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规程
质量文件目的:规范质控部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
范围:适用于质控部的所有检验原始记录。
职责:质控部相关人员对本规程负责内容:1.记录的填写1.1检验原始记录使用统一打印封面,应在封面上注明该记录的使用起止年月。
1.2凡中药材、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以及送检小样的检验均需在检验原始记录上,用黑墨水或碳素笔逐项填写原始检验记录;检验人员在填写原始记录时应及时、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
1.3原始记录不应有空白区域或空白页,如确认空白区域或空白页不需要填写,应用斜线划掉并签上姓名和日期,必要时标注没有填写原因。
1.4若填写内容与前项内容相同,应重复填写,不得使用“…”或“同上”等形式表示。
1.5活页文件必须系统收集,不得将原始数据随意写在零散的纸片、记事贴或另一面已使用的废纸上。
1.6如检验设备具备打印的功能,应尽可能采用检验设备自动打印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应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和记录设备的信息,操作人签注姓名和日期,打印出的原始记录可将其贴在相关检验记录的前面或背面,便于管理,以防丢失。
1.7如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输入或更改数据,更改和删除情况应有记录,应使用密码和其他方式在控制系统的登录,关键数据输入后,应由他人独立复核。
2.记录的复核2.1原始数据需由第二个有资质的人进行复核,并签注姓名和日期。
2.2检验记录和报告的复核必须根据批准的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复核时要特别注意对项目、数据计算、结论等逐项的核对,复核过程中如发现错误,由检验人员进行更正,并签注姓名和日期,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理由。
核对完毕后,检验人员和复核人员均应在检验记录和报告单上签字。
检验人员和复核人员需对检验和复核结果负责。
2.3实验室日志(包括仪器使用和维护记录、色谱柱使用记录等)可由小组长或责任人员定期复核。
3.记录的更改记录填写的任何更改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在错误的地方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不得擦抹涂改,在原数据上方或一旁空白处写上正确数据,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注上修改日期,必要时,应当说明修改理由;记录如需重新誊写,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原有记录不得销毁,而应作为重新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实验室检验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实验室检验档案管理,确保检验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实验室检验档案包括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设备、检验人员资质等。
2. 实验室检验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检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检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3. 检验人员负责检验档案的填写、签字和提交。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检验档案的收集: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在检验结束后及时提交给档案管理员。
2. 检验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分类、编号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检验档案进行整理。
3. 检验档案的归档:档案管理员应将整理好的检验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将检验档案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柜或档案室。
2.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需办理续借手续。
3.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提供档案查询、复制、汇编等服务,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由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应填写销毁清单,经档案管理员和实验室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销毁。
七、监督检查1. 实验室应定期对检验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检验档案进行清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实验室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记录、报告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记录、报告格式和要素、记录表和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 828-2012)要求。
2、所有记录的填写、更改、保存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保证记录填写及时、规范、信息齐全、完整、互相衔接、对应、能够有效溯源已经过去的试验检测管理和技术活动过程。
3、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检测报告、报告要求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准确、文字简练、字迹清楚、结论正确,不得涂改。
4、检测报告应由检测人员签名后,交检测工程师生对原始记录、引用依据、检测报告结论进行仔细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名,然后送授权负责人签发。
5、经审核签发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的检测报告,方可上报监理工程师签认,签字手续完毕后,应及时分类归档、保管,到工程竣工时按相关要求移交到相关部门。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模版)(2023范文免修改)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模板)一、引言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是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产品质量和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确保其可追溯、准确、完整,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的部门和岗位。
三、定义1. 原始记录:检验、测试、试验、验证、验证等活动过程中直接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
2. 检验报告:根据相应标准和规范,对已完成的检验或测试活动所获得的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3.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指对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创建、保存、审批、使用、查询、归档和销毁等过程的管理。
四、管理要求1.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管理程序和文件。
2.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符合要求:准确性: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检验或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完整性: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完整地记录所有必要的信息。
可读性: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采用清晰、易读的方式进行记录。
可追溯性: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能够追溯到相关的工作过程和人员。
3.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流程:创建: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由相关人员在相应的模板上进行记录和填写,确保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批: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经过相应部门或岗位负责人的审批,确保其符合质量管理要求。
使用: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和规定进行使用,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归档: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按照文件归档管理要求进行归档,确保其安全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销毁: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在达到保存期限或者不需要保留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其不被滥用或泄露。
4.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保存: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立合适的文件目录和档案室,采用标准化的命名规则进行存储。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其安全可靠,并防止滥用、丢失和泄露等情况发生。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进行确定,确保其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台账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检验原始记录、台账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规范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检验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2. 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制度2.1 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检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数据、观察记录、操作记录等信息的记录。
原始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检验过程和结果,并需要在检验完成后立即填写。
2.2 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应使用规定的填写表格或模板进行记录,确保格式统一、便于阅读和理解。
•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原始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清晰,不能有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表述。
•对于涉及测量、测试等数据的记录,应包括测量设备的标识、测量方法、测量结果等信息。
•对于观察记录,应描述所观察到的现象、特征等信息,并可以配合相应的照片、示意图等进行说明。
•原始记录应由检验人员本人填写,禁止代填、抄录或修改他人的记录。
2.3 原始记录的保管和归档•原始记录应妥善保管,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原始记录应存放在指定的文件柜或电子系统中,并设置访问权限。
•原始记录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原始记录的归档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规定,并按时执行。
3. 检验台账的编制制度3.1 台账的定义检验台账是对进行检验的样品、项目、设备等进行记录和管理的文件。
台账应用于对检验过程中的样品流转、项目进度、设备维护等进行跟踪和监控。
3.2 台账的编制要求•台账应由专人进行编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台账内容应包括样品编号、样品名称、所属项目、检验进度、检验结果等信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
•台账应定期进行更新,及时记录检验进展和结果,以便于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查阅。
•台账应保密,只能由授权的人员查阅和使用,禁止随意传递、抄录或修改。
3.3 台账的保管和归档•台账应妥善保管,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数据处理制度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数据处理制度一、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二、原始记录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记录表,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编号、生产单位;抽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编号、检测地点;温度、湿度;主要检测仪器名称、型号、编号;检测原始记录数据、数据处理结果;检测人、复核人;试验日期等;三、工程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一般不得用铅笔填写,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应有试验检测人员和计算人员的签名; 四、原始记录如果确需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横线,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盖更改人印章;原始记录应集中保管,保管期一般不得少于两年;保存方式也可以用计算机软盘;五、原始记录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即检测结果必须有人校核,校核者必须在本领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校核者必须在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中签字,以示负责;校核者必须认真核对检测数据,校核量不得少于所检项目的5%;六、数据处理应注意:检测数据有效位数的确定方法;检测数据异常值的判定方法;区分可剔除异常值和不可剔除异常值;整理后的数据应填入原始记录的相应部分;七、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检测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不足部分以“0”补齐,以便测试数据位数相等;八、同一参数检测数据个数少于3时用算术平均值法;测试个数大于3时,建议采用数据统计方法,求代表值;九、测试数据异常值的判断,对于每一单元内检测结果中的异常值用格拉布斯Grabbs法,检测各试验室平均值中的异常值用狄克逊Dixon法;十、对比检测应使用三台与检测仪器准确度相同的仪器对检测项目进行重复性检验;若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相符,则证明此异常值是由产品性能波动造成的;若不相符,则证明此值是因仪器设备造成的,可以剔除;。
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原始记录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各类原始记录的准确、完整的记录与保存,做到及时、方便的查找、查询和利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项目经理部、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原始记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报批文件、质量检验记录、档案资料、报告材料、现场监理记录等。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合理整理和保存。
第四条原始记录管理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保管等工作,做到准确、全面、及时。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原始记录收集第六条各部门应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所有原始记录进行及时、准确的收集。
收集对象应该包括所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收到新的原始记录文件时,应当及时进行归档,确保原始记录文件放置位置正确、整齐。
如遇有遗漏或遗失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对于原始记录文件的收集应当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收据。
登记应当包括文件名称、日期、文件编号等信息。
第三章原始记录整理第九条对于收集到的原始记录文件,应当进行整理分类。
根据不同的文件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对于原始记录文件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的重要程度和使用频率进行安排进行。
对于重要的文件,应当放置在易于查找的地方。
第十一条原始记录文件整理完成后,应当进行盖章备存。
盖章应当包括文件编号、日期、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第四章原始记录保管第十二条对于整理后的原始记录文件,应当进行安全保管。
保管位置应当保持干燥、通风。
第十三条对于设计文件等纸质文件,应当进行柜子保管,确保不受潮、变形等损坏。
第十四条对于电子文件,应当存放在网络服务器或云端,同时进行定期的备份。
检验原始记录标准管理规程
目的:检验原始记录是判定检验结果的原始证明,是质量检验的原始数字和文字记录,是反映质量检验的第一手资料。
原始记录是否准确、真实、完整将直接影响检验工作的质量,为规范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特制定规程。
应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成品等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
责任人:QC。
内容1 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原始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及时填写,做到记录原始、数据真实、字迹清晰、易读、资料完整。
2 检验人员检验前要仔细核对检品标签内容、封装情况是否正常,样品的数量是否够所检用量的三倍。
3 检验记录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如发现有误,可在原处画一横线,保持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辩,书写正确信息后签名或盖章并加注日期,必要时注明情况,但不得涂改。
4 检验过程中的全部项目、实验现象、原始数据、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等,均应及时完整记录。
严禁事先记录、事后补记、转抄。
5 检验原始记录应由第二个有检验资质的人进行复核并签名。
6 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均应详细记录,失败的应及时总结分析,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
7 如检验设备具备打印功能,应尽可能采用设备自动打印的记录、图谱和曲线图。
自动打印的记录、图谱和曲线图上应标明样品的名称、批号和相应要求参数,还应有操作人员签名及检验日期。
8 检验记录中不应出现空白区域或空白页。
如确认空白区域或空白页不需填写后,应在空白区域用一斜线划掉。
9 原始检验记录不得携出所外,不得私自泄露有关内容。
活页实验记录应系统收集统一编号,按规定由QA归档保存,原辅料、包材、中间产品及成品保存至相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其它记录保存至少三年。
10 实施细则10.1 基本要求:10.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或打印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
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附记录后或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检测报告管理制度一、检验报告的格式依据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技术条件制定。
二、检验报告应逐栏填写,空白栏应划斜线占空。
三、检验数据填写要标准,结论要明确,字迹要清晰工整。
四、检测报告必须由检测人、校核人、签发人逐级签认.审查无误后加盖检测专用章和计量认证CMA章发出。
五、检测报告一律采用与原始记录相同的编号。
六、存档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一起,交由资料员登记存档,要查阅检测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七、已发出的检验报告需要更改时,应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更改。
检测原始数据管理制度一、原始记录格式依据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技术条件制定。
二、填写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纸面整洁。
三、原始记录应按表格内容逐栏填写,做到真实完整,空白栏应划斜线占空。
四、试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五、原始记录填写完并由记录人签字后,交由校核人员进行校核并签字。
六、原始记录不准涂改、刮改,只准划改,划改处由划改人盖上红印私章.七、原始记录与试验报告一起,交由资料员存档。
八、原始记录的查阅应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检测仪器管理,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设备管理应按照制度进行。
二、保持检测中心测试手段保持处于最佳状态,使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频率达100%,在用仪器设备的合格率达100%,确保试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和科学。
三、检测设备仪器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周期检定、自检及故障维修事宜,设备使用人负责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四、试验检测仪器自验收之日起,进行分类编号、上帐、建档.五、设备档案资料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必要时,可用复印件。
六、设备的维护工作由使用人负责,其检查考核由设备管理员进行。
试验检测安全制度一、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经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二、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三、加强仪器设备检测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四、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
检验记录及报告单管理SOP
检验记录及报告管理SOP1. 目的本规程规定了QC部检验记录的起草修订和书写要求;报告单的分发和报告内容要求等。
2.范围适用于QC的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单的管理。
3. 定义3.1.空白原始记录是用于记录样品检验过程中的数据、现象及结果等,检验原始记录采用受控原始记录纸形式,根据检验依据将需要记录的内容预先设计,经审核批准后印制,由文件管理员按批发放。
3.2.检验记录首页有检验指令、汇总检验结果和索引原始记录的功能,内容包括样品信息、检验项目、检验指定人、标准规定、检验结果、原始记录及页码和结论等。
3.3.报告单是QC用以报告检验结果的文件。
3.4.在本SOP中,批号对于物料指内部批号,对于成品指批号,对于纯化水和饮用水等指取样日期,对于压缩空气和环境监测等指监测日期,对于仪器校验指校验日期。
4.职责4.1.QC组长负责本规程的起草、审核、修订、培训和执行;4.2.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和相关QA负责本规程的审核;4.3.质量总监负责本规程的批准;4.4.QA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5. 引用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6.材料无7.流程图无8. 程序8.1.检验记录8.1.1.受控原始记录8.1.1.1.记录编码:按《文件编码SOP》办理。
8.1.1.2.起草或修订:受控原始记录纸审批原件的管理同检验SOP审批原件按《文件管理SOP》执行。
受控原始记录纸要有样品名称、物料代码、检验依据、检验项目、起草人和审核人签名和日期。
8.1.1.3.发放:受控原始记录纸由QA文件及档案管理员发放,领用人填写《记录发放回收记录》,QA文件管理员在发放的记录上盖受控文件章。
受控原始记录纸的补发,当使用过程中发生原始记录纸损毁、丢失等需补发时,按《文件管理SOP》规定执行。
由于复检或其它原因,需要领取某一或几个项目的受控原始记录纸时,只发放所需要的页,不能整份发放。
8.1.1.4.回收:QC根据检验记录和质量标准出具报告单一式两份,经QC经理审核批准后,连同请验单交于QA审核,同时填写《原始记录/报告单交接台账》;QA审核放行后,将原始记录连同一份报告单交于文件及档案管理员归档,另一份报告单发至请验单位。
化工企业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管理规定一、概述在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非常重要的管理文件,它们记录了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和结果,对于生产过程的控制、产品质量的评估和合规性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合规性,化工企业需建立有效的管理规定。
二、管理职责1.企业应明确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负责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的管理。
2.生产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编制和填写原始记录。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并储存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
4.质量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进行归档并保密。
三、编制要求1.原始记录应准确、真实、完整,反映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操作记录。
2.原始记录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编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日期、时间、操作步骤、数据值等。
3.原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签名、审核,并确保每位参与人员都有相应的业务资质。
4.检验报告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编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归档储存,确保易于管理和检索。
四、保密要求1.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应严格保密,限制外部人员的访问和复制。
2.质量管理部门应对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进行安全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3.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的传递过程中,应采取加密、密封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
五、归档与保管1.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建立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
2.归档文件应进行编号、标识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归档文件应储存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受潮、霉变等影响。
4.归档文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5.符合保留期限的档案应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信息的安全。
六、监督与考核1.对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的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漏洞。
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简介医院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各类原始记录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完整、可靠、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定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内产生的原始记录,包括各类病历、实验室检查报告、治疗记录、手术记录等。
2. 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指医院内各类与医疗服务相关的记录,是诊断、治疗、护理等工作的依据和证明文件。
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身体状况、医疗过程和结果等信息,并由相关医务人员签名、盖章确认。
3. 原始记录的分类医院内的原始记录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3.1 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和治疗全过程的记录,记录着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检结果、诊断、治疗方案等。
3.2 实验室检查报告包括各类实验室检验、化验、放射影像等结果报告,记录着患者的生化指标、血液学指标、影像学结果等。
3.3 手术记录包括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手术过程中的记录及手术后的处理等内容,是手术全过程的记录和证明。
3.4 护理记录包括患者的护理计划、护理执行情况、护理效果评估等内容,记录着患者的护理情况和效果。
4. 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医院对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4.1 录入医务人员需要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和医疗操作记录准确地录入到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或纸质病历中,并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核实和审核医院应设立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核实和审核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核实和审核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记录的真实可靠。
4.3 签名确认所有涉及到原始记录的医务人员都应在相应的记录上签署自己的姓名、职称和日期,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签名确认是对记录内容的认可和责任承担。
4.4 存档和归档医院应制定相应的存档和归档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
存档期限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安排,并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试验、复核及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244国道陕甘界至凤翔公路改建工程LM-1-2标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试验、复核及报告审
核、签发制度
1、原始记录应由检验人员在检测现场及时填写,不能凭追忆或
事后抄正。
填写完毕应在指定的位置签名。
2、原始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
填写时应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不具备的项目应划“/”,
不得省略或简化。
填写原始记录时应做到不涂黑、不贴补、
不描改。
3、填写原始记录时如出现记录错误需要更改时,应在作废的数
据上划两条平行线,将正确的数据填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
人印章。
原始记录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标准中仍使用非
法定计量单位的,应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
4、试验、复核及负责人均需签字。
5、试验和复核者要对测试的试验数据负责,技术负责人要对发
出的检测报告全面负责。
6、检测报告是评定有关材料和产品质量的主要依据,经检测人
员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试验外,更重要的是严格
履行复核手续。
7、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文字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
楚,数据准确,内容齐全真实,数据处理、取舍正确。
8、检测人员在完成检测任务并确认无误后,要立即写出检测报
告并签字,然后交复核者复核并签字。
9、复核后的检测报告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工地试验室专
用章,最后出报告。
10、检测报告中的数据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1、检测报告必须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认可。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检验原始检验数据的填写、复核以及最终检验报告。
范围:适用于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
职责:质量管理部经理、检验科主管、检验员、复核员。
规程:1. 记录的填写1.1 全部原始数据和计算 (如称重、读数等) 直接记录在相应的检验原始记录上。
1.2 原始记录需用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需更改时应在错误的原始数据上划一条横线,并将改正数据写在旁边,以保证其清晰可辨并由修改人签名。
2. 检验前准备记录2.1 检查所用检验方法是否有效,记录分析数据并签名;2.2 记录所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的名称、纯度、称量。
3. 检验记录应包括分析图谱和其它记录,这些图谱都应同检验报告附在一起,所有分析记录仪的图表(图谱)等应注明品名、批号、项目、日期并签名;4. 检验完成时,将全部检验记录和剩余的样品送至分样员处,由分样员将检验结果交复核员,检查,复核结果;5. 复核员复核完毕签名后,将检验记录交分样员,打印检验报告。
6. 检验员应对检验质量及检验中的错误负责,复核员也应对计算中的错误负责。
7. 各种数据的准确度:7.1 样品称量的有效数字应与所用天平的精密度保持一致;7.2标准溶液消耗的ml数应读到0.01ml;7.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
7.4最后报告的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
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修约至规定有效位。
再将修约后的数值与标准规定的限度数值进行比较,以判定实际指标或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例如:测定值规定值修约值是否符合规定0.106 ≤0.1 0.1 符合规定99.283% 99.0%~101.0% 99.3% 符合规定8. 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a.HPLC法≤1.5%b.UV法≤1.0%c.滴定法≤0.5%d.微生物检定法≤2.5%9.最终检验报告的签发9.1 质量部经理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查检验员所得的原始数据、计算和检验结果的准确度和完整性。
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单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单管理规程,用于规范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单的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单的书写、归档管理。
3、职责3.1检验员、复核员按本规程进行实施。
3.2质量部负责对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单的使用、发放过程进行监督。
4、工作程序4.1检验记录4.1.1基本要求①检验原始记录应采取纸质版。
②检验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查请验单及抽样的检品是否相符,逐一检查检品的品名、编号/批号、规格、供货单位或请验部门、请验日期或取样日期等;并将检品的品名与编号/批号记录在记录纸上。
③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记录表中顺序检验各项目,内容包括: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实验数据、计算和结果判断等。
如果同一张记录纸中的检验项目不是同一天完成的,检验日期可写此页首先检验项目的日期。
④检验数据的处理:检验记录的结果按《有效数字、数值修约及运算法则管理办法》规定保留有效数字。
⑤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写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或范围,根据检验结果做出单项结论,并在检验人、日期处签字。
⑥检验记录中如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并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日期以备查;检验或实验结果,均有记录并保持。
4.1.2检验项目按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中的检验方法如实描述外观、性状、颜色、尺寸以及其他检验项目。
4.1.3检验复核①符合依据:该产品或该项目质量标准及检验作业指导书。
②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复核员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a.检验依据正确,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b.书写完整、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c.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③原始记录复核规定要求,检验员签字,否则复核员可拒绝复核:如复核后发现错误,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在复核签名,或报上级领导令其改正。
④属于复核员内容范畴内的项目发生错误由复核员负责,属操作差错等其他问题由检验员负责。
⑤复核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⑥复核完成后把《成品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单一起交质量部负责人审查。
检验记录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实验室检验记录报告管理工作的规范与管理,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检验记录报告的管理工作,包括样品接收、检测、数据处理和报告输出等环节。
三、管理要求1. 样品接收:实验室接收样品时,必须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样品档案,确保与原始样品相关的信息不丢失。
同时,建立样品留样制度,保留样品备查。
2. 检测过程:检测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操作,并填写检验记录。
检测记录需包括检测条件、方法和结果等信息,并需由检测人员签名确认。
3. 数据处理:检测完成后,需要对检测结果进行数据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处理过程需进行记录,并留存备查。
4. 报告输出:检测数据处理完成后,需及时生成检验报告,并经过质控、复核等程序,确保报告内容准确无误。
报告需签发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发送给委托方。
四、管理流程1. 样品接收流程:(1)样品接收员接收样品,填写样品接收登记表;(2)样品编号、建立样品档案;(3)样品留样。
2. 检测过程流程:(1)检测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2)填写检验记录;(3)检测结果审核。
3. 数据处理流程:(1)数据记录;(2)数据处理;(3)数据留存。
4. 报告输出流程:(1)报告编制;(2)质控、复核;(3)签发报告。
五、管理责任1. 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验记录报告的管理工作。
2. 检验人员负责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操作和记录,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3. 报告签发人负责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报告的准确性,并签字确认后才能发送给委托方。
六、管理要求1. 所有参与检验记录报告管理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检测数据和报告内容。
2. 所有检验记录报告需及时归档并妥善保存,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每月定期进行一次检验记录报告管理的质量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变更,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1. 引言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是为了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规范检验过程中相关文档的编制、填写和审核流程。
本制度旨在提高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 相关术语定义在本制度中,以下术语的定义适用于整个文档: - 检验原始记录:指检验过程中实际采集的数据和记录的文档,包括检测设备使用记录、检验样品编号、检验操作过程等。
- 台帐:指记录检验原始记录的文档,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操作人员等信息。
3. 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编制要求3.1 检验原始记录的编制 - 所有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编制,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操作人员等。
- 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专业的检验人员填写,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检验原始记录要求清晰、规范、易于阅读,不得有涂改、错漏等情况。
3.2 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 - 所有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包括样品信息、检验条件、检验结果等。
- 填写过程中要注明每一步操作的时间、人员和地点。
- 检验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需要及时记录,并在记录中说明原因和处理方法。
4. 台帐的填写要求4.1 台帐的编制 - 台帐应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操作人员等。
- 台帐应按照检验项目的分类进行归档,方便查询和管理。
4.2 台帐的填写要求 - 台帐应及时更新,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台帐中的信息要与相应的检验原始记录保持一致,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操作人员等。
5. 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要求5.1 检验报告的编制 - 检验报告应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包括报告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日期等。
- 检验报告要求简明扼要,清晰明了,使读者能够快速了解检验结果。
- 检验报告必须由专业的检验人员编制,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2 检验报告的填写要求 - 检验报告中的信息必须与相应的检验原始记录和台帐保持一致,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操作人员等。
检验原始记录、报告单、凭证的管理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报告单、凭证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检验原始记录、凭证、报告单管理制度,以便进行产品质量追踪。
2、范围:适用于质量部门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凭证、报告单等的管理。
3、责任者:QC人员。
4、制度
4.1 公司所有原辅料、中间体、成品及包装材料均需按批检验,填写原始记录,且要及时、真实、完整。
4.2 检验中的各种原始凭证要按有关程序填写、签章、发放,并有发放记录。
4.3 检验报告单要以检验原始记录为依据填写,作出结论,化验员签章,专业技术人员复核签章,质量管理部门审查、签章并加盖质检专用章,发放到有关部门,且本部门要有存档备查。
4.4 各种检验记录、凭证、报告单按批整理,每季度整理存档,并保存三年或药品有效期(或负责期)后一年。
4.5 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凭证、报告单要由质量部门专人负责保管,若质量追踪需要查阅时,要按有关程序登记查阅,但一律不得外借。
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1. 目的:保证检验记录符合规定要求,为确保产品质量提供依据。
2. 范围:检验用原始记录(包括试液等配制记录)。
3. 职责:质量部负责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4.内容:4.1 检验记录的定义与编制:4.1.1检验记录是QC检验各种物料和成品的原始记录,它包括各种检验记录和各种计算记录。
4.1.2 检验记录的由质量部负责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综合办公室留样存档后由质量部保管。
4.1.3 检验记录的设计和使用原则是保证检验过程的可追溯性。
4.1.4 为便于装订保存,本厂检验记录采用A4纸印制。
4.2 检验记录的书写标准管理:4.2.1 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流水号)、数量、检验项目、检测数据(测试数据、演算全过程、使用仪器编号、温度等)、检测日期、报告日期,有检验人、复核人签字等。
4.2.2 检验所得原始数据必须真实,直接记录在检验记录上。
4.2.3 检验记录填写完毕,由质量部负责人或指定复核人对记录的内容和计算结果进行复核。
4.2.4 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4.2.5 书写正确,如需更改时,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在要改正的错误上画一单线,写上正确数据并签上名字及日期。
4.2.6记录完整,无缺页损角。
4.2.7检验记录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2.8记录填写应及时,不得事前填写,也不得转誊或事后凭记忆补记。
4.2.9 内容完整,按表格内容填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果某项无内容填写时,一律以“/”占格,内容与上项内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其它另需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中注明。
4.2.10生产品种和所用物料的名称应写法定中文名称,不得简写或用代号。
4.2.11 日期填写应完整填写,具体到年月日。
4.4 检验记录的保存:每个检品检验完毕后,检验记录应分批或定期装订保存,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4.5检验记录的销毁:检验记录应统一归档在质量部门保存,到期应销毁,销毁应有监销人签字,并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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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管理,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检验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所有质量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
三职责
1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正确规范书写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2 资料员应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四管理规定
1 原始记录
①原始记录应由检测员如实填写并盖章,不得由他人代笔;
②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表格在现场填写,不得事后补填;
③原始记录应字迹清晰,数据正确,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④原始记录需要修改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
a)用两条横线划去需要修改的部分;
b)若是原始内容有误,应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在横线的上方;
c)若是要填写复测结果,应将新的结果填写在横线的下文;
d)在修改处加盖更改人印章;
⑤原始记录有技术人员复核,签署意见后作为编写检测报告的依据;
⑥原始记录应由专人整理,随同检测报告按时装订成册,交由资料员存档备查,食品原始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2 检测报告
①检测报告单应采用规定表格,以原始记录为准,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涂写;
②检测报告单应打印清晰,内容完整;结论确切,全部数据单位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③检测报告单应与原始记录一同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方可生效;
④对有异议的检测报告单,应按有关规定由质量负责人及时组织处理;
⑤审核后的检测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受检单位(个人),一份交由抽样科室存档备查,一份随同原始记录按时装订成册,交由资料员存档备查,食品检验报告应保存至少5年。
五附则
1 本制度有本所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未明确事宜由本所管理层研究决定。
3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由本所管理层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