⾏补偿。
5,男⽅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将房⼦卖掉,如果他的妻⼦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属于⼀⽅个⼈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民法典》
第⼀千零六⼗⼆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资、奖⾦、劳务报酬;
(⼆)⽣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店铺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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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一)
内容提要]修订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本文围绕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及有争议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问题展开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期在讨论与争论中达成共识。
关键词]婚姻法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一、现行婚姻法关于财产的有关规定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设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在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要,解决在夫妻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约定无效等情况下的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法定财产制是法律预先设置而仅在无财产制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对约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
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
婚姻关系当事人要么选择事先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要么就直接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定财产制的适用也是当事人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种选择。
因此,法定夫妻财产制是一种普遍适
用的财产制度。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从上述新规定可以看出,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上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有财产,夫妻双方按共同共有原则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婚姻关系终止时才予以分割。
共同财产制符合婚姻生活共同体的本质特征,有利于保障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往往是妻方)的权益,实现夫妻家庭地位事实上的平等。
采取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国家,又分别采用一般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等不同共有范围的共同财产制。
一般共同制,指夫妻各自的财产,不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一律属于夫妻共有。
巴西、荷兰等国以此种制度为法定夫妻财产制。
劳动所得共同制,指仅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作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仍旧归个人所有。
婚后所得共同制,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
法国的法定财产制即是婚后所得共同制。
我国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这次婚姻法修订并未对此加以修改,而是将这一制度贯彻得更加彻底(取消了司法解释中的转化共有财产)。
这样做是有充分理由的:首先,婚后
所得共同制在二十年的婚姻法律实践中已经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适用这一制度,我国绝大多数家庭的夫妻财产归属是明确的(实践中的夫妻财产纠纷多因共有财产分割而引起,并非因共有财产归属不明才产生)。
其次,婚后所得共同制充分考虑到男女双方在经济收入和承担家庭义务等方面的实际差距,体现了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再次,婚后所得共同制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作了严格界定,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以上是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的财产情形,对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离婚案件中比较容易解决。
但审判实践中的财产问题错综复杂,种类繁多,却并非能够生搬硬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