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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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在公共交通工具中,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无论是出租车、公交车还是火车等,都存在乘客丢失物品的可能性。

对于运营者来说,如何高效地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不仅能提升服务质量,还能增强乘客对交通工具的信任感。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一、设立有效的寻物渠道首先,为了更好地解决乘客的物品遗失问题,运营者应设立有效的寻物渠道。

可以在交通工具上设置寻物招领区域,供乘客寄放丢失物品或拾获物品,并提供相应的联系方式。

同时,也可以在相关的官方网站、APP等平台上设立“失物招领”栏目,便于乘客查询与发布信息。

通过这些寻物渠道的设立,可以提高失主与拾主之间的联系效率,为物品的寻找提供便利。

二、培养服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其次,对于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交通运营者应当重视并培养服务人员的敬业精神。

服务人员应具备责任心和耐心,并且应受到相关培训,了解如何妥善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

当乘客发现遗失物品或者举报拾获物品时,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进行登记。

同时,在乘客下车或换乘等环节,服务人员也应提醒乘客仔细检查个人物品,以防止遗失的发生。

三、建立完善的失物招领管理制度在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时,建立完善的失物招领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可以包括寻物招领区域的管理、失物招领登记的规范以及失主认领物品的流程等。

运营者可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进行宣传,让乘客了解到失物招领管理制度的存在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协助乘客寻找遗失物品。

四、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此外,在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中,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可以通过视频监控设备对交通工具的部分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以便及时获取丢失物品的相关线索。

同时,还可以借助物联网技术,利用智能标签或附着装置,对乘客的常用物品进行监测和定位,从而降低物品丢失的风险。

五、加强宣传配合,提高乘客的自我防护意识最后,为了更好地处理乘客的物品遗失与寻找问题,运营者还应加强宣传配合,提高乘客的自我防护意识。

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失物招领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公司内遗失物品能够及时、准确地返回失主手中,同时减少因物品丢失而引发的安全隐患和不必要的纠纷。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办公区域、公共空间以及配套设施区域内发现的遗失物品管理。

三、责任主体
1.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监督失物招领制度的执行。

2. 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失物招领工作。

3. 安保部门负责对捡拾到的物品进行初步分类和保管。

4. IT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如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

四、操作流程
1. 发现遗失物品的员工应立即上报给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交给安保部门。

2. 安保部门收到物品后,需记录详细信息,包括物品描述、发现时间地点及上交人信息,并在24小时内公布于内部网络平台。

3. 失物招领信息将保留30天,期间失主可随时认领。

4. 失主认领需提供物品的详细描述和相关证明,经确认无误后方可领回物品。

5. 对于无人认领的物品,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协商决定处理方式,可能的处理方式包括捐赠、拍卖等。

五、保密原则
1. 所有参与失物招领管理的员工必须对失物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失主的个人信息。

2. 未经失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看他人失物记录。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故意隐瞒不报的失物,一旦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冒领他人物品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失物招领处是由化工学院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班长张亚轩倡导成立的石家庄学院北校区校园失物招领信息平台和服务机构。

失物招领处由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负责具体实施,化工学院学生会负责监督管理。

(以下失物招领处简称本处)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第二条本处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有同学在即可。

第三条值班地点为石家庄学院北校区主教422。

第三条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第四条根据拾获物品者意愿,失物可由拾获物品者保留处理权,并自行保管;也可由拾获物品者将处理权转移给本处,并由本处保管,由本处开具相关证明。

对于保留处理权的,本处人员将做好跟踪工作;对于取得处理权的,在该物品得到处理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拾获该物品者。

第五条本处值班人员能对登记情况进行现场对接确认的,应安排双方进行对接。

第六条值班的副处长在工作结束后,将近日登记信息与值班期间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整理,发现失物和招领信息相符能实现对接的,应于当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七条不能实现对接,先根据登记的招领信息和物品特征,贴出告示,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如能判断出失主身份的物品,当日值班人员应于登记当日将失物归还失主。

第八条每隔一定时间,将失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对于未实现对接的信息向外公布,每周周一公布上周具体情况,学期末公布本学期总结,公布方式包括主教4楼两侧黑板、微博、校园贴吧。

第三章丢失物品者须知第九条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物品,您可在本处登记失物信息。

并对您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

但您必须保证所登记和寻找物品为本人(或您的委托人)所有,如因冒领或误领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担。

第十条如果本处人员能现场确认您的失物已被人拾得并已在本处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我们得到与您的失物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库房物资领取管理规章制度

库房物资领取管理规章制度

库房物资领取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库房物资的领取管理,提高库房物资的利用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库房,对于公司内部人员的库房物资领取均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库房管理员是库房物资的管理者,对库房内的物资负有管理责任; 领取物资的人员是物资的使用者,对所领取的物资负有使用责任。

第四条库房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认真履行库房管理职责,确保库房物资的安全和有序管理。

第五条领取物资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领取物资,并按照规定用途和时间使用,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库房物资领取管理流程第七条库房管理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物资领取流程,对库房物资的领取进行管理。

第八条领取人员应提前向库房管理员提交领取申请,经过库房管理员审批后,方可领取物资。

第九条库房管理员应根据领取申请的内容和需求,合理安排物资的领取时间和数量,确保物资的有效利用。

第十条领取物资的人员应按照领取单上的信息准确领取物资,不得擅自领取库房内的其他物资。

第十一条领取物资的人员应签字确认收到物资,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或使用完毕。

第三章物资领取的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库房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库房内的物资,确保库房内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三条库房管理员应做好物资的分类管理和标识,确保物资的清晰可见,便于领取。

第十四条库房管理员应制定物资的领取清单和使用规范,对领取物资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十五条领取物资的人员应注意物资的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私自拆卸物资。

第十六条领取物资的人员对物资的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库房管理员,和对应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领取物资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使用物资,如有超期需求,应及时向库房管理员进行申请。

第四章物资领取的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责任人,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取消领取资格、行政处罚等。

失物招领工作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工作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工作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工作,规范失物招领流程,保障失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及访客在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公共区域等场所遗失物品的招领管理。

第三条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失物招领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设立专门的失物招领处,负责失物的接收、登记、保管、查找及归还等工作。

第四条失物招领流程1. 发现失物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应立即交至失物招领处。

2. 失物招领处工作人员应对失物进行登记,包括失物的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遗失时间、地点、发现人等信息。

3. 失物招领处应建立失物招领台账,对失物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4. 失主前来认领失物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描述失物特征,经核实无误后,办理认领手续。

5. 失物招领处应在失物归还时,向失主询问是否需要开具失物证明,并根据失主需求提供相关服务。

第五条失物处理1. 失物在招领处存放三个月后,仍未被认领的,视为无人认领。

2. 无人认领的失物,经失物招领处负责人批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公司财务。

3. 失物招领处在处理无人认领的失物时,应邀请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透明。

第六条违规处理1. 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遗失物品,一经发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2. 员工在遗失物品时,应主动向失物招领处报告,并配合失物招领管理工作。

第七条保密原则失物招领处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失主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失主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宣传和教育公司应通过内部培训、公告等形式,加强员工对失物招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招领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制度修订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条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保障失物招领中心的正常运作,提高失物招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失物招领中心是负责收集、登记、保管、发布和归还失物的机构,是失主和找寻方之间的桥梁,旨在促进社会互助和和谐发展。

第三条失物招领中心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为失主和找寻方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失物招领中心设立管理层、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三个主要岗位。

第五条管理层负责失物招领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决策,由中心主任及其助理组成。

第六条工作人员负责中心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工作,包括失物登记、保管、发布和归还等工作。

第七条志愿者参与失物招领中心的日常活动,协助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失物登记:工作人员应认真登记失物的种类、数量、颜色、尺寸等信息,并对失物进行编号和保管。

第九条失物保管:失物招领中心需建立健全的保管制度,确保失物安全、整洁。

第十条失物发布:失物招领中心应及时发布失物信息,包括失物的基本信息、拾得时间和地点等,以便失主找回失物。

第十一条失物归还:失物招领中心需核实失主身份,确保失物被归还给真正的失主。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地对待失主和找寻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三条失物招领中心应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失物招领中心应保护失主和找寻方的隐私信息,严禁泄露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廉洁。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监督管理:失物招领中心应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投诉处理:失物招领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失主和找寻方的投诉,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奖惩机制:失物招领中心应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纪者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心主任负责解释并修订本规章制度。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失物招领管理,维护失主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失物招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失物招领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确保失物能够及时归还给失主。

第四条学校设立失物招领中心,负责失物招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失物招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第五条失物招领中心设在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专人负责,设立明显的标识。

第六条失物招领中心应当建立失物招领档案,包括失物名称、数量、型号、规格、颜色、领取人信息等。

第七条失物招领中心应当定期通过学校公告栏、校园网等渠道发布失物招领信息,方便失主查询、认领。

第八条失物招领中心对收到的失物要进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挪用、遗失、损坏。

第九条失物招领中心应当建立失物认领制度,失主认领失物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相关信息。

第十条失物招领中心对认领的失物,应当在确认失主身份后及时归还。

第三章失物的处理第十一条失物招领中心应当对无人认领的失物进行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

第十二条公告期内,如有失主认领,应当及时归还;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失物招领中心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失物招领中心处理无人认领的失物时,应当邀请相关部门或者老师代表进行监督。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恶意领取他人失物的,一经查实,学校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lost and found阅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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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 and found阅读理解摘要:1.介绍“失物招领”的含义和重要性2.讲述失物招领的流程3.分析失物招领的好处4.提出如何提高失物招领效率的建议正文:【提纲】1.介绍“失物招领”的含义和重要性失物招领,顾名思义,就是将丢失的物品找回并归还给失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小心遗失物品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失物招领则能够帮助我们找回丢失的物品,减少损失。

对于失主来说,失物招领让他们有了找回失物的希望,而对于拾到物品的人来说,失物招领则给了他们一个归还物品的途径。

总的来说,失物招领是一项充满正能量的社会服务,它体现了人们对诚信、友善、互助的价值观的践行。

2.讲述失物招领的流程失物招领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发现遗失物品:当你发现身边有他人遗失的物品时,首先要做的是妥善保管好物品,避免损坏或丢失。

(2)报告失物:将拾到的物品交给有关部门,如物业管理处、前台等,同时提供相关信息,如拾到物品的地点、时间等。

(3)查询失物:失主可以通过发布寻物启事、向有关部门查询等方式,了解失物的相关信息。

(4)认领失物:失主在得知失物信息后,可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认领,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以确保物品归还给真正的失主。

3.分析失物招领的好处失物招领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失物招领能够让人们养成拾金不昧的良好习惯,减少因丢失物品引发的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

(2)弘扬传统美德:失物招领体现了诚信、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有利于传播正能量,提高社会道德水平。

(3)提高资源利用率:失物招领让遗失的物品重新回到失主手中,避免了资源的浪费,提高了资源利用率。

4.提出如何提高失物招领效率的建议为了提高失物招领的效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网络、社区等,加大对失物招领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失物招领的重要性和流程。

(2)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失物招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失物招领流程的顺畅进行。

幼儿园领物资规章制度

幼儿园领物资规章制度

幼儿园领物资规章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幼儿园师生的财产安全及管理秩序,促进园内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师生员工。

三、物资管理1. 幼儿园领取物资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并填写领用登记表,确保物资使用及归还的追溯性。

2. 领用物资需携带领用单据,如有私自带离幼儿园,需经过园领导批准,并做好移交手续。

3. 对于耗材类物资,需按规定使用且节约使用。

4. 对于珍贵物资如台式电脑、投影仪等,特别要注意维护保养,禁止私自拆卸或擅自改变原有用途。

5. 物资有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发生时,需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形成报告处置的流程。

四、物资使用1. 物资使用需按照规定用途,严禁私自转借或挪为他用。

2. 物资使用完毕后,需及时清理汇总,确保周转库存的清晰可见。

五、物资保管1. 物资保管要求定期清点盘点,确保物资的数量与质量不缺失、不损坏。

2. 物资存放要求合理有序,防止混乱和浪费。

3. 存放珍贵物资的地点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以免遭到损坏或丢失。

六、物资归还1. 物资归还应按时按量,确保物资的周转利用。

2. 物资归还时需经过验收确认后方可完成归还手续。

3. 物资归还后,需重新清理登记,确保物资使用的追溯性。

七、处罚规定1. 对于私自挪用、私自拆卸或其他损坏物资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罚或其他相应处罚措施。

2. 对于瞒报、漏报有关物资情况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为幼儿园管理方案之一,适用于园内各部门及个人。

2. 若有其他情况需补充或调整,需经过园领导层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3.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幼儿园领物资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师生员工认真遵守,保障物资使用的安全有序。

公司物品领用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物品领用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物品领用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品领用行为,保护公司资产,提高公司物品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物品领用行为管理。

第三条公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劳保用品、试剂、文献资料等。

第四条物品领用应当遵守节约用度、精打细算、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物品领用需经各部门审核并经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第六条物品领用必须合理合法,不得违反公司规定,不得私自挪用物品。

第二章领用权限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关人员的领用权限。

第八条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人员有权审核本部门员工的物品领用申请。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有权审核所有部门员工的物品领用申请。

第十条物品领用需遵守“谁领用、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

第十一条部门之间需相互配合,共同使用相关物品时,应事先协商并经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第三章领用流程第十二条员工需填写《物品领用申请表》,内容包括领用物品名称、数量、领用理由等。

第十三条领用申请表需经领用人员签字并交由部门经理审核后,再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领取物品。

第十五条领取物品时需由领用人员在《物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由部门经理在该登记表上盖章。

第十六条领用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领用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赔偿。

第十七条物品使用完毕后,需按规定时间及时归还,并由部门经理确认。

第十八条物品归还时如有遗漏或损坏需及时通报,如需继续使用需重新申请。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的物品领用和归还情况。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公司各部门的物品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物品领用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和制度执行力。

第二十二条发现违反物品领用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视情况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并于颁布后生效。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为了有效管理学校内的失物招领工作,防止学生遗失物品后无法及时找回,保护学生的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失物的定义失物指在学校范围内遗失的私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钱包、钥匙、书包、衣物、文具等。

二、失物招领流程1. 学生遗失物品后,应当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学校管理人员,向其报告遗失的物品和遗失地点。

班主任或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记录遗失物品的相关情况,并协助学生进行寻找。

2. 如果失物未能及时找回,学校将在校园内设立专门的失物招领处,学生可以在此处登记遗失物品,并留下联系方式。

同时,学校将通过校园广播、班会等方式通知全体学生,希望能够帮助寻找遗失物品的真正主人。

3. 学生若在失物招领处找到自己的物品,应当向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明以确认所有权。

管理人员应当核实确认后将物品交还给学生,并记录相关信息。

4. 如果失物长时间未被认领,学校可以将其归为无主物品,经过一段时间后将会进行公益处理或者捐赠。

三、管理责任1. 学校应当建立失物招领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失物招领工作,保证失物的及时登记、存放和归还。

2. 班主任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保管自己财物的意识,减少失物事件的发生。

3. 学生应当爱护自己的财物,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确保物品的安全。

一旦发生遗失,应当勇敢面对并及时报告,配合学校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处理规定1. 所有找到的失物应当及时登记、存放并通知学生认领,不能私自处理。

2. 认领失物的学生需要出示有效证明以确认所有权。

3. 如遗失物品无人认领,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的意义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学生的财产安全。

加强失物招领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学生遗失物品的风险,减少因此而引发的不良情绪和行为。

2. 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可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财产保管能力,避免物品遗失的发生。

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失物招领工作,保障失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失物招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失物招领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失物招领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对失物招领工作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失物招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失主可以更快捷地找回失物。

四、管理职责1. 公安机关应当牵头负责失物招领的监管和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失物招领管理部门。

2.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统一管理失物招领工作,建立失物招领数据库,对失物进行登记和分类管理。

3.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配合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开展失物招领工作,提供协助和支持。

五、管理流程1. 发现失物的民众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将失物送交公安机关。

2. 公安机关接到失物招领报警后,应当立即启动失物招领程序,对失物进行登记和存储。

3.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对失物进行鉴定、登记、存储和公开展示,同时在失物招领平台上发布失物信息,帮助失主找回失物。

4. 失主可以通过失物招领平台查询失物信息并认领失物,认领失物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失物的所有权。

5. 失物管理部门对认领失物的失主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失物交还给失主。

六、管理要求1.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失物,防止遗失、损坏或被盗。

2.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失物信息,确保失物信息准确无误。

3.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配备齐全的鉴定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失物得到准确鉴定和登记。

4.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失物公开展示活动,提高失物被认领的机会。

5. 失物招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失物招领数据库,对失物进行分类管理和跟踪追溯。

七、管理措施1. 对失物招领管理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奖励。

2. 对失物招领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处罚。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失物招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 加强与失物招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建立失物招领工作的协作机制。

办公室失物招领通告

办公室失物招领通告

办公室失物招领通告尊敬的办公室员工们:大家好!为了帮助大家快速找回丢失的物品,我们特地发布此次办公室失物招领通告。

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时间与地点失物招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地点位于办公室一楼大厅的失物招领柜台。

请大家在这个时间段内前往领取,以方便工作人员提供帮助。

二、拾到物品的登记与归还任何拾到丢失物品的员工都应立即将物品交到失物招领柜台工作人员手中,工作人员将会详细记录拾到物品的特征和时间,并根据特征提供给丢失者进行辨认。

工作人员会对交接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直到失主前来认领。

三、丢失物品的认领如有丢失物品,请及时向失物招领柜台工作人员提供详细信息以助于认领。

失主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物品的所有权,例如相关收据、照片或者物品上的特殊标记等。

认领时,请务必出示有效的员工证件,并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四、认领期限失物招领通告将持续发布一周,认领期限为发布通告之日起的两周内。

请大家务必在认领期限内前往认领,逾期将无法保证物品的安全与完好。

五、未认领物品的处理对于未在认领期限内领取的物品,我们将在一定时间后进行处理。

低价值物品将捐赠给慈善机构,而高价值物品将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将全数捐赠给公益事业。

最后,请大家相互关心,积极提醒身边同事遵守办公室规章制度,以防止物品的丢失。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时与失物招领柜台的工作人员联系。

感谢大家的合作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办公环境而努力!祝工作顺利!------------------------------------------------------------Dear Office Employees,Greetings! In order to assist everyone in quickly recovering lost items, we are issuing this office lost and found notice. Please read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carefully.I. Time and LocationThe lost and found service is available during working hours, from 9:00 AM to 5:00 PM, Monday to Friday. The service is located at the lost andfound counter in the lobby on the first floor of the office building. Please retrieve your lost items during this time to facilitate assistance from our staff.II. Reporting and Returning Found ItemsAny employee who finds a lost item should immediately hand it over to the staff at the lost and found counter. The staff will recor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ime of the found item and provide this information for the owner's identification. The staff will then properly store the item until the owner comes to claim it.III. Claiming Lost ItemsIf you have lost an item, please provide detailed information to the lost and found staff to aid in the identification process. The owner must provide sufficient evidence to prove ownership of the item, such as relevant receipts, photos, or specific markings on the item. Please ensure you present a valid employee identification card and sign the registration book when claiming your item.IV. Claim PeriodThis lost and found notice will be published for one week, and the claim period is within two weeks from the date of publication. Please ensure you claim your item within the designated period; otherwise, we cannot guarantee the safety and intactness of the item.V. Unclaimed ItemsFor items that are not claimed within the designated period, we will dispose of them accordingly. Low-value items will be donated to charitableorganizations, while high-value items will be auctioned publicly, and the proceeds will be fully donated to charity.Lastly, we kindly ask everyone to care for and remind their colleagues to abide by office rules and regulations to prevent the loss of personal belongings.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or need further assistance,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the staff at the lost and found counter.Thank you for your cooperation and support! Let us work together to create a warm and harmonious office environment.Wishing you all a successful workday!。

失物招领_法律规定(3篇)

失物招领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失物招领,是指单位和个人在遗失物品后,通过公告、张贴启示、媒体发布等方式,向公众征集拾得物品的所有者,以期找回失物的活动。

失物招领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以来就有“拾金不昧”的美德。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失物招领现象日益增多,失物招领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

本文旨在探讨失物招领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以期为我国失物招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失物招领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1. 宪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这一规定为失物招领法律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宪法依据。

2. 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这一规定明确了拾得遗失物的处理原则。

3. 行政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拾得物处理办法》对拾得物处理程序、期限、保管、发布招领启示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4.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层面部分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失物招领工作进行了细化。

三、失物招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 拾得物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拾得物是指遗失物、遗弃物和无人认领的物品。

拾得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物质形态;(2)所有权人不明;(3)拾得人未将其占为己有。

2. 拾得物的保管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拾得物,防止遗失物毁损、灭失。

拾得人不得擅自使用、处分拾得物。

3. 招领启示的发布拾得人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启示,以便失主认领。

招领启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拾得物的名称、数量、特征;(2)拾得时间、地点;(3)拾得人的联系方式;(4)招领期限。

4. 招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拾得物处理办法》规定,招领期限为一年。

失主在招领期限内未认领的,拾得物归国家所有。

5. 拾得物的返还失主在招领期限内认领拾得物,拾得人应当返还。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找回学生们丢失的物品,维护校园安全秩序,方便管理和归还失物,避免物品浪费或损失,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学生、教职工及访客。

第三条学校设立失物招领处,专职负责管理和归还学校失物。

第四条学生在发现或丢失物品时,应立即报告失物招领处或校园管理人员。

第五条学生在领取失物时,应提供有效证明和相关信息以便确认所有权。

第六条学校失物招领规章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失物招领处负责制定和宣传。

第七条学生应遵守失物招领规章制度,不得恶意占有或私自处理他人遗失物品。

第二章失物的处理第八条学生发现他人遗失物品应立即交付失物招领处。

第九条学生丢失物品后应第一时间到失物招领处寻找,若无法找回,应填写失物登记表。

第十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及时处理寄放或无人认领的失物,保护物品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定期公示失物信息,方便所有失主认领。

第十二条学生认领失物时,应提供有效证明和相关信息,否则将无法领取。

第三章失物的归还第十三条学校失物一经认领,应当及时归还失主。

第十四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在认领失物时,应核实所有权关系,并妥善交还。

第十五条学生领取失物时,应签字确认,并保证不再发生遗失情况。

第四章失物的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严格管理失物,保证安全存放。

第十七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建立失物登记系统,做好记录和查询工作。

第十八条学生应自觉爱护个人物品,注意避免遗失事件的发生。

第十九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定期检查物品,对损坏或遗忘物品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制定失物保管期限,超过期限未认领的物品将进行处理。

第五章失物的归档第二十一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对认领但未取走的失物进行归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应妥善保存归档资料,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学生若在认领时未取走物品,可在一定期限内再次认领或申请处理。

第六章失物的处置第二十四条学校失物招领处对于长时间无人认领或遗失物品,可进行处置。

治安保卫部规章制度(4篇)

治安保卫部规章制度(4篇)

治安保卫部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我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

2. 所有本单位的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

3. 组织治安保卫部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纪律和标准,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治安巡逻制度1. 每天在早晨和晚上,治安保卫部将组织专门的巡逻人员对单位内外进行巡逻检查,以确保治安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巡逻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

3. 巡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完成巡逻任务,巡逻路线必须涵盖单位内外的关键区域。

4. 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情况。

5. 巡逻人员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治安保卫部,并协助处理。

三、门禁管理制度1. 治安保卫部将严格管理单位的进出门禁,保证安全。

2. 所有员工只有刷卡通过门禁系统方可进出单位大门。

3. 外来人员必须提前向治安保卫部报备,并获得许可,方可进入单位。

4. 当出现紧急情况需要紧急撤离时,门禁系统将自动解锁,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按照指示撤离。

四、安全防范制度1. 治安保卫部将对单位内外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的巡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 对于单位内的重要设备、财产,治安保卫部将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安装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等。

3. 单位内的员工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并且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单位。

4. 单位内的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防范培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员工管理制度1. 治安保卫部将对所有员工的背景进行审查,确保员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治安保卫部将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对员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工作记录、请假记录等。

3. 治安保卫部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4. 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单位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规定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5. 员工必须遵守单位的纪律,不得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等,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宿舍私人物品规章制度范本

宿舍私人物品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维护宿舍秩序,保障学生生活和学习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住宿学生及其私人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管理1. 学生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擅自挪用。

2. 学生应合理规划宿舍空间,保持宿舍整洁,不得乱堆乱放私人物品。

3. 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 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5. 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首饰等,防止丢失。

6. 学生不得将私人物品借给非宿舍成员使用。

四、借用与归还1. 学生如需借用宿舍内公共设施,应征得宿舍管理员同意,并在归还时恢复原状。

2. 学生借用他人私人物品,应征得物品主人同意,并按时归还,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3. 学生借用宿舍内公共物品,应遵守借用规定,按时归还,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损坏与赔偿1. 学生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主动赔偿。

2. 学生私人物品损坏,应自行负责修理或赔偿。

3. 学生借用物品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失物招领1. 学生丢失私人物品,应向宿舍管理员报告,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失物招领。

2. 学生捡到他人失物,应主动上交宿舍管理员,不得私自保留或变卖。

3. 失物招领期限为一个月,逾期未领取的失物,宿舍管理员有权处理。

七、违规处理1. 学生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2. 学生屡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宿舍管理员有权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学生故意损坏宿舍设施或他人私人物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规章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宿舍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超市丢东西员工规章制度

超市丢东西员工规章制度

超市丢东西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超市丢东西员工的行为,保障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定制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超市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尊重顾客,维护超市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服从超市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爱护超市的财产,做到节约用水、用电、用纸,防止浪费。

第六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妥善保管工作证件、物品及个人物品,防止遗失或被盗。

第七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在超市规定的时间内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八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维护超市的和谐氛围。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超市丢东西员工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超市内遗失物品的回收、保管及寻找失主的工作。

第十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认真查看超市各个区域,及时发现遗失的物品,并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按照超市的规定,妥善记录遗失物品的信息,包括种类、颜色、品牌、数量等,并将信息及时上报给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主动向顾客询问是否有遗失物品,并及时提供帮助。

第十三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热情、礼貌地接待顾客,并耐心倾听他们的要求和投诉。

第十四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协助超市管理部门做好遗失物品的登记、保管及返还工作。

第十五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保护失主的隐私,不得泄露隐私信息或利用遗失物品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得对上级、同事或顾客搞好处或损害利益。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遵守超市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超市的规定,不得擅自变动工作内容或工作时间。

第十八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遵守超市的纪律,不得违反超市的规定,损害超市的利益。

第十九条超市丢东西员工应当遵守超市的安全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确保超市内部的安全保障。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失物招领处是由化工学院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班长张亚轩倡导成立的石家庄学院北校区校园失物招领信息平台和服务机构。

失物招领处由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负责具体实施,化工学院学生会负责监督管理。

(以下失物招领处简称本处)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第二条本处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有同学在即可。

第三条值班地点为石家庄学院北校区主教422。

第三条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第四条根据拾获物品者意愿,失物可由拾获物品者保留处理权,并自行保管;也可由拾获物品者将处理权转移给本处,并由本处保管,由本处开具相关证明。

对于保留处理权的,本处人员将做好跟踪工作;对于取得处理权的,在该物品得到处理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拾获该物品者。

第五条本处值班人员能对登记情况进行现场对接确认的,应安排双方进行对接。

第六条值班的副处长在工作结束后,将近日登记信息与值班期间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整理,发现失物和招领信息相符能实现对接的,应于当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七条不能实现对接,先根据登记的招领信息和物品特征,贴出告示,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如能判断出失主身份的物品,当日值班人员应于登记当日将失物归还失主。

第八条每隔一定时间,将失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对于未实现对接的信息向外公布,每周周一公布上周具体情况,学期末公布本学期总结,公布方式包括主教4楼两侧黑板、微博、校园贴吧。

第三章丢失物品者须知第九条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物品,您可在本处登记失物信息。

并对您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

但您必须保证所登记和寻找物品为本人(或您的委托人)所有,如因冒领或误领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担。

第十条如果本处人员能现场确认您的失物已被人拾得并已在本处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我们得到与您的失物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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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出租车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
为**汽车运输公司对遗失物品及失物招领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环境。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1、失物招领处地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服务质量部
2、失物招领处值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8:30-12:30 下午:2:30-17:00
3、值班要求:
⑴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做好登记工作,如有人上交拾物应做好登记、保存;如有人认领物品,须格外谨慎,以防冒领、错领和重领。

⑵值班时应注意保持办公室卫生,惜办公物品如桌椅、记录本、笔纸、工作证和钥匙等。

所有东西用完后都要归位,摆放整齐。

更重要的是保护好上交的物品。

4、储存制度:
⑴物品储存前要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记录工作后存放到专用的失物存放柜。

⑵发现有物品丢失、损坏、霉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⑶所有物品如有人为毁坏,责任人员应主动赔偿,不得推卸责任。

⑷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带回私用。

5、登记制度:
⑴所有表格应认真填写,要求笔迹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遗漏事项;登记失物时需贴好编号,以便查找。

⑵填写认领表格表时应仔细查看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防冒领、误领和重领。

6、奖惩制度:
⑴对冒领、挪用、侵吞、损毁失物的,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
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处分,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⑵对于多次拾物并主动上交的驾驶员或单次拾获物品贵重者,本公司将及时张贴红榜对其进行全公司通报表扬。

⑶对于故意冒领和重领的失主一经查出本公司将上报派出所处理。

二、失物招领流程
1、拾物接收
⑴拾到失物的驾驶员将失物交至质量服务部,值班人员协助其填写登记表。

⑵值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交回本公司拾物做好图片留存记录。

⑶接收到的失物,由值班人员存放。

2、失物认领
当工作人员确定领取人所描叙的失物特征与失物登记表上的信息相符后,需让领取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办理认领手续,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将原物归还失主,失主在确认物品无损坏后填写失物领取表即可。

三、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在认领过程中应本着认真负责、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确认失物与登记表描述的特征是否相符,以防出现差错。

2、当拾物内有提示失主身份的.物品时,应主动与失主取得联系。

3、在确认失物是否属于认领人时,值班人员应注意态度及用语,小心谨慎,做到细心但不苛刻。

4、注意失物的保管,存放失物的柜子不用时须锁好。

四、
1、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公司质量服务部主管负责检查。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质量服务部主管负责解释。

2015年11月
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篇2]
一.值班制度
为加强对遗失物品及失物招领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环境。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
制度。

1.失物招领处地点:客运站值班站长室
2.失物招领处值班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17:30
3.值班要求:
⑴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做好登记工作,如有人上交拾物应做好登记、保存;如有人认领物品,须格外谨慎,以防冒领、错领和重领。

⑵值班时应注意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惜办公物品如桌椅、记录本、笔纸、工作证和钥匙等。

所有东西用完后都要归位,摆放整齐。

更重要的是保护好上交的物品。

4.储存制度:
⑴物品储存前要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记录工作后存放到专用的失物存放柜。

⑵发现有物品丢失、损坏、霉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⑶所有物品如有人为毁坏,责任人员应主动赔偿,不得推卸
责任。

⑷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带回私用。

5.登记制度:
⑴所有表格应认真填写,要求笔迹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遗漏事项;登记失物时需贴好编号,以便查找。

⑵填写认领表格表时应仔细查看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防冒领、误领和重领。

6.奖惩制度:
⑴对冒领、挪用、侵吞、损毁失物的,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处分,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⑵对于多次拾物并主动上交的驾驶员或单次拾获物品贵重者,本公司将及时张贴红榜对其进行全公司通报表扬。

⑶对于故意冒领和重领的失主一经查出本公司将上报公安局处理。

二、失物招领流程
1.拾物接收
⑴拾到失物的驾驶员将失物交至质量服务部,值班人员协助其填写登记表。

⑵值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交回本公司拾物做好图片留存记录。

⑶接收到的失物,由值班人员存放。

2.失物认领
当工作人员确定领取人所描叙的失物特征与失物登记表上的信息相符后,需让领取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办理认领手续,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将原物归还失主,失主在确认物品无损坏后填写失物领取表即可。

三、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在认领过程中应本着认真负责、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确认失物与登记表描述的特征是否相符,以防出现差错。

2.当拾物内有提示失主身份的物品时,应主动与失主取得联系。

3.在确认失物是否属于认领人时,值班人员应注意态度及用语,小心谨慎,做到细心但不苛刻。

4.注意失物的保管,存放失物的柜子不用时须锁好。

四、其他
1.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客运站主管负责检查。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主管负责解释。

**总公司
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篇3]
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代大学生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

为践行“规范管理、不断完善”的口号,服务XXX学院全体师生,减少其经济及精神损失,帮助广大的们不慎遗失的物品,XXXXXX组织立足成立“海都学院失物招领中心”。

一、成立背景:
同学们在同一所校园环境中,由于粗心大意丢失自身物品的现象司空见惯;我们应互助互爱,急公好义,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成立目的:
1、服务、帮助广大在校师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回丢失物品。

2、提高在校生的个人素质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

三、失物招领中心地点:教育中心学生值班室
四、工作人员值班时间:周一至周日:中午12点—2点周二:中午12点—2点,晚上19点—21点
五、失物招领中心运作模式:
1、同学们可将在校园捡到的物品(如衣物、书籍、钱包、饭卡、钥匙等)或丢失的物品名称到失物招领中心值班室做详细登记,报失人应提供尽可能详尽的遗失物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失物的品名特征(最好附加相片)、遗失地点、遗失时间,以及本人姓名、、联系方式。

2、拾得者或其委托人再将捡到物品送至失物招领中心的同时做好失物移交工作,失物移交时须有监交人员到场监督移交过程。

拾得者也可代为保管失物而要求失物招领中心发布失物的相关信息。

3、值班人员将同学们捡到的物品进行登记后作简要分类(书籍类、生活物品类、贵重物品类),值班人员将失物放入保管处妥善保管;并及时的将物品信息在一号办公楼后的宣传栏处张贴,方便失主到失物招领中心认领。

4、失物招领中心值班人员将丢失物品的信息做统计整理后及时的在各宣传栏处张贴,便于尽快寻找到丢失物品。

5.每周一由失物招领中心工作人员将本周内无人认领的失物进行统计,然后周二在校园内张贴招领启事,扩大在校生的知情面。

6.对于拾金不昧的同学,海都学院失物招领中心将于每月进行汇总,在全校范围内张榜予以表彰;在学期末会将名单送至各系团总支,作为学年评优参考。

7、对长、高、重等不易移动及动类失物,可由拾得者或当地组织代为保管、养护。

拾得者或当地组织应把失物的相关信息告知失物招领中心。

8、失物招领中心接收失物或失物相关信息后,工作人员负有积极寻找失主的义务。

六、物品的保管及处理
1、失物招领中心应当妥善保管好受理的失物,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已受理的失物的灭失。

2、失物招领中心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所保管的失物被冒领:失主认领失物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认领时做相应信息登记;失主如委托他人认领失物,则认领人认领时还须出示失主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证明。

3、失物招领中心工作人员应确认确系失主或委托人后方可返还代保管的失物。

返还失物时须办妥相关手续。

归还失物时须有监交人员到场监督失物的归还过程。

4、拾得者因管护、归还失物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5、失物招领中心对受理的失物保管期限为:贵重物品3个月;一般物品1个月。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无人认领的失物可经失物招领中心负责人批准后酌情捐献给希望工程。

【失物招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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