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料》行业标准化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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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料》
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1 工作简介
1.1 任务来源
根据工信部工信厅科[2011]13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下达了《基础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料》行业标准(项目编号:2011-0972T-JC)的标准制定项目。该标准由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等负责,由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广州化灌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泰迪斯固结补强材料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杭州国电大坝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亿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起草。
1.2 主要工作过程
2011年10月25日,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第一次行业标准工作会议。在会上交流了产品生产与应用情况,讨论了标准制定的内容,安排了调研与验证试验内容,明确了分工,制定了工作方案与计划,筹组了标准起草小组。会上,经讨论达成了如下共识:1)标准名称初步拟改为“基础与地基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2)初步界定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工厂生产的用于水利、交通、采矿、建筑等行业的地基与基础处理用环氧树脂类灌浆材料;3)将固化物毒性指标作为一般要求,明确了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毒性指标;4)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浆液性能包括:浆液密度、初始粘度、可操作时间、浆液表面张力和浆液与标准玻璃试片接触角;5)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固化物性能包括:抗压强度、压缩弹性模量、剪切抗拉强度、抗拉强度、粘结强度、抗渗压力、渗透压力比和固化体收缩率。
行业标准的起草由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主持,验证试验工作由长江科学院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试验样品由参加标准起草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CW511、CW512)、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JX-8T、JX-8H)、中科院广州化灌工程有限公司(XT-Ⅱ、XT-Ⅲ)、比利时迪尼夫建筑化学公司、广州泰迪斯固结补强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亿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杭州国电大坝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提供。第一阶段试验由长江科学院负责,主要对采用的试验方法进行研究并细化,以减少不同试验室的试验误差,提高方法的复演性、可比性和准确性。第二阶段试验由长江科学院和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生产企业所送试样一式两份进行并行试验。第一、二阶段试验2012年12月前完成后。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根据调研与验证试验结果起草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草案)。
2013年1月23日,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了第二行业标准工作会议,共有生产与施工企业、科研院所与质检机构等12家单位的16名代表参加会议。在会上,汇报了第一、二阶段验证试验情况与试验结果,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提出进行第三阶段补充验证试验的建议,对下一阶段行业标准制定工作作了安排。会上对征求意见稿(草案)作了如下修改:1)英文译名改为“Epoxy resin grouts for groud and foundation treatment”;2)范围改为“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交通、采矿、工业与民用建筑等领域的基础与地基加固、防渗处理用的环氧树脂灌浆材料产品”;3)术语和定义改为“JC/T 1041—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删除了标准中JC/T 1041中已有的术语,仅保留“渗透性”;4)表2中删除“体积收缩率”,因标准中已有粘结强度、抗渗压力等指标,现用的体积收缩率测定方法不能准确反映材料的实际使用性能,测定数值偏高,会误导用户。会议认为:现在起草的《基础与地基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行业标准与已分布实施的JC/T 1041—2007《混凝土裂缝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行业标准有共性部分,即都是环氧树脂灌浆材料,但也有差异部分:即应用对象不同。本标准应用于
“基础与地基”,而JC/T 1041是应用于“混凝土裂缝灌浆”,因此,标准在技术要求项目设置与技术指标上应有区别,以体现两个行业标准不同的应用对象和不同的性能。会议认为:采用基准试件表面涂层的抗渗压力试验不能反映基础与地基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性能,建议采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砂浆试件测定其抗渗压力,由长江科学院负责进行试验研究,并根据试验结果提出试验方法与技术指标。同时,对第一、二阶段试验中,部分送样单位抗剪切强度,抗拉强度,干、湿粘结强度波动较大或不符合标准的进行了重新试验。在此基础上,修改《基础与地基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征求意见稿(草案),形成正式文本,撰写行业标准编制说明,于2014年7月将其发送至全国有关生产企业、建设部门、施工设计、科研院所和质检机构等广泛征求意见。2014年10月根据返回的意见,修改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与编制说明,起草了标准送审稿(草案)及有关文件。2014年11月20日,在杭州召开的第三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讨论、修改,形成了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提交标准审查会审查。
2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1 标准编制的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是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信部[2009]89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有关标准、政策法规进行编制的。制定本标准应满足我国技术发展和生产需要,充分体现行业进步和发展趋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推动了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标准文本格式、条款主要是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对基础与地基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提出性能要求,规定了该产品的范围、分类、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内容。
2.2 制定的理由和目的
化学灌浆“Chemical Grouting”是将一定的化学材料、无机或有机材料配制成真溶液,用化学灌浆泵等压送设备将其灌入地层或缝隙内,使其扩散、胶凝或固化,以增加地层强度,降低地层渗透性,防止地层变形和进行混凝土建筑物裂缝修补的地基处理和混凝土修补技术。我国化学灌浆技术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成功地研发、生产与应用了水玻璃灌浆材料、环氧树脂灌浆材料、聚氨酯灌浆材料和丙烯酸盐灌浆材料等四大灌浆材料。但长期以来,这些化学灌浆材料仅有产品说明书,企业标准等技术资料,国内没有制定统一的试验方法与产品标准,这不利于化学灌浆材料产品的推广使用与保证产品和工程的质量。近几年来,在水利、水电、建材、化工与铁道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制定了JC/T 1041—2007《混凝土裂缝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JC/T 2037—2010《丙烯酸盐灌浆材料》、JC/T 2041—2010《聚氨酯灌浆材料》等三项行业标准,填补了我国化学灌浆材料的标准领域的空白,统一制定了试验方法与产品标准,为提高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国生产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有长江科学院、中科院广化所、广州市泰迪斯固结补强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国电大坝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等,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裂缝修补和地铁道床加固等。
JC/T 1047—2007《混凝土裂缝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行业标准“适用于工厂生产的水利水电、交通、采矿工业与民用建筑等领域内混凝土裂缝用环氧类灌浆材料”,而不适用于地基与基础加固、防渗等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由于应用领域不同,同为环氧灌浆材料,对材料性能要求有一定的差异,其试验方法有共同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因此,制定《基础与地基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行业标准,统一产品质量要求与试验方法,对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3 标准编制和主要试验方法(或验证)分析
3.1 标准的名称
工信部下达计划标准的名称:“基础处理用环氧树脂灌浆料”,考虑到工程的实际应用情况,应包括“地基”,且“灌浆料”是一个口头用语,改为“灌浆材料”更为准确。因此,第一次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