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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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
通知
【文 件 号】工商消字[2009]10号
【颁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颁布时间】2009-01-13
【实施时间】2009-01-13
【时 效 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1月9日至10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现将王东峰副局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一月十三日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
(2009年1月9日)
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十分重要,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
神,总结去年的工作,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按照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总局党组和周伯华局长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不仅充分肯定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成绩,而且部署了新的任务。

既是对我们的鼓舞和鞭策,又是新的期望和要求。

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回顾总结过去极不平凡一年的工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党组的要求,积极应对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切实维护灾区食品市场秩序,全力保障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力有序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广大工商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全力办好大事,积极应对难事,扎实推进“四化”建设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干部队伍在实战中经受了考验,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在应对和处置复杂、突发问题中提高了工作水平,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尽心尽力办好大事,出色完成了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全国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开展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总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专门文件,安排部署,加强指导,严格督查。

各省、区、市工商局,特别是赛区各省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行动,通过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和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相关自律制度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通过对流通环节奥运食品专营专供企业严格实行责任区和驻点式监管,加大对涉奥重点食品超市、批发市场和食品店的驻场管理和市场巡查力度,切实维护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市场秩序;通过完善和畅通12315申诉举报网络,加大12315网络进商场、
进超市、进市场、进赛场、进宾馆的工作力度,实行赛区城市12315申诉举报电话赛时24小时人工值守和提供外语服务,及时妥善处理涉奥消费纠纷,实现了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零事故,切实保障国内外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全国工商系统广大干部共同努力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奥运食品安全,取得显著成绩。

据统计,奥运会前后,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35.75万次,检查经营户1396.6万户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28万件;其中赛区所在六省市工商机关出动执法人员208.33万人次,检查经营户 295.47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2.9万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518件,依法退市1.3万公斤不合格食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9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96万元。

北京市对进京奥运食品和涉奥重点区域实行全程监控,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上海市积极拓展12315热线服务功能,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天津市、河北省及秦皇岛市对涉奥重点市场和商场、超市、食杂店实行专人定点驻场式监管;山东省及青岛市、辽宁省及沈阳市对赛时专供食品进行全方位、全品种、全过程、封闭式监管,出色完成了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同志分别作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

(二)尽职尽责应对难事,切实保障灾区食品市场安全和应对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在去年上半年,面对南方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特别是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恪尽职守,顽强拼搏,切实加大灾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保障灾区食品市场安全,切实维护灾区食品市场秩序,为夺取抗击自然灾害取得重大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贵州、湖南、江西和成都等地工商机关,全力加强灾区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和支持市场重建,为保障灾区市场稳定和恢复生产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全国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尽职尽责,扎实有效地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总局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的要求,周伯华局长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先后下发了7个专门文件,及时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由总局班子成员和司局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先后赴各地进行专项督查,切实履行市场安全组和专项工作组牵头职责。

各地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总局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不合格奶制品市场
清查,监督销售者对不合格奶制品全部停售下架,就地封存,登记造册,专人专责跟踪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不合格奶制品,监督销售者对流通环节下架封存的不合格奶制品进行公开无害化销毁;各地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流通环节奶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有力地维护了奶制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上海市工商局立足工商机关职责,积极应对,迅即下架退市不合格奶制品,未发生一例因退货退款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北京、河南、浙江、江苏、重庆、山西、广东、安徽、湖北、辽宁、河北、甘肃等地下架数量多,工作力度大,收效良好。

据统计,全国工商系统共检查奶制品经营主体1895.7万户次,下架退市不合格奶制品8311.7吨,其中监督企业召回6081.71吨,监督企业销毁2229.99吨;为消费者退换奶制品 917.4吨,为维护奶制品市场消费安全和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新成效。

各地按照总局部署,集中开展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城乡结合部和取缔无照经营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根据相关部门通报依法组织开展假洋品牌羊奶粉、珍珠奶茶、砖茶市场清查,在规范食品市场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海南、青海、西藏、内蒙古等地结合当地实际扎实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广西、陕西、山西等地结合地方特点强化边贸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监管,抓出了实效。

同时,各地还积极推进和落实“两项制度”,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日常规范管理,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宁夏、广州、南京、武汉、长春等地强化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严格监督落实“两项制度”,力度大,效果好。

据统计,2008年,全国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132.3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2062.1万户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5.3万件,案值2.3亿元;在2007年实现“两个 100%"的基础上,到2008年底,乡镇以下食杂店 85.5%建立了“两项制度”,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食品经营户90.3%建立了“两项制度”,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总数达
13万户。

浙江、深圳、大连、宁波、杭州、济南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新疆、厦门、哈尔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四)强化工作措施,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迈出新步伐。

各地工商机关突出家用电器、儿童玩具、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通讯器材、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商品,加强商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监管;针对饮水机等消费者申诉举报和社会反映问题集中的商品,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建材、糖精、手机等重要商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同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家电维修、餐饮、旅游、美容美发、装饰装修、手机售后服务、快递服务等领域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领域维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迈出新步伐。

江苏积极创新商品质量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执法效能,广东、黑龙江切实强化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不合格商品退市的后续跟踪处理,湖北积极探索重点商品的有效监管方式,内蒙古、吉林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商品市场专项整治,重庆市工商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共服务领域行业经营行为,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工作取得新成果。

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和手段,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去年5月,总局在福建召开了专门会议,总结了近年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交流了经验,表彰了先进集体和个人,全面部署了进一步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地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照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狠抓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措施的落实,着力研究解决实际问题,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步伐加快,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12315机构和信息化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

各省(市、区)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积极协调解决12315中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问题,建立健全12315受理平台;按照总局下发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标准、规范和技术方案,大力推进信息化网络和数据库、数据分析中心建设
,12315受理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得到了提升。

截至2008年底,11个省(区、市)建立了独立的省12315机构,8个省(区、市)实行12315全省集中受理,陕西、青海2个省也正在建设之中;16个省(区、市)的地市级12315受理中心平台全部建立,20个省(区、市)建成了12315数据分析中心,18个省(区、市)实现了12315工作辖区四级联网运行,比上年同期增加5个省;22个省(区、市)工商局和231个地(市)工商局分别建立了12315数据库,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4个省和13个地、市。

二是“一会两站”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各级工商机关与消费者协会密切协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村委会、居委会的支持,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方便城乡消费者就近申(投)诉,就近解决消费纠纷。

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建立“一会两站”42.9万个,比上年增加2.4万个,其中城市社区覆盖率为81.6%,行政村覆盖率为75.9%;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6%和 11.9%。

上海、浙江、福建三省市“一会两站”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天津、江西、河北、河南、安徽五省市“一会两站”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同时,12315网络进企业、市场、商场、超市工作进一步推进,提高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的效率。

目前,全国在市场、商场、超市等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点8.4万个,比上年同期增加0.3万个。

三是12315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

各级工商机关按照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处理、督办、反馈和考核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环节,理顺工作程序。

经营者的有关商品退换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消费纠纷和解等自律制度以及“一会两站”工作制度不断完善。

北京、福建、江苏、新疆等地建立健全了一整套 12315工作制度,辽宁在全省推行了12315值岗和轮岗制度。

甘肃、山东等地制定了“一会两站”工作制度,青岛、宁波、厦门、沈阳、广州、西安等地建立了对重点经营者的上门走访制、定向约谈制、定期回访制等,为全面提升12315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注重队伍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与消费维权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

各地按照“三个过硬”的要求,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岗位锻炼,注重实践练兵,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特别是在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突发事件的实战中,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得到了充分的锻炼,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监管执法和应对
处置复杂、突发问题的能力得到提升。

各地还以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十一五”规划为契机,以基层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集中财力物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补充和强化执法装备和设备,食品安全监管与消费维权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

2008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总局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工商系统广大工商干部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奋力拼搏、积极创新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和周伯华局长,向同志们并通过大家,向为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辛勤工作、努力奉献的全国工商系统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管理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地方和执法人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忧患意识和责任感。

二是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事前防范、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和协调配合等工作制度尚需进一步健全。

三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和消费侵权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尤其是农村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监管执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四是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对此,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提高。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要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总局的工作安排,2009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现,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四个转变”和“四高目标”要求,以保障食品市场和商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农村商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强化和规范日常监管、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消费需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一)创新发展理念,积极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其第一要义是发展。

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既是履行工商机关监管执法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实践特色的重要体现。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破除和消除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障碍,增强发展意识,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思考,通过切实加强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和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等措施,支持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努力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积极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创新消费维权理念,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是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是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

要进一步更新消费维权理念,由事后调处为主向事前预警防范为主转变,努力做到防范与调处相结合,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和调处消费侵权问题,切实保护城乡消费者合法权益。

要通过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和矛盾,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新监管执法理念,积极促进提高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要认真落实“四个转变”的要求,即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切实将落后的、传统的、随意的监管思维向文明的、现代的、规范的监管理念转变,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在思想理念、工作措施、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新转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新“三定”方案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监管和依据职责监管的理念,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职责,做到不包不揽,不推不卸,寓监管于服务中,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通过严格规范的市场监管执法,积极促进提高服务水平和执法效能。

三、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各地要以落实新“三定”为契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在巩固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在强化日常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

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后,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扎实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1.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的实施意见,在妥善处理好三鹿奶粉事件后续工作的同时,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特别是仔细查验购入奶制品三聚氰胺限量值检验合格的报告和标识;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集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部署和总局《实施方案》的要求
,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适时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3.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

继续突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当前,特别要按照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春节食品市场秩序。

4.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突出抓好食用植物油、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执法检查,以农村集市和食品店为重点,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规范管理。

1.加大食品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管理力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

继续按照《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管理力度。

建立与许可证发放机关的信息沟通机制,根据许可机关通报的信息依法及时吊销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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