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发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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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强化发展规划引领作用,引导所属企业聚焦公司的使命责任、功能定位、发展愿景,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建成世界一流大数据公司,根据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发展规划和《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并直接管理或委托子公司管理的全资和控股企业。

本办法所称控股投资企业,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三级及以下的企业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发展规划是指,公司根据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集团要求,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公司未来五年内的改革发展所作出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总体谋划,是引领公司改革发展的共同纲领和重要依据。

第四条发展规划管理包括规划的研究制定、贯彻执行、评估调整、考核评价等全过程闭环管理。

第二章发展规划体系第五条公司发展规划体系由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组成。

其中专项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划、区域规划、职能规划等。

第六条总体规划是引导公司未来五年内发展的顶层设计。

总体规划需落实国家五年规划、国家专项规划和集团的战略部署,明确与公司使命和愿景相一致的战略目标、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

第七条业务规划是公司发展战略在各项业务上的具体体现,是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细化和深化,是指导业务开发布局、重点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安排等事项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区域规划是公司贯彻集团区域发展战略、落实总体规划,根据重点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的发展思路、规划目标、重点工作等。

第九条职能规划是为支撑和保障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实施、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对公司内部职能进行的谋划和设计,是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纲领。

第三章机构与职权第十条公司战略与创新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区域、职能专项发展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发展规划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最终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主体审议通过。

xx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提高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按照市国资委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企业(所属企业是指集团及集体资产协会所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展战略与规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XX市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所确立的发展方向、原则、重点等为前提,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企业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持续健康发展所制定的具有指导性、全局性的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四条集团董事会为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审核决策机构,负责审核批准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及实施方案;审批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的相关制度。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集团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集团董事会审议的与发展战略与规划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基础性研究,并提供专业咨询与建议;集团战略管理部承担发展战略与规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协助管理。

第六条所属企业应明确本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发展战略与规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战略管理部负责做好集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的发展战略与规划方面的提案准备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研究、拟定、修订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二)负责协调、指导所属企业制定发展战略与规划;(三)负责收集整理、评估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四)组织评估、论证、审批所属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五)对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初稿进行初评,并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三章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原则第八条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管理,是指根据市国资委对集团的要求和集团自身发展的需要,以及集团对所属企业的要求,依法对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制定程序、内容进行调整、审批,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的全过程。

规划管理办法

规划管理办法

规划管理办法规划管理办法一、引言规划管理是企业和组织在实施战略和目标时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

规划管理办法是为了有效地规划和管理企业的发展,确保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使命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介绍规划管理办法的定义、目的和步骤,以及如何以有效的方式进行规划管理。

二、定义规划管理办法是指制订并实施企业发展规划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

它涉及到确定目标、制定策略、分解任务、制定计划、实施控制和评估,以确保企业能够按照既定的方向和目标进行运营。

三、目的规划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在于指导企业的发展,并确保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使命得以实现。

通过规划管理,企业能够合理安排资源、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并及时做出调整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

四、步骤规划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目标:首先,企业需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愿景,确定想要达到的结果和影响。

2. 制定战略:根据目标,企业需要制定战略来实现它们。

战略应该考虑到内外部环境和资源的可用性。

3. 分解任务:将战略分解为具体的任务,指定责任人和时间表,以确保任务的按时完成。

4. 制定计划:根据任务和时间表,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资源分配、工作分工和进度安排等。

5. 实施控制: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需要进行控制和监督,确保任务按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评估和调整:一旦任务完成,企业需要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下一轮规划的效果。

五、规划管理的重要性规划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它能够帮助企业明确方向、集中资源、提高效率,从而提高竞争力。

以下是规划管理的几个重要性:1. 目标导向:规划管理让企业明确自己的目标,并将资源和行动引导到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分散。

2. 资源优化:规划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合理分配和优化资源,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成本。

3. 风险控制:规划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降低风险,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4. 效率提升:规划管理能够促使企业更加高效地组织和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达到更好的业务结果。

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发展规划管理体系,规范发展规划工作,切实发挥发展规划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指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展规划,是公司根据自身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制定的发展目标、经营战略和保障措施,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进行的综合分析和统筹谋划,是公司规划期内经营发展的基本纲领。

发展规划期一般为三年或五年。

发展规划包括公司层面规划、业务层面规划和职能层面规划。

(一)公司层面规划是公司整体的、最高层次的发展规划,明确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
(二)业务层面规划,明确公司如何在产品、渠道和区域内获取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包括产品规划、渠道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三)职能层面规划是在执行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过程中,各职能部门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包括财务规划、人力资源规划、运营规划等。

14。

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山东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山东省开发区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开发区规划应遵循科学性、前瞻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原则,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

第四条省、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规划的实施。

第二章规划制定第五条开发区规划应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面,总体规划应明确开发区的定位、目标、规模和布局,详细规划应具体规定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要求。

第六条开发区规划的编制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

第七条开发区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调整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规划实施第八条开发区的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九条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土地利用与管理第十一条开发区内的土地使用应符合规划要求,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

第十二条开发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十三条加强对开发区土地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第五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第十四条开发区应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

第十五条鼓励开发区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十六条开发区应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
(五)办法制定的原则。
在《规划管理办法》编制工作当中,我们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1.尊重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2.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和建立合法、高效的管理程序。
(六)《规划管理办法》的编制过程。
办法的编制工作经历了一年零五个月时间。在编制的过程中,采用了集体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工作方法。办法的文本进行了10多次大的修改和完善。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是企业面对激烈变化、严峻挑战的经营环境,为求得长期生存和持续发展进行的总体性谋划,是企业发展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也是企业制定各种计划和国资委对企业领导人进行任期考核的基础。加强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管理,既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国资委依法监督管理企业的基础性工作。为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避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自主权,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管理要强化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关于《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编制说明
由我委编制的《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规划管理办法》)按照立法程序已通过审查并公布。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央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9•【字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50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50号2014年2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保障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区域内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和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特定区域为对象,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细化安排所编制的规划。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特定区域发展,审批、核准相关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等,应当将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作为重要依据。

法律、法规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理委员会,下同)应当加强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实施、修改和相关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编制和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分别负责本区域内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工作。

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工作。

第四条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上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三)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应当明晰功能定位,突出发展重点,坚持差异化发展,尊重地方发展特色,互不矛盾。

规划管理办法

规划管理办法

规划管理办法规划管理是管理学中一项重要的管理方法,它对于组织和个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如今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中,规划管理能够帮助组织和个人更好地应对挑战,实现目标。

下面,我将介绍规划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实施方法。

首先,规划管理的基本原理是确定目标。

目标是规划管理的核心,是组织和个人发展的动力源泉。

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可以指导行动、调动积极性,促进组织和个人的进步。

目标应该具有可衡量性、可实现性、可持续性,同时还需要与组织和个人的价值观相一致。

其次,规划管理的实施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

计划是实现目标的路线图,是行动的指南。

制定计划需要充分考虑各种资源的可利用性,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物力的分配,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计划应该具有灵活性,能够随时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

再次,规划管理需要明确职责和权责。

明确职责能够将人员的工作目标和组织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统一的行动方向。

同时,明确权责也可以提高个人和团队的工作效率,防止责任漏洞和决策错误。

最后,规划管理需要不断反馈和评估。

反馈和评估是规划管理的必要环节,可以及时了解组织和个人目标达成的情况,并根据情况调整或修正计划。

通过持续的反馈和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和短板,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在实施规划管理时,有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规划管理应该注重目标的可持续性和协同性。

目标不能是凭空设立的,而应该符合组织和个人的发展方向,并与其他目标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其次,规划管理应该注重策略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社会变化快速,规划管理需要能够灵活调整策略,以适应不同的情况。

最后,规划管理应该注重团队的协作和沟通。

规划管理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和信息共享,通过有效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规划管理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方法,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制定详细的计划,明确职责和权责,不断反馈和评估,可以实现组织和个人的发展目标。

在实施规划管理时,需要注重目标的持续性和协同性,灵活性和创新性,以及团队的协作和沟通。

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办法

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办法

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某某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提高战略发展规划科学性,强化战略执行力,防范战略实施风险,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着简明、高效、可执行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战略发展规划是指基于国家和地区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确立公司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其实现路径和实施方案的过程,包括公司总体战略、职能战略以及业务战略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全过程。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及实施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原则上每五年编制一次。

在非计划编制年度,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可根据上一年度战略发展规划实施评估结果予以调整。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涉及公司董事会、公司经营班子、董事会办公室和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板块。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制订者,负责统筹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报管理局审批。

(二)制订公司战略重大调整方案并报管理局审批;(三)审批公司各职能战略规划及业务战略规划;(四)审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五)对其他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七条公司经营班子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执行者,负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具体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其目标分解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二)制订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和行动方案并推动落实;(三)制订公司各职能战略规划和业务战略规划等。

第八条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战略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公司战略相关领域产业研究;(二)负责拟定公司战略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三)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四)指导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制订战略发展规划;(五)组织编制战略实施计划,并监督计划落实;(六)组织公司战略实施评价和战略发展规划调整。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确保员工在公司内部得到合理的职业发展机会。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指导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等。

第二章职业生涯规划第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通道,包括管理类、技术类、专业类等,员工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选择发展路径。

第六条员工入职后,公司应为其指定一名职业导师,负责指导员工制定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提供职业发展建议和帮助。

第七条员工应根据公司提供的职业发展通道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明确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职业发展目标。

第八条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自我评估:分析自身的兴趣、特长、价值观和职业倾向等。

(二)职业发展目标:根据自身特点和公司发展需要,设定具体的职业发展目标。

(三)能力提升计划:制定提升自身能力、知识和技能的计划,包括参加培训、学习、实践等。

(四)职业发展路径:明确职业发展的阶段和步骤,包括晋升、轮岗、跨部门合作等。

第三章职业发展支持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职业发展支持:(一)培训和学习:提供各类内部外部培训和学习机会,支持员工提升自身能力。

(二)职业发展咨询:提供职业发展咨询服务,帮助员工解决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

(三)职业发展机会:为员工提供晋升、轮岗、跨部门合作等职业发展机会。

(四)职业发展评价:定期对员工职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提供反馈和建议。

第四章员工职业发展评估第十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职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员工自我评估、上级评估和人力资源部评估等。

第十一条员工职业发展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

【发改办法】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办法】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办法】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推进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国家级区域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国家级区域规划是指以特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国家总体规划、重大国家战略在特定区域的细化落实,是国家指导特定区域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以及编制区域内省(自治区、直辖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规划区域】国家级区域规划的规划区域包括:(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行政区的特定区域;(二)国家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国家层面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三)承担国家重大改革发展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

第四条【规划期限】国家级区域规划的规划期,根据规划区域特点和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五年。

第五条【管理主体】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国家级区域规划的组织协调。

第二章立项管理第六条【基本要求】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国家级区域规划的编制时序和规模,从严控制国家级区域规划的编制数量,严格履行立项程序。

第七条【审批计划】国家级区域规划应当列入年度审批计划管理。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于每年年初向国务院报告上年度国家级区域规划审批计划执行情况,同时提出本年度拟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家级区域规划审批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通报有关部门。

根据形势变化需要编制未列入年度审批计划的国家级区域规划,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单独请示国务院,补充列入年度审批计划。

第八条【计划管理】列入年度审批计划的国家级区域规划应当在计划年度完成编制并按程序报批,如不能按时编制并上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向国务院书面报告原因,特殊情况结转到下一年度。

第三章规划编制第九条【编制主体】国家级区域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区域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办法为提高公司战略管理水平,本公司制定了《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该办法的目的是推动公司战略规划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以实现中长期可持续发展。

战略规划是指公司为实现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所作出的未来一个时期全局性、长远性和方向性的发展规划。

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应遵循战略导向、适应环境、整体最优和全员参与等原则。

公司战略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办公室(战略规划归口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

董事会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审议,确保与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相一致。

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包括审核公司战略规划、建立制度和流程、提供资源保障、报告重大战略问题和跟踪评估等。

办公室是公司战略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公司战略规划、拟定制度办法、督促各部门制定部门战略规划、跟踪评估和提出修订完善建议等。

各业务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战略规划工作,确保本部门经营管理与公司战略规划保持一致。

公司战略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在内外部形势分析中,需要回顾和总结上期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并考虑本期战略规划期内的宏观经济、同业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市场地位、竞争优劣势等内部条件,同时也需要考虑面临的战略风险状况。

战略愿景和战略目标需要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相结合,包括规模、结构、效益、风险、质量等指标。

业务发展策略应涵盖各业务部门,既要契合公司的战略导向和市场定位,又要符合部门业务特点和细分市场发展趋势。

组织实施安排主要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的路径和措施。

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程序包括办公室根据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要求,制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牵头各部门编制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

各部门按照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由办公室汇总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进行审议。

办公室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形成发展战略和规划正式文本(送审稿),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进行审议审批并形成会议纪要。

实验室发展规划及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实验室发展规划及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实验室发展规划及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发展及建设,明确实验室建设按项目投资的原则规范经费管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发展规划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结合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定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公共、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四类制定。

实验室发展规划必须突出特色,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进行。

第三条实验室建设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反对铺张浪费,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国内,适当引进国外先进仪器设备并加强自己研制加工的能力。

第四条实验室应围绕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进行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工作,大力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实验课程体系,逐步面向学生、面向社会开放实验室。

第五条实验室应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发挥统筹规划、全面协调和组织建设的管理职能,并负责资产管理和设备购置,各学院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的实验室规划和建设项目。

第六条为保障实验室建设顺利进行,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签订责任书。

“办公室”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责任书的预审和设备计划的执行,各学院明确责任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以保证按建设目标和要求进行实验室建设。

第二章实验室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方案审批程序第七条由“办公室”根据学校实验室发展规划以及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结合学校财政经费情况制定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并定期向各学院(部)公布。

第八条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各学院实验室发展规划,规划应对实验室的建设方向、建设水准和建设规模合理定位,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当年的年度建设方案。

阶段性年度建设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制定。

学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前期论证并予以审核。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 计划编制与项目遴选原 则
第六条 科技部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编制重点规划项目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第七条 重点规划项目应满足下述三项条件之一: 1.围绕我国社会、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的重大需求,解决国家中长期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问题的基础性研 究; 2.瞄准科学前沿重大问题,体现学科交叉、综合,探索科学基本规律的基础性研究; 3.发挥我国的优势与特色,体现我国自然、地理与人文资源特点,能在国际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基础性 研究。 第八条 重点规划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 2.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能针对关键性科学问题组织多学科科学家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 究。
2.初评 初评一般采用会议形式,分若干小组分别进行。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科技部公布立项项目后,由联合办公室提出组织实施方案,经专家顾问组咨询、科技部审定后开 始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重点规划项目可根据专家顾问组的咨询意见分“直接启动”和“择优启动”两类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重点规划项目设立首席科学家,实行首席科学家领导下的项目专家组负责制。
第四条 重点规划项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负责,会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 会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重点规划项目按照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工作方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
第五条 科技部根据各方面的推荐,选聘对基础研究工作和国家的科学需求有深入了解、能充分反映科技界 意见的科学家组成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专家顾问组(以下简称专家顾问组)。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 目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科学技术部颁布的文件

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

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

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1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完善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体系,规范和细化战略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战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的原则、内容、分工和流程等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规划、职能战略规划以及公司所属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评价等工作。

3术语和定义3.1总部各部门公司总部各职能部室、各事业部。

3.2所属各企业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和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3.3发展战略和规划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谋求公司长期生存和持续发展,不断获得新的竞争优势,通过分析、判断、预测所作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战略规划”)。

4战略规划管理的内容和原则4.1内容战略规划管理是通过战略和规划的分析与制定、评价与选择及实施与控制,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得以实现的动态的、不间断的管理过程,是对制定、实施、评价公司战略规划全部活动的总称。

一般包括战略规划制定、战略规划实施和战略规划评价三个基本阶段。

4.1.1战略规划制定阶段是公司决策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为公司选择适宜的战略规划的过程。

4.1.2战略规划实施阶段是公司采取各种措施,组织各种力量,为实现战略规划目标所采取的行动及自上而下的动态管理过程。

一般包括战略分解、战略调整、实施保障等三个环节。

4.1.3战略规划评价阶段是对公司所提出或制定的战略规划及其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的过程。

按照时间顺序包括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等三个环节。

4.2原则公司战略规划管理遵循以下原则:a)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效益优先、股东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原则;b)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突出主业,培育核心竞争能力;c)谋划全局、放眼长远、狠抓落实,发挥战略统领作用;d)完善体系,动态控制,提高战略管理的协同性和有效性。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7•【字号】常政规[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4〕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27日常州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展规划管理,规范发展规划编制活动,保障发展规划实施,发挥发展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根据《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发展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范围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谋划与总体部署。

第三条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相关管理活动,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民主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辖市(区)发展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发展规划的协调和相关管理工作,并依据职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有关发展规划;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依法批准的发展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依据,应当遵守和执行。

第二章发展规划的体系与内容第六条发展规划体系,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专项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实施计划。

第七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编制其他发展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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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规划发展管理,建立公司规划发展体系,提升公司规划发展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以及执行效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规划发展管理。

本办法对所属各单位有要求的,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划是指公司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按照**战略部署,为公司的长期生存与发展做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或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本办法所称前期工作是指根据公司规划对公司开发项目进行项目资源评价、项目开发规划、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专题设计和咨询和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或备案以及项目开工申请等开展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规划发展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二)符合**发展战略和规划;(三)坚持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四)以电为核心、稳步向相关产业延伸,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获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公司打造为国内一流能源企业;(五)坚持效益优先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二章规范的事项第五条公司规划发展办法规范以下事项:(一)规划管理;(二)前期工作管理;(三)投资管理;(四)后评价管理。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规划发展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公司分管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对规划发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指导计划与发展部规划编制、实施和调整工作;(二)审核公司规划项目及投资方案;(三)指导计划与发展部开展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四)审批开工申请、核准申请等文件;(五)指导计划与发展部开展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六)审批拟上报**的后评价工作计划及总体方案等文件。

第八条计划与发展部负责编制公司总体规划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调整;(二)协调专业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监督保障部门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三)负责拟建项目的前期分析、评价、技术路线、产业路线和经济路线的选择和项目前期阶段的内部审查工作,向公司决策层提出项目建设意见;(四)负责组织限额内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项目评审和批复;(五)负责组织股权投资项目、并购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及对外报送;(六)制定公司下年度后评价工作计划及总体方案;(七)负责水电与新能源项目后评价工作;(八)负责年度公司投资项目前期费用的编制及下达。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投资项目公司的机构设臵、职能定位、授权范围和机构定员;(二)负责投资项目公司的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管理工作;(三)负责投资项目公司的“定岗、定编、定责”工作,负责核定项目公司定员和人员配备,投资项目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指导投资项目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与岗位管理;(四)负责投资项目公司的专业技术专家、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开展专业技术职务、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审与推荐,以及技能鉴定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财务规划的编制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资金管理、融资管理;(二)负责投资项目资产营运、成本控制、重组清算等财务活动,对投资项目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三)负责公司投资项目财务风险的评估、管理策略、应对措施,财务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四)负责项目前期费用的筹措;(五)提供项目后评价相关数据、资料。

第十一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节能规划、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参与规划项目安全与环保可行性研究的咨询审查工作,并审查、执行过程的控制和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审计与内控部负责内部审计规划和风险管理规划的编制,并负责投资管理的风险评估和报告工作,对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负责对公司的高风险经济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监察部负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的编制,并负责对投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犯党纪政纪的行为组织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政策与法律部负责法律风险防范规划的编制,并出具投资项目的法律意见。

第十五条征地移民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公司相关产业项目建设征地和移民安臵工作。

第十六条政治工作部负责企业文化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十七条科技与信息部负责科技规划和信息化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十八条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规划编制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参加公司规划评审、提出项目及投资建议;(二)负责项目立项、核准过程中的专业审查;(三)配合主办部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四)负责做好开工各项准备,审核开工申请材料;(五)负责各专业后评价工作。

第十九条各单位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区域基础资料收集上报,配合完成公司规划的编制,贯彻执行公司规划;(二)配合完成项目立项、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开工准备具体工作;(三)提供后评价相关数据、资料。

第四章规划管理第二十条公司规划分为公司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一)总体规划,是指涵盖公司全系统在发展、运营、管理、监督保障等各方面的系统性、综合性规划,是公司规划的具体落实,是制定公司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二)专业规划,是以公司特定产业发展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公司总体规划在特定产业领域的细化,主要包括铝业规划、火电规划、水电规划、风电规划、太阳能发电规划、高新产业规划、矿业规划等;(三)专项规划,是以公司资源配臵、监督考核、体制机制、企业文化建设等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公司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是各特定领域对专业规划的支持和协调,主要包括企业文化规划、人力资源规划、节能规划、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内部审计规划、风险管理规划、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内控与风险管理规划、法律风险防范规划、财务规划、科技规划、信息规划。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按照**规划管理制度进行相关产业规划的制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规划期为5年中期规划,并进行10年长期展望,逐年滚动调整。

第二十三条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及市场竞争力分析、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与实施计划、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他规划可参照总体规划内容,根据实际需要对规划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四条编制规划的重要资料应按照公司机密文件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规划管理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计划与发展部启动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二)计划与发展部根据公司总体规划编制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规划建议,编制公司总体规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三)计划与发展部上报**,根据**意见修改,发布公司发展规划;(四)计划与发展部按**批复规划,分解项目到各单位。

第五章前期工作管理第二十六条计划与发展部与各专业管理部门依据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事权界定手册》进行各自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委托,现场的监督、控制工作,项目各阶段对外协作工作的委托合同以及项目勘测设计合同的商签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协助公司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并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项目前期调研、评价工作。

第二十八条设计单位在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以及其他专题研究的过程中,计划与发展部、各专业部门应及时监督和控制其工作进度,要求其明确进度计划,工作量以及费用构成和计算依据,定时向公司提交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公司支付前期费用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公司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包括项目现场勘测、资源评估、项目规划、项目预可研、可研设计、专项审查、评估、咨询、核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应的会务经费、由公司负责筹措,列入相应项目总投资。

第三十条前期管理按以下程序办理:(一)项目资源评价;(二)项目开发规划;(三)预可行性研究;(四)项目立项;(五)可行性研究;(六)项目核准或备案;(七)项目开工批复。

第六章投资管理第三十一条投资管理具体分为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债券、期货、委托理财投资:(一)固定资产投资指新建和扩建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科技进步项目和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购臵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出资设立办事机构等;(二)股权(产权)投资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管理;(三)债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执行**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公司投资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按**授予的权限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对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管理与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立项、报批、实施、竣工、经营和后评价等过程。

第三十三条投资管理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投资项目因责任性决策失误或实施过程的管理不善,导致投资发生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依照**和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行政、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投资管理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在综合分析投资项目的外部条件、市场前景、盈利状况、风险控制等因素的基础上,投资项目由相应投资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项目建议或投资初审意见;(二)属于限额以上投资,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公司向**上报投资申请。

属于限额以下投资,在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三)项目投资在**批准后,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实施投资。

第三十五条投资具体管理按照《**公司投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章后评价管理第三十六条公司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后,找出差别和变化,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反馈信息,形成投资过程闭环管理,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有效性。

第三十七条后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要、项目全过程回顾、项目绩效和影响评价、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持续能力评价、经验和对策建议五部分,最终形成《项目后评价报告》。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均需进行后评价工作,原则上在移交生产或产权变更且运行一个完整财务年度后开展后评价工作。

属于公司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以及属于**的重点项目按照《中电投**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后评价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制定后评价工作方案;(二)报**审批;(三)公司确定后评价承担机构,并进行委托;(四)组织审查后评价报告;(五)组织预验收;(六)具备条件后报集团申请正式验收。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政策与法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开始施行,《**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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