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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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1-05-25 11:21:26 主题分类:人口索引号:0750218682/2011-97458 关键字:人口,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846783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1141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56426人,增长14.25%,年平均增长率为1.34%。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504155户,家庭户人口为73960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4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340804人,占51.26%;女性人口为4127033人,占48.7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51下降为105.18。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91263人,占12.89%;15-64岁人口为6660212人,占78.65%;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62人,占8.4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3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334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963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2039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393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15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陕西省统计局2011年5月1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陕西省人民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3732737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604767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279706人,增长3.55%。

年平均增长率为0.35%。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10718565户,家庭户人口为3446211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人减少0. 38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287571人,占51.67%;女性人口为18039 807人,占48.3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 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42下降为106.92。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489396人,占14.71%;15-64岁人口为2 8654142人,占76.76%;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83840人,占8.5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2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94030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8877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98147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74095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 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 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 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 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 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 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 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12.9533亿人。

灞桥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灞桥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灞桥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西安市灞桥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灞桥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2011年5月灞桥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灞桥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2011年5月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灞政发〔2009〕70号),我区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全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西安市委、市政府和灞桥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区3087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区常住人口全区常住人口[3]为59512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0379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1330人,增长18.13%,年平均增长率为1.68%。

二、家庭户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84334户,家庭户人口为53927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5人减少0.42人。

三、性别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5035人,占51.26%;女性人口为290089人,占48.7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50下降为105.15。

四、年龄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6593人,占12.87%;15-64岁人口为469119人,占78.83%;65岁及以上人口为49412人,占8.3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8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651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357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253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47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01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人民网4月2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陕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陕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关闭本页】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陕西省统计局2011年5月1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陕西省人民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3732737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604767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279706人,增长3.55%。

年平均增长率为0.35%。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10718565户,家庭户人口为3446211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人减少0.38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287571人,占51.67%;女性人口为18039807人,占48.3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42下降为106.92。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489396人,占14.71%;15-64岁人口为28654142人,占76.76%;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83840人,占8.5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2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94030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8877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98147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74095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龄结构
民族构成
0-14岁
15-64岁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22245.97 16.60% 99843.34 74.50% 11883.17 8.90% 122,593.3 91.51% 11,379 8.49% 11963.68 8.93% 18798.60
105.20 106.80 114.52 102.84 105.56 108.05 102.54 102.67 103.22 106.18 101.54 105.69 103.39 105.96 107.46 102.33 102.06 105.56 105.81 109.00 108.26 110.90 102.43 103.14 106.89 107.84 105.69 106.92 104.42 107.40 105.09 105.34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市自治区数据汇总
省市自治 区
人口总数
家庭户人口
人数 (万人)
比5普 增长
排名
户数 (万户)
人口 (万人)
户均 (人)
性别构成
男性
女性
性别比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女性=100
全国 133,972.49 5.84% 北京市 1,961.20 44.50% 天津市 1,293.82 29.27% 河北省 7,185.42 6.55% 山西省 3,571.21 9.98% 内蒙古 2,470.63 4.00% 辽宁省 4,374.63 3.21% 吉林省 2,746.23 0.67% 黑龙江省 3,831.22 3.85% 上海市 2,301.91 37.53% 江苏省 7,865.99 5.75% 浙江省 5,442.69 16.37% 安徽省 5,950.05 -0.60% 福建省 3,689.42 6.28% 江西省 4,456.75 7.66% 山东省 9,579.31 5.50% 河南省 9,402.36 1.58% 湖北省 5,723.77 4.04% 湖南省 6,568.37 2.00% 广东省 10,430.31 20.69%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地区人口数据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地区人口数据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地区人口数据201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这个数据告诉我们什么?第一,就特别直辖市来说,人口数据依此是:2000比例2010比例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上海市23019148 1.32 1.72北京市19612368 1.09 1.46天津市12938224 0.79 0.97除重庆市,其他三城市均呈现增加趋势;四个城市人口总数达8440余万人。

第二,人口在8000万以上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东省104303132 6.83 7.79山东省95793065 7.17 7.15河南省94023567 7.31 7.02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而2000时居于第一位的河南现在退居第三位,这种情况显然和广东为输入性流动人口,而河南为输出性流动人口有关。

第三,沿海省市地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东省104303132 6.83 7.79山东省95793065 7.17 7.15江苏省78659903 5.88 5.87河北省71854202 5.33 5.36浙江省54426891 3.69 4.06广西壮族自治区46026629 3.55 3.44辽宁省43746323 3.35 3.27福建省36894216 2.74 2.75上海市23019148 1.32 1.72天津市12938224 0.79 0.97海南省8671518 0.62 0.65以上11个沿海省市区占有整个大陆地区人口比例为43.03%第四,内陆省市地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河南省94023567 7.31 7.02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湖南省65683722 5.09 4.90安徽省59500510 4.73 4.44湖北省57237740 4.76 4.27江西省44567475 3.27 3.33陕西省37327378 2.85 2.79山西省35712111 2.60 2.67贵州省34746468 2.78 2.59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甘肃省25575254 2.02 1.91北京市19612368 1.09 1.46宁夏回族自治区6301350 0.44 0.47 青海省5626722 0.41 0.42第五,与邻国有边界的省市区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西壮族自治区46026629 3.55 3.44 云南省45966239 3.39 3.43辽宁省43746323 3.35 3.27黑龙江省38312224 2.91 2.86吉林省27462297 2.16 2.05内蒙古自治区24706321 1.88 1.8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813334 1.52 1.63西藏自治区3002166 0.21 0.22第六,西部地区省市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贵州省34746468 2.78 2.59云南省45966239 3.39 3.43西藏自治区3002166 0.21 0.22陕西省37327378 2.85 2.79甘肃省25575254 2.02 1.91青海省5626722 0.41 0.42宁夏回族自治区6301350 0.44 0.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813334 1.52 1.63以上10个省市区的人口仅占大陆全部人口比例的21.61%。

四川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作者:————————————————————————————————日期: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19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四川省统计局2011年5月6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804182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32909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72735人,减少3.45%。

年平均减少0. 35%。

全省登记的户籍人口[4]为89981705人。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5802326户,家庭户人口为762066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830945人,占50.77%;女性人口为39587 255人,占49.2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 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8下降为103.14。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644450人,占16.97%;15-64岁人口为57966205人,占72.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07545人,占10.9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0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各地区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各地区主要数据公报
9.5
5.8 4.6 1.2 0.5 1.2 1.5 0.4 2.1 0.5 2.3 1.8 5.5 0.3
27.5
2.7 2.1 1.8 0.7 0.7 0.4 0.6 0.5 0.4 0.9 0.2
11.0
5.2 5.0 7.4 4.0 2.2 5.2 5.4 1.6 0.5 5.4 2.1
43.9
56 34 34 9 22 8 28 19 21 231 13 19 8 32 22 14 33 55 31 41 42 309
1.8 1.0 0.4 0.3 0.3 0.4 0.3 0.3 0.3
5.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6 3.4 3.4 0.9 2.2 0.8 2.8 1.9 2.1
23.1
1.9 1.1 0.4 0.4 0.3 0.4 0.3 0.4 0.3 0.6 0.2
1.4 1.9 0.5 0.9 0.4 0.6 0.6 0.4 0.4 0.5 0.3
7.9
9.4 5.3 2.6 9.4 7.9 12.3 4.0 3.4 7.9 4.3 4.6
71.2
6.7 6.4 3.5 1.7 1.5 2.5 3.2 2.4 1.7 1.8 1.3 3.0 3.4 2.6 41.9 9.3 5.6 1.7 0.9 1.5 2.5 0.9 2.6 0.8 2.8 1.9 6.0 0.4 37.0 7.9 7.1 9.2 4.7 2.9 5.6 5.9 2.1 0.9 6.3 2.3 54.9 10.9 7.3 3.1 10.2 8.3 12.9 4.6 3.8 8.3 4.8 4.9 79.2
6.2
1.3 1.9 0.8 3.2 2.2 1.4 3.3 5.5 3.1 4.1 4.2

2010第六次人口普查各民族人口总数及排名

2010第六次人口普查各民族人口总数及排名

民族人口总数汉 族1220844520壮 族16926381回 族10586087满 族10387958维吾尔族10069346苗 族9426007彝 族8714393土 家 族8353912藏 族6282187蒙 古 族5981840侗 族2879974布 依 族2870034瑶 族2796003白 族1933510朝 鲜 族1830929哈 尼 族1660932黎 族1463064哈萨克族1462588傣 族1261311畲 族708651傈 僳 族702839东 乡 族621500仡 佬 族550746拉 祜 族485966佤 族429709水 族411847纳 西 族326295羌 族309576土 族289565仫 佬 族216257锡 伯 族190481柯尔克孜族186708景 颇 族147828达斡尔族131992撒 拉 族130607布 朗 族119639毛 南 族101192塔吉克族51069
普 米 族42861
阿 昌 族39555
怒 族37523
鄂温克族30875
京 族28199
基 诺 族23143
德 昂 族20556
保 安 族20074
俄罗斯族15393
裕 固 族14378
乌孜别克族10569
门 巴 族10561
鄂伦春族8659
独 龙 族6930
赫 哲 族5354
高 山 族4009
珞 巴 族3682
塔塔尔族3556其他未识别的民族640101
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448
合计1332810869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官网。

西安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

西安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

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西安市统计局2011年5月25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846783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1141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56426人,增长14.25%,年平均增长率为1.34%。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504155户,家庭户人口为73960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4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340804人,占51.26%;女性人口为4127033人,占48.7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51下降为105.18。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91263人,占12.89%;15-64岁人口为6660212人,占78.65%;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62人,占8.4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3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334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963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2039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393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149人上升为2200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9145人上升为2066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253人上升为3566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602人下降为14636人。

2010年各省人口排名

2010年各省人口排名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现将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本表全国合计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人口数。

[4]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国合计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军人和难以确定常住地的人口)的比重。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数据
24706321
上海市
2301914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813334
பைடு நூலகம்北京市
19612368
天津市
12938224
海南省
8671518
宁夏回族自治区
6301350
青海省
5626722
西藏自治区
3002166
难以确定常住地
4649985
现役军人
2300000
三、实验数据统计
1.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绘制2010年我国各省区人口数柱形图,分别找出5个人口数最多和最少的省区(按顺序排列);(香港,台湾,澳门不包括在内)
图一:2010年我国各省区人口数柱形图
5个人口最多的省份或自治区: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江苏省
5个人口最少的国家或自治区: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
54426891
广西壮族自治区
46026629
云南省
45966239
江西省
44567475
辽宁省
43746323
黑龙江省
38312224
陕西省
37327378
福建省
36894216
山西省
35712111
贵州省
34746468
重庆市
28846170
吉林省
27462297
甘肃省
25575254
内蒙古自治区
表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
地 区
人口数(人)
全国合计
1339724852
广东省
104303132
山东省
95793065
河南省
94023567

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篇: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河南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全省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9402356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255806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465507人,增长1.58%。

年平均增长率为0.16%。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5926993户,家庭户人口为9002187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人减少0.23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7489938人,占50.51%;女性人口为46533629人,占49.49%。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58下降为102.06。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745926人,占21.00%;15~64岁人口为66418842人,占70.64%;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58799人,占8.3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54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4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2895284人,占常住人口的98.8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28283人,占常住人口的1.2%。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1557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2266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9226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6676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10-江苏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0-江苏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江苏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日期:2011-05-01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277094人,增长5.75%,年平均增长率为0.56%。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家庭户[4]24393386户,家庭户人口为7168009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3人减少0.29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8下降为101.54。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6817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697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175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16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统计局2011年5月3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8004680 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23848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66194人,增长28.31%。

年平均增长率为2.52%。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家庭户[4]2370274户,家庭户人口为655415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2人减少了0.1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143402人,占51.76%;女性人口为3861278人,占48.2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21下降为107.31。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61408人,占9.51%;15—64岁人口为6507221人,占81.29%;65岁及以上人口为736051人,占9.2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9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1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9074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6685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7261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8196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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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灞桥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1年5月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灞政发〔2009〕70号),我区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全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西安市委、市政府和灞桥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区3087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区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59512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0379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1330人,增长18.13%,年平均增长率为1.68%。

二、家庭户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84334户,家庭户人口为53927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5人减少0.4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5035人,占51.26%;女性人口为290089人,占48.7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50下降为105.15。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6593人,占12.87%;15-64岁人口为469119人,占78.83%;65岁及以上人口为49412人,占8.3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8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651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357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6253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47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314人上升为14538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9365人上升为2244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584人上升为4411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0129人下降为12010人。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26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424人,文盲率[5]由2.32%下降为
1.05%,下降1.27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区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 比重为各街办的人口占全区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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