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比表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山东 日照职业技 术 学院 申加 围会 计 与 税 法 差 异 比较
费用 等应严格遵照 当地财政 、税务部 门的规定标准及范 围进行会 计处 理和所得税 的申报 。 () 3 国税 函 ̄0 9 3 , 2 0 号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 的其他职工福 利费 , 3 包括丧葬补 助费 、 抚恤费 、 家费 、 安 探亲假 路费等 。 财企 [0 9 而 20 ] 22 , 4 号 独生子女费( 个人所得税作为不征税所得 ) 以及符合企业职 工福 利费定义但没 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 目中的其他支 出。 企 业一般在管理费用其他科 目中列支 ,企业 需要在汇算清缴 中找出
住房 、交通补贴采取货 币方式 的17 号文要求进职工工资而3 1 号文 要求进应付福利费 , 至于通讯补贴 , 与交通补贴性 质类 似 , 也应当 列入3 号应付福利费范围。 () 5 财企 20 ]4 号规定 , 0922 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 , 按月按标
相应的折 旧应 当作为应付福利费列 支。 () 2 国税函[0 9 3 , 2 0 ]号 为职工卫生保健 、 生活 、 住房 、 交通等所
定标准 , 民企业 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 居 总分机构 由法人
影响税务机关 的判断 , 通知》 而《 中并没有相应的规定 。 法规 定 但税 了债 转股形成 的股权计税基础是 原债权 的计税基础确定 , 如例4 分
析, 税款递延到股权转 让时, 债务 人是否存在重组利得依赖 于将来 股权 转让 的价格 。 选择债转股特殊性税务处理 时, 债务人除按 国税 总局公告2 1年第4 00 号第2 条第二款准备相关 的资料 , 2 如债转股合 同或协议 、 工商部门核准 的股权变更事项证 明材料等 。 若能在重组 协议 中明确股权附条件 、 附期 限的转让或 回购 , 相当于递延 的税款 有了偿还 的具体期限 , 也表 明债的法律关 系并没有消除 , 债务人对
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对照表
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分析
∥壤财经论坛—l晶宁e品高磊嚣石高:悉【摘要】国税函[200913号和财企【20091242号这两个文件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存在很多的差异,这既影响了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又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关于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方面的差异。
【关键词】职工福利费职工薪酬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1月4日颁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3号),财政部在2009年11月12日重新颁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1242号)。
笔者对这两个文件进行了对比和分析之后,归纳了几点差异。
一、职工福利费的范围界定上的会计和税务上的差异笔者将财企[20091242号文件和国税函[200913号文件进行对比发现,职工福利费界定范围的差异主要是:第一,为职工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财务会计上对交通补贴支出和住房补贴支出进行区分处理,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税法对此没有作明确区分,统一作为职工福利费。
通讯补贴,财务上进行区分处理,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税法上对此也没有明确作为福和J费来处理。
第二,离退休的人员统筹以外的费用。
会计上规定,这部分费用应该纳入职工福利费,按新的会计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中核算。
税法规定,这部分费用不作为职工福利费。
第三,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的企业负责人的职工福利费。
会计上规定,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职工的工资薪金,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工资薪金中列支。
税法规定。
这类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
第四,企业为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
按财企[20091242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假日的补助以及未统—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薪金总额。
国税函1200913号文件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行次项目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税收金额纳税调整金额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1 2 3 4 5 6(1-5)7(1+4-5)1 一、工资薪金支出0 0 * * 0 0 *2 其中:股权激励0 0 * * 0 0 *3 二、职工福利费支出0 0 14% * 0 0 *4 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0 0 * 0 0 0 05 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0 0 2.5% 0 0 0 06 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0 0 100% * 0 0 *7 四、工会经费支出0 0 2% * 0 0 *8 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0 0 * * 40 0 *9 六、住房公积金0 0 * * 0 0 *10 七、补充养老保险0 0 5% * 0 0 *11 八、补充医疗保险0 0 5% * 0 0 *12 九、其他0 0 * * 0 0 *13 合计(1+3+4+7+8+9+10+11+12)*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会计及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会计及税务处理一、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会计与税法差异比较《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主要差异如下:(1)国税函[2009]3号,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而财企[2009]242号,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
内设福利部门用房屋折旧是否作为应付福利费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8号)文件“购建职工宿舍、食堂以及托儿所等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只能在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益金中开支,不得挤占其它资金。
”可见内设福利部门的房屋应当归属于设施一类相应的折旧应当作为应付福利费列支。
(2)国税函[2009]3号,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而财企[2009]242号,职工疗养费用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对当前比较普遍存在的向职工或部分职工发放支出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包括油料、相关费用)安家费用等应严格遵照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标准及范围进行会计处理和所得税的申报。
(3)国税函[2009]3号,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而财企[2009]242号,独生子女费(个人所得税作为不征税所得)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三费及五险一金财务与税法规定异同
三费及五险一金财务与税法规定异同探讨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2-089-02摘要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是在充分考虑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
但其中有许多改革措施与税收的目标和原则不一致,致使企业税收与会计处理上产生较大差异。
在实务中,尤其是工资薪金支出的确认与计量财务与税收规定虽然基本一致,但在工资薪金支出时间的确认上会出现时间性差异。
五险一金的提取额度有地区差异,但计提基数都是工资总额,在职工福利费实行“限额据实”税前扣除制度上也存在差异。
关键词应付职工薪酬企业所得税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新会计准则中首次提出了“职工薪酬”条款,为系统规范我国企业职工各种形式劳动报酬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供了依据。
在这之后,《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是在2006年财政部颁布新准则后出台,因此企业所得税法是在充分考虑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
但其中有许多改革措施与税收的目标和原则不一致,由此导致了在收入的确认、计量,费用的可扣除性等方面,企业税收所遵循的原则与会计原则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致使企业税收与会计处理上产生较大差异。
具体分析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职工薪酬的范围进行了定义。
职工薪酬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既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①。
此准则全面涵盖了我国现行实务中的各种职工薪酬,将原规定中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全部纳入职工薪酬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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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按税率档次划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 4 档:13%,9%,6%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 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货物或者特殊货物的特殊行为外,都使用 13%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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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最新的增值税、印花税、 个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全!赶紧收藏学习起来。 2020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 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按应税行为类型划分 销售货物
0%
2020 最新增值税征收率表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 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3 号)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3 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实施期限延长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24 号) 政策要点: 1.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2020 年 2 月底以前,适用 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 3%征收率开 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适用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 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 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 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二、减按 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 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9 号) 政策规定: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 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准确区分福利性补贴与职工福利费-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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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年5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发布,该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合理工资薪金和企业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重要补充。
34号公告第一条改变了以往将所有福利性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的做法,规定福利性支出中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合理工资薪金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实务中,我们可以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关于合理工资薪金的规定,根据以下标准判断一项福利性支出是否属于福利性补贴,如果任意一项条件不满足,则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
一、福利性补贴纳入工资薪金制度管理,而且工资薪金制度必须是由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
这一条件要求福利性支出是企业的工资薪金制度必须涵盖,且工资薪金制度是经过公司治理机构按照正当程序制定的。
二、对企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范性和合理性的要求。
作为发放福利性补贴依据的工资薪金制度必须相对规范,而且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如果工资薪金制度存在计算标准模糊随意或有重要疏漏,或者与行业及地区平均公司水平相比畸高,则不符合此项条件。
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及其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及其新
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在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经过修订,新的税率表针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调整与变化。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并与之前的税目税率进行对比。
一、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
下面是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
根据最新税率表,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将按照不同的级距进行计算,并根据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税。
二、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下面是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税目税率调整的主要目的是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体制改革,合理分配税务负担,有利于个人所得税的稳定增长,并保障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结论
2023年的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对纳税人的纳税标准和速算扣除数进行了调整,相较于2022年的税目税率,新的税率表更具有梯级递进性,适应了不同收入群体的纳税需要。
同时,速算扣除数的调整也减轻了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这份文档提供了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以及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帮助人们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政策,并使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明确的依据。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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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职工福利费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21 年第5 00 期
在 实 务操 作 中一 些企 业 将 发 放 的过 节 费 、 组 织 员 工旅 游 支 出等作 为 职 工福 利 费 核算 . 但其 并
不 在 国税 函 『0 93号 文所 列 举 的职 工福 利 费核 20 ]
算 范 围 内 , 者 认 为 , 按 照 现 行 的个 人 所 得 税 笔 应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基 本 征税 范 围 及 单 项 文 件 的具 体 规定 , 节费 、 过 职工 旅 游 费应 作 为 “ 资薪 金 所 工
江 西 饲 料
为职 工 卫生 保 健 、 活 、 房 、 通 等 所 发 放 生 住 交
的各 项 补贴 和 非货 币性 福 利 , 括企 业 向职 工 发 包 放 的因 公外 地 就 医 费用 、 实 行 医疗 统 筹 企 业 职 未 工 医疗 费 用 、 工 供 养 直 系 亲 属 医疗 补 贴 、 暖 职 供
得 ” 纳个 人 所 得 税 。如 果 企业 已扣 缴 了相 应 的 缴
费 补 贴 、 工 防 暑 降 温 费 、 工 困难 补 贴 、 济 职 职 救
费 、 工食 红 费补 贴 、 职 职工 交通 补 贴等 。
职工 福利 费 的财 务处 理 与会 计 核 算 方法 . 可 分 为 前 后 两 个 阶段 , 新 《 业 财 务 通 则 》 新 即 企 和 《 业会 计 准则 》 布前 的按 比例计 提 列 支 , 企 颁 转变
为之 后 的据 实列 支 。在税务 处 理上也 分 为两个 阶 段, 即新 《 企业 所 得税 法》 实施 前 的按 计 提 比例 扣
室 、 发室 、 理 医务 所 、 儿 所 、 养 院等 集 体 福 利 托 疗 部 门 的设 备 、 施 及 维修 保养 费 和福 利 部 门工 作 设 人员 的工 资薪 金 、 社会 保 险 费 、 房 公积 金 、 务 住 劳 费等
解读《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解读《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作者:秦文娇崔昌奉来源:《财会学习》2010年第01期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相比,新规在以下方面值得关注:一、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不会导致职工多缴个人所得税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即财企[2009]242号将按月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纳入了职工工资总额,扩大了工资总额的范围,但不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1、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个税征税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早就有规定,与财企[2009]242号的发布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大全2019
2019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大全2019年企业所得税税率:1、主要税种,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优惠青睐企业,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20%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国家扶持的科技行业适用15%税率: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3.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4.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5.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6.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这6大类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软件行业和非居民企业适用10%所得税税率: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如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10%。
5、其它类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2019年最新增值税税率: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税率3%)2.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税率3%)3.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易错易混点1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和权益性投资所得,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与区分(1)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手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易错易混点2 税前限额扣除项目计算基数的确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指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2.5%.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其中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称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指的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但是企业“直接”向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易错易混点3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收入总额的关系(1)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有本质区别的。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门的收入,理论上不应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
财政拨款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是指属于征税范围的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第2列“实际发生 额”:分析填报 纳税人“应付职 工薪酬”会计科 目下的职工教育 经费实际发生额, 不包括第6行的金 额。
第3列 “税收 规定扣 除率”: 填报税 收规定 的扣除 比例
第4列“以前 年度累计结 转扣除额”: 填报纳税人 以前年度累 计结转准予 扣除的职工 教育经费支 出余额。
税收金额
5
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 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 住房公积金金额,按纳税人 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 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 和标准计算的住房公积金金 额、第1列及第2列三者孰小
值填报。
纳税调整金额 6(1-5)
第6列“纳 税调整金 额”:填报 第1-5列金 额。
第9行“六、住房公积金”:填报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 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
调整等金额。
2.1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 次
项目
账载金额
1
7 四、工会经费支出
实际发生额 2
税收规定扣除率 3
税收金额 5
纳税调整金额 6(1-5)
第1列“账载金 额”:填报纳 税人会计核算 计入成本费用 的工会经费支 出金额。
第2列“实际发生 额”:分析填报 纳税人“应付职 工薪酬”会计科 目下的工会经费 本年实际发生额。
第11行“八、补充医疗保险”:填报纳税人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及其会计核算、 纳税调整等金额
2.1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次
项目
12 九、其他 13 合计(1+3+4+7+8+9+10+11+12)
2023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表
2023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表202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0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2520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16920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31920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52920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速算扣除数:85920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181920换算成月的综合所得税率表1.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 0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10% 速算扣除数:210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20% 速算扣除数:1410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25% 速算扣除数:266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30% 速算扣除数:441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35% 速算扣除数:71607.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45% 速算扣除数:15160个人所得税是怎样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比例: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应付福利费新旧制度对比分析
《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17 ( 3 号)第六条 第三款规定 : “ 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 的 1% 4 计算扣除。 ”纳税人 年7
M ealu eialFi nc a c untn t l r c na i ZAc o i
经营人员的福利费 ,计人成本 :行政管理人员 的福利费,
计入管理费用等等。具体分录如下 : 借: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
、
原制度对 应付福利 费的 有关 规定
管理费用
( 一)科 目 设置、计提比例及核算的内容
原 《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付福利费是企业准备用于
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 是企业使用了职工的劳动技能、 知识等以后除了承担必要的劳动报酬 ( 工资)外 ,还必须 负担的对职工福利方面的义务。当时企业中规定用于职工 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的福
新准则规定将 “ 应付职工薪酬”在资产负债表 中流动 负债项下列示 。 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信息,
包括职工福利费。 ( 四)税法的规定
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
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 出。 ”
20 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 《 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下:
贷:应付福利费 ( 按照工资总额的 1% 4 计提) 2实际支付时 ,作冲减应付福利费处理。具体分录如 .
借: 应付福利费 贷: 现金或银行存款 ( 三)会计报表列示 期末 “ 应付福利费”的余额 ,在 “ 资产负债表”的流 动负债项目中作为一级科目单独反映。
( 四)税法的规定
2020年(财务管理表格)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比表
(财务管理表格)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比表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比表B.董事会费和董事费董事会费和董事费是两种不同的费用。
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开支的费用;董事费是指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劳务报酬,是一项个人所得。
(一)董事会费的开支范围1,董事会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外地董事会成员在企业开会和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邮电费和有关保险费的开支。
2,董事会会务费的开支,包括董事会开会和工作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关的必要开支。
另外,财政部规定:“未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实职的中方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董事会召开期间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补贴等可在企业的董事会会费中报销,除此之外不得在企业中报销任何其他费用和领取其他报酬。
”(二)董事会费的开支标准1,董事会费应按实列支,企业不得预提董事会费。
2,企业董事会应指定董事会费管理办法,并报送当地主管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
3,董事会费不得支付到个人,必须由董事会领支。
(三)董事领取董事费的条件1,领取董事费的董事必须由选举产生,并在企业合同章程中确定的。
2,董事领取董事费必须由董事会决议认可3,在企业担任高级管理工作的董事会成员,已按企业的高级人员待遇领取工资,不应再领取董事费。
4,在多个关联企业中任职的董事会成员,领取的董事费,应按合理标准分摊到各关联企业,不应只在个别企业中列支费用。
(四)董事费列支的规定1,董事费应据实列支,计入企业管理费。
但一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就不得作为董事费支出。
2,企业支付的董事费,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能列入企业费用。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大全
2019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大全2019年企业所得税税率:1、主要税种,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优惠青睐企业,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20%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国家扶持的科技行业适用15%税率: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3.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4.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5.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6.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这6大类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软件行业和非居民企业适用10%所得税税率: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如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10% o 5、其它类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2019年最新增值税税率: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税率3%)2.—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税率3%)3•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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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比表财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个人所得税法规分析《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企便函[2009]33号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税法未明确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财务核算除列举的范围外的为职工提供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现金和非货币的。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1、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福利费。
三(三)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福利费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已经实行医疗统筹再支付药费,企业所得税不视为福利费,是与收入无关支出不能抵扣.(一)2、职工疗养费用税法未明确规定财务作为福利费,税法未明确规定(一)3、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三(二)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注意是供应午餐,不是发放现金,需有真业务实支出凭证支持.(一)4、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三(二)供暖费补贴《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的通知(辽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标准之内不交个税,超标建发[2005]42号)1、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对象的住房面积标准根据《辽宁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省房委字[2000]9号)的规定,划定如下:①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人员住宅面积标准:正副厅(局)级140平方米,正副处级105平方米,科级和科级以下85平方米。
②具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住房面积标准: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相应职称的人员140平方米。
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相应职称的人员105平方米,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及以下相应职称的人员85平方米。
③工勤人员:住房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含25年)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85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05平方米。
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参照党政机关住房面积标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职代会讨论后,确定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标准。
准需交纳个人所得税.2、采暖费超标准交个税(一)5、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防暑降温费三(二)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实物不扣个税,发现金扣个税。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三(二)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个税免(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企业向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的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向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不得税前扣除。
退休人员取得的上述补助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8]723号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务或经计入福利费用核算,重组企业先在重组预留费用中列支,不足的计入福利费用。
企业所得税按福利费的确14%核算,超支纳税调整。
个人所得税减3500元后扣缴。
(五)1、丧葬补助费三(三)丧葬补助费第四条下列各项个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个人所得税免(五)2、抚恤费三(三)抚恤费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个人所得税免(五)3、职工异地安家费三(三)安家费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个人所得税免(五)4、按独生子女费税法未明确规定(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财务作为福利费,税法未明确规定(五)5、探亲假路费三(三)探亲假路费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二、1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三(二)职工交通补贴辽地税(2009)76号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二、2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住房待遇,已经实行货币三(二)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性福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扣缴二、3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9]27号按福利费抵扣(二)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财务核算:货币化,计入工资非货币化计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地方法规列入福利费个人所得税:30%扣缴个人所得税.二、4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不属于福利费按实发工资扣缴。
还要考虑是否计入交纳保险的范围。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法和财务都不作为福利费加入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五、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视同销售,按公允价计算增值税,计入所得额的应税收入额,成本计入福利费14%范围内。
视同个人所得,按公允价扣缴个人所得税。
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税法未明确规定税法采取了列举法《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属个人消费的支出:财务制度不允许计入企业账内核算,企业所得税属于与企业收入无关支出不能税前列支;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违规承担了此类支出是个人消费扣缴个人所得税年金沈阳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沈劳社发〔2006〕11号)第七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企业年金采取按月缴费方式,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企业缴费在年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超过年工资总额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四)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规定,应按企业统一计提年金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年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关于单位为个人办理补财务:职工薪酬中列支企业缴费在年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超过年工资总额4%的部分,在企业职工福利费或自有资金中列支。
企业所得税:工资总额5%个人所得税:扣缴4%的部分,在企业职工福利费或自有资金中列支。
充养老保险退保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