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工程管理) 企业破产法
经济法教案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
第八章企业破产法教学要求1.掌握破产的概念、原因,破产法的概念和特征;明确破产法的适用范围;2.了解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掌握债务人财产的法律规定;3.掌握破产案件的受理和管辖,破产程序以及重整程序。
课时安排本章节共安排4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企业破产法概述一、破产的概念和特征(一)破产的概念对于破产的概念,从法律的视角出发,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狭义的破产专指破产清算制度,而广义的破产除包括破产清算制度之外,还包括各种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主要目的的和解、重整法律制度。
(二)破产的特征①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②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③破产的目的是公平地清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④破产是在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务清偿程序;⑤破产程序具有强制性。
二、破产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破产法的概念破产法,是指调整破产债权人、债务人、人民法院、清算组以及其他破产参加人相互之间在破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破产法的特征(1)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一般仅限于债务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
(2)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
(3)破产法的基本制度主要源于民事债权和民事诉讼与执行制度,并根据破产程序的特点、原则加以变更,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予以必要的扩张或限制,同时兼顾对社会利益的维护。
三、破产原因破产原因,也称破产界限,是指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即引起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
关于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企业破产法》针对不同申请人、不同情形规定了以下内容: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③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该项破产原因仅适用于提起重整申请)。
四、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一)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分为直接适用范围与参照适用范围。
(二)破产法的地域适用范围破产法在立法国的司法管辖领域内适用,这是各国法律普遍采用的原则。
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第二单元破产申请受理旳效力【考点1】基本规定(P276)1.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旳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止之日,债务人旳有关人员应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旳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旳规定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问询;(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旳问询;(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解释】债务人旳有关人员是指企业旳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旳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旳债务清偿无效。
不过,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旳,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旳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2023年案例分析题)【解释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旳时间,是指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而不是受理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
【解释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即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财产要公平地清偿全体债权人,因此,对无财产担保旳个别债权人旳债务清偿无效。
但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有财产担保旳债权人所作旳债务清偿,并不违反公平原则。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旳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而非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解释】假如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旳,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旳义务。
所谓“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旳义务”,是以债权人因此受到损失旳范围为限。
假如债务人旳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虽向债务人清偿了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但债务人将收到旳清偿款项或者财产及时所有上交给管理人,债权人并未受到损失,则不必再承担民事责任。
4.尚未审结旳民事案件(2023年单项选择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止旳有关债务人旳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断”(而非“终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状况后可以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经济法解读破产法对企业重整的作用
经济法解读破产法对企业重整的作用破产法是经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重整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合法的手段,可以借助法律程序来解决债务问题,并有机会实现经营上的重组和復甦。
本文将对破产法对企业重整的作用进行解读。
一、破产法的背景和基本原则破产法的出现是为了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债务问题,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破产法主要基于以下基本原则:1. 保护债权人利益: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享有优先权,可以按照法定顺序获得债务偿还。
2. 重整优先:破产程序首先追求企业的重整,通过改变管理以及优化组织架构和财务结构,使企业实现经营上的改善。
3. 保护债务人利益:破产法在解决债务问题的同时,也要满足债务人的生存与发展需求,保留企业价值。
二、破产法对企业的重整作用1. 创造偿债机会:破产程序为企业创造了偿还债务的机会,可以对债务进行有序的清算和分配,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
2. 促进经营改善:破产法注重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通过改革企业的组织结构、财务制度、营销策略等方面,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实现经营上的重整。
3. 减少社会成本:通过破产程序,企业可以合法地解除不良合同、裁减不必要的人力资源,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
4. 保护员工利益:破产法对员工权益保护注重,企业重整过程中,应优先保留岗位,妥善处理人力资源变动,以减少员工的失业风险。
5. 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破产法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资本市场,提高市场运行的透明性和公平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保障,进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三、破产法对企业重整的实施途径1. 企业自愿申请破产:企业在面临严重债务问题时,可以主动申请破产保护,通过破产程序来解决债务问题,实现企业的重整。
2. 债权人申请破产强制执行:当企业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强制执行,促使企业解决债务问题。
3. 破产法机构介入:破产程序需要依托破产法机构进行管理和执行,法院、破产管理人等机构将全程参与企业重整的过程,确保程序的公正和有效性。
经济法 第八章 破产法
• 五、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破产费用:
•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 费用
– 共益债务:
•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 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 务 •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个人担任管理人: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 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 ★管理人的回避
二、管理人的指定
《指定管理人规定》设置了管理人名册制度
指定管理人有随机、竞争、接受推荐三种方式
(2009年考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 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 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作为管理人的企业破产 案件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 A.事实清楚 B.标的额较小 C.债权债务关系简单 D.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 答案:ACD
二、破产申请的提出 1、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
– 债务人--可以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 – 债权人—可以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 – 税务机关、社会保险机构—可以提出破产清算申 请 – 企业职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2/3以上 多数同意)—可以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破产案件的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债 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八章 破产法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一、破产的概念 对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经法院审理,强 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 制度。
经济法法律条文资料
经济法法律条文资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由中外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作方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利益、共担风险并独立承担债务的经济组织。
法律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经营管理、合作期限、毁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公司法》《公司法》是中国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对于公司设立所需的条件、股东的要求、股东权益的保护、股东之间的关系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为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领域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经营管理、合作期限、劳动用工、税收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资比例、经营范围、合作期限等做了具体要求,保护了中外合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法》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的性质、订立条件、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中国企业破产领域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企业破产的各个环节,包括破产申请、破产财产的处理、债权人的权益保护等。
其中,对于企业破产的程序、破产清算、债务重组等做了具体规定,为企业破产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平衡提供了法律支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是中国担保领域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担保的各种形式、担保合同的效力以及担保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对于担保的种类、担保合同的订立、担保义务的履行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保护了担保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找答案四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找答案四1、多选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的下列行为中,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有()OA.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B.转让债务人全部库存产品C.决定履(江南博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D.代表债务人参加仲裁正确答案:B,C参考解析:选项AD:属于管理人的法定职责,无需人民法院许可。
2、单选和解债权人是指O oA.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D.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正确答案:B3、单选债务人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曰起O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A.15天内B.1个月内C.3个月内D.6个月内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4、多选下列属于债权人职权的有OoA.核查债权B.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C.监督管理人D.指定监事会成员E.通过重整计划正确答案:A,B,C,E参考解析: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5、多选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的下列处理办法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OA.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听证,听证会期间不计入法定期间B.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将裁定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C.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动机不纯的,人民法院可以拒绝受理该破产案件D.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或财产状况不清的破产案件时,在对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债务人仍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的,可以中止该案件的审理正确答案:A,B参考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破产申请的相关规定。
经济法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ppt
4、破产申请受理得效力
(1)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得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
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得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
①妥善保管其占有与管理得财产、印章与账簿、文 书等资料;
②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得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
答询问;
③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得询问;
④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注意单选题)对破产申请 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与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得合同有权决定 “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解释1】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 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得, 视为解除合同。
(2)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得人员组成 得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得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担任管理人: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 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 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得其她情形。个人担任 管理人得,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得 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 结得有关债务人得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得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 裁继续进行。(重大改变)
(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得民事 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得人民法院提起。
第二节 企业破产还债程序得法律规定
二、破产申请得提出与受理 (一)提出:破产申请就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
出得宣告债务人破产得请求。当债务人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并非资不抵债),债权人 、债务人均有权提出宣告债务人破产得申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知识学习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知识学习1、多选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定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超过5年,又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C.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江南博哥)参加执业责任保险D.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E.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正确答案:A, B2、多选下列各项中,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A.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且获得人民法院的认可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但未获得人民法院的认可D.管理人未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正确答案:A, C参考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多选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A.监督管理人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D.决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E.核查债权正确答案:A, B, C, E4、多选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企业为一般保证人,人民法院受理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免除B.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丙企业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C.丙企业的补充责任应按乙银行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确定D.丙企业的补充责任应按乙银行实际分配的财产数额确定正确答案:B, C参考解析:(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2)选项CD:一般保证人的补充责任应按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确定(而非债权人实际分配的财产数额)。
5、单选和解债权人是指()。
经济法与公司破产
经济法与公司破产破产是指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无法正常运营经营,依法宣告破产并进行清算的一种法律程序。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公司破产是不可避免的现象,经济法作为调节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在公司破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经济法与公司破产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对企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破产法律框架的建立破产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为企业提供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合法途径。
破产法律框架的建立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经济活动的稳定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破产法律框架中,经济法起到了规范市场交易、保护债权人权益、维护经济稳定的作用。
例如,合同法规定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法明确了公司的破产程序和债务清算的具体规定,确保了破产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二、经济法与破产风险防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面临着各种风险,其中破产风险是一种重要的经营风险。
经济法通过建立适当的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破产风险,保护企业和债权人的利益。
1. 合同法的作用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基石,而破产往往源于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经济法通过合同法的规定,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破产风险的发生。
例如,通过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合同法增加了违约成本,促使企业更加谨慎地履行合同义务,减少了破产的可能性。
2. 公司法的规范公司法在规范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和股权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设立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权责义务和处罚措施,公司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减少了公司破产的风险。
同时,公司法还规定了破产程序,促进了公司破产时的债权人利益平衡和破产财产的合理处置。
三、经济法与破产程序的运行破产程序是公司破产过程中的核心环节,而经济法则提供了破产程序的法律基础和具体规定。
经济法与破产程序的运行密切相关,互相影响。
1. 破产程序的法律基础经济法通过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为破产程序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经济法-第五章-破产法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 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 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 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7、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 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 帐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 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 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4、如果“3”中火烈鸟公司的欠款尚未到 期,赵、钱获悉火破产,可否申报债权?
5、火烈鸟公司和丙公司签订一笔买卖合 同,向丙公司购买50万的上等布料,管理人解 除了该合同,丙公司可否申报债权?可以什么 理由申报债权?违约金是否也可申报?(5)
1、火烈鸟公司在一年前向甲银行贷款100万, 约定2年后归还,现甲知道火破产,可否申报债 权?(1)
2、火烈鸟公司从戊公司购进一批纽扣,签 给对方一张20万的支票,随后进入破产程序, 而银行不知情,仍把20万划给了戊。现在银行 该怎么保护自己权益?(7)
3、火烈鸟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万,由赵 某、钱某做保证人,到期后因火烈鸟公司无力还 债,乙向赵、钱分别追回了50万和80万,还有70 万债务未追回,乙可否申报债权?赵和钱如何保 护自己权益?(3)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2、若受理: (1)5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15日内提交 相关材料 (2)受理同时指定管理人 (3)受理后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3、若不受理: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服10日内 向上一法院上诉
经济法破产法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破产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A. 基层人民法院B. 中级人民法院C. 高级人民法院D. 最高人民法院答案:B2. 破产申请的提出,可以由以下哪些主体提出?A. 债权人B. 债务人C. 股东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3. 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由谁来管理?A. 债权人B. 债务人C. 破产管理人D. 法院答案:C4. 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A. 按债权比例分配B. 按债权金额分配C. 按债权人申请顺序分配D. 按债权人所在地分配答案:A5.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需要多少债权人同意?A. 1/2以上B. 2/3以上C. 全体债权人D. 不需要债权人同意答案:B6. 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需要多少债权人同意才能通过?A. 1/2以上B. 2/3以上C. 全体债权人D. 不需要债权人同意答案:B7.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多长时间召开一次?A. 每季度B. 每半年C. 每年D.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答案:D8.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A. 仅对参与会议的债权人B. 对所有债权人C. 对债务人D. 对破产管理人答案:B9.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破产宣告后是否有权继续经营?A. 有权B. 无权C. 视情况而定D. 需要法院批准答案:C10.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破产宣告后,其法定代表人的哪些行为受到限制?A. 出国旅游B. 购买奢侈品C. 所有上述选项D. 以上都不是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以下哪些属于破产企业的债权人?A. 银行B. 供应商C. 员工D. 政府答案:ABCD12.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以下哪些事项?A. 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B. 审查破产财产的报告C. 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D. 决定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答案:ABCD13.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需要满足以下哪些条件才能生效?A. 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B. 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总债权额的2/3以上C. 会议主席的批准D. 法院的批准答案:AB14.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以下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A. 转移财产B. 隐匿财产C. 销毁账簿D. 继续经营答案:ABC15.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以下哪些财产属于破产财产?A. 企业的固定资产B. 企业的流动资产C. 企业的债权D. 企业的股权答案:ABC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6. 简述破产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对企业破产的处理
经济法对企业破产的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破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各方利益,经济法在企业破产的处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经济法对企业破产的处理进行探讨。
一、破产制度的概述破产制度是指当企业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时,由法院或相关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立案、组织清算,以保护企业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破产制度的出现,旨在防止企业以违法手段逃避债务,维护市场信誉和稳定经济秩序。
二、破产的法律后果根据经济法的规定,企业一旦被判定破产,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 财产处置:破产法规定了企业财产的处置方式,包括拍卖、变卖等,并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2. 债务豁免:对于无力清偿债务的企业,破产法允许对部分债务进行豁免或减免,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3. 业务停止:破产程序进行期间,企业的业务将停止运营,以配合清算工作的开展。
4. 员工保护:破产法规定了对企业员工的保护措施,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三、破产程序的主要流程在企业破产处理中,经济法规定了一套相对成熟的破产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破产申请:企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企业进行破产立案。
2. 破产审查:法院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债务清单、资产评估等。
3. 清算组织:根据审查结果,法院将组织清算组对企业财产进行处置和债务清偿。
4. 财产分配:清算组将根据法定顺序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优先满足员工工资、税款等权益。
5. 结案程序:当企业财产清算完毕并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后,法院将宣布破产程序结束。
四、经济法对企业破产处理的意义经济法对企业破产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1. 维护市场秩序:经济法对企业破产进行规范,避免企业利用破产逃避债务,维护了市场秩序的公正性和诚信性。
2. 保护各方权益:破产程序的开展,确保了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维护了债权人、员工等权益。
3. 促进企业重组:破产程序为企业的重组提供了机会,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实现经营转型。
建筑工程中级职称法律法规
1.民法: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商法:公司法、证劵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经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行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反之,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3.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民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4.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发生根据。
债/合同的消灭:因履行而消灭;因抵消而消灭;因提存而消灭;因混同而消灭;因免除而消灭;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5.著作权保护的对象: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6.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的客体(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7.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8.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未申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涉外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9.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提出要求、同意履行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从新计算10.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用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建设用地的出让,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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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产债权
• (一)破产债权的概念 • 破产债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 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二)债权申报
1.债权申报的概念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 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 法律行为。
• 2、债权申报 •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 过3个月。
第三节
管理人制度
• 一、管理人的概念 • 管理人,是指破产程序启动后依法成立的,在法 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债务人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处理和分配等事物的专门机构。 • 特征如下: • 1、独立性 • 2、专业性 • 3、全程参与性 • 4、职责的明确性
• • • •
二、管理人的选任 ①选任方式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 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于2006年 8月27日审议通过,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二节 企业破产的申请和受理
一、破产原因
•
破产申请的提出,是破产程序启动的依据。 申请的实质条件是:
• 符合破产界限,且有破产能力。
企业法人不 能清偿到期 债务,并且 资产不足以 清偿全部债 务或者明显 缺乏清偿能 力的。
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与破产债权
• 一、债务人财产 • (一)概念 • 债务人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 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 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 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
(二)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 债务人财产包括: • 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 财产; • 2、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 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
4 .可申报的债权
5.不必申报的债权
•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 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 清单并予以公示。
第五节
一、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
••
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为实现公平受偿权利,在破产程序 中对破产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决议和监督的临时性机构。
企业破产法——受理程序
审查 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1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延长15天。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为逃避债务而申 请破产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声誉,意图 损害公平竞争的
立案
企业破产法——受理程序
驳回
受理破产案件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 件或者有法律规定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 回破产申请。 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 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当 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法——概述
破产法 的含义 • 指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依法 对其全部财产清算,公平清偿给债权人或通过 和解协议进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 律 特 征
• 1、调整范围仅限于企业丧失还债能力 ——对有清偿能力而不还债的问题,由其他法律解决 • 2、集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一体 ——基本内容涵盖了实体性规范(破产界限、破产财产 等) 和程序性规范(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申请、宣告等) • 3、有统一法典 • —— 《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已由第
• ②选任范围
•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 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 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 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 三、管理人任职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破产法律制度
• 【教学目的】 •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破产的概念与特征;破 产法的概念与特征;我国的破产立法;破产原 因;破产申请的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债权 人会议;和解与整顿;破产宣告及其效力;破 产清算组及其职责;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破 产清算与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节 企业破产法概述
破产含义
• 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案例
• 六、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构 •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 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二、规则 • 1)债权人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
保的债权人不享有“通过和解协议”,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表决 权
• 2)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 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三、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 • • • • • • • • • •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申请:
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4、债权性质、数额及担保情况; 5、债务人不能清偿的证据;
三、企业破产的受理程序
申请 异议 审查 立案 驳回 受理
在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 请求撤回破产申请。 申请
异议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 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 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 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 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 • •
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②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④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 四、管理人的职责
• • • • • • • • • •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①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②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③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④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⑤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 人的营业; ⑥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⑦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⑧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⑨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受理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 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 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 日内提起上诉
企业破产法——受理程序
受理
1、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
人
2、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
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公告内容: 破产申请受理时间、债务人名称; 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逾期未申报 债权的法律后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
四、召开
• 首次会议: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法院召集 • 此后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 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 在开会前15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 人 五、决议
• 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过半数以上通过;
• 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
3.逾期未报的后果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 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可以 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 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1)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 可以申报; (2)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 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 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 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4)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 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5)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 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 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6)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产问题
• 所谓个人破产制度,通俗地讲,就是某个人在其个人资 产无法偿还自有全部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布其破产 并核销债务的法律制度。在裁定破产后的一定时期内, 破产人只有权享受基本生活,不得进行奢侈消费和商业 行为。 •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个人破产的法律法规,像美 国的个人破产又称为消费者破产。英国、澳大利亚、德 国、法国、日本的破产法中,个人破产法都是其重要内 容。国际上,个人破产案件的数量发展迅速,破产案件 中个人破产占了绝大部分。 • 在西方,正是有了个人破产,才带动了成熟市场经济的出 现。先有个人破产,才有公司破产,公司破产不过是个人 破产的放大和延伸。特别是欧美国家,人们比较富裕,信 贷消费很普遍,会出现因为个人对未来预期过高,或个人 工作生活巨大变动引发的债务危机。而个人破产可以保 护债务人的基本生活。
受理后的法律效力
①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②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 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④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 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⑤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由受理破产申请 的法院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