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容积率讣算规立(报审稿)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容枳率计算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作出如下规定:一、术语解释容积率分为地上容积率与地下容积率。
凡未注明地上、地下的,均指地上容积率。
地上容积率,系指一泄地块内建筑物地上的计容而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下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建筑物地下的计容而积与用地而积的比值。
计容面积,系指一立地块内参与容积率指标计算的建筑而积。
二、计算规则一般情况下,容积率及建筑面积il•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而积计算规范》GB/T5O353-2OO5 的规建执行;遇有下列情况,按照本规定执行:(一)建筑的层髙1、住宅建筑、公寓(包括洒店型和混合型公寓)标准层层高大于3.9米且小于或者等于4.8 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而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而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8米且小于或者等于5.4米,不论层内是否设宜隔层,计容而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而积的2倍计算。
设计层高大于5.4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办公建筑、写字楼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或者等于5.4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或者等于6.6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而积的2倍计算。
设计层髙大于6.6米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但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除外。
3、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髙大于5.4米且小于或者等于6.0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而积汁算按照该层水平投影而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髙大于6.0米且小于或者等于7.8米, 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容而积汁算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标准层层髙大于7.8米,计容而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而积的3倍计算;但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除外。
超市、农贸市场、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单一空间而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层髙可以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FAR)是指一个地块上建筑总面积与该地块面积的比值,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本文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及其常见的应用场景。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简易计算法和细致计算法。
简易计算法简易计算法是指通过建筑的总体积来计算容积率的方法。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容积率 = 建筑总体积 ÷ 地块面积其中,建筑总体积包括所有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乘以总层数。
例如,一栋建筑的面积为1000平方米,有5层,那么这栋建筑的总体积为1000 * 5 = 5000立方米。
细致计算法细致计算法是指通过分别计算每个楼层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容积率的方法。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容积率= ∑第n层建筑面积 ÷ 地块面积其中,第n层建筑面积是指该层建筑的实际面积。
在实际计算中,可能需要剔除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等,只计算纯住宅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计算规则也会因地区或者建筑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容积率的应用场景容积率是评价城市规划合理性和建筑设计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以下列举几个常见的场景。
建筑设计与规划容积率是建筑设计与规划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通过对容积率的精准计算和控制,可以实现对建筑密度、楼层高度、开发强度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是合理布局和城市形态的重要指标,能够帮助规划师合理布局城市的公共设施、交通路网等。
不动产估价在不动产估价中,容积率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不动产估价师在进行估价时需要根据地块的容积率来确定其价值,容积率越高,不动产价值也会相应提高。
房地产投资对于房地产投资者来说,容积率也是决定投资回报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容积率越高,房屋单位面积的开发成本就越低,从而也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率。
容积率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一个重要的指标,通过对容积率的控制,可以实现对城市形态、建筑密度、不动产价值等多个方面的影响。
常用资料:容积率标准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常用资料:容积率标准及容积率计算规则容积率标准是什么,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
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容积率标准是什么?容积率计算规则是怎样的呢?一、容积率标准容积率一般是由政府规定的。
目前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
二、容积率计算规则容积率计算规则具体的应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当地相关部门的文件计算。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1、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2.7米+2.2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2.7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5米(3.3米+2.2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8米(3.3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3、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3.9米+2.2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3.9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北京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北京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北京市容积率计算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核定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1.一般生活住宅区、办公区和商业区的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建筑物总体积/用地面积
其中,建筑物总体积指建筑物平面积与高度的乘积,包括建筑物各层面积之和。
2.特殊用途建筑物的容积率计算方法: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可以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其容积率。
二、容积率调整
1.城市设计和市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容积率进行调整。
2.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符合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等要求。
三、适宜的容积率范围
1.住宅小区容积率范围:0.7-1.5
2.办公楼容积率范围:3-6
3.商业区容积率范围:0.7-4
四、控制容积率的方法
1.主要通过限定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物间的距离、建筑物外部形态等方面来控制容积率。
2.限高线是指一定区域内建筑物的最高可建高度,超过限高线的部分需要经过规划、设计程序审批。
《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的通知沪规法〔2004〕306号各区(县)规划管理局、各派出机构、规划设计单位:现将《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反馈我局。
二○○四年四月二日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明确规划编制阶段和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容积率计算的规则,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现作出如下规定:一、有关概念(一)住宅规划容积率住宅规划容积率——又称“住宅毛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是指每公顷居住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二)住宅建筑容积率住宅建筑容积率——又称“住宅净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是指每公顷住宅建筑基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三)商办建筑容积率商办建筑容积率——又称“商办净容积率”,是指每公顷商办建筑基地上拥有的商办建筑面积。
(四)核定建筑面积核定建筑面积——是指建设项目中,根据净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
(五)可建建筑面积可建建筑面积——是指建设项目中,根据净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根据有关奖励条款规定计算可增加的建筑面积,以及不计入容积率计算的其它各类建筑面积的总和。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容积率计算规则(一)中心城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依据单元规划确定的可开发建筑面积,分别核定毛容积率和净容积率。
单元规划未制定前需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市规划局《关于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规法[2004]162号)规定的程序,核定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容积率等规划编制条件。
(二)中心城以外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依据郊区区县域总体规划、新城总体规划、国家级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可开发建筑面积,分别核定毛容积率和净容积率。
上述总体规划未制定前需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参照《技术规定》表二核定净容积率。
(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根据用地性质细分建筑基地,分别核定净容积率。
容积率计算规则
- -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是指一定用地围,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建设用地面积以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图的面积为准(不包括城市道路用地、河道用地、绿地)。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以下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四、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五、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六、建筑设计单位应在建筑方案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七、该规则仅限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建筑设计单位计算容积率指标时使用。
- -关于实施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建设单位、各设计单位:为贯彻执行《省容积率计算规则》(闽建规[2008]14号)和《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闽建设[2007]18号),参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施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结合长乐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1、下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单列,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1)仅作为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用途的,且地下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0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容积率国家标准规范
容积率国家标准规范篇一:《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的规则,根据《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审批建设项目,应当执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分为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及可建建筑面积计算。
计容建筑面积是指建设项目中,根据容积率计算出的建筑面积。
可建建筑面积是指按相关规范计算建设项目的实际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
可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扣除按高度折算部分)+奖励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的其它建筑面积。
奖励建筑面积范围详《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可建建筑面积:(一)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通道、绿化等公共活动部分(架空层应以柱、剪力墙落地,不设围护结构,视线通透、空间开敞)。
(二)建筑飘窗挑出外墙宽度一般不得大于0.6米,飘窗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2米,符合上述要求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沿街建筑沿公共空间部分设置的骑楼或过街楼底层。
(四)设备管道夹层(专用于设备及管道布设的空间,一般除检修口外不得设置其他出入口)高度不超过2.2米时。
第五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该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但须计入可建建筑面积:(一)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
(二)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停车、居民设施等用途部分按1/2计算建筑面积。
(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如仅用作公共停车、公共设备用房、人防用途时。
(四)在建筑内部(包括首层、其他楼层及地下层)或外部提供全天候对外开放的步行空间或通道,将周边建筑物与城市街道、广场、游园、购物中心等公共空间体系联系在一起且其有效宽度不小于4米的空间。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一)屋顶层设备用房(含公共楼梯间、电梯机房等)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是指一定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建设用地面积以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图的面积为准(不包括城市道路用地、河道用地、绿地)。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以下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四、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五、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六、建筑设计单位应在建筑方案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七、该规则仅限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建筑设计单位计算容积率指标时使用。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闽建规[2008]14号各设区市规划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住宅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容积率计算规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容积率计算规则》适用于我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工程。
廊坊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廊坊市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计算方法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其中,总建筑面积是指一个地块上所有建筑物的总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是指地块的实际占地面积。
在实际应用中,容积率通常以百分数或小数形式表示。
例如,容积率为1表示总建筑面积等于土地面积,表示建筑物占地面积与土地面积相等;容积率为2表示总建筑面积是土地面积的两倍,表示建筑物占地面积是土地面积的一半。
二、廊坊市容积率管理政策1.容积率限制:规定不同类型的用地和不同区域的容积率限制,例如住宅区容积率一般不超过2,商业区容积率一般不超过3等。
2.容积率调整: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需要,对特定地区或特定项目的容积率进行调整。
例如,市中心区域的容积率可以适当提高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容积率计算方法:明确容积率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总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的范围和计算规则。
4.容积率调控措施:制定容积率调控措施,防止过度密集的建设和土地资源的浪费。
例如,对容积率过高的项目进行审批限制,对超过容积率限制的建筑进行调整或拆除等。
5.容积率监管:建立容积率监管制度,加强对容积率的监测和管理。
例如,建立容积率台账,定期对容积率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廊坊市容积率的重要意义1.土地利用效率:容积率能够反映土地的利用效率,通过合理调控容积率可以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
2.城市规划:容积率是城市规划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控制容积率可以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提高城市的美观度和居住舒适度。
3.市容环境: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减少建筑物对公共空间的侵占,提高城市的景观和市容环境质量。
4.市政设施:适当控制容积率有利于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减少交通压力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过载。
综上所述,廊坊市容积率计算规则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计算建筑物所占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的一种指标。
通过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提高城市的美观度和居住舒适度,从而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是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基地总面积的比值。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二、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时,建筑面积按该水平投影按1.5倍计算;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三、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8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四、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米时,建筑面积按1.5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五、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六、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七、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阁楼、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颁布日期:2007/01/01实施日期:2007/01/01一、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容积率(以下简称容积率)计算方法,统一容积率计算规则,明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数值和计入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二、一般情况下,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下列情况,按照本规则规定执行。
三、标准层层高超出常规指标的建筑(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0米 (2.8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8米(3.6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9.4米(3.6米×2+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0倍计入容积率。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1米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建筑(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6.1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 (3.9米+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入容积率;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10米(3.9米×2+2.2米)的,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0倍计入容积率。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是衡量建筑密度的重要参数,是表征建筑拥挤程度的
指标。
容积率计算规则如下:
1.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例:建筑面积500㎡,土地面积1000㎡,则容积率
=500/1000=0.5
2. 同时考虑下列因素:建筑物外围车道、景观区域等非建筑面积,可以将非建筑面积加到土地面积中,并根据计算要求,将容积率除以
一定倍数,以计算出合理的容积率。
例:建筑面积500㎡,土地面积1000㎡,同时计算建筑物外围车
道 as 200㎡,景观区域100㎡;则容积率=(500+200+100)/
(1000+200+100)=0.6
3. 除上述直接计算外,也可以根据容积率的算术均值与几何均值
的计算,计算出更为准确的容积率。
例如:算术均值=(500+200+100)/3=300;几何均值=(1000+200+100)ˆ1/3=400;则容积率
=300/400=0.75。
容积率 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的计算规则包括以下步骤:
1. 确定总建筑占地面积和总规划用地面积,通过这两个值来计算容积率。
容积率=总建筑占地面积/总规划用地面积。
2. 根据容积率计算公式,容积率将直接关系到建筑用地的大小。
当小区内总建筑占地面积越大时,容积率就越大,表示小区居住户数越多,人口越密集,所以居住舒适度更低。
相反,当小区内总建筑占地面积越小时,容积率就越小,表示小区住户少,居住舒适度也会比较高。
3. 另外,容积率一般是由政府规定的。
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联排别墅为,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计算出容积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容积率计算规定
容积率计算技术规定1 名词解释1.1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2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地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1.3建筑系数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占地的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1.4绿地率居住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1.5层高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6室内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7设备平台指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
1.8装饰性阳台指设置在建筑外墙外,为美化建筑造型而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采用阳台形式的装饰性构件。
1.9入户花园在入户门与客厅门之间设计一个类似玄关概念的花园,起到入户门与客厅的连接过渡作用。
1.10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1.11地下室指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 ,其四面应为土层围合的地下空间。
1.12半地下室房间底面低于四周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 ,且不超过1/2 者。
1.13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
1.14跃层住宅套内空间跨越两个楼层且设有套内楼梯的住宅。
1.15低层住宅为一至三层的住宅。
1.16错层住宅一套住宅内的各种功能用房在不同的平面上,用30-60 ㎝的高差进行空间隔断,错开之处有楼梯联系。
1.17公寓一般指为特定人群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建筑,通常以栋为单位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1.18酒店式公寓指按酒店式管理的公寓,按居住建筑处理。
1.19公寓式酒店指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出租的酒店,按旅馆建筑处理。
1.20公寓式办公建筑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不含厨房设备)的办公建筑,按办公建筑处理。
1.21办公建筑指非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按层设置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1.22商业建筑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容积率计算规定
荆州市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改稿为明确经营性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标准,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以下简称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荆州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一、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住宅建筑层高不宜大于3.3米,最高不得超过5.8米。
1、住宅建筑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2、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且小于等于5.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3、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的起居室在户内通高共享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二、办公建筑容积率计算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5米,并不得大于6.6米。
1、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7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7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3、办公建筑的门厅、中厅、内廊、采光厅和大会议室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三、商业建筑容积率计算1、500平方米以下小型商业建筑以及住宅小区配套公建,层高不得大于5.1米。
2、500~1000平方米小型商业建筑以及住宅小区配套公建,层高不宜大于5.1米,并不得大于7.8米。
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3、中、大型商业建筑单层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如超市、大型商场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 ,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摘要: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二、容积率的计算规则三、建筑密度的计算规则正文: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的总面积,包括建筑外墙所包围的所有空间。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规则:1.计算建筑面积时,应包括所有建筑外墙所包围的空间,不论其用途如何。
2.建筑物的屋顶、露台、阳台、外廊、室内楼梯等构筑物,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过道、走廊等部分,应按其顶棚和墙面的面积计算。
4.建筑物内的厕所、厨房、浴室等附属设施,应按其独立空间的面积计算。
5.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部分,应按其净面积计算。
二、容积率的计算规则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在计算容积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规则:1.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总用地面积。
2.容积率是衡量土地利用强度的重要指标,一般情况下,容积率越高,表示土地利用强度越大。
3.容积率的计算应按照建筑物的实际建筑面积进行,不应包括公共设施、绿地等部分。
4.容积率应按照不同用途的土地进行分类计算,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三、建筑密度的计算规则建筑密度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在计算建筑密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规则:1.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 基底总面积/ 总用地面积。
2.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重要指标,一般情况下,建筑密度越高,表示建筑用地使用强度越大。
3.建筑密度的计算应包括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不论其用途如何。
4.建筑密度应按照不同用途的土地进行分类计算,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容积率计算规则范文
容积率计算规则范文容积率是指城市建筑在规定土地面积上建造的建筑总体积与所占土地面积之比,是衡量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和建筑密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通过控制容积率可以合理调控城市的建筑规模,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容积率计算公式其中,总建筑面积是指所建筑物的全部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的部分;用地面积是指该建筑物所占土地的面积。
2.建筑物分类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可以根据其用途和性质进行分类,对应的容积率计算规则也会有所不同。
常见的建筑物分类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办公等。
3.各类建筑物容积率计算规则(1)住宅建筑:根据住宅区的不同类型和居住标准,住宅建筑的容积率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容积率较高的住宅区可以容纳更多的人口和建筑物,容积率较低的住宅区则相对密度较小。
例如,多层住宅区的容积率一般为2.0-2.5,高层住宅区的容积率一般为3.5-4.0。
(2)商业建筑:商业建筑容积率的计算一般考虑商业活动的规模和人流量等因素。
一般来说,商业中心和购物中心等商业建筑的容积率要相对较高,以适应较大的商业活动需求。
而小型商业建筑,如商业街、小型商场等容积率较低。
例如,商业中心的容积率一般为5.0-8.0,商业街的容积率一般为2.0-3.0。
(3)工业建筑:工业建筑根据不同的工业类型和生产工艺,容积率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轻工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容积率较高,而重工业和传统工业的容积率较低。
例如,高科技园区的容积率一般为3.0-4.0,重工业园区的容积率一般为1.0-2.5(4)办公建筑:办公建筑的容积率一般较高,以适应较大的人员办公需求和办公设施需求。
例如,大型办公楼的容积率可以达到5.0-8.0。
4.影响容积率的因素容积率的确定不仅仅受到建筑物类型的影响,还会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
常见的影响因素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地下空间利用、建筑高度限制、户型设计规定等。
例如,一些地区对高层建筑的高度有严格限制,这会导致该地区容积率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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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第一条为保证城市空间环境功能和景观效果,结合有关规定和当前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第二条本计算规则适用于重庆市都市区多层及高层住宅(包括公寓)项目,以及住宅项目附属的相关商业建筑(包括各类配套服务业建筑)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建筑容积率指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等同于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以下简称《计算规范》)的规定计算,如有下列特殊情况,建筑面积计算值等于建筑面积乘以本计算规则规定的相应系数。
第四条多层及高层住宅(包括公寓)的层高宜为2.8米;当其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6米小于等于5.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不含阳台部分)的2倍计算;当其建筑标准层层高超过5.0米时,其建筑面积计算值在2倍的基础上按层高每增加2.2米即增加1层(不含阳台部分)计算。
第五条当住宅底部的小型商业建筑(包括各类配套服务建筑)层高大于5.1米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
设有夹层,其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超过6.6米时,其建筑面积计算值在2倍的基础上按层高每增加2.2米即增加1层计算。
第六条跃层式住宅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部分不计入超高范围。
第七条住宅区内建筑底层架空部分的净高大于等于3.6米,能供小区业主全天候享用的绿化、休闲活动空间,其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计算值,即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在总平面图中增加标注用于容积率指标计算的建筑面积计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