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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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问答

劳动监察问答

1、常听说劳动监察部门是劳动者的维权卫士,劳动监察部门到底有哪些职责啊?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2、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哪些具体问题实施劳动监察啊?他们可以主动去调查单位吗?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下列行为实施劳动监察,主动检查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3、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获得听证的权利?答:根据《行政处罚法》以及《深圳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可能对用人单位作出吊销许可证、50000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等重大行政处罚的,监察部门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享有听证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书面答复监察部门是否申请听证。

4、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对我造成了损害,需要对我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就赔偿的金额一直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我能否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帮我处理?答: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是怎样的?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监察大队的作用在于监督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是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的。

可以说,劳动监察大队是一个起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的机构。

那么,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是怎样的呢?小编关于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劳动监察受理范围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所需材料:投诉人需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并载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二、处理程序劳动监察机构通过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形式发现违法行为→按照属权限范围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予以处罚;违法事实不存在或情节轻微且已改正,不予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三、办理时限对已立案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四、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1、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但不能组织双方调解;劳动仲裁乃至劳动诉讼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但可以组织双方调解。

劳动监察大队内部管理制度

劳动监察大队内部管理制度
保守机密
对工作中涉及的机密信息,应当保守秘密,不得 随意泄露或利用。
工作流程
案件受理
对劳动者的举报、投诉等予以 受理,并及时展开调查。
案件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按照法律法规进 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罚款、 吊销营业执照等。
案件跟踪
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 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工作标准与规范
执法程序规范
培训机制
针对不同岗位和业务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素质 。
人员绩效考核与晋升
绩效考核
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客 观、公正的评价,为晋升和奖励提供依据 。
VS
晋升通道
制定清晰的晋升通道和标准,鼓励员工提 升自身能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人员奖惩与激励
奖励制度
设立多种奖励方式,如奖金、荣誉等,表彰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
印章管理
建立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保管责任;对印章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印 章滥用或遗失。
06
劳动监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预算与核算
预算编制
劳动监察大队应按照财政部门的 要求,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 任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按时 报送财政部门。
预算执行
监察大队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预 算,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 执行情况。
遵守执法程序,保证执法过程 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文书制作规范
制作各类执法文书,要做到格 式统一、内容规范、表述准确

档案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 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利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04
劳动监察大队人员管理制度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劳动监察大队是受理一些对于劳动争议纠纷投诉的机构,那么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劳动监察大队对于收到的举报和投诉会怎样处理?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

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八、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劳动监察投诉手续: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

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

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二、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篇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及监察事项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投诉人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2、投诉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与被投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并提供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投诉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四、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条件: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

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五、群众举报、投诉后的办事程序:1、劳动者递交投诉文书。

2、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3、指定承办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特殊经批准后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监察发工资信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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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监察拖欠工资宣传信息怎么写有用,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

对于拖欠工资,查证属实的,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发工资需要带哪些材料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以上并没有具体规定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带的材料,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只需带着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本人亲自前往,填写投诉书即可。

三、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发工资需要带哪些材料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服务指南

劳动保障监察服务指南

劳动保障监察服务指南劳动保障监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为了让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更好地了解劳动保障监察的相关知识和服务流程,特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具体职责包括: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方面。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涵盖了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劳动者的权利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加班工资等。

3、休息休假的权利,如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四、用人单位的义务1、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3、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或者违法延长工作时间。

5、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6、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

7、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举报投诉渠道1、电话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电话,电话号码可以通过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公告等渠道获取。

2、上门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办公地点进行举报投诉。

3、网络举报投诉:部分地区开通了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劳动者可以通过网络提交举报投诉信息。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制度为了规范对举报(投诉)劳动违法行为的处理,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劳动保障监察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是在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范围内受理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和投诉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举报(投诉)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举报电话:96309,63893244。

二、受理举报(投诉)的劳动违法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为举报者保密。

三、受理举报(投诉)值班实行专人轮流值班制,做好每天举报(投诉)受理情况的记录。

四、在接到信函举报时,值班监察员应及时填写《受理举报情况登记表》;在接受电话举报时,由值班监察员将电话内容记录于《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上,原则上要求举报者上门举报;举报人上门举报的,须告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须知》,并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在受理投诉时,应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做到一件一表流水编号。

五、受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应及时报大队,由大队分配给各股室调处,承办人员认为需要上门取证或核实情况的,经大队批准可以作进一步调查取证。

六、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投诉事项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一)被举报、投诉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超过2年时效的;(二)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三)投诉事项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者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四)投诉人不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的。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图。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和义务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和义务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和义务
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维护劳动者权益、监督劳动法规执行的重要部门。

他们的职责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同时,他们也承担着一定的义务,包括保证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和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等。

劳动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他们会定期检查企业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工时安排等情况,确保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他们会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监察大队还负责监督劳动法规的执行情况。

他们会检查企业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是否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合法的工作环境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他们会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劳动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除了以上职责,劳动监察大队还有一些其他的义务。

首先,他们要保证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他们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地解决劳动纠纷。

其次,他们需要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和指导。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向他们咨询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他们会给予解答和指导,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劳动监察大队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他们的义务是保证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和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他们的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哪些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哪些

劳动监察⼤队的职责有哪些
劳动监察⼤队有的地⽅叫劳动监察科,是⼈⼒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部门,那劳动监察⼤队究竟是做什么的呢?下⾯由店铺⼩编简要介绍劳动监察⼤队的职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负责拟定加强本区企业规范⽤⼯的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政执法管理⼯作;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作;
4、负责对⾏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作;
5、负责企业⽋薪保障⾦的受理及审核⼯作;
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作;
7、负责本区外国⼈就业监管⼯作;
8、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作。

以上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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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条例

劳动监察条例

劳动监察条例劳动监察条例是我国用来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安全和劳动秩序的重要法律法规。

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劳动监察条例,并对其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总则劳动监察条例是在我国劳动法基础上制定的,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条例明确了劳动监察的基本原则和任务,为劳动监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二、劳动监察的范围和对象劳动监察的范围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等方面。

劳动监察的对象主要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组织。

三、劳动监察的内容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2.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符合法律要求。

3.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符合相关标准。

4.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进行调解,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劳动监察的措施和程序劳动监察采取的措施包括检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等,劳动监察人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劳动监察的程序包括接受劳动者申诉、发现问题后通知用人单位整改、制发整改意见等。

五、劳动监察的责任和义务劳动监察人员有权和义务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

用人单位有义务配合劳动监察工作,并按要求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六、劳动监察的违法和处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会受到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吊销营业执照等。

劳动监察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七、劳动监察的效果和问题劳动监察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发展。

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监察工作不配合,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等。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能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能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能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应该对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能范围进行简要的介绍和概括。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内容示例: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机构。

作为劳动监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监察大队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能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首先,他们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工资支付、工时安排、劳动保护等。

其次,他们承担着调解和处理劳动纠纷的任务,为双方提供公正的仲裁和调解服务,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与稳定。

此外,劳动监察大队还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企业和劳动者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

劳动监察大队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和推动就业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他们的工作不仅关乎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劳动监察大队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完善监督和检查机制,提高劳动监察的效果和效率。

总之,劳动监察大队作为一个专门从事劳动监督管理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机构,其职能涵盖了劳动法规的监督执行、劳动纠纷的调解处理和法律宣传教育等方面。

他们的工作对于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对整篇文章的框架和组织方式的介绍。

通过清晰地列出文章的各个章节和子章节,读者可以在阅读过程中更好地理解文章的整体结构和逻辑。

下面是本文的详细结构安排:2. 正文:2.1 职能一: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介绍劳动监察大队的第一个职能。

我们将讨论该职能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方法。

此外,我们还将提供一些相关案例和实证数据,以支持对该职能的理解和认识。

哪些机构可以进行劳动监察

哪些机构可以进行劳动监察

哪些机构可以进行劳动监察我国有一项制度叫做劳动监察,顾名思义就是指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意思,不是所有的机构都可以进行劳动监察的,可以进行劳动监察的机构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机构。

我国有一项制度叫做劳动监察,顾名思义就是指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意思,不是所有的机构都可以进行劳动监察的,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哪些机构可以进行劳动监察吧。

▲哪些机构可以进行劳动监察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机构▲相关阅读:▲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主要包括:(1)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2)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3)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地方劳动监察机构业务上受上一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职责的实施者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一、受理条件。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包括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案件。

申请受理的当事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申请人必须是与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2.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证明材料等;3. 申请人必须依法履行申请程序,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二、受理流程。

1.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2. 申请人将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提交至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窗口;3.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接收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4. 初步审核合格后,工作人员将受理申请登记,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5. 调查核实结果出来后,劳动监察大队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6. 当事人如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依法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复议申请。

三、受理要求。

1.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2. 申请人应当配合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3. 劳动监察大队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申请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 当事人应当尊重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辱骂、威胁等行为;5. 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复议程序,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申请,但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四、受理结果。

1. 劳动监察大队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2. 处理决定如对当事人不满意,当事人可依法提出复议申请;3. 处理决定如涉及行政处罚或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诉讼。

五、结束语。

劳动监察大队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受理和处理相关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当事人能够依法履行申请程序,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材料,配合劳动监察大队的调查核实工作,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权责清单

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权责清单

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权责清单摘要:一、引言二、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简介三、权责清单概述1.劳动保障监察职责2.劳动保障监察权限3.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成果五、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启示与建议六、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厦门市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作为负责该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政府部门,承担着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职责。

本文将对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解读,以帮助企业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规定,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简介厦门市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立于2005 年,是隶属于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大队内设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等科室,现有执法人员20 余人。

多年来,大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权责清单概述1.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职责主要包括: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参与劳动保障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

2.劳动保障监察权限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有以下权限: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询问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

3.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制定监察计划,明确监察范围和重点;开展现场检查,了解被检查单位的劳动保障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找劳动监察大队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找劳动监察大队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找劳动监察大队在建筑行业中,工程合同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双方带来诸多不便和损失。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许多企业和个人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找劳动监察大队的范本。

我们要了解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范围。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当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发生时,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投诉材料。

这份材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2. 被投诉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3. 投诉事项:简要描述合同纠纷的起因、经过和结果;4. 证据材料:提供与合同纠纷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文本、往来邮件、付款凭证等;5. 投诉请求:明确要求劳动监察大队采取何种措施解决问题。

准备好投诉材料后,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投诉:1. 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地点,携带好投诉材料;2. 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交投诉材料;3. 工作人员会对投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4. 如果符合条件,工作人员会登记备案,并告知投诉人后续处理流程;5. 劳动监察大队会根据投诉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会联系被投诉单位了解情况;6. 根据调查结果,劳动监察大队会出具相应的处理意见或建议;7. 如果双方都接受处理意见或建议,可以签订和解协议,解决纠纷;8. 如果一方不接受处理意见或建议,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找劳动监察大队是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通过准备详细的投诉材料,按照劳动监察大队的流程进行投诉,我们有望得到公正客观的处理结果。

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表达;2. 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据材料,不要隐瞒事实;3. 尊重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流程,配合工作人员的调查核实;4. 在签订和解协议时,要认真阅读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有:
1、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劳动关系方面的案件;
2、用人单位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违反劳动法规定强制劳动者加班,或者违反劳动法规定压榨劳动者报酬的案件;
3、劳动用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案件;
4、劳动用工时间方面的案件;
5、未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服务等方面的案件;
7、劳动用工各种保险待遇未及时给付的案件;
8、劳动者未经许可被转正、被迫辞职的案件;
9、劳动者未按规定休假的案件;
10、其他距离劳动用工相关的行政管理案件。

什么是劳动监查,劳动监察包括哪些内容

什么是劳动监查,劳动监察包括哪些内容

什么是劳动监查,劳动监察包括哪些内容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国劳动部门建⽴了劳动监察制度,那么什么是劳动监查,劳动监察包括哪些内容,关于劳动监察包括哪些内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劳动监察包括哪些内容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政法规的,建议有关⾏政机关给予⾏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检查、纠举、处罚等⼀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包括哪些内容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和履⾏情况;3、单位招聘职⼯的⾏为;4、劳动者的⼯作时间;5、企业遵守企业⼯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6、单位⽀付职⼯⼯资的情况;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情况;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社会保险⾦给付情况;10、单位遵守职⼯福利规定的情况;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13、承办境外承包⼯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员合法权益的情况;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监督劳动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检查、督促、纠偏、处罚等⼀系列监督活动。

劳动监督是保障劳动法得以切实贯彻执⾏的重要⼿段,具有监督主体的⼴泛性、监督对象的特定性、监督内容的全⾯性、监督性质的多样性等特征。

本章从⼴义上研究劳动监督及法律责任,涵盖但不仅限于劳动监督制度。

劳动监督与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切实执⾏的主要环节。

《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是由劳动⾏政部门、⼯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依法对⽤⼈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是什么

劳动监察⼤队职责是什么职责是:1、督促⽤⼈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续。

2、负责劳动合同的推⾏和管理⼯作。

3、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为的举报、投诉。

劳动监察⼤队是劳动⼯作过程中的检查者,如果劳动⼈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他们提出投诉,他们将出⾯处理。

那么劳动监察⼤队职责是什么?⼩编将整理了⼀些劳动监察⼤队职责相关的知识,感兴趣的⼈可以往下阅读。

⼀、劳动监察⼤队职责是什么1、贯彻执⾏党的路线、⽅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和规章,督促⽤⼈单位贯彻执⾏;检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的案件。

3、督促⽤⼈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续。

4、负责的推⾏和管理⼯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作或移交委员会处理。

7、对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罢⼯、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作。

⼆、劳动监察内容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和履⾏情况;3、单位招聘职⼯的⾏为;4、劳动者的⼯作时间;5、企业遵守企业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6、单位⽀持职⼯⼯资的情况;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情况;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费的情况;9、社会保险⾦给付情况;10、单位遵守职⼯福利规定的情况;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13、承办境外承包⼯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员合法权益的情况;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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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
我们知道,劳动监察是监督用人单位的部门,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投诉需要在监察范围之内,那么,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监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所需材料:
投诉人需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并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处理程序:
劳动监察机构通过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形式发现违法行为→按照属权限范围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予以处罚;违法事实不存在或情节轻微且已改正,不予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
办理时限
对已立案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相关知识: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1、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但不能组织双方调解;劳动仲裁乃至劳动诉讼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但可以组织双方调解。

2、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追究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劳动仲裁追究的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3、被处理对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监察导致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劳动仲裁只会产生民事责任。

4、违法行为的实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一年,劳动仲裁的受理时效是两年。

5、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

6、对同一违法案件的处理,劳动监察行政处罚的力度要大于仲裁。

例如,对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仲裁只能裁决按规定补缴,而监察除责令补缴外,还可以加收滞纳金。

又如,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加班费等的违法行为,仲裁只能裁决企业支付劳动报酬及相当于劳动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而监察除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责令企业按相当于劳动报酬1至5倍支付赔偿金。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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