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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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补充知识: 计算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
消费品已纳税款抵扣额
一、扣除范围的规定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 玉石。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 胎。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 球杆。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 性筷子。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消费税的税目
共设置了14个税目,包括:烟、酒 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 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 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 球具、游艇、高档手表、木制一次 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消费税的税率
现行消费税按从价征税和从量征税实行比例 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对于从价征税的 应税消费品,实行产品差别比例税率,目前 税率由1%---45%共有13档;对于从量征税的 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目前单位税额 由0.003---250元共有八档。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 十 一 五” 国 家 级 规 划 划 教 材 配 套 课 件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例3-6 石门酒厂领用库存自产酒精5吨, 用于连续生产白酒,酒精的实际总成本 为9 000元。则领用时该酒厂会计处理如 下: 借:生产成本—— 材料 9 000 贷: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 9 000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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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
2、委托加工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无可参考价格的前提下)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委托加工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包装物押金须先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上述两种情况会计 处理也不一样, 见下例
举例: 某企业销售一批应税消费品,专用发票注明价 款200 000元,税额为34 000元;另出借包装物 (周转期半年),收取押金819元,开具普通发票。 (1)若应税消费品为化妆品,如何编制分录? (2)若应税消费品为葡萄酒,如何编制分录?
例4:某化妆品企业将自产的一批新类型化妆 品送于客户,近期无类似产品出售。经查, 该批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30万元,化妆品成 本利润率5%。
区别于增值 税的规定
三、应税消费品用于其它目的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时,应以纳税人 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计算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 直接销售环节-销售 – 自产自用环节-移送 – 委托加工环节-交货 – 进口环节-报关
生产
出 厂
拥有卷烟批发许可证
销售
中国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福建分公司
福建中烟 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公司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或称卷烟厂
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厦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宁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泉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等等
思考例4-21 自产啤酒用于广告宣传的会计处理?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 给其他单位 例4-18: 汽车厂将自产汽车20辆(2.0升)对外投资,每辆汽车 不含税售价150 000元,成本价100 000元,消费税率5%。 确认/不确认收入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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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卷烟
10%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6%
乙类卷烟
5%
汽车轮胎
5%
雪茄烟
5%
摩托车
6%
烟丝
5%
乘用车
8%
粮食白酒
10%
中轻型商用客车
5%
薯类白酒
5%
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其他酒
5%
高档手表
20%
酒精
5%
游艇
10%
化妆品
5%
木制一次性筷子
5%
鞭炮、焰火
5%
实木地板
5%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确定 ① 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人时,一律于收回
税率
(二)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确定
1、生产销售(一般销售)销售额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包装物的处理,与增值税同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自产应税消费品:
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②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债等,按同类应税消费
品最高销售价格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六) ) ③用于其他方面的(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 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在移送使用时纳税,并按以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纳税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的其
他单位和个人
二、税目税率
14个税目。实行产品差别税率制度。
三、税额计算
(一)三种计税方法 1. 从价定率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 从量定额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 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

3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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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包括金额和时间两方面 计税依据的确认(包括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不同纳税环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三种方法
3.2.1 消费税纳税义务的确认
与增值税相同
3.2.2 销售额的确认
销售额(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价款+价外费用(价外费用的规定与增值税相同)
理部门或对外投资等
【例】下列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有 ( )。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护肤品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E.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1、包括代垫辅助材料成本 2、复合计税分子加定额税 本环节消费税针对产品征税;增值税针对加工劳务征税
【例】某企业本月受托加工A类化妆品10件,受托方同类
产品含增值税售价为11700元/件;受托加工B类化妆品5件,
成本为4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化妆品税率为30%,
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为( )元。
A.51428.57
B.51420.57
C.52428.57
D.50420.57
【正确答案】 A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额=[10×11700÷(1+17%)+
(40000+10000)÷(1-30%)]×30%=51428.57(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
不再交纳消费税,但要交增值税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相同 [例3-2]复合计税,核定计税价格
2、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计算征收消费税

第3章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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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
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 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 品的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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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消费税的计算
– 5)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
下:
•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
纳消费税,用于小汽车装配的轮胎因为用 于了不同的税目,故不可以抵扣已纳消费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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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购进生产用钢材,取得税控防伪增值税专用
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专用发 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3)本月制造普通小汽车200辆,其中12辆转作固 定资产自用,30辆偿还贷款,其余全部销售; (4)本月还特制8辆小汽车用于奖励对企业做出特 殊贡献的技术人才。
• (2)从量定额方法
– 应纳税额=销售量×单位税额
• (3)复合计税方法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比例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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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消费税的计算
–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已知:普通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辆20万元, 特制小汽车生产成本为每辆16万元,小汽车的成 本利润率为8%,小汽车的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
• 综合计算:①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额;
②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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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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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消费税会计co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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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税率
–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其应纳税 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3.3.1会计账户的设置 3.3.2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 1)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 2)应税消费品包装物应交消费税的会计
处理 • (1)随同产品销售而不单独计价 • (2)随同产品销售而单独计价 • (3)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
3.2 消费税的计算
–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 其中:成本是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利润是按应 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的有关计算公式 如下:
• 应纳消费税=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销售额
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1360000+680=136068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 = 6891618.61 -1360680 • =5530938.61(元)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3.3.3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 1)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的 会计处理
– 2)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 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 3)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 、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3.3.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 综合计算:①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额;
②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 解析: • ①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销售普通
小汽车应纳消费税 =200×200000×3%=1200000(元) 特制汽车应纳消费税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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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 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 务人
①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除个体经营者外);②海关
3.1.3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消费税征税范围14个税目 3.1.4 消费税税率的选择
复合税率:白酒和卷烟(批发环节除外)
基本类型
定额税率:黄洒、啤酒和成品油
(3)复合计税
【业务链接3-8】
原则:自产自用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 销售价格和移送使用数量双重标准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 价格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组价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移送使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移送使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4 000×(1+5%)+2 000×0.5]÷(1-20%) =6 5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2 000×0.5+6 500×20%=2 3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6 500×17%=1 105(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7 605 贷:主营业务收入 6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05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300 2 300
(2)账务处理
受托方:
收到代收代缴消费税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消费税 申报缴纳税款时:作与上相反的处理
委托方:
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支付税款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扣缴税款准予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税务会计》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一般公式的确定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3-1】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15日, 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10月20日, 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的 销售额4.68万元。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计算该化妆 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 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34×30%=10.2万元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四、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与纳税环节
(一)征税对象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具体包括14类消费品,分为以 下5大类: (1)特殊消费品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允许扣除已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 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 品,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一律 不得扣除。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例3-5】 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 化妆品的成本8 0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批化妆 品应纳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8 000×(1+5%)÷(1-30%)=12 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2 000×30%=3 600元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B型啤酒的单位售价=
(42760+1500÷1.17)÷10=4404.20(元/吨)>3000, 适用消费税率是250元/吨。 应纳消费税额=10×250=2500(元)
12
【例2】某酒业制造公司生产各种白酒,9月领用上月外购 的酒精继续加工成高档白酒,销售给某外贸企业5000斤,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0万元;已知 上月外购的酒精不含税价18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本月 生产领用外购80%酒精。该公司应缴消费税( )万元。 A.100.25 B.147.48 C.130.80 D.154.59
【正确答案】 A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纳税人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 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 算消费税。(100×1000+80×1100+20×1100)
×5%=10500(元)。
16
【例6】 2012年3月,某酒厂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 1000公斤,成本为17万,作为礼品赠送品尝,没有同类 售价。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10%,则该批酒应纳消 费税、增值税合计为()。 A.8.80万 B.8.56万 C.7.91万 D.8.20 万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1
主要内容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2
一、消费税概述
1、消费税的含义和特点
差异方面 征税范围 纳税环节
计税方法 与价格 的关系
增值税 普遍征收 多环节征收 从价定率
价外税
消费税 特定征收 纳税环节相对单一 从价定率、从量 定额、复合计税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企业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应税消费品应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7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消费税从价定率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所包括的内容,与增值税 相同。
消费税一般没有减免税规定,但国家从节省资源、 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等考虑,也可以制定减免税的政策。
8
9
28
三、消费税复合计税的计算
复合计税方法是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
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计税方法。 白酒和卷烟产品采用复合计税方法。
应纳消费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29
• 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 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6200元; 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 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 2斤、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 )元。(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D.484550
12
• 乙商场12月份从甲企业购进一批电视机的 货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尚未支付,经 双方协商同意,本月乙商场以一批金银首 饰抵偿此笔债务并由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乙商场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8万 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 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0万元;若按同类商 品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 价格为11万元。 计算:乙商场3月份以金银首饰抵偿债 务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15
•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16380÷(1+ 17%)×30×10%=420000×10%= 42000(元)
16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 化妆品、鞭炮焰火、珠宝玉石等为原料, 继续加工生产卷烟、化妆品、鞭炮焰火、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消费品,在其销售 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已纳 消费税税款。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二、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的选择性(14个税目) 2.征税环节的单一性 3.计税方法的灵活性(从价计征、从量计征) 4.消费税是一种价内税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一)消费税税目(14个)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
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 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 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 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不再缴 纳消费税。
(3) 进口环节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 时纳税。
(4)零售环节
(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出产环节不 缴纳。
(2)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 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3)化妆品
护肤护发06年已取消。上妆油、卸妆油、洗发水不属于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玉宝石
本税目是指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 种珠宝玉石
(5)鞭但体育上 用的发令纸和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消费税。
(6)成品油
1.12元/升
(9)小汽车
用上述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和特殊用 途(急救、抢修车)等不按本税目征收消费税
1.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高尔夫球运动所需要的各种专用装备,包 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 握把。
2.高档手表是指每支在10000元(含)以上的手表。
3.是指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质一次性筷子也属于本税 目的征税范围。
(二)消费税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罗小艳第3章消费税会计fmem

罗小艳第3章消费税会计fmem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涵义和特点
(一) 消费税的涵义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的一种流转税。
确切地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 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
(二) 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4、税率税额具有差异性 5、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 借:生产成本
60 000
▪ 贷:自制半成品
60 000
32
▪ (二) 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会计 处理
▪ 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当视同销售, 于移送生产时缴纳消费税。
▪ 【例】某汽车制造厂领用库存自产汽车轮胎若干 只,用于连续生产卡车20辆。汽车轮胎的成本70 000元,售价80 000元。则领用时该厂会计处理如 下: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 品进口征税数量。
注意: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10
二、企业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 ▪ 按不同应税消费品适用的计税方法直接计算。
▪ 实行从价定率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 实行从量定额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同时,结转成本并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销售退回时,红字冲回原有分录。 26
▪ 【例】某企业某月生产销售药酒3000吨,每吨不含
税销售额1万元;生产销售啤酒2000吨,每吨不含税 销售额0.5万元;生产销售粮食白酒1000吨,每吨不 含税销售额2万元。货物已经发出,款项已经收到。 各种产品分别核算,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税额,并作出相应会计处理。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1.如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按照组 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1 消费税比例税率
2.如实行从价与从量将结合计征办法的,其组成 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进口数量 消费税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1 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四节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生产销售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纳税 人核算地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时,由委托方在其
(三)复合计税方法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 消费税税率
思考: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消费税中哪些产品实行 从量定额方法的计税方法?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所取得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交的增值税税额。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 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 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 代收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等。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4)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 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 首饰,应按照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 格计征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购进原价 ( 1 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 1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第四节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
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1个纳税期的, 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缴纳税款,于次月1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 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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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消费税税额=20 ×150+400000 ×56%+45000
×30%=240500
例3-2(白酒20%+0.5元/500克) 某酒厂年销售白酒2000吨,年销售预计880万元,9月份销 售白酒150吨,对外销售不含税单价为65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 10吨,单价50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其应纳税额计算如
3.3.3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 1)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的会计处

• 2)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
费资料或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 3)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职工 福利的会计处理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3.3.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 1)委托方的处理
3.1 消费税概述
• 3.1.3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 1)税目:14个税目 • 2)税率: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三种形式。
3.1 消费税概述
3.1.4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 1)纳税义务的确认和纳税环节
(1)自产自销的消费品销售实现时; (2)自产自用于非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消费品移送时; (3)委托加工消费品,运回加工完成交货时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 (4)金、银及钻石首饰在零售实现时;
(1)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
(2)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2)受托方的会计处理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3.3.5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3.3.6金银首饰、钻石及其饰品零售
业务的会计
• 1)自购自销
• 2)受托代销
本 章 结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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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销售数量×单位消费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3.2 消费税的计算
•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 (1-消费税税率) (复合计税)= (材料成本+加工费+加工量× 定额税率) ÷ (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产品应纳税额的有关计算公式下:
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的应税消费品: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3.3.1会计账户的设置
•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3.2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 1)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应纳消费税=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计算的销售额×消 费税税率 或=加工量×单位消费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3.2 消费税的计算
• 4)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期应纳消费税额=当期销售额×消费税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应 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
高等院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新系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学习目标 3.1 消费税概述 3.2 消费税的计算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3.1 消费税概述
3.1.1消费税的概念和纳税人
• 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
进口应税消费税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商品
(5)应税消费品进口报关时。
3.2 消费税的计算
3.2.1销售额的确定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3.2.2销售数量的确定
• 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含义包括:
•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用量; •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量; •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量。
3.2 消费税的计算 •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1-消费税税率) 其中:成本是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利润是按应税消费 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的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消费税=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
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 消费品的买价
3.2 消费税的计算
• 5)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1-
3.2 消费税的计算
3.2.3应纳税额的计算
• 1)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定额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例3-1(甲类卷烟56%+0.003元/支)
某卷烟厂出售卷烟2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80元, 共计400000元,烟丝45000元,不退包装物,采用托收承付结算 方式,货已发出并办好托收手续。其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为 多少?
烟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 ×20 ÷(1+17%)=34188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 ×150+200 ×7500 ×36%-34188 ×30 %=559743.6元
例3-4(汽油:1吨=1388升,1.0元/升) 某企业采购原油40吨,委托炼油厂加工成无铅汽油12吨。 其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应纳消费税税额=12 ×1388 ×1.0=16656元
下:
应纳消费税额=(150 ×6500+10 ×5000) ×20%+(150 ×2000+10 ×2000) ×0.5=365000元
例3-3 某烟丝厂购买已税烟丝2000千克,每千克20元,未扣增 值税。加工成烟200标准箱,每标准箱调拨价格7500元,全部 出售。其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算如下:
•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
(1)化妆品。
(2)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3)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3.1 消费税概述
•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1)小汽车。
(2)摩托车。
•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1)成品油:汽油、柴油、石脑油等。
(2)汽车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流转税。或者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
行为征收的一种商品流转税。
•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
消费税品的单位和个人。
3.1 消费税概述
3.1.2消费税的纳税范围
•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
(1)烟:如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等。 (2)酒:白酒、黄酒和啤酒等。 (3)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引火线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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