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
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区域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2、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1/2或以上的,其干部构成应当与本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少于1/2或者更少的,一般应高于本民族人口比例。
一、二、政府的界定广义: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所有国家机构的总称。
狭义:国家行政机关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国家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镇的建制和区域划分。
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是国际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的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三个内容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三个内容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和优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中国政治制度》课件
城乡居民群众以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为依据,在城乡 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 住地范围内管理公共事务 和公益事业的群众自治制 度。
PART 02
中国政党制度ຫໍສະໝຸດ 中国政党的产生与发展中国政党的起源
中国政党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的立宪运动,当时一些具 有现代意识的士人开始组织政治团体,倡导立宪改革。
现代政党的形成
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
律。
监督权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 督,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进行 检查和监督。
重大事项决定权
讨论和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如 国家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等。
人事任免权
选举、决定和任免国家机关领 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与优势
结构形式、政党制度及选举制度等。
输标02入题
01
政治制度的核心:国家政权。
03
政治制度的多样性: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条件下,政 治制度各不相同。
04
政治制度的根本性质:由经济基础决定,并反作用于 经济基础。
中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
自夏朝开始,历经商、西周、春 秋、战国、秦朝等时期,形成了 以皇权为中心的政治制度体系。
PART 03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
起源于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实行“三三制”政权建设,奠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雏 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
经过长期实践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成为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和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
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198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 自治法》。
中国民主政治制度体系
中国民主政治制度体系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政治制度体系是由多个层次的政治制度组成的。
以下是中国民主政治制度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1. 国家机构体系: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这些机构分别负责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等职能。
2. 地方政权体系: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等地方政权机构,这些机构负责管理地方事务和维护地方稳定。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其他八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与中国共产党共同组成了中国政治协商制度,通过政治协商的方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为国家的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
5.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和发展权,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团结。
6.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在农村和城市社区中,由居民和村民自行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公共事务和维护本地区的社会稳定。
7. 其他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共同构成了中国的政治制度体系。
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指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安排。
我国采取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即人民民主专政,具体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方面。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监督权、决策权等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实行普遍、平等、直接、秘密的原则,代表人民的利益进行政治决策和监督。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确保了人民的权力参与和监督。
其次,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
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是中国国家制度的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决策中具有核心地位,由此确保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稳定和连续性。
同时,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也是一种民主政治实践,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参与国家政治决策,共同推动国家发展进程。
另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为了保护和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发展,我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根据宪法规定,少数民族地区享有自治权,享有法律规定的自治权力和自治权益。
自治权力主要包括自治机关的建立和自治事务的管理。
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确保了各民族平等和谐发展的条件。
最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在基层社区和农村实行的群众自治组织。
根据宪法规定,基层群众可以通过群众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形式参与社区和农村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我国实现了人民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增强了社会的稳定和活力。
总之,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具体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方面。
我国的政治制度有哪些
我国的政治制度有哪些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首先发育于城市。
中共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正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的特定用语,理解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理解中国政治生活的前提。
了解了这些制度,便能读懂:中国共产党领导、“两会”、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选举等一系列中国政治生活中的热门词汇或关键词。
中国的四大基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 群众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全国人民的代表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与国会(美国)、杜马(俄罗斯)、议会(英国)的不同在于,政府和司法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其权力和地位高于行政权和司法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镇、村)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 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 监督国家机关中国国家领导人是怎样选举产生的选举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的程序:推荐候选人、讨论酝酿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
候选人条件:根据宪法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
提名候选人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主席团提名推荐候选人。
主席团提名的名单必须经各代表团讨论、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委员的人选,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
国务院总理的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副主席、委员的人选,由主席提名。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语,指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它不仅包括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的有关制度,而且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基本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二是中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中国当代的政治制度有哪些特色简答题
中国当代的政治制度有哪些特色简答题答:1、人民民主专政。
国家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农民阶级是工人阶级的同盟军,也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2、社会主义制度。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破坏,都是国家和人民的敌人。
3、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经济、文化以及社会事务。
统一战线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参加。
统一战线在国家政治、社会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
4、国家的根本任务和目的。
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共产党继续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5、民主集中制。
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选举产生。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国家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
6、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7、依法治国。
任何个人、政党和社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现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现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作为一个近代化国家,中国的政治制度也在经历着不断的改革和创新。
在经过了先进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的比较和借鉴之后,中国制定了自己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这些制度已经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它是一种代表制度。
代表制度是指,在选举和决策的过程中,人民通过选派代表代表自己的意愿和利益。
作为中国全国性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了全国人民利益和意志,在立法、监察、选举等方面具有最高的权力。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表选举和决策机制,以保障人民的代表权和议会民主。
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指自上而下的科学决策、民主协商和群众运动三者相结合的一种政治制度。
在中国这种制度下,国家建立了构建科学、民主、协商、依法决策的机制,实行全面依法治国,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和政治权利。
同时,中国还通过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和完善了民意衔接机制,加强了公民对政治决策的参与,有效宣传和解释国家政策。
这种政治制度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协商,注重合作和对话,以发挥民众积极性和智慧。
中国现代的民主制度主要通过选举、协商、公开透明、网民留言等来实现。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制度的实现是中国特有的政治制度形式。
在这种制度下,不同民族地区被赋予了较大的自治权利,如设立自治机关,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事务,制定本民族的文化、教育和社会制度,维护本民族的自主权和基本权力等。
这种制度的实现,使得中国在东亚地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发展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
总之,现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在政治理论、政治发展、历史演变等方面都具有独特性和特点。
中国历史政治制度
中国历史政治制度
中国历史政治制度主要包括封建制度和官僚制度。
封建制度下,皇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下设朝廷和各级官员;官僚制度下官员由朝廷任命,负责执行朝廷的命令。
在中国历史中,还存在一种重要的政治制度——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它的变化趋势为皇权逐渐加强,相权日益削弱,直至被废除;中央逐渐集权,地方权力日益缩小。
这种制度起源于战国时期,思想家韩非子主张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商鞅变法时,秦国采取的废分封、行县制、统一度量衡等措施,也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中国历史政治制度充满着智慧和经验,至今仍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和行为。
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并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国家的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和核心,通过普遍选举的方式产生国家权力机构的组成成员,确保人民对国家事务有直接参与和监督的权力。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民意,行使立法、决策、监督等职权。
政治协商制度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与中国共产党的广泛合作和协商,推动国家的决策和发展。
政治协商制度包括全国政协和各级政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意见,促进各方面的共识和合作。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党的领导地位是核心和关键。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领导,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有效运行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体系。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通过党的领导确保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
人民民主专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通过各种形式的民主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律是统治的基础,各级政府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代表民主。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群众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倡导和保障基层群众自治,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实行群众自治和社区管理。
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注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和组织建设,反腐败斗争,确保党的领导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是充分发挥了中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指以人民为主体、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集中制为基本特征的政治体制。
本文将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主集中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论述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执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党的领导地位体现在政治决策、社会治理以及国家机构的构建和运行中。
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所有国家工作都必须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进行。
党的领导地位的重要性体现在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确保了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实现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代表着人民的意志。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并对国家重大事务进行决策。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占有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党员代表的作用,保障党对国家工作的领导。
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多党制并非西方模式下的多党轮流执政,而是一种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中国共产党与八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共同合作,为我国的政治决策和国家发展提供了广泛的智力支持和参与,形成了多方面的政治协商格局。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态的独特之处,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合作和协商有助于形成全党全国各方面充满活力的政治局面。
四、民主集中制度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一环。
民主集中制体现在国家机关的构建和运行中,实现了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结合。
民主集中制通过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全党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得到科学决策和坚决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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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官制:1、君主制与王权君主制核心:世袭皇帝“君临天下”;中央集权王位世袭制,从禹传启开始,沿袭到清亡,历经近四千年。
周王室时期王权膨胀,王被认为是天地主宰,是最高权力的全能象征。
王权内容:命官位爵、征收贡赋、指挥军队、抉择政事、裁决刑罚、统治诸侯国宗主、奖惩生杀全体臣民、废立后嗣后妃。
2、古代国家官僚循君主中心制原则建立:夏有六卿;商王的主要大臣为尹。
3、西周宗法制主要内容:嫡长子继承制;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小宗之别;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等级制度。
作用: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积极影响: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的安定和祖国的统一。
消极影响: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势力和宗派势力等。
4、皇帝制度与皇权从秦开始,中国封建社会实行皇权至上和皇权专制的政治制度。
皇帝制度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创立,直到1911年清宣统皇帝逊位彻底废除,历时2131年。
皇帝制度以君权神授学说为理论基础,用严格的名位等级,封建礼乐和皇位继承等各种制度和措施,突出皇帝个人的权威地位,保证皇帝高踞于国家机器之上,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
5、封建时代中央官制的演变:秦汉魏晋南北朝:君主丞相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隋唐宋元:君主宰辅制,君主之下,有一个辅政的宰相群体;明清:绝对君主制选官制度(历史传承科举):官吏选任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
古代官吏选任制度的演变先秦世官制在世官制下,血统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标准,公卿、诸侯、大夫等重要官爵几乎都由王族和宗族人员担任,并世代相袭,即所谓世卿世禄制。
秦汉时期的察举、征辟制察举即举荐,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
察举分为岁举和特举。
(岁举是常制,特举是由诏令临时规定)征辟制“征”:皇帝直接下诏征用社会有名望之人到朝廷充任高官。
“辟”:指郡守一级的长官可以辟举士人为自己的属官。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官人法制度在各郡、州设中正。
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一般由九品中的二品官。
中正职权是评议人物,标准有三:家世(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道德、才能。
中正对人物所作评语,称为“状”,对人物作为高下品定,称为“品”。
隋唐至明清时代的科举制度科举制是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隋朝:起源时期唐朝:完备时期宋朝:改革时期明朝:鼎盛时期清朝:灭亡时期科举制的积极影响:1、科举制最大限度摈除了权力的干扰,保证了官员选拔的公正、公平。
2、科举制为中国历朝,发掘了大量的人才。
3、科举制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
消极影响:1、恶劣影响主要在于八股文的考核内容和考试形式。
2、八股文钳制思想,与社会脱节,败坏风气。
古代选官制的变化规律:1、世官制是奴隶社会标志性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和科举制分别是封建社会前期和中期与后期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
2、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的重要举措。
3、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在执行的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
4、选官制的标准:从家世、财产、门第到才学。
方式逐渐趋向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
5、影响我国最长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制,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明朝之前积极性占主导地位,后消极作用占主导。
总理衙门的设立:地位:其设立是清政府机构开始半殖民地化的标志。
1901年,改为外交部。
国民党训政时期的政治制度(孙中山建国路径):按照孙中山的政治路线图,国民党政府分训政和宪政两个时期。
1923年1月29日,孙中山于《申报》发表《中国革命史》一文,称:余之革命方略,规定革命进行之时期为三:第一为军政时期;第二为训政时期;第三为宪政时期;军政时期:以党建国的暴力革命时期;训政时期:以党治国时期;宪政时期:还政于民时期。
按照国民党政权与治权分离原则,国民政府为最高治权机关,总揽中华民国之权。
训政纲领缺陷:由于实行失败,政治制度核心,问题转为政党建设和领袖能力以及其道德是否高尚,这在近代民主理论上极大缺陷,与理想相差甚远。
训政时期政治制度评价:1、政权与治权分野更加明确,结束了由国民党揽行政权,党与政,政权与治权不分的历史;2、五院制国民政府的建立,使国民政府由临时性质的组织机构进入了一个体制化的时代;3、蒋介石的大权独揽,使制度难以起到规范人事和政事的作用,抵消了制度设计的进步意义,引起反蒋势力的反弹,加剧了政治的不稳定。
宪政运动(国民参政会)(武汉)1738年7月——1948年3月共4届13次会议性质:不是议会,不是立法机关,而是咨询机关民主联合政府的建立:一方面是因为“总统做皇帝,议员变猪仔”成为民族难以忘却的集体记忆,清末那种议会救国、宪法万能的乐观主义早已不复流行;另一方面,“行宪”是在内战全面爆发的隆隆炮声中启动的,党争、政争转变为内战,宪法完全失去了规范政府和公民政治生活的权威性。
1949年1月14日,中共宣布和平谈判的八项条件,要求废除“伪宪法”与“伪法统”,并紧锣密鼓地筹备“民主联合政府”。
“五四宪法”:(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基石)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背景:大陆统一;土改基本完成;斯大林的提示2、五四宪法经验:坚持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包括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协商与合作;由全国人大发挥制宪会议的职能,也反映了中国政治的特色。
3、五四宪法的指导原则: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4、五四宪法的深远影响:标志着我国政治文明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宪政制度的先河,指明了我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确定了根本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诞生的,具有过渡性和纲领性的特点,体现了灵活性与原则性的结合;从形式到内容都反映了中国特色,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用语准确,易领会。
“八二宪法”:(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进行修改)1、1981年6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
2、现行宪法以五四宪法为基础的主要表现宪法修改的程序、方式相同:全体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一的多数通过;基本指导思想相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宪法的结构相同;宪法的规范相同;宪法中规定的国家机构相同;公民基本权利规定相同;对宪法的基本态度相同(五四宪法对现行宪法影响的最根本之处)3、“八二宪法”创新之处:取消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为共和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改进、完善了人大制度;肯定了行之有效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两年后,民族区域自治法诞生;不仅注重制定和规范的完善,更重视宪法的实施。
“八二宪法”的制定是“依法治国”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宪法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性;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具有严格性;宪法的解释、监督实施具有特殊性;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宪法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2、宪法建构国家政权的组织体制3、宪法规定国家政治运作4、宪法是民主宪政的前提和保障政党制度:(为什么形成今天的政党制度?或为什么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并形成多党合作的局面?)1、为何选择中共作为执政党?工农大众选择;民主党派认同;蒋家王朝反衬;中共当仁不让(承担历史使命)2、为何保留8个民主党派?历史因素: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作出过贡献;在反对国民党时,中共一再反对独裁,提倡多党合作。
现实因素:有利于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恢复与发展经济与文化;有利于促进海外联系;有利于监督执政党。
多党合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中共与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实行相互监督;2、各民主党派成员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占有适量数量,依法履行职权;3、各民主党派成员发挥参政议政作用;4、各民主党派通过人民政协参加国家重大事务的协商;5、中共支持民主党派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元首与元首制度:(对内对外职权)——详情请见书1、对外代表国家;2、居于国家机构的首脑部位;3、根据宪法行使元首权(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统率武装权,任免官吏权,外交权,赦免权,荣典权)4、享有礼仪上的特殊待遇。
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的形成和沿革(各阶段特点)1、1949年建国——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2、54年国家主席的设立——1975年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撤销;3、1975年国家主席在宪法上的缺位——1982年新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恢复;4、1982年至今国家主席制度的稳步发展时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溯源:(理论溯源与变迁)马克思列宁关于代议制的理论:1、近代资产阶级的分权学说:洛克为近代分权立论奠基,把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孟德斯鸠不但主张权力应当分立,而且主张不同的权力应相互牵制;2、马克思对资产阶级议会制的批判:“议行合一”起源于1871年成立的巴黎公社;组成立法与行政相统一的公社委员会;3、列宁对议行合一原则的发展:列宁认为公社成为工作机关是摆脱资产阶级议会制的出路,列宁把巴黎公社的经验和马克思的“议行合一”理论付诸实践。
我国人大制度的历史发展:1、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1931年11月7日,江西瑞金,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2、“三三制”参议会制度:抗战时期,共产党领导下的根据地政权进行了调整。
取消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番号”,将其改为国民党的一级地方政权,称陕甘宁边区政府。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第一次提出中国未来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要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正式确立并运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5、建国以来我国人大制度的发展:⑴初步实行(1954——1957年);⑵建设受挫(1957年下半年反右斗争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⑶严重瘫痪(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⑷恢复与发展(1977年至今):①改进和完善了选举制度;②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③加强了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组织建设;④增强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设立了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⑤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恢复设立乡政权。
人大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1、概念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2、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刘少奇在宪法草案中,正式称之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