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留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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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 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

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 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

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是检测机构在检测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定。

一、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
检测机构应当在检测过程中记录必要的数据,包括检测项目代表数量(批次)、检测依据、检测场所地址、检测数据、检测结果、见证人员单位及姓名等相关信息。

这些数据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工作的基础,也是检测结果的重要依据。

二、检测影像资料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

检测影像资料是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检测的重要证据之一,包括照片、视频、记录表等。

这些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使用。

三、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

检测报告是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检测的结果报告,应当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检
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等签署,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检测报告中应当包括检测项目代表数量(批次)、检测依据、检测场所地址、检测数据、检测结果、见证人员单位及姓名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留存。

四、其他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建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是检测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影像资料留存实施方案

影像资料留存实施方案

影像资料留存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影像资料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有效地管理和留存这些大量的影像资料,确保其安全性和可用性。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影像资料留存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与意义。

影像资料留存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确保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提高影像资料的利用率,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影像资料服务,推动影像资料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统一的影像资料留存平台。

建立一个统一的影像资料留存平台,集中存储各类影像资料,并建立完善的目录结构和检索系统,以便快速准确地检索所需的影像资料。

2. 制定影像资料留存管理规范。

制定影像资料留存管理规范,明确影像资料的采集、整理、存储、检索、使用和留存周期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规范各部门和人员的操作行为。

3. 完善影像资料留存安全保障措施。

建立完善的影像资料留存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数据备份、灾难恢复、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提升影像资料留存技术水平。

引进先进的影像资料留存技术,提升留存平台的性能和稳定性,保障影像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可持续利用。

5. 加强影像资料留存人员培训。

加强对影像资料留存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影像资料留存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留存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影像资料留存实施方案的详细计划和时间表;2. 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建立影像资料留存实施工作小组;3. 开展影像资料留存平台的建设和测试工作;4. 制定影像资料留存管理规范,并进行培训和推广;5. 建立影像资料留存安全保障措施,并进行演练和评估;6. 完善影像资料留存技术水平,引进相关技术设备和软件;7. 加强影像资料留存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8. 完善影像资料留存实施方案,并进行验收和评估。

医院影像资料留存管理制度

医院影像资料留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影像资料的管理,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影像资料,包括X光、CT、MRI、超声、核医学等影像检查结果及相关图像资料。

三、影像资料留存要求1. 影像资料应按照规定时限进行保存,门诊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2. 影像资料应采用数字化存储方式,确保存储介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影像资料应按照检查时间、患者姓名、检查项目等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管理。

4. 影像资料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

5. 影像资料存储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1)温度:保持在18℃-24℃之间;(2)湿度:保持在40%-60%之间;(3)防尘、防潮、防磁、防火、防盗。

四、影像资料查阅与管理1. 查阅影像资料需遵循以下原则:(1)患者本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可查阅本人影像资料;(2)临床医生、医技人员、管理人员等在诊疗、管理工作中需查阅影像资料时,需经科室负责人批准;(3)严禁泄露患者隐私,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影像资料提供给无关人员。

2. 影像资料查阅流程:(1)查阅者向科室负责人提出查阅申请;(2)科室负责人审核查阅申请,确认查阅目的和必要性;(3)查阅者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影像资料室查阅。

五、影像资料安全与保密1. 影像资料室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

2. 影像资料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影像资料进行安全检查。

3. 影像资料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4. 对涉及患者隐私的影像资料,应采取加密、脱敏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影像资料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对在影像资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模板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影像资料的管理,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存储、使用、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三、责任部门1.影像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提交。

四、管理制度1.影像资料收集(1)各部门在拍摄影像资料时,应确保影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影像资料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目的明确、内容合规、质量达标。

2.影像资料存储(1)影像资料存储应采用电子化方式,确保数据安全。

(2)影像资料存储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功能。

(3)影像资料存储应按照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

3.影像资料使用(1)影像资料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使用、合规使用、保密使用。

(2)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传播、公开或出售影像资料。

4.影像资料归档(1)影像资料归档应按照项目、时间、类别等进行分类整理。

(2)归档的影像资料应完整、准确、清晰。

5.影像资料销毁(1)影像资料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2)销毁影像资料前,应确认其不再具有保存价值。

五、监督检查1.影像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影像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各部门应定期对影像资料进行自查,确保影像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六、奖惩措施1.对在影像资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七、附则1.本制度由影像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影像留存资料方案

工程影像留存资料方案

工程影像留存资料方案一、前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程建设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影像资料的留存和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工程影像资料不仅仅是工程施工的记录和证明,更是工程检验、验收、质量评定和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的必备依据。

如何规范、科学地留存工程影像资料,对于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障施工质量和保护施工方、监理方和业主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影像资料的分类工程影像资料可以根据影像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施工过程影像资料:包括施工现场实时影像、施工设备、施工作业人员、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等影像资料。

2. 施工质量验收影像资料:包括施工完成后的工程质量验收影像、工程验收记录等。

3. 工程安全监控影像资料:包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影像、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记录等。

4. 工程成果影像资料:包括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成果影像、完工验收影像等。

5. 建设项目管理影像资料:包括工程施工管理资料、建设项目管理档案等。

以上几类影像资料在留存和管理过程中有不同的要求和方法。

接下来将对每类影像资料的留存和管理进行详细讨论。

三、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的留存和管理1. 施工现场实时影像的留存:现代施工现场通常会设置实时监控摄像头,记录施工现场的实时情况。

这些实时影像通常需要连续记录,并且需要长期留存,以便在发生施工事故或纠纷时提供证据。

因此,对于这类影像资料的留存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存档制度,确保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施工设备、施工作业人员的影像记录:在施工现场通常需要记录施工设备和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

这些影像资料可以用于追溯施工质量问题和人员责任问题。

因此,对于这类影像资料的留存和管理,应当建立工作记录系统,确保所有影像资料的完整和及时存档。

3.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影像:在施工过程中,通常需要进行各种质量检验,这些检验过程通常需要用影像资料记录。

这些影像资料可以作为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工程影像留存方案

工程影像留存方案

工程影像留存方案一、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工程建设的影像资料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建设过程中,大量的影像资料被产生,这些资料不仅能够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是项目验收、工程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影像留存方案,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保护相关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工程影像留存方案进行探讨。

二、工程影像留存意义1. 信息保存:工程影像资料中含有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数据、各种工程管理记录等,这些信息对于工程建设的后期管理具有重要价值,也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2. 技术支撑:工程影像资料是一个完整的施工过程的记录,可以为后续的施工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如现场交底、施工验收等。

3. 证据保全:工程影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用于工程纠纷的解决,能够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参与者的相关权益。

4. 安全监控:工程影像资料能够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控,以免发生施工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5. 资料管理:科学合理的工程影像留存方案有利于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和管理,对工程质量的保障有着重要意义。

三、工程影像留存的内容工程影像资料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影像、照片、录像等数据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的实景图像、重要施工节点的记录、各种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等。

1. 施工实景记录:包括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的实景图像记录,如开工典礼、工程施工画面、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

2. 重要施工节点:重要工程节点的记录,如地基处理、结构安装、管道敷设等,需要留存这些数据作为后期的技术依据。

3. 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技术交底、施工动态、现场会议记录等,这些数据对于后续的施工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 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预防措施等数据必须留存,这些数据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5. 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验收、安全卫生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等的记录必须留存进行备查。

公司影像资料保管制度范本

公司影像资料保管制度范本

公司影像资料保管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影像资料的管理,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影像资料,是指公司各个部门以及个人在从事工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和利益关系的各种图片、照片、视频等不同形式的资料和记录。

二、影像资料的收集与管理1. 公司各部门应明确影像资料的收集范围和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 影像资料的收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确保影像资料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活动。

3. 影像资料应按照内容、形式和来源进行分类,并进行统一的编号和标识,便于保管和查询。

4. 影像资料的保管应采取物理和电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保密和长期可读取。

5. 影像资料的利用应遵循授权和保密原则,确保影像资料仅用于授权的范围内,防止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三、影像资料的归档与保管1. 影像资料的归档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确保影像资料能在需要时及时提供查阅。

2. 影像资料的归档应填写归档目录,记录影像资料的名称、形成时间、形成部门、内容摘要等信息。

3. 影像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影像资料的物理安全。

4. 电子影像资料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进行备份和定期检查,确保电子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四、影像资料的借阅与销毁1. 影像资料的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明确借阅时间、借阅人和归还时间。

2. 重要影像资料的借阅应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3. 影像资料的销毁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销毁,确保影像资料不再具有可读取性。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公司办公室应对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影像照片管理制度范文

影像照片管理制度范文

影像照片管理制度范文影像照片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今人们拍照的方式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相机,智能手机的出现使得拍摄照片更加简便。

然而,相机与智能手机拍摄下来的照片容易造成照片的无序堆积,给照片的管理和使用带来了困扰。

为了统一管理和利用照片,提高工作效率,本公司制定了本照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涵盖公司办公室、实验室、工厂等所有场所。

三、管理责任1.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照片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

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的照片进行管理。

3.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做好照片的管理工作。

四、照片的存储与备份1.照片应当存储在指定的电脑或者服务器上,禁止将照片存储在个人设备上。

2.每个部门都应当有一个专门的文件夹用于存储照片,文件夹的命名应当清晰明确,以方便查找。

3.照片应当按照年份、月份进行分类存储,每个文件夹内应当包括该月份的照片。

4.每个月的照片应当在下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进行备份,备份的文件夹应当在原文件夹下创建。

5.备份的照片应当保存至少一年时间,之后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删除。

五、照片的命名规范1.照片文件的命名应当清晰明了,建议采用英文命名。

2.对于拍摄事件或者场合的照片,命名应当包括事件或者场合的名称、时间等信息。

3.对于产品的照片,命名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等信息。

六、照片的共享与使用1.部门内共享的照片可以通过内部共享软件共享,或者将照片复制保存到共享文件夹中。

2.需要向其他部门或者外部人员共享的照片,应当先向总经理申请,并经核准后进行共享。

3.除非有特殊需要,禁止将照片用于个人的非工作目的。

七、照片的整理与清理1.每个部门应当定期检查照片的存储情况,对于过期的照片或者无用的照片应当进行删除。

2.对于需要保存的照片,应当进行整理和分类,并及时更改照片的命名。

八、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警告、停职、解聘等处理。

工程影像资料留存计划

工程影像资料留存计划

工程影像资料留存计划为认真贯彻《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规范工程管理,加强工程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及责任感,确保结构物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实现工程质量责任具有可追溯性,宁波市质监站下发了《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留存工程影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甬水质安监(2012)第46号文),对本市重点水利工程留存建设工程影像资料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必须留存影像资料的工作内容1、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重要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状况(附件:应留存工程照片,供各县(市、区)质监站、各参建各方参考)。

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型、规模和特点,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规定影像资料所应反映的具体工序和影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2、影像资料要求主体突出,标识清楚,说明详细,画面清晰。

影像资料应包含标识标记、自检人员、监理抽检人员等内容。

同时,影像资料应能反映监理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重点旁站内容,以及监理对涉及质量、安全检验见证情况。

3、影像资料应全面反映工程异常情况及处理全过程。

二、影像资料的管理要求1、项目参建各方应指定专人对影像资料进行管理。

2、影像资料应以单元工程作为归档单元,按重要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分类管理。

3、影像资料应有相关文字说明,具体包括编号、题名、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等内容。

4、影像资料应作为工程竣工资料存档。

根据上述要求,我部将安排专人进行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以质监站批复的项目划分为依据,对重要单元工程:水泥搅拌桩、土工布铺设、排水板、堤身回填、灌注桩、闸墩等,每个单元工程至少留存一张照片,并根据工序复杂情况、质量检验情况等适当增加。

其他单元工程,按实际施工时间、施工部位、施工情况、质量检验情况等,结合质监站通知的附件(应留存工程照片)大致按下列计划进行影像留存、归档。

**工程影像资料留存计划。

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留存影像资料制度

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留存影像资料制度

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留存影像资料制度为加强工程安全质量工作,强化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的过程控制,全面推行可追溯管理,落实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以采集工程影像为手段,对工程施工特别是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留存影像资料,以支持书面资料的真实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影像资料要求1.数码照片拍摄基本要求:拍摄的角度、距离等应能保证影像资料所反映的内容。

照片分辨率宜设置为500万像素以上、采用JPEG 格式,设置“日期时间显示”功能。

所拍摄数码照片需显示属性资料,不允许使用任何图像处理软件修改。

2.数码摄像拍摄基本要求:拍摄的角度、距离等应能保证影像资料所反映的内容。

摄像分辨率应保证清晰,同时设置“日期时间显示”功能。

3.当采集内容需要计量、测量时,应使用器具及标尺进行拍摄记录,标尺设置准确。

4.每张数码照片都应标明名称,要能反映数码照片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工程名称、部位桩号,事件内容,并尽可能简洁,照片格式附后。

第二条影像资料分类1.施工过程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的正常质量状况。

2.安全质量问题与整改影像资料:施工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施工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进行拍摄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做到整改结果必须与设计相一致。

3.变更设计影像资料: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工程地质条件、地下障碍物等情形时,应及时予以拍摄记录,作为工程变更和索赔的依据。

4.“四新”影像资料:对反映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在工程中的运用情况以及重要结构部位、重大节点控制状况进行全面拍摄记载。

第三条影像资料采取时间1.工程建设过程影像资料应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用数码相机、摄像机实地拍摄,真实、全面反映现场工程安全质量实际情况。

2.隐蔽工程和重点部位必须在工程隐蔽前或施工过程当中采集数码照片。

第四条影像资料收集管理1.影像资料由现场质量验收人员和技术主管负责采集,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保证与施工日志文字信息、质量验收记录相互印证。

影像资料保存使用制度

影像资料保存使用制度

医学影像资料保存、使用流程及管理制度
一、凡是做检查的病员信息及采集的图片均应规范标准,准确的录
入工作站做好保存,同时在登记记录本上做好相应的准确记录以备份。

二、工作站的内容根据病员数量的多少及电脑容量的大小在一定
的时候请专业人员给予输出刻录成光盘备份以防止电脑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丢失。

三、工作站的病员及其相关信息禁止除科研、教学或特殊情况需使
用以外任何形式的使用或播散。

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随意使用工作站内保存的任何信息。

四、保存的相关病员医学影像信息及资料有需要使用时要报告科
主任或医院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批准后方可按正规用途进行使用。

五、任何人员不经过批准擅自使用相关资料造成相关后果的责任
全部自负,并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使用流程:首先书面形式报告需使用的相关信息内容范围、使
用途径及用途--------经科室主任和医院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报告中需要的使用内容范围进行正规使用。

七、任何人员不得超范围使用相关资料或泄漏病员的相关信息,禁
止将资料信息用于科研教学等正规用途以外的其它途径,凡是违反本规定造成的法律及其它后果全部自负。

照相存放管理制度

照相存放管理制度

照相存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照相存放的管理,保障照相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存放照相资料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照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胶片、数码相片、底片等。

第四条照相存放管理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照相存放的分类和标识第五条照相存放分为长期存放和短期存放两者。

长期存放指存放期限超过三个月的照相资料,短期存放指存放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照相资料。

第六条照相资料应当按照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关键信息进行分类和标识。

长期存放的照相资料还应标注存放位置、状态等信息。

第七条针对长期存放的照相资料,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存放信息和档案流转情况。

第三章照相存放的保管和维护第八条照相存放应当选择通风、干燥、无尘等环境良好的地方,避免受潮、变质、褪色等情况发生。

第九条照相资料的保管应采取密封、防水、防火等措施,保证其安全性。

第十条定期对长期存放的照相资料进行翻阅和整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损坏或遗失情况。

第四章照相存放的借阅和利用第十一条照相存放的借阅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经过审批手续,确保借阅人的合法使用目的。

第十二条照相存放的利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纪等不当用途。

第十三条长期存放的照相资料如需转移、复制等操作,应当经过相关负责人同意,并记录转移、复制等操作情况。

第五章照相存放的清理和销毁第十四条照相存放的清理应当定期进行,对长期存放的照相资料进行鉴定,及时处理已经过期或无用的资料。

第十五条照相存放的销毁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无法恢复和利用,同时做好相应记录和凭证。

第六章审查和监督第十六条对照相存放情况进行定期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发现照相存放安全隐患,应当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解决。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留取实施细则

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留取实施细则

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留取实施细则为保证重要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留置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经公司领导研究,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出关键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留置的最基本要求:一、地基与基础工程隐蔽影像留存要求:1.土方开挖与基础施工1-1.基坑开挖完成验槽照片;1-2.桩基完成截桩照片;1-3.垫层施工完成照片;1-4.基础钢筋绑扎完成照片;1-5.基础商砼浇筑完成照片。

土方开挖与基础施工影像资料留取数量要求:分栋留取(含地下车库与商业),每栋留取一组。

2.地下防水施工2-1.水泥砂浆找平层完成并清理干净后照片;2-2.基层刷完冷底子油后的照片2-3.附加层铺贴后的照片;2-4.防水卷材一道设防、二道设防铺贴完后的照片;2-5.卷材铺贴完后闭水试验照片;2-6.钢筋网片保护层施工照片或者地下室外墙保温泡沫板施工照片。

地下防水影像资料留取数量要求:所有建筑物地下部分,全数全范围留取。

3.土方回填施工3-1.回填前基底压实照片;3-2.分层压实回填照片,层层拍照(自回填建筑物±0处用卷尺向下量取每步高度,虚铺厚度不大于500mm,或按相关规范执行);3-3.回填完成照片。

土方回填影像资料留取数量要求:各建筑物回填土周围四面各取一处留取,每栋建筑物留存四组完整回填土施工影像资料。

二、主体工程隐蔽影像资料留存要求:1.混凝土结构1-1.首层墙、柱、梁、板钢筋绑扎完成照片(照片中应显示出水电预埋部分);1-2.首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毕照片;1-3.每隔3层留置该作业层隐蔽前的钢筋绑扎照片(照片中应显示出水电预埋部分);1-4.结构件中柱截面发生变化、纵向钢筋配筋发生变化时,均应在接点处留置影像资料;1-5.主体结构屋顶层墙、柱、梁、板钢筋绑扎完成照片(照片中应显示出水电预埋部分);1-6.主体结构屋顶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照片。

主体结构施工影像资料留取数量要求:每栋单体建筑均需按上述流程要求留取,且每个楼层留影面积不小于该层建筑面积的20%。

医院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医院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医院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影像资料采集、保管、使用的管理,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何部门、科室及个人,未经医院及相关部门的许可,不得使用任何影像采集工具私自对医院、患者及患者亲属进行有关影像信息采集。

(二)因医疗、教学、科研、医疗纠纷防范等需要,确需采集影像资料的,信息采集者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采集信息资料之前应征得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患者本人及患者亲属同意,并报医务科审批、备案。

影像资料采集后,应立即交由医务科或科教科统一保管,任何个人、部门或科室不得私自保管与使用。

(三)凡用于院内外宣传的影像资料,其采集、使用、保管由宣教科具体落实。

(四)凡接受媒体采访需采集影像资料的,由院行政办公室上报有关部门同意后具体把关落实。

(五)凡在无菌操作环境下采集影像资料的,必需遵循无菌操作原则。

(六)临床及医技科室用于院外网络远程会诊、学术交流的影像资料,应对患者的姓名、肖像、声音等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作特殊技术处理。

(七)任何个人、部门或科室,不得将有关医院、患者及患
者亲属的任何影像、文字资料私自透露给其它单位与个人。

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员承担。

情节严重或触犯法律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医疗室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医疗室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医疗室影像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室影像资料的管理,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室数据安全,提高医疗室影像资料的利用价值和保密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室影像资料的采集、存储、传输、使用、销毁等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

三、影像资料的采集1. 医疗室应当采用专业设备,对患者进行影像检查,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 影像资料的采集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并确保影像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3. 采集影像资料时,必须保护患者的隐私,如全面考虑患者的隐私权,对患者的身体部位进行适当遮蔽,并严禁擅自保存或传播患者的影像资料。

四、影像资料的存储1. 医疗室应当建立完善的影像资料存储系统,对采集的影像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

2. 影像资料的存储设备应当具备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定期进行备份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影像资料的存储应当设置权限管理,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够查看和操作影像资料。

五、影像资料的传输1. 在影像资料需要传输时,应当采用加密的方式进行传输,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 在传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数据的丢失和篡改。

3. 传输的双方必须经过认证和授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影像资料的使用1. 影像资料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使用或传播数据。

2. 在使用影像资料时,应当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严禁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 影像资料的使用应当经过患者的同意,并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七、影像资料的销毁1. 影像资料的保留期限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过期的影像资料应及时进行销毁。

2. 在销毁影像资料时,应当采用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数据不被恢复和泄漏。

3. 对于敏感数据,如个人隐私信息等,必须采取专门的销毁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疗室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

九、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医疗室应当定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影像资料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医院影像备份制度模板

医院影像备份制度模板

医院影像备份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影像资料的安全、有效管理和备份,防止影像资料丢失、损坏或被非法篡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影像资料的采集、存储、备份、恢复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 影像科负责影像资料的采集、存储、备份、恢复和销毁等工作。

2. 信息科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影像资料备份系统的正常运行。

3. 保卫科负责对影像资料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影像资料管理工作负责。

四、影像资料管理1. 影像资料应按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归档。

2. 影像资料的采集、存储、备份、恢复和销毁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3. 影像资料的存储设备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影像资料备份1. 影像资料应实行每日备份,备份资料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

2. 备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备份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备份资料应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和管理,便于查找和恢复。

4. 备份设备应放置在远离原存储设备的地方,以防止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原存储设备和备份设备同时损坏。

六、影像资料恢复1. 当原存储设备中的影像资料丢失、损坏或被非法篡改时,应立即进行恢复。

2. 恢复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恢复的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恢复后的影像资料应重新进行备份,以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

七、影像资料销毁1. 对不再需要的影像资料,应进行销毁处理,以防止被非法使用。

2. 销毁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影像资料无法被恢复。

八、监督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影像资料管理监督机制,对影像资料的采集、存储、备份、恢复和销毁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应定期向上级报告影像资料管理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九、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影像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影像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影像资料存档保管制度影像资料存档保管制度是一种必要的管理方式,用于维护企业、机构或个人的重要信息资源。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影像资料的重要性更加彰显,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影像资料存档保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影像资料存档保管制度应该明确影像资料的种类、格式、命名规则、存储方式、备份策略等方面的规定。

不同种类的影像资料有着不同的特点,需要采用相应的存储方式,例如对于音频或视频资料,需要采用大容量的存储介质和高速传输协议。

此外,在备份策略上,应该采取多种备份方式,如本地备份、云备份、外部存储备份等,以充分保证影像资料的安全。

同时,命名规则应该简洁明了、易于理解,方便用户阅读和检索。

其次,影像资料存档保管制度应该明确存档责任人、存档流程和监督检查机制。

存档责任人应该负责影像资料的采集工作、分类整理、存储、备份、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同时应该落实好存档日志、存档说明、存档质量监测等方面的规定,并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此外,存档流程应该简洁明了,从影像资料采集到存档归档的过程应该清晰可见,避免存档过程中的疏忽和漏洞。

监督检查机制应该落实到位,对存档质量、存档效率等方面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最后,影像资料存档保管制度应该注重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在存档过程中,应该对涉密资料进行加密和权限管理,严格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权限。

此外,若要向第三方提供影像资料,应该事先签署保密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信息不会被滥用和泄露。

综上所述,影像资料存档保管制度是一个细致严谨、具有指导意义的制度,它能够确保影像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安全性,保障企业、机构或个人的信息安全和业务运营。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制定并遵守这个制度,共同维护好我们的重要信息资源。

全年影像留存及宣传服务项目

全年影像留存及宣传服务项目

全年影像留存及宣传服务项目
《全年影像留存及宣传服务项目》
一、服务范围
1.影像留存:对活动影像、参赛作品影像、节目影像等资料进行有系统的编目、归档,并对影像资料留存至指定的网盘或其他约定的方式,方便日后查阅和提取。

2.宣传推广:根据客户需求,选取影像或节目影像的精彩瞬间,编辑精美作品,并在各种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二、服务内容
1.影像留存:具体编目归档实施步骤如下:
(1)与客户沟通确定影像留存存储形式;
(2)影像编目、归档;
(3)上传影像到指定的网盘或其他约定的方式;
(4)提供网盘账号及密码及使用指南;
2.宣传推广:
(1)根据客户需求,选取影像或节目影像的精彩瞬间;
(2)编辑精美作品;
(3)将精美作品发布到各种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三、定价
1.影像留存:按照影像存储容量,收取客户相应费用。

2.宣传推广:根据客户需求,单张作品定价100元(每小时4张),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宣传推广方案报价。

四、合同条款
1.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双方均认可其有效性。

2.如果客户需要增加或减少服务范围,双方应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前应提前十五日书面提醒,如需续签,按照原协议执行。

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完整版)工程影像留存暂行规定

(完整版)工程影像留存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影像留存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管理条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杭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体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实施可追溯的阳光化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拱墅区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影像留存,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以照片、存储介质为载体,以影像为反映方式,辅以文字说明,具有可追溯性的真实记录。

第三条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制定建设工程影像留存实施方案,合理配置拍摄工具,安排人员负责影像留存的具体实施工作,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监理单位的影像留存情况进行督促核查,给予支持和指导。

第四条影像留存应遵循“全面、客观、真实”原则,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确保施工安全,实施闭环管理。

第五条影像留存的内容包括:原材料进场验收情况;见证取样执行情况;隐蔽工程组织验收情况;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监理旁站实施情况;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各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及整改封闭情况。

单位工程影像留存的部位参见表格,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类型、规模和特点进行拍摄,照片留存数量不得少于相应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并具有代表性。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督促相关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的限期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并附相应影像资料进行书面反馈。

第七条影像资料留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图像清晰、画面完整。

拍摄的角度、方式能全面、客观反映现场实际状况,旁站人员、验收人员、见证人员与实体应同时反映在影像之中。

拍摄尺寸项目时,用标尺进行明确标识;拍摄空间部位时,从多角度拍摄记录。

(二)以照片、存储介质为载体。

数码照片采用JPEG相机直出格式,不得篡改内嵌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后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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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留存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哈密电厂项目部
2017年11月
目录
一、目的 (1)
二、范围 (1)
三、影像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求 (1)
四、强制措施 (1)
五、划分表 (2)
影像留存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项目部过程控制,实施可追溯的阳光化管理。

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与实物质量的一致性,规范影像资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增强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特制订此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哈密电厂所有参建工程。

三、影像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求
4.1、图片清晰、画面完整。

拍摄的角度、方式能全面、客观反映现场实际情况。

4.2、不得篡改影像资料的内嵌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后期处理。

4.3、重要的影像资料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

包括影像题名、拍摄内容、拍摄时间、部位和拍摄人等。

4.4、影像留存资料由总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单位工程为单元,按专题内容、拍摄时间进行整理汇总。

4.5、每周周例会前现场管理人员将自己拍摄的影像资料汇总至总工处,由总工统一整理。

4.6、每周每人不少于10张照片。

4.7、每周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真实的反映施工现场从整体到局部的所有情况。

四、强制措施
5.1、影像资料应从平时的现场管理中去拍摄,杜绝应付拍摄的情况。

5.2、每月两次以上未按照以上要求拍摄影像资料者从本月绩效考核中扣除不少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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