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模板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Word)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至11行;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2至14行。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利润总额”:填报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
2、第2、3行: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做纳税调整的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纳税人的”利润总额”应包括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在将预售收入结转为销售收入的当期,减去已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3、第4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税收规定本期可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用正数表示,不得大于第1+2-3行后的金额)。
4、第5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1+2-3-4行后的余额,第5行不得为负数,若第1+2-3-4行为负数,则第5行应填零。
5、第6行“适用税率”:填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即只能是33%、27%、18%,不得填15%、10%等优惠税率。
6、第7行“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第7行大于等于零。
7、第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经批准或备案减、免、抵的企业所得税额,当第5行为零时,填写零;第8行小于等于第7行。
8、第9行“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根据有关税收规定确定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所得税就地预缴比例。
不实行就地预缴的纳税人填写O。
9、第10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前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10、第11行“应补(退)所得税额”:(1)就地纳税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8-10行。
(2)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8行)×9行-10行。
(注:文件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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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 额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应补(退)所得税额(12行-13行-15行-16行) ——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21行×1/4或1/12) 税率(25%)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2行×23行) 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本月(季)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4行-25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本月(季)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所得税额 总分机构纳税人 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9行或26行或 28行×总机构分摊预缴比例)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总机构 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9行或26行或 28行×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 摊所得税额 分支机 分配比例 构 分配所得税额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项 目 行次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7 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10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9行) 11 税率(25%) 12 应纳所得税额 减:减免所得税额 日 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本期金额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累计金额 必须准确 不是单纯营业成本 必须与财务报表数据相符 房地产企业 不属于税收优惠 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免税所得 预缴申报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预缴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法定 计算结果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本表以12月份未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2016年1月 1 日 至2016年12月31 日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2016年 1 月 1 日 至2016年3月31日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行次项 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利润表1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2营业收入0.003营业成本4利润总额-5,075,000.00-5,075,000.005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000.006,000,000.006减: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1)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请填附表2)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9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925,000.00925,000.0010税率(25%)0.250.2511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231,250.00231,250.0012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0.0013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0.0014 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0.0015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231,250.0016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0.0017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231,250.0018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19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0.0020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或1/12)0.000.0021税率(25%)0.000.0022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0.000.0023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24本月(季)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2行-23行)0.000.0025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26本月(季)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所得税额0.000.0027总分机构纳税人28总机构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4行或26行×总机构分摊预缴比例)0.000.0029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0.000.0030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4行或26行×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000.0031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0.000.00分支分配比例33机构分配所得税额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是 □否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模板】
纳税申报栏
项 目
行 次
本期数
累计数
收入总额
1
成本费用
2
应税所得率
3
应纳税所得额
4
适用税率
5
应缴所得税额(4×5)
6
减: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7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8=6-7)
8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如委托税务代理机构填报,由税务代理机构填写以下各栏
会计主管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2、第2、3行: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做纳税调整的项目。
调增包括:提取后没有支付的利息、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调增额、财产损失调增额、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其他准备、罚款支出、与收入无关的支出和其他纳税调增项目以及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纳税人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等,填在本表第2行;
调减包括: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税前扣除部分)、以前年度纳税调增后本年度发生了减提的各项准备、其他纳税调减项目以及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纳税人将预售收入结转为销售收入的当期,减去已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等,填在本表第3行。
3、第4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税收规定本期可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用正数表示,不得大于第1+2-3行后的金额)。
4
应纳税所得额(1+2-3-4=5≥0;当1+2-3-4≤0时,5=0)
5
适用税率(只许填33%;27%;18%。)
6
应纳所得税额(5×6=7≥0)
7
减免所得税额(含优惠税率与适用税率差额的税款;0≤8≤7)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 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 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 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 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 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 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 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
20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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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4、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 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 本期取得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按照税 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 额填入此行。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 预缴纳税申报表
芜湖市国家税务局税政制度处 姚志远 2012年2月
2021/8/17
1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 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 纳税申报表(B类)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分支机构分配表
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20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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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的“税款 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月 (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 情况填报。
20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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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第1行 “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 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 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第2行“不征税收入”和第3行“免税收 入”:填报企业取得相关不征税收入和免 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空白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1 2 3 4 5 6 7-1 7-2 8 9 10 11 12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减: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减免额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税率(25%) 应纳所得税额 减免所得税额 其中: 高新技术企业 软件企业 集成电路企业 动漫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 过渡期优惠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其他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 1/4或1/12) 税率(25%)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 21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总分机构纳税人 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 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 例)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分支机构应分摊比 总机构 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 例)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 —— —— —— 金额单位: 人民 项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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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全版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全版(年度)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地税计算机代码:纳税人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告之事项一、本套表使用对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使用;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并进行清算的或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也须使用。
二、填报申报表种类要求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6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2)《呆账准备计提明细表》、附表十四(3)《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4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5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1)《坏账损失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云南版)
税款所属期间: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填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 —— —— ——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缴纳税所得额 减: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人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税率(25%) 应纳所得税额 减:减免所得税额 减:实际已预缴(征)所得税额 减:特定业务预缴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上一纳税年度所得额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1/4或1/2) 税率(25%) 本月 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21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本月(季)确定的所得税额 总分机构纳税人 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总机构 分摊预缴比例) 总 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机 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15行或22行或24行×分支 机构摊预缴比例) 构 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 总机构已撤销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分配比例 分支 机构 分配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月 ( 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鉴又名: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列至角分)行次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1一、依照本质利润额预缴2营业收入3营业成本4本质利润额5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00 6减:不收税收入00 7免税收入8填充以前年度损失9本质利润额 (4 行+5 行-6 行-7 行-8 行)10税率(25%)11应纳所得税额12减:减免所得税额0013减:本质已预缴所得税额14减:特定业务预缴 ( 征 ) 所得税额15应补 ( 退)所得税额 (11 行-12 行-13 行-14 行)16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17本期本质应补( 退 ) 所得税额——018二、依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19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0 20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9行× 1/4 或 1/12 )00 21税率 (25%)——0 22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20行× 21 行)0023三、依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24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0025总分机构纳税人26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 15 行或 22 行或 24 行×总机构应分摊00预缴比率)27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0028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15 行或 22 行或 24 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率)29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30总机构已撤掉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0031分支机构分配比率0032分配的所得税额( 20行× 21 行)00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推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满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纳税人公章: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会计主管:经办人:受理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填表日期:年月日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预缴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二)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
纳税人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并且总机构、分支机构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的,总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人民币元
所得额明细表
金额单位: 本期金额 9451.00 9451.00 0.00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2015-04-01 累计金额 9451.00 9451.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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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金额单位: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项 目 合计(2行+3行+14行+19行+30行+31行+32行+33行+34行...) 一、不征税收入 二、免税收入(4行+5行+……+13行) 1.国债利息收入 2.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取得的免税收入 6.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取得的免税收入 7.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 8.受灾地区企业取得的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等收入 9.其他1: 10.其他2: 三、减计收入(15行+16行+17行+18行) 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 2.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 3.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4.其他: 四、所得减免(20行+23行+24行+25行+26行+27行+28行+29行) 1.农、林、牧、渔业项目 其中:免税项目 减半征收项目 2.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3.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 5.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6.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7.其他1: 8.其他2: 五、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其他1: 其他2: 其他3: 其他4: 其他5: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示例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9 年03月 31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资产= (4000+5500)/2 = 4750<5000 符合小微标准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人数(310+300)/2 = 305 > 300 不符合小微标准了,此处应该在小型微利企业栏勾选否,申报时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将前期享受小微优惠部分的税款补缴。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应纳税所得额 280万元<300万元符合小微标准人数(300+290)/2 =295 <300符合小微标准资产(4500+4800)/2= 4650<5000 符合小微标准年终汇算清缴时,按全年平均数计算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标准:人员全年各季度平均值只和 =(200+280)/2 + (280+310)/2 + (310+300)/2 + (300+290)/2=1135人全年季度平均值 = 1135 / 4 = 283.75 <300符合小微标准资产总额全年各季度平均值只和 =(3000+4000)/2 + (4000+5500)/2 + (5500+4500)/2 + (4500+4800)/2= 17900万元全年季度平均值 = 17900 / 4 = 4475 <5000 符合小微标准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80万元<300万元符合小微标准因此,该企业年度汇算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季度申报多缴税金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可以选择申请退税,也可以选择留抵以后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辨认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
项目
行次
累计金额
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列以下第1-11行
利润总额
1
加:纳税调剂增加额
2
减:纳税调剂减少额
3
减:补偿以前年度亏损
4
应纳税所得额(1+2-3-4)
5
适用税率
6
应纳所得税(5X6)
7
减免所得税
8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
9
实际[(7-8-10)或(7-8)X9-10]
11
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填列以下第12-14行:
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12
本季(月)应预缴所得税(12行÷4或者12行÷12)
13
本年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14
纳税人公章:
经办人:
申报日期:年月日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职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退还纳税人储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保存两份。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2.年度纳税申报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预缴方式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二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纳税人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并且总机构、分支机构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的,总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纳税人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并且总机构、分支机构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的,分支机构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选择“一般企业”;三预缴税款计算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行至第15行,预缴方式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9、10、11、12、13、15行,预缴方式选择“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5行;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如:以前年度已经开始经营且按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第二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本行填报本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2.第2行“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3.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4.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其未完工预售环节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在汇算清缴时调整,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调整;本行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金额;5.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经计入本表“利润总额”行次但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本年累计金额;6.第6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根据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填报;7.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固定资产税收上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额大于同期会计折旧额期间,发生纳税调减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根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201020填报;8.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当本表第3+4-5-6-7行≤0时,本行=0;9.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9 行=第3+4-5-6-7-8行;预缴方式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的本年累计金额;10.第10行“税率25%”:填报25%;11.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1行=第9×10行,且第11行≥0;12.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根据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A201030填报;13.第13行“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此前月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不填本行,而是填入本表第14行;14.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本期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的金额;15.第15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 \ 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按照不同预缴方式,分情况填报: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及“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5行=第行,当第行<0时,本行填0;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且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的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第1 5 行=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当第15行=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0时,本行填0;预缴方式选择“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本期应纳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四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的纳税人填报第16、17、18、19行;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填报第20、21行;1.第16行“总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6行=第17+18+19行;2.第17行“总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5×总机构分摊比例__%”: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7行=第15行×总机构分摊比例;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比例”填报25%,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总机构分摊比例填报;3.第18行“财政集中分配应补退所得税额15×财政集中分配比例__%”: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8行=第15行×财政集中分配比例;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财政集中分配比例”填报25%,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财政集中分配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财政集中分配比例填报;4.第19行“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分摊所得税额15×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__%×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__%”: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9行=第15行×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填报50%,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填报;“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比例”按照设立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在参与税款分摊的全部分支机构中的分摊比例填报;5.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填报其总机构出具的本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配比例”列次中列示的本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6.第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填报其总机构出具的本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配所得税额”列次中列示的本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四、附报信息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不填报“附报信息”所有项目;一小型微利企业本栏次为必报项目,按照以下规则选择:1.以前年度成立企业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是”;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否”;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是”;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者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否”;2.本年度成立企业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是”;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者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否”;3.以前年度成立企业在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照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情况判别;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本栏次为必报项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凡是取得本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且编号有效的纳税人,选择“是”;未取得本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者已取得本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但被科技管理部门撤销登记编号的纳税人,选择“否”;三高新技术企业本栏次为必报项目;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履行相关认定程序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凡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选择“是”;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选择“否”;四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本栏次为必报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文件规定,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本年内发生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且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选择“是”;本年内未发生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或者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但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的纳税人,选择“否”;五期末从业人数本栏次为必报项目;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期期末从业人员的数量;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五、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9行=第3+4-5-6-7-8行;2.第11行=第9×10行;3.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5行=第行;当第行<0时,第15行=0;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且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的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第15行=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当第15行=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0时,第15行=0;4.第16行=第17+18+19行;5.第17行=第15行×总机构分摊比例;6.第18行=第15行×财政集中分配比例;7.第19行=第15行×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二表间关系1.第6行=表A201010第41行;2.第7行=表A201020第5行第5列;3.第12行=表A201030第30行;4.第15行=表A202000“应纳所得税额”栏次填报的金额;5.第17行=表A202000“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栏次填报的金额;6.第18行=表A202000“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栏次填报的金额;7.第19行=表A202000“分支机构情况”中对应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行次的“分配所得税额”列次填报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积数。
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积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 6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行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行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行至2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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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9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10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
11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2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1行÷12或11行÷4)
13 税率(25%)
14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12行×13行)
15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16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17
总分机构纳税人
18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25%)
19
总机构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25%)
20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50%)
21
分配比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2
分支机构 分配的所得税额(20xx21行)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申报中介机 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
报表(A类)
年月日
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 理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
目
1 一、据实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税率(25%)
6 应纳所得税额(4行×5行)
7 减免所得税额
受理人:
受理时间: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