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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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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表【最新】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表【最新】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表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

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50%时,可以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可以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

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

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

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5、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中)之间的距离。

有多跨的建(构)筑物,按其中主要承重结构最大单跨距离计算。

6、“工业建筑”是指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工业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民用建筑”是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是指:办公、教学、试验楼,博物、展览、文体、纪念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办公、写字、商场、餐饮、娱乐等一体化综合楼。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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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一、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2、高度75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工业建筑≥75m,民用建筑≥85m3、单体建筑3.1工业建筑:单层≥5000m²、多层≥10000m²3.2民用建筑:居住≥25000m²、共用≥20000m²4、单跨跨度:单层≥24m、多层≥12m5、车库:层数≥5、面积≥20000m²6、冷库:容积≥5000m²7、锅炉房:蒸发量t/n≥50二类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2、高度50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2.1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3、单体建筑物面积3.1工业建筑:单层≥3000m²、多层≥7000m²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m²、共用≥12000m²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m²6、冷库:容积≥1000m²7、锅炉房:蒸发量t/n≥10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 A≥1000三类1、12层以下的房屋建筑2、高度50m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3、单体建筑物面积3.1工业建筑:单层<3000m²、多层<7000m²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m²、共用<12000m²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m²6、冷库:容积<1000m²7、锅炉房:蒸发量t/n<10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 A<1000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电压35KV以上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设工程2、单炉蒸发量在10T/h以上的散装锅炉安装及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3、砌体总实物量在50m³以上的炉窑、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砌体衬里工程4、最大管径600mm,管网总长度5000m及以上的室外金属管网工程5、运行速度在1m/s及以上的电梯,电扶梯分部安装工程6、容积在3000m³及以上的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7、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安装8、单台重量10t或组装总重50t(其中做大单间重须10t及以上)及以上设备安装9、金属重量10t//台及以上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现场制作及安装工程二类1、电压6或10KV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附敷高工程2、单炉蒸发量在4t/h及以上的锅炉安装及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3、砌体总实物量在20m³以上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4、最大管径400-600的室外金属管网5、一类工程以外的电梯、小型杂物活体的安装工程6、单个容积在3000m³以下的气缸、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缸、碳钢贮缸7、单台重量10t或组装总重50t以下的设备安装8、金属重量100t以下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制作安装、三类1、单炉蒸发量在4t/h以下的锅炉安装及其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2、砌体总实物量在20m³以下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或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3、最大管径200mm以下的室外管网工程4、一、二类工程以外的工程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截面净宽度9m以上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3000m、最大管道直径1200mm且长度150m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8m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20t以上的工程5、桥涵工程:三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8m及以上立交桥:单孔跨径40m及以上工程:总长200m以上工程6、管道外径630mm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2000m、最大管道直径1000mm且其长度100m及以上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10万t及以上的工程二类1、截面净宽度7m以上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m、最大管道直径1000mm且长度100m及以上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m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万t及以上的工程5、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m及以上工程:总长100m及以上工程6、管道外径325mm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1600m、最大管道直径600mm且其长度100m及以上的给谁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t及以上的工程9、电压6kv、10kv变配电装置和路灯杆高23m及以上的工程三类1、截面净宽度7m及以下的隧道工程2、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下混凝土、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3、排水工程:(1)渠道工程:管网总长2000m、最大管道直径1000mm且长度100m及以下的工程;(2)渠箱工程:箱体外形最大宽度4m及以上工程4、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0万t及以下的工程5、桥涵工程:单孔跨径20m及以下工程:总长100m及以下工程6、管道外径325mm及以上的燃气工程7、管网总长1600m、最大管道直径600mm且其长度100m以下的给水工程8、水厂日生产能力2000t以下的工程9、砌筑沟渠工程10、路灯杆23m以下的工程四、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1、单项建筑面积600m²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21m及以上的仿古塔3、高度9m及以上的重檐牌楼、牌坊4、25000m²及以上综合性园林5、缩景模仿工程6、堆砌英石山50t及以上或景石150t及以上或塑9m高及以上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m、道路种植面积12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8、两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m、道路种植面积12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20m、道路种植面积60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30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1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5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20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二类1、单项建筑面积300m²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15m及以上的仿古塔3、高度9m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4、2000m²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景区园桥和园林小品、园林艺术性围墙(带琉璃瓦顶、琉璃花窗或景门、景窗)6、堆砌英石山20t及以上或景石80t及以上或塑6m高及以上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累积宽度5m、道路种植面积10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8、两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累积宽度4m、道路种植面积8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积宽度15m、道路种植面积40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13、其他绿化累计面积15000m²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三类1、单项建筑面积300m²及以下的园林建筑工程2、高度15m及以下的仿古塔3、高度9m及以下的单檐牌楼、牌坊4、20000m²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园路工程6、堆砌英石山20t以下或景石80t以下或塑6m高以下的假石山7、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m、道路种植面积10000m²以下的绿化工程8、两条分车绿化带累积宽度4m、道路种植面积8000m²以下的绿化工程9、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积宽度15m、道路种植面积40000m²及以下的绿化工程10、公园绿化面积20000m²以下的绿化工程11、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m²以下的绿化工程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m²以下的绿化工程13、其他绿化累积面积10000m²以下的绿化工程14、园林一般围墙、围栏,高筑花槽、花池,道路断面仅有人行道路树木的绿化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最新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最新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最新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用途等特点,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进行管理、监督和评估。

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一直是工程领域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化,对工程类别划分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实用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对于推动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城乡建设的加快推进,各类工程项目规模不断扩大,种类不断增多,传统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新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以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的新形势。

首先,工程类别划分应考虑工程项目的性质。

例如,根据工程项目所属的行业领域,可以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环境工程等不同类别。

这样有利于对不同行业的工程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标准。

其次,工程类别划分应考虑工程项目的规模。

不同规模的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有必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进行分类划分,以便进行针对性管理和监督。

另外,工程类别划分还应考虑工程项目的用途。

例如,可以将工程项目划分为民用工程、工业工程、农业工程等不同类别,以便根据不同用途的工程项目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在制定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时,还应充分考虑国际上的相关标准和经验,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做法,使我国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的国际竞争力。

总之,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实用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对于推动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和优化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才能更好地适应工程建设的新形势,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加快制定新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为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工程类别的划分

工程类别的划分

工程类别的划分全新硬笔楷书简(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见表3-1。

表3-12、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施工难度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定的。

(2)不同层数组成的单位工程,当高层部分的面积(竖向切分)占总面积30%以上时,按高层的指标确定工程类别,不足30%的按低层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3)单独地下室工程的按二类标准取费,如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0 m2则按一类标准取费。

(4)建筑物、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顶标高(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的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主要包括: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宿舍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栈桥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和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

(9)强夯法加固地基、基础钢管支撑均按建筑工程二类标准执行。

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基坑锚喷护壁按制作兼打桩三类标准执行。

专业预应力张拉施工如主体为一类工程按一类工程取费;主体为二、三类工程均按二类工程取费。

(10)轻钢结构的单层厂房按单层厂房的类别降低一类标准计算,但不得低于最低类别标准。

(11)预制构件制作工程类别划分按相应的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

(12)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分户围墙按相应的主体建筑工程类别标准确定外,其余如厂区围墙、道路、下水道、挡土墙等零星项目,均按三类标准执行。

建筑安装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安装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建筑工程划分标准1、 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2、 高度75m 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工业建筑》75m 民用建筑》85m3、 单体建筑物 3.1工业建筑:单层》5, 000讥 多层》10, ooo m 2 3.2民用建筑:居住》25, 000 m 、共用》20, 000 m4、 单跨跨度:单层》24m 多层》12 m5、 车库:层数》5、面积》20, 000 m 6 冷库:容积》5, 000 m 7、锅炉房:蒸发量t/n > 50 1、 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2、 高度50m 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2.1工业建筑: 单层》12m 多层》24m 2.2民用建筑:居住》45m 共用》50m 3、 单体建筑物面积 二类3.1工业建筑:单层》3, 000 m 、多层》7, 000 m3.2民用建筑:居住》15, 000 m 、共用》12, 000 m4、 单跨跨度:单层》18m 多层》9m5、 车库:层数》3、面积》15, 000 m6 冷库:容积》1, 000 m7、 锅炉房:蒸发量t/n > 108、 变电所:变压器容量 KV 徐1, 0001、 12层以下的房屋建筑2、 高度50m 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2.1工业建筑: 单层v 12m 多层v 24m2.2民用建筑:居住v 45m 共用v 50m3、 单体建筑物面积三类 3.1工业建筑:单层v 3, 000 m 、多层v 7, 000 m3.2民用建筑:居住v 15, 000 m 、共用v 12, 000 m4、 单跨跨度:单层v 18m 多层v 9m5、 车库:层数v 3、面积v 15, 000 m6 冷库:容积v 1, 000 m7、锅炉房:蒸发量t/n v 10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 KVA v 1, 000 工程类别 一类安装工程三、市政工程四、园林绿化工程1、 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2、 高度15米及以上的仿古塔3、 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4、 20, 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 景区园桥和园林小品、园林艺术性围墙(带琉璃瓦顶、琉璃花窗或景门、 景窗) &堆砌英石山20吨及以上或景石80吨及以上或塑6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 7、 单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 5米、道路种植面积10,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 绿化工程 8、 二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 4米、道路种植面积8, 000平方米及以 上的绿化工程 9、 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 15米、道路种植面积 40,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0、 公园绿化面积20,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1、 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2、 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绿化工程 13、 其他绿化累计面积15,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1、 单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的园林建筑工程 2、 高度15米及以下的仿古塔 3、 高度9米及以下的单檐牌楼、牌坊 4、 20, 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5、 庭院园桥和园林小品、园路工程&堆砌英石山20吨以下或景石80吨以下或塑6米高以下的假石山7、 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道路种植面积10, 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8、 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4米、道路种植面积8, 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 工程 9、 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 15米、道路种植面积40, 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绿化工程 10、 公园绿化面积20, 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1、 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2、天台花园绿化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3、 其它绿化累计面积10, 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化工程 14、 园林一般围墙、围栏,高筑花槽、花池,道路断面仅有人行道路树 木的绿化工程 一类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高度21米及以上的仿古塔 高度9米及以下的重檐牌楼、牌坊 25, 000平方米及以上综合性园林建设 缩景模仿工程 堆砌英石山50吨及以上或景石150吨及以上或塑9米高及以上的假石山 单条分车绿化带宽度5米、道路种植面积12,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 工程 二条分车绿化带累计宽度 4米、道路种植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 绿化工程 三条及以上分车绿化带(含路肩绿化带)累计宽度 20米、道路种植面积 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公园绿化面积30,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宾馆、酒店庭院绿化面积1,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天台花园绿化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其他绿化累计面积20,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三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83018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83018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汇总

工程类别划分汇总

工程类别划分汇总(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构筑物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桩基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见下页)注:1.预制桩包括:预制方桩和管桩。

2.灌注桩包括:冲、钻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静压学管灌注桩。

3.其他桩包括:人工挖孔桩、锚杆静压桩、护壁锚杆桩、钢管桩、打钢板桩、水泥搅拌(粉喷)桩、木桩、砂桩、砂石桩。

(四)二次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二次装饰工程、指建筑工程竣工后再次进行装饰的工程。

2.二次装饰工程的类别划分,以二次装饰工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装饰的工程直接费进行分类。

(五)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有关规定(1)建筑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

组成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如装饰工程、钢构件分别承发包时,仍以单位工程的类别作为确定分项工程类别的依据。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两个特征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工程的类别。

(3)由不同类型工程混全组成的单位工程(如商住楼),按占面积比例最大的工程类型为对象确定工程类别。

同一类型的单位工程中有不同的檐口高度和层数,选最高的檐高和层数确定工程类别。

(4)附属工程如传达室、民用水加压泵房、围墙、下水道、化粪池、阴井等执行四类工程。

(5)装饰工程是指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装饰册包括的相应项目。

其类别按主体建筑工程的类别执行。

(6)单独承发包独立土石方工程(包括附属于建筑物及管理的土石方工程和砂基础)执行建筑四类工程。

随上部建筑物承发包的建筑物附属土石方工程套上部建筑物的工程类别。

(7)附属于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的地下室人防工程执行本规定(8)。

(8)单位工程有地室,其类别高套一档。

带两层地下室的,单位工程类别不低于一类;带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单位工程类别为特类。

(9)单位工程中有四分一的建筑面积对声、光、尘、菌、毒、碱、废气等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工程类别按相应的工程类别再高套一档。

(10)已是特类工程,符合高套一档条件的不再高套,仍执行特类工程的类别。

(11)建筑物的檐高、层数、面积、跨度按预算定额有关规定和解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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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地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RR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RR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二类工程(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RR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三类工程(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5)高度3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25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内的池类。

(6)运动场、砼挡土墙、围墙、保坎、砖、石挡土墙。

注: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两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多跨厂房或仓库按主跨划分。

2.层数:指建筑分层数。

地下室、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2.2米以内的技术层,不计层数。

3.面积:指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

4.公共建筑:指(1)礼堂、会堂、影剧院、俱乐部、音乐厅、报告厅、排演厅、文化宫、青少年宫。

(2)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体育馆。

(3)火车站,汽车站的客运楼、机场候机楼、航运站客运楼。

(4)科学实验研究楼、医疗技术楼、门诊楼、住院楼、邮电通讯楼、邮政大楼、大专院校教学楼、电教楼、试验楼。

(5)综合商业服务大楼,多层商场,贸易科技中心大楼、食堂、浴室、展销大厅。

5.冷库工程和建筑物有声、光、超净、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按相应类别的上一类取费。

6.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内部设施,相连裙房及附属于单位工程的零星工程(如化粪池、排水、排污沟等),如为同一企业施工,应并入该单位工程一并分类。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件版权所有
一类工程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1600元以上的装饰工程;外墙面各种幕墙、石材干挂工程。

二类工程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1000元以上的装饰工程;外墙面二次块料面层单项装饰工程。

三类工程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500元以上的装饰工程。

四类工程独立承包的各类单项装饰工程;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500元以下的装饰工程;家庭装饰工程。

注:除一类装饰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要求的装饰工程,其类别按上表规定相应提高一类。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1.车地道宽21m及以上的水泥砼及沥青砼道路工程;
2.单跨30m、多跨总长50m以上的桥梁工程(含桢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
3.隧道工程,地下通道工程;
4.干线管径大于1200mm的排水工程;
5.干线管径大于800mm的给水工程;
6.干线管径大于300mm的燃气工程;
7.10万t/d以上的自来水厂;
8.5万t/d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二类工程1.车行道宽14m及以上的水泥砼、沥青砼、黑色碎石、沥青表面处治、沥青贯入式道路工程;
2.单跨15m、多跨总长25m以上的桥梁工程(含相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
3.干线管径大于900mm的排水工程;
4.干线管径大于500mm的给水工程;
5.干线管径大于200mm的燃气工程;
6.高度大于8m的河堤、护坡、挡墙工程;
7.双排或多排各类结构的封闭式涵渠、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单排横截面宽度大于1.5m的砼结构或2m以上的砖石结构的封产式涵渠、电缆沟或电缆隧道;
8.10万t/d以下的自来水厂;
9.5万t/d以下的污水处理厂。

三类工程1.车行道宽7m及以上的水泥砼、沥青砼、黑色碎石、沥青表面处治、沥青贯入式道路工程;
2.单跨8m、多跨总长15m以上的桥梁工程(含相同跨径标准的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
3.干线和径大于500mm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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