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教学习培训课件)
[课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培训PPT
物资供应
• 业主供料:对质量、和数量负责,可委托 承包商检验。(FIDIC不提倡) • 业主对永久设备和材料的拥有权-进场为限 • 承包商供料:要事前确认
•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 生产厂或供应商。招标阶段除外。
分包管理
• 禁止肢解分包 •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总包人责任与义务 • 指定分包商:承包商一般有配合业主管理的 义务。示范文本无 • 分包服务费 • 对指定分包商的支付:业主负担(国内实际 是肢解分包),国际上承包商负担。
合同成立的过程
• 要约邀请( invitation ) • 要约(offer) • 承诺(acceptance)
合同的效力-建பைடு நூலகம்工程
• • • • 与当地法律不违背、不侵害公共利益 合同双方具备要求的资质—行为能力 代理人合法合规、不越权。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国际部常用经济合同种类
• • • • • • 建设工程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买卖合同:物资采购供应合同、供电(水、通信等)合同 租赁合同:租赁和融资租赁。 承揽合同:与半成品加工单位签订的构件供应合同。 运输合同:海运合同. 咨询合同:商务部的援外工程验收合同、标底编制合同、中间代理服务 合同等 • 保险合同
合同对图纸和标准约定
1)图纸的提供 2)执行的规范标准 3)承包商设计的图纸:范围、标准
对各方一般义务的约定
工程师-代表业主发出工程指令。但是与FIDIC有严 格差距 承包商-按照认可的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 指令组织施工,并负责工地的照管。 业主:对工程合法性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开工 服务
进度控制
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提交将(施工组织设计)工 程进度计划,经审批后实施。 开工时间:应遵循计划或开工条件 暂停施工:应区分责任 工期延误: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全)(2024)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全)第一节:引言1.1课程介绍本课程旨在帮助学习者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以提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能力,减少合同争议风险。
1.2学习目标理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了解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常见争议及解决方法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2.1建设工程合同及其作用2.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流程2.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节: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与要素3.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的名称和约定标的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工程实施计划和时间节点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工程款项和支付方式合同变更和索赔规定3.2建设工程合同的要素合同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合同的明确性和完整性合同的平等性和自愿性第四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步骤和方法4.1合同管理的基本步骤合同签订与备案合同履行与监督合同变更与索赔合同验收与总结4.2合同管理的方法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加强沟通和协调做好文件和记录管理建立风险识别和控制机制第五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5.1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质量争议的解决方法进度争议的解决方法付款争议的解决方法5.2合同变更与索赔的处理变更管理的原则和程序合理索赔的方法和要点索赔处理的注意事项第六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案例分析6.1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例6.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例6.3工程质量缺陷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例第七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实践与应用7.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实践要点7.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关键技巧合同签订的技巧合同履行的技巧合同变更与索赔的技巧第八节:总结与展望8.1课程总结8.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8.3学习者问题解答此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的大纲,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相信学习者可以全面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巧,提升合同管理能力,有效规避合同纠纷风险,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培训课程PPT(共 75张)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 成停工累计超过8 h;
(5)不可抗力;
(6)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 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 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 期不予答复,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
4.是进行监理的依据和推行监理制度的需要
建设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社会 化的结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 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 合同来确立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是以订立施工合同为前提和基础的。
第二节 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济法律关系中必须包括 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施工合同主体是 建设单位(发包人、甲方)和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承包人、乙方),客体是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内容就是施工合同的具体条款中规定的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 内约定。
2.承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 作:
(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 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 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工程师的更换。
如果需要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当至少提前 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 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工程师的职责。
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当承担 以下职责: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ppt 60页)
5.了解缔约过失责任
五.缔约过失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
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 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1)缔约一方受有损失; (2)缔约当事人有过错;(3)合同 尚未成立;(4)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 果关系。
或组织继承,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或
组织连带负责,即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 债务。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8.掌握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概念 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实现各自的权利,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
1.了解合同的类别
四.合同的分类
1.《合同法》的基本分类 分为15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
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
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2.其他分类 (1).计划与非计划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4).主合同与从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逾期提取标的物的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 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先履行抗辩权
又称不安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
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 情形。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完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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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施工合同管理
5.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协议书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附件一: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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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施工合同管理
通用条款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 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 款内写明,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
1、 竣工验收程序 (1)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 发包人组织验收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 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14天内给予认可或者提出 修改意见 • 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
• 需修改后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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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日期 .
第5章施工合同管理
发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审查后,由业主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 设计,( )审查批准,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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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承担责任 .
第5章施工合同管理
(2)承包人要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变更,须经
工程师同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
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 利益损失承担、延误工期处理
工程师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要有相应表明变更意图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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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①
⑨
效力递减
变更的协议或文件、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 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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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件
在第三方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争议。
调解
选择权威的仲裁机构,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仲裁机构
按照规定的仲裁程序进行,确保争议解决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仲裁程序
明确诉讼管辖法院,确保争议解决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遵循诉讼程序,确保争议解决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诉讼程序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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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责任
合同订立的原则
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三个阶段。
合同订立的程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合同的内容
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履行的规则:约定优先、法定补充。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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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
总结词
详细描述
总结词
详细描述
风险识别是通过对项目内外环境的全面分析,找出可能影响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风险来源。
风险识别需要全面、系统地收集资料,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
风险识别的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故障树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等,这些方法有助于全面、准确地识别出项目中存在的风险。
总结词: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引发的合同调整问题。
总结词: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引发的工程索赔问题。
THANKS
感谢观看
存在违法行为,造成损害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等。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PPT课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五、工程变更管理 (一)工程变更项目的划分:
1. 现场变更类项目:指包含隐蔽工程变更和应急 抢险性质变更在内需现场研究决定的变更类项目 ,且变更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幅度在30万元(含 30万元)以内。 2. 非现场变更类项目:指上述现场变更类项目以 外项目的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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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五、合同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程序
(1)根据工程实施进度,由合同乙方(或用款单位) 提出支付申请并附结算书,报工程监理。 (2)工程监理审核并编制工程价款支付凭证,经总监 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报业主。 (3)合同部审核并编制工程价款支付表会签相关部门 后呈分管领导和主任签署意见。 (4)财务总监签署意见。 (5)报主管单位办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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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三)计量原则 1. 计量项目
(1)合同协议书中工程量清单里的项目; (2)得到发包人同意并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令的工 程变更项目; (3)其他得到监理人现场确认,并已得到设计人认 可和获得发包人批准同意的项目; (4)已完成并质量合格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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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三)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现场变更类变更 非现场变更类变更
(四)工程变更项目价格的确定
工程变更属于新增永久工程项目的,按其完成工程 量,如合同《工程量清单》有对应相同项目(项目 划分的三级项目)的,按相应单价执行;若《工程 量清单》没有,则按新增(变更)项目工程单价处 理原则处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第四节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比其他行业更具有风险性是公认的风险事业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培训课件(ppt-89页)
(六)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生效 自签字之日生效 2、开始与完成时间 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开始与完成时间、 可延期情况 3、变更 一方申请,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协议 4、延误 非监理人原因导致误期,产生附加工作延 期及酬金
5、情况改变 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监理工作暂停,给予延期并补给
恢复执行时间,双方约定相应酬金 6、合同暂停或终止 (1)合同完成而终止,竣工验收移交 (2)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协商达成一致,提出方 赔偿对方 (3)监理人违约,委托人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对方 (4)委托人支付违约或长期暂停监理人工作,监理人终 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对方
这种合同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 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 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不关心。
常见的形式通常有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 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 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等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 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在投标报价的依据 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而 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 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 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 4、项目经理主抓合同管理
(三)合同管理的内容 1、签约前发包人、监理人合同管理的内容
(1)搞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 (2)编制有利的招标文件(含合同文件) (3)选择理想的承包人签订合同
2、签约前承包人合同管理的内容 (1)搞好投标可行性分析 (2)编制有利的投标文件 (3)签订有利的合同
阶段承包方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
②施工设计合同指承包方与发包 方就具体施工设计达成的协议。
(3)施工合同
指承包方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 作,发包方验收后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教学课件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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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保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 是财产险,国内是由发包人投保,FIDIC是由承包人以双
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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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关系 1、概念及特征:
(1)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是一种法律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有独立意思表示的权利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包括代理人的合法行为和不当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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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违约的事实)。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质
量不符合约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
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解
调解
仲裁:自愿原则(仲裁条款,包括请求仲裁的
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独立原则(独立于行政机关,没有隶
(4)保函:保证人是银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投标书,中标后拒签合同或递交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5—10%,避免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断工程、不按规定施工或破产 预付款归还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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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固定资产和不动产 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或强制执行的财产,对土地所有
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社会公益设施、产权不明、被查封扣 押监管的财产不能抵押。
A表见代理属无权代理 B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备代理权的理由 C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培训资料PPT(共 67张)
不可抗力风险 风险 工程量风险,价格风险
业主
承包商
2)单价合同 特点:
承包人承担报价的风险, 业主承担工程量变化风险
①量价分离,量变价不变
②风险合理分摊
③合同成立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
适用范围 :
• 适用项目很广,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 大型复杂工程的施工,以及为了缩短建设周期,初 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1、工程施工合同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不同分哪几类?
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2、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 当?为什么?
选用总价合同形式不妥当。因为施工图设计 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 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 合同总价无法确定,双方风险都比较大。
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 险。 合同条款中有下列规定: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 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 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问题: (1)钢材价格从报价时的2800元/t上涨到3500元/t,承包方向业主要求追加因钢材涨 价增加的工程款。 (2)工程遭到百年罕见的暴风雨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施 工场地与临时设施 遭到破坏,工期延长了2个月。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拖延工期所造 成的经济损失。
(3)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
1)总价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涉合 及同 的订
立 和 履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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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2.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合同法律关系客体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 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 对象]。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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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2.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
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
(2)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 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债权 人]。
B. 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
•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幻灯片 148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 时履行。包括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 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 行的一方未履行时(或履行不符合规定的),后履行 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对本方的履行要求。 (3)先履行抗辩权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1)缔约一方受到损失
(2)缔约当事人有过错
(3)合同尚未成立
(4)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 因果关系
3、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发生时间上 (2)过错类型 (3)遭受损失类型 4、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 承诺
1、承诺的概念 : 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条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只能向要约人作出 (3)内容与要约一致 (4)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3、承诺的期限 4、迟到的承诺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 (2)非受要约人责任原因延误到达的承诺 5、承诺的撤回
(2)其他分类
•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主合同与从合同
四、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形式 • 书面形式
履行期限较长,标的额较大,内容较复杂, 举证容易,强制采用 • 口头形式 标的额较小,交易快捷,须承担风险, 发生 纠纷后不易举证 • 其他形式
材料,设备,建筑物,货币 (2)行为
勘察工作,设计任务,安装工作 (3)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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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1、承诺的概念 : 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条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只能向要约人作出 (3)内容与要约一致 (4)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3、承诺的期限 4、迟到的承诺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 (2)非受要约人责任原因延误到达的承诺 5、承诺的撤回
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全
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使各 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①协议补充②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
习惯确定③使用相关规定履行:a质量:国家、行业、 地方、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大多是强制性 的国家标准。B价款:履行地市场价格,或执行政府定 价或政府指导价履行。市场价格波动不影响,按原价格。 如果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 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按照交付时的价格;逾期交付标的 物,遇价格上涨按原价格,下降,新价格;逾期提取或 逾期付款,上涨,新价格,下降,原价格。C地点:给 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履行。D期限方式:随时协议。 (2)诚实信用
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
五、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的概念
合同对当事人双方的法律约束力的 开始 合同生效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生效的时间
4、可变更和可撤消合同幻灯片 146
可变更和可撤消合同的定义 可撤消合同,又称为可撤消可变更
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缺陷,一 方要求可以请求撤消或者变更已经成立 的合同。 可变更和可撤消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
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当事人提出请求时前提,如果只要求变 更,不得撤消合同
可变更和可撤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当事人变更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1)当事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不会对合 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2)当事人合并或分立,合同仍然有效,权 利和义务由新法人承担。
六、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履行
幻灯片 140
(5)工程担保
三、合同法概述
1、合同的概念
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合同作为一种协议,其本质是一种合意,必 须是两个以上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缔结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 成立。
合同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合法,才能 具有法律效力。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行规定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1)无效始于合同成立之时 (2)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效力 (3)独立存在的关于解决争议方式的条款
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2)其他分类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四、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
履行期限较长,标的额较大,内容较复杂, 举证容易,强制采用 口头形式 标的额较小,交易快捷,须承担风险, 发生 纠纷后不易举证 其他形式
(2)要约的撤消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 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 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
1、概念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与要约的区别 (1)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在法 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2)不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内容 (3)不含有相对人同意后受其约束的表示
又称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 序,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 恶化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 者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履行。
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 (1)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困难的处理 (2)提前或者部分履行的处理 (3)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章:绪论
一、合同在工程中的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的手段和工具 确定了主要目标(工程质量、工期、价格),
是合同各方建设活动的依据 工程项目组织的纽带 调节合同各方经济法律关系的手段 合同各方最高行为准则 争执解决的依据
二、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的目标
由总则,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法律 责任,附则组成。
4、《建筑法》
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 ,对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施工企业的从业资格、建筑单位 的承包与发包、转包、分包以及建筑监理、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5、其他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二)、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 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方法
(三)、合同的订立程序
概述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
式 ——《合同法》第13条
要约
1、概念 : 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要约人向被要约
人发出特定意思的表示 2、条件:
(2)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 如:委托监理 招标代理
法定代理 如: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
指定代理 如:无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3)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 超越代理权限而为的代理行为 代理权终止而为的代理行为
(4)表见代理
具有合法代理的外在表现形式 但实际上代理人并无代理权 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表见代理”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5)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3、无效合同幻灯片 144
无效合同的概念
无效合同时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 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 保护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种类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 利益的合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3、合同的分类
(1)合同法将合同分为15类。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 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 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 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 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1)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生效的时间 自条件成就时或期限界至时生效
2、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与仲裁条款 合同成立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时
独立存在的,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 和终止都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2)法人 定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 独立趁但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 定义:依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 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主的项目经理) 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三、合同管理的过程和组织设置
合同管理的过程 合同管理的组织设置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学科的发展
现代工程项目建设对合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我国建设领域合同管理现状不尽如人意 合同管理理论与实践需要同步发展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工程建设期长导致合同生命期长 工程价值量大导致合同价格高,对工程经济
承诺可以撤回,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
幻灯片 141
(四)、合同的成立
概念 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数量等内容表示
一致. 与合同订立的区别 合同成立的标志 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
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 因自己的过失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撤 消,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 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1)使工程项目在预定的投资和预定的工期范 围内,达到预定的质量要求,实现三大目标
(2)保证整个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符合 法律的要求
(3)使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合同争执较少, 各方相互协调,圆满履行合同责任,达到双 赢结果
合同管理的角度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2)司法机构 (3)业主 (4)承包商 (5)工程师(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工程师、业
效益影响大 合同管理工作烦琐复杂,要求准确严密 既是分项职能又统领全局 社会影响力大 中间责任环节多
第二章:合同法律基础
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
1、《民法通则》法律体系\民法通则.doc
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 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 律
对合同关系中的基本问题作出明确界定,比 如建设领域三大主体的法人资格,监理与业 主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1)缔约一方受到损失
(2)缔约当事人有过错
(3)合同尚未成立
(4)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 因果关系
3、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发生时间上 (2)过错类型 (3)遭受损失类型 4、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