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2012年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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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2012年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2012年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县局的职代会的精神,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按照县局的经营服务理念,制定支局的绩效考核办法,以确保收入计划的完成,业务质量的提高,服务标准的提高,做好职工的带头人。

一、业务发展指标1.全年总收入301.4万元,其中金融收入282.8万元,函件1万元,其中窗口售票0.3万元,DM等0.3万元,项目发展0.3万元,日常贺卡0.1万元。

包件0.9万元。

速递1.2万元。

集邮3万元,其中预订证0.2万元,销售邮品2.8万元。

电子商务12万元,含储蓄、汇兑短信。

商品分销3万元。

2.函件:窗口售票0.3万元,按月分解计划,按月考核。

每低于计划一个百分点考核1.00元,考核最多10个点,考核10.00元,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2.00元。

奖励不封顶。

到年末累计完成计划(不计奖励),考核款返还50%。

3包件:计划0.9万元,按月分解,按月考核,每欠一个百分点考核1.00元,最多最多10个点,考核10.00元。

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2.00元,上不封顶,如到年末累计完成年计划,(不计奖励)返还考核金额的50%。

4.速递:计划1.2万元,按月分解,按月考核,每欠一个百分点考核5.00元,最多最多10个点,考核50.00元。

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5.00元,上不封顶,如到年末累计完成年计划,(不计奖励)返还考核金额。

5.集邮:计划3万元,其中预订证0.2万元,销售邮品2.8万元。

邮品销售由营业完成1万元,以窗口为主,销售为辅。

支局完成收入的70%,可以报积分。

如果完不成计划的考核应完成10%,如一点也没销售的营业员考核500.00元,支局长考核1000.00元。

6、电子商务:计划12万元,除储蓄短信收入外,台席代收费130000.00元,其中营业收费100000元,便民服务站收费30000元。

营业指标落实到营业员,每月按完成计划差额的2%考核,按完成计划超额的3%奖励。

便民服务站由支局长负责计划指标,考核奖励指标同营业。

2012年营销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2012年营销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2011年营销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基数:年60000台。

二、考核对象:营销处长(含享受处级待遇人员)、计划员、一般管
理人员及工人。

三、考核办法
根据品种系数折合销售量后,按单台提取值分类兑现.
(一)品种系数领驰系列1.2其他1.0
(二)单台提取值:0.36元
(三)计算办法
各类人员绩效工资=0.36元X折合销量X系数X计划完成率
四、各类人员系数:
五、考核项目及标准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部门每月10日填报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二)考核结果经财务总监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兑现。

(三)年30000辆以下,绩效工资下降20%,年30000至36000辆,绩效工资下降10%,年36000至40000辆,绩效工
资不增不减不计算单台提取值。

40000以上按考核办法计
算单台提取值,每月按月份分解表计算(见附表:2012
年销量计划分解表)。

如年开票60000及以上,另外奖励
20万元。

**************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模板】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模板】

附件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得分+指标比较情况考核得分一、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计分方法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得分=利润总额指标得分+经济增加值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评议指标得分(一)市直管国有企业各指标计分:1.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为30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2.经济增加值(基本分为35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3.分类指标(基本分为15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按实际完成值占目标值的比重计算得分,最低为零分。

4.评议指标(基本分为20分)市国资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并按下表打分:(二)委托主管部门和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各指标计分:1.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为20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2.经济增加值(基本分为25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低为零分。

3.分类指标(基本分为35分)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按实际完成值占目标值的比重计算得分,最低为零分。

4.评议指标(基本分为20分)市国资委会同主管部门或管委会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按下表打分:委托主管部门和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国资委研究同意后,采用市直管国有企业各项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

二、指标比较情况考核计分方法指标比较情况考核得分=利润总额指标比较得分+经济增加值指标比较得分1.利润总额指标比较利润总额指标对标值为上年实际完成值和前三年实际完成值平均值中的较高值。

其中,上年实际完成值和前三年实际完成值平均值均以市国资委核定的“以前年度扣除客观因素后的调整数值”,即“考核利润总额”为准。

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等于或低于对标值得0分。

2012年度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2012年度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2012年度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供电单位
2012年度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农电企业
2012年度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费用单位
2012年度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多经、设计企业
2012年度党的组织建设目标评分细则
(供电、农电8分)
2012年度党的组织建设目标评分细则(费用、多经、设计6分)
2012年度业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评分细则(供电、农电)
2012年度业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评分细则(多经、费用)
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评分细则
(供电、农电)
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评分细则
2012年工会群众工作目标评分细则(供
电、农电)。

2012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2012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京大机办〔2012〕2号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2012年度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一、总则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部、局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三点共识,三个重中之重”的工作理念,坚持“稳、实、和,促发展”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加快推行风险管理,深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安全局面持续稳定,建立以效益、效率、质量、安全考核为中心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实施多元化经营,增收创效,强化成本管理和安全控制的积极性。

努力提高职工收入,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推动我段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2.奋斗目标加强经营管理,努力实现低成本发展、低成本创优,确保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2012年度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和其它指标。

杜绝责任铁路交通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杜绝职工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责任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减少惯性违章,减少设备故障;确保实现安全年。

二、考核办法㈠考核范围和期限考核范围为段属各科室、车间;考核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㈡考核指标1.否决指标发生下列任意一项,实施否决:(1)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铁路交通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否决;(2)职工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否决;(3)责任火灾事故,否决;(4)责任爆炸事故,否决;(5)责任交通事故,否决;(6)重大综合治理事件,否决;(7)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否决;(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否决。

(9)未经审批,擅自发生对外投资、借款、担保事项,否决;(10)执行土地、房产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报批程序,未履行程序的,对责任部门实行否决;(11)责任或非正常拆除报废固定资产未履行前置审批程序造成资产、资金累计损失30万元及以上,否决;(12)经段经营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否决事项。

2.生产安全指标(1)施工正点率。

发生责任施工晚点,每件扣责任车间10分、职能科室6分、包保科室4分(包保科室和职能科室为同一科室按职能科室扣分,下同);(2)发生设备责任事故每损失1万元扣责任车间1分、职能科室0.6分、包保科室0.4分,损失每增加1万元责任车间加扣1分、职能科室0.6分、包保科室0.4分、(检修车间现场抢修不及时一次扣1分);(3)发生责任职工轻伤事故一件扣责任车间5分、职能科室3分、包保科室2分;(4)发生非全部责任、非主要责任一般D类事故一件扣责任车间20分、职能科室12分、包保科室8分;(5)发生责任施工质量问题一件扣责任车间2分、职能科室1.2分、包保科室0.8分。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绩效,全面实现2012年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云南省省属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2012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及《云景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景公司经营班子、各部门及云景煤业。

第三条业绩考核实行月度与年度考核相统一、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方式进行。

遵循以下原则:(一)激励和约束相结合,重点体现绩效的原则。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根据集团经营业绩考核相关规定,将经营业绩同管理者、职工的薪酬挂钩,建立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实施对标考核的原则。

以全国同行业先进企业为标杆,持续改进,逐步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考核办法、责任指标、考核结果等均实行公开,整个考核过程实行民主决策,透明化管理,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四)把中高层管理者廉洁自律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党建工作、维稳工作与经营业绩挂钩,并实行出现重大问题的一票否决制。

第四条为确保各项经营责任目标得到落实,公司按签订经营业绩责任状的方式进行目标分解、下达,经营业绩考核期周期分为月度和年度。

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一)考核与被考核方的名称或姓名;(二)考核内容及指标;(三)考核与奖惩;(四)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五)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五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对云景煤业及公司各部门进行经营业绩考核。

人力资源部为执行机构,负责绩效考核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人力资源部、战略运营部、财务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内审部、生产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中宙能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经营目标管理制度与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坚持以经营目标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为着眼点,努力促进公司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经营业绩为依据,体现公平、公正,做到奖罚分明。

第二章考核办法与指标第一条业绩考核以年为经营年度进行,以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

第二条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集团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年度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资产收益率。

第三章考核计分办法第一条考核计分办法: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年度销售收入指标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年度资产收益率得分。

第二条各项指标计分标准:1.年度销售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 20 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20 分。

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 1%,加 0.3 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 0.3 分。

2.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 50 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50 分。

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 1%,加 0.4 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 0.4 分。

3.年度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 30 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 30 分。

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 1%,加 0.3 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 0.3 分。

第三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级,A 级:95 分以上; B 级: 85—95 分;C 级:60—84 分;D 级,60 分以下。

第四章考核组织和程序第一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由集团负责,集团组建绩效考核小组。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程序:1.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向考核小组作书面述职;2.公司财务部向考核小组提供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计算出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得分。

经营绩效考核计分标准

经营绩效考核计分标准

附件2:年度经营绩效考核计分标准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年度净利润(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增长率)指标得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得分+总资产报酬率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一、年度净利润(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为25分。

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5分;超过(低于)目标值时,最多加(减)5分。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一)当目标值高于上年实际完成值10%以内时。

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3%,加1分,最多加5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3%,扣1分,最多扣5分。

(二)当目标值高于上年实际完成值10%(含10%)以上、低于20%以下或目标值达到三年平均增长水平时。

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5%,加1分,最多加5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5%,扣1分,最多扣5分。

(三)当目标值高于上年实际完成值20%(含20%)以上时。

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加1分,最多加5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扣1分,最多扣5分。

为鼓励企业自加压力、自树目标,企业目标值高于上年实际完成值10%(含10%)以上并完成目标值的,每高于10个百分点加0.3分,最多加1.5分。

二、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增长率)指标的基本分为25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5分。

(一)目标值低于全国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平均值(以下称行业平均值)时,按照下列计分标准计算考核得分:1.当前三年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目标值<上年实际完成值时。

每高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如果企业确定的目标值高于历史最好水平的,则每高于0.8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

2.当目标值≥上年实际完成值时。

每高于目标值0.8个百分点(如果企业确定的目标值高于历史最好水平的,则每高于0.6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每低于目标值0.8个百分点(如果企业确定的目标值高于历史最好水平的,则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

2012经营考核办法(最终稿)

2012经营考核办法(最终稿)

二零一二年经营考核及管理办法为强化业务管理实现公司2012财年(2012.2—20013.1)完成年计划销售额2000万元,回款1700万元的经营目标,特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制定如下的考核办法(1)、全体业务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统一领导,积极落实工作计划。

(2)、市场部负责客户的开发、接待、业务洽谈、签订合同、产品宣传广告等工作。

(3)、市场部业务人员见习期为3个月时间,见习期间享受全工资1200元,工资部分不予考核,按标准降低1%享受业务提成。

(4)、市场部正式员工实行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年度奖金。

市场部正式业务人员基本工资按完成任务保底基数600元结合2011年完成合同额及2012年任务额综合计算,分别占60%和40%权重,其中基数的50%如完成任务率低于80%,则在提成及奖金中扣回。

基本工资6元/万元,绩效工资的基数为每万元任务额2元,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其中70%按出勤天数计算。

要求业务人员每月出差不少于20天,并按规定提交详细的周计划、出差记录及信息反馈报告,基本工资的30%按以上内容进行考核,以上材料交市场部助理统一管理,由市场部部长考核,市场部部长由分管副总考核。

具体考核比例如下:每周计划15%,出差天数30%,出差记录及信息反馈报告45%,其它(劳动纪律、随机工作等)10%。

业务人员绩效工资根据每个季度销售及回款任务完成情况发放,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完成销售指标比例×激励系数×0.6+完成回款指标比例×激励系数×0.4)若完成指标比例<100%,则激励系数=1,若完成指标比例≥100%,则激励系数=1.5市场部部长按部门完成指标比例计算发放。

(5)、2012-2013年市场部整体总销售任务额820万元,回款额708万,年度奖金按完成任务情况提取。

业务人员个人完成任务按总销售额0.8%提取;完成90%以上,按0.6%提取;完成80%以上,按0.4%提取;若低于80%按0.3%提取;若低于70%取消奖金。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12国资令30号)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12国资令30号)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已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勇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6次委主任办公会议修订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4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第二次修订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5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中央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一)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总裁、院长、局长、主任)、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总经理(总裁、院长、局长、主任)、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总经理(总裁、院长、局长、主任)、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2012年综合业绩考核标准

2012年综合业绩考核标准

35 35 20 10 20
批 发 部 批 发 员
0 . 8 5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卫 科 0.85 副 科 长 5、继续负责职工食堂的工作,为全公司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努力完成 领导交办事宜。 1、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决不允许入库人员将通讯工具、香烟、 保 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认真做好进入库商品的登记, 卫 进出库车辆、人员的登记。 科 科 2、当班期间、不能睡觉、不能远离工作岗位。负责库区内外的卫生, 员 0.7 随时检查和清扫库区内外的垃圾。 ( 3、积极参加公司各种会议,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公益活 岗 动。 楼 ) 4、努力完成领导交办事宜。 1、协助和配合支部书记开展政工督查督办日常工作和具体工作,并认 政 真落实好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有关具体工作。 工 2、负责公司党支部各项文字撰写和公司行政性文字的修订工作。 督 查 0.9 3、负责督促督查公司重大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督 办 4、积极参加公司各种会议,确保有关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进行。 室 5、努力完成领导交办事宜,维护公司大局,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1、每笔押运业务,押运员都必须亲自到库房验收数量,品种是否与提 货单相符,确保押运配送不出差错。 2、押运途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与司机闲谈, 随时检查货物的安全情况。 押 3、牢记服务宗旨,不得与用户库管员、装卸工发生争吵,用户单位货 运 0.72 物验收后方能离开返回,如带回支票必须当日交财务科。 员 4、押运途中若遇突发事件,押运员要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 司领导或主管负责人汇报请示,确保人身、财务及货物的安全。 5、积极参加公司各种会议、培训和各种公益活动,努力完成领导交办 事宜。 1、每月按时准确提供财务数据,便于相关科室随时掌握货款回收情 况,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财 务 0.9 3、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财务通则做好公司财务工作,准确真实的反映公 科 司的财务状况。准时上报财务报表,按时交纳各种税费。 长 4、积极参加公司的各种培训、会议,检查考评,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 定。 5、努力完成领导交办事宜。 2、严格执行公司财务规定,审核费用报销凭据,降低不必要的费用支 出,确保公司的利益。 20

工作经营业绩考核考评评分规则

工作经营业绩考核考评评分规则

工作经营业绩考核考评评分规则
一、为较科学、简洁地进行考核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归结为记分法,满分为100分。

二、考核考评时,由受评部门填写考核表(分经营和非经营两种情况分别填写)。

按表列项目,在“完成情况”栏填写有关数据和简要填写工作完成情况及程度。

三、根据指标和工作任务的要求,评价完成的程度或进度,对照标准分,自评应得分数。

四、考评小组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和综合平衡,评出了考评分。

五、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为完成或基本完成,兑现预留风险工资的100%;
得分在86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较好完成,兑现预留风险工资的95%;
得分在75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一般完成,兑现预留风险工资的90%。

2012年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全五篇]

2012年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全五篇]

2012年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全五篇]第一篇:2012年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更好的促进2012年度所属公司年度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的实施,根据《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2012年度各所属公司经营计划制定及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如下:一、考核目的加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公司经营计划管理,考察各所属公司年初制定经营计划完成情况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的范围考核范围为集团各所属公司,范围包括…。

三、考核依据考核的各项基础性原则及方针以《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考核的打分基础为各所属公司年初所上报各公司经营计划,集团已下批复的,以集团批复为准;…与..以..为主体进行考核,…以年度中期调整后计划为准,…以修改并经集团批复后的经营计划为准。

年初计划中未包含但年度工作中增加的项目应在年度总结中说明,但不算在自评范围内。

各所属公司在自评打分时,应以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基础据实打分,未结账或由于时间原因未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按往年情况预估12月份数据或以实际进展情况进行预估。

四、考核流程自评阶段,各所属公司应于12月第一周开始进行年终考核自评阶段工作。

各公司应按要求完成自评表格及年终总结,并以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基础据实打分,未结账或由于时间原因未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按往年情况预估12月份数据或以实际进展情况进行预估的原则进行打分,并于12月10日前(不含)完成相应工作。

上报阶段,各所属公司应于12月13日前将自评结果及财务报表等相关配套材料上报给集团投资部公司管理中心。

集团打分阶段,集团于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根据各所属公司所上报自评结果及相关配套材料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打分。

公示阶段,集团于12月下旬跟根据各所属公司自评情况及集团评分汇总后,公布各所属公司考核结果。

国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

国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一、年度自主经营业绩考核计分方法自主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基本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评议指标得分×15%+加分项-扣分项(一)基本指标计分1、业绩净利润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业绩净利润的计算,可以考虑经核准的因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而对当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

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最高分为25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完成值超过目标值,但未超过对标值(年度考核目标值与前三年实际完成值中的最高值相比较的较高者)部分,每超过目标值2%加1分,最多加5分,超过对标值部分作为奖励年薪的计算依据,不再加分;完成值低于目标值的,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

其中:考核目标值为负数,减亏部分的完成值折半计算,盈利部分正常计算。

2、经济增加值是指经核定的企业自主经营业绩净利润减去并表口径的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最高分为25分。

计分办法为: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完成值超过目标值,每超过目标值2%加1分,最多加5分;完成值低于目标值的,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

其中:考核目标值为负数,减亏部分的完成值折半计算,盈利部分正常计算。

经济增加值考核目标值在零附近的,计分给予特别处理。

(二)分类指标计分该指标的基本分为35分。

若设两项指标的,则营业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资产负债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若设三项指标的,则营业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资产负债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其他个性化指标10分。

具体指标及权重在年度业绩责任书中确定。

计分办法为: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扣分。

其中:营业收入指标,为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资产负债率指标,为每高出目标值0.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0分。

(三)评议指标计分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委托管理企业,由市国资委会同主管部门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按下表进行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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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经济指标得分+管理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
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综合指标不乘经营难度系数1.05。

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各指标计分
考核指标分为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完成考核指标得基本分,总分为100分。

具体计分如下:
(一)基本考核指标考核计分:
基本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指标
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负荷收入、临时负荷收入和反送大网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和辅业收入。

营业收入综合得分=固定负荷收入得分*10%+临时负荷收入得分*10%+反送大网收入得分*5%
(1)固定负荷收入指标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10%。

完成目标计划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加1分,最多加20分;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扣2分,最多扣40分。

(2)临时负荷收入指标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10%。

完成目标计划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加2分,最多加40分;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扣1分,最多扣20分。

(3)反送大网收入指标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5%。

完成目标计划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扣2分,最多扣20分;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加2分,最多加20分。

(4)有偿服务收入和辅业收入指标合并考核,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10%。

完成目标计划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扣1分,最多扣20分;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加1分,最多加20分。

2、营业成本指标
营业成本分为购电成本、可控费用、固定费用和其他业务成本。

固定费用分为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折旧费之和;可控费用分为修理费、材料费、和其他费用。

(1)购电成本指标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10%。

完成目标计划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扣1分,最多扣20分;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加1分,最多加20分。

(2)可控费用指标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10%。

完成目标计划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
扣1分,最多扣20分;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加1分,最多加20分。

(3)固定费用指标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5%。

完成目标计划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扣1分,最多扣20分;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加1分,最多加20分。

(4)其他业务成本指标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10%。

完成目标计划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扣1分,最多扣20分;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加1分,最多加20分。

(二)管理指标的考核得分
管理指标设为新增固定资产、科技转化率、人才当量、期末债权余额和期末债务余额。

(1)新增固定资产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10%。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扣1分,最多扣20分;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加1分,最多加20分。

(2)科技转化率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2%。

成本费用控制在限额内得100分。

每减少0.5%加1分,最多加20分。

未完成费用控制指标, 每增加0.5%扣1分,最多30分。

(3)人才当量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2%。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加1分,最多加30分。

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扣1分,最多扣20分。

(4)债权期末余额指标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2.5%。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扣 1分,最多加20分。

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加1分,最多扣20分。

(5)债务期末余额指标基本分为100分,权重占1.5%。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扣1分,最多加20分。

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加1分,最多扣20分。

成本费用控制在限额内得100分。

每减少0.5%加1分,最多加30分。

未完成费用控制指标, 每增加0.5%扣1分,最多扣20分。

完成目标计划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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