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回购函商票回购
电子商业汇票介绍(商票)
参与主体扩大。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承兑,其承兑的 汇票纳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管理。
票款对付。在贴现(包括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和托收业务中,ECDS提供了票款 对付(DVP)的结算方式,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的实时连接,在 票据权利转让完成的同时实现资金交割。
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功能。促使票据市场更为透明,对中小银行的票据业务 影响极大。商业银行票据集中处理成为必然选择,总行பைடு நூலகம்中运营的业务管理模式 会成为主流。
业务办理条件条件
在本行开立人民币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具备组织机构代码 为本行企业网银证书客户
与本行签订《浙商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子商业汇票业务。 ✓ 2010年06月28日, ECDS全国推广上线(第二批机构,我行在内)。 ✓ 人行预计,五年后,各类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量可达到实物票据业务量的
30—40%。
电子商业汇票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 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 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承兑。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
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 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 理平台。 ➢ 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开发内部电子票据系统与 ECDS对接,企业则通过开户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转让及回购协议
商业承兑汇票转让及回购协议协议编号: -2016-甲方(出票人/承兑人/回购人):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持票人/转让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鉴于:1、乙方与甲方之间存在商业往来,双方签订了基础交易协议《购销合同》(编号:,见附件1)。
乙方基于该基础交易协议产生的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取得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下称“该商票”)。
2、乙方由于经营需要欲将该商票背书转让给丙方,甲方保证于该商票票面规定的到期日前一个工作日以该商票票面价格向丙方无条件回购该商票。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及公平基础上就该商票转让及回购事宜,经协商一致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票信息乙方所持商票数量共计大写张,票据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票面主要信息如下表:(1)出票人:(2)票据号码:(3)票据金额:(4)到期日: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该商票是基于与乙方之间存在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基础上出具的,甲方作为该商票出票人保证该商票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或法律瑕疵。
(基础交易协议见附件1)(2)、甲方应根据《承诺函》约定于该商票票面规定的到期日前一个工作日以票面等值金额对该商票进行回购。
(《承诺函》见附件2)(3)、甲方知悉并理解,当甲方未按照《承诺函》约定内容对该商票进行回购时,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法律相关机构或公司代丙方行使票据追索权及相关法律权利。
(4)、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不会引起甲方违反所应遵守的其他协议文件及甲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甲方将提供由其上一级公司或总公司为乙方转让给丙方票面等值金额的商票提供《担保函》。
(《担保函》见附件3)(6)、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保证所转让给丙方的该商票是基于与甲方之间存在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基础上出具的,乙方已确认该商票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介绍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
电子商票(ECDS)系统简介
1
电子商票基本规定
2 电票和纸票的区别
3 ECDS电票比纸票的业务优势
4
ECDS电票的适用范围
53
ECDS电票的签发流程
一、电子商票基本规定
(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简称ECDS):
• 非卖方付息百分比:约定由哪一方来负担贴现利息。为零是 持票人负担。
• 当企业持有的票据为以下状态时,可向银行申请贴现。 1、提示收票已签收; 2、背书已签收; 3、质押解除已签收; 4、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
五、ECDS电票的签发流程
• 提示付款应遵循以下规则: 1、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
– 比如对于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在实际纸票中仍存在继续转让的情 况,而在系统中严格控制了这类票据不得转让
1
中国电子商业汇票 系统功能概述
2
电子商业汇 票业务处理 功能模块
3
纸质商业汇 票登记查询 功能模块
4
商业汇票转 贴现公开报 价功能模块
基础条件
❖银行、财务公司参与电子商业汇票活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 系统参与者需拥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满足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相关技术及安全性要求; ▪ 具有健全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业务处理及流程
❖ 系统支持以下票据行为:
▪ 出票(含承兑) ▪ 转让背书 ▪ 贴现(包括赎回业务) ▪ 转贴现(包括赎回业务) ▪ 再贴现(包括赎回业务) ▪ 央行卖出商业汇票 ▪ 质押(包括质押解除业务) ▪ 保证(包括对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的保证) ▪ 提示付款(包括到期提示付款和逾期提示付款) ▪ 追索(包括再追索,类型可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
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如何变现呢?
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如何变现呢?【商业承兑汇票融资】是指通过以企业信用为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的资金融通。
商业承兑汇票(简称商票,不同于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难于银行承兑汇票,因为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企业,企业的信用低于银行,说白了就相当于远期支票一样。
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如何变现呢?商票融资的操作方式有哪些方式呢?一、商票分为两种形式:1、纸质商票,较少流通和接受。
2、电子商票,流通较强,更安全。
二、商票融资特点:(一)提高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加强商业票据的变现能力和流通性,从而使得商业承兑汇票更易于被买方接受。
(二)对承兑人来说,以商业信誉购买商品,节约营运资金和资金成本;同时,省去了开立银票需缴纳的费用和保证金,节约成本。
(三)对于持票人来说,以买方的信用获得资金融通,贴现无需另外的担保,手续比普通商票贴现简便快捷。
三、商票适用范围:由于不同于银行信用,商业承兑汇票依赖的是企业信用,所以,对于开票企业的偿付能力和信用要求较高,适用于国企、上市公司和知名赢利的大型企业。
(一)核心企业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且希望简化操作流程并降低财务成本(二)核心企业希望稳定上下游渠道,愿意通过自身信用支持上下游企业的发展。
(三)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企业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较强,并希望借助银行通过商票进一步加强对上下游企业的管理和控制,盘活企业自己的信用融资。
四、商票融资的基本条件:1、核心企业为主,有授信额度。
2、已开出的承兑汇票,电票为主。
3、贴现利息:贴息8%---15%之间。
4、商票融资利息=融资金额×融资利率×融资天数/360。
5、票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中心统一票据格式。
五、前海信安商业保理的商业汇票融资两种方式:(一)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质押买断模式。
授信名单内优质企业名单,包括知名赢利的上巿公司和国有民营企业,这些企业不需要银行的保函和授信,只要核实合同发票原件,签协议即可。
电票为主。
操作流程:确认票面信息,核实贸易合同发票原件,签融资合作协议,背书操作。
业承兑汇票回购合同-央行标准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商业承兑汇票回购合同甲方(买入返售方):乙方(卖出回购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1.商业承兑汇票:指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签发的,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由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回购:指乙方将合法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甲方融入资金时,约定由乙方按约定的日期、价格和方式将商业承兑汇票购回的业务行为。
3.回购起息日:指甲方将回购实付金额划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之日。
4.回购到期日:指乙方将票面金额划至甲方的指定账户以赎回回购票据之日。
5.回购期限:自回购起息日起,至回购到期日止。
第二条回购金额及份数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与相关资料,甲方审核后,同意对商业承兑汇票(大写) 份,(小写) 份,合计票面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办理回购(详见本合同附件“商业承兑汇票回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回购实付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第三条回购起息日、到期日、利率及计息方式回购起息日:(大写) 年月日;回购到期日:(大写)年月日;回购利率:年利率 %,按360天/年计算;公式:实付金额=票据总金额-票据总金额×回购期限×回购利率÷360乙方所提供商业承兑汇票,由乙方负责送交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无误,当面封存、签章并交甲方保管。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A.甲方的权利1.甲方为乙方办理业务时,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自主决定是否办理。
2.如遇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等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回购所涉商业承兑汇票。
B.甲方的义务1.经核对并同意办理回购的票款应于约定的回购起息日,按照回购实付金额划款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电子商票(ECDS)系统简介讲解材料
促进更多贸易机会的实现
电子商业汇票(ECDS)系统简介
四、ECDS电票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的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进行结算的国内贸易往来
▪ 开票方需要开通其账户行的网上企业银行 ▪ 收票方需要开通其账户行的网上企业银行 ▪ ECDS电票最终将全面取代纸质票据
★适用于一年期以内的贸易结算
▪ ECDS电票的付款期延长为一年 ▪ 票据贴现的期限也被相应的调整
电子商业汇票(ECDS)系统简介
五、ECDS电票的签发流程
★目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已开通上线的银 行共有18家,分别是:
❖ 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 行、交通银行
❖ 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 行、恒丰银行、南京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电子商业汇票(ECDS) 系统简介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芜 湖
电子商票(ECDS)系统简介
1 电子商票基本规定 2 电票和纸票的区别 3 ECDS电票比纸票的业务优势 4 ECDS电票的适用范围 53 ECDS电票的签发流程
电子商业汇票(ECDS)系统简介
一、电子商票基本规定
(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简称ECDS):
★降低了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
▪ 电子商业汇票的操作风险基本上只与电脑系统运行有关
▪ 纸票的易被仿制、变造等风险,不复存在
★提升了企业票据资源管理效率
▪ 票据信息的电子化,有助于企业实现票据信息的集中管 理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XXXX-09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第一章根本规那么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由于接入机构和被代理机构中均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有所不同,且中国人民银行也参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所以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可以细分为:〔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行〕;〔二〕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接入财务公司〕;〔三〕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行〕;〔四〕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被代理财务公司〕;〔五〕中国人民银行;〔六〕除前五项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应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接入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被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应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二、客户可与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以下统称开户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由开户金融机构代为发起以下业务并代理签章:〔一〕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二〕转让背书申请的回复;〔三〕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另外,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未按规那么及时回复提示付款申请时,其开户金融机构应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方法?的规那么代为回复并代理签章。
三、票据当事人〔接入财务公司或通过接入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企业除外〕收款时,入账应遵循以下规定:付款方应按票据记载的收款方的开户行行号、账号〔贴现入账应使用贴现入账信息〕、名称向收款方汇划资金。
四、根据电子商业汇票所处的流转阶段,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电子商业汇票分为如下状态:(一)出票已登记;(二)提示承兑待签收;(三)提示承兑已签收;(四)提示收票待签收;(五)提示收票已签收;(六)票据已作废;(七)背书待签收;(八)背书已签收;(九)买断式贴现待签收;(十)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待清算;(十一)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已排队;(十二)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十三)回购式贴现待签收;(十五)回购式贴现已签收已排队;(十六)回购式贴现已签收;(十七)回购式贴现已至赎回开放日;(十八)回购式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十九)回购式贴现赎回待签收;(二十)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待清算;(二十一)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已排队;(二十二)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二十三)买断式转贴现待签收;(二十四)买断式转贴现已签收待清算;(二十五)买断式转贴现已签收已排队;(二十六)买断式转贴现已签收;(二十七)回购式转贴现待签收;(二十八)回购式转贴现已签收待清算;(二十九)回购式转贴现已签收已排队;(三十)回购式转贴现已签收;(三十一)回购式转贴现已至赎回开放日;(三十二)回购式转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三十三)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待签收;(三十四)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已签收待清算;(三十五)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已签收已排队;(三十六)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已签收;(三十七)买断式再贴现待签收;(三十八)买断式再贴现已签收待清算;(三十九)买断式再贴现已签收已排队;(四十)买断式再贴现已签收;(四十二)回购式再贴现已签收待清算;(四十三)回购式再贴现已签收已排队;(四十四)回购式再贴现已签收;(四十五)回购式再贴现已至赎回开放日;(四十六)回购式再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四十七)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待签收;(四十八)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已签收待清算;(四十九)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已签收已排队;(五十)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已签收;(五十一)质押待签收;(五十二)质押已签收;(五十三)质押已至票据到期日;(五十四)质押解除待签收;(五十五)质押解除已签收;(五十六)保证待签收;(五十七)提示付款待签收;(五十八)提示付款已签收待清算;(五十九)提示付款已签收已排队;(六十)票据已结清;(六十一)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能追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六十二)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所有人〕;(六十三)提示付款已拒付〔不可进行拒付追索〕;(六十四)逾期提示付款待签收;(六十五)逾期提示付款已签收待清算;(六十六)逾期提示付款已签收已排队;(六十七)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能追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六十八)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索所有人〕;(六十九)拒付追索待清偿;(七十)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待签收;(七十一)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已签收;(七十二)非拒付追索待清偿;(七十三)非拒付追索已撤销;(七十四)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待签收;(七十五)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已签收;(七十六)央行卖票待签收;(七十七)央行卖票已签收待清算;(七十八)央行卖票已签收已排队;(七十九)央行卖票已签收;(八十)已逾票据权利失效日。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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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催 告 不 适 用 电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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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不存在公示催告的法律要件
《民诉法》规定,法院受理票据公示催告仅限于“
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这三种情形。
电子商业汇票为电子介质,由央行电子商业汇票系 统(ECDS)所负责托管,每日日终与票据行为人开 户银行并进行交易核对,确保其具有唯一性、完整 性、安全性,绝不可能发生“被盗、遗失或者灭失 ”这三种情形,因此,电子商业汇票不存在申请公 示催告的法律实质要件。
41
电票业务趋势图
42
承兑业务机构排名
43
承兑业务省市排名
44
贴现业务机构排名
45
电子商票提升占比
电子商票占比21%
电子银票占比79%
46
47
电子票据拒绝无理退票
针对现行纸质票据中存在的承兑人随意杜 撰退票理由的状况,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设
定了承兑人拒付理由的格式化,把承兑人
的退票拒付行为严格限定在《票据法》明
(二)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则 视同承兑人拒绝付款,接入机构应在下一日 代承兑人作出拒付应答,并代理签章。
38
电票资金清算的规定
电票贴现、转贴现和提示付款可选择票款对付 (DVP)或非票款对付的资金清算方式。 票款对付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 并互为条件的交易方式。保障持票人的安全。
文规定的范围之内,杜绝了承兑人以任意
理由退票的行为,体现了承兑人必须无条 件付款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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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票据退票理由格式化
(1)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未履行约定义务; (2)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 (3)持票人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 取得票据; (4)持票人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 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 (5)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6)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 (7)超过提示付款期; (8)票据未到期; (9)被法院冻结或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 (10)其他。
电子商业汇票
4.1 申请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签订协议
确认材料无误后,与我行签 署《中国工商银行电子商业 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开通操作
业务代理网点根据申请资 料通过内部管理系统为客户 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即 开通“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 务 客户使用基本操作权限证 书登录企业网上银行,进入 “票据业务”功能办理电子 商业汇票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 企业客户注册申请表 》或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 业客户变更(注销)事项申 请表 》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注册 (变更、注销)申请表》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 印件 开户网点需要的其他资料
资料完整、有效 申请材料上加盖的印鉴 与企业网上银行主申请账 户的银行预留印鉴相符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客户 身份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 核实申请开通电子商业 汇票业务账户的组织机构 代码与我行主机系统中的 信息一致
作为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我行全程参与了人行电子商业 汇票系统的开发和制度建设工作。
此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上线是分批进行的,第一批上线 的机构为20家,我行是第一批上线银行。
10月28日,我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成功投产应用,在全辖 9000多个网点开通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1.4 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主要功能
1.4 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结构图
大额支付系统 国家处理中心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国家处理中心
征信系统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城市处理中心(北京)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城市处理中心(上海)
其他城市处理中心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城市处理中心(深圳)
人民银行再贴现系 统(尚未建设)
定义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 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 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人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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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业务处理
除追索清偿和非拒付追索的拒付证明需要线下处理外,其余流程全部 通过线上处理。追索包括追索通知和同意清偿两个业务子流程。
追索流程完成后,清偿人可以发起再追索,再追索业务流程同追索业 务流程。
与现有电子票据的不同点
1、推动主体不同 ➢ 各自为战到人行牵头
2、流通范围不同 ➢ 系统内流通到同业流通
3、期限不同 ➢ 最长期限半年到最长期限一年
与现有电子票据的相同点
1、载体相同 2、企业通过网银客户端进行相关操作 3、同时提供相应的纸质的贸易背景资料
二、招商银行ECDS业务优势
功能模块:包括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纸质商业汇票 登记查询功能模块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模块
一、人行ECDS业务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 功能模块
电子商业汇票 (含银票与商票)
•出票 •背书转让 •保证 •贴现 •转贴现 •再贴现 •质押 •提示付款 •追索 ……
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 询功能模块
招商银行早在2005年就开始了票据电子化的尝试,并已成功在汽车、 医药、钢铁等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年交易量近千亿元。
二、招商银行ECDS业务优势
总行ECDS项目工作小组由李浩副行长担任组长,计划财务部、会计 部、信贷管理部、现金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同业银行部的负责人担 任副组长,统一协调组织。
后2年内发起逾期提示付款; 4、提示付款可以选择线上清算方式或线下清算方式,若选择线上清算方式,则
承兑人签收时大额支付系统必须为日间处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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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付款处理
电子商票(ECDS)系统简介-2017829
(1)票据种类标识为两种:1为银行承兑汇票,2为商业 承兑汇票。 (2)支付系统行号为出票人开户行的支付系统行号。 (3)出票信息登记日期是票据信息成功登记到ECDS的工 作日。 (4)当天流水号为ECDS系统当天唯一的流水号。 (5)校验码为ECDS系统自动生成,用于防止录入错误。
电子商业汇票(ECDS)系统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ECDS)系统简介
二、电票和纸票的区别
(二)票据的流通形式不同
纸质票据 电子票据
纸票的流通依托 与纸质票据本身,必须 在票据上加盖有效印章 后,方能流通。
电票的流通依托与网络, 只要有企业银行就能随时随 地均能办理票据的各项业务, 实现各种票据行为
电子商业汇票(ECDS)系统简介
三、ECDS电票比纸票的业务优势
行、恒丰银行、南京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
电子商业汇票(ECDS)系统简介
五、ECDS电票的签发流程
网银端操作包含出票登记、批量出票、保证申请、
提示承兑、提示收票、未用退回、背书转让、质押、
解除质押、贴现、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追索、 同意清偿、通用回复以及通用撤销等票据业务环节 的处理 每个业务环节都历经提示、签收:企业参与使用
质押申请 处理
电子商业汇票(ECDS)系统简介
五、ECDS电票的签发流程
贴现应遵守以下规则: 1、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 2、贴出人必须为企业,贴入人必须为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被 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 3、贴现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4、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5、电子商业汇票当事人在办理回购式贴现应明确赎回开放日、赎 回截止日。 6、在赎回开放日前,原贴出人、原贴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外的其 他票据行为。 7、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可选择票款对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清算资金。 所称票款对付,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 一种交易方式。招行客户向招行申请贴现,采用的即是线下付 款的清算方式。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判断题
判断题1.《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签发并流转的电子商业汇票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电子商业汇票。
(正确)2.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正确)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可以为同一人。
(错)4.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回购式再贴现、买入央行票据、质押、质押解除业务以及上述业务月末日的利息摊销、回购式业务的赎回处理,暂时不能从行内电票系统发起核心业务系统自动记账,需要柜员从核心业务系统手工记载账务,此外买断式再贴现业务也需柜员在核心业务系统手工记账。
(正确)5.贴现、转贴现利率、期限等由贴出人与贴入人协商确定。
再贴现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正确)6.在赎回开放日前,原帖出人、原贴入人不得做出除追索行为以外的其他票据行为。
(正确)7.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正确)8.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发生垫款后,发出提示付款或提示付款收回款项时,由行内电票系统操作垫款本金的账务处理,垫款利息自动记账。
(错误)9.非行内电票系统接入机构进行委托收款登记时,不用其归属县级联社的行内电票系统接入机构提供真实的纸质商业汇票。
(错误)10.已出票登记但没有成功提示收票的票据,出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无任何操作时,票据在到期日状态变更为“票据已作废”。
(正确)11.个人能办理电子商业汇票吗(错)不能12.财务公司承兑的电子商业汇票是银行承兑汇票(正确)13.电子商业汇票获得承兑前,保证人作出保证行为的,被保证人为收款人。
(错)14.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
(对)15.追索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
(对)16.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追索和再追索权利时效,自票据到期日起1年,且不短于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追索和再追索权利时效。
股票回购通知函 范本
股票回购通知函范本
股票回购通知函
尊敬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方决定进行股票回购,以进一步提高公司价值和保护股东权益。
特此通知各位股东有关事项如下:
1. 回购计划:
- 回购总额:XXX元
- 回购股份数量:XXX股
- 回购价格:每股XXX元
2. 进展安排:
- 开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结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回购期间将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回购交易
3. 返还方式:
- 回购完成后,公司将根据股东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回报股东
4. 目的和影响:
- 通过股票回购,公司旨在提高每股收益和市盈率,并优化股东结构
- 回购将减少公司流通股份数量,并增加每股净资产和股票的稀缺性
5. 公司承诺:
-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法》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股票回购
- 公司将定期公布回购进展情况,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各位股东据此进行相应的股份处理。
如果您对股票回购计划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此致
XXX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电子商务承兑汇票转让协议
电子商务承兑汇票转让协议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乙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鉴于:1. 甲方是一家经营电子商务业务的公司,具备应收账款;2. 乙方希望购买部分甲方的应收账款。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1. 定义1.1 “电子商务承兑汇票”指由甲方开立并承兑的汇票,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形式的汇票。
1.2 “应收账款”指甲方在经营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义务的、已承认的应收账款。
2. 转让条件2.1 甲方同意将部分自己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
2.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办理应收账款的转让手续。
2.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相应的转让款项。
3. 转让手续3.1 甲方应在转让之日起{天数}内将应收账款的详细信息提供给乙方。
3.2 乙方应对提供的应收账款进行核实,并在核实结果无误后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转让款项。
3.3 转让款项应在核实结果无误后{天数}内支付给甲方,以{货币单位}形式支付。
4. 保证4.1 甲方保证其拥有并可以合法转让应收账款的权利,并保证转让的应收账款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4.2 甲方对转让的应收账款向乙方提供无瑕疵全面的权属证明,并保证已履行了与应收款项相关的所有法定义务和义务。
5. 不可抗力5.1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失后尽快履行其在合理时间内履行的义务。
6.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适用的法律}。
6.2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裁决。
7. 附则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常识及操作指引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基本常识及操作指南一、什么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依托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其实就是原来的纸质商票通过银行系统换成电子版二、什么是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和处理的应用系统。
其实就是企业的银行网银中多了一个功能板块三、如何开立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经办人身份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到开户银行的对公业务窗口办理,一般申请一周内即可开通。
开通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类似开通网银功能,应注意不同银行所需资料不同,要提前跟银行沟通四、收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注意在操作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任何一个功能时,都需要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操作(根据企业要求可以设置更多级别审核)五、持有票据到期如何提示付款持票方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承兑人提出付款请求。
制单员登陆企业网银,在票据业务中直接选择提示付款,复核员进行复核。
出票人接到托收提醒后即兑付票据。
(由于各行系统不同,请以实际操作为准,如有疑问,与各开户行客户经理或柜台联系。
)收票方注意事项一,提供贵司接收票据的完整银行账户信息,且此账户已成功开通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功能其中包括:户名,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行号。
(以上信息如有发生任一变更事项,请务必提前告知我司财务人员)二,相关银行账户确定开通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功能后,并向银行确认该功能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后,方可作为接收我司开出票据的银行账户。
(如若该功能尚在办理过程中,我司无法正常开出电子商业汇票。
)三,提示付款申请环节中,有线上及线下选择项时,务必选择线上交易操作,如开户行回复无线上操作可选时,请与银行沟通咨询上级银行部门。
(如选择线下交易操作将导致票据无法完成正常结算,贵司将无法按期收到我司款项!)以下是根据成本口提出疑问的答复:1.转账及商承支付银行每天的处理起始时间点,及之前之后的状态转账及商承处理时间为每天4点30分截止,银行4点半后便不再受理对公业务(含大额支付—大额金额为对公50万以上,对私2万以上)2.商承的各类状态(签收、待签收等)解释,哪些状态可以撤回?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有以下几个状态:(1)承兑待签收—(系统未完成票据信息对称审核)(2)承兑已签收—(出票方未操作提示交票流程)(3)收票待签收—(出票方已操作提示交票流程,收款方未进行签收)(4)收票已签收—(收款方已完成收票操作,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成功开出)(5)票据已结清—(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已完成交易)若该票据处于(1)(2)(3)票据状态,既可操作撤回。
建行网银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手册
电子商业汇票1.业务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企业信用程度的提高以及直接融资需求的增强催生票据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商业汇票是企业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也具有直接融资功能。
为促进我国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的发展,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人民银行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于2008年1月做出建设商业汇票系统的决策,以满足境内商品及劳务服务、金融市场交易等各类交易对安全高效商业汇票支付结算与融资服务的需求,并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票据市场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假票”和“克隆票”难以禁绝等问题,使我国票据市场在现有基础上取得突破性发展。
商业汇票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含纸质、商业汇票)公开报价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
商业汇票系统包括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模块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模块。
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将以商业汇票系统为核心,以电子化手段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商业汇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专业术语:1.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又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两个突出特点。
2.出票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经付款人承兑、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背书转让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
4.贴现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为了融通资金,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贵州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贵州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贵州银行过渡期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 ~防控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贵州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过渡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的特殊性~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电票,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行辖内各机构申请办理的电子商业汇票出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不包括纸票登记和公开报价,.第四条业务办理过程中原则上应遵从以下规定:不办理回购式贴现业务,我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不做背书转让~应直接由我行进行贴现。
第五条使用过渡期电子商业汇票管理系统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机构为总行相关部门.第六条电票系统中统一以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友谊支行为电票业务经办行。
- 1 —第二章部门职责与岗位配臵第七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要涉及以下部门:总行交易融资部、授信评审部、票据业务部、会计结算部、法律合规部、信息科技部,分行风险管理部,放款中心,、票据中心,经营机构,分、支行~直营团队等业务发起部门,。
过渡期电票系统中~分行均不能操作电票业务~因此不设臵岗位~仅在总行相关部门设臵票据业务办理的相应岗位。
,一,总行交易融资部1。
负责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牵头管理,2。
负责审查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授信额度~并在《贵州银行对公授信业务放款审核表,过渡期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适用,》,附件1,,以下简称“《放款审核表,电票,》",上签批,3。
负责管理客户销户行为~及时提示会计结算部~相关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客户电票到期前~冻结不可销户,4。
设臵客户经理岗~负责电票客户信息的维护操作~及向总行计划财务部提供对外报表所需数据,5. 负责在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前15个工作日~书面提示经营机构及总行会计结算部~确保到期足额兑付。
关于触发回购条款的回函
关于触发回购条款的回函尊敬的[投资方名称]:关于触发回购条款的相关事宜,我们已收到您的来函,并进行了仔细的审阅。
在此,我们对您提出的回购条款触发条件进行回复。
首先,我们理解您在投资协议中加入回购条款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您的投资利益,确保在特定情况下能够收回投资。
我们对您的合理要求表示尊重,但同时也希望您能理解,触发回购条款并非易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前提。
在回购条款的触发条件方面,我们希望明确以下几点: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这一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
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未来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等。
因此,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可能并不代表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或没有能力分配利润。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这一条件相对较为合理。
如果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变动,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触发回购条款是有道理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这一条件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这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协商过程。
除了以上几点,我们还需要明确回购的具体操作细节。
例如,回购的价格、时间、方式等都需要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同时,我们也希望与您商讨回购条款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等问题。
最后,我们希望与您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以便达成共识并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
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找到一个既能保护您的投资利益,又能确保公司稳定发展的解决方案。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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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银行行笺纸打印)
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回购函
鉴于:
我行对中国机床总公司广州公司签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合计共10笔(10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一年期)金额合计人民币捌亿元整(小写¥800000000.00)具体明细如下:
1、我行保证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开出真实、合法、有效,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
交易背景,并保证承兑人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回购,如到期承兑人没有回购本行无条件回购。
保证期限:自2017年01月12日至2018年01月12日为止。
2、本函盖章后生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盖章)
行长(印章并签字):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