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副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一、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决策规划,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年听取班子成员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组织制定和签发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全覆盖的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明确考核结果运用办法,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杭州市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和行业评定标准内容每年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并结合实际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标准化定级。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和签发《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11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评估和修订。
教育和督促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组织制定和签发培训计划,落实《杭州市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指导手册》,每半年至少宣讲1次安全生产,对安全培训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5.辨识风险点,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消除隐患。
制定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清单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每季度对自身安全风险普查报告变化情况和风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确认,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常普常新和隐患自查自改。
每月不少于1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定期听取本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安全生产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应急措施、管控责任人,并及时更新。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制定和签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每半年组织或参加至少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浙江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评价细则
3.1
主要负责人:
市场开办者的主要负责人应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不应是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
3
1.没有建立并落实本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扣1分。
2.作的,扣1分。
5.2
管理档案:
1.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
2.鼓励建立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
3
1.应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一户一档),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随机抽取5家入场销售者进行判定,发现每家不符合的,扣0.2分。
5.4
★
市场准入(抽样检验):
3.没有记录检查的相关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或没有保存记录的,扣0.5分。
2.3
★
市场开办者发现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依照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1.发现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没有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的,扣0.5分。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场开办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不符合的,扣1分。
4.市场开办者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不符合的,扣1分。
5.能提供相关保险购买证明的,加0.5分。
6.市场开展应急事故演练,并保留记录的,加0.5分。
本条款最高得分为4分,(含加分)。
2.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6个月,随机抽取5家入场销售者进行判定,发现每家不符合的,扣0.2分。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信息公示
项目
主体责任
责任依据
处罚依据
法律责任
信息公示
应当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检查结果有重要影响的,学校食堂应当按照规定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பைடு நூலக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 四十八条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十二)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5.17•【字号】浙市监餐〔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市监餐〔2024〕7号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7日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下同)的备案,以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慈善机构、寺庙、银行等机构从事的非营利性食品赠送行为;(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42条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42条摘要: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概述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42条内容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实际应用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意义和作用五、结论正文: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概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是我国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而制定的一份清单。
它详细列举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责任,包括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贮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42条内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共计42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
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召回制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召回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6.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过程等方面的标准和规定。
7.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出厂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8.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保存销售记录。
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自查、召回等信息。
1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主动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危害。
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实际应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在实际应用中,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执行清单中的各项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能够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意义和作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
如:
(1)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感官性状异常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个人卫生等方面进行自查;
(3)接到监管部门通知后,未立即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4)对自杳(检杳)发现的问题,未逐项分析原因并立即进行整改。
3.未能提供相关记录的或记录不全,扣1分。
5
1接触直接入口或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时应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头发不应外露,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3、8.6
6.3★
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销售散装食品、特殊食品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标识要求进行食品销售。
2.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不符合有关的食品安全标准,扣2分;
3.从事现场制售项目,未配备专用的设备,扣1分;
4.未配备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防潮等防护设备、设施或防护失效的,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5.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6.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未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4.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地址等实际经营情况与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经营食品品种、经营地址以及是否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等信息。)不一致,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扣完为止。
《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第四、第六、第十三条
浙江省连锁便利企业(学校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2版)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浙江省连锁便利企业(学校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2版)
责任清单
分数配比
条款数
一、总部
50
13
1.证照管理
5
2
2.制度落实
12
2
3.人员管理
10
2
4.进货查验
20
4
5.运输过程管理
3
3
二、门店
37
21
1.证照管理
4
3
2.场所设备设施
5
2
3.人员管理
6
3
4.贮存管理
4
3
5.标识管理
4
1.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扣1分;2.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扣2分;3.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地址等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事项不一致,扣2分。
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扣完为止。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3.3
1.2
检查结果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
7
1.完全不能提供自查记录,扣5分;2.没有根据自查制度规定的频次、项目等要求自查,扣5分;
3.未能提供《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扣3分;
4.未能提供《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扣3分;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引言概述:食品安全向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是指明确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清单,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清单1.1 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保证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1.2 食品原料采购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1.3 质量控制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清单2.1 食品安全销售责任:食品经营者应保证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2.2 食品储存责任:食品经营者应对存储的食品进行合理管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3 信息披露责任:食品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监管部门的责任清单3.1 监督检查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确保他们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3.2 处罚追责责任: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及时进行处罚和追责,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3.3 宣传教育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消费者的责任清单4.1 选择购买责任: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4.2 储存食品责任:消费者应正确储存食品,避免食品变质或者污染。
4.3 维权责任:消费者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维权,保护自身权益。
五、社会责任清单5.1 政府监管责任:政府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5.2 企业社会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预食品安全相关的公益活动。
5.3 媒体监督责任:媒体应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报导和监督,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4.1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2
餐饮服务企业和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按规定对食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有相关记录。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4.3
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符合要求。
3.2
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要求、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企业还应制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过程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等食品安全制度。
3.3
按照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3.4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建立并执行入网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加强对配送环节管理。
7.6
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保持线上线下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送餐过程中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八.设施设备
维护
8.1
定期维护、清洁、校验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并保持清洁。
8.2
专间有专用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正常运转。
九.弃物有专门存放设施,及时清理,建有处置台账。
7.4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供餐人数超过100人)和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食品留样符合规范要求。
7.5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标识、贮存、运输,以及检验等符合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7.1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引言概述:食品安全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保障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责任都需要明确,以便监督和管理。
本文将从食品生产、运输、销售和消费四个方面,分别列举相关的责任清单。
一、食品生产环节的责任清单:1.1 生产企业责任:-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质量检测等环节。
-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1.2 农产品生产责任:- 严禁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和化肥,确保农产品的安全。
- 定期检测土壤和水源,确保农产品生产环境的安全。
- 对农产品进行追溯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
1.3 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 使用合格的食品添加剂,确保其安全性和合规性。
- 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标准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定期检测食品添加剂残留量,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二、食品运输环节的责任清单:2.1 运输企业责任:- 保证运输工具的卫生和安全,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 严格控制运输温度,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下运输。
- 建立货物追溯制度,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
2.2 配送责任:-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进行配送,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 定期检查配送车辆和设备的卫生状况,确保食品不受外界污染。
- 加强司机和配送员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3 运输过程监管责任:- 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管和检查,确保食品运输环节的安全。
- 对运输企业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 建立运输食品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强舆论监督。
三、食品销售环节的责任清单:3.1 餐饮企业责任:-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
-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3.2 零售企业责任:- 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合格的食品。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一、背景介绍食品安全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当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标准,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责任主体1.政府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
2.企事业单位:负责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3.农民和畜牧养殖户: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食品安全。
4.消费者:负责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行为,合理选择食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责任内容1.政府部门:(1)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4)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和抽检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企事业单位:(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岗位职责。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加强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商管理,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
(4)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3.农民和畜牧养殖户:(1)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饲料,确保农产品和畜禽产品的安全性。
(2)加强养殖环境的卫生管理,防止疫病传播。
(3)严格遵守农药和兽药的使用规定,确保使用安全有效。
(4)加强农产品和畜禽产品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合格。
4.消费者:(1)合理选择食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2)注意食品标签和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食品。
(3)加强食品加工和烹饪的卫生管理,避免食品污染。
(4)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保护自身权益。
四、责任标准1.政府部门:(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完善程度。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42条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42条【原创实用版】目录1.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背景和意义2.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3.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对食品经营者的要求4.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实施和监管5.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作用和意义正文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背景和意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是由相关部门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旨在加强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便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
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共包括 42 条具体要求,涵盖了食品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经营场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信息,并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妥善维护,确保在第二次检查前不发生撕毁、涂改。
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对食品经营者的要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对食品经营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应按照清单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实施和监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实施和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贯彻落实。
同时,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五、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作用和意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42条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42条摘要: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概述1.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出台背景2.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主要内容3.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目的和意义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42 条具体内容1.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2.食品经营企业的责任3.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4.食品仓储和运输企业的责任5.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责任6.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責任7.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实施和监管1.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3.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流程4.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社会效应1.提高食品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2.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3.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4.增强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正文: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各环节的主体责任。
为此,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42 条,以供参考。
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概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出台背景,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各环节的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主要内容,涵盖了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42 条具体内容1.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经营企业的责任: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提供的餐饮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一、背景介绍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问题。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制定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的内容和要求。
二、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的内容1. 食品安全责任的明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者、相关部门等。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的层级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的范围和要求,包括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
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3.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建立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质量控制等环节。
-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加强食品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卫生安全。
4. 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估和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的合规和质量可控。
-加强对原料和食品的检验和抽检工作,确保原料和成品的合格率。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5.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识别和评估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包括风险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理等。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复查和更新,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宣传-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三、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的要求1. 清单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责任的全面落实。
2. 清单内容要明确具体,责任分工要清晰明确,责任主体要明确具体。
3. 清单的执行要定期评估和复查,及时更新和完善,确保责任的有效履行。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月排查清单
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8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59
生产活动应当符合有关食品生产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0
生产经营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
61
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品种、范围使用量使用,并建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制度。
5
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6
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7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委托生产的食品标签清晰标注委托方、受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八、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宣传管理
72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标注的事项完整、真实。
73
食品添加剂标签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明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
74
生产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9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92
应当对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十二、食品召回管理
93
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一、背景介绍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每一个环节都应明确相应的责任。
本文旨在制定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规范各环节的责任分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食品生产环节的责任清单1. 生产企业责任-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规程和操作规范等。
- 严格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可追溯。
- 主动配合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抽检工作。
2. 原料供应商责任- 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应商,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
- 建立原料追溯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
3. 生产人员责任-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三、食品加工环节的责任清单1. 加工企业责任-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加工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等。
- 严格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加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建立加工记录和检验记录,确保加工过程可追溯。
2. 原料选择责任- 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 定期对原料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
- 建立原料追溯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
3. 加工人员责任- 严格遵守加工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四、食品销售环节的责任清单1. 销售企业责任-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销售标准、规程和操作规范等。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附件1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一)总体要求1.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1.1 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1.2 处罚依据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条款。
1.3 法律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条款。
(二)许可资质管理的责任1. 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1.1 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1.2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1.3 法律责任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2.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2.1 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2.2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2.3 法律责任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
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8.22
•【字号】浙政办发〔2017〕92号
•【施行日期】2017.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
核办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9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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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不能提供自查记录,扣6分;
2.没有根据自查制度规定频次、项目等要求自查,扣4分;
3.没有按照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扣4。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
2、人员管理8分
1.3
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层中至少有两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4
1.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扣4分;
2、浙江省副食品批发市任清单
分数配比
条款数
一、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
40
11
(1)制度落实
12
2
(2)人员管理
8
2
(3)经营者管理
14
4
(4)信息公示
2
1
(5)环境卫生
4
2
二、市场内经营者主体责任
50
16
(1)证照管理
6
2
(2)人员健康
2
1
(3)设备设施
4
1
(4)贮存管理
6
制度每缺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职责的规定》(试行)第六条 (2014年2月1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1.2★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以及市场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保留自查记录,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辖区监管部门提交一份年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投诉举报处理、潜在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以及处置措施等情况。
2
随机抽取10家不同类型的经营户:
1.未签订协议,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2.协议内容不完整,未包含市场进入和退出、食品安全保障方面、不合格品下架退市等内容,每家扣0.5分,扣完为止;
3.协议缺少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等不规范情况,每家扣0.5分,扣完为止。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3〕210号第二条、第四款、第三点;
1.经营者不能提供供货者资质证明或有关合格证明的,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2.经营企业不能提供进货台账、凭证,或者进货查验记录、凭证信息不完整,如缺少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信息,每家扣0.5分,最多扣2分;
3.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凭证未按规定期限保存的,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信息完整的进货凭证可视同进货查验记录)。
1
1.查阅监督抽检不合格记录,未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未将不安全食品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每家扣1分;
2.未做好停止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记录;每家扣1分;
(从事批发业务的其他经营者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抽查和打分)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四款。
7、召回管理2分
2.9
食品经营者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食品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销售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2
随机抽查10家不同类型的经营户:
1.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回收食品未显著标示,或单独隔离存放,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2.未按规定做好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回收食品处理记录,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5、进货查验8分
2.7★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2.食品与有毒有害物质一同贮存、运输,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3.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未分别包装,明确标识,与食品及包装材料未分隔放置,每家扣0.5分,扣完为止。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5.5 、5.6
2.6★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回收食品应当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8
随机抽查10家不同类型经营者,每个经营者抽1个批次产品:
3.证照未在醒目处公示(可以在市场内指定区域集中展示),每家扣0.5分,扣完为止。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二、市场内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
50分
2.2
张贴并保持上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2
未张贴上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的,每家扣0.5分,扣完为止。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2、人员健康2分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职责的规定》(试行)第八条 (2014年2月1日)。
一、市场开办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40分
1.8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4
市场开办者未保留不安全食品的处置记录(下架退市记录),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培训和考核记录,扣2分;
3.有培训和考核记录,但培训时间、考核等不符合要求,扣1分。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1.4
每年组织市场内经营者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并保存培训记录。
8
随机抽查10家不同类型的批发经营企业,每个经营户抽1个批次产品:
1.完全不能提供批发销售记录、销售凭证,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2.批发销售记录、销售凭证信息不完整,如缺少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信息,每家扣0.5分,最多扣2分;
3.批发销售记录、销售凭证未按规定期限保存的,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信息完整的销售凭证可视同批发销售记录)。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职责的规定》(试行)第十九条(2014年2月1日)。
5、环境卫生4分
1.10
副食品批发市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25米以上的距离;
2
市场周边存在垃圾堆放区等其他污染源,扣2分。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 11★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5.4、6.4
4、贮存环节4分
2.5
贮存的食品与地面、墙面保持适当距离。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应分别包装,明确标识,并与食品及包装材料分隔放置。
2
随机抽查10家不同类型的经营户:
1. 贮存食品未与地面、墙面保持适当距离,扣0.5分,最多扣1分;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九条。
4、信息公示2分
1.9
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示栏(牌)或者电子信息屏,公布市场管理制度、投诉电话,及时发布商品质量监测、消费警示和提示等信息。
2
1.未设置信息公示栏(牌)或电子信息屏公示相关信息,不符合扣2分;
2.公示的信息不完整,缺少市场管理制度、投诉电话、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等,每缺一项扣1分。
4
2
(5)进货查验
8
1
(6)批发销售
8
1
(7)召回管理
2
2
(8)标识管理
16
6
三、其他要求
10
4
四、加分项
8
4
合计
108
35
浙江省副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规范
评审对象
项目
序号
责任清单
配分
检查细则及评分
规范依据
一、市场开办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40分
1、制度落实12分
1.1★
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主履行或督促经营户实施如下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6
随机抽取10家不同类型的经营户:
1.没有建立经营者档案,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2.经营者档案信息不全,如缺少经营者证照、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每家扣0.5分,扣完为止。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3〕210号第二条、第四款、第二点;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职责的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第十八条 、第二十条。
4
随机抽取10家经营户,查看经营户培训记录,不能提供培训记录的,每家扣0.5分,扣完为止。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职责的规定》(试行)第十六条;《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一、市场开办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40分
3、经营者管理14分
1.5★
市场开办者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经营者管理档案,包括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消费者投诉等信息。
4
随机抽查10家不同类型的经营户:
1.经营者未按照食品标签警示说明或注意事项贮存和销售食品的,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2.冷藏冷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3.食品未在规定条件下贮存、销售;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4.冷藏(冻)柜未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整洁;扣1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