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矿井运输系统图绘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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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矿井运输系统图的规定(试行)
各矿井:
为进一步提高运输管理水平,规范各矿井运输系统图,特规定如下:
一、运输系统图在采掘工程平面布置图的基础上进行绘制,统一采用1:2000比例,图上看不清楚部分可拉出放大显示。
二、用计算机绘制(使用AUTOCAD2007及以下版本)、按照1︰1比例打印。
三、图纸除绘制现有轨道铺设走向示意图外,与轨道运输无关的设备、设施等均不必绘出。
四、巷道用灰色细实线绘制,轨道用粗实线(线宽
0.5mm)绘制,单轨用单线表示,双轨用双线表示,不同轨型用颜色区分。同类轨型的道岔和道轨用同样颜色表示。道岔用数字序号进行编号。道岔型号、分岔方式、转辙方式、数量在图中列表说明。
五、主要斜巷需绘制提升示意图,具体说明巷道长度、提升绞车型号、保险设施、巷道坡度等参数(参照图中“北二采区轨道上山斜巷提升示意图”绘制)。在主要斜坡道的重要偏口、重要设备位置、车场、变坡点等处标注巷道米数。
六、主要运输巷道需绘制巷道断面图,说明巷道高度、
巷道宽度、腰线位置、轨道铺设位置等参数。
七、巷道内的轨道、道岔、充电硐室、架空乘人装置、无极绳绞车、斜巷绞车、跑车防护和防跑车装置等须按图例绘制在系统图相应位置,并用方框加文字说明技术参数特征(如设备名称、型号、配套电机功率、钢丝绳长度、适用范围等)。
八、井底车场保险设施以离副井筒最近处开始按数字序号进行编号。
九、主要斜巷要注明巷道坡度,标注在起坡点和变坡点位置,未注明巷道坡度的为平巷。主要斜巷保险设施按以下原则进行编号:
1.从靠近提升绞车处开始编号;
2.保险杠编号:斜巷名称—B数字序号;
3.阻车器编号:斜巷名称—Z数字序号;
4.各偏口保险设施按照主斜巷保险设施的序号从上到下顺延编号;
5.如斜巷名称用数字命名,则以斜巷名称的数字进行编号,如15轨道第一组保险杠编号为:15-B01;
6.如斜巷名称用汉字命名,则以斜巷名称的第一个字母进行编号,如东辅助运输巷第一组保险杠编号为:D-B01。
十、图例列表必须在图纸左下方。其余列表放置位置以美观、协调为准。列表中文字及图中标注文字一般采用宋体、
高度为3mm的文字,根据图幅大小,列表中文字及图中标注文字可适当放大和缩小,但最小文字高度不得小于2mm,最大文字高度不得大于5mm。
十一、标题栏位于图纸的右下方,所有签名必须手写。标题栏长度为150mm,宽度为70mm。标题栏内文字“河南煤化焦煤集团XXX矿”为宋体,高度为6mm;“井下运输系统图”为宋体加黑,高度为6mm;标题栏的签字栏内文字为宋体,高度为4mm。
十二、图纸由矿机电科组织绘制,每季度更新一次(有重大变化时,在图上手绘做出标示)。每季度以电子版的形式报机电处备案。
十三、矿井运输系统图标准图例及样本见附件。
附件1:矿井运输系统图标准图例
附件2:矿井运输系统图样本
机电处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