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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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5.进口应税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
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
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第二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一、会计账户设置 二、对外销售的核算 三、
一、会计账户的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方
实际缴纳消费税 待扣消费税
贷方 应交消费税
余额:多交消费税 待扣消费税
尚未缴纳消费税
应交消费税应记入损益类账户“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消费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年利润
二、对外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 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差额计提的消费税)
2.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时: 会计分录同前。 支付代扣消费税时:
50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42 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265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 889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889
借: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889
贷: 银行存款
18 889
(三)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借: 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
借: 在建工程
140 600
贷: 库存商品

第3章 消费税会计(讲义版)

第3章  消费税会计(讲义版)

例:某小车制造企业本期将自产小车
30辆(排气量为 2300 毫升),向本市一出租 300 000 元,每辆小车成本 260 000 9% ,则企业应做会计处理
车公司进行长期投资,每辆小车不含税价 如下:
(二)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 务 借:材料采购 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委 收回后直接销售 发出材料时: 1. 1.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2.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支付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3. 3.支付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4. 4.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 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再对外销售不缴消费税。 5. 5.再对外销售不缴消费税。

方 收回后连续生产 受托 方 收到材料时: 1. 1.收到材料时: 可作备查记录。 收取加工费时: 2. 2.收取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3. 3.收到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 费税 上交代收税金时: 4. 4.上交代收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 税 贷:银行存款
发出材料时: 1. 1.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2.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 贷:银行存款 支付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3. 3.支付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4. 4.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连续加工消费品后销售: 5. 5.连续加工消费品后销售: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上缴销费税时: 6. 6.上缴销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3)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3)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一、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四、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六、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一、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概念: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或者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征税范围|:只有特定的商品(14类)才征收消费税,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基本环节1生产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环节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解释;(1)某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卷烟要缴纳消费税,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3)某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的烟丝连续生产“烟丝雪糕”,由于雪糕不缴纳消费税,烟丝就必须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环节(1)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

【解释】:对于由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做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而非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额,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消费税中只有黄酒、 啤酒、成品油是以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1)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 销售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 移送使用量。
2.“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了反映因消费税负债而产生的消费 税费用,企业还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该账户 核算企业销售应税产品而负担的消费税及其附加。
企业计算应交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 应税消费品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 费品的进口征税量。
3.复合税率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从 价、从量复合税率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率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出售某种 卷烟10大箱,每箱调拨价15000元。
(二)消费税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四、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销售环节 2.委托加工环节 3.进口环节 4.批发环节 5.零售环节
(1)生产与销售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 纳税。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 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征收消费税;如用于 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 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 为: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
2、委托加工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无可参考价格的前提下)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委托加工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包装物押金须先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上述两种情况会计 处理也不一样, 见下例
举例: 某企业销售一批应税消费品,专用发票注明价 款200 000元,税额为34 000元;另出借包装物 (周转期半年),收取押金819元,开具普通发票。 (1)若应税消费品为化妆品,如何编制分录? (2)若应税消费品为葡萄酒,如何编制分录?
例4:某化妆品企业将自产的一批新类型化妆 品送于客户,近期无类似产品出售。经查, 该批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30万元,化妆品成 本利润率5%。
区别于增值 税的规定
三、应税消费品用于其它目的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时,应以纳税人 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计算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 直接销售环节-销售 – 自产自用环节-移送 – 委托加工环节-交货 – 进口环节-报关
生产
出 厂
拥有卷烟批发许可证
销售
中国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福建分公司
福建中烟 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公司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或称卷烟厂
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厦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宁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泉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等等
思考例4-21 自产啤酒用于广告宣传的会计处理?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 给其他单位 例4-18: 汽车厂将自产汽车20辆(2.0升)对外投资,每辆汽车 不含税售价150 000元,成本价100 000元,消费税率5%。 确认/不确认收入

C3税务会计之消费税会计课件

C3税务会计之消费税会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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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 应纳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单位税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税 应纳消费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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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额的确定
应税产品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 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1.(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 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 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3)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 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 率缴纳消费税。 (4)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 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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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从量定额的举例 鸿运酒厂2009年3月份销售乙类啤酒400吨, 每吨出厂价格2 800元,适用单位税额220元。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400×220=8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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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复合计税的举例
(1)某烟厂出售卷烟2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75 元,共计375000元,烟丝45000元,不退还包装物,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如下:
柴油四种产品是以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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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的举例

3消费税会计

3消费税会计

3.2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包括金额和时间两方面 计税依据的确认(包括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不同纳税环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三种方法
3.2.1 消费税纳税义务的确认
与增值税相同
3.2.2 销售额的确认
销售额(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价款+价外费用(价外费用的规定与增值税相同)
理部门或对外投资等
【例】下列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有 ( )。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护肤品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E.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1、包括代垫辅助材料成本 2、复合计税分子加定额税 本环节消费税针对产品征税;增值税针对加工劳务征税
【例】某企业本月受托加工A类化妆品10件,受托方同类
产品含增值税售价为11700元/件;受托加工B类化妆品5件,
成本为4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化妆品税率为30%,
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为( )元。
A.51428.57
B.51420.57
C.52428.57
D.50420.57
【正确答案】 A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额=[10×11700÷(1+17%)+
(40000+10000)÷(1-30%)]×30%=51428.57(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
不再交纳消费税,但要交增值税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相同 [例3-2]复合计税,核定计税价格
2、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计算征收消费税

第3章消费税会计cokf

第3章消费税会计cokf
税税率
–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其应纳税 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3.3.1会计账户的设置 3.3.2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 1)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 2)应税消费品包装物应交消费税的会计
处理 • (1)随同产品销售而不单独计价 • (2)随同产品销售而单独计价 • (3)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
3.2 消费税的计算
–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 其中:成本是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利润是按应 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的有关计算公式 如下:
• 应纳消费税=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销售额
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1360000+680=136068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 = 6891618.61 -1360680 • =5530938.61(元)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3.3.3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 1)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的 会计处理
– 2)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 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 3)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 、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3.3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3.3.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 综合计算:①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额;
②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 解析: • ①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销售普通
小汽车应纳消费税 =200×200000×3%=1200000(元) 特制汽车应纳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 教学课件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 教学课件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 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目的: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 国家财政收入。

二、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与区别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增值税针对所有货物的销售,而消 费税针对若干种消费品;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 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 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种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 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具体要求: 征税范围: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 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不符合条件的,仍在生产环节交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 税率:5%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 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 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10%);在零售环节销 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0% 20% 10% 5% 5%
【例】下列项目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 A.进口雪茄烟 B.饭店自酿啤酒 C.痱子粉 D.体育用鞭炮引线 E.石脑油 F.卡车
)。
答案:ABE
【例】下列项目中,属于消费税税目征税范围的是 ( )。 A.挖土机 B.桑塔纳轿车 C.化妆品 D.护肤护发品 E.木质一次性筷子 F.竹制筷子
答案:BCE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习题一(1)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8)÷(1-30%)×30%=12(万元)销项税额=1.36(万元)(2)进口环节应纳关税=(60+10)×20%=14(万元)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税额=(70+14)÷(1-30%)×30%=36(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70+14)÷(1-30%)×17%=20.4(万元)进项税额合计=20.4+(1.5+0.2)×7%=20.519(万元)(3)销项税额合计=48×17%=8.16(万元)应纳消费税额=48×30%=14.4(万元)(4)销项税额合计=150×17%=25.5(万元)应纳消费税额=150×30%=45(万元)(5)销项税额=1.4×(1+5%)÷(1-30%)×17%=0.357(万元)应纳消费税额=1.4×(1+5%)÷(1-30%)×30%=0.63(万元)8月份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额=1.36+8.16+25.5+0.357-20.519=14.858(万元)8月份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额=14.4+45+0.63-36×80%=31.23(万元)习题二(1)不作会计处理。

(2)8日外购烟丝时:借:原材料—烟丝 5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000贷:银行存款 5 850 000(3)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①发给受托方原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20 000贷:原材料 20 000②支付加工费及消费税时:增值税进项税额=8 000×17% =1 360(元)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 000+8 000)÷(1-30%)×30% =12 000(元)借:委托加工物资 8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6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2 000贷:银行存款 21 360③加工收回,验收入库时:借:原材料—烟丝 28 000贷:委托加工物资 28 000④领用生产卷烟时:借:生产成本 28 000 贷:原材料—烟丝 28 000(4)销售卷烟时:增值税销项税额=20 000 000×17% =3 400 000(元)借:银行存款 23 4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000销售卷烟应交消费税=2 000×56% + 1 000×0.015=1 135(万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 35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1 350 000(5)不作会计处理。

《税务会计》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一般公式的确定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3-1】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15日, 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10月20日, 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的 销售额4.68万元。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30%,计算该化妆 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 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34×30%=10.2万元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四、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与纳税环节
(一)征税对象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具体包括14类消费品,分为以 下5大类: (1)特殊消费品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允许扣除已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 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 品,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一律 不得扣除。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例3-5】 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 化妆品的成本8 0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批化妆 品应纳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8 000×(1+5%)÷(1-30%)=12 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2 000×30%=3 600元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B型啤酒的单位售价=
(42760+1500÷1.17)÷10=4404.20(元/吨)>3000, 适用消费税率是250元/吨。 应纳消费税额=10×250=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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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某酒业制造公司生产各种白酒,9月领用上月外购 的酒精继续加工成高档白酒,销售给某外贸企业5000斤,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0万元;已知 上月外购的酒精不含税价18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本月 生产领用外购80%酒精。该公司应缴消费税( )万元。 A.100.25 B.147.48 C.130.80 D.154.59
【正确答案】 A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纳税人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 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 算消费税。(100×1000+80×1100+20×1100)
×5%=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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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6】 2012年3月,某酒厂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 1000公斤,成本为17万,作为礼品赠送品尝,没有同类 售价。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10%,则该批酒应纳消 费税、增值税合计为()。 A.8.80万 B.8.56万 C.7.91万 D.8.20 万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1
主要内容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的确认计量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2
一、消费税概述
1、消费税的含义和特点
差异方面 征税范围 纳税环节
计税方法 与价格 的关系
增值税 普遍征收 多环节征收 从价定率
价外税
消费税 特定征收 纳税环节相对单一 从价定率、从量 定额、复合计税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企业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应税消费品应

税务会计课件-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课件-第3章 消费税会计
退税率:按应税消费品国内的适用税率确定
外贸企业——既免且退
三种退税政策 生产企业——只免不退
的适用范围 商贸企业——不免不退
应退税额的计算
公式一:
应退消费税=购进价格×适用税率
公式二:
应退消费税=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公式三:
应退消费税=购进价格×适用税率+出口数量×单位税 额
【案例】某外贸企业从日化厂购进护肤品,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30万元,直接出口离岸 价为200万元,计算应退消费税和应退增值税。(消
从量计税法 复合计税法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1、企业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销售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除黄酒、啤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
物押金,无论如何核算均应计税
【案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生产小轿车含增值 税销售额为70,000元,收取运费10 000元,收取3个
费税额。
二、复合计税办法 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量×单位税额 适用范围: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三、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扣除 1、应具备的条件:
从工业企业购进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适用范围:
【案例】某烟厂4月外购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税款为8.5万元,本月生产领用80%,期初尚有库存的外
3、与增值税的关系
是与增值税配套设置的税种; 前者的征税范围是后者的征税范围中的一部分,凡征
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一定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是价内税,消费税是价外税;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具有特定性 寓禁于征 考虑的因素 向富人征 具有一定的财政意义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税率具有较大差异性 4、课税方法具有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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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有危害的消费品;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石油类消费品;财政型 消费品) • 税目(14个税目,若干子税目) • 税率
3、税收优惠
(1)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
(2)生产销售达到低排污限值的小汽车、越 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 (3)子午线轮胎免税
(三)计算应纳消费税的相关政策
(5)上月发出材料委托A轮胎厂加工汽车内、外 胎300套,加工费50元/套(不含税)。A厂同 类轮胎售价400元/套(不含税),加工轮胎本 月全部收回。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汽车轮胎300 只,当月全部销售,售价450元/只。
(6)本月购进货物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为157.5万 元,上月留抵税额20万元。
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会计账户的设置
表 3— 4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时间
凭证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摘 要
借方
贷方
余额
1、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
•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营业收入计征 的消费税) 视同 在建工程 销售 销售费用 在途物资(进口时支付的消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确认收入时,消费税记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视同 销售
直接出售
委托 加工 物资 收回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 消费品 后
举例
不再征税
生产领用时不征税, 对最终消费品销售 时征税,扣除加工 环节已纳税款
3、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 只免不退,办理免税申报
商业企业
免退税,退税额为征税额
报关出口后申请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例:某汽车制造厂生产销售排气量为2200毫升 的轿车,售价15万元/辆,生产成本8万元/辆。 2004年3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轿车60辆,款项已收。 (2)以自产轿车20辆向某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投 资,双方协议每辆投资作价14.5万元。 (3)以自产轿车2辆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使用。
(4)以自产轿车1辆转作企业自用。
• 例1: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小汽车(1500毫 升汽缸容量)10辆换取某钢厂生产的钢材 200吨,3000元/吨。该厂生产的同一型号小 汽车售价分别为9.5万元/辆、9万元/辆、8.5 万元/辆,计算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纳消 费税额(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
2、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消费税应税消费品
不确认收入时,按照用途,消费税 记入成本费用
• 举例:
• 例: (1) 企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一批作为 福利发给职工,成本50000元,售价65000 元(不含税),消费税率为20%。该企业 生产工人占60%,其余为管理人员。 (2)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建造机器 设备,产品成本为100万元,计税价格为 120万元。消费税为10%。 • 要求:作出会计分录。
第四章 消费税会计
一、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 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一、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
(一)消费税的主要特点 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狭窄型消费税)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一次性征收) • 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金银 首饰零售环节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税率形式的多样性) 4、征税范围与增值税重叠 5、税负具有转嫁性
(二)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 1、纳税义务人
•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 单位和个人。 • 两个条件:经营对象为应税消费品;处于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 、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及钻石饰品)
2、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 征税范围(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5)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不包括酒 类、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子母上看不包括 卷烟、雪茄烟、汽油、柴油、溶剂油、航空煤油、 燃料油。
3、自产自用 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生产领用时不计消费税 用于其他方面(包括生产非应税 消费品等):于移送时计交消费税 (视同销售行为)
销售额的确定方法:按纳税人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多个价格时为加权平均价);若无则按组成 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比较外购应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与自制应税 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两种方式下税负?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增值税。
5、成套销售
• 消费品属于不同税目时,成套 销售从高征税 • 将应税与非应税消费品成套销 售,按应税消费品征税
选择成套销售税负 较高,应尽量避免
6、进口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
• 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二、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核算原则;消费税作为支出列支 ●消费税列支的账户:营业税金及附加、生产成 本、在建工程等(根据消费品的用途和配比原则 选择账户)
允许抵扣的项目 抵扣规则理解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1)允许抵扣的只涉及同一大税目中的购入应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石脑油 (3)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 例外) 高尔夫球杆。 (4)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 (2)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 木制一次性筷子。 进扣税。 (5)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3)需自行计算抵扣,允许抵扣的应税消费品 (6)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 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 及珠宝玉石。 (7)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不得抵扣。 (8)外购已税石脑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4)在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2003年5月1日起 (9)外购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10)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 含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不得抵扣外购珠 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的汽车轮胎。 (11)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环节支付的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加工收回后销售或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 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环节支付的消费税
委托 加工 环节 支付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 的消 产应税消费品 费税
收回后 直接出售
计入加工成本
不计入加工成本, 从最终消费品应纳 税额中扣除
收回后使用时的会计处理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在加工环节
委托企业加工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 税,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办理交货结算时 支付消费税。
委托个人加工时: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
• 计税依据: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 格;组成计税价格
加 工 收 回 后
直接出售时不再计消费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当 最终消费品销售实现时,加工环节 已交消费税可以扣除。 ——扣除时遵循外购已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扣除的规定
从价定率计征
三种 计征 方法
从量定额计征 复合计征 进口应税消费品 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难点在 于应税 销售额 的确定
两个 特殊 环节
• 多数情况下消费税应税销售额与增值税应 税销售额一致 1、不一致的情况
——货物的非货币性交易、用以投资、抵债 的应税消费品: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 销售价格(而非加权平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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