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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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规范验证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公司的验证管理。
责任:质量部组织制订、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内容:
1总则
1.1验证
1.1.1验证定义:验证是用来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1.1.2首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尖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1.1.3制定验证总计划,以文件形式说明确认与验证工作的尖键信息,确保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等能够保持持续稳定。
1.2验证的范围
1.2.1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1.2.2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前,应当验证其常规生产的适用性。生产工艺在使用规定的原辅料和设备条件下,应当能够始终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
品。
123 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料、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
备、生产环境(或厂房)、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应当进行确认或验证。必要时,还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2.4清洁方法应当经过验证,证实其清洁的效果,以有效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清洁
验证应当综合考虑设备使用情况、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取样方法和位置以及相应的取样回收率、残留物的性质和限度、残留物检验方法的灵敏度等因素。
1.3再验证的范围: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再验证,再验证采用的方法必须和首次验证
时相同,验证项目可具体选定。
1.3.1政府法规要求,新版本GMP文件颁发实施时
1.3.2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尖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
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1.4质控部门及计量部门的验证必须在其它验证开始之前完成。
2验证工作基本内容:产品的全部验证工作包括厂房、设备及设施的验证、质控部门及计量部门的验证、生产过程(工序)的验证、产品验证(工艺验证)等四个方面,所有的验证过程应详细记录,数据和分析内容应整理成验证文件保存。
2.1厂房、设备及设施的验证
2.1.1厂房:厂房的鉴定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2.1.2公用工程及介质:公用工程及介质必须在工程竣工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证,以
证明能达到预定的要求。须重点验证的有工艺用水、空气净化等项目,其中工艺用水系统安装竣工使用前的验证内容,除符合国家标准,还应对制造工艺规程、贮存方法、清洗规程等项目进行验证。
2.1.3设备及设施的介质:设备及设施的验证应对设备选型、安装位置、设备的基本功能、装置的介质供应及管道设施的正确与否,有无死角,测试仪表是否齐全、准确等进
行验证。
2.2质控部门及计量部门的验证
2.2.1质控部门验证的重点为微生物限度检测室、净化工作台、灭菌器具、分析测试方法、取样方法、检定菌、以及仪器等,应进行有效的验证并有书面记录。
222计量部门的验证重点为度量衡器、仪表,按计量法规进行验证,应进行有效的验证并有书面记录。
2.3生产过程(工序)的验证:生产过程(工序)的验证是在完成厂房、设备、设施及质控、计量等部门的验证后进行。验证重点为生产线所在生产环境及设备的局部或整体功能、质量控制方法及工艺条件,以确证该生产过程(工序)是有效的,且有重现性。
2.3.1生产环境:生产环境的验证应按生产要求的相应洁净级别标准对室内空气中的尘粒、微生物含量、温湿度、换气次数、压差等进行验证。
2.3.2生产设备:生产设备验证的目的是评定及通过测试来证实该设备能按生产需要的
操作限度运转。验证项目有检查设备的性能特点、各种设计参数,确定校正、维护保养及调节的规程以及清洗效果的验证。
2.3.3质量控制方法:质控的验证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标准和检验方法。
检验的验证包括对检验用仪器性能试验、精密度测定、回收率试验、线性试验以及排除辅料干扰的选择性试验的验证,只有采用通过验证的的控制方法才能保证生产过程的有效性和重现性。
2.3.4工艺条件:凡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差异和影响的重大工艺条件都应经过验证。验证的条件要模拟实际生产中可能遇到的条件,包括最差情况的条件。
2.4产品验证(工艺验证)
2.4.1产品验证(工艺验证)是在生产过程(工序)验证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全过程的投料验证,以证明产品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
2.4.2产品的验证按每个品种进行,每种品种必须预先制订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
品的合格标准、检验方法,并经验证。
3验证的基本程序
3.1建立验证领导小组:验证领导小组由生产技术副总经理、质量部、生产技术部、工程设备部、物料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生产技术副总经理为验证总负责人。
3.2建立验证小组:根据验证对象,建立相应的验证小组。验证小组由各相尖部门人员组成,各相尖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验证项目的实施。
3.3验证项目立项:验证项目由有尖部门或验证小组提出,验证总负责人批准后立项。3.4验证的制订:验证项目立项后,由验证小组提出验证方案,内容应包括:验证目的、要求、质量标准、实施所需条件、测试方法和时间进度表等,并明确验证小组人员职责,此方案由总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3.5组织实施:验证方案批准后,由验证小组组织力量实施。并负责收集、整理验证数据,起草阶段性和最终结论文件,上报验证总负责人审批。
3.6验证结果的临时性批准:由于验证的书面总结和审批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在验证实验完成后,只要结果正常,验证总负责人可以临时批准已验证的生产过程及产品投入生产。
3.7审批验证报告:验证小组成员按各自分工写出验证报告草案,由验证小组组长汇总,并与验证总负责人分析研究后,再由组长写出正式验证报告,报验证总负责人签署批准生效。确认或验证的结果和结论(包括评价和建议)应当有记录并存档。
3.8发放验证证书:验证报告审批通过后,由验证总负责人批准出具验证合格证书。验证证书和验证报告,可复制若干份,其中一份存档,其余分发给各有尖人员,作为日常工作中查考。
3.9根据验证的结果确认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
4验证文件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