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横店镇电子产业园区环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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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横店镇电子产业园区环评编制
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招标编号:HXDYCG2017-JZ-038
采购单位: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编制时间:2017年9月
谈判文件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四章谈判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附件
第六章东阳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东阳市财政局【2017】00012号确认书批准,现就东阳市横店镇电子产业园区环评编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谈判编号:HXDYCG2017-JZ-038
二、谈判项目名称及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环保部或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甲级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 9 月 25 日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下午17时止,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30 。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路30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国家环保部或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谈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2017年 9 月 30 日下午14时。
七、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十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谈判响应方应于2017年9月30日上午11时前向谈判方提供足额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入帐为准(如用汇票需提前一天提交,谈判响应方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谈判响应方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支行
帐号:061431
九、谈判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花名册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注: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花名册证明为准)。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迟到的或授权代表为非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业务咨询: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虞菲联系电话:5 6(传真)
招标单位: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永其 3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2
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
府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东阳分公司
2017年 9 月 25 日
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横店电子产业园区是由原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和东阳市横店磁性
材料工业专业区两个园区进行整合后,于2006年9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
设立的省级工业园区。园区一期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平方公
里,二期规划平方公里,现已开发1平方公里。园区现有企业222家,2016
年全区完成工业总产值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更好的促进园区和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横店电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评工作。
二、项目建设目标
针对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发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分析规划开发建设活动、环境治理和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区域环境质量之间的压力—调控—响应关系,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如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岸线资源、生物资源、景观资源和环境资源等)和环境要素(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分析存在的资源和环境问题,通过变化趋势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评价方案,为下阶段规划修编和规划实施过程优化决策提供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
此外,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高质量编制改革区域规划环评,制定改革区域统一的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编制改革区域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严格重污染项目环境准入,通过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以“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模式实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改革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环评编制时间长、收费高等问题,切实提高环评审批管理效能,为实体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三、人员及设备要求
1.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及研究队伍,熟悉并掌握国家相关规划环境评价方面的技术、政策及相关动向。
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设备要求
针对本项目情况,投标单位须配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
四、服务要求
1.评价内容
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4)》、《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各类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技术要点》、《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等,结合浙江省、金华市和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