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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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正确处理人口问题,提高劳动力素质,在公司内部建立健全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临时工,以及公司的退休职工。

第三条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合法范围内进行管理;2. 尊重职工的人权,并保障其合法权益;3. 增强职工的计划生育意识,推动人口结构的协调发展;4.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计划生育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为职工提供生育健康指导、生殖权咨询等服务。

第五条公司应当为职工提供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包括生殖健康、优生优育、节育、避孕等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引导职工自觉掌握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合理安排生育。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制度,严格保守职工的生育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督导监督制度,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三章优生优育和节育服务第八条公司应当为职工提供生育健康指导服务,包括婚前保健、孕期保健、产后保健等,提供生殖健康咨询和服务。

第九条公司应当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普及节育、避孕知识,促进职工合理安排生育。

第十条公司应当为职工提供优生优育服务,鼓励职工进行生育检查,提供生育咨询和指导。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保障第十一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鼓励职工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依法保护职工的生育权利,不得因生育或不生育而降低职工的工资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依法保护职工的计划生育隐私,不得强制职工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其他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处理机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进行合法处理。

公司生育_管理规定(3篇)

公司生育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女性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尊重女性员工的生育权利,为女性员工提供必要的生育保障和便利条件。

第四条公司生育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第二章生育政策及待遇第五条生育政策1. 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的女性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2. 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胎的女性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3. 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多胎的女性员工,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产假。

第六条生育待遇1. 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2. 产假期间,公司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3. 产假期间,员工个人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公司按规定缴纳。

4. 产假期间,员工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章生育流程及管理第七条生育申请1. 女员工计划生育前,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第八条生育审批1. 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3. 审核通过后,公司将为员工办理生育手续。

第九条生育休假1. 女员工产假期间,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享受产假待遇。

2. 产假期间,女员工需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报告生育情况。

第十条生育恢复及返岗1.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应按照公司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返岗手续。

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证明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办理返岗手续。

3.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为员工恢复原岗位或同等岗位。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业人口规划和生育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生育政策的执行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生育政策1.全面贯彻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坚决执行计划生育,保护生育自主权和人权尊严。

2.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坚持晚育优生、控制人口数量,支持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制定一孩或两孩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3.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女职工生育权益,女性员工享受产假和哺乳假等法定假期权益,保障母婴健康。

4.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生育服务保健机构的孕前、产前和产后健康检查,提倡科学生育。

5.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员工结婚、生育。

第三章管理流程1. 登记备案(1)员工结婚及怀孕,应当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相关证明,经公司确认后进行登记备案。

(2)享受生育假的女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经公司确认后进行登记备案。

2. 审批流程(1)员工申请产假时,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才可享受相应假期。

(2)员工再婚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公司确认后进行登记备案。

3. 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育知识,提高员工生育科学化水平。

(2)对孕期和产后员工进行关心和照顾,提供必要的生育保健知识。

第四章保障措施1. 生育假(1)符合条件的女员工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福利照发。

(2)男员工享有配偶专项护理假,所需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生育津贴(1)生育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企业发放给享受产假的女员工。

(2)独生子女父母每月享受独生子女抚养费,按规定在工资福利中给予发放。

3. 生育保险(1)对全体员工缴纳生育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生育保险待遇。

(2)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育保险服务。

第五章管理责任1. 公司(1)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生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制度的落实。

(2)支持员工生育,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员工结婚、生育。

2. 部门(1)各部门负责落实生育政策,做好员工生育登记备案、假期安排等具体工作。

公司怀孕管理制度

公司怀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女性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尊重女性员工的生育权利,为怀孕、产期、哺乳期女性员工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确保其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孕期保护第四条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医学证明。

第五条公司应安排女员工进行孕期检查,并给予相应的假期和医疗费用支持。

第六条孕期女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调整工作岗位,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其身体健康。

第七条孕期女员工如需休息,应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公司应予以批准。

第八条孕期女员工产检时间视为正常出勤,不扣工资。

第三章产期保护第九条女员工生育后,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

第十条产假期间,女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一条产假结束后,女员工需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办理复职手续。

第十二条产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女员工可申请提前或延后休假。

第四章哺乳期保护第十三条女员工哺乳期间,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哺乳假。

第十四条哺乳假期间,女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哺乳期间,女员工需在工作时间内哺乳,公司应予以支持。

第十六条哺乳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女员工可申请调整工作班次或工作时间。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七条公司应设立女员工关爱基金,用于保障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的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关爱活动,提高女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的管理,确保各项权益得到落实。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二十一条对因公司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女员工权益受损的,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注重预防,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职工的计划生育意识,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二、计划生育管理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制度,包括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计划生育考核、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统计等工作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制定具体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明确计划生育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制度,为职工提供生育咨询、避孕指导、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服务。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统计制度,按时上报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考核制度,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成绩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力的给予处理。

三、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计划生育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和职工的计划生育意识。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计划生育服务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配备相应的设施和人员,为职工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及其配偶。

第三条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原则;(二)以人为本、服务职工原则;(三)宣传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原则;(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公司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职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四)审查职工计划生育情况,提出奖励、处罚意见;(五)协调解决职工计划生育中的困难和问题;(六)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助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第七条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第八条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包括:(一)举办计划生育知识讲座、培训班;(二)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三)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征文活动;(四)邀请计划生育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第四章计划生育管理第九条公司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按时参加计划生育检查。

第十条公司职工在计划怀孕期间,应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查同意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待遇。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职工在计划生育方面有以下情况的,可给予奖励:(一)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生育行为;(二)积极参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三)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表现突出。

企业员工生育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生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生育管理,提高企业凝聚力,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其配偶。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生育政策第四条员工生育期间,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享有以下待遇:1.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2. 陪产假:男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3. 生育医疗费用:员工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予以报销。

4. 生育津贴:女员工在产假期间,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享受生育津贴。

第三章生育手续办理第五条员工生育前,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材料:1. 生育证明(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

2. 生育保险登记表。

3. 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4. 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收到员工提交的材料后,应及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员工。

第七条员工生育后,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材料:1. 生育证明。

2. 生育医疗费用单据。

3. 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章生育待遇保障第八条员工生育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员工生育后,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产假,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第十条员工生育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安排,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生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员工对生育待遇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及地方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公司职工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生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职工的生育管理,维护公司员工的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公司职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不同类型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生育假:指女职工因产假享受的休假期,包含产前休假和产后休假。

•生育津贴:指公司为女职工供应的肯定金额的津贴,用于补助生育期间的生活费用。

•产前检查:指女职工怀孕期间进行的身体检查。

•产后护理:指女职工产后需要的身体护理和病愈。

第二章生育假规定第四条产前休假女职工享有产前休假,休假时间为产前预产期前15天,具体休假开始日期由女职工依据医生的建议确定。

第五条产后休假1.凡公司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后休假,休假时间为产后生育后的六十天。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产后休假时间,但延长的最长时间不得超出一个月。

2.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的,可享受三天的产假。

第六条财务待遇1.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公司将发放生育津贴,具体数额由公司依据政策规定确定。

2.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各项补贴待遇按正常发放。

第七条产前检查和产后护理公司鼓舞女职工乐观参加产前检查和产后护理,对于参加产前检查和产后护理的女职工,公司将予以适当的嘉奖。

第三章职工申请和管理第八条申请流程1.女职工生育前一个月内,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正式的产假申请,提交相关的产假申请料子。

2.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产出假申请。

第九条申请料子1.女职工产假申请料子包含:产假申请表、医生出具的产前检查报告、产前预产期证明等。

2.男职工的配偶产假申请料子包含:产假申请表、医生出具的产前检查报告、产前预产期证明等。

第十条验证和批准1.人力资源部将对职工的产假申请进行审核和验证,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2.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职工的产假休假时间,并在职工的办公档案中留存相关料子。

第十一条违规处理1.职工伪造料子申请产假的,将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合理控制公司员工生育,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3 公司鼓励员工合理安排生育计划,与公司发展同步,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
2.1 公司成立计划生育管理小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2.2 管理小组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确保办法的顺利执行。

第三章生育政策宣传
3.1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学习,提高员工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3.2 通过内部通讯、公告板等方式,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生育政策的具体内容。

第四章生育计划申报
4.1 员工应提前向公司申报生育计划,以便公司进行人力资源规划。

4.2 申报内容包括预计生育时间、配偶生育情况等,由员工填写《生
育计划申报表》后提交管理小组。

第五章假期与福利
5.1 员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陪产假等假期。

5.2 公司为生育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调整、哺乳时间等。

第六章违规处理
6.1 对未按规定申报生育计划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公司将视
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2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七章附则
7.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7.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管理小组提出,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7.3 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公司职员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职员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职员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四条公司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设在本公司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兼职人员负责。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设立计划生育管理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公司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的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二)制定公司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公司员工生育情况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四)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和咨询服务;(五)监督、检查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的执行情况;(六)处理公司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第三章员工生育管理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觉接受公司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条公司员工生育应当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生育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报告,并按照公司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给予员工生育假、产假、陪产假等福利待遇。

具体办法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四章宣传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和自觉遵守的积极性。

第十四条公司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员工的计划生育知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办法

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办法

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事业单位,适用于在该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职工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工作,配合完成计划生育检查和统计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依法保护职工在计划生育决策方面的自主权和隐私权,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绝育或拒绝招用、晋升、调岗等不公平待遇。

第八条公司应当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如配备婚前健康检查、婚检、孕检等相应设备设施。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保护制度,落实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措施。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的评价机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第三章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职工有依法享有计划生育权和自主决策权的权利,公司不得干预和干涉。

第十二条职工有参加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利和义务,以积极配合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女职工有享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特殊保护的权利,公司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第十四条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计划生育情况,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职工有享受公司提供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的权利,并有通报违法违纪情况的义务。

第四章违规行为的处理和处罚第十七条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司应当依法与其进行谈话、劝导或诫勉教育。

第十八条职工有故意隐瞒计划生育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公司可以暂停其享受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的权益。

第十九条职工有重复生育、超生等行为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其追缴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进行记录和统计,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一、为了认真____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我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坚决____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灵武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

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采取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2、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规律化的方向发展。

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5、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分级分类管理,做到项目填写清楚、齐全。

建立流动人口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档案。

6、掌握员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督促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持证率和验证率均达到____%以上。

7、对新来员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员工预防艾滋病和计划外生育工作。

8、在暑假和春节期间,组织职工及其探亲家属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传达现阶段国家相关精神,并将学习情况和内容整理归档。

9、开展多形式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办黑板报、贴宣传标语。

积极投稿,大力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人物与典型。

10、每年____月____日前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本队年度发生的婚、孕、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流入(出)人口、育龄人员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备案。

11、计生领导小组按时向矿计生部门报送《流入人口登记及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反馈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二、育龄妇女管理制度:1、建立职工及家属育龄妇女婚育档案,随时掌握职工的生育情况,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

定期组织“三查”,即查孕、查环、查病,防止计划外生育。

2、协助职工家属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服务。

公司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生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护女职工的生育权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整体的生产效率,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健康和福祉,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女职工。

第三条公司积极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充分尊重女职工的生育权利和选择权,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生育保障和福利待遇,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生育管理制度,建立相关的生育保险制度,加强对女职工的生育保护和关怀。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相关的生育健康教育和宣传制度,引导女职工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提高生育保健意识。

第二章生育保障第七条公司将为所有女职工提供生育假期,并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生育津贴。

第八条未婚女职工或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生育假期的女职工,在取得怀孕证明后,可享受带薪婚育假。

第九条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年龄的职工,一旦怀孕,可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公司将优先安排孕期女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需求,保障她们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一条孕期女职工在工作中的岗位调整或适当的工作轮岗,公司将予以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孕期女职工需请假或因孕期病症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时,公司应给予理解和支持,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病假或工伤待遇。

第十三条对于产前、产后女职工的饮食、休息和医疗等需求,公司将加强配套服务,提供适当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帮助。

第十四条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公司将提供相应的哺乳假期,并设立哺乳室,为她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五条对于经济困难的生育女职工,公司将予以帮助和支持,提供相应的救助措施和资金支持。

第十六条对于因生育所带来的生理和心理变化,公司将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帮助女职工度过产后康复期。

第三章生育健康教育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组织生育健康教育讲座,邀请专业医生和营养师等进行指导和宣传。

第十八条公司将通过内部媒体和宣传栏目,传播生育健康知识和信息,提高女职工的生育保健意识。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1.引言在本文档中,我们将规定和详细描述组织机构或公司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帮助管理层和员工了解和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以维护员工权益和提供合理的生育假期和福利。

2.目的本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机构或公司的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包括生育假期和相关福利的申请、管理和控制。

3.定义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定义适用于整个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 计划生育: 实施的控制人口数量和增长率的政策。

- 生育假期: 组织机构或公司规定的员工在怀孕、生育和养育婴儿期间享受的假期。

- 职工: 在组织机构或公司工作并享受雇佣关系的个人。

- 管理层: 在组织机构或公司的管理层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个人或团队。

4.计划生育政策4.1 组织机构或公司必须遵守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人口数量、计划生育方法和相关福利。

4.2 组织机构或公司会定期更新和公布计划生育政策,并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遵守这些政策。

5.生育假期5.1 员工怀孕后,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带薪生育假期。

5.2 审批生育假期的申请,必须提供医生出具的怀孕证明和预产期的确认。

5.3 生育假期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来计算,期间为员工提供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5.4 员工在生育假期结束后可以申请扩展假期或灵活工作时间,以更好地照顾婴儿。

6.相关福利6.1 组织机构或公司将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资源,以支持员工在怀孕、生育和养育婴儿期间的需求。

6.2 组织机构或公司将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孕期健康、育儿知识等。

7.违反规定的后果7.1 违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的员工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或解雇。

7.2 对于管理层违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的情况,将依据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相关法律法规- 计划生育法- 劳动法- 妇女权益保护法2.附件表格- 怀孕证明表格- 生育假申请表格- 扩展假期申请表格3.其他相关文件- 妇女工作政策- 人力资源管理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 计划生育法:国家法律法规,旨在控制和管理人口数量和增长率。

计生休假管理制度

计生休假管理制度

计生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并接受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政策合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权责互相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生休假制度,明确计生休假的对象、条件、程序、要求和管理办法,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同时,通过宣传和教育,普及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职工的计生意识,引导职工科学合理地生育。

第二章计生休假的对象第五条享受计生休假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求;2. 夫妻双方都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已婚,且已生育1个以上子女;3. 子女年龄在6周岁以下。

第六条享受计生休假的职工双方,只能申请其中一方休假,另一方不得同时享受休假。

第三章计生休假的时间和程序第七条享受计生休假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休假,时间为180天,分为产假和育儿假。

其中产假90天,育儿假90天。

第八条享受计生休假的职工应当提前向所在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所在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四章休假期间的待遇和保障第十条享受计生休假的职工在休假期间,不得作为因休假受到辞退或者因休假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休假期间,所在单位应当依法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并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五章计生休假管理第十二条所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生休假管理档案,对享受计生休假的职工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妥善备案。

第十三条所在单位应当加强对计生休假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引导职工科学合理地生育,并且定期对计生休假政策进行安全合规的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得干涉他人生育,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享受计生休假的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因为计生休假而对其进行歧视或者辞退,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管理人员生育节育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生育节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人员生育节育行为,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管理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依法履行生育节育义务。

第二章生育管理第四条管理人员生育子女,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生育: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照生育政策规定生育。

2. 合理生育:根据个人、家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生育时间。

3. 负责生育:对生育子女负责,确保子女健康成长。

第五条管理人员生育子女,应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育。

第六条管理人员生育子女,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陪产假等相关待遇。

第三章节育管理第七条管理人员应自觉采取避孕措施,落实避孕节育责任。

第八条管理人员避孕节育,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避孕:选择适合自身的避孕方法,确保避孕效果。

2. 科学避孕:了解避孕知识,正确使用避孕工具。

3. 及时避孕:发现避孕失败或意外怀孕,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管理人员避孕节育,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单位应加强对管理人员生育节育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定期开展生育节育工作检查。

第十一条对违反生育节育规定的行为,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生育节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等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生育政策的开放和全球人口的增长,如何合理控制人口增长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关键问题之一。

作为员工数量众多的公司,合理控制职工生育也成为了一项必要职责。

为加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公司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以管理规范、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式管理职工计划生育。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已婚职工,包括大陆、港澳、台湾地区员工,外籍员工等。

三、计划生育基本原则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服从计划生育管理;2.合理规划家庭生育,健康生子;3.紧密配合计划生育工作,主动接受计划生育服务和指导;4.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密职工个人信息。

四、计划生育管理措施1. 生育档案管理职工计划生育的具体情况将通过建立员工生育档案进行记录。

方案管理人员应对生育档案的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职工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查询自己的生育档案信息。

2. 宣传教育公司将定期组织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向职工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管理办法,帮助职工树立科学合理的生育观念。

3. 预约、排队和配伍公司将按照职工生育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的调度和安排。

职工在具备生育条件时需提前预约生育服务,同时按照队列原则进行排队和配伍。

4. 计划生育药具发放为方便职工进行计划生育,公司将经过有关部门的认证,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职工发放相关药具。

5. 产假假期管理职工怀孕后,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产假假期。

职工生产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恢复工作的时间。

五、政策和管理机制公司将实行以下政策和管理机制:1. 职工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公司将给予计划生育的职工优惠政策,如生育津贴、生育福利等。

2. 生育双方都在本公司工作的夫妻优惠政策当生育双方都在本公司工作时,公司将给予夫妻双方相应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如照顾孩子假、住房优惠等。

3. 监督管理机制公司将建立严格的制度机制,加强对生育信息的收集、记录、审核、保管和使用,并对职工计划生育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公司计生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计生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计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公司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公司党政一把手为公司计划生育责任人,负有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责任。

各部室、所辖单位、各在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是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责任人,负有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责任(见附件一)。

第四条公司建立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司职工共同参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司计划生育工作达标。

第五条公司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考核、检查、监督公司及所辖各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

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计生办),计生办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所辖各单位要相应成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备兼职计生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公司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生育与节育措施第七条提倡晚婚、晚育。

按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推迟三周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为晚育。

第八条执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政策。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户口所在地相关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批准,可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九条已婚有偶育龄女职工(年龄在49周岁以下)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产后三至六个月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方应当首选结扎措施。

符合以下条件,可向公司申请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一)因身体不适宜使用宫内节育器,并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证明的;(二)因双方身体不适宜结扎,并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证明的。

第十条政策外怀孕者必须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制度1. 为什么需要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国家和企业都非常关注职工的计划生育问题。

随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断出台,企事业单位也必须调整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以保障职工权益,同时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需求。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职工的计划生育行为,落实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保障职工的生育权利和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包括全职、合同制和临时聘用的人员。

3. 权利和义务(1)职工的权利•职工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在合法的范围内安排生育和生育间隔时间。

•职工有隐私权,不受雇主或其他职工的干预。

•职工有权获得计划生育方面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相关知识。

(2)公司的义务•依照国家民族计生委的有关要求,制定健全本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的计划生育意识。

•为职工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和服务。

•坚决杜绝对职工进行或参与非法的计划生育手段和行为。

4. 职工计划生育管理(1)婚育状况调查新聘人员入职时应进行婚育状况调查,重点了解其计划生育意愿和状况等情况。

(2)婚育证明材料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婚姻证明和生育证明材料,并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申请生育证。

(3)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公司应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职工了解有关法律和政策、性、避孕、生育等方面的知识。

(4)助孕措施公司应加强对怀孕职工的照顾和帮助,为其提供必要的照护和休息,确保其身体健康和胎儿安全。

(5)产假和护理假依法给予职工产假和护理假,确保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充分的休息和照顾。

(6)检查和地点安排职工需要依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求进行孕检,公司应该为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同时,公司应为哺乳的母亲提供安全、卫生的哺乳室。

(7)计划生育奖励和补贴针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职工计划生育行为,公司可以根据其规定发放计划生育奖励和补贴。

5. 其他规定(1)非法行为公司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违法计划生育行为,一旦发现,将给予严厉的处理,甚至会被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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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

第九条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

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发放独生子女费;
(3)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帮助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计划生育假期;
(8)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
(1)生育费用自理;
(2)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子女托费自理;
(4)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行政处分;
(8)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对破坏计划生育的典型,予以公开处理,引以为戒。

第十五条计生部门协助公司安保部或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站),对公司流动人口及其计划生育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计生部门及时与当地计生主管机关、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了解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情况。

第十七条主持或协助办理职工计划生育的保险和独生子女的储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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