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解读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发布时间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发布时间在金融业中,数据治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数据治理,并不断制定和发布相关的指引和规定,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合规和有效利用。
而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发布时间,则成为了业内关注的焦点。
1. 数据治理的重要性数据治理是指对数据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以确保数据的合规性、准确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在金融业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拥有大量客户数据、交易数据等敏感信息,数据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数据治理的不完善可能导致数据泄露、误用甚至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数据治理工作。
2.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制定背景由于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着数据管理的新挑战。
为了规范金融机构数据的管理和使用,我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数据治理指引,以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数据管理工作,提升数据治理水平。
3.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制定过程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制定过程经历了广泛的征求意见和专业讨论。
监管机构积极征询了相关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开展了一系列座谈会和研讨会,以充分了解各方对于数据治理的需求和看法,最终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数据治理指引。
4.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发布时间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和协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终于在2020年5月正式发布实施。
这一消息在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意味着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在数据治理方面迎来一次重要的变革。
发布时间的确定,标志着监管部门对于数据治理的高度重视,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依据,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执行数据治理工作。
5.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发布时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这不仅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数据治理的高度重视,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和规范。
我相信,随着这一指引的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据治理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客户数据的安全和合规性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最全银行业金融的机构数据治理指引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打印版.doc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定义)数据治理是指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数据治理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数据治理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覆盖监管数据。
(二)匹配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管数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依法监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数据治理架构第八条(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教案资料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定义)数据治理是指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数据治理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数据治理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覆盖监管数据。
(二)匹配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管数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依法监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数据治理架构第八条(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
银保监发〔2018〕22号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银保监发〔2018〕22号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XXX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2号各XXX,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XXX,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1日(此件发至XXX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XXX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XXX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XXX。
第三条数据治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内设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根本准绳:(一)全覆盖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监管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二)匹配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等
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等作者:暂无来源:《中国金融电脑》 2018年第6期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5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目的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指引》包括总则、数据治理架构、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控制、数据价值实现、监督管理和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五条。
一是明确了数据治理架构。
《指引》要求确保数据治理资源充足配置,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等的职责分工,提出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立首席数据官。
明确牵头部门和业务部门职责,对岗位设置、团队建设和数据文化建设等提出了要求。
二是提高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质效。
提出数据管理主要方面的要求,并明确提出建立自我评估机制,建立问责和激励机制,确保数据管理高效运行。
全面强化数据质量要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指引》还明确监管数据应纳入数据治理范畴,并在相关条款中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明确全面实现数据价值的主要要求。
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应用嵌入到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全流程,有效捕捉风险,优化业务流程,实现数据驱动银行发展。
突出强调数据加总能力建设、新产品评估要求,有效评估和处理重大收购和资产剥离等业务对数据治理能力的影响。
四是加强监管监督。
明确了监管机构的监管责任、监管方式和监管要求。
对于数据治理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改正;或与公司治理评价、监管评级等挂钩;也可依法采取其他相应监管措施及实施行政处罚。
《指引》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推动银行业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拓展新业务,挖掘新动能,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经营管理质效。
工行“融e购”获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资格5月24日,民政部发布了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公示,工行电商平台“融e 购”旗下的“融e购公益”平台成功入选,成为全国21家线上公募资质平台之一,也是首家通过遴选的银行系平台。
银保监发〔2018〕22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2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1日(此件发至银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内设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监管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二)匹配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栏目编辑:杨烁萍 E-mail:shopping_yang@2018年·第6期96日前,由央行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共同编制的《“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积极稳妥防范处置近中期金融风险;优化货九部委印发《“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币政策目标体系;在金融基础设施方面,将建立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实现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统计监测;加强金融监管问责等。
在防范风险方面,《规划》指出,要防范处置突出风险点,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健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流动性监测指标体系;同时,发展穿透式监管新技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复杂金融产品全链条、金融市场资金流动全过程实施穿透式监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通过试点取消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模式,为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通知》显示,试点地区包括江苏省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浙江省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
试点时间自2018年6月11日起实施。
试点业务范围即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业务。
日前,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广东改革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天津整改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广东改革方案》提到,广东将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吸引国内外总部机构和大型集团设立结算中心;继续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深化与港澳及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合作等。
浅析银行业如何做数据治理
2018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从数据治理架构、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控制、数据价值实现、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据管理活动。
这次是银保监会首次将数据治理提高到银行常规管理的战略高度,明确要将银行数据治理工作常态化、持久化,标志着我国银行业数据治理新时代的正式启幕。
本篇文章,笔者将为大家解读一下有关银行进行数据治理的三个问题,明确在行业快速变化的大环境下,如何建立健全数据治理长效机制,促进银行转型升级。
要明确三个问题:1、银行数据治理的现状2、银行数据治理体系框架3、银行如何实施数据治理我国银行数据治理的现状我国银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历经二十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较为完备的信息系统,通过广泛的业务类型和多样的金融产品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而且数据管理在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道路上也发挥了关键作用。
近年来,国家监管层面不断完善数据治理工作,但目前商业银行数据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银行内部统计数据不完整,具有一定片面性;机构间统计标准不一致,数据搜集整合存在错配;数据分布零散化,未能实现大数据集中化管理;数据管理局部化,未能形成全生命周期性管理;数据风险管控机制仍存在不足;数据管理部门与银行业务部门之间未能形成良好协同,导致数据收集流程效率低下;数据挖掘与数据应用力度不足等。
进一步来看,数据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管理职能不清等因素是导致数据问题的根本原因。
因此,要持续、有序地推进银行的数据治理工作,仍需要解决下列问题:1、缺少数据治理企业文化。
全行企业文化的建设必须考虑到数据资产管理这个层面,从战略角度启动、开展和推进数据治理工作,建立一种以数据资产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将数据治理、科技治理和公司治理有机的结合起来。
2、没有完善的组织和制度。
随着数据治理工作逐渐被重视,银行内部已离不开一个企业级的数据治理职能组织。
需要各个部门之间,尤其需要加强科技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才能最终高质量、高成效的完成数据治理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内设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监管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二)匹配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
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数据治理架构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制定数据战略,审批或授权审批与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督促高级管理层提升数据治理有效性,对数据治理承担最终责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定义)数据治理是指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数据治理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数据治理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覆盖监管数据。
(二)匹配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管数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依法监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数据治理架构第八条(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引言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金融机构日益庞大的数据规模,数据治理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课题之一。
数据治理是一套组织和管理数据的规范和流程,旨在确保数据的质量、准确性、安全性和可用性,以支持机构的业务决策和战略目标。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旨在为金融机构提供指导,帮助其建立健全的数据治理框架,提高数据资产的管理和价值。
本指引将详细阐述数据治理的重要性、核心原则、治理流程和关键控制措施。
数据治理的重要性数据治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数据质量:通过规范数据采集、整理、存储和处理的过程,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确保数据安全:数据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重要的资产之一,数据治理可以帮助机构确保数据的安全性,进一步保护客户隐私和机构利益。
3.提高运营效率:良好的数据治理框架可以规范数据流程和使用,减少冗余和重复工作,提高运营效率和员工生产力。
4.支持合规要求:合规要求对金融机构来说至关重要。
数据治理可以帮助机构满足合规要求,如数据保护、风险管理和报告要求,减少合规风险。
5.利用数据价值:数据是金融机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通过有效的数据治理,可以发现和利用数据中隐藏的价值,为机构带来竞争优势和商业机会。
数据治理的核心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数据治理时,应遵循以下核心原则:1.数据持有者责任:每个数据持有者都应负责维护其所持有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数据分类和标准化:对数据进行分类和标准化,确保不同类型的数据可以被正确管理和使用。
3.数据权限和访问控制:建立适当的数据权限和访问控制机制,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
4.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定义明确的数据生命周期,包括数据采集、使用、存储、归档和销毁等阶段。
5.数据质量管理:建立数据质量管理框架,包括数据质量评估、数据清洗、纠错和监控等措施。
6.数据治理文化:建立数据治理的组织文化,提高员工对数据治理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定义)数据治理是指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数据治理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数据治理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覆盖监管数据。
(二)匹配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管数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依法监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数据治理架构第八条(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定义)数据治理是指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数据治理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数据治理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覆盖监管数据。
(二)匹配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管数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依法监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数据治理架构第八条(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解读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解读
该指引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的一份指南,旨在规范金融机构在数据治理方面的行为和管理。
该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数据治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介绍了数据治理的定义、目的和重要性,强调了数据治理的基本原则,如责任、透明、合规、安全等。
2. 数据治理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介绍了金融机构在数据治理方面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包括数据治理委员会的设置、数据治理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数据治理流程的建立和落实、数据质量控制的实施等。
3. 数据分类、归集和管理:介绍了金融机构在数据分类、归集和管理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包括数据的分类和归属、数据的采集和存储、数据的加工和分析等。
4. 数据安全和保护:介绍了金融机构在数据安全和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包括数据安全策略和措施、数据安全管理和监控、数据备份和恢复等。
5. 数据利用和共享:介绍了金融机构在数据利用和共享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包括数据的使用和共享范围、数据的许可和授权、数据的交换和共享等。
该指引的发布,对于推进金融机构数据治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数据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解读
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解读
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是指引金融机构在数据能力建设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该
指引的目的是推动金融机构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提高风险管理和业务决策水平。
在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中,重点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治理: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数据治理制度,明确数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数
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及时性。
2. 数据质量: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和监控工作,建立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
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数据分析:指引要求金融机构提高数据分析的能力,开展深入的数据挖掘和分析工作,为业
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数据安全: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数据的安全保护,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5. 数据共享:指引鼓励金融机构在保护客户隐私和商业机密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数据共享,促
进金融业务的创新和合作。
通过遵循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金融机构可以提升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优化风险管理和
业务决策,增强市场竞争力。
同时,也可以为金融监管机构提供更准确和可靠的数据,加强市
场监管和风险防控。
浅谈商业银行数据治理
浅谈商业银行数据治理在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诉求日益迫切的今天,能够高效获取高质量的数据并加以分析利用,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是商业银行实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从而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数据治理的工作效率和成效就显得特别重要,只有夯实了数据基础,有高质量数据的支撑,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之路才能行稳致远。
一、商业银行开展数据治理的背景(一)监管政策及相关要求从监管层面来看,自2018年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以来,该《指引》为商业银行搭建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提供了指导。
在数据治理架构、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控制等五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对数据治理进行了定义。
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将“数据治理”纳入了评价体系,权重占比5%,“数据治理”被列入了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评价指标,银行业的数据治理成为了“严监管”的重要领域。
2022年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中更是提出“健全数据治理体系。
制定大数据发展战略,确立企业级的数据管理部门,发挥数据治理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和管理协调作用。
完善数据治理制度,运用科技手段推动数据治理系统化、自动化和智能化。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数据治理检查、监督与问责。
加强业务条线数据团队建设。
”2022年人民银行印发《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旨在为金融机构开展数据工作指明方向、提供依据,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战略规划、着力做好数据治理、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推动数据融合应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夯实数据基础,打造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金融核心竞争力。
(二)数据治理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数据治理是指银行业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内设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数据治理定义)数据治理是指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部门等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
第四条(数据治理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
第五条(数据治理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覆盖监管数据。
(二)匹配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管数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有效组织开展,监管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依法监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数据治理架构第八条(总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解读课后测试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解读课后测试《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解读
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100.0分后。
生日快乐您成功通过考试!
单选题
1、制定数据战略,这属于()的职责。
(16.67分)
a董事会b监事会c低管层d首席数据官
正确答案:a
多选题?
1、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数据治理时需遵循以下哪些原则()(16.67分)
a
全覆盖原则b
相匹配性原则c持续性原则d有效性原则
正确答案:abcd
2、金融机构要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框架内,保证数据的()(16.67分) a真实性b准确性c连续性d完整性e
及时性
恰当答案:abcde
判断题?
1、《提示》建议,各金融机构都必须成立首席数据官。
(16.67分后)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2、金融监管机构要采取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
(16.67分) a恰当b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3、《指引》中强调了持续评价更新数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6.65分)
a恰当b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解读某机构数据治理架构体系的搭建
解读某机构数据治理架构体系的搭建BangEA企业架构系列昨天发了⼀篇银监会的《银⾏业⾦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章,有帮友问到指引中的⼀些具体含义。
为了更好的理解数据治理,今天借⽤deloitte对指引的解读来回答这些问题。
▌前⾔为引导银⾏业⾦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全⾯向⾼质量发展转变,银监会发布了《银⾏业⾦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近年来银⾏业⾦融机构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客户数据、交易数据、外部数据等海量数据。
数据已经成为银⾏的重要资产和核⼼竞争⼒,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数据驱动银⾏发展,提⾼银⾏经营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过程中,打破传统运营模式,引⼊⾦融科技或创新⼿段势在必⾏。
我们建议,银⾏应以本次《指引》为契机,借⼒于有效的⼯具和⼿段,建设和优化数据治理体系,提⾼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平,充分挖掘和利⽤数据价值,为数据分析、经营决策、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持,持续提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能⼒及经营管理能⼒,形成全⾏上下数据⽂化,充分发挥数据价值。
▌正⽂银⾏“数据治理”的前世今⽣我们看到,本次下发《指引》的同时废⽌了《银⾏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银监发〔2011〕63号)(以下简称《良好标准》)。
《良好标准》被视为《指引》的前⾝,《指引》在《良好标准》试⾏七年的基础上进⾏了提炼与升华。
⽴治理为本源,引价值为核⼼《指引》共包括七章55条,作为银⾏业⾦融机构数据治理⼯作的引领性⽂件引导银⾏业⾦融机构全⾯开展数据治理。
重点从以下五个⽅⾯提出监管要求:明确数据治理架构。
监管在答记者问中明确指出:“多数银⾏数据管理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容易出现职责分散、权责不明的情况,需要进⾏统⼀管理。
同时,数据治理是系统⼯程,从下⾄上,应做到⼈⼈有责、层层把关。
”《指引》明确了银⾏业⾦融机构数据治理架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层等的职责分⼯,提出可结合实际情况设⽴⾸席数据官。
要求确⽴数据治理牵头部门,明确牵头部门和业务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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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解读
随着金融科技和数据分析技术的不断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数据管
理挑战。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采取有效的数据治理措施来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以支
持业务发展和合规要求。
为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
治理指引》。
本文将对该指引进行解读。
一、指引背景
二、指引内容
1.数据治理框架
指引提出了数据治理框架的要求,包括数据治理目标、数据治理组织、数据治理流程
和数据治理系统。
其中,数据治理目标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明确的数据治理目标,包括数据质量、数据流程、数据安全等方面。
数据治理组织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
相应的数据治理组织机构,明确数据治理的职责和权责。
数据治理流程是指银行业金融机
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治理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数据使用等各个
环节。
数据治理系统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高效、可靠、安全的数据治理系统,保
障数据可追溯、可控、可审计等要求。
2.数据管理
三、实施建议
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如何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可以从以下几个
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的数据治理组织机构,包括设立数据治理中心,明确数据管理的职责和权责。
2.制定明确的数据治理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量化衡量数据治理目标的达成情况。
3.建立规范的数据管理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验证、数据修正等各个
环节,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
4.建立高效、可靠、安全的数据治理系统,保障数据的可追溯、可控、可审计等要
求。
5.加强数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数据管理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水平。
6.积极应用数据分析技术和金融科技,优化业务流程和服务体验,提高业务效率和竞
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