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学年度学习先进评选文件(预通知)

合集下载

2011年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先进班集体评选文件

2011年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先进班集体评选文件

黄青联字〔2011〕31号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度黄山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区县团委、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树立中小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积极推动全市学校战线创先争优,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评选2010—2011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全市范围内2011年6月底前在校的全日制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学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1、三好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勤思好问,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等其他有益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锻炼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并在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学生会及班委会担任职务至少一年以上,组织能力较强,热心集体工作,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团支部、少先队中队)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艺体育科技活动。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由团市委、市教育局统一下达(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地本校中小学人数统筹安排。

各区县在分配表彰名额时,农村学校要达到总数的2/3。

近两年内已经获得过同类表彰的不得再次推荐,推荐人选不得集中在同一班级。

三、评选程序:1、提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2010-2011学年度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0-2011学年度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土木系各辅导员、班主任、各班:根据学院2010-2011学年度评优评奖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成立系级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组,负责本系学生评优评奖工作指导、审核、公示及受理投诉。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龚云组员:李忠红、贺明吓、张青、陈美科、崔雁、张欣茹二、评选内容1、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2、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4、文体积极分子5、先进班级6、院学习进步奖学金、学术科研奖学金三、评选依据1、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积极分子及先进班级评选标准按照《贵州大学学生手册》(第五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习进步奖评定办法(试行)》、《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不重复享受奖励的通知》(贵大发[2008]84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意见》(院学联发【2011】1号文件)执行;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分数线按照一等奖学金加权平均分 84分以上(含84),二等奖学金加权平均分 82分至84分(含82),三等奖学金加权平均分80分至82分(含80)划定,其余标准按照《贵州大学学生手册》(第五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习进步奖评定办法(试行)》及《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不重复享受奖励的通知》(贵大发[2008]84号文件)执行;3、院学习进步奖学金、学术科研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7)、《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术科研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8)执行。

四、参评资格除新生外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班级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评:1、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及综测名次等符合评优评奖标准者;2、在评奖评优年度内受到各种处分者(含党校、团校开除学籍、考试作弊者),均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3、无欠费者(10月20日前缴清费用者除外)、无校外租住房者(经学院批准同意在外住宿的学生除外);4、上学期宿舍卫生有两次不合格且没有上交检查者。

教基[2011]9号

教基[2011]9号

教基[2011]9号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民办学校: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加快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文明创建,使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县教育局、团县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一批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活动,同时推荐一批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1年7月前,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民办学校的班级和在籍生。

二、评选标准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

②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学习运用知识能力,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①必须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职务,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富有朝气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团、队、学生会和班级的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③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3、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①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②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③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④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教室和个人卫生,积极组织同学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表彰和奖励凡被评选为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由县(市)教育局和县(市)团委联合颁发证书和奖状。

2010-2011学年度评先选优工作

2010-2011学年度评先选优工作

莱西市教育体育局文件西教通字…2011‟65号签发人:王平令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评先选优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教科文卫委、市直学校(园),局机关各科室:为继续做好2010-2011学年度“六讲三评”、“八比四评”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中开展“六讲三评”活动的意见》【西教普发(2009)28号】、《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中开展“八比四评”活动的意见》【西教普发(2009)29号】和《莱西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西办字(2010)25号】的有关精神,现就优秀校长(教委副主任、园长)、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 优秀校长(教委副主任、园长)的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镇(街道、开发区)教委副主任;机关幼儿园、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市直小学附属幼儿园园长(含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2. 校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本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

镇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校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获得者。

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获得镇级、市直学校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或局机关优秀工作者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1. 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2. 业务素质过硬,业务知识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在同类人员中明显突出。

3. 工作业绩突出,所负责单位或所分管业务或所分工工作或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类人员中名列前茅。

评选优秀校长须依据单位教育工作学年度目标综合绩效考核成绩分类别择优推荐。

4. 敬业意识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同类人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 群众威信高,本学校、本级部或本学部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优秀率达到85%及以上。

6. 本学年两个学期绩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本学年两个学期绩效考核成绩均为优秀等次者优先推荐。

(教字号97)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字号97)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字号97)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第一篇:(教字号97)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揭东县教育局文件揭东教字〔2011〕97号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各镇(街道)教育组、高完(职)中和县直学校(单位):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激励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揭东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实现揭东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县公、民办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和镇教育组工作的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均可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除上述条件外,不同类别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相应的条件:先进教育工作者:应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在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与服务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且任职三年(含)以上者。

优秀教师:应是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安教、乐教、善教,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努力进行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热心学校体育、艺术、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执教水平,近几年个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才艺展演、竞赛活动成绩突出,教龄满三年(含)以上者。

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省、市、校级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的通知.doc

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省、市、校级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的通知.doc

玉溪师范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省、市、校级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学院:根据云教德[2011]3号、云教学[2011]9号文件及玉教办[20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0—2011学年评选推荐省、市级、校“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评选表彰对象为2011年7月前玉溪师范学院在籍的全日制学生和班集体。

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2011届在籍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1、先进班集体:省级4个,市级1个2、三好学生:省级36名,市级12名3、优秀学生干部:省级11名,市级4名4、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的8%,奖金1000元/人。

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在校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等额推荐上报,详见招就处的评优方案。

三、评选方式1、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采取推荐申报制;2、“三好学生”的评选由各学院按评选名额、条件、要求进行评比。

四、评选条件1、先进班集体: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助人为乐,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以生命、生存、生活为主要内容的班集体活动,在“三生教育”中具有典型引导作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曾经被评为市级、校级先进集体。

评优学年(2009年9月-2010年7月)无严重违纪处分记录。

2、三好学生: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珍爱生命,学会生存,热爱生活,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
评优工作的通知
在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中,全校教职工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工作热情,形成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学校研究决定评选“十大劳动模范”、“十大师德标兵”、“十大功勋教师”、“十大优秀班主任”、“十大优秀备课组长”、“十大教坛新秀”、“十大服务标兵”。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要求:
1、教师个人及备课组、班作业组评选:各级部根据教师综合评价认真组织评选。

高一由尹校长、张怀东、田立东、高瑞波负责;高二由曾校长、张保城、高建伟负责;高三由李主席、齐立伟、李方全、谢守山、王广辉负责。

2、行政工勤评选按上学期职员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行政由尹校长、张书记负责;教务系统由刘校长负责;德育系统由陈校长负责;总务系统由苏书记负责。

行政工勤劳模由陈校长、尹校长、张书记、苏书记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

3、体育教师:根据教师综合评价组织评选。

由贾中起负责。

各级部、处室负责组织初评,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后于2月18日上午10点报分管领导。

二、名额分配:
1、集体:
2、个人:
青州实验中学
2011年2月。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年度评优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年度评优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年度评优的
通知
为鼓励广大同学立志成才,调动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0-2011学年度组织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院属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评优小组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奖、评优条件,坚持标准,向学院推选相应奖项候选人。

2、评奖评优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形式,院属各班级应以此为契机,在班级广泛开展“争先创优”的主题教育活动。

3、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严格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手册》(2010年9月)要求进行。

4、时间安排:10月10日(星期一)
08级:中午12:00—13:30
09级:晚上19:00—20:30
10级:晚上20:30—22:00
各班将材料(包括优秀个人奖励登记表的纸质打印稿和电子稿并附上英语等级和专业技能考试证书的复印件、班级评优汇总表的纸质打印稿和电子稿、集体奖励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纸质打印稿和电子稿交到机电楼103学生工作办公室。

5、评奖评优相关规定见附件1和附件2。

校级、院级集体与个人奖励文件与申请表格均可在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网文件下载栏下载。

附件1:20102011年机电工程学院评奖评优相关办法
附件2:20102011年机电工程学院评优相关注意事项
附件3:校级、院级集体与个人奖励申请表格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

(定稿)2011年关于评选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定稿)2011年关于评选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各院(系):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我校学生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校级综合奖A类(优秀毕业生除外)以及校级综合奖B类中的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于9月份进行评选。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具体时间:9月7日——9月21日二、评选要求:1、做好宣传动员。

通过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华中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和《补充办法》,在学生中做好各项评优的宣传动员工作。

2、坚持标准公开。

院(系)可在学校评优办法基础上制定院系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评选细则必须向学生公开。

3、严格评选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专业)综合、院系审核的程序开展先进个人评选。

按照自主申报、年级(专业)推荐、院系审核的程序开展先进集体评选。

4、坚持结果公开。

评选结果要向全体学生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凡评选工作中存在舞弊行为,经审查核实,视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5、坚持网上申报。

网络申报系统将于9月13日14:00开通,9月21日14:00关闭。

6、申报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从三好学生中产生。

600人以下的院系,三好学生标兵限报1名;600人以上的院系,三好学生标兵限报2名。

各院系优秀学生干部均限报2名。

7、本次评选中将对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除通讯评审外,将增加专家评审或展示环节;先进班集体候选对象,进行抽样答辩。

三、评选材料要求:请各院(系)于9月21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纸质名单,纸质名单需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在报送纸质材料前需完成网络申报与审批工作)。

①三好学生标兵及优秀学生干部:院(系)请填写表格一(见附件一),并每人提交个人生活照电子版一张,随后附上2000字以内事迹与成绩材料一份;②三好学生及个人单项:请院(系)填写表格二(见附件二)上报即可。

关于做好2011年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年级:现将2011年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班级、宿舍二、评选类别(一)先进集体1、先进班级;2、文明宿舍。

(二)先进个人1、优秀学生干部;2、三好学生;3、优秀共青团员;4、优秀共青团干部;5、课外科技创新先进个人;6、学习先进个人;7、文体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一)先进班级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数的10%,并同时具备下列五个方面的条件:1、班级正气高,同学积极追求进步。

班级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有效开展,学习氛围浓厚。

全班同学积极上进,申请入党人数、入党积极分子数和党员(含预备党员)数的比例高。

2、班级学风好,获奖人数名列前茅。

班级学风、考风好,2010-2011学年班级同学平均学分绩点的平均值在2.5以上,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在同年级同专业处于前列,各种等级考试过关率高,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过关率和软考通过率在同年级的班级中处于前列,且本学年因不及格重修的人次平均每科在2人次以下。

3、班级敢争先,集体荣誉多。

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任务,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或竞赛,获得过团体荣誉,在学院和学校产生积极的影响。

4、同学素质高,学子风采优。

班级同学在院级及以上的课外科技立项活动、专业竞赛和校园文化活动中获奖人数(次)多,成果多,荣誉高。

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测试达标率达100%。

5、干部作风正,富有凝聚力。

班级两委坚强有力,能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和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同学拥护,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与先进班级评选:①班级同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②班级同学在学校课堂纪律抽查中,有迟到、早退、旷课的现象;③班级同学所在的宿舍因违反宿舍管理和校园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通报。

(二)文明宿舍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宿舍总数的10%,并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方面的条件:1、宿舍成员遵纪守法。

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预备通知

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预备通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转自)院属各单位、各部门: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在校2009级普通本科、2010、2011级普通本、专科生和上述各年级有关班级。

二、评选种类及条件(一)三好学生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各科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道德品质好,行为文明、模范遵守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学年内,寝室卫生个人扣分不超过2分。

(二)三好学生标兵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素养高,表现突出,模范带头作用好,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各科成绩名列前茅,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获得本年度内“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5、一学年内,寝室卫生个人扣分不超过1分。

(三)优秀学生干部1、政治思想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誉观,基础文明素质高。

2、学习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先进班集体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班风;3、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体育比赛;4、出色完成学校及有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5、本学年内班上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6、班级学费缴费率达到100%(以校计财处核定为准)。

关于评选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辽宁工大团发[2012]3号关于评选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团直属支部:过去的一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共青团工作成绩显著,涌现出一大批先锋和模范。

为大力弘扬我校“太阳石精神”,发挥先锋模范的典型示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更好地完成共青团根本职责和使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为建团90周年献礼,为我校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校团委决定在五四前夕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具体事宜如下:一、优秀团员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社会主义理论,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良好,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无补考。

4.评选名额:学生按本单位团员数3%,教工参照学生条件按教工团员数5%评定。

二、优秀团干部条件1.担任团干部半年以上,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党性修养好,政治理论水平较高,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团的岗位,有较强奉献精神和工作能力,坚持围绕党团工作大局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竭诚服务团员青年,群众基础好。

3.品德高尚,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学习勤奋,单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无补考。

4.评选名额:按本单位支部数1/10评选,教师团干部参考以上条件另行评选。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条件1.具备优秀团干部条件。

2.所在支部被评为校五四红旗团支部。

3.评选名额:全校范围内评选10个。

四、先进团支部条件1.思想建设好,积极有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关心国家时事。

2.组织建设好,按时缴纳团费,支部凝聚力强,主动做好学校共青团的重点工作,学习风气好,学习成绩优良。

3.素质拓展活动开展得好,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和科技学术等重要活动能创造性完成任务,成效显著。

4.评选名额:按本单位支部数1/10评选。

评优通知2011

评优通知2011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先进团总支”、“先进社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支书”“先进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团员”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各系团总支:2010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团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立德、敬业、精技、创新”的校训,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从共青团工作特点出发,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理论学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在团的自身建设、团员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素质扩展、校园文化建设、素质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深入开展了针对性和代表性强的思想教育活动、素质培养实践活动,开创了团工作的新局面,强化了团员意识,使广大团员青年真正认识到自身的先进性并在全院学生中起到了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

2011年,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九十周年,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校各级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团干部和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不断推进我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做贡献。

院团委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进行2010~2011学年度“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先进社团”、“先进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1、先进团总支2、先进团支部3、先进社团4、先进青年志愿者协会5、优秀团干6、优秀团员7、优秀青年志愿者8、优秀团支书二、评选名额1、先进团总支:各系部自行申报参评,全院评选一个。

2、先进社团:各系部、各社团自行申报参评,社联推荐,全院评选出六个。

3、先进团支部:汽车工程学院三个、机械工程系六个、电气工程系五个、信息工程系三个、经济管理系八个、商贸旅游系两个、现代设计艺术系两个。

关于2010—2011学年本专科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0—2011学年本专科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本专科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现将2010—2011学年本专科学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奖项及参评选对象1、参评对象: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

2、评选奖项: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以及学生先进集体。

评选时,应严格按照《成都理工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奖励规定》、《成都理工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奖励规定》、《成都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规定》、《成都理工大学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奖励规定》执行,严格审核参评学生在2010-1011学年的思想政治、遵守校纪校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国家等级考试、体育锻炼等方面综合表现。

3、院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可同时进行。

评选办法由学院参照《成都理工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奖励规定》制定,报学生工作部(处)批准后执行。

4、泸天化奖学金:评选和奖励标准参照校优秀学生(干部)执行。

各学院在评选以上个人奖项时,应综合考虑扩大学生受奖面。

二、评选要求要点1.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优秀学生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公选课取得相应学分,综合素质考评位列班级前4名(优秀学生干部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或成绩名次列入班级前1/3,公选课达到相应学分,综合素质考评位列班级前8名);(2)无重修重考;(3)三、四年级本科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计算机通过国家(省)二级(三年级专科生通过国家英语三级、计算机通过国家(省)一级,艺术生过级情况按照相关要求评定);(4)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优良。

评选名额控制在参评学生总人数的6%之内,原则上优秀学生占4%、优秀学生干部占2%。

对在学生工作、学生活动及各项比赛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干部,个别条件不足需要破格评选的,需向学生工作部(处)书面报告。

2.单项奖总评选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在学院层面统一申请和推荐。

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荣誉称号;(2)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重考、重修,必修课成绩80分以上,实习成绩在良好以上,选修课程达到规定学分,通过学校规定的国家(省)级等级考试;(3)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优良。

关于评选2011年度各类先进的通知[2]

关于评选2011年度各类先进的通知[2]

关于评选2011年度各类先进的通知全校各班:为秉承“启智正德”的理念,鼓励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异、行为规范良好的优秀学生,我校将开展2011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启正百星”和先进班集体等评选活动。

各班级要根据通知开展相应的集体评选活动,做到民主、公开、公平。

先进学生和班集体的名单将在校园网中公示三个工作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三好学生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孝敬父母,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4.学习勤奋,中考科目(语数英科)成绩在优秀以上(85%),体育课成绩75分以上,其他科目(含社会、艺术、劳技、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成绩合格以上;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劳技、艺术等文体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包括在各种竞赛中获奖),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学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5.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健身计划,认真填写健身手册,身心健康。

6.热爱劳动,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各种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并在其中表现优秀;基本符合上述条件,品行和学习方面有显著进步者,或在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表现者,也可评为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班委、团支委以上干部)条件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2.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3.能做好老师的小助手,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启正百星”评选条件1.能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热爱祖国,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尊敬师长。

2.学生学习努力,思维活跃,学习成绩良好或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黄河水院文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黄院学工…2012‟22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各系:2011-2012学年,在院党委、院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学生相互激励、开拓进取、勤奋学习,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11-2012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生。

二、评选表彰项目(一)先进班集体(二)先进个人1. 三好学生2. 优秀学生干部(三)单项奖励1. 学习进步奖2. 道德风尚奖三、评选标准及办法参照黄河水院学生考核奖励办法——第五章学年评先办法(2012年版《大学生学习生活指南》中86-88页)之规定执行。

四、评选程序1.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系按照学院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工委审批,学院组织表彰。

2. 学习进步奖、道德风尚奖由各系根据2011-2012学年的具体情况,并参照《大学生学习生活指南》(2012年版)的有关规定,确定推荐名单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工委审批,学院组织表彰。

3. 请各系认真审查推荐同学的违纪情况,凡在上一学年受过学院纪律处分者,一律不能参加本学年评先。

五、评选要求1. 评先奖优工作关系到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 评先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推荐工作自下而上,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意见,系内严格把关。

要将推荐名单在全系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3. 各系的推荐材料要翔实、准确,推荐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10月25日17时前报送学生管理科(JX7115)。

电子稿以压缩文件夹的形式通过办公自动化传到学生处用户。

本通知的电子文档已通过我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学生管理系统传阅,也可从学生处网页下载。

关于2010-201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0-201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0-201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理念和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为了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学院特设立了集体奖学金及个人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向上。

为使本次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成立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工作领导小组;2、各学系设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系主任、系学生工作小组副组长、系秘书、系辅导员组成,统一负责本系学生奖学金初评工作。

3、评审工作时间安排:(1)9月22日之前,各学系根据本学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系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加、减分细则(即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等;(2)9月23日-10月8日,各系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对具有获奖资格的集体和个人(个人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进行初评,确定本系的初评获奖名单并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上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必须加盖系公章);(3)10月9日-11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获奖公示名单;(4)10月12日-10月18日,公示获奖名单,如对获奖名单存在异议,可向本系辅导员老师反应情况,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正;(5)10月下旬,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并制作、寄发喜报;表彰获奖集体及个人,为获奖者颁发锦旗、荣誉证书及奖金。

希望各学系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及《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为原则,认真完成本次奖学金评比工作。

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2、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实施细则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奖学金申请表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个人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

2011年奖学金及三好学生评定的通知1

2011年奖学金及三好学生评定的通知1

2011年奖学金及三好学生评定的通知1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奖学金评定和三好学生等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励办法(试行)》、《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学校2010—2011学年实际情况,现将我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评定评选范围2008、2009、2010级在读学生。

二、评定评选种类1.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种类有: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注: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获得以上三种奖学金的荣誉,但不享受奖金。

2.评选的集体与个人奖项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单项奖;自强不息奖;精神文明奖;文体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评定评选条件及名额1.优秀学生奖学金(1)评定基本条件①热爱祖国,遵守校纪,身心健康,学习勤奋,有良好的品德。

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全专业30%之前,德、智育成绩排名在全专业30%之前,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③本专业辅导员书面推荐。

④各等级评选标准: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年级专业自行划定,具体平均分数线、单科线一等奖学金可参考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二等奖学金可参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

(2)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文理分科的专业可分开排序),综合考虑综合测评成绩及智育成绩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各专业人选,并报学校审批。

2.先进班集体(1)评选条件①班委会和党、团支部团结协作,富有凝聚力;班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②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教育教学活动;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③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浓,班风正;④尊敬师长,讲文明、懂礼貌,遵守公共道德,自觉服从学校宿舍管理规定。

⑤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系融洽。

⑥各种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参与面广,并能经常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并能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在青年学生中影响较大。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重庆文理学院文件重文理学〔2012〕号重庆文理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各学院:2011-2012学年度,全校学生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和关心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刻苦学习、励志成才,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我校学风建设,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现将我校开展本学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别1、先进班集体及标兵;2、文明寝室及标兵;3、三好学生及标兵;4、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5、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6、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7、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标兵。

二、评选对象、条件、比例1、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对象、条件、比例按照《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其中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分别按照1%的比例进行评选。

2、各学院均可在每个项目中上报一个标兵,每项标兵必须在相应的类别中推荐。

三、评选要求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在评选、推荐、表彰工作中,务必坚持标准和规定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保证质量,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2、各学院要借评选表彰之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对学风、校风建设的促进作用,切实发挥评优表彰工作的积极意义。

3、推荐为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标兵的,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见附件)。

推荐审批表可在重庆文理学院学工部网页下载区下载。

一式两份,打印上报,不装订,不进行相应的包装。

4、推荐为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标兵的,须撰写800字或600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材料,直接打印在推荐审批表中,并附上相应的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预通知各系(院)、班级: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培育学生奋发向上,勤奋学习的精神,通过评选和表彰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全院学生健康成长,立志成才,根据学院《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新生”评选活动。

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时间2011年9月~10月,10月底召开表彰大会。

二、评选范围系学生分会、正式建制班级、2010—2011学年度在校学生(含校外实习生),2011级新生参加“优秀新生”评比。

符合条件,主动申报,组织推荐。

三、参评条件(一)优秀学生分会(1)内部制度健全,建立内部考核考评机制,服从大局,集体执行力很强,完成布置任务不打折扣;(2)经常组织分会全体成员学习,定期召开全系班级学生干部会议,对系属班级领导力很强,系属班级对分会工作满意度在85%以上;(3)分会全体干部团结协作,在同学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干部个人因违纪问题受到校纪校规处分;(4)系属社团、协会活动开展较好,本系在学生二课堂活动、校园各类体育、文化、艺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表彰奖励;(5)分会工作在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月度评比中至少5个月被评为优秀,学年内至少1个学期被评为优秀。

(二)先进班集体(1)全班学生积极上进、朝气蓬勃、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

班级无学生抽“游烟”现象;班级无网瘾问题生,或已被帮教转化;班级无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2)按时注册率100%;到堂率平均90%以上;缴费率99%以上;一般性违纪率低于5%;无学生流失问题,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班级专业学习氛围浓厚,课堂(含实习)和考场纪律好。

有学生参加院级、省级、国家级竞赛比武活动,并取得名次。

年内本班无学生因迟到、早退、旷课、考试舞弊等问题被学院通报批评记录。

(4)班级二课堂活动开展较好。

班级学生加入学生社团、协会达到70%以上;参加各种系级、院级体育文化艺术活动荣获集体荣誉,或班级学生个人获得二等以上奖励;班级组织开展集体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5)学生骨干作用发挥好。

班团干部团结,相互协作,积极帮助困难同学,帮教问题生;班级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班级工作在本系组织的月度评比中至少5个月被评为系级优秀,学年内至少1个学期被评为系级优秀。

或班级集体在学院组织的单项工作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如学雷锋活动、寝室文化节、艺术节、运动会等)。

(三)学习标兵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

无任何不良行为习惯;未受到通报以上批评和处分。

2、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考试科目均不低于80分(考查科目达到良好及以上),平均成绩85分以上。

3、加入学生社团协会;德育测评95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90分及以上,尊敬师长,同学关系融洽。

4、积极参加各级竞赛比武活动,并取得名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且为组织者或主要参与者;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活动,有突出成绩;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5、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四)三好学生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

不抽“游烟”;未受到通报以上批评和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考试科目均不低于70分(考查科目达到及格及以上),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德育测评90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85分及以上。

尊敬师长,同学关系融洽。

4、积极参加各级竞赛比武、体育文艺等各类集体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5、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五)优秀学生干部1、参评对象各班班委(含寝室长)、系学生分会干部、院学生会干部。

2、参评条件(1)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无不良行为习惯,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强不息。

学习成绩较好,考试考查均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和社会服务;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明建设、化解同学矛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具体明显成绩。

(4)所负责的职能工作、或所领导管理的部门在月度、学期评比中多次名列前茅。

(六)优秀新生1、思想积极,情绪稳定,自主自理;自己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主动为其他新同学服务;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各项工作。

2、积极参加军训和入学教育,无迟到、早退、旷训、旷会、旷课。

校纪校规考试成绩合格。

3、个人内务整洁,遵守公共秩序。

在寝室内务评比中受到表扬。

4、行为习惯良好,举止文明。

无抽烟、酗酒、赌博、网吧网游等不良行为。

5、高考成绩总分在400分以上,无明显违反以上条件者可优先申报推荐。

四、评选办法1、由各系(院)具体组织,严格执行评选标准,按分配指标推荐上报。

其中,三好学生、优秀新生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评选,系(院)审核上报;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由个人申报,班级推荐,系(院)评选,学院审核;先进班级由系(院)推荐,学院评审;先进学生分会由院团委推荐,学院评审。

2、评选过程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各系(院)评选结果在上报之前必须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3、拟评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提供相关成绩事迹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时间安排(1)9月30日之前传达、宣传、发动;(2)10月15日之前系(院)上报评选、公示结果到院团委;(3)10月30日之前召开表彰大会。

5、各项“先进申报评审表格”请从学院网站学生工作部或团委网页下载。

各系(院)上报评选结果时请提供《汇总表》和集体(个人)先进材料,请将《申报评审表》装订在每份材料最前面。

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81803109@.五、指标分配1、评选比例:学习标兵:09、10级,全院10名,宁缺勿乱(不分到系部);三好学生:09、10级学生总数10%以内评选;优秀学生干部:09、10级院、团、班、协会等学生干部总数10%;先进班级:控制在班级总数的4%以内。

优秀新生:11级新生4%。

继教院仅全日制在校生参评。

2、各系(院)申报评审数量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学习标兵优秀新生先进班级先进分会电气系123 9全院不超过10名,各系申报,不分指标39 2全院评2个汽车系51 7 28 1机械系104 7 35 2经生系51 5 19 1信息系30 5 4 1人文系22 3 12 1继教院51 2 4 1附件:1、学院优秀学生分会申报评审表2、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评审表3、学院学习标兵申报评审表4、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评审表5、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评审表6、学院优秀新生申报评审表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9月15日主题词:学生评优评先通知附表一:学院优秀学生分会申报评审表申报单位(系/院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专业班级数分会正、副主席系院基本情况总人数男生人数女生人数党员数团员数院/系干部数班级基本表现情况学生社团、协会数学年内策划组织二课堂活动次数年内比赛/活动获奖人数人次院级次系级次班级次年内本系平均到堂率 % 年内班级学生流失率年内本系学生违纪处分人数人次流失人比率 % 年内考核本系评优月次年内院级寝室检查评优间·次本系集体争先创优情况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奖励级别系风建设情况系(院)推荐意见系/院(签章):年月日答辩会议专家意见专家签名:学工团委审核意见院团委(签章)年月日学工部(签章)年月日学院审批意见公章):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二份;同时附《佐证材料》和《答辩材料》各一套。

附表二: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审批表推荐单位(系/院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专业班级辅导员班级基本情况总人数男生人数女生人数党员数团员数院/系干部数班级基本表现情况学生参加协会人数学年内策划组织二课堂活动次数年内比赛/活动获奖人数院级次系级次班级次年内班级到堂率(平均) % 年内班级学生流失率年内班级学生违纪处分人数人次流失人比率 % 年内系部考核班级评优次年内班级寝室检查评优间·次建班以来班集体争先创优情况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奖励级别班级班风和工作业绩系/院推荐意见系/院(签章):年月日答辩会议专家意见专家签名:学工教务审核意见教务处(签章)年月日学工部(签章)年月日学院审批意见公章):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二份;同时附《佐证材料》和《答辩材料》各一套。

附表三:校园学习标兵申报评审表推荐单位:系填报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系别班级寝室任职爱好特长学业成绩年度平均:单科成绩最高分:最低分:入校以来学习方面获奖情况序获奖时间奖励名称证明人123456个人典型学习经验学习方法1 2 3 4班委会、辅导员推荐意见(40字):辅导员:班长:年月日系部推荐意见:系部(签章):年月日答辩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签名:年月日学院审批意见教务处:(签章)年月日学工部:(签章)年月日学院(签章):年月日附件:1、学年度成绩单;2、其它材料(含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

附表四: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评审表推荐单位:班填报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系别班级寝室任职爱好特长参加社团协会所在寝室评优学年内月度评优次国家体育健康测试学业成绩平均:德育测评综合素质入校以来个人获奖情况序奖励、成果名称评奖、鉴定机构12345班委会辅导员推荐评价意见(100字)考勤记载迟到早退旷课请假逃夜旷会参加活动(遵守校纪校规、公益活动、学习表现、参加体育锻炼等):辅导员签字:班长:年月日系部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教务处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学工部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学院(签章):年月日附件:1、学年度成绩单;2、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等附表五: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评审表推荐单位:班填报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现任职务任现职时间历任学干职务学年度成绩平均:德育测评综合素质测评任学生干部一年以内参与组织活动/公益劳动/学生服务情况序活动名称个人作用12345678入校任职以来个人和所在集体受表彰情况(填主要)1 2 3 4 5 6辅导员、班委会推荐意见:辅导员:团支书:年月日系(院)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学工部、院团委复审意见(签章):年月日学院审批意见:(签章):年月日附件:1、500字《个人事迹材料》;2、个人获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附表六:学院优秀新生申报评审表推荐单位:班填表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入学考试成绩军训成绩入校任职考勤情况(辅导员填写)军训入学教育迟到早退旷训请假迟到早退旷会请假次天天次天天个人在军训和入学教育期间先进典型事迹与突出贡献情况临时班委会推荐意见:学生临时负责人:年月日辅导员推荐意见:辅导员:年月日系部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军训入学教育领导小组审批:(签章):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