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统计站制度汇编
镇乡(街道、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
镇乡(街道、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统计站工作职责统计站是隶属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综合职能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业务上受县(市)统计局的领导,具体职责为: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及相应统计管理条例和规定,并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各专业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客观性、科学性。
二、组织、协调本乡镇、本部门统计工作,完成国家、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对本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定期公布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资料,并提出分析报告。
四、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第一、第二、三产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档案,统一管理辖区内各专业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
凡是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表或提供统计资料,必须经统计站审查,并加盖印章;凡是下发到村(居委会)、企业的统计报表,必须经上级统计机构或统计站审核批准。
五、负责统计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规范保存和使用统计数据资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六、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做到上报数字准确、及时。
坚决抵制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的违法行为。
统计站学习培训制度为了增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统计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促进政治学习、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学习以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为主,结合本行政区域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研究,使业务学习内容配合各自的工作需要。
二、具体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行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和统计资格培训考试,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具备合格的资质。
威海市统计局工作制度汇编
威海市统计局工作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工作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威海市统计局内部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威海市统计局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正,确保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第四条:威海市统计局下设各个科室,科室的职责和权限由局长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第五条:威海市统计局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第六条:威海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工作,并及时学习和宣传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威海市统计局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收集和处理第八条:威海市统计局负责收集各种统计数据,包括经济统计、人口统计、社会统计等。
第九条:各个科室根据统计局的任务安排,按时准确地收集所负责领域的统计数据。
第十条:威海市统计局负责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和编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威海市统计局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和档案管理系统,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
第十二条:威海市统计局依据收集到的统计数据,编制各类统计报告和分析报告,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交。
第三章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威海市统计局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四条:威海市统计局对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威海市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的质量评估,对优秀的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威海市统计局对违反统计工作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和撤职等。
第四章保密工作第十七条:威海市统计局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护统计数据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威海市统计局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统计数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威海市统计局对涉及个人隐私的统计数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办事处规章制度汇编
办事处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办事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三条办事处领导机构办事处设办事处主任一人,直接负责办事处的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负责。
第四条办事处部门设置办事处设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行政处等部门。
第五条办事处工作流程办事处工作流程分为接待、洽谈、协调、接待、反馈等环节。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六条工作考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考勤,迟到早退者将受到处罚。
第七条工作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事处的工作纪律,不得违法乱纪,否则将受到处罚。
第八条工作责任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承担起自己的工作责任,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行政管理第九条文件管理办事处所有文件必须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归档,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十条会议管理办事处所有会议必须按照会议管理制度进行组织,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议的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办事处所有资产必须按照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定期清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十二条人事招聘办事处所有招聘必须按照人事招聘制度进行,保证招聘的公平和公正。
第十三条员工考核办事处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员工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绩效。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财务收支办事处所有财务收支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财务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财务监督办事处所有财务必须按照财务监督制度进行,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公正。
第七章总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经办事处主任和大部分工作人员同意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办事处主任所有。
办事处规章制度汇编到此结束。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例(二篇)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例一、综合统计任务的开展1. 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计划,确保各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2. 负责研究和分析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特点和需求,提出针对性的统计工作措施和建议;3. 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和信息交流机制,确保各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4. 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统计报表等数据的审核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5. 参与相关统计调查和统计核算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6. 组织编制和发布统计年鉴、统计调查报告等统计出版物,推动统计信息的发布和应用;7. 开展统计信息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人口统计工作的开展1. 组织编制和实施人口统计工作计划,确保人口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2. 负责人口普查和人口流动统计的组织和实施,确保人口数据的精确性和完整性;3. 协调相关部门,确保人口变动信息的及时上报和更新;4. 分析和研究本辖区的人口发展趋势和特点,提出人口政策建议;5. 组织开展人口调查和人口流动研究,为人口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6. 开展人口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人口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三、经济统计工作的开展1. 组织编制和实施经济统计工作计划,确保经济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2. 负责组织和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和产业统计工作,确保经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3. 协调相关部门,确保企业和经济组织提供的统计数据的及时、完整和准确;4. 分析和研究本辖区的经济发展趋势和特点,提出经济政策建议;5. 组织开展经济调查和市场调研,为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6. 开展经济统计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经济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四、社会统计工作的开展1. 组织编制和实施社会统计工作计划,确保社会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2. 负责组织和实施社会调查和社会统计工作,确保社会数据的真实可靠;3. 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社会组织和社会单位提供的统计数据的准确和及时;4. 分析和研究本辖区的社会发展趋势和特点,提出社会政策建议;5. 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研究,为社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6. 开展社会统计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社会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统计行业规章制度汇编表
统计行业规章制度汇编表一、《统计法》《统计法》是我国统计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体制、统计事务的范围和责任等。
根据《统计法》,国家统计局是我国的统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统计工作,制定统计法规和统计标准,组织全国普查和抽样调查等。
二、《统计局机构设置及职责规定》《统计局机构设置及职责规定》是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行政规章,明确了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
根据该规定,国家统计局设有总体规划部、财务司、人力资源司、信息中心等部门,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的规划、经费管理、人事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
三、《统计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统计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是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规定了统计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职务晋升等事项。
根据该办法,统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统计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违反统计工作原则和行为准则。
四、《统计调查规范》《统计调查规范》是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指导性文件,规范了统计调查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该规范,统计调查应当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护被调查对象的隐私和商业机密。
五、《统计发布标准》《统计发布标准》是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了统计数据的发布标准和程序。
根据该标准,国家统计局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重要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确保数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社会对统计工作的信任度。
六、《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是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纪律管理制度,规定了对违法违纪统计行为的处罚措施。
根据该办法,对于伪造、篡改、隐瞒统计数据的行为,国家统计局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统计行业标准》《统计行业标准》是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包括统计调查方法、数据处理标准、统计报告格式等内容。
根据该标准,统计部门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标准要求,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统计局日常工作制度汇编(最新分享)
统计局日常工作制度汇编(最新分享)1.办会管理制度2.办文管理制度3.职工会议制度4.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办会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办会程序,提高办会效率和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纪律1.按时参会。
应参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按要求准时参会,因故不能参会的,需及时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或申请由他人代会。
未经会议主持人批准,不参会或擅自请人代会的,一律视为旷工。
未经会议主持人或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得缺席,违者1次按旷工1天处理,在年终考核时兑现。
2.签到点名。
参会人员应提前到场,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请假(干部职工会要向参会的局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局办公室备案),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时仍未到会的(未签到或点名时未到),视为迟到。
会议开始后15分钟仍未到的,视为缺旷。
会议期间因临时有事、确需离开会场10分钟以上或提前离开的,须向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早退。
迟到、旷工、早退情况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在年终考核时兑现。
3.维护秩序。
进入会场要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
4.考勤报备。
会议主持人按时宣布开会,发言人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控制好会议时间,不得无故拖延。
每次会议结束后,由会议召集科室或主持人对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等情况汇总后,提交局办公室备案,以便年终考核时使用。
5.保守秘密。
凡会上传达或讨论的涉密事项,与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向外传播扩散。
违者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和责任追究。
6.监督检查。
局办公室对全局的会风进行随机监督检查,每月定期对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进行通报(含随机检查情况及报备情况)。
对违反会风会纪的同志,一月出现两次的由分管办公室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累计出现三次的取消当年度参与评优选先资格,累计出现五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临聘人员作解聘处理。
统计站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计站人员管理,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站全体统计人员,包括专职统计员、兼职统计员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统计站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统计站负责人:1.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统计站日常工作;2. 制定统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负责统计站人员培训和考核;4. 向上级部门汇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五条统计员:1.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统计数据;2. 负责调查对象联系,确保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3. 参与统计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兼职统计员:1. 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协助专职统计员完成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等工作;2. 参与统计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七条统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统计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4.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八条统计人员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2. 保守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商业秘密;3. 严格按照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制度采集、整理、分析、上报统计数据;4. 定期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统计站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十条统计站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统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统计业务能力;2. 工作态度;3. 工作业绩;4. 遵纪守法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一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统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统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5篇)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一、综合职能。
在区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认真开展辖区内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及区统计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
二、争先创优。
积极开展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争创“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
三、组织统计调查。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家、省、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和地方党委、政府部署的各类社会经济调查、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
四、发挥统计作用。
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统计年鉴,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上级部门、当地领导提供统计数据、经济社会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实施统计监督和服务。
五、制度化建设。
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建立包括《统计例会制度》、《综合统计站工作职责》、《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及《统计培训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制度。
六、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上接区统计局,下连部门、社区、企业,纵横贯通的统计信息网络。
建设维护好微机网络设施,完成好上级部署的信息化工作任务,确保网络与区统计局的畅通运行,确保各种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动态维护辖区内基本单位名录库,为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奠定基础。
七、科学管理。
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凡向上级报送报表、提供统计数据,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均需经综合统计站审查批准,并加盖印章,否则一律无效。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2)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是负责街道办事处内的统计工作的专门机构,它是街道办事处主要的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机构。
下面是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职责概述,执行这些职责将有助于保证统计工作的高效、准确和可靠。
1. 数据收集和整理:统计工作站负责收集和整理街道办事处内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这包括收集人口、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数据,并确保数据来源准确可靠。
统计专报制度汇编模板
统计专报制度汇编模板一、总说明统计专报制度汇编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统计局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汇编适用于各级统计局、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统计工作。
二、报表目录1.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报表2.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3. 人口与就业统计报表4. 商品流通统计报表5. 对外经济贸易统计报表6. 财政金融统计报表7. 科学技术统计报表8. 教育统计报表9. 卫生统计报表10. 环境保护统计报表11. 社会保障统计报表12. 其他统计报表三、调查表式1.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报表(1)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表(2)分行业增加值统计表(3)分地区生产总值统计表2.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1)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指标统计表(2)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3)分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3. 人口与就业统计报表(1)人口主要指标统计表(2)就业主要指标统计表(3)城乡劳动力资源统计表4. 商品流通统计报表(1)商品零售主要指标统计表(2)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统计表(3)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统计表5. 对外经济贸易统计报表(1)进出口贸易统计表(2)利用外资统计表(3)对外投资统计表6. 财政金融统计报表(1)财政收入统计表(2)金融业主要指标统计表(3)保险业主要指标统计表7. 科学技术统计报表(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统计表(2)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表(3)知识产权统计表8. 教育统计报表(1)教育主要指标统计表(2)分地区教育统计表(3)各类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9. 卫生统计报表(1)卫生主要指标统计表(2)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3)卫生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10. 环境保护统计报表(1)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统计表(2)分地区环境保护统计表(3)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统计表11. 社会保障统计报表(1)社会保障主要指标统计表(2)分地区社会保障统计表(3)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统计表12. 其他统计报表(1)其他重要统计指标统计表(2)专项调查统计表(3)统计分析报告模板四、填报说明1. 填报单位:各级统计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文(3篇)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文第一章绪论1.1 选题背景统计工作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推动统计工作的开展,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统计工作站,以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本文旨在对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职责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通过对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职责进行分析和总结,有助于明确职责的范围和要求,提高统计工作站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还可以为其他街道办事处的统计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职责2.1 数据收集与整理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负责对辖区内的各项统计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
包括人口、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数据。
收集的数据需要经过初步整理和筛选,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统计分析与报告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负责对收集整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归纳,形成统计报告和分析报告。
这些报告可以用于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决策、政策制定和项目规划等方面。
同时,还可以用于向上级政府部门和其他机构进行汇报和交流。
2.3 统计法规与标准的宣传与推广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负责宣传和推广统计法规和统计标准。
通过组织培训、宣传活动等形式,提高干部和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意识,增强大家的统计素质和统计法律法规的遵守意识。
2.4 数据库建设与维护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负责建设和维护统计数据库。
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使用,提高数据的利用率和共享性。
同时,还需要进行数据库的定期更新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5 统计工作的协调与监督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负责协调和监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
包括各个单位和部门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按时、准确地完成。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统计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度部分:
1. 统计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明确统计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划
定统计工作的职能和权限。
2. 统计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机制:制定统计工作人员的选拔
标准,并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统计工作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3. 统计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数据的收集、整理、存储和
保密,以及统计报表的编制和归档等。
4. 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数据的篡改和损毁。
5. 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系统,确保统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二、业务流程部分:
1. 统计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人员通过收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获取相关数据。
2. 数据的整理和分析:统计工作人员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然后进行数据的分析和比较。
3. 统计报表的编制: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统计工作人员将数
据进行汇总和统计,然后编制统计报表。
4. 统计报表的审核:经过编制的统计报表需要经过负责人的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 统计报表的发布和传递:经过审核的统计报表会向上级机构
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发布和传递,以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
6. 数据的分析和利用:统计工作人员根据统计报表进行数据的
分析和利用,为相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科学指导。
以上是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的基本内容,具
体的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统计部部门制度汇编范本
统计部门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统计工作的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在决策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的整理、统计信息的发布等。
1.3 统计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二、统计机构和人员2.1 各级统计部门应设立统计机构,配备相应的统计人员,负责本地区的统计工作。
2.2 统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地区的统计工作。
2.3 统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统计培训,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统计调查3.1 统计调查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计划进行,必要时可以进行专项统计调查。
3.2 统计调查应采用科学的方法,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统计调查应遵循保密原则,对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不得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统计报表4.1 统计报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统计报表制度进行,包括定期报表和专项报表。
4.2 统计报表应采用标准化格式,确保报表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4.3 统计部门应按时提交统计报表,并对报表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分析,形成统计报告。
五、统计资料的整理和保管5.1 统计资料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统计资料的整理和保管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5.2 统计资料应进行电子化和纸质化双重保存,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5.3 统计资料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资料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统计信息的发布6.1 统计信息发布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统计信息发布的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6.2 统计部门应通过适当的渠道和方式发布统计信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查询。
统计行业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统计行业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统计行业管理,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统计活动的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三条统计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遵循科学的方法,保守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四条国家设立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统计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统计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第五条统计机构应当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
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统计从业资格。
第六条统计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动。
确需调动的,应当事先征求上级统计机构的意见。
第七条统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客观、公正地收集、处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第三章统计数据收集和处理第八条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指标。
第九条统计数据收集应当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数据收集、处理和传输的效率。
第十条统计数据处理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统计数据发布和共享第十一条统计数据发布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共享应当建立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统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逐步实现统计数据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第五章统计监督和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各级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活动的监督,对统计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统计机构应当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违反本汇编规定的,由统计机构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文(三篇)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是负责街道范围内统计数据的机构,其职责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负责统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统计工作站要负责收集街道范围内各类统计数据,包括人口、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数据。
收集方式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抽样调查、数据采集等途径进行。
同时,统计工作站还要负责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统计数据的分析与发布:统计工作站要进行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数据的比较、计算、分布等。
通过分析可以使得统计数据更具有实际参考意义和科学性。
同时,统计工作站还要负责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包括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将数据向社会公布,以便广大群众了解街道的统计情况。
3. 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站要负责建立并完善街道范围内的统计制度。
制定统计数据的收集标准和方法,明确数据的发布和使用权限,并完善数据的保密措施等。
同时,统计工作站还要负责定期对统计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4. 统计数据的应用和分析:统计工作站要将统计数据应用到街道管理和决策中,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分析统计数据可以发现街道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潜力,为街道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同时,统计工作站还要向相关部门提供需要的统计数据,以便各部门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
综上所述,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是负责街道范围内统计数据的机构,其职责包括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统计数据的分析与发布、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的应用和分析等方面。
通过科学的统计工作,为街道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文(二)街道办事处的统计工作站主要负责以下职责:1. 收集数据:负责收集街道范围内的各类统计数据,包括人口数据、经济发展数据、社会保障数据等。
2. 统计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通过指标计算、数据比较等方法,提供相关的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为街道办事处提供决策依据。
统计站上墙工作制度范本
统计站上墙工作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统计站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国家、地方统计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
统计站上墙工作制度遵循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1. 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
2. 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及时、全面。
3. 搜集、整理、提供本镇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4. 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订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5. 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镇、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帐,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 完成本镇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
三、工作流程和时限1. 统计站接收上级统计部门下发的统计报表和调查任务,明确报表填报要求、报送时限等。
2. 统计站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表填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基层单位按照要求填报统计报表,统计站对报表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形成综合统计报表。
4. 统计站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综合统计报表,同时提交相关统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5. 统计站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长期保存和查询。
四、工作质量和要求1. 统计数据要准确、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2. 统计报表要规范、整洁、清晰,不得涂改、撕毁、遗失。
3. 统计站工作人员要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
4. 统计站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内部管理。
统计及上报制度汇编模板
统计及上报制度汇编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统计工作,规范统计及上报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在决策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统计及上报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及上报工作,并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统计报表第五条统计报表是收集统计数据的重要工具,各级统计机构应根据统计工作需要,制定和修订统计报表制度,报上级统计机构审批。
第六条统计报表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包括报表名称、编号、统计内容、统计指标、统计范围、报送期限等。
第七条统计报表的发放、收集、审核、汇总、上报等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确保统计数据及时上报。
第八条统计报表的填报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
三、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第九条各级统计机构应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统计调查对象应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虚报、漏报、迟报。
第十一条各级统计机构应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第十二条各级统计机构应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保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统计信息发布第十三条各级统计机构应定期发布统计信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经济发展状况。
第十四条统计信息发布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发布的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第十五条统计信息发布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发布的统计数据符合国家统计标准和规定。
五、统计培训和宣传第十六条各级统计机构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第十七条各级统计机构应积极开展统计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和参与统计的积极性。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职责主要包括:
1. 收集统计数据:负责收集街道范围内的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等各类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统计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组织、整理和分析,生成统计报表和图表,并提供相关数据分析和研究。
3. 统计调查:组织和实施统计调查项目,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
4. 数据管理:负责建立和维护街道统计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供数据查询和管理服务。
5. 统计信息发布:定期发布和更新街道统计信息报告,向社会公布重要统计数据,提供参考和支持。
6. 统计监督:监督和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统计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
7. 统计培训:开展统计方法和技术的培训,提高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统计工作水平和意识。
8. 统计协调: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统计工作的协调与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9. 统计政策研究:对相关的统计法规、政策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统计政策建议和改进措施。
10. 统计咨询:为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的咨询和查询服务,解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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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规章制度
统计规章制度
一、为了规范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统计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统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统计数据的采集,统计数据的采集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标准进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四、统计报表的填写,统计报表的填写应当清晰、准确,不得随意篡改或造假。
五、统计保密,统计工作涉及的数据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
六、统计人员的培训,统计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提高统计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七、统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统计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
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甚至行政处罚。
八、统计工作的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统计工作中的问题。
九、统计工作的奖励,对于在统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十、本规章制度由统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对于不明确的情况,可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以上为统计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统计站规章制度范本
统计站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统计站工作,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统计站是负责本行政区域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实施统计监督,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第三条统计站应当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客观、公正、严谨、创新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第二章统计调查与统计报表第四条统计站应根据国家统计调查计划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统计调查计划,确保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统计站应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组织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的填报单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第六条统计站应当对统计报表的填报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统计报表填报质量。
第七条统计站应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分析,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整理、保管与发布第八条统计站应对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进行归档保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查阅、借阅制度。
第九条统计站应定期发布统计资料,满足政府、社会和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发布统计资料时,应遵守国家有关统计信息发布的规定。
第四章统计监督与检查第十条统计站应依法对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统计站应定期开展统计自查自纠工作,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五章人员与管理第十二条统计站应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统计站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统计站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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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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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盛
福
花
园
社
区
济
炼
社
区
统计站
区统计局
统计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增强统计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
2、执行国家、省、市、区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按要求完成各类专业统计报表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准确、及时向区统计局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资料。
3、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各项社会经济调查,承担国家、省、市和县(市)区统计局部署的各类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的调查任务。
4、负责组织本统计站地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统计人员按规定准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做好统计人员的上岗辅导工作。
5、做好统计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对各种原始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做好统计资料的交接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内的有关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等基础资料,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办事处提供统计数据、经济信息和其它统计服务。
7、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搞好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和地域范围内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季度动态维护工作,为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和管理奠定基础。
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按照《统计法》要求开展本辖区的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工作的上传下达,贯彻落实好区统计局各专业的统计业务工作。
2、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报出上级规定的各种综合统计报表、统计普查和抽样调查报表。
调查、整理、分析统计资料,及时满足各级领导及各部门对统计信息的需要。
3、建立健全并保管好本辖区内的统计原始记录、报表,力求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信息灵通,不出差错。
4、坚持实事求是,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认真搞好统计工作,把好关卡,不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按照市、区统计部门要求,开展好《统计法》宣传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5、认真学习统计专业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做到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统计水平。
统计站微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专机专用统计人员要严格管理本站计算机设备,只允许本站人员上机操作,不得随意动用非本科室微机。
第二条规范操作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自觉养成爱护机器及各类配套设施的良好习惯,讲究卫生。
上机人员工作完毕或较长时间不用机器时,必须自觉、及时将微机、打印机等设备电源关闭。
第三条数据备份要强化数据备份的意识,必须做到对本站所使用计算机上的专业数据库和处理程序及日常重要数据实行数据备份。
第四条设备管理非本站工作人员,一律杜绝使用本站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工作人员不得让小孩及其他无关人员操作及使用本站计算机。
第五条设备保养应经常做好微机及工作台的卫生工作,保持微机的表面干净无尘、无污垢;做到工作台上下无杂物,保持整洁。
第六条专人维护必须明确有专门责任人对微机设备进行保管、保养、定期维护检查。
第七条调阅信息上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政治纪律,绝不容许在机器上玩游戏,或利用网络调阅法律明令禁止的信息。
第八条装载资料严禁在微机上装载游戏和国家政策、法律明令禁止的图片、资料等其他与本科业务工作不相关的任何内容。
第九条网络保密要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数据资料的非法泄露。
第十条防毒杀毒要牢固树立在单机和网络环境下对计算机病毒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得随意下载网络程序,防止计算机病毒进入计算机系统对系统进行破坏,自觉维护网络安全。
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对统计资料实行综合统一管理与专业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办法。
年报综合表和基层表由各专业统计人员严格按照档案要求分门别类整理好,做到整洁有序,不散不烂,然后造册移交给档案室,由档案员按照规定整理、装订入档。
月度综合表和基层表由各专业装订成册进行保管。
2、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影视资料)都必须认真收集、系统整理、妥善保存、及时归档、严防散失。
人员变动移交时,应有第三人监交,保证移交资料及时、完整。
3、对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统一由综合统计人员负责。
查询统计资料时,须有单位介绍信,在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查询,原则上不在电话中提供统计资料。
无特殊情况,统计资料不予外借。
4、城乡居民家庭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概不对外提供。
汇总整理的进度统计资料在未上报之前和年度统计资料在统计公报未发布之前,不对外提供。
涉及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秘密的统计数据属于保密范围,一般对外不提供微观数据。
5、违反统计保密规定,泄露机密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论处。
统计站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1、根据本街道办事处统计法执行情况和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状况,研究制定本街道办事处统计法规和统计业务培训计划,分类、定期对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规和统计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统计法制意识和统计业务水平。
2、每年对城镇居民生活质量调查员和农村住户辅助调查员进行一到两次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记账户的水平。
3、积极参与区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法制和统计业务培训,搞好本街道办事处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和协调,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进一步充实、完善自己的专业水平。
4、做好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建档立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