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红河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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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4•【字号】红政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4〕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现将《红河州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2月4日红河州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也是“三年新突破”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特制定本措施。

一、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州级财政安排4000万元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全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接续谋划储备州级重点项目不少于1000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不低于1000亿元的“千项千亿”重点项目,稳住投资基本盘。

州级财政统筹安排不低于3.2亿元,支持红河蒙自机场等省、州重大项目建设。

扎实做好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国债资金项目谋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州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二、更好激活有潜能的消费。

州级财政安排50万元,用于支持商贸物流业加快发展。

大力挖掘消费潜力,持续办好“四季促消费”活动。

继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

支持蒙自建设消费中心城市、河口打造口岸特色消费城市,培育壮大建水紫陶街等一批夜间旅游消费集聚区。

壮大数字消费,大力发展数字商贸、数字文旅、数字物流等应用场景。

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公休制度,提倡州内旅游消费。

(责任部门: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三、努力拓展有质量的外贸。

企业信用报告_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信息 .......................................................................................................................................................11 三、对外投资信息...............................................................................................................................................11 四、企业年报 .......................................................................................................................................................12 五、重点关注 .......................................................................................................................................................14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16 5.11 股权冻结..................................................................................................................................................16 5.12 清算信息..................................................................................................................................................16 5.13 公示催告..................................................................................................................................................16 六、知识产权 .......................................................................................................................................................17 6.1 商标信息 ....................................................................................................................................................17 6.2 专利信息 ....................................................................................................................................................17 6.3 软件著作权................................................................................................................................................17 6.4 作品著作权................................................................................................................................................17 6.5 网站备案 ....................................................................................................................................................17 七、企业发展 .......................................................................................................................................................18 7.1 融资信息 ....................................................................................................................................................18 7.2 核心成员 ....................................................................................................................................................18 7.3 竞品信息 ....................................................................................................................................................18 7.4 企业品牌项目............................................................................................................................................19 八、经营状况 .......................................................................................................................................................19 8.1 招投标 ........................................................................................................................................................19 8.2 税务评级 ....................................................................................................................................................19 8.3 资质证书 ....................................................................................................................................................19 8.4 抽查检查 ....................................................................................................................................................19 8.5 进出口信用................................................................................................................................................19 8.6 行政许可 ....................................................................................................................................................19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红河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红河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红河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01•【字号】红政办发〔2023〕45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红河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4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增强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统筹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工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决定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红河州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州法院院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信访局、州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州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红河监管分局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法院,办公室主任由州法院分管破产审判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州法院民二庭庭长担任。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协调推动企业破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使破产重整后的企业尽快盘活重生、破产清算后的企业尽快退出市场。

(二)建立制度化沟通协调机制,发挥政府部门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政府和法院提交的企业破产工作中涉及破产费用保障、产权瑕疵、债券股权、重整招商、职工安置、税收政策、信用修复、企业注销以及打击逃废债等重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重点领域和企业敏感案(事)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评估、通报破产企业相关信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恶意逃废债违法行为。

我国发改委首次公布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值得参照)

我国发改委首次公布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值得参照)

中国发改委首次公布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值得参照)为了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推进、创新推进PPP模式,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通过发展改革系统推荐、社会公开征集两种渠道,共收集到392个PPP项目典型案例。

经过50多位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专家进行了严格论证,按照项目运作规范、具有创新示范价值和借鉴意义等标准,最终确定了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

案例名单包括垃圾处理、铁路、高速公路、水库、污水处理、海绵城市等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中,中国铁建共有5个项目入选,分别是:宁夏自治区石嘴山至固原城际铁路(吴忠至中卫段)、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京市兴延高速公路、安徽省芜湖市城南过江隧道项目、厦门市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总投资共计501.57亿。

中国交建共有4项工程入选,分别是:海南省三亚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甘肃省G316线两徽高速公路、大连湾海底隧道及光明路延伸工程、吉林省四平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联合体成牵头人)等4项工程入选。

总投资共计293亿。

中国中冶有2项工程入选,分别是湖北省襄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吉林省四平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联合体成员)。

中国中铁和中国建筑各有1项工程入选,分别是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和新疆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以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及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

(注:部分项目社会资本方承担建设施工任务)1、宁夏自治区中宁县能源互联网项目社会资本方:北京京能、北京国网公司、宁夏节能公司和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2、湖南省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项目内容及规模:总投资约为5.01亿元,新建1台15MW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社会资本方: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3、山东省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公司垃圾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900吨/日,总投资为4.24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300t/d焚烧线+12MW汽轮发电机组,总投资3.39亿元人民币;二期增加1×300 t/d焚烧+6MW汽轮发电机组,总投资0.85亿元。

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

投资项目法律意见书
技术、新品种(转基因品种除外)开发、生产(4)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5)
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6)中药材种植、养殖(限于合资、
合作)(7)林木(竹)营造及良种培育(8)天然橡胶、剑麻、咖啡种植(9)优良种畜种 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10)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
殖(11)防治荒漠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经营。
如果贵公司拟投资的开发项目在上述范围内,则属于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
四、关于土地租赁合同1关于贵公司作为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必须取得中国政府认可的资 格,即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4、土地上设置的限制权利
根据本所律师调查,贵公司拟租赁的土地全部设立有承包经营权。公司在 年
月以的名义与其内部职工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上述土地全部发包给其
内部职工承包经营。
4、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
贵公司拟租赁的土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但均由现在的承包人种植有农作物。
三、关于投资开发项目
3、本所律师已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 见。
4、 委托方及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有关材料和陈述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的,无任何虚假、隐瞒和遗漏, 且所有文件和材料的签字和盖章均是真实, 所提供的文件复 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副本与正本相一致。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各项文件在提供给 本所审查之后均没有发生任何修改、修订或其他变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鼓励企业事业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红河州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红政发〔2015〕41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红河州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红政发〔2015〕41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红河州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正文:
----------------------------------------------------------------------------------------------------------------------------------------------------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红河州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红政发〔2015〕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质量兴州战略的实施,鼓励和引导全州各行业推行追求卓越绩效的管理模式,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助推红河州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州综合竞争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红政办发〔2013〕56号)的有关规定,经红河州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定,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红河雄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云南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第二届“红河州人民政府质量奖”,各奖励人民币30万元,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拓创新,在质量工作中再创佳绩。

全州各行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和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工作,不懈追求卓越绩效,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州作出新贡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6月5日
——结束——。

材料变更说明【范本模板】

材料变更说明【范本模板】

孵化园冶金材料加工区标准厂房广告专项设施
施工工程材料变更说明
红河州红元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是和合肥飞赛广告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是孵化园冶金材料加工区标准厂房广告专项设施施工工程的第一中标人,对于贵公司提供的《孵化园冶金材料加工区标准厂房广告专项设施施工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第三章谈判需求所规定,中小型广告栏、附着式广告栏、大型广告栏所要求材料壁厚,后来我司认真对不锈钢材料市场进行考察,发现3mm20*30mm、3mm100*100mm、3mm80*80mm、3mm100*100mm材料确实无法采购。

目前不锈钢市场国标材料最大壁厚为1。

8mm20*30mm、1.8mm100*100mm、1。

8mm80*80mm、1.8mm100*100mm,本公司只能根据目前不锈钢材料市场,将3mm壁厚不锈钢材料变更为1.8mm壁厚。

合肥飞赛广告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2014年7月20日。

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项目部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项目部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项目部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30【案件字号】(2020)云民终9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艳玲杨聪张萍【审理法官】马艳玲杨聪张萍【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建萍;罗海林;刘华珍;郭德合;郭灿;许燕【当事人】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建萍罗海林刘华珍郭德合郭灿许燕【当事人-个人】张建萍罗海林刘华珍郭德合郭灿许燕【当事人-公司】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希云南泓旷律师事务所;代伟明云南泓旷律师事务所;朱裕蕾云南谣光律师事务所;李谨诚云南谣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希云南泓旷律师事务所代伟明云南泓旷律师事务所朱裕蕾云南谣光律师事务所李谨诚云南谣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希代伟明朱裕蕾李谨诚【代理律所】云南泓旷律师事务所云南谣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建萍;罗海林;刘华珍【被告】郭德合;郭灿;许燕【本院观点】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项目部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权责关键词】特别授权【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过程中,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项目部以公司即将进入破产程序为由,分别于2020年7月21日和2020年7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项目部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准许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项目部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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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红河州扶贫办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红河州政府办公室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红河州政府办公室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红河州政府办公室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红河州政府办公室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州政协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州国税局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红河州电信分公司州妇联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红河州高速公路指挥部州教育局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州建设局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州科技局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送交单位:州公安局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送交单位:州公安局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送交单位: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红河日报社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州残联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送交单位: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红河州经贸委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州劳动局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现 行 公 开 文 件 目 录。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十批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十批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十批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8•【字号】红政发〔2016〕101号•【施行日期】2016.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十批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红政发〔2016〕10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按照《红河州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各县市推荐,州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核、媒体公示,认定红河州正玉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1户企业(名单附后)为红河州第十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

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对于推进我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大意义。

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和监测管理,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附件:红河州第十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8日附件红河州第十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排名不分先后)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甲级加工流通型企业名单红河州正玉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远锦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金平金沙综源养殖有限公司金平恒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金平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绿春县卓阁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绿春县原农牧业有限公司绿春边陲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绿春县农业园林生态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淼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哈尼焖锅酒业有限公司建水县鸿林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水县盛达畜牧有限公司红河州山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优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富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南湖缘过桥米线有限公司红河州民之源食品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红河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县牧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红河县库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乙级加工流通型企业名单红河州万家鼎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水县瑞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县绿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弥勒江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堉丰生物肥业有限公司云南云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口明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红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品元园艺有限公司。

定向融资工具(PPN)法律意见书

定向融资工具(PPN)法律意见书

北京XX(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XXX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之法律意见书XXX年XX月北京XX(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XXX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之法律意见书致: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北京XX(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XX”或“本所”)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就中国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接受XXX(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发行人非公开发行“XXX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XXX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XXX的承诺和保证,即:XXX 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之处。

上述所提供的材料如为副本或复印件,则保证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目录释义与简称 (2)声明 (3)正文 (4)一、发行人、承销商的主体资格及担保情况 (4)(一)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 (4)(二)承销商的主体资格 (5)(三)关于本次发行的担保情况 (6)二、本次发行方案及主要交易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关于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合规性 (10)(一)发行人符合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市场准入条件 (11)(二)发行人已经取得申请本次发行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11)(三)担保方已经取得申请本次发行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12)(四)关于挂牌机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陶庆欢、母凤英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陶庆欢、母凤英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陶庆欢、母凤英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30【案件字号】(2020)云25民终202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魏伟何玉琼陆斌【审理法官】魏伟何玉琼陆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陶庆欢;母凤英;郑彬【当事人】陶庆欢母凤英郑彬【当事人-个人】陶庆欢母凤英郑彬【代理律师/律所】涂永清、魏丽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涂永清、魏丽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涂永清、魏丽【代理律所】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陶庆欢;母凤英【被告】郑彬【本院观点】针对18万元是付钢材款还是郑彬借款的争议焦点。

【权责关键词】合同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撤销书证特别授权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新证据自认证据不足【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针对18万元是付钢材款还是郑彬借款的争议焦点。

二审评判为,一、本案无借条,被上诉人主张支票承兑完成了举证责任,上诉人主张是借款未完成举证义务。

二、上诉人在段华富和担保人郑彬等尚欠卫泰公司钢材款,向呈贡区人民法院起诉时称,供应钢材款共计1455835元,被告昀锋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779334.18元一直拖欠,段华富于2017年11月20日出具两份欠条给原告,确认其欠付原告钢材款共计779334.18元,上述欠条出具后,被告段华富分别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仍未支付完毕。

为此诉请支付货款499334.18元(庭审中变更货款金额为400000元)。

这属上诉人起诉尚欠钢材款时的自认。

而上诉人在本案上诉状中称已付钢材款1056500元,是用段华富在上诉人起诉段华富欠钢材款案时,段华富提交《支付陶庆欢钢材款明细表》载明共付款876500元,加本案18万元争议款得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省红河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省红河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省红河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1.19•【文号】发改企业债券[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省红河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7]23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上报红河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申报材料的请示》(云发改财金〔2016〕1444号)等有关申报材料收悉。

经研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红河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不超过10亿元。

所筹资金8亿元用于红河州蒙自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本期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三、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五、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上市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54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54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实施意见正文:----------------------------------------------------------------------------------------------------------------------------------------------------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5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我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44号)和《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实施意见》(红发〔2016〕18号),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部署,坚持去金融杠杆与降融资成本并举,防金融风险与促进改革创新“两手抓”,按照“去杠杆、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我州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2016年,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达到银监会规定的4%的监管最低要求;证券、期货机构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不低于100%,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40%,新增2户企业“新三板”挂牌。

力争到2018年底,全州金融业增加值达到80亿元,占GDP比重5%以上,努力降低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努力实现州属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大力推进“新三板”挂牌工作,力争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超过25%;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资本管理公司通过股东借款、定向借款、同业拆借、再贷款及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对外融资的融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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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 出铁
红 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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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处 理 厂 建成 投 入 运 行 ( 2月 1 1
日开 工 )2 0 : 0 7年 8月 1 日 , 经 6 历 1 个 半 月 ( 0 6年 1 0 20 1月 1 日开 8 工 )紧 张 施 工 建 设 的 红 钢 年 产 8 0 万 吨 棒 材 工 程 于 一 次 热 负荷 试 车
资 建 设 了污 水 处理 厂 等 项 目 :
12 0 .0 6年 9月 1 日 , 产 4 年 0 万 吨高 速生产 线 一 次投运 成功 ; 2 0 7年 6月 5 日 ,红 钢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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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运 行 月 3 日 12 万 m 3 6 0 . / d污
高 炉 全 景
胜 , 云南 钢铁 工 业 、 河 “ 业兴 为 红 工 州 ” 入 了新鲜 活 力。 红钢 在 红河 注 州 政 府 及 人 民 的 关 心 支 持 和 昆 钢 集 团 公 司 的 正 确 领 导 下 , 认 真 吸 将 取 国 内外 先进 企业 的成 功 经验 , 着 力追 求做 强做 精 。 钢人 将 以坚强 红 的 钢 铁 意 志 , 怀 热 情 地 与 各 方 朋 满 友 携 手 合 作 ,铸 就 明 天 的 辉 煌 , 为 红 河 州 经 济 进 步 、 会 发 展 作 出 积 社
二 期工程 于 2 0 0 5年 1月 1 8 日开 始 建 设 ( 1 高 炉 开 工 为标 以 # 志 ) 经 过 不 到 一 年 的 努 力 ,9月 , 1 日1 7 #高 炉 顺 利 出 铁 , 志 二 期 标 工 程 全 面 竣 工 ,红 钢 达 到 了年 产 1 0万 吨 钢 铁 规 模 。 O 根据 公 司发 展及 市场 需求 , 红 钢 公 司 按 昆钢 公 司 总体 部 署 的要 求增 建 年 产 4 0万 吨 高 速 线 材 、 0 8 万 吨 棒 材 项 目 。为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和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红政办发[2015]135号【发布部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5.10.15【实施日期】2015.10.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3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红河州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和步骤时限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15日红河州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38号)精神和要求,为认真抓好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工作,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013年以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大幅减少核准事项,省、州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下放了大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修订核准办法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但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仍然存在前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根本原因是政府管理理念转变滞后,职能转变不到位,仍然习惯于以事前审批代替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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